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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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符号
一、交通
ADT:年平均日交通量
DHV:设计小时交通量
K:DHV与ADT之比值
D:交通量方向分配
N基本:一条机动车道理论通过能力
N可能:一条机动车道考虑各种修正系数后通过能力
N设计:多车道考虑影响和道路分类后,设计建议通过能力取值
r1:通行能力车道宽度修正系数
r2:通行能力平交口间距修正系数
r3:通行能力平曲线修正系数
r4:通行能力道路纵坡修正系数
r5:通行能力沿途条件修正系数
l1:交叉口间距
λ1:交叉口有效通行时间
v/c:理想条件下,最大服务交通量与基本通行能力之比值
二、建筑限界
Wc:机动车车行道宽度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车行道宽度(m)Wmc:机动车路缘带宽度(m)
Wa:路侧带宽度(m)
Wb:非机动车车行道宽度(m)
Wbm:非机动车路缘带宽度(m)
Wp——人行道宽度(m)
Wg——绿化带宽度(m)
Wf——设施带宽度(m)
Wl——侧向净宽(m)
Wsc——机动车行安全带宽度(m)
Wdm——中间分隔带宽度(m)
Wsm——中间分车带宽度(m)
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e=w1
j——隧道内检修道宽度(m)最小值0.75m
r——隧道内人行道宽度(m)最小值1.0m
hc: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m)
hb:非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m)
hp:行人最小净高(m)
Wr:道路红线宽度(m)
Ws:路肩宽度(m)
Wsh:硬路肩宽度(m)
Wsp:保护性路肩宽度
i(%):路拱设计坡度
三、平面与纵断面设计
V:设计车速
i:道路中心线纵坡度(%)
r:道路中心线转角(O)
S:停车视距、会车视距或道路侧向视距
R:机动车道中线圆曲线半径
Lc:超高缓和段长度(m)
b:超高施转轴至路面边缘的宽度
ε——超高渐变率
△i——超高横坡度与路拱坡度的代数差
μ——横向力系数
△W:车道曲线加宽值
Wc:平曲线段车道宽
Wn:直线段车道宽
N:车道数
Uc:弯道上车体几何宽
Cc:弯道车侧净距
ic:弯道富裕量
iH:合成纵坡
ih:横向超高坡度或路面横坡
iz:纵向坡度
四、平、立交设计
S1、S2、S3:导游岛端部偏移距
Q1、Q2:导流岛内移距
R0、R1、R2:导流岛端部半径
Wa、Wb、Wc:导流岛宽度
La、Lb、Lc:导流岛长度
Vd:转向弯道设计车速
Lw:交织长度
re:进口道缘石半径
reg:出口道缘石半径
A:回旋线参数
Ls:回旋线长度
NC:分流前或合流后主线车道数
NF:分流后或合流前主线车道数
NE:匝道车道数
《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更好地反映重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和设计特点,适应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山地城市交通效率,并使山地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1.2 指导思想
针对重庆市山地城市特点和实际情况,总结我市近二十年城市建设经验,同时引进国内外山地城市道路设计理念和最新研究结果,在遵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的前提下,进行针对性的调整和补充,编制适合山地城市道路特点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
1.3 适用范围
1、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的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及道路设计。
2、新建道路须按本规范进行设计。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可做合理调整,远期应保留满足本规范要求改造的可能。
1.4 设计原则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设计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需求,体现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4.1 城市交通规划
1、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2、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
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4.2 城市道路设计
1、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等进行道路设计。
2、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3、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4、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管线问题,避免反复开挖。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
5、在道路设计中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运营效益与养护费用的关系,正确应用技术标准。
6、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工程要求,处理好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体现人文关怀,要考虑残疾人的使用和两侧建筑物使用。
7、在道路设计中应注意节约用地,拆迁合理,重视文物、名木、古迹保护等。
1.5城市分级分类
1.5.1 城市分级
重庆市辖区内城市分为市域中心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次区域中心城市和建制镇四级。
1.5.2 城市分类
根据城市地形特征,将城市分为山地重丘陵地区和微丘陵地区二类。
1.6道路分类分级
1.6.1 道路分类
城市道路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五类。
1、快速路:快速路应为大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快速路对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隔带,其进出口应采用全部控制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两侧建筑物的进出口应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