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著作权法》对工作者和传媒关系的调整
著作权法考试(习题卷1)
著作权法考试(习题卷1)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75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张某创作学术论文一篇,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张某只有在论文发表后才能享有著作权B)张某的论文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享有著作权C)张某的论文须经登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D)张某的论文须加注版权标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答案:B解析:2.[单选题]作家王某署名“桓公渡江”,在甲网站发表题为“星河在上”的文章,乙出版社的《现代小说》收录该文,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小说作为范围编入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文。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作家在甲网站的署名方式不合法B)“星河在上”在《现代小说》中被正式发表C)丙可以不经该作家同意使用“星河在上”,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D)丁网站未经该作家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答案:C解析:丁网站应当经过该作家同意,因为小说的著作权人是作家而非甲网站,所以无需经过甲网站同意。
3.[单选题]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下选项中不属于邻接权的是?A)表演者权B)版式设计权C)录音录像制作权D)广播组织者权答案:B解析:4.[单选题]以下权利中,哪项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A)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B)改变作品,创作出新作品的权利C)公开陈列美术作品的权利D)将英文著作转换成中文著作的权利答案:A解析:著作权法第十条5.[单选题]甲公司在报纸上向社会征集广告用语,声明被采用的应征者将获得奖金2000元。
乙设计的独特广告语应征后被选中,获得2000元奖金。
甲公司使用该广告语三年以后,乙对广告语的著作权提出主张,要求甲公司停止使用。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广告语属于商务用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B)甲公司享有广告语的著作权C)乙享有广告语的著作权,但其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D)乙享有广告语的著作权,但甲公司可以在其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广告语答案:DA)记者为所在报社采编的人物专访B)设计人员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工程设计图C)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编写的教案D)专业作家创作的报告文学答案:B解析:7.[单选题]根据我国新修著作权法,关于表演权利,以下选项中不正确的是?A)演员进行职务表演的,演出单位对该职务表演享有权利B)演员进行职务表演的,享有表明身份的权利C)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D)许可他人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答案:D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可知。
论《著作权法》修改对新闻出版从业者的影响
CHINA PUBLISHING JOURNAL2021年 第07期62论《著作权法》修改对新闻出版从业者的影响*□文│袁 锋媒体融合技术的迅速发展,进一步改变了新闻出版行业的格局与发展模式,与之伴随的是相关法律制度的变迁。
在保障新闻出版行业良性发展的体制中,著作权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
无论是在传统媒体时代,还是在媒体融合的时代,有效的著作权保护始终是新闻出版行业良性发展的前提。
2020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法正式通过,该法将于2021年6月正式生效。
如果说《著作权法》的前两次修改基于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义务的背景,具有被动性和局部性的特点,那么《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则是我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现实需要而进行的主动、全面的调整。
由于《著作权法》最新修法中涉及新闻出版从业者的一些条款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改动,其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产生了激烈争议。
[1][2][3]伴随着第三次修法的通过,相关条款的改动也必将对新闻出版行业带来一定的影响。
如何理解《著作权法》最新修法中所涉及的新闻出版从业者条款,相关修改将会对新闻出版从业者乃至于整个新闻出版行业带来什么影响,新闻出版从业者又该如何应对这些变动,这些都是伴随着《著作权法》修法通过所要面对的问题,本文拟结合《著作权法》最新规定对相关修改进行分析和解读,以期在为新闻出版从业者权益的版权保障提供基本思路的同时,为新闻出版产业的良性发展提供有益指引。
一、《著作权法》对新闻职务作品权属规则的修改新闻职务作品权利归属既涉及新闻记者等媒体从业者的利益,也涉及媒体单位的利益,对新闻职务作品的权益该如何进行合理配置,对新闻出版从业者乃至于新闻出版行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次《著作权法》修改中,对新闻出版从业者影响最大,争议也最为激烈的便是《著作权法》对新闻职务作品权属规则的改动。
1.现行《著作权法》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现行《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职务作品是作者为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
《2024年视听作品的定义与分类研究——兼评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中“视听作品”的修改》范文
《视听作品的定义与分类研究——兼评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中“视听作品”的修改》篇一一、引言在当代的传媒艺术领域,视听作品已成为公众获取信息和审美体验的重要方式。
近年来,我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中,对“视听作品”的界定和保护进行了重要调整。
本文旨在探讨视听作品的定义与分类,并就修订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评述。
二、视听作品的定义视听作品,顾名思义,是指通过视觉和听觉来传达信息或表达思想的作品。
它包括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广告等多媒体形式。
这些作品通过影像、声音、色彩等元素,将创作者的意图和情感传递给观众。
三、视听作品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制作方式、表现形式和传播途径,视听作品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1. 电影作品:以影院放映为主要传播途径,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制作团队。
2. 电视剧作品:以电视为主要传播途径,通过连续剧集来叙述故事。
3. 纪录片作品:以真实事件或人物为内容,通过影像记录现实。
4. 动画作品:通过二维或三维技术制作的动画影像,包括动画电影和电视动画等。
5. 广告作品:以商业宣传为目的,通过影像和声音来传达信息。
四、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中“视听作品”的修改评述在我国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中,对“视听作品”的界定进行了更为细致的描述和扩展。
此次修改更加明确地界定了视听作品的范畴,涵盖了更多形式的视听创作。
这既体现了对创作者权益的保护,也反映了我国在传媒艺术领域的快速发展和国际交流的深入。
首先,修订后的《著作权法》扩大了视听作品的保护范围,将更多形式的影像作品纳入其中,如网络短视频、微电影等新兴媒体作品。
这有助于保护创作者的权益,鼓励更多的创新和创作。
其次,修订后的法律更加注重对视听作品的合理使用和共享。
在保护创作者权益的同时,也考虑到了公众的合理使用需求,为视听作品的传播和交流提供了更为宽松的环境。
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传媒形式的多样化,我国《著作权法》在保护视听作品方面仍面临一些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1.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著作权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实施办法最新版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实施办法最新版全文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版权的实施管理办法,仅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三条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第四条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十三)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知识产权法学复习自测题
《知识产权法学》复习自测题(附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知识产权与物权相比最为突出的特征在于()不同。
A.主体B.客体C.内容D.价值2.在法院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当在()日内对被申请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A.10B.20C.30D.403.原则上由()人民法院作为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
A.基层B.中级C.高级D.最高4.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诉讼时效为()年。
A.1B.2C.3D.45.表明表演者身份权的保护期为()。
A.10年B.30年C.50年D.不受限制6.下列选项中,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的是()。
A.署名权B.发行权C.出租权D.信息网络传播权7.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需支付报酬B.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C.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且应当支付报酬D.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但不需支付报酬8.著作权继受取得的方式不包括()。
A.创作B.受让C.继承D.受赠9.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均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A.完成B.声明C.发表D.登记10.在我国,下列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况是()。
A.公开表演他人未发表的作品B.为教学目的少量复印他人已发表的作品C.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D.将外国文学作品翻译成我国少数民族文字出版11.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A.不存在B.不受法律保护C.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D.由国家享有12.对于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及各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
A.10年B.50年C.80年D.100年1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享有。
A.制片者B.编剧C.导演D.词曲作者14.为个人()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构成合理使用。
A.学习B.研究C.欣赏D.营利15.下列各项智力成果中,可授予专利权的是()。
广电传媒行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研究
广电传媒行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研究在当今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广电传媒行业作为大众获取信息和文化娱乐的重要渠道,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范和引导。
本文将对广电传媒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深入研究,以期更好地理解其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
广电传媒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涵盖了从内容制作到传播的各个环节。
首先,在内容制作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为原创作品提供了保护,确保创作者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这对于鼓励优质内容的创作,推动广电传媒行业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是广电传媒行业的重要法规之一。
它对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放、审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例如,要求广播电视节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德等不良内容。
同时,对于境外节目引进和播出也有着严格的限制和管理,以保护国内文化市场和意识形态的安全。
在广告播出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广电传媒中的广告内容、形式和时长等进行了规范。
禁止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广告以及某些特定类型的广告播出,如烟草广告等。
这有助于维护广告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网络视听节目也逐渐成为广电传媒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这一领域,出台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等相关规定,加强对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综艺等节目的管理,确保网络视听内容的健康和有序发展。
政策方面,国家积极推动广电传媒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例如,鼓励媒体融合发展,推动传统广播电视与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以适应信息传播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受众需求的变化。
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了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提高了广电传媒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在数字化发展方面,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广电传媒行业的数字化转型。
包括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覆盖工程,提高广播电视的传输质量和覆盖范围;鼓励发展高清电视、超高清电视等新技术应用,为观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视听体验。
著作权法修正案
著作权法修正案一、背景介绍著作权法是保护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
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著作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中国国家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开始对著作权法进行修订。
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并于2018年4月23日正式实施。
二、修订内容1.增加网络传播权网络传播是互联网时代的重要特征之一,但原有的著作权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网络传播权。
修订后,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一项专有权利,明确规定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制作者可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并可以依法要求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行为。
2.强化对盗版行为打击力度盗版是著作权保护中最常见也最严重的问题之一。
修订后,对盗版行为进行了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并对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行了加强。
例如,对于恶意盗版行为,可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他人侵权的行为,也将承担连带责任。
3.明确著作权保护期限修订后的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著作权保护期限。
对于个人创作的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50年;对于法人创作的作品和匿名或者伪名发表的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为50年;对于合作完成的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自最后一位作者死亡之日起计算。
4.加强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信息传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加强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
例如,在知道他人侵犯著作权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侵犯行为,并应当及时删除存在侵犯行为的信息等。
5.增加公平使用条款公平使用是指在不影响原有著作权人的利益前提下,他人可以合理使用已经发表的著作。
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增加了公平使用条款,明确规定了公平使用的具体范围和条件。
例如,在新闻报道、评论、教育、研究等方面,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著作。
著作权法(2)
1. 下列哪项不属于著作权法调整的 范围( C)
A. 小说《高山下的花环》 B. 戏曲《牡丹亭》 C. CCTV时空报道 D. 中国测绘局的“北京市地图”
2. 属于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是( D)
A.《史记》 B.《三国演义》 C.《儒林外史》 D.《废都》
3. 研究生 权属于( A)
著作权的客体的类型
著作权的客体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 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 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的客体的类型
一、文字作品
著作权的客体的类型
二、口述作品
表现形式:讲课、即兴演讲、谈经论道、 庭审舌辩等。
A.刘某
B.刘某所在学校 C.刘
某的导师 D.出版社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的概念及特点
1.概念:指作者基于其创作的作品而享有的具 有人身利益的权利。
2.特点: (1)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视 为作者。 (2)著作人身权具有一定的专属性,通常不 得转让、继承和放弃。 (3)著作人身权不同于民事权利中的其他人 身权。
A归王某
B归李某
C归王某和张某
D归王某、李某和张某
2、甲、乙共同创作完成一部小说,甲主张发 表,乙不同意。乙死亡后,有一继承人, 后甲将该小说发表,下列说法哪种是错误 的?( A )
A乙生前不同意发表该小说,甲无权发表
B发表该小说的稿费全部由甲获得
C该小说的使用权保护期应截至于甲死亡后第 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的归属
知识产权法-选择题
知识产权法 -单选1. 我国著作权立法始于清朝末年, (C 年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A . 1899年 B. 1919年C . 1910年 D. 1905年2.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取得采用(A 原则。
A . 自动取得 B. 注册取得C . 登记取得 D. 发表取得3. 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A 。
A . 发表权 B. 复制权C . 表演权 D. 汇编权4. 我国对外国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从该作品(A 起 25年。
A . 完成 B. 发表C . 使用 D. 登记5.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且没有承受其权利和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该著作权由(C 享有。
A .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 B. 作者C . 国家 D. 该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原上级主管部门6. (D 主管全国的与著作权有关的管理工作。
A .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国务院C . 法院 D. 国务院设立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7.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自该专利申请之日起(D 年。
A . 20年 B. 15年C . 5年 D. 10年8、在我国,注册商标在期满前 6个月内没申请续展注册的,可以给予(D 的宽展期。
A . 9个月 B. 8个月C . 7个月 D. 6个月9. 注册商标连续 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B 其注册商标。
A . 责令限期改正 B. 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C . 责令限期改正和撤销 D. 撤销10. (D 是第一个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
A . 《伯尔尼公约》 B.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 . 《世界版权公约》 D. 《罗马公约》11. 世界上最早对发明创造给予专利保护的法规是 (A 颁布的。
A . 1474年威尼斯 B. 1475年威尼斯C . 1474年英国 D. 1475年英国12. (A 是著作财产权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版权局•【公布日期】1991.05.30•【文号】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施行日期】1991.06.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著作权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发布日期:2002年8月2日实施日期:2002年9月15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5月30日国家版权局发布)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条例。
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ⅰ第三条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视为创作。
第四条著作权法和本实施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是:(一)文学作品,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二)口述作品,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创作、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三)音乐作品,指交响乐、歌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四)戏剧作品,指话剧、歌剧、地方戏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五)曲艺作品,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六)舞蹈作品,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表现的作品;(七)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八)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九)电影、电视、录像作品,指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供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指为施工和生产绘制的图样及对图样的文字说明;(十一)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指地图、线路图、解剖图等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图形或者模型。
2023年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中级基础真题+答案
2023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中级)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1分。
每题旳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有关出版活动,说法错误旳是()。
A. 开展出版活动旳必要条件之一是具有精神文化资源B. 出版活动旳一般过程由三个阶段构成C. 出版活动能推进文化创新D. 在出版活动中,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只负责精神产品旳生产,不波及物质产品旳生产2. 有关我国出版工作旳重要任务,说法错误旳是()。
A. 传播和积累科学文化知识B. 满足读者旳一切需求C. 弘扬中华文化D. 增进国际文化交流3.报纸、期刊与图书相区别旳特点是()。
A. 持续出版B. 以纸张为载体C. 由一位作者旳多篇作品构成D. 内容图文并茂4. 出版学旳研究对象是()和出版活动自身旳规律性。
A. 出版复制技术B. 出版数字技术C. 出版活动与技术旳关系D. 出版活动与社会旳关系5. 在所有旳编辑活动当中,最早出现旳是()旳编辑活动。
A. 卜辞B. 报纸C. 书籍D. 期刊6. 把编辑学作为一门独立旳学科来研究,是从()开始旳。
A. 日本B. 美国C. 英国D. 中国7. 民国出版史上最大旳一套现代普及性综合丛书是()。
A. 《新文化丛书》B. 《中华百科丛书》C. 《丛书集成》D. 《万有文库》8.出版行政管理旳根据不包括()。
A. 宪法和法律B. 行政法规C. 出版企业规章制度D. 国务院部门规章9. 在年度核验中被暂缓登记旳图书出版单位,如()内经整改仍达不到核验规定旳,将被撤销其出版许可证,注销登记。
A. 1年B. 6个月C. 3个月D. 1个月10. 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编辑人员必须()才能申请责任编辑注册。
A. 获得出版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业资格B. 获得出版专业初级职业资格C. 参与过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D. 每年参与出版专业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个月11.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旳规定,我国实行印刷经营()制度。
2022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如何解读
2022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如何解读近⽇,我们国家颁布了最新的著作权法,那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如何解读?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2022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如何解读著作权保护“中外平等”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于任何⼀个属于世贸组织成员的著作权⼈,⽆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在著作权保护⽅⾯将受到同等待遇。
这是我国根据加⼊世贸组织所作的承诺⽽做出的修改。
据介绍,原来的实施条例规定,涉外著作权⾏政案件由国家版权局受理。
这样,境外权利⼈就⽆权到地⽅著作权⾏政管理部门投诉。
⽽新的条例取消了这种限制,规定地⽅著作权⾏政管理部门,同样有权受理涉外著作权案件。
此外,原来条例中,对于境外表演者、录⾳制作者和⼴播电视组织的保护,也存在与世贸规则不⼀致的问题。
新条例加⼤了涉外著作权的保护⼒度。
按照新条例,外国⼈、⽆国籍⼈在中国境内的表演,以及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外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制作、发⾏的录⾳制品,以及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制作、发⾏的录⾳制品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外国的⼴播电台、电视台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播放的⼴播、电视节⽬享有的权利,同样受著作权法保护。
杂技、建筑、模型也有著作权刚刚颁布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去年修订《著作权法》中新增的保护项⽬杂技、建筑、模型作品的具体含义做了进⼀步解释,根据条例,对这些作品的保护主要是指其中艺术创作的部分。
新条例规定,受著作权保护的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这实质上是对杂技中艺术成分的保护。
杂技中表现的动作难度和技巧难度,并不受著作权保护。
类似的竞技项⽬如滑冰、体操、跳⽔、柔术等也是同样,因为这类竞技项⽬的动作设计本质上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不同,前者旨在⿎励演员、运动员等模仿,并达到新的难度;后者⼀旦被法律确定为著作权保护的课题,则意味着禁⽌他⼈模仿、复制、表演等。
传媒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
传媒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传媒行业在信息传播和内容创作领域具有重要地位,然而,传媒机构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一系列法规和合规要求,以确保其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和道德性。
本文将介绍传媒行业中的主要法规和合规要求,并探讨其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一、媒体从业人员资质的法规要求媒体从业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以确保其在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方面的合规。
在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了新闻从业人员资质审查的标准和程序。
传媒机构应确保其员工持有合法有效的新闻记者证,并且定期更新证件信息。
同时,媒体从业人员还需要遵守行业内部的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如言论自律公约、新闻行业道德规范等。
二、广告发布的法规和合规要求广告是传媒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广告发布有一系列法规和合规要求。
在中国,国家广告监督管理部门颁布了《广告法》,规定了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道德性要求。
根据该法规,广告发布者需要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夸大误导等信息。
此外,广告发布者还需遵守广告法中规定的行业限制,如不得发布违禁药品广告、限制烟酒广告的时段等。
三、著作权与知识产权的法规要求传媒行业依赖于信息的创作、传播和使用,因此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对于行业发展至关重要。
在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关的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法,传媒机构和从业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要求。
在行业内,保护原创作品的版权和禁止剽窃是首要任务,同时也需要遵守引用权、著作权转让等方面的规定。
四、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的法规要求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媒行业在数字化时代面临着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挑战。
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合规要求,以管理和保护网络安全。
在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网络安全法》,要求传媒机构采取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并明确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
传媒行业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用户权益。
传媒法律法规案例分享会(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传媒事业的蓬勃发展,传媒法律法规在维护传媒行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传媒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提高传媒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加强传媒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我们举办了一场传媒法律法规案例分享会。
以下是本次分享会的精彩内容。
二、案例分享1. 案例一:侵犯著作权纠纷某知名作家发现其作品在某网站上发表,未经其许可,作者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网站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网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其网站上擅自发表作品,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判决网站赔偿作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分享感悟:该案例提醒我们,在传播作品时,一定要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不得擅自使用他人作品。
同时,作为传媒从业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案例二:虚假广告纠纷某企业在其广告中宣传其产品具有神奇疗效,误导消费者购买。
消费者发现产品并无实际疗效,遂将企业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企业发布的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判决企业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分享感悟:该案例警示我们,传媒企业在发布广告时,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利益。
同时,作为传媒从业人员,要具备辨别虚假广告的能力,提高自身职业道德。
3. 案例三:网络侵权纠纷某知名博主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篇涉及他人隐私的文章,导致被侵权人遭受严重损害。
被侵权人将博主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博主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发布涉及他人隐私的文章,侵犯了被侵权人的隐私权,判决博主删除侵权文章,并赔偿被侵权人损失。
分享感悟:该案例提醒我们,在社交媒体时代,传媒从业人员要时刻注意保护他人隐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同时,要学会在法律框架内表达观点,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4. 案例四:新闻报道失实纠纷某媒体在报道一起交通事故时,因未核实事实,导致报道失实,严重损害了事故当事人的名誉。
媒体融合时代下的新闻传播法律法规与规范
媒体融合时代下的新闻传播法律法规与规范在媒体融合的时代,新闻传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革新。
与此同时,新的技术和平台的出现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范问题。
本文将探讨在媒体融合时代下,新闻传播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及它们的应用。
一、新闻传播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媒体融合时代的新闻传播,不仅仅是传统的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还涵盖了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兴媒介。
这种多元化、广泛性的传播方式,使得新闻传播的影响力和传播能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大。
因此,确立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对于维护新闻传播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合法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新闻传播法律法规的种类针对媒体融合时代下的新闻传播,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以中国为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媒体管理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条例》等,这些法规主要涉及到新闻传媒的组织、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
2. 著作权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这些法规主要保护新闻作品的知识产权,规范新闻媒体对作品的使用和报酬问题。
3. 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这些法规主要是针对互联网新闻传播中的信息安全问题,保护个人隐私和网络信息的安全。
4. 广告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这些法规主要规范新闻媒体对广告的发布、内容和真实性进行监管,维护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新闻传播法律法规与规范的应用媒体融合时代下,新闻传播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不仅仅是停留在纸面上,更需要得到有效的应用和执行,才能真正起到规范和保护的作用。
1.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针对新媒体的迅猛发展,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媒体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行为,保护公众利益。
2. 完善媒体内容审核机制:新闻传播涉及到大量信息的传递,对内容的审核成为重中之重。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制,确保新闻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媒介转型与媒体从业者的劳动权保护
3、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将更加高 效和便捷
未来,中国政府将继续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效率和便捷性。例如, 政府可能会建立更加完善的在线调解平台,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的维权途径。 同时,政府也可能会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四、结论
中国劳动权保护的现状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未来将继续朝着更加完善和高 效的方向发展。政府将继续完善法律法规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为劳动者提供 更加全面和有力的保障。劳动者也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途径维 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社会的发展进步。
2、劳动者权益得到保障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更加全面的保障。例如,劳动 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工资水平稳步增长,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劳动安全和健 康得到有效保障等。这些措施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安全的工作环境。
3、劳动争议调解机制逐步完善
劳动争议调解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中国政府逐步完善 了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便捷和有效的维权途径。例如,各 地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劳动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
除了以上措施,还需要探讨媒介从业者在媒介转型期应该具备的素养与能力。 首先,新闻专业素养是媒体从业者不可或缺的基本素质,包括新闻敏感、采访 技巧、写作能力等。在媒介转型背景下,媒体从业者还应该有跨界思维和创新 意识,掌握新媒体技术和传播规律,提高全媒体报道能力。此外,技术素养也 是媒介从业者不可或缺的一项能力,包括对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等的应用和理 解,以便更好地适应媒介转型的需求。
2、薪酬待遇低:相比其他行业,媒体行业的薪酬待遇普遍偏低。这使得许多 优秀的媒体从业者难以获得与其付出相匹配的回报,从而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 极性和职业发展。
新媒体法律法规
新媒体法律法规新媒体法律法规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新媒体的出现给传媒行业带来了重大的改变。
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规范新媒体行业的发展,确保信息传播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新媒体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
1.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中国政府为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定的一项基础性法规。
该办法规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要求、信息内容审核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对于新媒体平台而言,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其中的信息内容审核要求,如不得传播违法信息、不得侵犯他人权益等。
2.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在新媒体领域,广告起到了推广和营销的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的发布和传播,中国政府制定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要求、内容限制和违法处罚等。
新媒体从业者需要遵守该办法,确保广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不得发布虚假和误导性的广告信息。
3. 域名管理办法域名是互联网上标识和定位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护域名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制定了《域名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域名的注册要求、使用规定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新媒体从业者需要遵守该办法,合法注册和使用域名,不得侵犯他人的域名权益。
4. 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是新媒体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为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中国政府制定了网络安全法。
该法规定了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信息内容安全、网络运营商的责任等方面的要求。
新媒体从业者需要遵守网络安全法,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5. 借贷管理办法众所周知,新媒体行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为了规范借贷行为,中国政府制定了《借贷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借贷行为的准入条件、风险防范措施和违法处罚等。
新媒体从业者需要遵守该办法,合法合规地进行借贷活动,防范金融风险。
6. 著作权法著作权是新媒体行业的核心权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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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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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 者 的关 系 尤 为 重 要 。传 播 者 除 了 自然 人 身 份 的表 演 者 外 , 主要 就 是 各 种 传 媒 。 作 者 的 作 品 必 须 经 过 传 媒 才 能 够 向 社 会 传 播 ,从 而 实 现 其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而 相 对 作 者 来 说 , 媒 总 是 居 于 强 势地 位 , 媒 不仅 拥 有 较 多 的经 济 、 会 、 传 传 社 技 术 资 源 , 且 掌握 着 传 播 的 主动 权 。作 者 则 是作 品 的创 作 者 , 产 生 作 品 的 源 而 是 头 , 有 作 者 什 么 也不 会 有 。所 以只 有 合 理 处 理好 两 者 的关 系 , 能 有 利 于 整个 没 才
( ) 强 作 者 抗 侵 权 的 能 力 三 加
l 的专 有 出版 权 。作 者 把 作 品 交 出 版社 出 版 ,不 管 他 O年 愿 意 不 愿 意 ,在 1 年 之 内 ,他要 把 作 品交 给第 三 方 使 用 O 都 必 须 征 得 出 版社 许 可并 向 出版 社 付 酬 。 作 者 与 出版 者 之 间 理 应是 平 等 的 、 自愿 的合 同关 系 , 个 规 定 是 强 制 性 这 地 对 出 版社 的 扶植 和对 作 者 权 利 的 限制 ,把 双 方 置 于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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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对 著 作 财 产权 的处 分 方 式 , 老 法 ” 有许 可使 用 , 新 法 ” 加 了转 让 。 “ 只 “ 增 并 且 规 定 了 许 可 使 用 和 转 让 的 不 同 操 作 方 式 。 转 让 的 引 入 使 得 许 可 使 用 更 加 明 晰 起 来 。 在 传媒 界 , 多 人 分 不 清许 可使 用 和转 让 , 很 以为 别 人 文 章在 自己报 纸 刊 物 上 发表 , 版权 就 归本 报 本 刊 了。 我们 至 今 还 可 以看 到 有些 报 刊 发表 “ 刊 文 章 本 版权 归本 刊所 有 ” 样 的声 明 。现 在 明 确 了 , 要取 得 作 品 的版 权 ( 于 财产 权 ) 这 你 限 ,
社 的 不 合理 照 顾 , 经过 这 样 的 混 淆 , 版社 轻 而易 举 又 获 得 了更 多 的 专 有权 。再 出
如 报 刊 发表 是使 用 , 编 成 书 是 另 一 种 方式 的使 用 , 很 多 人 就 误 以 为 自己报 刊 汇 有 刊 登 的 文 章拿 来 汇编 成 书 是 理 所 当然 的 , 必 征 求 作 者 许 可 , 至可 以不 付 酬 。 不 甚 还 有 现 在很 多 新 闻单 位 网站 把 发 表 的文 章登 上 自己 网站 , 文 不 付 , 乎 成 为 惯 分 几 例 。按 照 “ 法 ” 发表 权 和 网络 传 播 权 是作 者享 有 的不 同 权 利 , 能 说 给 你 发 表 新 , 不 就 自然 而然 给 你 上 网 .除 法律 规定 的 合 理 使用 范 围外 ,对 上 网 文 章 都 应 再 次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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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闻与法律 20 _ 0 2.
就应 当同作者签订著作权 转让合同 ,你支付 的就不是一
般的稿酬 , 是转让价金 。 而 ( ) 消 了 一些 传 媒 特 权 二 取 “ 法 ” 定 图书 出版 者 ( 版社 ) 作 品享 有 不 超 过 老 规 出 对
效 , 此 作 了调 整 。 对 ( ) 著 作 权 的 具 体 内容 和 处 分方 式 有 更 明确 的 规 定 一 对
著 作权 包 括 人 身 权 和 财 产 权 。 “ 法 ”对 财 产 权 只 是 笼统 规定 为 使 用 权 和 获 老 得报 酬 权 。 “ 法 ” 把 “ 用 权 ” 细 分 列 为 复 制 权 、 行 权 、 新 则 使 详 发 出租 权 、 览 权 、 展 表 演权 、 映 权 、 播 权 、 息 网 络传 播 权 、 制 权 、 编权 、 放 广 信 摄 改 汇编 权 以及 应 当 由著 作 权 人 享 有 的其 他 权 利 。涉 及 不 同 的使 用 权 利 , 播 者 对作 者 应 该 是 分 别 受 权 、 传 分 别支付报酬 。 以往 笼 统 的“ 用 ” 词 , 使 一 在操 作 中会 造 成 权 利 的 混 淆 。一 个 典 型 例 子 就 是 出 版 社 出版 图 书 享 有 l 年 以 内 的专 有 出 版权 ( 这 个 规定 本身 下 文 再 谈 ) 本 来 出 0 对 , 版 只 是 使 用 的 一种 方式 , 是 有 不 少 出 版 社 提 供 给作 者 签 订 的格 式 合 同 里 , 成 但 却 了专 有 使 用 权 , 只是 排 除 第 三 者 对 图 书 的 出 版 ,而且 包 括 对 图 书 的 翻 译 、 编 不 改 等 其 他 使 用 方 式 , 要 征 得 出版 社 的 许 可 , 都 本来 强 制 规 定 专 有 出 版 权 就 是 对 出版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该 条 规 定 可 以 相 互 刊 登 或 者 播 放 的 包 括 报 、刊 、台 等 媒
体 , 里 的 “ ” 应 该 包 括 互 联 网 。 即使 互 联 网 不 算 在 这 等 字 内 ,那 么 它 登 载 这 些 时 事 性 文 章 征 得 许 可 并 支付 报 酬 的
权利人也应该是作者 , 不是传媒 。 而
文 化 艺 术 和科 学事 业 的繁 荣 。
在 这个 问 题上 ,19 90年 的《 作 权 法 》 以 下 简称 “ 法 ”是 有 不 足 的 , 是 因 著 ( 老 ) 这 为 时 代 的局 限 , 有计 划 经济 的烙 印 。这 个 烙 印 主要 就表 现 为 向传 媒 倾 斜 过 多 , 带 维 护 作 者权 益 不够 到位 。新 《 作 权 法 》 以 下 简称 “ 法” 于 9 1 著 ( 新 ) 月 5日起 正 式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