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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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目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对一些特殊的致病菌具有特效的抗菌药物,通常被用于治疗严重感染、耐药菌感染以及由其他抗菌药物无法治疗的疾病。

为了合理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以减少抗菌药物使用过多导致的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保护公众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以及药事部门。

三、管理原则1.合理使用:以临床指南为依据,根据临床需要和病原菌的易感性情况,综合考虑患者病情、既往用药历史等因素,选择是否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2.临床评估: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前,必须进行临床评估,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是必要的,并评估患者的病原菌感染情况以及抗菌药物的疗效。

3.多学科参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需要多学科的协同配合,包括感染科、临床药师、微生物实验室等专业人员的参与。

4.知识培训: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临床医生、护士和药师等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了解和正确使用的能力。

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管理流程2.申请审批:医生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前,必须向医疗机构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委员会提交使用申请。

审批委员会由感染科、药事管理、临床药师等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审核使用申请。

3.药物配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配送必须由药事部门统一安排,保证药物的追踪管理和使用合规性。

4.监测和反馈:医疗机构应建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监测机制,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相关科室和医生提供反馈信息,以便调整使用策略。

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保管与交接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由专人保管,药品存放区域应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交接必须由药事部门的药剂师亲自完成,双方应共同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并在交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行为,医疗机构应根据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诫勉、扣除奖励等纪律处分。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1. 依据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而制定本规定。

(1)医疗机构要按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生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2)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指定的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生开具处方。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2. 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由专家会诊组成员负责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指导。

3. 抗菌药物管理专家会诊组的责任和权利(1)熟悉抗菌药物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其要求。

(2)带头规范、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并保持二十四小时通讯通畅。

(3)应邀参加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会诊,并加强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的宣教、指导、监督。

4. 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参照医院抗菌药物目录与分级管理。

5.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1)临床医生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类抗菌药物敏感,则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3)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在经专家组专家会诊后,可以使用上述药物,但经验性用药不得超过五天。

6.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1)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由专家组专家填写“市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开具处方或医嘱。

1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1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其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

3.制度要求3.1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目录管理特殊级使用级抗菌药物目录3.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3.2.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经医院授权的科主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2.2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该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患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主管医师履行会诊程序,填写《涪陵区妇幼保健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同意并签字,经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使用,在病历中还必须有相应会诊记录。

3.2.3会诊人员接到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授权申请后,应到现场会诊,病情特别严重的由医务部组织临床药师、微生物室人员等多学科会诊。

3.2.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确需越处方权限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但必须在病程记录中写明充分依据及请示科主任同意。

3.2.5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3.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资质管理规定3.3.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应为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儿科、产科、妇科、乳腺科、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特殊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名单详见4.2。

4.使用流程图及会诊专家名单4.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体应用流程备注:临床科室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时请填写《涪陵区妇幼保健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申请表》并放于病历中存档。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抗生素的广泛使用,抗菌耐药性问题日益突出,传统的使用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抗生素的合理使用需求。

为了更好地管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有效防止抗生素滥用,保护公众健康,特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药房等医疗单位。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定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特殊抗菌作用或疗效的抗菌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四代头孢菌素、喹诺酮类、肝病特效类等。

四、使用原则1. 合理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按照医学指南和指南的要求合理使用,禁止滥用和过度使用。

2. 临床必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仅在临床上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需明确适应症和适用范围。

3. 严格遵守用药指导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严格按照用药指导,包括剂量、用药时间、疗程等。

4. 限制配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只能在医师开具处方的情况下使用,禁止自行购买和使用。

5. 存储管理医疗机构应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严格的存储管理,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六、使用审核1. 审核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核制度,设立专门的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2. 审核标准审核小组应根据患者病情和用药指南等相关资料,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审核。

3. 拒绝申请审核小组有权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申请进行拒绝,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七、监管责任1. 医院管理机构应负有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监管责任,确保医院内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2. 监管机构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八、处罚措施对违反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医疗执业资格等。

九、总结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防止抗生素滥用和抗菌耐药性的发生。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1. 成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2. 管理小组成员包括:医院领导、医务处、药剂科、感染科、临床微生物室、临床各科室等相关人员。

3. 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组织培训、监督检查、评估和处理等。

二、临床应用管理1.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指具有以下特点的抗菌药物:(1)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2)需严格控制使用,避免不合理应用;(3)针对特定病原菌,具有明确临床适应症;(4)其他需要严格管理的抗菌药物。

2.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有明确指征;(2)无其他有效替代药物;(3)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4)加强监测,确保疗效和安全性。

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仅限于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

4.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经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审批,并严格按照审批意见执行。

5.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和监测,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三、培训与教育1. 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认识和合理应用能力。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临床应用指征、使用方法、不良反应及处理、监测与评估等。

3. 所有医务人员均应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教育,并取得相应资质。

四、监督检查1. 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2. 对违反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评估与处理1. 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流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那些药物在临床上使用受到限制和规范管理的抗菌药物。

这些药物通常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但也伴随着一定的毒副作用和药物耐受性的问题。

为了确保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减少不必要的滥用和药物耐受性的产生,医疗机构建立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流程。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范围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范围包括了以下几类药物:1)多药耐药菌感染的优先选择药物,如万古霉素、碳青霉烯类药物等;2)高危患者和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治疗药物,如氟康唑、卡泊芬净等;3)广谱抗菌药物,如头孢他啶、氟喹诺酮类药物等;4)靶向特殊菌株的抗菌药物,如甲氧西林-替加环素组合药物、头孢唑林-舒巴坦组合药物等。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管理规定2)药物使用报备:医生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及时将患者的病情和使用情况报备给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会对报备的情况进行复核和评估,确保药物的使用符合规定的要求。

3)使用限制:为了避免滥用和耐药性的产生,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通常需要符合一系列限制条件。

例如,只有在确诊为耐药菌感染才能使用,或者只有在经过标准治疗无效后才能使用。

医生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需要遵守这些限制条件,确保合理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应用流程1)临床判断和诊断:医生在临床上首先需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并做出初步的诊断。

如果存在可疑的耐药菌感染或高危情况,医生会考虑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2)药物审核和报备:医生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后,临床药师会对处方进行审核,确认使用的适应症、剂量、疗程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同时,医生也需要将患者的病情和使用情况报备给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

3)药物治疗和监测:医生根据临床判断和药物审核结果,开始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需要定期监测患者的病情和药物耐受性,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201907(2)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201907(2)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临床应用行为,提高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件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临床医师、药剂科、检验科等各科室人员。

3.职责本办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制订、监督、考核;医务部、各临床医师、药剂科、检验科执行。

4.规定细则4.1. 组织架构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拟调整开元骨科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及临床特殊使用级别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见附件1)。

4.2. 考核授权4.2.1.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二级以上医院按年度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按专业技术职称授予医师相应处方权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HIS系统中严格设置不同级别处方医师权限。

4.2.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

4.3. 使用原则4.3.1.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4.3.2. 病原学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性或限制性抗菌药物敏感的药物,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

4.3.3. 临床应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本《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抗菌药物耐药性的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公众健康,我国于2018年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其中包括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

一、抗菌药物分级根据药物的临床疗效、安全性和耐药性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类:特殊级、限制级和非限制级。

特殊级抗菌药物是指对人体有较大毒副作用或者易导致耐药性的抗菌药物,如万古霉素、利福平等。

这类药物只能在医疗机构的特殊药物管理机构内使用,且必须经过专家会诊才能使用。

限制级抗菌药物是指对人体有一定毒副作用或者易导致耐药性的抗菌药物,如头孢菌素、氟喹诺酮类等。

这类药物只能在医疗机构内使用,且必须经过医师处方和药师审核后方可使用。

非限制级抗菌药物是指对人体毒副作用较小或者不易导致耐药性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红霉素等。

这类药物可以在医疗机构和药店出售,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必须经过医师处方和药师审核后方可购买。

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应根据病原菌的种类、药敏试验结果、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选择,避免滥用和过度使用。

2. 严格控制:特殊级和限制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经过专家会诊、医师处方和药师审核,且必须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使用。

3. 监测报告: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和耐药性情况,为制定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策略提供依据。

4. 宣传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和公众的抗菌药物使用宣传和教育,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三、抗菌药物管理措施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管理,我国采取了以下措施:1.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和耐药性情况。

2. 加强对医务人员和公众的抗菌药物使用宣传和教育,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

4. 加强对抗菌药物的质量监管,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评价标准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评价标准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评价标准一、管理制度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中的最高级别,其具有较高的疗效,但价格昂贵,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以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

为了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1.处方权限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药师担任。

医师在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前,需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2.使用指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征应严格掌握。

临床医师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3.会诊制度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医务部组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成员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和疗程等。

4.药敏试验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前,应进行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

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类抗菌药物敏感,则常规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5.使用记录医师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应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剂量、疗程、不良反应等信息。

6.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管理组,负责对本机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处方权医师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如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

二、评价标准1.临床医师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

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类抗菌药物敏感,则常规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危重症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在经医院抗感染管理专家组成员会诊通过后,可以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但经验性用药常规不得超过5天。

4.患者使用限制级抗菌治疗无效,或者治疗效果不明显,综合评估后可升级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及流程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根据《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规定,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特制定该规定: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或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三、各临床科室对严重、难治性感染性疾病及用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二重感染等,应及时向医务科提出会诊申请。

对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类抗菌药物(如亚胺培南西司他丁、万古霉素)患者,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不得擅自使用,应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四、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五、紧急情况下必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使用前应完善血常规及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三种检查中至少一种,并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允许使用1天。

次日上午(如遇周日,可顺延至下周一)须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六、临床科室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并由科主任开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医嘱,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七、科室主管医师需认真记录各专家会诊意见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中,一式两份打印,一份保存于病历中,一份保存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八、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技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2013年永州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流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用于治疗严重感染病情的高级抗菌药物,常见的有碳青霉烯类、利福平类、糖肽类和多黏菌素类等。

由于其特殊性和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需要严格控制和管理。

下面是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的流程。

1.设置使用管理委员会:医院应组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院感科、药剂科、临床微生物科、感染科等相关部门的专家和负责人。

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规定,制定使用指南和准入标准,定期评估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2.制定使用管理规定:使用管理委员会应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规定,明确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剂量、疗程等具体使用要求,并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限制和监督。

3.确定准入标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规定应确定准入标准,即确定哪些病例可以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对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指南和标准进行,确保合理、科学地使用。

5.临床审查: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需经过临床审查。

当医生在患者病历中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需要提交所需的临床资料并填写审查申请表,由审查委员会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和使用指征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批准使用。

6.监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医院应建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监测系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

监测包括使用频率、使用指征、使用剂量和疗程等方面的数据,通过监测掌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实际使用情况,了解并解决潜在的问题。

7.进行定期评估:使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使用的合理性、临床效果、不良反应和耐药性等方面的数据,评估结果将用于改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管理措施,推动合理使用的落地。

8.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医院应建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1、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3、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5、标注“*”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仅限于三级医院使用。

特殊情况下,本院因个案治疗需要使用此类抗菌药物的,应当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制度,由3 名以上药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讨论后决定。

6、临床医师应综合病例特点和会诊意见在病程记录上详细分析选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原因,《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应附病历一并保存。

7、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8、临床医师要根据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9、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每季度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检查,对不合理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和干预。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专家会诊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的事项由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医嘱执行医嘱,在病程记录上记录会诊内容,会诊单留病历保存。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及流程一、管理规定1.制定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明确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范围、条件、审核流程等内容。

2.药物目录管理:医疗机构应编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目录,并定期更新。

目录应包括药物名称、适应症、使用限制等信息。

3.临床应用管理:医疗机构要推行临床用药规范化管理,确保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择、使用和监测符合规范要求。

4.宣传教育: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宣传教育,提高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意识。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1.申请环节(1)患者评估:医生在临床工作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评估是否需要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2)申请书:医生根据患者的评估结果,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申请书,包括患者信息、药物名称、剂量、使用理由等。

(3)申请责任医师审查:由申请责任医师对申请书进行审查,核实患者评估结果是否符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标准。

2.审核环节(2)专家会诊:如有需要,可组织专家会诊,进一步确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3)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经过药师和专家会诊审核后,申请书提交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决定是否批准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处方环节(1)出具处方:批准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后,医生出具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等。

(2)药师核对:药师核对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等。

(3)发药:药师根据处方发放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同时记录患者的用药信息。

4.监测环节(1)疗效监测:医生对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疗效评估,并记录相应信息,包括用药后患者的病情变化等。

(2)不良反应监测:医生对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反应。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规定
1.临床医师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要严格掌握适应征,特殊使用级抗药药物严禁作为预防性用药和门诊用药。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药敏试验结果和医院专家会诊意见,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性或限制性抗菌药物敏感,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在经本院抗菌药物专家指导组成员会诊审批通过后,可以使用上述药物,但经验性用药不得超过3-5天,后须根据病原学及药敏结果及时调整抗菌药物。

4.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必须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开具医嘱,并邀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会诊,至少有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医师和一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药师在会诊记录中签字。

5.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内科部门和药学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担任。

会诊专家应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

6.紧急情况下需越级使用的,不得超过1日用量,同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并应当在24小时内补办会诊手续。

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一、依据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文件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 38号)文件的要求,医疗机构应该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xx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三、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的责任和权利1、熟悉抗菌药物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其要求。

2、带头规范、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并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3、对本科室或分管的科室医生使用特殊类别抗菌药物时审核申请单,并在审核栏签字,并加强规范特殊类别抗菌药物使用的宣教、指导、监督。

4、应邀参加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会诊。

四、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1、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2、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类抗菌药物敏感,则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

3、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由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4、临床医师在使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5、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在经专家组专家审核通过后,可以使用上述药物,但经验性用药不得超过5天。

6、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7、门、急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

五、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1、使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必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并于24小时内填写《xx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审批表》(见附表),请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症的重要药物,但不当使用抗菌药物易造成药物耐药性,影响治疗效果。

为此,我国出台了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分别为限制级、特殊级和普通级。

限制级抗菌药物是强效且副作用大的抗菌药物,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等;特殊级抗菌药物主要用于对耐药菌的感染,如碳青霉烯类等;普通级抗菌药物是常见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类等。

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1. 限制级抗菌药物的使用(1)限制级抗菌药物必须由医师开具书面申请,经药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发药。

患者须提供明确的病原学诊断,必须完成相关的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确诊为限制级抗菌药物才能使用。

患者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限制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

(2)在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期间需进行监测,医师应定期对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临床疗效评价、副作用评估及抗菌药物敏感性检测,并定时更改抗菌药物方案。

2. 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经过医院感染科专业人员的审批,必须提供明确的病原学诊断并完成必要的病原学检测,确诊为特殊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才能使用。

医师应定期对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疗效评价、副作用评估和抗菌药物敏感性检测,并定时更改抗菌药物方案。

3. 普通级抗菌药物的使用(1)手术预防:仅限于手术前一小时内口服或静脉注射,手术后必须立即停用。

(2)治疗感染症:医师应根据病原学、临床症状和体征特点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同时应遵循“足量、足疗、足时”的治疗原则。

(3)长期应用:不能长期使用普通级抗菌药物,临床医师应根据临床疗效和药物不良反应情况定时重新评估疗效和用药依据,必要时应更改抗菌药物或抗菌药物方案。

三、加强用药监管(1)医院应建立规范的用药管理委员会,加强药学服务、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疑难问题处理等服务。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流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一类强效抗菌药物,主要适用于临床上对一般抗菌药物耐药的细菌感染。

为了合理使用这些抗菌药物,保护其疗效,减少其滥用,医院需要严格管理和监督其临床应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评估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之前,需进行严格的评估,包括病原菌的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性测试、患者的病情评估、基本生命体征评估等。

评估结果将成为抗菌药物使用的决策依据。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征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审批医院内设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委员会,负责评审、审批和监督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临床医生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需向该委员会递交申请,附有详细的临床资料及理由。

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限制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监测与追踪医院内设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监测与追踪系统,对每一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登记和监测,包括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使用时间、使用原因、使用者、治疗效果等。

六、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理对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医院要建立健全的报告制度,及时将不良反应报告给药品监管部门,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培训与教育医院要加强对临床医师、药师等人员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其对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技巧。

八、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药物管理临床用药部门应加强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药物管理,包括进货、储存、配发、使用过程中的监控和记录,确保这些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

九、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评估和研究医院要建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评估和研究机制,定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进行评估和分析,以优化其使用。

此外,还要积极参与多中心临床试验,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研究和临床应用提供证据支持。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一类对细菌尤其是耐药细菌具有特殊抗菌作用的药物,通常用于治疗由耐药菌引起的感染。

这些药物的使用具有一定的风险,若管理不当可能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需要建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以确保其合理使用。

一、建立管理制度1.制定使用指南: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指南,包括处方适应症、使用剂量、使用疗程、禁忌症等,以确保合理使用。

2.设立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审批、发放、统计等。

3.建立档案:对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档案管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药物使用情况及疗效评价等。

二、申请与审批1.严格审查:经临床医生判断确实需要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患者,由医生向管理机构提交申请,管理机构将对患者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2.审批流程: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批,根据患者的病情、检查结果等因素,判断是否批准申请。

3.审批结果通知:管理机构将审批结果通知给医生,医生根据结果决定是否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并将决定通知患者。

三、药物发放与使用1.药物发放:管理机构根据医生的使用申请,发放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给患者,同时记录发药信息。

2.用药合理性监测:管理机构会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3.疗效评估:管理机构定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包括疗效、耐药情况等,并将结果反馈给医生。

四、培训与宣教1.培训医务人员: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医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加强合理使用的意识。

2.患教宣传:对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患者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正确认识和使用。

3.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医生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及流程旨在确保这类药物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和过度使用导致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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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
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福州市第六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计委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重症感染者须经两名以上抗菌药物会诊小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副高以上医师开具处方;其他需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可由科主任会诊同意后使用。

1、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2、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名单:
林东兴何华清林锦如黄卿郑晓静郑敏华林艺王聚新肖卫文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
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以及各科主任(不含主诊医师)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5、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必须100%。

5、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①感染病情严重者;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③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

使用时间限定在24小时之内,其后需要向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会诊申请,同意后并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

6、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7、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医院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流程
主管医师提出申请会诊
填写电子《会诊单》
会诊专家会诊(确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福州市第六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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