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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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1,本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排污者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具有核定权限的环境监察机构.2,排污者应以本年度实际排污情况和下年度生产计划所需产生的排污情况为依据,实事求是申报下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排污情况.4,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5,环境监察机构可要求排污者在报送《排污申报登记表》时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如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表封〈申报登记代码〉由12位数字码表示.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四位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区和县)的汇总码、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地辖市,省直辖县级市,旗),即按GB 2260-9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填写.第七至第八位是本单位所属行业的代码、第九至第十二们是由各县(市,旗,区)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自行给本县的企业事业单位编的顺序码、该代码必须由各县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成12位、不能简化.〈地区代码〉由6位数字码表示.具体填写参照申报登记代码.〈单位名称〉以申报年度的企业,事业单位名称为准,按照企事业单位的公章详细填写.不能填简称.最多15个汉字,超过15个汉字则应简化.如一个单位有数个名称,则填写其中排污量较大的.〈法定代表人〉填入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申报单位法人代码〉由八们数字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字符)检验码组成,是全国每一企事业单位所获得的唯一、不变的法定代码.请参照国标GB和国家统计局下发的临时代码、由填报单位自己填写.〈复核人〉由环境监察部门填写.一、基本情况表〈单位类别代码〉按1,县以上工业企业;2,县以上非工业企业;3,事业单位;4,乡镇街道工业企业;5,乡镇街道非工业企业;6,部队;7,其它等七种类别选择一填写,其顺序号填方框内.〈行业代码〉按GBT4754-9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大类与小类名称,代码填小类代码(四位)〈隶属关系码〉1,中央;2,省;3,市(地);4县(市,区)5,街道(镇,乡)9,其它等八种选填、相应代码填入方框内.〈经济类型代码〉按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有限责任公司5,联营企业;6,股份有限公司;7,外商投资企业;8,港澳,台投资企业9,其它企业等九种类型选填、相应的代码填入方框内.事业单位有不填此项. 〈环保机构名称〉填企业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投产日期〉填企业最早投产日期.二、主要产品年产量及主要原辅材料年耗量表〈产品名称〉指在总产值和总利润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产品、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废物排放量较大的或排放毒性大的污染物的产品.〈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有毒有害物品和生产过程中转变成有害物质排出的原辅材料应作为填报重点.三、主要产品生产装置按设计能力年排污量表〈污染物代码〉水污染物代码参看表1,废气污染物代码参看表3;表1 水污染物代码表代码污染物名称1753 氯苯类挥发性卤代烃多环芳烃甲醛三氯乙醛有机磷氯化物阴离子洗涤剂色度大肠菌群其它PH值四、能源消耗量表四能源消耗量中燃料煤指排污单位用作燃料的煤炭(非标煤)消耗量;原料煤指企业在生产工艺中用作原料并能转换成新的产品实体的煤炭消费量;原料油指企业在生产工艺中用作原料并能转换成新的产品实体的各种油料消费量;燃料油指企业用作燃料的各种油料的总消费量(不包括车船交通用油量);六、用水量情况表表六年用水总量等于年新鲜用水量和循环用水量的总合计,年用水总量等于生产用水量和生活用水量的总合计.七、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污量表七是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污量.其中污染物代码和名称按表1,表3代码和名称分类填写.八、废水及污染物年排放情况表八是废水及污染物年排放情况,其中废水排放总量等于排污单位全年各排污口废水排放量的总和;〈废水排放规律代码〉按以下排放规律代码(表2)分类填报:表2 排放规律代码排放规律1 稳定连续排放2 周期性连续排放3 不规律连续排放4 有规律间断排放5 不规律间断排放〈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按以下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表4)分类填报.九、废水排放情况表〈排放去向代码〉按以下排放去向类别码(表5)分类填报:表5 排放去向类别码代码排放去向类别说明A 直接进入海域B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H 进入城市下水道C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场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D 直接污灌农田E 进入地渗或蒸发地F 进入其它单位G 其它〈流域代码〉由环保部门填写.十、废水处理设施状况表〈废水类别〉按以下废水类别码(表6)分类填报:表6 废水类别代码废水类别01 造纸废水14 染料废水02 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废水15 机械加工废水03 皮革,毛皮,羽绒制品业废水16 农药废水04 一般化工废水17 放射废水05 制药废水18 冷却水循环排放水06 冶金废水19 生活污水07 电力工业废水20 其它废水08 纺织印染废水2 1 矿物采掘业废水09 石油化工废水22 化纤制造业废水10 电镀废水23 橡胶,塑料制品业废水11 合成洗涤剂废水24 非金属制品业废水12 焦化及煤制气废水50 电子工业废水〈废水处理方法代码〉本项采用五级组合方式填报.以表明主要处理工艺及主要处理单位、每级选择一个工艺填报,有几级填几级,表中以A-B-C-D-E的顺序形式表达.所缺单元用N填写.如某污水处理方法为格栅→沉淀→表曝→污泥干化,则填写代码如下: A:预处理单元:1,格栅2,调节池3,预曝气调节池4,沉沙池5,超滤6,其它预处理方法B:一级处理单元:1,沉淀池2,澄清池3,加药混合设备4,反应池和反应设备5,气浮池或气浮设备6,其它一级处理C:二级处理单元:D:三级处理单元E:后处理单元十二、工艺废气、生产性粉尘排放情况表〈排放规律代码〉按排放规律代码(表2)分类填报.十五、边界噪声超标情况表表十五其中噪声功能区和噪声源性质二项填相应代码和名称,参照原全国排污申报登记规范中噪声源性质代码和噪声功能区代码填写.分别为2位数字和1位数字.十六、固废产生及去向情况表〈固废类别〉固废类别代码按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编号对应表(附表)分类填写;排污单位的固废年产生量等于固废年综合利用量,固废年处置量,固废年贮存量,固废年排放量的总和.十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理设施情况表处置方法码和运行状况代码参照原全国排污申报登记规范中相应代码填写,分别为2位数字码和1位数字码.。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



名称、施用目的、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农 药用量、施用方法等。


农膜使用量、是否回收。 产生量、丢弃量、田间焚烧量、还田利用 量、堆肥利用量、饲料利用量、燃料利用 量、原料利用量等。


二、普查表格总体结构与主要内容
乡镇种植业基本情况普查表(N301) 乡镇种植业 分散农户典型地块基本情况调查表(N302-1) 分散农户典型地块肥料施用情况调查表(N302-2) 分散农户典型地块农药施用情况调查表(N302-3) 规模化农场种植业基本情况普查表(N303) 规模化农场 种植业 规模化农场典型地块基本情况调查表(N304-1) 规模化农场典型地块肥料施用情况调查表(N304-2) 规模化农场典型地块农药施用情况调查表(N304-3)
少 耕
常规耕作
单季稻

双季稻 水田 耕地
平 代地 表主 面要 积种 】植 模 式 及 其
麦稻轮作 油稻轮作 水生蔬菜
其他 大 田(主要模式1~6)
11.
园地
旱地
保护地(主要模式1~4)
园地种植模式分类见 前述指标7
种植模式以种植作物名称和种植制度来描述, 例如小麦玉米两种作物轮作;代码以作物代码和种 植制度符号进行标示,作物代码表见表1,如果为 两种作物轮作,则用“—”符号连接,如果为两种 作物套作,则用“/”符号连接,如果为两种作物间 作,则用“//”符号连接,例如小麦玉米两种作物 轮作,可表示为“LC02—LC03”。
1、乡镇种植业污染源普查表主要内容
乡 镇 种 植 业 污 染 源 普 查
表N301 表N302-1
名称、代码、负责人、联系方式、农户总数、 不同类型土地面积、主要种植模式及种植面 积. 姓名、地址、地块类型、地块面积、地块种植 模式、各季作物种植情况、排水去向等.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普查一览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普查一览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普查一览表单位名称(盖章):普查表填报总页数:页普查员(签字):普查指导员(签字):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号:G101-1表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103号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本表由辖区内有污染物产生的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填报。

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基本情况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按照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提供的工业行业污染核算用主要产品、原料、生产工艺分类目录,填报与污染物产生、排放密切相关的主要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

1.本表由辖区内有污染物产生的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填报;2.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3.对照行业及本企业生产情况,按附录填报与污染物产生、排放密切相关的产品与工艺;4.同种产品有多种生产工艺的,分行填报;5.如需填报的内容超过1页,可自行复印表格填报。

工业企业主要原辅材料使用、能源消耗基本情况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原辅材料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按照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提供的工业行业污染核算用主要产品、原料、生产工艺分类目录填报;能源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按照指标解释填报。

1.本表由辖区内有污染物产生的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填报;2.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3.本厂中间产品作为本厂其他生产环节原辅材料的,不需要填报;4.同时作为能源、原辅材料的,如原料煤,只填报主要能源消耗指标,不必填报主要原辅材料使用指标;5.如需填报的内容超过1页,可自行复印表格填报。

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理利用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情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情况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辖区内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工业企业填报;2.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3.如需填报的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超过2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超过1个,可自行复印表格填报;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及代码:SW01.冶炼废渣,SW02.粉煤灰,SW03.炉渣,SW04.煤矸石,SW05.尾矿,SW06.脱硫石膏,SW07.污泥,SW09.赤泥,SW10.磷石膏,SW99.其他废物;5.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类型为4.尾矿库,需要填报18、19两项指标;6.审核关系:03=04-06+07-09+10+11,15≥16。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1,本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排污者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具有核定权限的环境监察机构.2,排污者应以本年度实际排污情况和下年度生产计划所需产生的排污情况为依据,实事求是申报下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排污情况.4,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5,环境监察机构可要求排污者在报送《排污申报登记表》时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如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表封〈申报登记代码〉由12位数字码表示.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四位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区和县)的汇总码、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地辖市,省直辖县级市,旗),即按GB2260-9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填写.第七至第八位是本单位所属行业的代码、第九至第十二们是由各县(市,旗,区)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自行给本县的企业事业单位编的顺序码、该代码必须由各县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成12位、不能简化.〈地区代码〉由6位数字码表示.具体填写参照申报登记代码.〈单位名称〉以申报年度的企业,事业单位名称为准,按照企事业单位的公章详细填写.不能填简称.最多15个汉字,超过15个汉字则应简化.如一个单位有数个名称,则填写其中排污量较大的.〈法定代表人〉填入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申报单位法人代码〉由八们数字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字符)检验码组成,是全国每一企事业单位所获得的唯一、不变的法定代码.请参照国标GB和国家统计局下发的临时代码、由填报单位自己填写.〈复核人〉由环境监察部门填写.一、基本情况表〈单位类别代码〉按1,县以上工业企业;2,县以上非工业企业;3,事业单位;4,乡镇街道工业企业;5,乡镇街道非工业企业;6,部队;7,其它等七种类别选择一填写,其顺序号填方框内.〈行业代码〉按GBT4754-9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大类与小类名称,代码填小类代码(四位)〈隶属关系码〉1,中央;2,省;3,市(地);4县(市,区)5,街道(镇,乡)9,其它等八种选填、相应代码填入方框内.〈经济类型代码〉按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有限责任公司5,联营企业;6,股份有限公司;7,外商投资企业;8,港澳,台投资企业9,其它企业等九种类型选填、相应的代码填入方框内.事业单位有不填此项.〈环保机构名称〉填企业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投产日期〉填企业最早投产日期.二、主要产品年产量及主要原辅材料年耗量表〈产品名称〉指在总产值和总利润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产品、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废物排放量较大的或排放毒性大的污染物的产品.〈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有毒有害物品和生产过程中转变成有害物质排出的原辅材料应作为填报重点.三、主要产品生产装置按设计能力年排污量表〈污染物代码〉水污染物代码参看表1,废气污染物代码参看表3;表1 水污染物代码表代码污染物名称1753 氯苯类挥发性卤代烃多环芳烃甲醛三氯乙醛有机磷氯化物阴离子洗涤剂色度大肠菌群其它PH值四、能源消耗量表四能源消耗量中燃料煤指排污单位用作燃料的煤炭(非标煤)消耗量;原料煤指企业在生产工艺中用作原料并能转换成新的产品实体的煤炭消费量;原料油指企业在生产工艺中用作原料并能转换成新的产品实体的各种油料消费量;燃料油指企业用作燃料的各种油料的总消费量(不包括车船交通用油量);六、用水量情况表表六年用水总量等于年新鲜用水量和循环用水量的总合计,年用水总量等于生产用水量和生活用水量的总合计.七、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污量表七是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污量.其中污染物代码和名称按表1,表3代码和名称分类填写.八、废水及污染物年排放情况表八是废水及污染物年排放情况,其中废水排放总量等于排污单位全年各排污口废水排放量的总和;〈废水排放规律代码〉按以下排放规律代码(表2)分类填报:表2 排放规律代码排放规律1 稳定连续排放2 周期性连续排放3 不规律连续排放4 有规律间断排放5 不规律间断排放〈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按以下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表4)分类填报.九、废水排放情况表〈排放去向代码〉按以下排放去向类别码(表5)分类填报:表5 排放去向类别码代码排放去向类别说明A 直接进入海域B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H 进入城市下水道C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场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D 直接污灌农田E 进入地渗或蒸发地F 进入其它单位G 其它〈流域代码〉由环保部门填写.十、废水处理设施状况表〈废水类别〉按以下废水类别码(表6)分类填报:表6 废水类别代码废水类别01 造纸废水14 染料废水02 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废水15 机械加工废水03 皮革,毛皮,羽绒制品业废水16 农药废水04 一般化工废水17 放射废水05 制药废水18 冷却水循环排放水06 冶金废水19 生活污水07 电力工业废水20 其它废水08 纺织印染废水21 矿物采掘业废水09 石油化工废水22 化纤制造业废水10 电镀废水23 橡胶,塑料制品业废水11 合成洗涤剂废水24 非金属制品业废水12 焦化及煤制气废水50 电子工业废水〈废水处理方法代码〉本项采用五级组合方式填报.以表明主要处理工艺及主要处理单位、每级选择一个工艺填报,有几级填几级,表中以A-B-C-D-E的顺序形式表达.所缺单元用N填写.如某污水处理方法为格栅→沉淀→表曝→污泥干化,则填写代码如下: A:预处理单元:1,格栅2,调节池3,预曝气调节池4,沉沙池5,超滤6,其它预处理方法B:一级处理单元:1,沉淀池2,澄清池3,加药混合设备4,反应池和反应设备5,气浮池或气浮设备6,其它一级处理C:二级处理单元:D:三级处理单元E:后处理单元十二、工艺废气、生产性粉尘排放情况表〈排放规律代码〉按排放规律代码(表2)分类填报.十五、边界噪声超标情况表表十五其中噪声功能区和噪声源性质二项填相应代码和名称,参照原全国排污申报登记规范中噪声源性质代码和噪声功能区代码填写.分别为2位数字和1位数字.十六、固废产生及去向情况表〈固废类别〉固废类别代码按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编号对应表(附表)分类填写;排污单位的固废年产生量等于固废年综合利用量,固废年处置量,固废年贮存量,固废年排放量的总和.十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理设施情况表处置方法码和运行状况代码参照原全国排污申报登记规范中相应代码填写,分别为2位数字码和1位数字码.。

(整理)污水处理厂普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整理)污水处理厂普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普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J501表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填报范围: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他社会化运营的集中污水处理单位等,包括专业化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单位填报本套表。

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处理设施。

城镇污水处理厂:指在城市(镇)或工业区,城市污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通过排水管道集中于一个或几个处所,并利用由各种处理单元组成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最终使处理后的污水和污泥达到规定要求后排放或再利用的设施。

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指提供社会化有偿服务、专门从事为工业园区、联片工业企业或周边企业处理工业废水(包括一并处理周边地区生活污水)的集中设施或独立运营的单位。

不包括企业内部的污水处理设施。

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指对不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居民区、风景旅游区、度假村、疗养院、机场、铁路车站等人群聚集地排放的污水进行就地处理的设施。

污水处理厂普查中,不包括氧化塘、渗水井、化粪池、改良化粪池、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和土地处理系统处理工艺。

【1.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按工商部门登记或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2.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单位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凡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企业条件的,填写企业的法人代码。

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十堰市环境保护局二○○六年十二月1一、环境统计年报表填报要求1、调查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表中不得留有空格,表中“—”表示不需填报。

2、填报数据如为0时要以“0”表示;没有数据或数据不详的指标以“—”表示;如数字小于规定单位,以“…”表示。

3、在填写调查表中的属性标志时,首先在选中的属性代码上划圈,然后在方格中填写代码。

每个方格中只填一位代码数字。

4、调查表中所有指标的计量单位应按规定填写,不得擅自更改。

“危险废物”的计量单位保留2位小数,“锅炉蒸吨”及以“万元”为计量单位的数字保留1位小数,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可保留至1位小数,监测表中污染物浓度按实际使用分析方法能够达到的位数填报,其它一律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5、各报表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签名盖章,并注明报出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2二、基层报表指标解释一、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环年基1-1表)【企业法人代码】法人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联合企业(如联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级单位为填报报表的基本单位。

二级单位凡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条件的,作为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填报法人代码。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在填写企业法人代码时,除填写联合企业(独立核算单位)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十位方格后的括号内填写二级单位代码(系两位码)。

二级单位代码指联合企业内对二级单位编的顺序编号,此码由联合企业统一编制。

【填报单位详细名称】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即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如企业名称变更(含当年变更),应同时填上变更前的名称(曾用名)。

01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总体介绍

01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总体介绍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总体介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2018年8月14日汇报提纲一、普查目标、内容与技术路线二、报表制度设计原则与思路三、报表制度框架与主要内容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普查目标•《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普查工作目标包括:–(1)摸清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2)掌握国家、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3)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4)服务管理和决策需求调查对象和范围类别性质调查对象和范围1工业源(园区)固定源41个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8个行业15类矿产资源放射性污染源2农业源固定源规模畜禽养殖场非固定源非规模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业、种植业3生活源固定源生活源锅炉、入河(海)排污口非固定源城乡居民生活能源消费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固定源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5移动源固定源储油库、加油站、油品运输企业非固定源机动车、飞机、轮船(含机动渔船)、铁路内燃机、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普查内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伴生放射性矿工业源COD、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SO 2、NO X 、颗粒物、VOCs、NH 3、汞、镉、铅、铬、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放射性污染情况农业源总氮、总磷、氨氮、CODNH 3、VOCs 秸秆、地膜-生活源COD、氨氮、总氮、总磷、BOD 5、动植物油颗粒物、SO 2、NO X 、VOCs--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COD、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BOD 5、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颗粒物、SO 2、NO X 、汞、镉、铅、铬、砷污泥、残渣、飞灰-移动源-、颗粒物、SO 2、NO X 、VOCs--各地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普查污染物普查污染物指标(水)编号指标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废水指标COD√√√√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BOD5√√动植物油√√普查污染物指标(气)编号指标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废气指标SO2、√√√√NOX、√√√√颗粒物√√√√VOCs√√√√NH3√√汞、镉、铅、铬、砷√√固废指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其他放射性污染√普查技术路线类别性质调查对象和范围1工业源固定源41个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8个行业15类矿产资源放射性污染源数据共享现场排查发表调查/监测多法核定2农业源固定源规模畜禽养殖场数据共享现场排查发表调查多法核定分散源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业、种植业数据共享数据共享/抽样多法核定3生活源固定源生活源锅炉入河(海)排污口数据共享现场排查发表调查调查监测排放系数多法核定分散源城镇居民、第三产业(服务业)-区域调查抽样调查现场排查多法核定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固定源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数据共享发表调查/抽样多法核定5移动源移动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数据共享数据共享现场排查排放系数废气污染源调查思路废水污染源调查思路汇报提纲一、普查目标、内容与技术路线二、报表制度总体设计思路三、报表制度框架与内容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编制原则•衔接需求原则:落实普查方案要求,根据普查方案目标、内容和技术路线设计报表制度框架•分类原则:五大类源分别设计,每类源按照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产排污核算信息、污染物排放信息四个方面组织报表和指标体系•满足产排污核算要求:遴选查得清、可统计、可核证的指标•数据共享原则:能够通过部门共享方式获取的数据,不再设置报表,减少调查负担•依规设计原则:按国家统计局统一要求,规范报表格式内容意见处理情况意见来源意见总数成员单位51条司局45条省级326条试点地区605条合计1027条收集汇总意见1027条,无意见28条,采纳931条,采纳率93.4%汇报提纲一、普查目标、内容与技术路线二、报表制度总体设计思路三、报表制度框架与内容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报表和指标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25张表934指标7张表211指标8张表173指标10张表266指标10张表212指标合计60张表1796指标分源报表数量基层表综合表小计工业源2525农业源257生活源628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010移动源3710合计461460报表报送编号报送单位报表数量1县级农业部门32县级畜牧部门13县级渔业部门14直辖市和地级市普查领导小组组织6其中:本级公安交管部门1本级农机管理部门2本级渔业管理部门1本级住建部门25直辖市或地级市普查机构填报3合计14抽样调查表生活源农村居民能源使用情况抽样调查S106表不需要地方做的事情•农村居民生活能源使用调查•铁路、飞机、船舶活动水平调查和污染核算•各类产排污系数MMSI号IMO号时间纬度经度航迹向对地速度船首向航行状态mmsi imo time lat lon cog sog headingnav_status413364020N/A 20130102_0230.92225128.663227012.82910…………………………………………国家层面协调部委数据共享AIS动态数据调查表样表报表调查内容填报对象G101表企业基本情况,产品、生产工艺,原料和能源使用情况所有工业源G102表用水、废水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有废水及废水污染物产生或排放的工业源G103表(一般通用表、重点行业专表)废气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对钢铁/焦化、锅炉/火电、石化、挥发性有机物料使用/贮存的企业按行业设计行业专表,细化信息、精细核算有相应生产工艺/工序的工业源分别填报G104表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贮存处置情况(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别分类统计);固废处置、贮存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的工业源G105表企业环境风险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情况有风险物质、风险工艺的企业G106表污染物产生、排放核算辅助表,废水、废气排放监测数据相应工业源G107表含伴生放射性矿产开采加工情况,含伴生放射性废物处置情况达到伴生放射性矿筛选标准的企业G108表园区环境管理、污染防控情况国家、省级园区管理机构工业源根据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行业类别及生产工艺选填相应报表行业类型调查内容核算方法成果产出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产排污核算信息污染物排放信息工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行业类别、单位所在地及区划、企业地理坐标等生产能力、实际产量、原辅材料、能源使用量、原辅材料使用量等核算环节名称、原料名称、产品名称、工艺名称、生产规模等污染治理工艺、各类污染物监测浓度等监测法、产排污系数法(物料衡算)污染源名录、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核算方法工业源农业源类型表号表名填报单位/统计范围基层表N101-1表规模畜禽养殖场基本信息普查表辖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填报N101-2表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及粪污处理情况普查表辖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填报综合表N201-1表县(区、市、旗)种植业基本情况普查表县级农业部门组织填报N201-2表县(区、市、旗)种植业播种、覆膜与机械收获面积普查表同上N201-3表县(区、市、旗)农作物秸秆利用情况普查表同上N202表县(区、市、旗)规模以下养殖户养殖量及粪污处理情况普查表县级畜牧部门组织填报N203表县(区、市、旗)水产养殖基本情况普查表县级渔业部门组织填报生活源类型表号表名填报单位/统计范围基层表S101表重点区域生活源社区(行政村)燃煤使用情况普查表重点区域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填报,统计范围为本社区或行政村范围S102表行政村生活污染普查表所有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填报,统计范围为本行政村范围S103表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污染及防治情况普查表拥有或实际使用锅炉的非工业企业单位填报S104表入河(海)排污口情况普查表市区、县城和镇区范围内所有入河(海)排污口,由县级或以上普查机构组织填报S105表入河(海)排污口水质监测表市区、县城和镇区范围内所有开展监测的入河(海)排污口,由县级或以上普查机构组织填报S106表农村居民能源使用情况抽样调查表抽样调查方案确定区域范围内的农户,由抽样调查单位组织填报综合表S201表城市生活污染普查表直辖市和地级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填报,统计范围为全市行政范围S202表县域城镇生活污染基本信息表直辖市和地级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填报,统计范围为全县(市、旗)行政范围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类型表号表名填报单位/统计范围基层表J101-1表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填报J101-2表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表同上J101-3表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水监测表同上J102-1表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基本情况表辖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填报J102-2表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运行情况表同上J103-1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基本情况表辖区内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厂填报J103-2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运行情况表同上J104-1表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场)废水监测表辖区内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厂填报J104-2表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场)焚烧废气监测表同上J104-3表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场)污染物排放量普查表同上移动源类型表号表名填报单位/统计范围污染物核算方法及产出基层表Y101表储油库油气回收情况调查表辖区内对外营业的储油库运营单位填报采用单位油品周转量排放系数法测算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Y102表加油站油气回收情况调查表辖区内对外营业的加油站运营单位填报采用单位油品销售量排放系数法测算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Y103表油品运输企业油气回收情况调查表辖区内油品运输企业填报采用单位油品运输量排放系数法测算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综合表Y201-1表机动车保有量普查表地市公安交管部门填写采用单位保有量排放系数法测算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典型地区采用交通量算法进行校核Y201-2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表直辖市、地(区、市、州、盟)普查机构填报Y202-1表农业机械拥有量普查表地市农机管理部门填写采用单位功率排放系数法核算农业机械污染物排放量Y202-2表农业生产燃油消耗情况普查表同上Y202-3表机动渔船拥有量普查表地市渔业管理部门填写Y202-4表农业机械污染物排放情况表地市人民政府普查机构填报Y203表油品储运销污染物排放情况表同上核算加和并填报油品储运销污染物排放量汇报提纲一、普查目标、内容与技术路线二、报表制度总体设计思路三、报表制度框架与内容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全国排查的污染源底数工业源740多万家、规模畜禽养殖场80多万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6万家加各地增补后的清查底册数量超过1000万家82%11%2%3%2%工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活源锅炉市政入河(海)排污口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类型总量工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活源锅炉数量3336468272989135322353831拟纳入全面入户的调查对象•填报方式•填报主体报表填报调查对象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专业第三方)网页版支持网上在线填报和移动数据采集终端现场采集单机版支持离线采集电子表格支持离线采集和适时导入纸质填报适合综合报表填报培训总体安排•总体框架•工业源•总体:报表制度、技术规定和核算方法•重点行业:石化、化工、机械、电子、钢铁•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移动源•信息化:数据处理流程+软件系统•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解读•入户调查解读•几点要求–注意安全,不要去山区–注意课堂纪律,不要影响他人–认真学习,抓住机会–多思考,多提问谢谢!。

环境风险评价检查表及填报说明

环境风险评价检查表及填报说明

附 表: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表单位名称(盖章) :总页数 其中:F101 表 F301 表 F401 表 页 页 页页 F201 表 F302 表 F402 表 页 页 页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检 审 核查 核 查员(签字) : 人(签字) : 人(签字) :日期: 日期: 日期:-1-填一、检查表报说明检查表主要包括以下表格,共计 6 张: F101 表—企业基本情况 F201 表—企业化学物质情况 F301 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F302 表—企业环境应急处置及救援资源 F401 表—企业周边水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 F402 表—企业周边大气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 每张表后附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请填报前认真阅读。

二、填报对象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石油加工、炼焦 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业的工业污染源。

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具体在以下 3 大类 10 中类 35 小类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开展检查: 1.石油加工、炼焦业: 石油加工、炼焦业: (1)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①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②人 造原油生产;-2-(2)炼焦。

2.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①无机酸制造,②无机碱制造,③无 机盐制造,④有机化学原料制造,⑤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肥料制造:①氮肥制造,②磷肥制造,③钾肥制造,④复 混肥料制造,⑤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⑥其他肥料制造; (3)农药制造:①化学农药制造,②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 药制造; (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①涂料制造,②油墨 及类似产品制造,③颜料制造,④染料制造,⑤密封用填料及类似 品制造; (5)合成材料制造:①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②合 成橡胶制造,③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④其他合成材料制 造; (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②专项化学 用品制造,③林产化学产品制造,④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⑤信息 化学品制造,⑥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⑦动物胶制造, ⑧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说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说明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污水处理厂在城市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对于污水处理厂,净化水质是最基本的职责,但是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达标同样重要。

为了监控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政府对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进行了监管。

申报流程1.申报单位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将上一个季度的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推送至本市环境保护部门,填报方式包括纸质报告、邮寄或者在线填写。

2.推送污染物动态信息时,需提交本企业的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及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包括污染物名称、类型、排放量、排放浓度等)。

3.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时,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相应的计量单位填写污染物名称、类型、排放量和排放浓度等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造假行为。

4.提交污染物动态信息后,企业需及时跟进并处理环保部门在填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者异常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环保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排污许可证实施细则》•《环境保护税法》责任分工•市环境保护部门:承担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的监管、考核和评估等职责。

•污水处理企业:负责按时向环保部门推送污染物动态信息、建立健全和完善排放污染物信息推送系统等职责。

•环保部门:落实监管措施,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填报材料等职责。

•监管部门:对于未按照规定填报或者填报不实的情况,依法行政处罚,处罚内容包括罚款、停产整顿、撤销许可证等。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是目前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的重要方式之一。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认真进行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

市环保部门应严格监管此项工作,对于不按照规定时间、标准填报或者填报不实的企业,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格的处罚。

只有每个企业都能够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全社会才能够享受到“蓝色”的生态环境,这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目标。

清查表填写说明

清查表填写说明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填报说明一、填表说明本表信息由普查员填报。

填报范围为清查范围内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所有的工业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已建成、试生产、暂时停产、已关闭的全部工业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

二、指标解释【普查小区代码】指长度为12位的用于识别工业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生产地址所属区划的普查小区代码。

普查小区代码沿用国家统计局编制的12位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普查对象较多或地域范围较大的普查小区进一步拆分时,在原代码基础上于末位新增1位识别码进行区分;发生较大区划变更尚未得到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的,需要按程序向国家普查机构申请以获得该普查小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

若填报企业或单位尚未申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使用原组织机构代码代替。

若既未申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又无组织机构代码,则按照普查对象识别码编码规则顺次编码后填入该行。

普查对象识别码按照如下规则编码:普查对象识别码共计18位,代码结构为:□□□□□□□□□□□□□□□□□□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第01位,为调查对象类别识别码,用大写英文字母标识,G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X规模化畜禽养殖场,J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S生活源锅炉,R入河(海)排污口。

第02位,为调查对象机构类别识别码,用大写英文字母标识,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机构类别识别码标识第03-14位,使用国家统计局编制的12位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

第15-18位,为调查对象识别码,由地方普查机构按照顺序进行编码。

【排污许可证编号】指已经正式核发的排污许可证22位编号。

已经正式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其他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不需要填写。

【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企业或单位全称。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表填报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表填报

2
二、排放量的核算方法
物衡料算
产排污 系数法
实际监测法
产生、排放量
3
排放量的核算方法
实际监测法
依据实际监测调查对象产生和外排废水(气) (流)量及其污染物浓度,计算废水(气)排放量及 各种污染物的产生、排放量
监测数据包括:历史监测数据和在线监测数据。
历史监测数据包括:2009年环保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数据
行充分了解;
➢从物料平衡分析着手对企业的原材料、辅料、能源、水的消耗
量、生产工艺过程进行综合分析,使测算出的污染物产生量和排 放量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10
排放量的核算方法
三种方法使用原则
1、 以实际监测法和产排污系数法为主核算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 放量。
——监测数据符合“监测数据认定要求” ——产、排污系数的应用及计算正确 2、物料衡算法只在无法采用实际监测法和产排污系数法核算时采 用。 3、采用实际监测法得到污染物产、排污量时,要用产排污系数法 进行核算。
乡, “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
江川 001 新虹 005?古美 006 莘庄 101 七宝 102 颛桥 103 华漕 106 虹桥 107 梅陇 108 吴泾 110 马桥 112 浦江 114 莘庄工业区 501
居民委员会的 代 码 (001—199) 村民委员会的 代 码 (200—399) 代码由小到大
填报注意:
⑴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⑵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 ⑶更名的单位
一个单位名称(法人单位名称)/现用名+[其他名称/曾用名]
23
G101 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2.单位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上的代码填写。

(环境管理)污染源普查有关问题的解答

(环境管理)污染源普查有关问题的解答

污染源普查有关问题的问答1、问:对于糖厂、淀粉厂、酒精厂等季节性生产的企业,由于生产期为当年12月至次年4月只能在2007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各监测1次。

根据全国污染物普查办制定的《工业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技术规定》:应在2007年内每季度监测1次,此类问题如何处理?答:按《工业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设施监测技术规定》的要求。

生产期间生产时段集中在一个季度内的,只需监测一次,生产时段跨两个季度以上的,每季度监测一次;未生产的季度可不监测。

2007年监测二次的企业,在2008年2月底前再进行一次监测,对该类企业保证进行三次监测,监测数据作为普查填报数据。

2、问:污水集中处理的企业如何填报排口浓度?一家企业的生产废水经厂内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水体中。

在该种情况下,这家企业与污水处理厂是委托处理关系。

在填报G105-2表时,若填报的污染物浓度进口、排口浓度为企业内部治理设施的进、出水浓度,则G105表核算出的污染物排放量只是企业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之前的污染物量,而该企业最终进入环境水体中的污染物量无法统计。

答:填报该企业厂内处理设施预处理的进、出水浓度,即满足纳管标准要求的实际排口浓度。

最终核算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时会扣除污水处理厂的去除量。

3、问:跨行政区域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在普查中有何技术规定?根据污染源普查的属地原则,以县级行政区划作为普查的基本单元。

跨县级行政区域合建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地方可能出现这两种情况:一是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的量,但该县没有污水处理厂;二是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量大于该县实际产生的污水量。

例如我省的新昌县和嵊州市合建了嵊州污水处理厂,该厂位于嵊州市,但处理的大部分废水来源于新昌县。

如果以污水处理厂的产、排污量来考虑日后的减排等工作,可能会出现嵊州市的减排量远大于其产生量,而新昌县排放量很大却减排量很小的情况。

污染指标解释

污染指标解释

《天津市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与总量控制报表》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单位名称】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

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即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如企业当年名称变更,应同时填上变更前的名称。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法人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名称。

【企业法人代码】法人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二级单位凡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条件的,填写企业的法人代码。

主要指标解释:一、基本情况1.【工业总产值(现价)】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企业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量。

计算时,采用报告期内的产品销售时的实际出厂价格。

二、工业废水1.【工业总用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水量,它等于工业用新鲜水量与工业重复用水量之和。

其中:【工业用新鲜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新鲜水量(生活用水单独计量且生活污水不与工业废水混排的除外),它等于企业从城市自来水取用的水量和企业自备水用量之和。

自备水:指企业从地面水体(江、河、湖、库、海)和水井(深水井、浅水井)取用的水。

2.【工业废水排放量】指报告期内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

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废水排放量内)。

直接冷却水:指与物料或产品直接接触而进行热交换的冷却水。

间接冷却水:指通过热交换器与物料或产品进行热交换的冷却水,如电厂凝气器冷却水。

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指报告期内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指标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外排工业废水量,包括未经处理外排达标的,经废水处理设施(包括企业内部的废水处理设施和工业区内设置的单纯处理工业废水的集中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的,以及经污水处理厂(包括工业区废[污]水集中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的。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资料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资料

工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
二、普查对象
工业污染源的普查对象为所有工业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的各类企业生产单位;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或可能 有污染物产生的产业活动单位。
工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
二、普查对象
塑料制品业(C30)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C39)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C41)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C42)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C43)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C45)
工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
四、工业污染源普查内容
(1)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代码、位置信息、联系方式、 经济规模、登记注册类型、行业分类等; (2)主要产品、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以及 与污染排放相关的燃料含硫量、灰份等; (3)用水、排水情况,包括排水去向信息; (4)各类产污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5)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排污及综合利用情况;
工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
二、普查对象
工业源具体普查对象的确定
2、至2007年12月31日以前新建投入试生产、试运行且尚未通过 验收,但已造成事实排污1个月以上的建设项目,纳入本次普查;
试生产未通过验收,事实排污不足1个月的建设项目,不纳入 本次普查。
3、至2007年12月31日以前关闭的污染源和在2007年度未进行生 产的停产的污染源不纳入普查对象;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总体说明
六、普查表填报要求
填报规范、整洁
——必须使用钢笔或或签字笔填写。填写要求:工整、清晰。 文字:必须用汉字;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乡镇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清查表填报说明(精)

乡镇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清查表填报说明(精)

乡镇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清查表填报说明(一)填表说明本表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水产养殖基本情况清查表,以乡镇为一个填报单位,填报范围为全乡镇范围内2007年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和除规模化养殖场以外的部分水产养殖专业户。

其中,规模化养殖场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水产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是指除规模化养殖场以外的水产养殖户或养殖单位。

规模化养殖场全部进行清查,水产养殖专业户符合以下标准的进行清查:1、池塘养殖:养殖面积≥5亩。

2、工厂化养殖:养殖水体体积≥1500立方米。

3、网箱养殖:养殖面积≥100平方米。

4、围栏养殖:养殖面积≥2亩。

5、浅海筏式养殖:养殖面积≥10亩。

6、滩涂增养殖:养殖面积≥100亩。

(二)指标解释【1.乡镇名称】指本乡镇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区)、县(区、市、旗)和本乡镇的正式名称。

地址按照民政部门认可的名称填写。

【2.行政区划代码】由所在地普查机构统一填写。

按污染源普查用分类与代码表附表1《行政区划代码》,将相应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在方格内。

不在污染源普查用分类与代码表附表1提供范围内的县以下地区,由县(区)普查机构按编码规则自行编码填报,自行编码不得与已统一编制的代码重复。

污染源普查用分类与代码表附表1《行政区划代码》为按照2006年的全国行政区划编码,共有12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三段。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二段、第三段6位编码,表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

本表只填报前9位代码。

如2007年行政区划代码有变动的:(1)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有变动的,则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代码(第1-6位码)按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填报;(2)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变化但县以下行政区划未变化的,按附表1《行政区划代码》库中的代码第7-12位码填报;(3)县以下行政区划有变化的,按编码原则自行编码。

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原则如下:第二段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二段3位代码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第二、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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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设立的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内地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单位所在地指调查对象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行政区划代码指调查对象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县(区)的行政区划代码。调查对象应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填写6位行政区划代码。
【5.地理坐标】
中型
小型
工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

万元
万元
2000及以上
30000及以上
40000及以上
300-2000以下
3000-30000以下
4000-40000以下
300以下
3000以下
4000以下
大型和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各项条件的下限指标,否则下划一档。
【10.开业时间】分下列几种情况填写:
(1)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时间;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包括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9.企业规模】按调查对象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为划分依据确定规模。在相应的类型后打钩。
企业规模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的规定划分。
工业企业大、中、小型的划分标准见表2。
表2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11.最新改扩建时间】指调查对象最新的改、扩建项目的环评批复时间,无环评批复的按改扩建项目建设开工时间填报。
【12.年生产时间】指调查对象当年全年实际生产的小时数。保留整数。
【13.工业总产值】指调查对象在当年全年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工业总产值包括三部分内容: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与期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按照现行价格(当年价)计算,即按报告期内销售产品的实际出厂价格计算。计量单位为万元,允许保留一位小数。
尚未领取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按各级环保部门赋予的临时代码填报。
临时代码的编码原则:临时代码共十一位码。前六位为所在县(区)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填写,第七位为汉语拼音G(代表工业源),后四位为县(区)环保部门对其进行编码,从0001~9999。
【8.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按表1将相对应的代码填入方格内。
表1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
代码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代码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100
内资企业
172
私营合伙企业
110
国有企业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20
集体企业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30
【6.实际产量】指调查对象在当年全年主要产品的实际生产量。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二、主要原辅材料
【1.主要原辅材料名称、2.代码】根据调查对象主要产品和产生污染物的主要工艺,按《产排污系数手册》中所列的原辅材料,填报5种原辅材料的名称和代码。
【3.计量单位】按实际使用的计量单位填报。
【4.实际使用量】指调查对象当年全年该种原辅材料的实际使用量。允许保留一位小数。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内资企业:指除上述企业、公司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已经取得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报法定代码。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凡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条件的,填写企业的法人代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在填写单位代码时,除填写其所属单位(联合企业、集团或独立核算单位)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括号内方格中填写二级单位代码(系两位码)。二级单位代码指联合企业(或集团)内对其下属的不属于法定赋码范围的二级单位的顺序编号,此码由联合企业(或集团)统一编制。
三、能源消费情况
【煤炭消费量】指报告期内企业所用各种类型煤炭的总消费量,包括原煤、洗精煤、其它洗煤、型煤等。
原煤:指从毛煤中选出规粒度的矸石(包括黄铁矿等杂物)以后的煤)。
洗精煤:指煤经精选(干选或湿选)后生产出来的、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称为私营企业。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包括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各地环保部门应严格控制临时代码的发放,做到发放的临时代码不重不漏。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已有临时代码的企业可沿用原有的代码。
【3.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业法人单位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经度:指调查对象厂区中心的经度。
中心纬度:指调查对象厂区中心的纬度。
【6.联系方式】指环保联系人的姓名、办公电话、传真和邮政编码等。
【7.行业类别】调查对象按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一般按在工业总产值中占比重较大的产品及重要产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行业名称和代码。
(2)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如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3)改制企业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4)分立、合并企业:合并或兼并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或最早开业时间)填写;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5)与外方或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领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个人独资企业指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160
股份有限公司
330
外资企业
170
私营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71
私营独资企业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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