游走在法律与道德之间--“小悦悦事件”之我见
小悦悦事件反思
小悦悦事件反思近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许多令人痛心的事件。
其中,小悦悦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这起事件使我们深刻反思了个体道德观念和社会道德伦理的缺失。
本文将就小悦悦事件展开讨论,探索我们应该如何反思并改善社会道德风气。
小悦悦事件是指2011年中国山东省临沂市的一起交通事故。
当时,一辆货车在某大街行驶,不慎撞倒了两岁的女童小悦悦。
然而,在接下来的七分钟里,司机逃离现场,导致小悦悦被后续车辆连续碾压,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这一事件震惊了整个社会,引发了人们对于道德底线的思考。
首先,小悦悦事件反思了个体的道德观念。
事故中的司机明显缺乏道德职责感和同情心,他选择逃离现场而不是及时报警或寻求帮助。
这种自私的行为让我们不禁怀疑道德观念在一些人心中是否已经模糊了。
对于个体而言,培养和弘扬正确的道德观念尤为重要。
我们应该教育每个人要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并以行动践行道德原则。
其次,小悦悦事件反思了社会的道德伦理。
在事故发生后的七分钟内,车辆和行人经过都对小悦悦的身体毫不关心,甚至麻木不仁地将她再次碾压。
这让我们看到了社会冷漠和缺乏同理心的一面。
建设一个和谐有爱的社会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
我们应该加强社会道德教育,促进社会各个层面的道德进步。
同时,我们也应该推动立法和加强执法力度,确保个体的道德行为在法律的底线之内。
此外,小悦悦事件反思了应急救助体系的不完善。
在小悦悦被连续碾压的那七分钟,没有人及时伸出援手。
这暴露了我们在应急救助方面的薄弱之处。
我们应该完善紧急救援体系,提高人们对于危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这不仅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投入,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关注。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提高事故发生后的救治成功率,减少不必要的悲剧。
最后,小悦悦事件也让我们思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在小悦悦事件中,小悦悦的监护人明显疏忽了对她的照料。
这种不负责任的家庭教育让小悦悦置身于危险的环境中。
家庭是培养孩子道德观念和人格塑造的重要场所,家庭教育不能被忽视。
小悦悦事件读后感
小悦悦事件读后感小悦悦事件是中国社会发生的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
这个事件让我深刻反思了当前社会道德与人性的丧失,并对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通过阅读与了解这一事件,我深深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互助与关爱的重要性。
小悦悦是一个无辜的2岁女孩,她在街头被一辆压过的货车撞倒后,遭遇车辆碾压。
令人唏嘘的是,事发后路人纷纷走过,却无一人停下帮助小悦悦。
此时,小悦悦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可惜没有人伸出援手。
最终,小悦悦因为长时间缺乏及时救助,导致严重缺氧,不治而亡。
震撼人心的小悦悦事件引发了社会对于冷漠与缺乏道德关怀的广泛讨论。
人们对于那些被称为"路人"的普通市民的漠视感到愤慨。
我们生活在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每天都在忙碌着追逐我们的自身目标与利益。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想,这些路人们可能也被现代社会的压力与紧张所影响,导致了他们选择了"置之不理"的态度。
然而,这种态度实在让人心寒。
“人间冷暖自知”,我们每个人在面对困境时都期望得到援助,难道我们就不能给予别人一点温暖和关怀吗?从这件事中,我也看到了当前社会道德与人性的丧失。
我们总是抱怨社会问题的种种,但事实上,社会问题的产生与恶化,与我们每个人的道德观念与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
小悦悦事件揭示了一个巨大的问题-我们缺乏共同价值观与社会责任感。
只有每个人从自身做起,关注他人的困境,尊重他人的生命,才能构建出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那么,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呢?我认为,首先应该加强道德教育。
从小学开始,我们就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让他们懂得关注他人,主动帮助他人。
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大对道德倡导的宣传力度,让道德行为成为社会的美德,受到广泛赞扬和尊重。
其次,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
我们要学会关怀他人,学会站在别人的立场思考问题,多一点宽容和善良。
当我们看到有人需要帮助时,不要犹豫,伸出援手。
即使我们无法解决所有问题,但我们可以为他人提供一份温暖与关爱。
小悦悦事件感想论文1
小悦悦事件感想作文:反思小悦悦事件来源:高分网文章作者:cindy0403 发布日期:2011-10-25连续几天的时间里,10月13日下午发生在佛山南海的小悦悦事件让中国人心绪难宁。
这一天,先哲早已大加挞伐、今人尤有切肤之痛的“国人冷漠症”进行了最彻底的表演:面对遭面包车碾轧的两岁女童小悦悦,在长达近七分钟的时间里,18名路人居然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直至拾荒的阿姨陈贤妹将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
在见惯了老人跌倒无人搀扶等类似场景之后,按说我们对冷漠的承受力是大大提高了。
但小悦悦事件还是激起了国人普遍的震惊和愤怒,对此有人从利害关系上分析,搀扶倒地者毕竟存在一定风险,而小悦悦事件中,经过的路人完全可以通过打电话报警等近乎零成本、零风险的方式进行援助。
尽管如此惠而不费,那18名路人也不愿意选择,容忍的底线再低,那18名路人注定都没法通过。
小悦悦事件感想作文:我一直在迷惑:为什么面包车第一次碾过之后停了停又碾了一次?为什么货柜车也随之碾过,视而不见?为什么十几个过路人均冷漠无情?在这些时间中,家长在哪儿?为什么最终是一位拾荒阿姨伸出援手?人们总是习惯反思,既然是反思,那么总有一些人、一些事,成了反思的缘由。
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做出的反思其实只是对自己的良心的一种安慰,好有个还有脸活下去的理由。
人们本来喜欢给自己塑造一种道德光环,就像食品上贴的商标,显出一种活着的阔气。
事情已经发生了,辩解似乎显得小家子气,于是以退为进,转而反思起自己,反思起社会。
于是,反思成了一种习惯,就像鸵鸟总是习惯把头埋在沙漠里,而余下一个腚。
自从悦悦事件发生后,我一直关注新闻。
人们在事情发生后,总是显得愈来愈活跃,于之相对的是,悦悦的气息越来越弱。
眼看着一个生命慢慢结束了,在别人的谴责里,在反思里,在感动里,我一直在迷惑:为什么面包车第一次碾过之后停了停又碾了一次?为什么货柜车也随之碾过,视而不见?为什么十几个过路人均冷漠无情?在这些时间中,家长在哪儿?为什么最终是一位拾荒阿姨伸出援手?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看另外一些事。
小悦悦事件反思
小悦悦事件反思导读:本文是关于小悦悦事件反思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篇一:小悦悦事件反思】2011年10月13日下午5点30分,广东佛山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上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随后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开来的另一辆车辆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女童身上再次开了过去,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八个路人,都对此冷眼漠视,只有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但最终小悦悦还是于21日凌时32分离世。
此事件由此引发国民广泛热议。
“小悦悦事件”之后,社会各界纷纷以各种方式表达对见死不救的行为展开了谴责、质问和反思。
“冷漠”成为时下中国最热的话题。
从民间到官方,小悦悦不断被提起。
其实归根到底这件事件最终围绕着:小悦悦事件为何会具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18个路人是否应该接受道德审判?陈贤妹的好心救人是否是炒作?等这几个问题而成为时下的热点。
中国向来都是礼仪之邦。
自秦汉来,中国就有着优越的思想与传统美德。
古人云: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民风淳朴蔚然。
然而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到如今,我们这个古老的文明古国却丢失了他的灵魂,丢失了他自古就有的道德!曾记得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好心的彭宇去扶起被撞倒的老太,最后却被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在彭宇案之后,多少热心助人的人选择了避让,多少内心淳朴的人选择了麻木,又有多少心存善念的人选择了冷漠!彭宇的正义没有得到伸张,因为好心扶起老人,却被判刑罚款。
一件事情的处理反映了一个社会存在的道德问题。
然而,继彭宇案后,小悦悦事件再此激起了社会道德的反思。
小悦悦事件为何会具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小悦悦事件不仅仅是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更重要的是它反映的是一个日益滑坡的道德该怎样唤起人们的良知。
如同一些国民所讲,道德的崩塌不敢肯定每个人都是无辜者,但可以肯定每个人都会是受害者。
小悦悦事件给了大家一个反思和情绪发泄的平台。
借助这个平台,我们可以大肆的宣泄我们的情感,一起探讨挽救道德的解决之道。
小悦悦事件感想
对小悦悦事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但归结起来无非就是法律和道德层面的问题。
透过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我们不难看出国人的道德滑坡非常严重。
道德滑坡已不是某个人的问题,有向全社会蔓延的趋势。
正是这种道德全面滑坡,才出现了今天人与人之间冷漠到冰点,冷漠到见死不救的程度。
小悦悦案件背后折射出的问题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我们现在应该思考的是以后如何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我认为,第一,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条款,比如加重对逃逸行为的惩罚,避免肇事司机逃逸。
第二,应该设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社会的保障。
第三,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要搞好社会公德教育从而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共同营造全社会形成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风气。
从表面上这件事件反映出当今社会的道德缺失问题,这种冷漠引起了社会广泛的担忧和一致的谴责。
那么造成这种道德缺失的原因是什么呢?我认为,第一,近年发生南京彭宇案、许云鹤等案件对国人的触动很大,做好事不但没落下好名声,而且被伤者诬陷并要求赔偿。
类似这样的事情屡屡发生,国人还怎么敢去见义勇为?第二,改革开放30 年,我国的经济飞速的发展,国人陷入拼命赚钱的漩涡,并且越陷越深,而忽略了我们的精神层面的提升。
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而不去考虑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导致现在社会变成一个“陌生人”的社会。
国人应该注重自己精神层面的需求,并及时清理思想垃圾。
第三,我们国家信任缺失。
现在假的东西太多了,新闻里铺天盖地的事情都让我们国人对这个社会产生了一个怀疑的态度,不去信任任何人。
那么信任缺失的国人怎么去用真心与别人交流,如何能构建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静下心来,我们要认真反思出现“小悦悦事件”悲剧的根源,要用“良知的尖刀”来解剖自身的丑陋,要忍着揭开疮疤刮骨疗伤的疼痛,唤起全社会的警醒和行动,在公众参与下创造一种扬善惩恶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努力减少和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小悦悦事件的讨论(法与道德)
• 加拿大: • “好撒玛利亚人法” • 加拿大也有类似“好撒玛利亚人法”, 但主要是属于省司法权,例如安大略省 2001年颁布的《见义勇为法》就有一条规 定:“自愿且不求奖励报酬的个人,不必 为施救过程中因疏忽或不作为所造成的伤 害承担责任。” • 制定该法是为打消施救者担心的因施 救不当而惹上官司的顾虑,以防止他们事 后成为被告。
• 华尔街日报称,佛山一个市场的监控摄像 机拍下的这段令人不寒而栗的画面,引发 中国反思。近年来,中国人的冷漠是外国 人和中国人都经常见到的现象。一些人说, 这是中国盲目追求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必然 结果。不过,在仔细研究了小悦悦事件后, 很多人指出了另外一种解释:中国缺乏见 义勇为的法律来保护那些帮助陌生人的好 心人。
• 瑞士法文报纸《晨报》报导:“过路人对受重伤的女孩完全视 若无睹。这一事件在互联网上激起愤怒。请注意,此录像包含 一些画面,有可能激起反感(pouvant choquer)。”这个词在 英语和法语中,不是一般的反感,而是指由惊恐、惊骇、震惊 而导。 •
新加坡 被救反污蔑他人者需要“道歉+赔偿” 在新加坡,见义勇为已经借由道德的法律化上升为公 民的一项基本法律义务。 对于见义勇为,新加坡法律则完全站在保护施救者权 益的立场上。惩罚机制规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 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其本人医药费1 至3倍的处罚。 影响恶劣、行为严重者,则以污蔑罪论处。该规定实 施以来,新加坡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公民在实施见 义勇为时也免去了顾虑和担忧。 加拿大大多数省规定公民没有义务对紧急伤病者提供 援助。但魁北克例外,“义务法案”规定公民有义务对紧 急伤病者提供援助,违者有法律责任。
• 中国演员袁弘通过新浪微博发表评论说:“看完这段视频,被强 烈的民族自卑感击倒在地。连续18人,这自卑的腰杆怕是十八个 天宫一号发射升空也挺不起来的。” • • 不少网民对社会冷漠甚至冷血的地步,都隐约归咎是社会及政府 制度所致。据新浪网和金羊网的网民帖文,有人认为“这样的国 民,这样的国家,有钱了,强大了,又怎么样?”也有人说:“是 这个充满罪恶的社会制度,才造就了如此狠毒如此无情的司机和 路人!” •
小悦悦案件的思考
小悦悦案件的思考
广东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
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
最后,一位捡垃圾的阿姨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妈妈。
现在小悦悦已接近脑死亡。
彭宇案的余殃一次又一次战胜了人类的原始情感,继而无视同类受到的伤害。
这有赖传统文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们瓦上霜”的千百年教诲,也是斗争哲学恣意泛滥几十年的结果,还有人说是某些案子法律的审判让我们不得不冷血,或许这些都是事实。
但人类作为群居动物必然拥有的“守望相助”成了稀有的行为,我们当然应该感到羞耻!更应该感到羞耻的是,我们一次又一次被吓倒,一次又一次屈服于恶,一次次为自己找借口。
以邻为壑、他人即地狱让人人都成为孤岛,警惕来自陌生人的善意,更吝啬给予陌生人善意,今天人人是路人,明天人人都可能成为小悦悦。
单纯做道德批判没什么用,如何让作恶付出更大的代价,如何让行善的成本降低再降低,如何解决人们做好事的“后顾之忧”,如何从法律和制度上规范人的
行为,比简单的口诛笔伐更可行更有效,再次搭建起让宝贝们安全上路的保护网,需要共同努力。
从小悦悦事件来反思道德与法治的问题
从小悦悦事件来反思道德与法治的问题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本名王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
这一事件被网友称为“小悦悦”事件并引发网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激烈讨论。
不知道是现在国人习惯了冷漠还是其他,小悦悦事件发生后,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对那18个人的批判,人性德冷漠道德的丧失,每每看到那些评论的时候,我就想反问写下那些话的人,如果你当时也身处现场亦或是你是那第19个人,你会真正做到想你言语中所说到的那样么?!记得曾看过一本书名为《地下》,讲述的是1995年3月20日在东京地铁内发生的震惊全世界的沙林投毒事件,作者不加修饰的重现了相关受害者的访谈录。
作为一个旁观者,虽然很难感同身受,但我所能感受到的仍是关于爱恨的界限:部分险些丧命的受害者不愿再次接受访谈,以至于要鼓起很大勇气去下定决心将感受全盘托出,这些人的共同点是,对于罪魁祸首奥姆真理教,已经没有怨恨,他们关注的是,这样一个社会本身太过扭曲。
另一方面,那些只是路过,或者受害较轻的人们,每当提起肇事者,咬牙切齿,仍想着要将其碎尸万段。
而这些貌似正义感十足的人们,在事件发生当时,扮演的是怎样的角色?据一个受害者回忆,当她在沙林毒气中冒死呼叫帮助,眼看着比自己伤势还严重的人们濒临死亡自己却无能为力,那种恐惧感和无助感从此在她的生命力烙下深深的印记,而那些匆匆路过的人们忙于逃窜,置之不理。
之后事件曝光后,这些人也有一部分受到毒气影响,走出来谴责相关组织,伸张正义,呼声比那些真正受到伤害的人都要高亢嘹亮。
其实那些振臂高呼的人们也不见得有多高尚,他们就像沙林时间那些匆匆路过的行人们或者事后得知消息的旁观者,自保后唤醒一点良知;而那18个人也不是我们所说的那么卑鄙,这些人承受的,是来自于自身的后悔责骂,以及来自舆论的批判谴责,并带着这样的情感终其一生,他们和小悦悦一样,也是受害者。
对小悦悦事件的看法 (3)
对小悦悦事件的看法引言小悦悦事件是发生在中国的一个令人震惊的悲剧。
这个事件发生在2011年10月,当时一名两岁的女孩被一辆货车碾压了两次,并且事故现场多人目睹,但没有人及时伸出援手。
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我们不得不深思:为什么没有人救助悦悦?在此文档中,我将简要介绍小悦悦事件的背景,并提出一些个人的观点和看法。
小悦悦事件的背景小悦悦是一个两岁的女孩,当时她正在与家人购物。
突然,一辆货车撞上了她,并且碾压了她的身体。
货车司机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向前行驶,导致小悦悦被碾压了第二次。
事故发生后,邻近的行人和车辆都看到了这一情景,但没有人上前帮助小悦悦。
最终,一名执勤交警将小悦悦送往医院,但她的伤势过重,最终不幸去世。
事件的反思这个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许多人质疑为什么在现场的人们没有伸出援手,为什么没有人及时报警、救助小悦悦。
这不仅是对人性的考验,更是对社会的道德和责任感的质疑。
首先,这个事件暴露了中国社会的冷漠现象。
在这个事件中,许多人见死不救,观看并置之不理。
这引发了人们对道德和价值观的深思。
许多人认为,尽管他们看到了事故发生,但他们害怕承担起来帮助别人的责任。
这种冷漠和缺乏互助精神的现象在中国社会中并不鲜见,但小悦悦事件无疑加深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警觉。
其次,这个事件也引发了对中国法律和社会制度的质疑。
许多人认为,如果中国的法律和社会制度更加健全,事故发生后可能会有更多的人及时报警和救助小悦悦。
例如,如果有更多的监控设施和警察巡逻,这个事件可能会有不同的结局。
因此,这个事件也要求中国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改善社会治理,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和能力。
此外,媒体在这个事件中的角色也备受争议。
在事件发生后,这个事件被广泛报道,并引发了公众的愤怒和谴责。
然而,有些人认为媒体在报道中不够客观和负责任,夸大了事件的影响力,甚至加剧了社会的恐慌和焦虑。
因此,媒体也需要反思和改进自身的报道方式,更加负责任和平衡地引导社会舆论。
小悦悦事件与道德立法的思考
小悦悦事件与道德立法的思考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
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
最后,一位捡垃圾的阿姨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
10月21日零时32分,遭两车碾压的广东佛山女孩小悦悦离开人世,一朵含苞待放的小花提前凋谢。
一个年幼生命的离去,带给我们的是巨大的心灵震撼,她引发了一场关于道德危机的全社会的大讨论。
仅仅以事件中18名路人的行为,就认为我们的社会“世风日下”、“道德滑坡”大有偏颇之处。
每个人细想自己的生活经历,都会发现生活中处处存在见义勇为、助人好施的现象。
但需要指出的是,趋利避害是人类的天性,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不能不让人在事件来临时有所考虑。
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等事件的出现给人们一个强烈的暗示:“见义勇为”的后果有可能是“惹祸上身”。
因此,若无基本的避险条款,在得与失到来的关键时刻,仅凭道德本身有时难以阻止悲剧的发生。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要求省有关部门围绕“小悦悦事件”,组织召开“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主题的系列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群团组织代表和法律工作者,抨击和谴责见死不救、人心冷漠的可耻行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扶助弱者的社会风尚,托举向善的力量,让社会变得温暖,让人心不再冷漠,让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熠熠生辉。
道德立法,或叫道德法律化,就是指国家的立法部门将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为社会所必需的道德规范上升为具有国家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
道德立法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道德与法律的同源性与一致性,它们都起源于社会的公序良俗,都是由社会最基本的风俗习惯演变而来的,它们的一致作用,都是维护社会的秩序与稳定,但是,法律维护的是社会最基本的秩序与稳定,是通过国家机关运用强制性手段保证实施的,而道德则是建构国家的精神文明体系,是通过社会舆论与人的内心自觉实施的。
“小悦悦事件”感想
“小悦悦事件”感想一个残酷的事实无情的发生了。
2岁的小悦悦倒在血泊之中。
残酷的是,她被两辆货车碾压过去。
车子的颠簸,令人心碎。
倒下的小悦悦身旁,还走过了18个行人。
这18个人注定要一辈子受良心的谴责,做一辈子噩梦。
第19个人是位拾荒的老大娘。
她抱起了小悦悦,她大声呼喊。
事后,各大论坛上的舆论一波三折。
先是痛骂围观路人冷漠的,然后有痛心国情不堪并以国外媒体的观点为佐证的,后又有以“彭宇”案为理由为路人辩解的乃至暗指当局治理无方导致世风日下的,再后来就有说“围观”是我们自古有之的传统为当局开脱的。
全社会募集资金达到407288430万元,没有人是天生的冷漠者,是什么让他们——或者说,是我们——变得冷漠?是什么,让我们失去了对人性、对公平最起码的信任?为什么我们不再敢相信这世界上还有美好?从彭宇案、许云鹤案等直到小悦悦事件,大众的心理有了重大的改变,从帮到相帮却又不敢帮再到不帮一直演变成如今的漠然无视。
我们到底是怎么了?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归根结底是错在哪?值得我们大家一起深思。
我们对于彭宇的结果很无奈,但是却愿意相信这是内心道德心理影响,法律的公正正义保证往往不能符合人们对于道德的期待。
对于小悦悦的遭遇很痛心很同情,也察觉社会冷漠到让人冷颤的地步,我们褒奖那个帮助小悦悦的拾荒者,她或许让我们冰冷的心有了一丝温暖,但舆论的压力媒体的大肆报道也只会扭曲助人者的初衷。
对于媒体大肆曝光冷漠的路人,我觉得也是不必要的,惨剧已经发生,我们祈祷悲剧再也不要发生,但也不必大肆去闯过法律的底线打扰没有法律责任的他们,法律保障我们平等的每一个人,保障作为公民的我们的基本权利。
社会是一个需要协调平衡的结构,任何一方面的坍塌都是不可想象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理应兼顾各方面的发展和进步,尤其是人们日渐脆弱的信仰和心理。
如今社会道德的失范,确实已到了急需转变的时刻。
然而,在佛山市、广东省或以重金激励见义勇为,或推动见死不救入罪等强力方式力图扭转局面时,我们理应冷静,这是否就是扭转社会风气的终极解决方案?首先,人心的冷血、道德的沦丧,只是公民不安全感爆棚的最终结局,由“果”用力改变“因”,难免有南辕北辙之忧。
从小悦悦事件我们想到了什么
从小悦悦事件我们想到了什么
10月13日下午发生在佛山南海的小悦悦事件让国人心绪难宁。
从小悦悦事件我们看到了我国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条文去避免陷入困境施救者。
2006年11月的南京彭宇案:好心扶起摔倒的老太太却被判赔4.5万;2009年10月的天津许云鹤案: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判赔10万元。
这一系列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助人并不完全是为乐,好人并没有好报。
于是碰到了类似事件人们就会本能的去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另外这件事也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并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
人们在享受物质生活的同时造成了严重的道德滑坡。
于是我们看到了18个冷漠的路人,在我们痛心疾首,在我们谴责冷漠的旁观者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路人为什么这么冷漠。
在老太太诬告许云鹤的同时,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去反思她的行为害死了多少无辜的人。
因此我们应该去修改法律,用法律的手段去惩罚那些诬告的,去保护那些助人为乐的人,同时应该中奖那些好心人,让好人有好报。
我们也应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以唤醒国人那沉睡的良知。
从小悦悦事件谈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在与死神抗争9天后,21日凌晨零时32分,小悦悦因全脑功能衰竭、多个脏器衰竭,抢救无效,离开了这个世界。
痛苦的悦悦已无力大声呼唤妈妈,更无力挣扎。一个目击者从她身边走过,看都没看她一眼。又有两名路人从悦悦身边经过,同样漠然不理。这时,一辆小型货柜车开了过来,司机好像没有看到地上的悦悦,再次从她身上碾过。此时的悦悦已经一动不动。接下来的5分钟更像一场噩梦,有十多位路人从悦悦身边走过,每个人只是看了看,没有人伸出援手,哪怕是打个电话求助。路边的店铺里似乎也忙得不可开交,没有人出来看一眼。就这样,先后18人从悦悦的身边走过。
总的来说,“小悦悦”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偶然,它在中国特定的社会风气下日积月累慢慢形成的,有其它的特殊性,不能只从道德上看,也不能只从法律上看。当然,如果能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生存环境,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给我们提供一个有序生存的空间,拥有一个人人守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在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把社会精神文明的底线-法制,建设得牢不可破,才有可能在其上建立更高的道德标准的要求。这样小悦悦的悲剧在我们的社会就不会再次发生了。
如果在进一步的想想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暂且不谈及法律和道德这么深层次的问题。就事故发生的场所,该事故发生在广东佛山,从视频上看,是发生在一个狭窄的马路,路面没有交通标志,是一条货车、摩托车、行人共用的小路,其类似仓库或市场的货运路,路旁堆积如山的白色大袋子侵占了部分路面,如有货车经过,堆积的袋子和行驶的货车之间仅能容下一个行人谨慎避让和立足,而对于一个才2岁的小孩来说,根本做不到谨慎避让的行为。小悦悦的车祸就恰恰是发生在这些堆积的占道的大袋子旁边。各位想想看,在你的周围,还有多少这样的路段?狭窄且不规范,没有划分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还有货物堆积占道阻挡。每天要有多少辆货车、摩托车、行人频繁经过这样的路段?为什么这些事故多发路段没有人治理监管?城管为什么不清理占道行为?政府为什么不能好好地修路?清理事故多发路段,为经济建设铺好发展之路?我认为这也是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小悦悦事件引发的道德思考
小悦悦事件引发的道德思考2011年10月,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
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
最后,一位捡垃圾的阿姨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
由此发酵成了全民反思的对于道德的大讨论。
为什么大家对小悦悦事件如此关注呢?因为这起悲剧所呈现的人心冷漠、道德滑坡令我们不寒而栗。
我们也有子女,我们也有朋友,我们也有街头需要人搀扶的时候,我们也会有需要他人伸出援手救助的一天,那么在此时此刻,我们还能指望谁呢?小悦悦事件只是一个极端的个案,但是他给我们所有人发出了危险的信号,敲响了凄厉的警钟。
小悦悦事件让大家真实感受到了诸如“礼崩乐坏”、“人心不古”、“道德沦丧”等等负面情绪。
小悦悦事件最让人心寒的是从小悦悦身边走过的18位路人,他们或视而不见,或停下观望,或绕道走开、但是就是没有一个人上前救助,哪怕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
18位路人为什么会如此冷漠呢?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分析。
早期中国以血缘、地缘关系为传统纽带,多是熟人之间交往,而现代社会的转型渐渐破坏了这种传统的人际交往关系。
小悦悦事件是因为信仰缺失,信仰的丧失致使人们对生命缺少了几分敬畏。
没有信仰,导致自我泛滥,缺少约束,缺少统一的精神支持,没有统一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
功利教育使得我们失去了与同类守望的本能,任何情况下都以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为出发点。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就是“行善有风险,出手要谨慎”,把此事件归于世态的炎凉,环境的使然,助人反被讹诈,使得人们面对此种情况不敢伸出援助之手。
归根结底是案件涉及人性中最普遍和最基本的善与恶,触碰着人们对于“助人为乐”的情感底线,拷问社会诚信和道德。
使得人们对碰到诸如需要救助的人的时候产生了矛盾、观望的心理。
道德行为是自觉自主的事情,在需要救助而没有实施救助的行为者并没有必须要负责的法律责任。
游走在法律与道德之间--“小悦悦事件”之我见
游走在法律与道德之间--“小悦悦事件”之我见作者摘要:“小悦悦事件”由于涉及法律缺失,人性冷漠等问题被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
其中涉及了法律与道德的协同与冲突问题。
本文从事件的起因、过程、结果等方面入手,分析找到其中法律与道德的较量。
并从法律的道德化以及道德的法律化为基本分析点探讨了在立法的过程中对道德元素的融合。
并结合事件进行深层分析,找到了我国目前的法律体制对于道德底线的设定等诸多立法方面的不足,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新的立法建议,希望为今后的立法体系提供理论基础并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小悦悦事件”;法律;道德Abstract: "Yue Yue incident" involving law missing human indifference have received extensive attention by the community. Which involves the collaboration and conflict of law and morality. Start from the cause of the incident, processes, results, analysis to find a contest in which law and morality. And from the law of morality and the moral law as the fundamental analysis point to explore the fusion of the moral element in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Events combined with deep analysis, and found many legislative deficiencies of China's legal system setting for the moral bottom line, combined with China's actual conditions put forward new legislative proposals, to provide a theoretical basis for future legislative system and avoid similar incidents.Key words: "Yue Yue event"; law; moral一、小悦悦事件中法律与道德的较量 22001.1小悦悦事件的回放1.1.1事件发生悦悦父亲王先生,来自山东,夫妇俩也在五金城17座开了间五金店。
从法律和道德角度审视小悦悦事件
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审视小悦悦事件2011年10月13日下午5点30分,这是一个令人悲愤的时刻,在广东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上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随后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开来的另一辆车辆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女童身上再次开了过去,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八个路人,他们都对此非常的淡定、冷眼漠视,没有伸出支援之手,最后一名拾荒阿姨上前施以援手,由此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0时32分离世。
而关于小悦悦事件所引发的全国性各个社会阶层道德、法律、人性等讨论、反思也随着小悦悦的离世达到了一个高潮。
看到这样的一则新闻,这让我们想起了做人的底线——道德,越过这一底线便是缺德。
缺德不会受到法律的惩戒,但会受到道德是谴责。
但是,人们为了生活,为了人生的安全保证,冷淡地选择了缺德。
我们在叹惜小悦悦的悲惨遭遇之余都把矛头指向了十八个路人,谴责他们的冷漠,痛骂他们的无情,诽谤他们的道德沦陷。
在谴责他人的时候,我们有没有想过,如果这样的一件事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我们会怎样做,我们都会伸出支援之手,或是拿起手机报警,或是毫不犹豫地跑上前去救助身在水火之中的小悦悦吗?我们真的不会像那十八个路人一样吗?这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思考。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自从彭宇案之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行为的成本、风险值都提高了。
人们为了小心翼翼地生活只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形成了想救又不敢救的冷漠无情的局面。
这就是彭宇案的蝴蝶效应而不是人们的道德沦陷,就是有前车之鉴,人们才会那么的淡定和冷漠。
我们应该更深层地从法律这一角度去审视小悦悦事件。
邓小平曾经有过一段经典阐述:“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
”现今的我们所追求的法治,更应该是设法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使好人能充分做好事的法律制度。
舆论道德痛惜悲惨之余,有不少人呼吁,借鉴国外经验,以立法形式“保护见义勇为者不被诬陷”,规定“见死不救者应受惩罚”。
小悦悦事件看法的道德
小悦悦事件看法的道德小悦悦事件是中国社会近年来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的一起悲剧。
这一事件涉及到对人性的道德反思,引发了全社会对亲情、责任和公共道德的思考。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小悦悦事件所呈现的道德议题。
首先,小悦悦事件使我们对亲情的道德关怀有了更为深入的思考。
小悦悦是一个无辜的孩子,在遭受交通事故后被无人理会,这让我们深感震惊和痛心。
这其中涉及到亲情的伦理问题,即作为大人是否应该对孩子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和关怀。
小悦悦事件引发了社会对亲子关系的反思,让人们意识到亲情是一个道德上的基石,任何时候都不能被忽视或者丧失。
其次,小悦悦事件引发了对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思考。
小悦悦被多个人撞倒后,没有人及时施以援手,这使得我们不禁反思个人对他人遇难时的道德义务。
尽管人们可能害怕法律的约束,但是在道德上,我们应该秉持着对他人生命安全的责任感。
在社会中,每个人都有义务为他人提供帮助和保护,这是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
此外,小悦悦事件引起了对道德教育和公共道德的重视。
小悦悦事件中很多路过的人没有提供帮助,这引发了人们对道德教育的思考。
在现代社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通过道德教育,我们可以培养人们的同理心和责任感,让每个人都能够在遇到困难时提供援助。
此外,小悦悦事件也让我们对公共道德有了更多的关注。
在公共场所,我们应该遵守交通法规、遵纪守法,同时也要具备对他人的基本关爱和尊重。
这样的公共道德规范是社会安定和谐的基础。
另外,小悦悦事件还引发了人们对法律责任和立法需求的思考。
在小悦悦事件中,涉事司机没有及时停车并报警,这引发了人们对法律责任和立法的质疑。
我们应该反思交通法规是否健全,是否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教育和监管。
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准则具有重要作用,只有通过立法和加强执法,才能保护每个人的安全和权益。
综上所述,小悦悦事件引发了社会对亲情、责任和公共道德的广泛讨论。
它让我们更加关注亲情的伦理问题,引发了对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思考。
小悦悦事件反思
小悦悦事件反思导读:范文小悦悦事件反思【篇一:小悦悦事件反思】2011年10月13日下午5点30分,广东佛山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上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随后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开来的另一辆车辆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女童身上再次开了过去,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八个路人,都对此冷眼漠视,只有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但最终小悦悦还是于21日凌时32分离世。
此事件由此引发国民广泛热议。
“小悦悦事件”之后,社会各界纷纷以各种方式表达对见死不救的行为展开了谴责、质问和反思。
“冷漠”成为时下中国最热的话题。
从民间到官方,小悦悦不断被提起。
其实归根到底这件事件最终围绕着:小悦悦事件为何会具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18个路人是否应该接受道德审判?陈贤妹的好心救人是否是炒作?等这几个问题而成为时下的热点。
中国向来都是礼仪之邦。
自秦汉来,中国就有着优越的思想与传统美德。
古人云: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民风淳朴蔚然。
然而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到如今,我们这个古老的文明古国却丢失了他的灵魂,丢失了他自古就有的道德!曾记得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好心的彭宇去扶起被撞倒的老太,最后却被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在彭宇案之后,多少热心助人的人选择了避让,多少内心淳朴的人选择了麻木,又有多少心存善念的人选择了冷漠!彭宇的正义没有得到伸张,因为好心扶起老人,却被判刑罚款。
一件事情的处理反映了一个社会存在的道德问题。
然而,继彭宇案后,小悦悦事件再此激起了社会道德的反思。
小悦悦事件为何会具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小悦悦事件不仅仅是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更重要的是它反映的是一个日益滑坡的道德该怎样唤起人们的良知。
如同一些国民所讲,道德的崩塌不敢肯定每个人都是无辜者,但可以肯定每个人都会是受害者。
小悦悦事件给了大家一个反思和情绪发泄的平台。
借助这个平台,我们可以大肆的宣泄我们的情感,一起探讨挽救道德的解决之道。
曾几何时,我们会义不容辞的救起无助的伤者;曾几何时,我们会毫不犹豫的扶起跌倒的老人;曾几何时,我们会在人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
小悦悦事件之我见_500字
小悦悦事件之我见_500字
在2011年10月13日的下午,发生在佛山南海的小悦悦被撞事件仍使中国人民的心如刀绞,难以平静。
难道中国人真的如此冷漠吗?我从事件利害上做了思考。
扶起倒地的两岁女孩的确存在着风险,但是打一个电话找110来做决定也是无害的呀!并且在这短短的七分钟里,就有18个路人从此经过,直到最后一个扫地的大妈来才把小悦悦扶起,这前面的路人都是瞎子吗?不,不是的。
他们也看见了倒在血泊里的小悦悦,但是他们却像是在看一个没有生命的物品一般无动于衷。
多么冷漠的人情,正是这些路人的无情,他们的冷漠,才使小悦悦失去了生存的机会,永远闭上了眼睛。
而哪怕小悦悦仍活着,我们又如何让他接受这个无情的事实呢?是啊!在现实的社会中是多么的残酷,人们的眼中除了利益还是利益。
哪怕这些路人再怎么赶时间,有多么重要的事情,面对一条鲜活的生命,也应该停一停;哪怕是打一个电话也比现在要好啊!当然了,这件事情我们除了看见表面的问题,为什么不想想内在问题呢?首先从悦悦的角度看,我们的生活缺少安全性,通过这件事让大家意识到安全的重要,不能让未成年人独自过马路。
其次,从司机的角度看,我们做了错事应该勇于承认。
我们缺少勇气,也要提高。
再从行人的角
度看,对事情视而不见,过而不问是这个社会上共有的问题,缺少承担性!
所以,从这件事情上,我们还应该看出三个隐藏着的问题,要重视起来。
只要我们把这三个问题重视起来,并改好,我相信坏事也会变成好事。
小悦悦事件的感想
用热心来融化那块冰三字经里面的“人之初,性本善”,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那么熟悉,然而如今我们善良的本性却逐渐沦陷了,很多人都冷漠了。
面对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上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随后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开来的另一辆车辆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女童身上再次开了过去,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都对此冷眼漠视。
冷漠,多么的残忍,它扼杀了一个生命,也显露了人们心中的黑暗。
面对这现象,我们当代大学生应该反思自己在生活中是否也是如此?如果真的是如此那我们应该好好谴责自己了。
作为当代大学生,作为建设中国未来的主力军,我们起得应该是良好的带头作用。
或许我们现在还停留在学校,与并没有真真的进入社会,但我们此时因此我们更该注意自己对道德的培养,树立起正确的道德观。
这样我们才不至于在进入社会后儿迷失自己。
大学里我们能做很多来让自己谨记关心他人。
学校里的志愿者活动很多,去敬老院啊,去残联啊,我们可以积极的参加,去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自己保持着一颗阳光的心。
很多人都谴责是社会让那些路人变得冷漠了,是法律不够完善让他们退缩了,他们担心自己去救这小孩时会被人误认为是肇事者,我们不否认这现象的存在,但面对着躺在地上血肉模糊的肉体,我们又怎么能让这种担心战胜心里的善良了,那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因此不管是不是担心会被误认为肇事者,我们都该伸出救助之手,去拯救一个生命,拯救了她即使被人误会或许我们心里对自己救了这个生命而表示自豪,而我们冷漠,或许那会是一辈子的谴责。
小时候老师教我们乐于助人关爱他人,而那时我们还小并不能为社会做什么,但我们会积极的帮助同学,帮助周围的人,即使不能帮助我们也会有那份心意,而如今长大了,我们是社会的动力源了,我们难道就不能怀抱着小时候的那份单纯的心去帮助身边的人吗?如果真的是成长了,我们就更该能够辨别是非了,去干自己认为对的事了。
一颗心冷漠了,变得冰冷了,凝结成了一块冰,我们还是希望它放出炽热的光,去融化那成包裹我们心得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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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在法律与道德之间--“小悦悦事件”之我见作者摘要:“小悦悦事件”由于涉及法律缺失,人性冷漠等问题被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
其中涉及了法律与道德的协同与冲突问题。
本文从事件的起因、过程、结果等方面入手,分析找到其中法律与道德的较量。
并从法律的道德化以及道德的法律化为基本分析点探讨了在立法的过程中对道德元素的融合。
并结合事件进行深层分析,找到了我国目前的法律体制对于道德底线的设定等诸多立法方面的不足,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新的立法建议,希望为今后的立法体系提供理论基础并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小悦悦事件”;法律;道德Abstract: "Yue Yue incident" involving law missing human indifference have received extensive attention by the community. Which involves the collaboration and conflict of law and morality. Start from the cause of the incident, processes, results, analysis to find a contest in which law and morality. And from the law of morality and the moral law as the fundamental analysis point to explore the fusion of the moral element in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Events combined with deep analysis, and found many legislative deficiencies of China's legal system setting for the moral bottom line, combined with China's actual conditions put forward new legislative proposals, to provide a theoretical basis for future legislative system and avoid similar incidents.Key words: "Yue Yue event"; law; moral一、小悦悦事件中法律与道德的较量 22001.1小悦悦事件的回放1.1.1事件发生悦悦父亲王先生,来自山东,夫妇俩也在五金城17座开了间五金店。
小悦悦(本名王悦)今年才刚上幼儿园,她还有一个快7岁的哥哥。
事发前的半个小时,小悦悦放学回家后,便和哥哥一起玩耍。
“不知什么时候,儿子自己出去玩了,老婆恰好上楼收衣服,小悦悦也偷偷跑了出去。
”王先生没有留意到儿女的离去,此时他忙于生意,“小悦悦经常和五金城内的小孩玩,平时也经常自己出去自己回来。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货柜车碾过。
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八个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
最后,一位捡垃圾的阿姨陈贤妹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
小悦悦在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重症监护室,脑干反射消失,已接近脑死亡。
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
1.1.2事件处理10月13日下午事故发生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全力侦破。
办案民警通过事故现场附近及周边的大量监控录像,以及现场走访,对肇事车辆的号牌进行排查。
13日晚上9时,事发4小时后,第二辆肇事车逃逸的司机蒋某很快被锁定了人和车,经民警口头传唤,蒋某来到大沥交警中队,其对肇事逃逸供认不讳。
办案民警并没有因此而放松,而是加紧对第一辆肇事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排查、追捕。
在警方的强大攻势与舆论压力下,下午1时,第一辆肇事车辆的驾驶员胡某在其岳父的陪同下,到大沥交警中队投案。
晚上,两名肇事司机均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1.1.3各界关注小悦悦事件发生后,收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经过电视台的曝光以及网络视频的曝光之后,引发了全社会的大讨论。
截至到2012年2月30日,百度检索“小悦悦”的信息量达到了5650000个。
同时,在网下传统媒体也对此事件进行了广泛的关注,包括: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各个地方卫视的新闻栏目均先后报道了此事件。
与此同时,部分国外媒体也进行了部分关注。
朝日电视台曾在一时政节目中,用了2分钟的时间,还制作了不少图板,来解释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以及涉及到的中国社会的道德问题,令人深思。
美国电视台对此事也作了报道,美国Channel1电视台特地做了关于“小悦悦”事件的专题片,以相当大的比重抨击了见死不救事件在中国的发生,也报道了一些中国网民祈祷的留言。
观后很多外国人都表示十分可怕。
1.2见死不救,“道德”与“法律”问题的较量经过对事件的分析可以发现,本事件的阻止集中在前18人在面对生命时的冷漠以及本来社会地位不高的拾荒者的“伟大举动”。
这后面暴露的是我国民众集体的道德缺失以及法律与道德的激烈碰撞。
众所周知国民长期的陋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经过诸如杭州彭宇案的渲染以及各界对施救者反遭陷害的报道的放大作用已经在社会道德层面产生了很大的反作用。
同时我国的立法体系对于见义勇为以及见死不救并没有具体的规定。
在遇到相关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往往采用道德标准去替代法律与法规而在社会上流行。
这样背景以及体系所暴露出来的是道德对法律的绑架以及法律对道德的纵容。
具体分析如下:所谓道德绑架法律是指在法律体制不健全或者不涉及的领域内出现了影响恶劣的公共事件,会通过媒体对社会的影响,社会对法律的施压进而造成了法律过度向弱者倾斜的现象的出现。
在小悦悦事件中,我们可以发现,对于交通肇事司机的处罚处于道德对法律的绑架边缘。
根据我国法律对交通肇事罪的相关定义与认定原则,第二责任司机(即二次碾压的小货柜车司机)不适用交通肇事罪进行处罚,而目前对第二名肇事司机进行的刑事拘留明显具有法律层面的量刑过重嫌疑。
所谓的法律对道德的纵容是指在法律暂时无涉及的领域,主要采用道德的自我约束力量对公民的行为进行约束,而这种道德层面的约束不具备相关约束力度,进而在实践过程中往往表现为对当事人的不遵从现象无法站在法律的层面予以一定的处罚。
这样的现象是导致了在事件当中路人的冷漠行为的根本原因。
可以试想一下,如果当事的路人在遇到事件见死不救的后果需要承担相应或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可能这样的情况并不会出现。
因此,法律对相关领域的宽松是对道德标准的一种放纵。
1.3 用法律来规范触及道德底线的“见死不救”在社会对待法律的态度可以看出法律作为道德底线的一种规范制度,在违反道德以及触犯法律之间存在一段相对较大的浮动空间。
这种浮动空间是造成目前道德缺失的主要原因。
可以适当的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法律的执行来提高道德的底线是一种可行的办法。
否则诸如此类的情况还会持续的发生1。
在我国国民的道德体系中包括诸如“法不责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刑不上大夫”等道德的误区还普遍存在。
这种对法律以及道德底线的误读是群体事件以及不遵从道德事件发生的根源。
因此,对于利用法律手段对类似“见死不救”的道德底线进行规范具有可行性与必要性。
借鉴国外的先进法律体系如:法国1994年修订的《法国刑法典》就有“怠于给予救助罪”,具体条文是:“任何人对处于危险中的他人,能够个人采取行动,或者能唤起救助行动,且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均无危险,而故意放弃给予救助的,处5年监禁并扣50万法郎罚金2。
美国州法律,发现陌生人受伤时,如果不打“911”电话,可能构成轻微疏忽罪等等。
这种利用法律手段来强制提高重大的道德底线的行为是值得我国司法系统进行借鉴与吸取的。
2、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理探悉2.1 法律的道德化(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所谓的法律道德化是指法律作为道德的一种强制执行的一种标准而存在,通过利用法律等监督与处罚手段,在先期对公民的行为进行一种强制的执行。
在不断的完善与提高的过程中最终达到公民的自我约束以及道德标准的重新建立。
此外,可以预见的是法律作为道德传播的最有效手段,通过立法来强制执行道德标准主要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方面是对于无形的道德转变为有型的法律,使公民能够明确的了解自身的行为并加以规范,不会随着社会道德标准的变化而变化。
更重要的是不会随着不同公民的道德标准而变化。
对于公民采用统一的道德要求有助于道德的传播与构建。
另一方面将法律进行道德化建设能在约束公民行为的过程中有法可依,在指出或者处罚其行为的过程中更具有依据性而不会由于个人的1宫晨娟. 剑走偏锋的“法律道德必然联系论”[D].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2011.2吴卫华. 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对传统理论的反思与批判[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2004.理解偏差而造成无休止的争论。
在法律的道德化建设过程中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一方面是法律的过于宽松,对于普遍存在的以及道德层面的规范,我国法律往往设置的底线过低,甚至是低于普遍的社会道德标准。
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了在约束道德的时候以法律为标准,认为不违反法律的均是在道德底线之上,在约束法律的过程中则以道德为标准,认为符合道德标准的一定不是违法行为,进而对公民的法律意识以及道德标准的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弊端3。
一方面是法律的规范性还有待加强,对于不同的群体其道德标准要求不同,比如对于教师,公务员等具有引导作用的职业以及群体的道德标准需要较其他群众高,但是对于法律体系的界定则需要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衡量。
另一方面是我国实际的情况决定了法律在全民层面上对法律的意识还比较薄弱,这就决定了在应用法律道德化的法律标准过程中的执行困难。
2.2 道德的法律化(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道德的法律化只要是根据道德标准或者略低于道德标准的行为规范作为法律制定的依据。
在道德的法律化建设过程中主要体现对社会普遍关注,或者涉及道德底线的评价标准进行立法处理。
这种方式能够严格法律的制定以及公民的遵从标准。
通过长期的法律化建设最终达到提高公民全体道德水准的目的。
但是在实际的道德的法律化建设过程中存在诸如道德标准的衡量,道德标准与法律的冲突,道德标准的执行困难等问题。
具体分析如下:道德标准衡量方面主要存在法律与道德的共同存在体系,二者是相互包含与补充的关系,完全的道德的法律化并不可行,应该在制定的过程中加以考量,选择具有明显争议,具备严重后果的道德标准进行法律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