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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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计算,自然条件下,煤体中以吸 附储存的瓦斯约占90%,而以游离状 态储存的瓦斯仅占10%。

瓦斯在煤体中的存在状态不是 固定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交换的 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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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层瓦斯含量 煤层瓦斯含量:—是指煤层在自然条 件下,单位重量或单位体积所含有的瓦斯 量。 • 瓦斯含量一般用m3/t或m3/m3表示。 • 煤层瓦斯含量中,游离瓦斯约占10 % ~20%,吸附瓦斯约占80%~ 90 %。

“ 安全第一”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 安全优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 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 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 • 要不断地查找隐患,谋事在先,尊重科 学,探索规律,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 • 依靠“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等有效 防范措施,把事故消失。 • 对安全生产实行“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4。违反劳动纪律——违反企业 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现象和行为。 • 煤矿虽然制定了严格的劳动纪 律,并有严格惩罚制度,但违反劳 动纪律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


5. 劳动纪律 —— 就是在劳动过 程中要求职工必须 遵守的行为 准则;是指劳动者在共同劳动者中 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也是一种 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一定 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㈢、高瓦斯矿井的易自燃煤层, 应当采取以预抽方式为主的综合抽 放瓦斯措施和综合防灭火措施。 • ㈣、工作面严禁采用木柱、金属 摩擦支柱支护方式。


② 、是将《规程》第一百五十八条
规Fra Baidu bibliotek修改为:
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 控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 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本规程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


五、煤矿三大规程
1.煤矿三大规程——是 《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 程》《操作规程》的总称

2 .《作业规程》—— 是煤 矿企业、事业单位为完成某项 生产或建设的单项或单位工程,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设计 文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而 编制的指导施工的重要技术文 件。

3.《操作规程》——是煤矿企、事
2. 违章指挥 ——违反安全规 程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而盲 目指挥生产的现象及行为。 • 基层中主要是区(队)长, 班(组)长等煤矿管理干部。

3.违章作业——违反“三大规程”, 不懂安全常识及技术或不听有关人员 的劝告及阻止,冒险蛮干,进行作业 或操作等到现象及行为。 • 这是人为制造事故的行为,是造 成矿井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2、《矿山安全法》——专 门法 • 1993年5月1日起施 行 • “三同时”,是矿山安全设

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煤炭法》——相关法 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第一部煤炭法。 是我国安全生产的相关性法律。

该法确立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安全生产方针。 • 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应当遵守环保法 规 、法律,做到使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 投入使用。 • 严格实行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 生产责任制度及上岗作业培训制度。
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分子所侵害的社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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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犯罪主观方面 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结果 所持的心理态度。 包括: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
( 4 ). 犯罪客观方面
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 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 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四、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煤矿安全规程》—— 行业主管部门
(1)2004年11月3日 由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 局发布最新修订版。 • 2005年1月1日起实施最新 修订本 •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绿 皮本)


(2)《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 安全法规体系中一部重要的安全技 术法规;是煤炭工业贯彻执行党和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矿山 安全法规的具体规定;是保障安全 促进煤炭工业现代化建设必须遵循 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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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露天部分 规范了采剥、运输、排土、滑坡和水火防治、 电气及设备检修标准。 第四编 职业危害 规定必须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和职 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 附则 规定施行日期和 2001 年颁布《煤矿安全规程》 同时作废。


(5)、关于修改《规程》 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 情况
①、是将《规程》第六十八条 规定修改为:

采用放顶煤矿开采时,必须遵守下 列规定: • ㈠、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 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 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地质特 征和灾害危险性编制开采设计。

㈡、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
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的特点,必 须对防瓦斯、防火、防尘、防水、 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初采和 工作面收尾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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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内容
共四编 加附则共751条 第一编 总则 规定煤矿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各类人员安全 生产责任制;明确职工有权停止违章作业、拒绝 违章指挥。 • 第二编 井下部分 • 规定开采、通风和瓦斯、粉尘等灾害防治, 运输提升、机电管理、井下爆破和煤矿救护等。
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煤矿安
全规程》和质量标准,为完成某项产
品或为某个工种编制的指导生产工艺 操作的重要文件。
4.三大规程的区别 • ①制定单位不同 • 《煤矿安全规程》由煤炭行业主 管部门制定。 •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由 煤矿企、事业单位自己制定。 •

• ②制定依据不同 • 《煤矿安全规程》根据《煤炭法》、 《矿山安全法》、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法规,结合煤矿特点制定。 • 《作业规程》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设计文件及工程特点制定。 • 《操作规程》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 质量标准制定。

2、违法:—行为人违 犯法律规定,从而给社会 造成危害有过错的行为。

3、法律责任:—是指 违法主体对违法行为承担 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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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制裁:—由国家专门机关 对违法者依其所应负的法律责任实施 的惩罚性强制措施 法律制裁: 刑事制裁 民事制裁 行政制裁

5 、犯罪—是指危害社会、触 犯刑律,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煤矿安全
主讲: 郑玉龙
副教授 榆林工业学校
• 《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一 、煤矿五大自然灾害:

瓦斯、煤尘、火灾、 水灾 顶板

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到一
定目标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煤矿 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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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法



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此前,煤矿安全工作实行的是 “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 企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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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年 12月30 日,经国务院批准,国 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正式成立,标志我国对 煤矿进行安全监察的新机制正式开始运行。 我国现行安全监察体系主要特点: ① 政企分开,精简高效。 ② 监管分开,垂直管理。 ③ 独立监察,行政执法。
• 构成犯罪的四大要素:(四个条件) • ( 1 ). 犯罪主体 • ( 2 ).犯罪客体 • ( 3 ).犯罪主观方面 • ( 4 ). 犯罪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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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犯罪的四大要素:(四个条件) ( 1 ). 犯罪主体
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人。 包括: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


系。
( 2 ).犯罪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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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矿井瓦斯涌出量
(1)、矿井瓦斯涌出量:— 是指在开采过程中,单位时间内或 单位重量煤中放出的瓦斯量。


① 、生物化学造气时期
泥炭化期间,气体通过渗透和扩散很 容易排放到大气中,一般不会保留在煤层 内。


② 、变质作用造气时期
留存在现今煤层中的瓦斯仅是变质作 用生成气体总量的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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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瓦斯的赋存 瓦斯在煤层及围岩中的赋存状态有两 种: ①、游离状态 以自由气体状态存在。 ②、 吸附状态 是指瓦斯被吸着在煤体或岩体微孔表 面,在表面形成瓦斯薄膜。
• (3) 《煤矿安全规程》特点: • ①强制性 • ②科学性 • ③规范性 • ④稳定性
• 《煤矿安全规程》特点:


①强制性 关强制执行。
由特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
②科学性 每一条规定都是经验


③规范性 明确规定哪些行为被禁止, 哪些行为被允许,指明行为标准和尺度。
④稳定性 修改 一旦颁布执行,不得随意


一、矿井瓦斯
1 、矿井瓦斯:——煤矿井下以甲 烷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有时 单只甲烷。
2 、矿井瓦斯来自煤层和煤系地层。 3 、煤矿生产中必然遇到的有害气体。


二、瓦斯涌出量: • 1 、瓦斯在煤层中的赋存 • (1 )、瓦斯的形成 • 瓦斯是煤的伴生产物。即是煤 层气。


瓦斯的形成经历了两个造气时期:


6.“三违”的危害
矿井事故 与“三违”有着直接联系,据调查
90% 以上的事故,均是由“三违”人员造 成的。
• 由于“三违”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全国 每年有上千起,伤亡几千人。 • 对“三违”的现象和行为,决不能宽容和忽视。 只有坚决与“三违”作斗争,才能确保矿井安全 生产。
• 《矿井瓦斯防治》
1、《安全生产法》——基础法, 母法 •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 从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建

议权、获得劳保用品权、批评检举 控告权、强令冒险作业拒绝权、紧 急避险权、及时救治权、享受工伤 保险权、伤亡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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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 管理,不违章作业。 •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 因素,应当立即向上汇报。 •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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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瓦斯含量的大小决定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煤的变质程度 煤系地层保存瓦斯的条件 煤层的露头 煤层的埋藏深浅 围岩的透气性 煤层的地质史 地质构造及其他条件

3、矿井瓦斯的涌出
(1)、矿井瓦斯涌出:——当 煤层被开采时,煤体受到破坏,贮 存在煤体内的部分瓦斯就会离开煤 体而涌入采掘空间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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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与“预防为主”的关系 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 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很难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才能自觉地或科学地预防, 达到预期目的;反之,只有坚持预防为主, 才能减少事故,消失隐患;才能做到安全 生产。

三、法律的基础知识

1、法律:—由国家制定 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 障实施的,反映统治者阶级 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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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作用不同 《煤矿安全规程》的作用是保护煤矿职 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 《作业规程》作用是指导与组织工程施 工。 • 《操作规程》作用是指导产品生产或工 种的工艺操作。

六、 “三违”

1. “三违” ——指矿山企业 职工在生产建设中所发生或出 现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 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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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井瓦斯涌出的形式 ①、普通涌出 赋存在煤层中的瓦斯缓慢地、连 续地、长时间地涌入开采空间的涌出。 这是矿井瓦斯涌出的主要形式。 不仅范围广,而且数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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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特殊涌出 大量瓦斯突然、集中释放出来并伴有 动力效应的瓦斯涌出。 根据特殊涌出是否伴有固体物将其分 为: a 、矿井瓦斯喷出 b 、矿井瓦斯突出 伴有大量煤粉、煤块、岩石被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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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执行人不同 《煤矿安全规程》凡从事煤炭生产和煤 矿建设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全体煤矿职工都必须遵照执行。 • 《作业规程》凡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都 必须遵照执行 • 《操作规程》凡从事某种产品生产的人 员或工种都必须遵照执行。
• ④性质不同 • 《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生产建设 的法规和准则。 • 《作业规程》是工程施工的行为规范, 具有法规性质。 • 《操作规程》是产品生产或工种工艺操 作的行为规范,具有法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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