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轨交通设计规范文档
轨道交通设计规范

轨道交通设计规范轨道交通设计规范-------------------------轨道交通是当今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它不仅可以提高人们的出行效率,而且可以减少交通拥堵,还能缓解城市空气污染。
因此,设计和建造轨道交通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质量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确保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质量,必须遵循一定的设计规范,以保证系统可持续运行。
一、安全要求1. 地面及地下铁路应当采用可靠的安全保护技术,包括安全门、安全系统、防护屏障等,以防止乘客意外出站或者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2. 车站的出入口应当采用闸机和人证一体机等安全检查设备,对乘客进行安全检查,以防止偷盗行为。
3. 车站应当采用各种监控技术,如闭路电视、卡口监控等,以及各种安全报警装置,如火灾报警器、气体报警器等,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二、可靠性要求1. 车站应当采用多道列车信号系统,并采用多道列车控制技术,以保证列车的运行安全。
2. 车站应当采用可靠的通信系统,如GSM-R通信系统、无线数传系统、物联网通信系统等,以保证列车在运行中的安全。
3. 车站应当采用可靠的能源供应系统,如太阳能光伏供电、风能供电、水力供电、核能供电等,以保证列车在运行中的正常运行。
三、建造质量要求1. 车站应当采用耐久性强、无污染的材料,如耐酸耐碱材料、无机材料、耐冲击材料、耐高温材料、无卤材料、耐水材料、耐久性胶带材料等。
2. 车站的结构应当采用高强度钢材,并且要进行严格的力学性能测试,以保证列车在运行中的安全性。
3. 车站应当采用可靠的传动部件,如减速机、皮带传动部件、伺服电机、直流电机、永磁同步电机等,以保证列车在运行中的正常运行。
四、功能要求1. 车站应当采用多功能的交通信号控制装置,如列车信号机、进出站信号机、通过信号机、相对位置信号机、防止事故信号机等,以保证列车在运行中的正常运行。
2. 车站应当采用多功能的列车监控装置,如列车位置监测装置、列车速度监测装置、列车间隔监测装置、列车间隔监测装置、列车加速度监测装置等,以便及时监测列车在运行中的情况。
单轨交通设计规范

单轨交通设计规范单轨交通是一种新兴的交通系统,许多城市已经开始考虑引入单轨交通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种选择。
单轨交通设计规范对于确保系统的安全性、效率和舒适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单轨交通设计规范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单轨交通设计规范的内容1.线路设计规范线路设计规范应考虑地理文化环境,包括路线的长度,曲率半径,坡度和高度限制等。
线路应避免穿过高峰区域,障碍物和建筑物。
换乘站应设在关键的转换点上,以方便乘客换乘。
此外,还应设计足够的能量供应和电力传输能力,保证安全、稳定和高效的运营。
2.车辆设计规范车辆设计规范应考虑车辆的容量,安全性,舒适性以及电力传输能力。
车辆应具备自动控制功能,包括车道变更,加速和减速以及停车。
车身应符合城市规定的高度和宽度限制,同时应考虑乘客的行李和辅助设施等。
车辆应具备防火、防盗、防碰撞的功能加装设备以及紧急站点的设计,以确保乘客的安全性。
3.车站设计规范车站设计规范应考虑乘客的便利性和舒适性,包括车站的尺寸、遮阳和雨棚、座椅、导向标识、自动售票机、紧急呼叫按钮、洗手池、卫生间、废物处理和视频监控等设备和建筑结构。
车站的设计应当可持续,考虑雨水处理,灯光和通风等环保因素。
4.运营管理规范单轨交通应设立专门的运营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车内设备的维护、车辆和线路的检修以及紧急情况的应对。
在车站和车辆上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以确保乘客的安全和公共秩序的维持。
运营管理部门还应负责制定运营计划和乘客信息发布系统,以及应对交通拥堵和紧急情况的协调。
二、单轨交通设计规范的重要性单轨交通的正确运营首先需要良好的设计规范。
针对不同的城市和场所的特点,制定完善的单轨交通规范可以有效解决许多潜在问题,提高市民的交通出行体验,减少运营成本,并为城市的公共交通带来新的突破。
此外,合理的单轨交通规范可以确保城市的交通安全,保护运营人员和乘客免受意外伤害。
规范的制定还可以促进单轨交通与其他交通系统的协调,从而进一步提升整个城市的交通效率和运行质量。
单轨交通设计规范

单轨交通设计规范1. 引言单轨交通作为一种新兴的城市交通方式,在城市交通规划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单轨交通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营,制定一套统一的设计规范是必要的。
本文将结合国内外单轨交通的实际情况,提出一系列单轨交通设计规范,以期对单轨交通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起到指导作用。
2. 设计原则在进行单轨交通设计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单轨交通系统的安全性是设计的首要原则。
在设计时,需要考虑车辆和基础设施的安全性,采取合适的安全措施,确保乘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2.2 高效性原则单轨交通系统的高效性是设计的关键原则。
在设计时,需要考虑车辆的运行速度、站点布局以及与其他交通工具的衔接等因素,以提高单轨交通系统的运输效率。
2.3 环保性原则单轨交通系统的环保性是设计的重要原则。
在设计时,需要考虑减少能源消耗和减少污染排放的措施,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单轨交通系统的舒适性是设计的关注点之一。
在设计时,需要考虑乘客的乘坐舒适度,包括座椅设计、车厢噪音和车辆稳定性等因素。
3. 设计要求3.1 轨道设计要求单轨交通的轨道设计要求如下:•轨道线路应保持平整,无明显的颠簸和凹凸。
•轨道的曲线半径应满足列车的运行要求,确保列车安全平稳地通过。
•轨道的坡度应适宜,以保证列车的运行速度和乘坐舒适度。
3.2 车辆设计要求单轨交通的车辆设计要求如下:•车辆结构应具备坚固稳定的特点,以保证乘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车辆内部布局应合理,充分考虑乘客的乘坐舒适度,包括座椅、扶手和通风系统的设计。
•车辆应具备高效的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以确保列车的高效运行和安全停车。
3.3 站点设计要求单轨交通的站点设计要求如下:•站点的位置应合理,便于乘客进出,且与周边交通工具的换乘衔接良好。
•站点的建筑设计应与城市的风格相协调,充分考虑乘客的行进路线和舒适度。
•站点的设施应完善,包括候车亭、标识牌、自动售票机等,以提高乘客的出行体验。
3.4 信号控制要求单轨交通的信号控制要求如下:•信号控制系统应确保列车的正常运行和停车,避免事故和拥堵的发生。
《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导则》

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导则目录目录 (1)前言 (1)1总则 (1)2行车组织及运营管理 (2)2.1运营规模与运营模式 (2)2.2运营管理 (3)2.3应急救援 (3)3车辆与限界 (4)3.1车辆 (4)3.2限界 (8)4线路 (12)4.1总体要求 (12)4.2线路平面 (12)4.3线路纵断面 (16)4.4配线设置 (17)5区间土建工程 (20)5.1基本要求 (20)5.2荷载及其组合 (21)5.3轨道梁 (25)5.4区间高架结构 (30)5.5区间地下结构(未提供资料) (33)5.6检修疏散通道(或“附属结构”) (33)5.7抗震设计 (34)6车站土建工程 (35)6.1车站建筑 (35)6.2车站结构 (45)7道岔 (48)7.1道岔类型 (48)7.2道岔设置方式 (51)7.3道岔设备 (56)8强电系统 (59)8.1供电设计一般要求 (59)8.2变电所 (59)8.3接触轨 (62)8.4电缆 (63)8.5动力与照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8.6电力监控 (63)9弱电系统 (65)9.1通信系统 (65)9.2信号系统 (66)9.3其他弱电系统 (71)10车辆基地 (73)10.1车辆段与停车场的功能、规模及总平面布置 (73)10.2车辆运用整备设施 (75)10.3车辆检修设施 (77)10.4车辆段设备维修与动力设施 (78)10.5综合维修中心 (79)10.6物资总库 (79)10.7培训中心 (79)10.8救援设施 (79)10.9站场设计 (80)11其他 (82)前言跨座式单轨是采用胶轮的车辆骑跨在梁轨合一的轨道梁上运行的一种轨道交通方式,多采用高架敷设,亦可采用地面或地下敷设,具有爬坡能力大、转弯半径小、运行噪声振动低、征地拆迁少、建设周期快、工程投资低、资源消耗少等突出优势,是一种中运量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在国外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已有50年的应用历史。
地铁设计规范案例范文

地铁设计规范案例范文The design of subway systems should adhere to strict guidelines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afety and efficiency of the transportation network. 地铁系统的设计应遵守严格的规范,以确保交通网络的安全和效率。
First and foremost, the design should prioritize the safety of passengers. 首要任务是确保设计优先考虑到乘客的安全。
This includes features such as clearly marked emergency exits, well-lit platforms, and sufficient ventilation. 这包括清晰标记的紧急出口,光线充足的站台和充足的通风。
Additionally, the design should also consider the needs of passengers with disabilities, ensuring that the subway system is accessible to all. 此外,设计还应考虑到残疾乘客的需求,确保地铁系统对所有人都是无障碍的。
Furthermore, the layout and signage within the subway stations should be designed with the ease of navigation in mind. 此外,地铁车站内的布局和标识应考虑到便利的导航。
The design should also take into account the aesthetic aspect to provide a pleasant and comfortable environment for passengers. 设计还应考虑美学方面,为乘客提供一个宜人舒适的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8.09.24•【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施行日期】2009.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现批准《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58-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5、1.0.10、1.0.12、1.0.19、3.1.2、3.2.2、4.2.1、4.2.2、4.2.3、4.2.4、4.2.5、4.2.6、4.3.1、4.3.4、5.3.8、6.1.3、6.1.4、7.1.8、7.3.1、7.3.2、7.4.5、7.5.1、7.7.7、7.7.10、8.1.2、8.2.6、9.3.4、9.4.12、11.1.3、11.2.5、12.1.4、12.3.1、12.3.8、12.3.18、13.2.6(3)、13.2.7(3)、13.3.1(5)、13.3.4、14.1.6、14.2.7、14.3.10、14.3.17、14.3.19、14.4.1、15.1.4、15.2.1、15.2.7、15.2.14、15.2.16、16.1.9、16.1.10、16.3.13(1、2、3、5、7)、16.4.3、17.1.4、17.10.2、17.10.6、18.4.1、18.4.3(3、6)、18.4.4(1)、18.4.5(2、3)、18.7.1、19.1.13、19.4.6、20.2.2、21.1.2、21.2.6(5)、21.8.1、22.1.7、22.1.8、22.1.9、22.3.6、22.10.2、22.10.3、23.1.3、23.1.4、23.2.1、23.2.2、23.2.3、23.2.4、23.2.9、23.3.1、23.3.8、23.3.10、23.4.4(1、6、7)、23.4.8、23.4.12、23.5.1、23.7.1、23.7.3、23.7.6、23.8.1、23.8.4、23.8.8、23.9.1、23.9.6、23.10.1、23.11.1、24.8.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地铁设计规范规范(终稿)

1 总则1.0.1 为使地铁设计做到安全、可靠、适用、经济和技术先进,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钢轮钢轨系统的地铁新建工程设计。
改建、扩建和最高运行速度超过100km/h的地铁工程,以及其它类型的城市轨道交通相似工程的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地铁工程设计,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1.0.4 地铁工程在满足本系统的安全、功能、环境需求的前提下,人防要求可由城市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0.5 地铁工程的设计年限应分初期、近期、远期三期。
初期按建成通车后第3年要求设计,近期按第10年要求设计,远期按第25年要求设计。
1.0.6 地铁工程的建设规模、设备容量,以及车辆段和停车场等的用地面积,应按预测的远期客流量和列车通过能力确定。
对于可分期建设的工程和配置的设备,应考虑分期扩建和增设。
1.0.7 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1.0.8 地铁线路应为右侧行车的双线线路,并应采用1435mm标准轨距。
1.0.9地铁线路必须为全封闭型式,并宜采用高密度、短编组组织运行。
远期设计行车最大通过能力宜采用每小时40对列车,但不应少于30对列车。
1.0.10 初期、近期和远期列车编组的车辆数,应分别根据预测的初期、近期和远期客流量、车辆定员数和设定的行车密度确定。
车辆定员数为车辆座位数和空余面积上站立的乘客数之和。
车厢空余面积定员数宜按每平方米站立6名乘客计算。
1.0.11 地铁车辆段设置应根据线网规划统一考虑。
按具体情况可以一条线路设一座车辆段或几条线路合建一座车辆段。
当一条线路长度超过20km时,可根据运营需要,在适当位置增设停车场。
1.0.12 地铁各线路之间,以及地铁与其它轨道交通线路相交处的换乘,应采用便捷换乘方式。
地铁与其它常规地面公共交通的换乘,宜作方便换乘的统一规划。
1.0.13设计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使之符合国家现行的城市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是国内第一部关于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的地方标准。
该规范与国标和世界其他城市相关标准比较,注重“人文、绿色、科技”三大理念,落实“安全型、服务型、环境友好型、节能型、快捷高效型、网络化、国产化、标准化”等八项要求,可操作性强,并且在通风、空调与采暖、供电系统、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运营组织、车辆、线路、轨道、防灾、环境保护、节能等多个方面实现了突破,较好的体现了北京特色。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1)车辆自重、载重与容积。
车辆构造速度。
车辆构造速度是指安全及结构强度所允许的车辆最高行驶速度。
(3)轴重。
轴重是指车辆在某运行速度范围内一根轴允许负担的包括轮对自身重量在内的最大总质量。
(4)通过最小曲线半径。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与转向架的类型及设计有关。
(5)最大起动加速度。
最大起动加速度包括平均起动加速度和最大制动减速度。
(6)制动形式。
制动形式包括摩擦制动、再生制动、电阻制动和磁车轨制动等形式。
(7)轴配置或轴列数。
例如,四轴动车般设两台动力转向架:六轴单绞轻轨车-般两端为动力转向架,中间为非动力转向架。
(8)供电电压、最大网电流、牵引电机功率。
(9)座席数及每平方米地板面积站立人数或载客量(座位载客量、定员载客量、超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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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轨交通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2 术语 33 运营组织 63.1一般规定 63.2系统运能设计 63.3行车组织 63.4行车速度73.5车站配线与车辆基地出入线73.6运营管理74 车辆94.1一般规定94.2安全和应急设施104.3车辆与其它系统105 限界125.1一般规定125.2限界的制定原则125.3制定限界的主要技术参数145.4限界图156 线路166.1一般规定166.2线路平面166.3线路纵断面196.4辅助线、车辆基地线及道岔216.5线路标志及标线227 轨道梁桥237.1一般规定237.2荷载257.3结构设计278.1一般规定308.2荷载308.3设计原则308.4构造要求319 地下结构329.1一般规定329.2荷载329.3设计原则349.4构造要求3510 车站建筑3710.1一般规定3710.2车站平面3710.3车站出入口3910.4人行楼梯、自动扶梯、垂直电梯4010.5安全栏栅、安全门与屏蔽门4010.6无障碍设施4110.7车站环境设计4110.8最小高度、最小宽度、最大通过能力4311 工程防水与防腐蚀4511.1一般规定4511.2混凝土结构自防水4511.3附加防水层4611.4围护结构、细部构造防水4711.5地下车站与区间隧道结构防排水4811.6高架车站和轨道梁的结构防水与防腐蚀4812 通风、空调与采暖4912.1一般规定4912.3地面及高架线路5312.4空调冷源及水系统5312.5相关地面建筑5412.6通风与空调系统控制和运营5413 给水与排水5513.1一般规定5513.2给水系统5513.3排水系统5613.4车辆基地给排水及消防系统5713.5排水设备监控5914 供电6014.1一般规定6014.2变电所6214.3接触网6514.4电缆6714.5动力与照明7014.6电力监控系统7115 车站设备7515.1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7515.2安全门与屏蔽门7616 道岔系统7716.1一般规定7716.2道岔类型7816.3道岔设备8116.4道岔设置原则8316.5道岔安装原则8417 防灾8517.1一般规定8517.3安全疏散8617.4消防给水8717.5灭火装置8917.6消防设备监控8017.7防烟、排烟与事故通风8017.8防灾用电与疏散标志9217.9防灾通信9217.10火灾报警系统9317.11救援保障9518 通信9618.1一般规定9618.2传输系统9618.3公务电话系统9718.4专用电话系统9718.5无线通信系统9918.6广播与导乘信息系统9918.7时钟系统10018.8闭路电视监视系统10118.9电源及接地系统10118.10通信用房技术要求10219 信号10419.1一般规定10419.2列车自动控制(ATC)系统10419.3列车自动监控(ATS)系统10519.4列车自动防护(ATP)系统10619.5列车自动运行(ATO)系统10819.6车辆基地及停车场信号系统10919.7信号系统供电10920 自动售检票系统11220.1一般规定11220.2自动售检票系统的构成11220.3自动售检票系统的功能11320.4自动售检票系统与相关系统的接口11421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11521.1一般规定11521.2系统设计原则11521.3系统运营组织模式及基本监控功能11621.4硬件设备配置11621.5软件基本要求11721.6系统网络结构与功能11721.7系统布线及接地11822 运营控制中心11922.1一般规定11922.2功能分区与总体布置11922.3建筑与结构12122.4布线12222.5供电、防雷与接地12222.6照明与应急照明12322.7通风、空调与采暖12322.8消防与安全12423 车辆基地12623.1一般规定12623.2车辆基地的功能、规模及总平面设计12623.3车辆运用整备设施12823.4车辆检修设施13123.7物资总库13423.8培训中心13423.9救援设施13523.10其他13524 环境保护13624.1一般规定13624.2噪声污染防治13624.3振动污染防治13824.4日照影响与景观协调13824.5其他1381总则1.0.1 为保障单轨交通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安全可靠,做到以人为本、保护环境、经济适用和技术先进,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跨座式单轨交通工程的设计。
1.0.3 本单轨交通系统适用于高峰小时单向断面客运量1~3万人次的城市中运量轨道交通系统,特别适用于城市旧城改造难度较大、沿线景观及环保要求高的城市干线、辅助线和接驳线。
当高架线特殊桥梁结构较多或地下线占全线比例较大时,单轨交通系统的采用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0.4 单轨交通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当地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要求,线路选择应以客流预测为依据,并应做到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
1.0.5 单轨交通工程的设计年限应分为初期、近期、远期三期。
初期为建成通车后第3年,近期为第10年,远期为第25年。
1.0.6 单轨交通工程的设计应统一规划、远近期结合、分期实施。
建设规模、设备容量应按预测的远期客流量和系统运输能力确定。
对可分期建设的工程和配置的设备,应考虑分期扩建和增设。
1.0.7 单轨交通工程的主体结构,以及因损坏和大修会严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1.0.8 单轨交通正线应为右线行车的双线线路。
1.0.9 单轨交通线路必须为全封闭形式,宜采用高密度、短编组行车组织。
1.0.10 初期、近期和远期列车编组的车辆数,应分别根据预测的初、近和远期客流量、车辆定员数和设定的行车密度确定。
车辆定员数为车辆座位数和空余面积上站立的乘客数之和。
车厢空余面积定员数宜按每平方米站立6名乘客计算,并应适当考虑残疾人车位。
1.0.11 单轨交通各线路之间,以及单轨交通与其他轨道交通线路应换乘便捷,并应与地面交通统一规划、有机结合。
1.0.13 单轨交通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应根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
1.0.14 单轨交通地下线路在满足本系统安全、功能、环境要求的前提下,人防要求可由城市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1.0.15 高架车站、地下车站出入口和风亭等建筑物的形式和体量的确定,应考虑对城市景观的影响和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并应结合城市改造,综合考虑地下、地上空间的合理利用。
1.0.16 车站、车辆基地、控制中心、主变电站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应严格控制建设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和建成后的运营成本。
1.0.17 车站应建无障碍设施。
1.0.18 车站站台应设置安全栏栅或安全门,地下车站可优先采用屏蔽门。
高架车站行车轨道区底部应采用封闭结构。
1.0.19 单轨交通的机电设备及车辆,应采用满足功能要求、技术经济合理的成熟产品,并应考虑标准化、系列化和立足于国内生产。
1.0.20 单轨交通系统设计应逐步实现以行车指挥与列车运行为核心的机电设备综合自动化。
1.0.21单轨交通的车辆基地、主变电站、控制中心的设置,应根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统一考虑,充分实现轨道交通运营维修机电设备的资源共享。
当一条线路长度超过20km时,可根据运营需要,在适当位置增设停车场。
1.0.22设计单轨交通地上线路时,应考虑与城市环境的协调,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使之符合国家现行的城市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单轨交通各系统排放的废气、废水、废物,应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排放标准。
1.0.23跨河流和临近河流的单轨交通地面和高架工程,应按1/100的洪水频率标准进行设计。
下穿河流或湖泊等水域的单轨交通工程,当其上水体有可能危及工程的使用安全时,应在进出水域的两端适当位置设防淹门或采取其他防淹措施。
1.0.24 单轨交通应具有对火灾及其他灾害的防范和救援设施。
1.0.25 单轨交通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单轨交通monorail transit轨道为一条带形的梁体,车辆跨骑于其上或悬挂于其下行驶的交通工具。
2.0.2 跨座式单轨交通straddle monorail transit为单轨交通的一种型式,列车骑行于轨道梁的上方,车辆除底部的走行轮外,在车体的两侧下垂部分尚有导向轮和稳定轮,夹行于轨道梁的两侧,保证车辆沿轨道安全平稳地行驶。
2.0.3 设计使用年限design service life在一般维护情况下,能保证结构工程或设备系统正常使用的最低时段。
2.0.4 接驳线connecting lines for transfer在城市轨道交通中,接驳线为联接主要线路并具有汇送和接运乘客转运功能的线路。
单轨交通的轨道梁,是一种既承受列车荷重又兼作车辆运行轨道的结构,同时也是供电、信号、通信等缆线的载体。
跨座式单轨交通的轨道梁,通常采用预制的预应力混凝土制成,在一些特殊区段也有采用钢梁或几种材料组成的复合梁体。
PC梁为预制混凝土轨道梁(precast concrete track beam)也即预制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轨道梁的简称。
2.0.6 内部空气环境inner air environment单轨交通系统内部对人员的安全与舒适及设备的正常运转产生影响的空气质量、温度、湿度、气流组织、气流速度和噪声等因素的总况。
2.0.7事故通风emergency ventilation在单轨交通内部发生火灾、地震以及其他非正常状况时,为保证安全所采取的通风方式。
2.0.8 汇水面积catchment area雨水直接降至列车出入线洞口、敞开出入口或敞开风口的面积。
2.0.9 牵引网traction network由接触网和回流回路构成的供电网络。
2.0.10 接触网contact line equipment经过受流器向电动车辆供给牵引电能的导电网。
2.0.11接触轨contact rail用金属轨条制成,装设在轨道梁的侧面,经过受流器向电动车辆供给牵引电能的导电轨。
2.0.12 安全门platform safety gate沿站台边缘设置的围护结构,对应列车车门设有自动开启的门体,为在没有列车停靠情况下,防止站台人员或物体坠落轨道区的安全设施。
2.0.13 关节型道岔joint turnout一种钢制结构设备。
道岔的梁体由数节钢制轨道梁铰接组成,采用专用动力(气动、液动或电动)驱动,转辙时道岔梁一端固定,整体转动并使梁的另一端与线路轨道梁衔接形成岔道,转换列车行驶线路。
关节型道岔转辙后道岔梁纵向外形呈折线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