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大远程教育会计学法律基础离线作业满分答案
16秋-浙江大学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离线作业姓名:学号:年级:2015春建筑工程管理学习中心:广州学习中心(珠海)—————————————————————————————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答:(1)、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社会事件有政变,游行示威,战争等,自然事件有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
(2)、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和属性,能够引起一定法律效果,如产生、变更、消灭的行为。
其中合法的民事行为称为“民事法律行为”行为是主观事实.如订立合同,行政处罚等。
2、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在公民所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基本权利往往被称为宪法权利,也即“宪法所保障的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五社会经济权利六文化教育权利七监督权与请求权八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3、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哪些?答:法律行为的成立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实质条件有三个:一、行为人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二、行为人意思表示要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
任何法律行为均要符合此三条实质条件,否则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4、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答: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的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具体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一、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货其他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种。
发明不用于发现,发现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事物。
科学发现依法不能授予专利权。
二、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两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三、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两者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2015秋浙大远程教育民法总论离线作业满分答案
2015秋浙大远程教育民法总论离线作业满分答案2015秋浙大远程教育民法总论离线作业满分答案第一章民法概述一、简答题1、民法的含义是什么?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这一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下使用,具有不同的含义:第一,民法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第二,民法可分为广义的民法和狭义的民法。
2、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是什么?远程教育工作总结民法上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
有形财产是有形的物质实体,如土地、房屋、机器等。
有形是就财产的存在形式而言的,并不单指可见物;电、天然气等肉眼无法分别的物体,也属于有形财产。
无形财产包括债权等各种财产权利。
3、民法为什么是私法?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的法律,是关于私权利和私人利益的法律,市民生活的自治性和闭合性构成了一道阻止公权力进入的壁垒,公权力除非必要,无权干涉当事人自主的决定。
二、论述题1、论述我国民法的发展。
一)中国古代的民事立法。
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诸法合体,重型轻民,虽有调整人事关系、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但没有专门的民事法律。
(二)清末、民国时期的民事立法。
《大清民律草案》,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民法典编篡活动。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民事立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废除了国民党政府的六法全书。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以单行法、民事政策的形式处理民事关系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一、简答题1、权利滥用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权利滥用的构成,应具备如下要件:第一,行为人有合法的权利存在。
第二,行为人有加害于他人和社会的目的。
第三,行为人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2、概括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
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两方面有机联系的内容:一是诚实,主要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言行符合实际,表里如一,意思表示真实、合法。
二是信用,主要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信守诺言,不出尔反尔。
3、简述我国民法公平原则主要体现。
我国民法公平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民法规范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公平性。
浙大远程2015成本会计离线作业及答案
浙大远程2015成本会计离线作业及答案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成本会计学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第一章成本的概念、作用和分类关键名词1、商业成本2、财务成本3、管理成本4、要素成本5、成本项目6、直接成本7、间接成本8、可控成本9、不可控成本 10、成本习性11、固定成本 12、变动成本 13、混合成本 14、相关成本 15、无关成本1、商业成本:购进商品的原始进价和购入环节交纳的税金,以及商品流通从事商品购进、调拨、储存、销售活动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2、财务成本:也就是会计成本或账面成本,它是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通过复式簿记原理和规定的成本核算程序所计算的产品和劳务成本。
3、管理成本:是一种分析性成本,它一般以产品的账面成本或财务成本为依据,经过加工整理,按照不同的需要计算并分析各种不同的成本,从而达到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的目的。
4、要素成本:企业是用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力、土地等资源来进行生产的。
使用这些要素企业必须向其所有者支付一定的费用这种费用就叫作要素成本。
5、成本项目:为了具体地反映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生产费用的各种用途还应进一步划分若干个项目即产品生产成本项目简称产品成本项目、成本项目。
6、直接成本:是指与某一特定产品具有直接关系的成本。
7、间接成本:指与某一特定产品没有直接关系的成本。
8、可控成本:指可以由责任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加以有效控制的那部分成本。
是一种责任成本,通常也是一种可追溯成本。
9、不可控成本:指不能由责任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加以有效控制的那部分成本。
10、成本习性:又称成本性态是指成本总额在相关范围内与业务量之间的依存关系。
11、固定成本:指在一定时间和相关范围内其总额不随业务量的变动而变动的那部分成本。
12、变动成本:是指那些成本的总发生额在相关范围内随着业务量的变动而呈线性变动的成本。
浙大作业答案-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浙大作业答案-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简答题+案例分析题)《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第一章法学理论作业一、简答题1、什么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答:法可被定义为一种规范,即由国家权力机关规定、认可和颁布的、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的综合。
法的特征: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法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特征;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
2、简述法律的创制程序。
答:法律的创造程序,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规范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步骤和次序。
在整个立法活动中,其程序一般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法律的公布。
3、请从不同的角度对法进行简要的分类。
答:根据法律创制的主题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据法律的内容、制定程序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成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和作用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类;根据法律的适用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4、简述法的适用的原则。
答:我国司法机关适用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第二,司法平等原则。
准确说是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第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5、什么是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包括哪些方面?答: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在何时、何地、对何人发生效力,即法的效力问题。
1包括法的时间效力、法的地域效力和法的对人效力。
6、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答: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
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主观因素。
行为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最大量的法律事实。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会计学基础在线作业试题及答案资料
1。
近代会计形成的标志是( )。
• C 单式记账法过渡到复式记账法2.假设企业的经营活动将无限期的延续下去,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因停业破产而进行清算的前提条件称为()。
• C 持续经营3.某书店的老板为自己配置了一台电脑,由书店开出了一张支票付款,将该台电脑计入书店的固定资产账簿,这违背了()假设。
• A 会计主体4.编制资产负债表的理论依据是()。
• C 会计恒等式5.企业所拥有的资产从财产权利归属来看,一部分属于投资者,另一部分属()。
• A 债权人6.企业5年前购买的设备,5年前的购买价格是100万,现在五成新,经折旧后账面价值是50万,五成新的旧设备在二手市场的交易价格约20万元,企业继续使用该设备能带来的净现金流入折现值约为35万。
该设备该如何在账上计价?• C 35万7.下列业务只引起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左边变动的是().• C 用银行存款购买原材料8.引起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的是()。
• D 销售商品收到货款9.下列哪种情况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增()• B 收到投资者投入作为出资的原材料10。
一个企业的资产总额与权益总额()。
• A 必然相等11.一个企业的资产总额与所有者权益总额()。
• B 有时相等12.一项资产增加,一项负债增加的经济业务发生后,都会使资产与权益原来的总额()。
• A 发生同增的变动13。
企业收入的发生往往会引起().• A 资产增加14.企业费用的发生往往会引起()。
• B 资产减少15。
按会计准则规定,为了正确划分收入、费用的归属期,应当遵守的会计核算原则是()。
• A 权责发生制16。
一项资产增加,不可能引起()。
• D 一项负债减少17.下列属于静态时点报表的是()。
• C 资产负债表18.下列属于所有者权益要素的是()。
• D 实收资本19.企业权益总额为50万元,收到之前赊销应收的款项6万元存入银行之后,企业的资产总额为()。
• B 50万元单选题20.企业年初资产总额为226 000元,负债总额为48 000元.本年度取得收入89 000元,发生费用93 000元,月末负债总额为50 000元,则年末资产总额为()元.• A 224 00021。
浙大远程教育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2016春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
法具有以下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进而调整社会关系的规;2.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3.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容?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等价有偿原则5、公平原则6、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4.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1、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
3、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
浙江大学远程2015春民法分论离线作业(必做)
浙江大学远程2015春民法分论离线作业(必做)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民法分论》课程作业(必做)姓名:年级:学号:学习中心:—————————————————————————————1.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何在?答:(1)物权是绝对权或对世权,而债权是相对权或对人权。
(2)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而债权不具有排他性。
(3)物权是优先权,而债权是平等性的权利。
(4)物权是公开化的权利,而债权具有非公开性。
(5)物权的设立采取法定主义,而合同债权的设立采取合同自由原则。
(6)物权和债权的保护方法不同。
2.试述物权公示原则。
答:(1)物权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变动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以登记、交付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否则不能产生物权变动效力的原则。
(2)《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3)物权的公示,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将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
物权的公示问题为物权法上一项重要问题。
物权为具有绝对排他性效力的权利,若某一物上已经设立物权,则与之不能两立的有着同一内容的物权即不得再行设立。
物权具有排他性,其变动常生排他效果,若无可由外界查悉其变动的征象,则难免使第三人发生不可预测的损害。
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物权公示制度及公示方法是必要的。
3.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有何区别?答:(1)成立的原因不同。
共同共有的成立,须以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按份共有则无此限制。
(2)权利的享有不同。
按份共有人依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即按其应有部分对共有物进行使用、收益。
而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而非按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故原则上应经得共有人全体的同意后,才可以对共有物进行使用、收益。
(3)分割限制不同。
共同共有人只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
而在按份共有关系中,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2015年刑法分论在线作业答案解读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2015年刑法分论在线作业答案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100分1.【第20章】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
一年后甲受雇于N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1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
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A 以叛逃罪论处B 以叛逃罪和间谍罪论处?C 以间谍罪论处?D 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正确答案:C2.【第20章】叛逃罪的犯罪主体为()。
A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 一般主体C 外国公民D 中国公民正确答案:A3.【第20章】间谍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A 参加间谍组织B 接受间谍组织的任务C 接受代理人的任务D 刺探国家秘密、情报E 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正确答案:ABCE4.【第21章】乙某盗窃正在架设中的高压电线500米,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万余元。
乙某的行为构成?A 破坏电力设备罪B 盗窃罪C 故意毁坏财物罪D 破坏生产经营罪正确答案:A5.【第21章】司机某甲在给汽车加油时,将自己认为已熄灭的烟头扔到地上,未完全熄灭的烟头将地面上的残油点燃,并使加油站内的气体爆炸燃烧,引起大火,烧毁了整个加油站,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 爆炸罪B 失火罪C 放火罪D 过失爆炸罪正确答案:B6.【第21章】甲是某搬运场司机,在搬运场驾车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不慎将另一职工轧死。
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A 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理B 按交通肇事罪处理C 按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理D 按意外事件处理正确答案:C7.【第21章】警察甲某要为自己的儿子上学筹一笔钱,便找乙某借钱。
乙某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抵押。
甲某将公务用枪交给乙某质押。
乙某借甲3万元现金,借期一年。
一年后,甲某无力还钱,乙某持枪逼债,被公安机关发觉,关于甲某、乙某的行为如何定性?A 甲某、乙某均无罪B 甲某、乙某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的共犯C 甲某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D 乙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正确答案:CD8.【第21章】甲为获利于某日晚向乙家的羊圈内(共29只羊)投放毒药,待羊中毒后将羊运走,并将羊肉出售给他人。
2015春浙江大学《法律基础》课程离线作业及答案
2015春浙江大学《法律基础》课程离线作业及答案考查课程大作业均由教师批阅,发现内容雷同或抄袭一律按0分计)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法师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法具有以下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进而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等价有偿原则 5.公平原则 6.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4、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刑法的效力范围1.刑法的空间效力2.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3.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4.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行使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刑法的时间效力1.刑法的生效时间2.刑法的溯及力,我国的刑法在溯及力问题是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二、案例分析题(共3小题,第1、2小题各15分,第3小题10分,共40分)1、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
2015浙江大学《法律基础》在线作业单项选择题题库
2015浙江大学《法律基础》在线作业单项选择题题库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答:法律制定也称法的创制或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法律制定程序即立法程序,是指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及我国的立法实践,我国的立法大致有以下几个基本程序即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等。
2.简述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答: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有参加国家管理、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
它包括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和游行的自由。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选举与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或者某些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所有的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的限制。
(二)言论自由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口头、书面、著作及电影、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等手段发表自己意见和观点自由权利。
2.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3.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范围、限制方式,许多国家都制定有专门的法律加以调整,如新闻法、出版法、诽谤法、广播法等。
(三)出版自由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扩展,是广义的言论自由。
它指的是公民有权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出版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思想的权利。
对于出版自由的限制方式主要有追惩制、登记制和审批制。
(四)集会、游行、示威自由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的政治权利,我国的历部宪法都明确规定了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2015浙大远程教育法律基础在线作业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98分单选题1.某甲17周岁,某大学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他()。
A 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 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 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 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选题2.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A 父母B 配偶C 子女D 兄弟姐妹单选题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A 权利B 权力C 义务D 权利和义务单选题4.法律义务表现为法律关系主体()。
A 可以自己做出一定行为B 必须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C 可以要求他人做出一定行为D 可以要求他人不做出一定行为单选题5.经营者从事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
A 1000元B 5000元C 10000元D 20000元单选题6.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 人民法院B 人民检察院C 公安机关D 监察机关单选题7.甲外出探亲,临时委托邻居乙照看房屋。
一日,乙进入甲房,发现客厅一角放有一盆鲜花,因久未见阳光而开始发黄。
乙出于好心,将花盆移放窗外晒太阳。
后一阵大风将花盆吹落,恰好砸在楼下与丙吵架的丁的头上,造成丁的各种损失2000元。
该费用应当由()承担。
A 甲B 乙C 甲和乙D 甲、乙、丙单选题8.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元首职权由()行使。
A 国家主席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C A与B共同D 国家主席与国务院总理共同单选题9.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A 10%B 20%C 30%D 35%单选题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 具体行政行为B 抽象行政行为C 行政处分行为D 民事侵权行为单选题1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处罚。
A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B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C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D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单选题12.为了创造自己的品牌,某内衣专卖店注册了"活得好"商标,该商标的性质属于哪一类商标?A 服务商标B 证明商标C 销售商标D 制造商标单选题13.夫妻离婚后,关于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达成后或判决生效后,生活费和教育费()。
2015年秋浙大远程继续教育会计学基础作业及答案(专)解析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92分单选题1.【第02章】在诸多会计方法中,最基本的是:∙ A 会计核算方法∙ B 会计分析方法∙ C 会计预算方法∙ D 会计决策方法多选题2.【第02章】会计核算方法中包括:∙ A 登记账簿∙ B 量本利分析∙ C 成本计算∙ D 差量分析∙ E 财产清查多选题3.【第02章】在会计确认中,某交易、事项是否确认的标准包括:∙ A 可定义性∙ B 可计量性∙ C 可靠性∙ D 相关性∙ E 及时性多选题4.【第02章】成本计算前需要应用的会计核算方法包括:∙ A 设置会计科目∙ B 复式记账∙ C 编制会计报表∙ D 登记账簿∙ E 财产清查判断题5.【第02章】审核和填制凭证包括对原始凭证的填制与审核和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
∙正确错误单选题6.【第02章】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金额超过其在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应计入:∙ A 实收资本∙ B 资本公积∙ C 法定盈余公积∙ D 任意盈余公积单选题7.【第02章】收入的确认中不包括:∙ A 商品销售收入∙ B 提供劳务收入∙ C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D 营业外收入单选题8.【第02章】负债是企业承担的:∙ A 过去的义务∙ B 现实的义务∙ C 未来的义务∙ D 现实和未来的义务多选题9.【第02章】所有者权益中包括:∙ A 实收资本∙ B 资本公积∙ C 法定盈余公积∙ D 任意盈余公积∙ E 未分配利润判断题10.【第02章】盈余公积是按照一定比例从企业实现的利润或亏损中提取出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是企业留存收益的一部分。
∙正确错误单选题11.【第03章】以下各账户中属于费用类账户的是:∙ A 短期借款∙ B 财务费用∙ C 应付利息∙ D 应收利息多选题12.【第03章】下列项目中,属于会计科目的是:∙ A 固定资产原值∙ B 固定资产∙ C 累计折旧∙ D 固定资产净值∙ E 固定资产清理单选题13.【第03章】下列项目中,与负债账户结构相同的账户是:∙ A 所有者权益∙ B 资产∙ C 费用∙ D 收入判断题14.【第03章】在借贷记账法下,费用类账户期末一般无余额。
2015年秋浙江大学《法律基础》在线作业及答案-最新
2015年秋浙江大学《法律基础》在线作业及答案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答:法律制定,又称法律创制,法律创立,最通常的称之为“立法”。
它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一般也简称为法律的订、修、废活动。
这种活动,是将一定的阶级(阶层或阶级联盟)的主张上升为国家的意志,成为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制定的程序:法律草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与通过,法律的公布2.简述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答:1.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具体包括两大方面: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政治自由。
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人身自由权利广义的人身自由权包括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以及与人身自由密切联系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
它主要包括:第一,财产权;第二,继承权;第三,劳动权;第四,休息权;第五,物质帮助权;第六,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5.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各种教育事业。
6.特定人的权利所谓特定人,这里是指包括妇女、母亲、儿童、老人、离退休人员、烈军属、华侨、归侨和侨眷在内的人员。
其权利包括:第一,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第二,保障离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第三,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
7.监督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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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大远程教育会计学法律基础离线作业满分答案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法的本质有3点: 1、法的正式性。
法的产生和运用不是任意的。
又称官方性、国家性2、法的阶级性。
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根本意志的 3、法具有物质性。
法体现的意志和利益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而规定的,是社会决定法,而不是法决定社会。
2、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
民事代理行为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代理人须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3、代理实施的行为是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不能代理。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接受或承担。
3、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答:在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构成。
过错推定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方式。
(一)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即无责任。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就是该原则的一般规定。
过错推定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方式,它是根据损害事实的发生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主要行为人证明自己确无过错时,才能免除责任。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就是该原则的一般规定。
(三)公平责任原则是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又显失公平时,依公平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分配损害的归责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有3处规定体现了公平责任原则:民法通则第132条、民通意见第155条、157条。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4、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意思能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而在能力范围之外的行为,除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外,不发生法律效力,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纯获利益的行为不受该条件的限制。
(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指的是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
也即不存在认识错误、欺诈、胁迫等外在因素而使得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种要求表现在三个方面:1.标的合法 2.形式合法 3.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结婚的法定条件。
答: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两个方面: (1)结婚的必备条件有: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②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
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与当代外国的立法比较,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
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实行的是倡导晚婚的允婚制。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
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2)结婚的禁止条件。
新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禁止结婚: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简述我国犯罪的构成要件。
答:(1)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2)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外在表现,其中主要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等;(3)犯罪主体,指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单位也可以成为部分犯罪的主体;(4)犯罪的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报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过失以及目的。
二、案例分析:(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赵某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
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
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0000元,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是,古董没有交给李某,仍然放在孙某处。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孙某是否能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3)孙某与李某之间的质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4)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的行为,赵某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1)答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因为钱某对于古董无处分权,属于出卖他人之物。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
该合同有效。
”因为出卖人钱某将保管赵某的古董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给孙某,钱某并没有处分权而实施了处分行为,构成无权处分,无权处分的行为效力待定,故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2)答:孙某能取得古董所有权。
因为孙某是善意买受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古董所有权。
我国《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了瞬确的规定。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或者不动产时为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能,参照前两款规定。
”本案中,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叫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艺下谎称古董为自己所有,且孙某支付了1万元取得该古董,可见孙某对该古董的取得符合以上的善意取得的要件,因此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3)答: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的约定无效。
《担保法》笫66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所以,无论是《担保法》还是《物权法》,都观定了流质契约之禁止。
流质契约禁止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出质人的利益,将质权人乘人之危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本题中,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关于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的约定显然违反了流质契约禁止的规定,因此,两人之间的约定无效。
(5)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的关系。
本题考无因管理。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因此,无因管理已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
本题中,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
虽然最后房屋因台风而倒塌,但这并不影响钱某与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的关系。
(4)答: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的行为,可基于保管合同,提出违约之诉;也可基于对古董的所有权,提出侵权之诉。
但只能择一行使。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合同,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本题中,赵某因外出打工。
将一祖传的古董交邻居钱某保管。
而钱某谎称是自己所有,卖给孙某。
因此,钱某违反了与赵某之间订立的保管合同的约定,构成违约责任。
同时,钱某将古董卖给孙某的行为又侵犯了赵某的财产权。
故赵某可以对钱某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但只能择一行使。
本题考查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
钱某违反保管合同,构成违约;钱某出卖赵某古董构成侵权2、王某,女,1992年5月出生。
2005年初中毕业后到当地的一家私营企业做临时工,收入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之外,还略有积蓄。
2009年12月,她用自己积攒的1000元钱给自己购买了一条金项链。
她父母得知后,以王某尚未成年不能购买如此重的物品为由,要求商店退货退款。
她父母的要求应否得到支持?答:王某已经年满17周岁,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养活自己,属于法律上拟制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购买金项链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商场有权拒绝王某父母的要求。
3.2013年7月5日,甲授权乙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低于3000元。
乙的好友丙欲以2 000元的价格购买。
乙对丙说:“大家都是朋友,甲说最低要3000元,但我想2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
”乙就以甲的名义以2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
请问:乙卖给丙电脑的行为有效吗?为什么?答: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此乙是无权代理,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4.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
刘甲娶妻吴某,未生育,收养一女刘丁。
次子刘乙娶妻王某,生子刘戊。
幼女刘丙嫁夫陈某,生子陈戌。
1983年刘乙因车祸身亡,其妻王某一年后改嫁,其子刘戊随祖父母即刘某、方某生活。
1990年刘甲病故,其妻吴某及养女刘丁与刘某、方某共同生活,尽到了赡养义务。
1997年刘某病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給刘戊现金2万,房屋1间。
多年好友赵玉山家境不好,可分得遗产1万元。
同年刘某去世。
经查,刘某与方某共有房屋8间(设每间价值2万元),存款20万元及家用电器等物品(折价4万元)。
在遗产未分割时,刘丙去世。
请问本案应如何继承?答:刘某去世后首先将20万元存款和8间房屋折价16万元以及家用电器折价4万元分割出一半给其妻方某,实际刘某的遗产折价为20万元,然后按照刘某的遗嘱给刘戊现金2万元,房屋1间折价为2万元,赵玉山1万元,剩余的15万元资产平均分给他的法定继承人,刘甲的妻子在刘甲去世后尽到了赡养义务,所以具有继承权,而养女的收养关系合法成立的,也具有继承权,在遗产未分割时已产生了遗产继承的法律效应,而刘丙实在此之后去世,所以她的份额由其丈夫陈某代继承。
三、论述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论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条件。
答: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在民事责任的归属与承担方面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基本准则。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发展至今形成了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为框架的归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