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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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
为贯彻落实中国xx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和《关于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相关议事规则,特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节省篇幅,对公司章程原条款和内容的修改,涉及到原条款的序号及内
容改动时,不作说明,只相应调整原序号和修改其内容。章程修改的条款与增
加的内容如下:
一、原章程3.1.5条和4.1.3条修改为:“公司发行的内资股在中国xx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公司已与中国xx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了股份保管协议”。
二、原章程“第四章第二节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大会的职权与召开条件”。本节原 4.2.1至4.2.15条调整和修改为4.2.1至 4.2.5条。其中原
4.2.4条修改为:“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或
者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
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案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沈阳证管办和深圳xx交易所备案。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节原4.2.4条调整为 4.2.5条;原4.2.5条和4.2.7条调整为4.3.1条
和4.3.2条;原4.2.8条、4.2.9条、4.2.10条调整为4.5.2条、4.5.3条和
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现就修改公司章程事宜作出如下决议:一一、修改背景与目的
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公司业务的持续扩展,原有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二、修改原则
本次章程修改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确保修改后的章程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有效指导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三、修改内容
对原章程中的公司宗旨进行修订,以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当前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职责与权限,加强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优化股东权利与义务条款,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同时明确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责任。更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健。增加关于公司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形象。
四、修改程序
本次章程修改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修改后的章程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通过。修改后的章程将依法进行备案,并在公司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
五、实施与监督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成为公司运营的基本准则,公司所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董事会将定期对章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条款得到有效执行。对于违反章程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关于部份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部份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董事会成员:
我写信是想提出一项议案,讨论部分修改公司章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我们需要确保公司章程与时俱进,以满足不断变化
的市场环境和法规要求。本议案旨在经过全体股东的审议和投票后,将公
司章程中的特定条款进行修改,以更好地适应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首先,我想要强调的是,公司章程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司文件,对于公
司治理和决策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它规定了公司的目标、权力结构、股东
权益以及各类关键事宜的运作规则。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公司的发展,旧有
章程可能已经无法充分满足公司的需求,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
其次,公司章程的修改可以提供更好地公司治理框架。根据市场的发
展和竞争环境,公司需要及时地调整和改进其治理结构,以确保公平、公
正并确保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本议案的目标是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股东权益
保护、董事会成员选举和薪酬制度等关键条款,以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和效率。
在股东权益保护方面,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我们可以进一步确立股东
的权益,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保护。比如,在决策和分红方面,公司可以
制定更加明确的规定,以避免可能的不公平行为。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
修改章程,规定股东的表决权和出席会议的权益,以确保他们的利益得到
合理的保障。
关于董事会成员选举和薪酬制度的修改,目的在于增强董事会的效力
和独立性。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选举程序,可以确保董事会成员的选拔
过程更加透明和公正。此外,薪酬制度的修改可以确保董事会成员获得合
理的薪酬,并考虑到公司的表现和业绩,以激励他们更好地为公司做出贡献。
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1. 引言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经营需要的调整,有时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这些修改往往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以确保所有股东对修改事项达成共识并参与决策过程。
本文档将指导您如何撰写一份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以确保该决议合法有效,并被相关职能部门认可。
2. 决议的背景
在决议的开头,需要明确列出决议的背景。这可以包括内容:
•公司章程的修改原因
•需要修改的具体章节或条款
•公司内部或外部环境改变的原因
例如: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特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3. 决议内容
在决议内容部分,需要具体列出修改章程的内容和具体条款。这一部分需要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修改的具体内容,以确保股东对修改有明确的了解。
例如:在公司章程第X章第X条中增加如下内容:
具体修改内容
4. 决议的提议和讨论
在股东会上,需要由一名股东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进行全体股东的
讨论。这一部分需要详细描述提议的过程以及股东们对修改内容的讨论。
例如:股东甲提议修改公司章程,并阐述了修改的原因和必要性。随后,所
有股东对提议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就修改的具体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充分的梳理和分析。经过讨论后,确立了修改章程的必要性和同意的态度。
5. 决议的表决结果
在决议的表决环节,需要明确列出每位股东的投票结果。这一部分尤其重要,因为决议的通过需要达到一定的股东投票比例。
例如:经统计,全体股东中有X位股东赞成修改公司章程,占总股东人数的X%。投票结果达到了公司章程修改的表决通过所需的股东投票比例。
变更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6篇
变更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6篇
变更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1)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有限公司200 年年度
股东会定期(或临时)会议第次会议于年月日在召开。本次股东会于会议召
开15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本次会议应到会股东人,实际到会股东
人,占注册资本万的 %股权。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决定对公司章
程的部分内容作出修改,具体条款如下: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公
司。”现改为:。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现改为:万元。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是”。现改为:。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现改为: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万股,占总股数 %
不同意万股,占总股数 %
弃权万股,占总股数 %
全体股签字盖章:
年月日
变更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2)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第章第条的决定,本公司与年月日召开
了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会议共人参加,代表 %表决权,经代表 %表决
权的股东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
2、同业公司住所变更为:
3、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4、同意公司延长经营期限,为长期或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5、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大写) 万元,由(大写) 万元增加到(大写) 万
元,其中:
原股东(填写姓名)增加(大写)万元(填写出自方式)出资;
新股东(填写姓名)增加(大写)万元(填写出自方式)出资;
6、同意股东(填写姓名)将其持本公司的 %的(填写出资方式)出资,共计(大
修改公司章程决议范本
修改公司章程决议范本
公司章程决议范本
决议题目:修改公司章程
决议内容:
根据中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为了使公司运营更加合规、有效,经公司董事会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特决定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1. 公司名称变更
将公司名称由原来的________修改为________。
2. 公司注册资本调整
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________修改为________。
3. 其他章程条款修改
将公司章程中的以下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1) 条款1:公司组织形式;
(2) 条款2:董事会成员数量及选举程序;
(3) 条款3:监事会设置及成员选举程序;
(4) 条款4: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与义务;
(5) 条款5: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权益保护;
(6) 条款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7) 条款7:公司重要事项决策程序。
决议生效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特此决议。
公司董事会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作部分修改。现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并提交第十七届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
1、现行章程中的经理、副经理拟一律修改为总经理、副总经理。
2、现行章程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助理及董事局秘书、财务处处长。
拟修改为:本公司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及董事局秘书。
3、现行章程第十三条中: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网络工程及数据服务;
热电供应;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装修;物业管理;防腐保温服务;旅游、展览、体育娱乐服务;餐饮、住宿;许可范围的广告业务;计算机及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首饰)、音像制品、保健食品的销售。
拟修改为: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网络工程及数据服务;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展览;计算机及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首饰)、保健食品的销售;热电供应、体育娱乐服务、餐饮、住宿、音像制品销售(只限分支机构)。
4、现行章程第十八条中: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拟修改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5、现行章程第四十二条(十三)为: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拟修改为:审议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2】3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原为:
“公司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以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二)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在作出现金利润分配决议时,如果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除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以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四)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
(五)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从税后利润提取任意公积金。
(六)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利或结转下年分配。
(七)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现修订为:
“(一)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10%;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二)公司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可以采用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3.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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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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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案范本
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案范本公司章程修订案
第一条:
自修订案生效之日起,本公司章程所包含的所有条款及规定将以修订案为准,原有公司章程自行废止。
第二条:公司名称
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类型
本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范围详细描述]。
第六条:公司地址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为:[办公地址]。
第七条:董事会与监事会
1.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和监事组成。
2.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董事长。
3.监事会由[监事会成员人数]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监事长。
第八条:董事的任职与权力
1.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董事任期长度]。董事连任次
数无限制。
2.董事享有以下权力:
(1)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2)决定公司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事项;
(3)聘任、解聘和薪酬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代表公司签署重要合同和协议;
(5)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对决议进行表决;
(6)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和经营业绩。
第九条:董事的义务和责任
1.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2.董事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并采取措施防止非法披露。
3.董事应当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审慎决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次董事会会议。
2.董事会会议应当提前[召开会议的通知提前期]通知参会人员。通
知可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范文
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范文
根据公司的需要和发展情况,经过认真审议和讨论,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以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率。以下是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范文:
第一条:公司的名称修改
基于公司的经营需要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决议将现有公司名称进行修改。新的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调整
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需要,决议调整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新的注册资本数额为XXX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按照现有股份比例进行出资。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调整
为适应市场竞争和扩大企业发展空间,决议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新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任职期限修改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决议对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任职期限进行修改。每位董事的任期将调整为XXX年。董事连任不受次数限制。
第五条:公司股东会议的召开和决议表决方式修改
为方便股东参与公司决策,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效率,决议对公司股东会议的召开和决议表决方式进行修改。公司股东会议将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召开,并且可以通过电子投票的方式进行决议表决。
第六条:公司盈利分配方式调整
为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发展和努力工作,决议对公司盈利分配方式进行调整。公司将制定详细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员工的绩效和贡献进行分配奖励。
第七条:公司章程执行机构的新设
为提高公司章程的执行效果和监督机制,决议设立公司章程执行委员会。该委
员会负责监督公司章程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处理涉及公司章程的争议。
《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范本》
《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范本》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并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进行。下面是一份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范本:
公司章程修改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编号:[请填写]
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股东会针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进行讨论,经大会主席主持并广泛
征求与会股东的意见,现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进行决议。
经充分讨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事项如下:
[请详细描述修改的内容,包括被修改的条款、新添的条款或调
整的条款等]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取代原有的公司章程,成为本公司的有效
规范。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附件于本决议,成为本决议的一部分。
议案2: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章程修改相关的事项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与本次章程修改相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政府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履行相关的报备或登记程序,并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
以上决议一致通过,决议生效。特此公告。
请注意,以上为一个范本,具体的股东会决议内容需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在决议起草和执行过程中,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
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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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要求,拟对本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一、对《公司章程》股本的修改
1、理由:2008年5月6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以公司2007年年末总股本363,0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公积金转增股本3股,派发现金0.2元(含税)的方案,该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也相应的进行调整。
2、原条文: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300万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340万元。
3、原条文: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1,500万股,成立时发起人合计认购14,000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5.12%,其中:山西省运城地区解州铝厂(现已更名为: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1,686万股;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认购1,240万股;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认购920万股;山西省临猗化工总厂认购77万股;山西省运城地区制版厂认购77 万股。
二000年七月七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实施了配股,配股后的普通股总数为24,200万股,发起人持股14,450万股, 其中:山西省运城地区解州铝厂(现已更名为: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136万股;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持有1,240万股;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920万股;山西省临猗化工总厂持有77万股;山西运城制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7万股。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编号:临2017-030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需修改公司的经营范围,故将《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修改为:
第十三条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
饮料(其他饮料类、固体饮料、碳酸饮料、蛋白饮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热罐用聚对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生产、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服务,仓储服务(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粮食收购、储藏、运输、销售等。食品、饮料的研究、开发,谷物、豆及薯类、包装材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订为: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
饮料(产品类别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保健食品生产(产品类别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热罐用聚对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生产、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服务,仓储服务(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粮食收购、储藏、运输、销售等。食品、饮料的研究、开发,谷物、豆及薯类、包装材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修改内容为:饮料(其他饮料类、固体饮料、碳酸饮料、蛋白饮料)修改为(产品类别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保健食品生产(产品类别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增加了保健食品生产(产品类别限《食品生产许可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相应修改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议题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相应修改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为“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现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
2、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8人)时;”
现修改为“(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相应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条。
3、原《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现修改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相应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
4、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为“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现修改为“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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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促进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在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修改为:
第十八条 公司的内资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2、原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修改为: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3、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修改为:
第四十二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十四)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十五)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十六)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4、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修改为: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5、原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修改为: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公司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召开时;
(六)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6、原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修改为:
第八十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7、新增加第一百条:
第一百条 公司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在投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的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全部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亦可分散选举数人。公司根据董事候选人所获投票权的高低依次决定董事的选聘,
直至全部董事聘满为止。
8、新增加第五章第二节 独立董事(第一百零一条至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立独立董事。
第一百零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百零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独立性,即不具有本章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本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一百零六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