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建设: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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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活动有关信息对外传递、报送和使用的管理,推动外部信息使用人合规使用公司信息,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3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有权向公司要求报送信息的单位或人员,以及与公司有合作关系、基于业务开展需要要求公司提供信息的单位或人员。

外部信息使用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与公司合作的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人员。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公司应明确向外部信息使用人传递、报送信息的流程,了解掌握外部信息使用人情况,并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二章外部信息使用管理第五条公司及所属公司向外部信息使用人传递、报送信息应严格审批手续:(一)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提供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提供信息审批表(详见附件1),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总裁、公司董事长审批。

(二)所属公司对外提供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提供信息审批表(详见附件2),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所属公司总经理(总裁)审批同意,属于所属公司特别重大且未披露信息提供,须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总裁、公司董事长审批。

(三)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外提供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应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备案。

(四)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外提供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应由经办人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即可对外提供。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六年九月特别提示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建设”)《公司章程》制定。

2、泛海建设授予激励对象总计3500万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泛海建设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3500万股泛海建设股票。

本激励计划获批准后,由泛海建设向激励对象一次性授予股票期权。

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四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泛海建设股票的权利。

以授权日为T日,则第一个行权期(T日+1年至T日+2年内),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的40%,在此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可以选择分期行权或一次行权。

第二个行权期(T日+2年至T 日+3年内),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的30%,在此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可以选择分期行权或一次行权。

第三个行权期(T日+3年至T日+4年内),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的30%,在此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可以选择分期行权或一次行权。

在行权期内,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如未对当期股票期权足额行权的,则未行权的剩余部分股票期权可以延至继后行权期内行权,但至迟须在T日+4年内行权完毕。

即激励对象必须在授权日之后四年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3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泛海建设股本总额35148.1450万股的9.96%。

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数不超过股票期权总数的10%,不超过泛海建设泛海建设股本总额35148.1450万股的1%。

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3、泛海建设没有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泛海建设: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03-02

泛海建设: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03-02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公告编号:2010-016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本报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4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李明海先生、首席财务总监匡文先生、资产财务管理总部总监陈研女士声明:保证本公司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2.1 基本情况简介股票简称泛海建设股票代码000046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十六层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26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十五层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04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dsh@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陈家华张宇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十五层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十六层电话(010)85110892 (0755)82985859 传真(010)65239086 (0755)82985859 电子信箱cjh@ zy@§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3.1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2009年200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7年营业总收入2,378,997,770.24 1,419,547,881.28 67.59 4,208,159,805.02 利润总额587,750,148.97 295,918,048.70 98.62 1,024,852,75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843,288.16 210,640,131.83 91.25 658,678,694.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7,796,851.75 214,980,956.75 89.69 651,419,237.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5,621,974.26 -254,055,981.34 504.44 2,721,798,048.882009年末200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7年末总资产22,740,909,302.54 19,821,858,906.56 14.73 18,646,336,813.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480,781,293.49 8,191,122,799.53 3.54 8,159,804,131.89 股本2,263,695,884.00 2,263,695,884.00 0.00 751,481,450.00 3.2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2009年200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7年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 0.09 100.00 0.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 0.09 100.00 0.44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元/股)0.18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 0.10 80.00 0.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3% 2.59% 2.24 8.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9% 2.77% 2.12 8.3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68 -0.11 518.18 3.622009年末200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75 3.62 3.59 10.86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人民币)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0,449.15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78,295.54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4,248,671.29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324,372.04所得税影响额1,527,734.13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36,556.64合计-4,953,563.59-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适用√不适用§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4.1 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报告期初报告期变动增减(+,-)报告期末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819,177,904 80.36%1,819,177,90480.36% 1.国家持股2.国有法人持股3.其他内资持股1,819,177,904 80.36%1,819,177,90480.36%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819,161,404 80.36%1,819,161,40480.36%境内自然人持股16,500 16,5004.外资持股其中: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44,517,980 19.64%444,517,980 19.64% 1.人民币普通股444,517,980 19.64%444,517,980 19.6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其他三、股份总数2,263,695,884 100.00%2,263,695,884100.00%注:2009年度,公司没有发行新股、送股和公积金转股,因此公司股份无变化。

董事与股东-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与股东-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编号:2008-013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1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2月4日以传真或电话形式发出,公司董事卢志强、李明海、黄翼云、韩晓生、郑东、张崇阳,独立董事张新民、陈飞翔及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独立董事李俊生因公务请假,委托张新民独立董事代为表决。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由卢志强先生主持。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 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016,170,203.53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53,187,192.73元。

按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751,481,450股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87元。

公司已于2008年1月31日完成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事宜,公司现总股本为1,131,847,942股。

根据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订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法定公积金,计人民币 : 72,592,675.06元加:上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计人民币: 533,493,638.51元 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计人民币:1,114,088,156.18元2007年度利润按公司现总股本1,131,847,942股,每10股送6股红股;派现金股利0.667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按公司现总股本1,131,847,942股,每10股转增4股。

泛海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泛海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公告编号:2020-061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第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已书面委托公司副董事长李明海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胡坚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已书面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孔爱国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公司其他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明海主持。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二、关于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及公司相关规定,需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投资性物业评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作为确认依据。

公司及所属公司已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物业评估。

根据评估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共计1,260,512.51万元,2019年度评估增值70,606.76万元,平均增值率5.93%。

上述评估增值已经本次会议批准。

三、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泛海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泛海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公告编号:2020-118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9份,收回9份。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项目工程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公司”)与关联方泛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集团”)签署《<项目工程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三)》,并同意授权公司、星火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协议。

二、关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项目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与泛海集团签署《<项目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三)》,并同意授权公司、武汉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协议。

上述议案一、二的交易对手方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之控股股东泛海集团,公司与泛海集团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泛海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宋宏谋、张喜芳、张博、冯鹤年、臧炜、舒高勇等6人因在中国泛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或其任职由中国泛海推荐,成为议案一、二的关联董事。

泛海建设: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3-25

泛海建设: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3-25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受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贵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就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已经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同时查阅了本律师认为应当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它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律师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律师根据《证券法》第十三条,《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1、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有关召开会议的主要事项于2010年3月3日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刊登在2008年3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董事会于2010年3月20日再次公告了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通知后,董事会未对公告中列明的议程进行修改。

本次会议议案为:1、《关于公司董事会200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监事会200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200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6、《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7、《关于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海建设有限公司与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履行《项目工程合作合同》及相关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8、《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9、《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0、《关于公司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1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泛海建设: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0-10-28-

泛海建设: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0-10-28-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公告编号:2010-047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本报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李明海先生、董事兼首席财务总监匡文先生、资产财务管理总部总监陈研女士郑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总资产(元22,072,465,042.2922,740,909,302.54 -2.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7,805,395,100.218,480,781,293.49 -7.96%股本(股2,278,655,884.002,263,695,884.00 0.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43 3.75 -8.53%股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总收入(元717,182,738.0510.76%1,517,316,960.47 11.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8,782,283.49 6.63%181,993,731.21 -16.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598,132,776.19 -2,921.6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4 -2,950.00%股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3 4.88%0.080 -16.67%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34.88%0.080 -16.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13.39% 2.25% -14.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1.27%11.40%2.24% -18.25%收益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39,209.6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2,074,067.65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91,131.65所得税影响额-110,443.85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55,809.55合计1,055,892.2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9,673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黄木顺51,086,420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17,068,354人民币普通股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15,004,607人民币普通股投资基金原绍彬7,263,433人民币普通股深圳市川业世纪投资有限公司5,469,424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4,580,000人民币普通股基金中信证券-建行-中信证券股债双赢集合资4,163,700人民币普通股产管理计划中国建设银行-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4,099,908人民币普通股券投资基金林细3,677,450人民币普通股刘文华3,270,045人民币普通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减少46.37%,系因报告期经营性支出增加、归还银行借款;2、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长744.50%,系因报告期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项目销售增加的应收房款;3、商誉较上年期末减少92.17%,系因报告期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可售存货减少,收购该公司少数股权时的商誉相应减值;4、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期末减少32.59%,系因报告期摊销;5、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期末增长116.35%,系因报告期累计可弥补亏损增加,相应所得税资产增加;6、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减少96.74%,系因报告期归还短期借款;7、预收款项较上年期末增长1036.40%,系因报告期预收的售房款尚未结转收入;8、应付利息较上年期末增长562.50%,系因报告期计提公司债券利息;9、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减少47.52%,系因报告期归还往来款;10、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期末增长226.25%,系因报告期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通海建设有限公司新增投资款;11、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4.01%,系因报告期管理支出增加;1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37.69%,系因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1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53993.43%,系因报告期商誉减值;1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39.65%,系因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减少;1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6.47%,系因报告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16、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长71.06%,系因报告期购入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投资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权致使该公司亏损全额进入本公司合并损益;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921.68%,系因报告期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出增加;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348.40%,系因报告期投资支出增加;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9.26%,系因报告期借款流入减少;2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36.10%,系因报告期经营性支出增长、投资支出增加及借款减少。

泛海建设: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行权股份解除限售的公告 2010-07-22

泛海建设: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行权股份解除限售的公告 2010-07-22

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0 年 7 月 21 日。
本次股权激励股票解除限售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
下: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 股 3、其他内资持 股
其中:境内非 国有法人定向 发行限售持股
境内非国 有法人 IPO 前 发行限售持股
境内自然 人持股
其中:公 司股权激励限 售股
因首批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监事,上述股权激励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后,按《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
上述人员所持股份的 75%自动锁定。公司已于 2010 年 7 月 20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
2、境内上市的 外资股
3、境外55,884 100.00 0
0
特此公告。
2,278,655,884 100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0-038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 首批激励对象行权股份解除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激励对象行权所得的全部股份, 共计 14,960,000 股 A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565%。 ● 公司已于 2010 年 7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0 年 7 月 21 日。
公司 高管锁定股 4、外资持股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公告编号:2008-004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1.召开时间:2008年1月18日9:30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2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4.召集人: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先生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三、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532,410,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一、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1、关于选举卢志强出任董事同意532,410,971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了卢志强出任公司董事。

2、关于选举李明海出任董事同意532,410,971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了李明海出任公司董事。

3、关于选举黄翼云出任董事同意532,410,971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了黄翼云出任公司董事。

4、关于选举韩晓生出任董事同意532,410,971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了韩晓生出任公司董事。

5、关于选举郑东出任董事同意532,410,971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丰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丰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丰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8【案件字号】(2020)辽02民终531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吕风波苏娓曾国救【审理法官】吕风波苏娓曾国救【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丰【当事人】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丰【当事人-个人】董丰【当事人-公司】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柏卫东辽宁郡东律师事务所;孙莹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苏崭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柏卫东辽宁郡东律师事务所孙莹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苏崭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柏卫东孙莹苏崭【代理律所】辽宁郡东律师事务所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被告】董丰【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用人单位裁员"为由解除与被上诉人董丰的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管辖新证据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事实,本院认定如下:一审认定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用人单位裁员"为由解除与被上诉人董丰的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经济性裁员是在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经济性裁员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做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

本案中,上诉人主张因解除7名劳动者的解除合同理由一致,应认定为一次性经济裁员,裁减人员比例符合法律规定。

经查,上诉人公司在进行裁员工作时,对裁减人员总数并没有统一的方案,其召开裁减人员专题会议、向工会报送裁员方案、工会讨论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均是分三次进行,每次相关文件均载明“本次裁员人员",现上诉人主张分三次裁减7人属一次性经济裁员与事实不符,本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

泛海建设: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22

泛海建设: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22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编号:2010-054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12月17日分别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10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大连富程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设立项目开发公司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所持股权并对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审议本公司与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开发经营总公司、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终止大兴经济开发区北区一号地项目土地储备开发合作的协议》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监事会整改报告

监事会整改报告

×××××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代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我受监事会委托向大会做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请予审议。

一、2014年监事会工作回顾2014年,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以维护和保障股东利益为己任,履行监督职能,参与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依据集团“一建、四统一、两监督”的管理模式和集团管理标准,履行监事会在财务监督方面的职责,着力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财务监督,坚持以内部审计为主,并开展专项检查,推动了财务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1、定期审查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报告,有计划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014年按照集团内部审计计划的要求,内部审计小组完成了×××有限公司2012-2013年年度财务审计;×××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审计;×××有限公司2011~2012年的审计报告传阅工作、×××有限公司2011-2012的年财务审计报告传阅工作。

审计指出了各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2、维护企业利益,监事会加强对重点问题的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小组对中石化西北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新疆爱克特流量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天德诚贸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在外资金和在外未结算产品进行核对,并督促结清新疆天德诚贸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尾款。

提出统一发货单据、统一名称图号等合理建议。

二、2015年监事会工作要点监事会确立的2015年总体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公司2015年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紧密结合企业特点和公司管理实际,创新监事会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增强当期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注重协调落实,提升监事会报告处理的效率和水平。

企业内部控制案例分析题(2010-2012)

企业内部控制案例分析题(2010-2012)

案例分析题一(本题15分)(考核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审计)2012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甲公司组织人员对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

2012年2月15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就对外披露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以下决议:(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责任界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质量,董事会决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草拟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相当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的咨询费用。

(2)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甲公司于2011年4月引进新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1年5月1日起在部分子公司试点运行。

由于该系统至今未在甲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3)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董事会同意A会计师事务所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但应及时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为甲公司改进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

(4)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甲公司销售部门于2012年2月初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预计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占甲公司2012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董事会责成销售部门立即整改。

鉴于上述事项发生在2011年12月31日之后,董事会讨论认为,该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5)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于部分媒体对上述甲公司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事项进行了负面报道,为逐步淡化媒体效应和缓解公众质疑,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日期由原定的2012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泛海建设

泛海建设

营业收入从数据可以看出,该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自子公司的营业收入,母公司主要起到控制管理的作用。

来源:中国证券网性房地产在公司资产中的比例也将大幅增长。

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逐渐成熟,投资者希望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房地产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准许企业选择对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能够及时反映公司的变化,有利于向投资者客观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其决策提供更有用的信息,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目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在扣除残值(原值的5%)后按40年平均推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期末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在2007及2008年度可比报表中进行追溯调整。

二、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国际通行的成熟方法,可以更加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价值,在今后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增多的情况下,有助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和资产情况。

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必要性。

公司目前持有和准备自行开发并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均位于重点城市的核心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有可操作性。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1、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2007年报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增加公司2007年所有者权益1413万元,对2007年度末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为0.35%。

泛海控股:关联交易公告

泛海控股: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公告编号:2020-119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22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1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公司”)、原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公司”)继续委托公司关联方泛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集团”)负责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项目1-4#地块、产业用地及配套用地拆迁安置等工程(以下简称“标的”)。

根据上述工程进展情况,2018年初,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星火公司、东风公司分别与泛海集团签订了《<项目工程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二)》、《<项目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二)》,即在2014年12月所签协议基础上对项目工期重新进行约定,暂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全部代征绿地的拆迁及绿化工作,其他内容不变。

2019年1月2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房地产”)签署了《协议书》,武汉公司向融创房地产转让其持有的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剥离以下资产后的100%股权:(1)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御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2)泛海建设全资子公司东风公司持有的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2#、3#地块的相关资产和负债。

上述股权转让已办理完毕,东风公司以及其持有的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1#地块已转让给融创房地产,根据公司与融创房地产约定,剩余代征地块拆迁及绿化工程继续由公司承担。

泛海建设: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2011-05-10

泛海建设: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2011-05-10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公告编号:2011-033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陵声先生的辞职报告,陈陵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首席设计师职务,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对陈陵声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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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编号:2010-057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12月27日分别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10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章程》,按规定程序产生第七届监事会。

监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2人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会议审核了股东单位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函》,同意卢志壮先生、王宏先生、赵英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2010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李强先生、何云燕女士担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该次会议
并对该次董事会议审议过程进行了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卢志壮先生,大学本科学历。

历任山东泛海集团公司投资部经理,山东泛海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副主席。

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齐鲁商会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建设集团青岛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泛海名人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副主席。

直接持有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4万股股份。

卢志壮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胞弟。

除以上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宏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风险控制总监。

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英伟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资格(SIFM)。

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管部审计主管、处长,资产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资产财务部总经理。

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助理兼财务总监,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李强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

历任上海市房地局干部学校教师,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干部处主任科员,上海市委、上海市建设党委秘书,上海市人大副主任专职秘书,上海市房地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市古北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副书记、总经理,现任通海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云燕女士,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

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资金计划部总经理助理,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资金计划部总经理助理,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监,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管理总部财务副总监兼资金管理中心总监。

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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