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472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472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07.09•【文号】医保函〔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7.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472号建议的答复方剑乔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医院监管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一直将民营医院监管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坚持多管齐下,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促进民营医院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2014年以来,完成《执业医师法》等7部法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17部行政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严厉整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
共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案件5800多件,移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260件,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情节严重的11家医疗机构给予了吊销诊疗科目的行政处罚。
三是严肃查处民营医院违法执业行为。
2013年以来,联合中央综治办、网信办、公安、工商总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医托”诈骗等专项行动,指导地方办理了多起民营医院违法违规重大案件。
5年来,全国共查处医疗机构违法执业案件约15万件,罚没款5亿元。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2019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8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6号),在全行业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特别是在民营医院集中的医疗美容、生殖、泌尿、皮肤、妇产、肿瘤、眼科等领域。
要求整治实现民营医院全覆盖,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2022年出生的证明(word版)
2022年出生的证明2022年出生的证明1近日,我省在石家庄召开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暨培训会议,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培训,并安排部署《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助产机构出具的证明孩子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的法律文书。
近年来,随着《出生医学证明》社会功能的不断扩大,群众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水平,规范签发流程,维护法律证件的严肃性,省卫生厅决定对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专项督导工作从20__年7月开始,预计10月结束,从《出生医学证明》各项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人员配置、档案留存、签发流程等入手,及时纠正《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机构、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确实违规违法的人员和机构进行处罚,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来自全省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妇幼保健机构及委托机构80人参加了会议。
2022年出生的证明2如果孩子出生超过两个月了还没办理出生证的话,可凭孩子在出生医院的医学证明到市妇幼保健院办理;如果孩子是在家里出生的话,可凭接生医生出具的出生证明到市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孩子出生在医院,怎么能在居委会办理?及早办理,越早越简单。
上面已经详细的说了、体重、身长、母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父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接生机构名称等。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盛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我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
20__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出生证明《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2022年医保定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医保定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医保定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新区医保部门,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巩固“医保清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切实堵塞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漏洞,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和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清风” 专项治理“回头看”,集中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治疗” 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提高认识近日,新闻媒体曝光了安徽省太和县多家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涉嫌套取医保基金问题,性质恶劣, 影响极坏,反映出欺诈骗保形势依然严峻、医保基金监管仍存漏洞、基层监管责任尚未压实。
各县(市)区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将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当前医疗保障工作的首要政治责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持续堵漏洞、强监管、严惩处,确保基金安全。
二、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清风”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工作进展,收集总结工作情况等,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石磊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范围本次专项治理“回头看”范围为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结束。
四、治理内容(一)诱导住院。
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虚假住院。
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五、检查方式(一)通过医保经办系统、智能审核与监控系统、大数据分析等各种手段,全面筛查辖区内2022年度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近亲属关系及同居住地人员“同进同出”等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数据,重点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数据,为专项检查提供数据支持。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16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包括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制度,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新农合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16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4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
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达到150元左右。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妥善做好个人参合(保)费用征缴工作。
已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地区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
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支持延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贫困人口参合工作。
巩固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
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107号建议的答复-医保函〔2019〕79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107号建议的答复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107号建议的答复任千里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国家高度重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任务部署和《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文件要求,部署各地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各地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范围、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上的“六统一”。
目前,整合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
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兵团)中除西藏外,均已出台文件规划部署本省份制度整合工作。
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和全国85%以上的地市已经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总体上看,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步解决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分割产生的待遇不均衡、政策不协调、管理效率低、基金共济能力弱等突出问题,实现了城乡居民更加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改革目标,农村居民医疗服务利用水平和保障水平普遍提高,也初步发挥了医保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激励制约效应。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十九大“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要求,运用好机构改革的有利条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深入推进整合工作,力争2019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一体化经办管理。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644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644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07.20•【文号】医保函〔2021〕51号•【施行日期】2021.07.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644号建议的答复医保函〔2021〕51号吴桂华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执法队伍的建议》收悉。
经商中央编办,现答复如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工作,国家医保局自组建以来,始终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全系统首要任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构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一、关于成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职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要求,各级医保部门积极推动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
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天津、河北、上海等12个省份在省级层面设立了医保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内蒙古阿拉善盟、江苏省徐州市、山东省济宁市、河北省遵化市(县级)、安徽省太和县等43个地市和100县(区、市)相继设立了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同时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包括财务、法律、医学、信息等专业人员,基金监管力量得到加强。
二、关于医保基金执法标准体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将医保基金监管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明确规定了有关部门、医药机构及人员、参保人员等各方权利和责任。
国家医保局在行政处罚、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文书、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等方面集中研究制定了一批规范化管理文件,建立健全职责明晰、权威高效的基金监管规范标准体系,确保依法履职。
行政处罚方面,印发了《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执法权限方面,印发了《医疗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执法文书方面,印发了《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执法程序方面,《医保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也已印发实施。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农合制度建设“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15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农合制度建设“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农合制度建设“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建立以来,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制度优势逐步显现,深受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同时,新农合制度建设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近期部分地区出现了一些基金监管方面的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新农合管理中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为总结经验教训,继续推动新农合制度建设,我委决定对近期出现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新农合制度建设“回头看”活动,通过活动巩固新农合制度建设成果,确保新农合制度平稳运行,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
一、近期典型案例通报(一)乡村医生违规套取新农合门诊基金。
2013年6月4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看好农民“救命钱”》为题,对河南省濮阳县渠村乡孟居村套取新农合基金问题进行了报道。
经过调查核实,2010年乡村医生郑国放违规以“偏瘫”、“高血压”两种疾病假造处方下账后,帮助村民违规套取现金;村民郑东山亡故后,其子郑少培看病费用仍沿用郑东山的名字领取报销补偿资金。
事发后,河南省有关方面追回了违规套取的资金,并对直接当事人、县乡两级合管办的直接监管责任人员、直接领导责任人员以及县卫生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二)乡镇卫生院不规范行为造成新农合基金流失。
据有关媒体报道,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个别卫生院存在新农合违规问题。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5.26•【文号】国卫基层发〔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05.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关于印发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国家卫生计生委预算管理医院:为贯彻落实《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要求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5﹞46号)精神,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括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制定了《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建议,请及时报告。
联系人: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刘伊凡、姬小荣联系电话:010—62030652、62030650传真:010—62030754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2016年5月26日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加快基本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分级诊疗、完善基本医保制度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包括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完善异地就医补偿管理政策、信息系统功能和服务网络,建立起有效的异地就医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全国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5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深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加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意见》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科学设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以保障健康为目标,合理统筹规划各地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根本目标,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完善政策入手,逐步推进制度整合工作。
要本着有利于实现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运行效率,有利于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让群众真正得实惠的原则,加强统筹规划,及时科学制订整合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要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推动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与深化医改相关工作协调有序发展,努力提高保障水平、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投标文件参考
项目名称:XX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XX包号:第一包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XX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目录第一章技术部分 (3)一、商务、服务偏离表 (3)二、项目实施方案 (9)1、主要人员配备及稳定性 (9)2、技术服务方案 (14)3、检查工作方案 (26)4、信息安全及保密 (40)5、应急方案及措施 (48)6、进度计划及保障方案 (50)7、培训方案 (92)8、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 (99)三、服务承诺 (110)1、医学顾问团队....................................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财务审计团队......................................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数据分析团队......................................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114)第一章技术部分一、商务、服务偏离表商务、服务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XX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XX包号:第一包供应商名称:XX公司供应商:XX公司(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日期:2021年11月8日二、项目实施方案1、主要人员配备及稳定性1.1技术力量及人员配置我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由21名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实施团队,其中财会专业人员4人,医学人员15人,数据分析人员2人,参与时间为自项目启动至项目结束,并可根据项目服务情况进行优化调整,服务人员基本情况如下:1.2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安排我公司针对本次项目将提供相应配套检查设备,协助本次基金监管项目发现检查问题、落实检查证据,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工作:(1)执法记录仪我公司将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对基金监管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
(2)录音笔我公司将配备录音笔2个,将通过数字存储的方式来记录监管过程中的音频信息。
卫生室督查方案
关于开展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专项督查的通知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加强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工作的监管,同时确保健康扶贫的“180”工作落到实处,依据埇桥区卫计委的安排,将于近期对所有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的门诊统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具体情况通知如下: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督查活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立即组织督查组,依据“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范畴,对所辖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工作及“180”补偿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区合管中心对于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乡镇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内容包括:1、是否存在收买、留存参合人员身份证件,虚造就诊人次、虚增就诊次数、(处方和医药费用票据)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2、是否存在谎报或虚列就医人员医疗费用、虚增医药费用,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3、是否存在使用两套处方、串换药品的行为;4、是否存在截留患者门诊统筹补偿款及“180”补偿款的行为;是否存在虚增患者补偿后自付金额的行为;5、是否存在将新农合不予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等串换成可报销项目的行为;二、加大处罚力度对于上述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一经查实,要追回被套取的基金,按照《埇桥区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给予处罚,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吊销相关责任人的行医资格、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等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有关要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本次专项督查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杜绝套保骗保行为,自查报告于3月30日前报送至区新农合管理中心,自查报告包括对督查医疗机构存在问题的分析、整改意见、处理情况等。
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将在4月10日前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如在复查中仍存在违规行为的,除对卫生室进行处罚外,将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连带处罚。
附件:村级门诊统筹现场调查登记表督查卫生室名称:室长:联系电话:1、卫生室自年开始一体化管理,辖区内参合人口人,贫困人口人,现有村医人;2、自年开展门诊统筹工作,2017年村门诊统筹补偿人,补偿元;3、是否存在收买、留存参合人员身份证件,虚造就诊人次、虚延就诊次数、(处方和医药费用票据)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是、否)如选是,列明具体情况:4、是否存在谎报或虚列就医人员医疗费用、虚增医药费用,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是、否)如选是,列明具体情况:5、是否存在使用两套处方、串换药品的行为(是、否)如选是,列明具体情况:6、是否存在截留患者门诊统筹补偿款及“180”补偿款的行为;是否存在虚增患者补偿后自付金额的行为(是、否)如选是,列明具体情况:7、是否存在将新农合不予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等串换成可报销项目的行为(是、否)如选是,列明具体情况:督查人员签字:督查时间:。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1.19•【文号】国卫办发〔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办发〔20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已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第76次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司局和本单位的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严肃考核问责,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1月19日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要一年。
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进一步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大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大力推动医药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实现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编制医改“十三五”规划,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完善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政策,强化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
目前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农合制度进展
(一)参合人数稳步提升,参合率保持高位 1、覆盖县数稳步提升。 2004-2013年,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数从333个
增加至2489个。 2、参合率逐年提高。 2008年以来,全国新农合参合人数始终保持在
8亿人左右,参合率逐步提高到99%。
新农合制度进展
%
亿人
100
9
90
8
80
7
70
东部
中部
西部
全国
图5 2004-2013年全国分地区新农合当年基金使用率变化情况
新农合基金监管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二)资金流向不尽合理 新农合基金支出中以住院补偿支出为主,持续
保持在80%左右。但从住院补偿资金的流向看,近 年来流向县级和县外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基金占比 呈上升趋势,2013年,分别达到了43%和40%。流 向乡级医疗机构的基金比例呈下降趋势,2013年仅 为17%,明显偏低。
票”、“假住院单”等形式套骗取新农合补偿资金 的情况时有发生,给基金造成一定损失。
三、近年典型案例剖析
近年典型案例剖析
近年典型案例剖析
1、卫生部办公厅转发《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纳雍县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试点工作管理不善、监管不力有关问题的通 报》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06〕42号)
1% 18%
39%
42%
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个人缴费 利息收入及其他
图2 2013年全国新农合筹资构成情况
新农合制度进展
(三)新农合基金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基金使用率
逐步攀升。
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由2004年的26亿元增加到 2013年的2908亿元,基金使用率逐步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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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07]82号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关于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07]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财政厅局:2003年以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扎扎实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工作预期目标。
2007年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的关键一年。
为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与任务。
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
各地区要明确目标与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进一步扎实工作,确保实现既定目标。
二、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扩面工作。
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是针对全国提出的,各省(区、市)在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时要本着既积极推进,又实事求是的原则,量力而行,坚决防止出现为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工作质量的现象。
在确定扩面进度时要坚持以下标准:一是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能够保证及时、足额到位。
从2007年开始,中西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合计达到每人每年20元,东部地区的人均筹资水平应不低于中西部地区的筹资水平。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完善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4]37号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完善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完善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4]3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中央财政资助中西部地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3]112号)对中央财政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地方申请补助资金的程序、申请材料内容和上报时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按规定上报申请材料省级财政、卫生部门应严格按照财社[2003]112号文件规定,于每年3月底以前上报经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的截止上年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及农民缴费、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等有关情况(财社[2003]112号的附表1、附表2及文字报告)。
为了及时拨付中央财政对当年扩大试点县的补助资金,从2005年开始,各地上报申请材料时应增加当年扩大试点县截止上年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缴费等情况,将本通知所附《____省(区、市)____年___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试点县(市)情况表》作为附表3,与财社[2003]112号的附表1、附表2一并上报。
二、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上级财政、卫生部门应加强对下级财政、卫生部门上报申请材料的审核,有关人员和领导要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
为了保证申请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财政部、卫生部,省级财政、卫生部门应于上报时间1个月前将各试点县汇总报表和有关情况送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可在省级财政、卫生部门进行汇总审核的同时提前介入审核工作。
2024年新农合专项整治总结(二篇)
2024年新农合专项整治总结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医疗保险工作的落实和改进,各级政府开展了一系列新农合专项整治工作。
本文将总结新农合专项整治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取得的成效。
一、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1.政策完善根据调研和实际需要,完善新农合政策,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性和运行稳定性。
以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得到了有效解决,政策体系逐渐完善。
2.基础数据清理通过开展数据清理,确保新农合参保人员的信息准确完整,建立健全农村居民医保基本数据管理制度。
消除了一些参保人员信息不准确或重复登记的情况,提高了参保管理的精确度。
3.保险基金运行监管加强对新农合保险基金的监管,保证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
加强对基金收支情况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4.服务质量提升强化对新农合服务机构的管理,完善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加强对服务机构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5.农民参保意愿提升通过宣传教育和政策倾斜,提高农民参保的意愿和积极性。
向参保人员解释新农合政策和收益,增加他们对参保的认同感和信心,推动参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1.政策完善通过整治工作,新农合政策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提高了政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保障了参保人员的权益,增强了他们的获得感。
2.数据清理经过数据清理,参保人员的信息准确完整,消除了信息不准确和重复登记的问题。
参保管理更加有针对性和准确性。
3.基金监管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的稳定运行。
及时处理基金收支问题,保证参保人员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有效防范了基金的滥用和浪费。
4.服务质量提升通过整治工作,服务机构的管理得到了加强,服务流程和标准得到了规范化和标准化。
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5.参保意愿提升通过宣传和政策倾斜,农民参保的意愿得到了提升。
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全面落实新农合专项整治工作,对改进农村医疗保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09.05•【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工作安排,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17:00。
电子邮箱:***************.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邮编:100830国家医疗保障局2024年9月5日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更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要求,现就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强化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筑牢基金监管群众基础,推动社会监督制度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员队伍更加稳定,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逐步构建全方位基金监管新格局。
二、重点工作(一)严格社会监督员选任条件社会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代表、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保群众及其他热心医疗保障事业相关人士中选任。
社会监督员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熟悉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坚守为民情怀,善于联系群众,能够履行监督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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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
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办基层函[2016]1287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1.30
【实施日期】2016.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函﹝2016﹞1287号)
各省、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福建省医保办:
近年来,新农合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在深化医改、降低群众就医负担、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基金总额的增加,就医流向的改变,新农合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近期部分地区出现了一些基金使用方面的典型违规案例,反映出在新农合管理中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为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新形势下加强基金管理,进一步保障基金安全,我委将开展全国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典型案例通报
(一)不法分子伪造就诊资料骗取新农合基金。
2015年以来,福建省漳州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诈骗新农合资金案件10件28人,均为犯罪分子通过网购虚假省外住院发票等材料,利用医疗信息联网漏洞,团伙化、专业化骗取医保金的新型犯罪。
其主要特点有:一是犯罪手段由“小病大处方”虚增费用升级为伪造“一整套”住院票证骗取医保金。
二是假借患重病到外省医院治疗,规避信息系统审核。
如平和县检察院办理的3件9人此类案件,均是通过伪造异地治疗癌症的病历进行报销。
三是通过网络结成利益链。
如漳浦县检察院办理的陈志林等10人诈骗案,陈志林在上家姚文健说服下,提供其母亲参保信息获取假发票并顺利诈骗成功后,又主动充当介绍人,游说9人出借本人或朋友的参保信息,提供给姚文健制造假病历共同骗取医疗补偿款,并从中获取相应介绍费。
(二)个别医疗机构套取新农合基金。
根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近日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卫生院被举报通过“分解住院”等方式套取新农合资金,仅2015年12月份就有200多人出现“一次住院、两次记录”的情况。
因当地合管办及时发现,未造成新农合基金损失。
案件发生后,邕宁区卫生局对蒲庙镇卫生院的违规行为在城区卫生计生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对蒲庙镇卫生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予以诫勉谈话,并要求卫生院院长、党支部书记、分管新农合院领导作出了书面检讨。
(三)基层村组干部侵吞农民医保费用。
四川省崇州市江源镇石鱼村17、18、20组组长谢志明,在收取本村村民2014年新农合个人缴费资金后进行截留,导致村民漏保或降档参保,涉及33人,金额5310元。
案发后,崇州市江源镇党委政府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责令谢志明退还所有金额,并对受害人相关医疗费用予以补偿,江源镇纪委给予谢志明留党察看1年处分。
此外,根据财政部2015年对全国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核情况,河北、河南等地还出现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缺失和重复参保等问题。
以上案例违反了国家规定,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以及对新农合制度的信心,造成了基
金的损失,对新农合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教训是深刻的。
各地要从典型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鉴,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基金使用监管,努力把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确保新农合健康发展。
二、开展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
近期出现的案例反映出新农合制度中仍然存在监管体系有待加强、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信息化建设滞后、对违法人员打击不到位等问题。
我委拟通过组织自查和抽查的方式,重点就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活动。
(一)自查。
各省级卫生计生委要联合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开展自查、交叉检查、集中抽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省(区)内新农合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隐患。
具体如下:
一是严格按照《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新农合基金会计制度》以及《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意见》(卫农卫发〔2011〕52号)要求,逐条对照并开展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检查。
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审核报付流程和标准,规范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稽查制度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在制度上堵住基金不合理流失的渠道。
二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
对于医疗机构通过虚增住院天数、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方式套取新农合基金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定点资格,直至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是加强异地就医票据审核,要对异地就医的大额发票进行全面复核,发现问题要及时追缴资金,涉嫌违法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坚决打击不法分子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消除犯罪分子通过假发票骗取新农合资金的隐患。
尽快完善本省(区)新农合信息平台和系统,并与国家级新农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尽快实现双向数据交换和线上费
用审核。
要完善信息录入,加强参合人员身份比对,防止重复参保(合)。
四是严格新农合三级公示制度,对于村民的个人缴费、享受待遇情况要在县、乡、村三级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及时纠正公开工作不到位的情况。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开展新农合民主监督。
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完善举报、投诉等制度,建立信访核查、反馈机制。
强化审计、媒体、信访等外部监督,使新农合基金真正运行在阳光下。
(二)抽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联合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于年底前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重点对部分省(区)进行抽查。
三、专项督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新农合基金监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省(区)务必高度重视,在12月15日前完成省内自查工作,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报告,并填写《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总结表》(见附件)一并报我委。
我委将于12月15日开始现场抽查工作,抽查的省份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总结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
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总结表
活动开展情况开展县(市、区)数-
开展地区比例(%)-
发现问题情况发现问题涉及县(市、区)&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