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法律实务操作
信托融资法律与操作实务
信托融资法律与操作实务
(二)工作流程 1、法律文件的拟定:融资框架协议、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2、专项调查; 3、专项法律意见书; 4、银监会报备送件; 5、法律文件审核及确认; 6、银监会报备通过; 7、签订融资项目合同; 8、办理相关手续; 9、信托产品销售; 10、融资资金到位。
信托融资法律与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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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托融资法律实务及法律文书制作 (一)参与信托融资框架方案及交易结构设计 1、项目法律关系关系:融资主体、担保物、质押物; 2、融资计划:融资金额、期限、时间安排、融资收益; 3、风险控制:土地使用权抵押、信用担保、股权质押; 4、融资偿还: 5、资金募集方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指定;
信托融资法律与操作实务
(二)信托融资的优势与功能 1、信托是一种融资长期资金的信用形式; 2、信托业是融资中介,但更是投资主体; 3、信托业在投资领域和方式上有很大自由度; 4、具有独特的风险隔离制度。
信托融资法律与操作实务
(三)我国信托融资的法律体系 1《信托法》(2001-10-01) 2《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2-05-09)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07-01-14) 3《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02-06-13)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07-01-14) 4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05-01-05) 5 《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05-07-07)
三我国信托融资的法律体系1信托法200110012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20509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0701143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020613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070114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050707信托融资法律与操作实务二信托融资业务1信托存款2信托贷款3融资租赁业务4信托融资计划企业联盟发行捆绑式信托产品融资信托融资法律与操作实务三信托融资的主要法律问题分析一信托融资合同二信托融资计划的运作流程1评估资金的需求
融资租赁租金收益权信托项目
融资租赁租金收益权信托项目一、项目要素概览二、信托项目交易结构及其流程1、根据委托人、银行以及受托人三方的商定,委托人根据银行和受托人的银信连结金融产品的设计要求,设置符合特定条件的备选融资租赁资产池。
该资产池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融资租赁资产将不可撤消地根据银信连结金融产品的设计要求,提交受托人用以设立租金收益权信托。
2、银行发起理财计划向特定理财客户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的规模和期限,指定用于受让以资产池中符合特定条件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收益权而设立的信托项下的优先受益权。
该收益权信托项下的应收租金总额为250,000,000.00元(根据理财计划实际发行额度确定)。
同时将该信托事宜通知特定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承租人、担保人,并取得全体承租人、担保人的书面同意确认。
3、在收益权信托设立时,委托人作为该收益权信托项下的唯一受益人将其所享有的全部信托受益权划分为优先信托受益权和劣后信托受益权。
收益权信托以分配信托利益的形式分配信托财产,其中优先信托受益权项下的信托利益范围不超过120,000,000.00元+浮动利差+再投资收益分成+存款利息,优先受益权项下的信托利益全部实现后的剩余信托利益全部归属于劣后受益人。
在优先受益权项下的信托利益全部实现前,劣后受益权不得参与信托利益的分配。
4、银行根据其与委托人签订的受益权转让协议,在受托人处办理受益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成为该收益权信托项下的优先受益人。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转让登记手续费约为万元(根据银行理财计划的发行额度最后确定)。
5、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取得的每期租金收入及其参与新股申购产生的再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后,优先向优先受益人—银行分配信托财产,银行收到信托利益后向其集合理财计划的投资人逐期进行投资本金返还和收益分配。
6、本信托采用预期固定回报率附加浮动利差的形式为受益人最大限度地规避利率风险。
浮动利差按照两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幅度予以确定(扣除上浮部分的营业税及附加)。
融资租赁信托业务模式及操作流程
融资租赁信托业务模式及操作流程一,融资租赁信托业务模式1,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模式1)概念信托公司与租赁公司合作,借助租赁公司的项目资源、专业管理经验,信托公司发行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在资金运用上由信托公司将资金贷给租赁公司用于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以达到投资者获取稳定信托收益的目的。
2)方法在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中,较为普遍是采用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模式。
其具体做法为:由融资租赁公司将其某个或多个融资租赁项目的租金收入形成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信托公司发起信托计划受让该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并以设备融资租赁资产未回收租金的账面余值的折现值作为该次受让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的标的。
在整个环节中,第三方为承租人担保,设备供应商作出设备回购承诺,融资租赁公司以设备所有权作抵押为承租人进行担保。
承租人、担保方、设备供应商和融资租赁公司共同承担租赁风险,使风险充分分散在有关各方之间。
3)特征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模式加速了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流动,在效果上等于扩大了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业务规模,解决了融资租赁公司发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本困惑,为开拓新业务提供了新机遇。
同时信托公司也找到了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的新载体。
2、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信托模式1)概念信托公司如果得到出租人的支持,可以采取把设备销售的应收债权贴现或折让的策略。
这样一来可以减少应收账款,及时收回资金。
而信托公司则联手租赁公司通过提供应收账款的信托化管理服务和受让价差获取收益。
2)特征在此模式下,信托公司利用租赁的平台实现信托的资产管理功能。
在西方,企业的应收账款的信托化管理是企业外包账务的常见形式,也是实现企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
3、与银行合作的单一信托模式1)租赁公司银行指定模式。
通过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借助商业银行客户资源和资金平台,由商业银行发行融资租赁理财产品,将募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融资租赁项目实务操作流规程GMPPT课件
杠杆租赁
联合租赁
出租人通过借款购买租赁物,以租赁物的 租金收入和变卖价值作为还款来源。适用 于大型设备或资产,如飞机、轮船等。
多个出租人联合起来为一个项目提供资金 ,共同拥有租赁物。适用于大型、复杂的 项目,可以分散风险。
融资租赁项目的重要性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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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融资租赁项目为企业提供了一 种新的融资方式,可以缓解企 业资金压力,改善财务状况。
教训总结
加强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和还款计划、建立有效 的风险管理体系。
失败案例分析
案例名称
某风电设备融资租赁项目
案例概述
某风电设备制造商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扩大市场份额,但由于市场变化 和经营管理不善,项目陷入困境。
问题分析
市场环境变化导致风电设备需求下降、项目评估不足导致过度投资、 风险管理缺失导致资金链断裂。
租赁物交付
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 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租赁物验收
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验收,确保符合 合同约定。
租赁物维护保养
定期对租赁物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 其正常运转。
租金支付与税收处理
租金计算
根据合同约定,计算承租人应支付的租金金 额。
租金收取
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税收处理
融资租赁项目可以加速企业技 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提高
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融资租赁项目可以降低企业资 产负债率,优化财务报表。
融资租赁项目可以作为一种投 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高收益
回报。
融资租赁项目的重要性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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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项目为企业提供了一 种新的融资方式,可以缓解企 业资金压力,改善财务状况。
融资租赁实务操作流程
融资租赁实务操作流程一、项目初审1.向企业介绍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特征和优势;2.调查项目是否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要求;为了减少不必要的谈判,节省前期费用,承租人或出卖人首先要了解可以采取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原则;3.由准备承租的企业填写租赁项目申请表,租赁公司根据表内项目,按照项目评估条件对项目进行初步的定性和定量评估;二、项目评估1.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取得项目论证第一手资料;2.在租赁公司内部正式立案对,由业务人员填写立项报告和可行性分析报告;3.经过部门论证、专家论证、总经理论证和主管部门的四级评审,决定项目取舍;4.将项目归档立案,以备今后对项目的进程和风险检测进行对比、控制和调整;项目评估的基本程序——租赁项目的评估应与项目的立项同步进行,在评估过程中,不断的对项目可行性和租赁条件对应调整,真正能科学的选择项目,给予切合实际的正确的评价才能减少风险;评估主要步骤是:1、双向选择合作伙伴在租赁项目立项初期,企业应与多家租赁公司联系,了解租赁条件和费用,选择成本低、服务好、资信可靠的公司做合作伙伴;租赁公司则应选择其经济实力强,资信好,债务负担轻,有营销能力和还款能力企业做合作伙伴;只有双方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才能对项目进行实事求是评估鉴定;2、项目初评租赁公司根据企业提供的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及其他相关资料,通过当面洽谈,摸清项目的基本情况,将调查数据与同类项目的经验数据比较,进行简便估算,结合一般的感性认识对项目初评;若租赁公司认为项目可行,企业可以进一步编制可行性报告,办理项目审批手续;3、实地考察租赁项目通过初评后,租赁公司必须派人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考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生产能力及其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市场发展动态信息,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财务状况,重要情况必须取得第一手资料;企业为了项目能获得通后的顺利运转,应给予真实的材料和积极的配合;4、项目审批租赁公司的项目审查部门对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派出人员的实地考察报告,结合企业立项的可行性报告,从动态和静态,定性和定量,经济和非经济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评价项目的风险和可行性,决定项目的取舍,并确定给企业的风险利差;如果项目可行,风险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即可编制项目评估报告,办理内部立项审批手续;5、合同签约项目被批准后,租赁公司接受企业的租赁项目委托,就可办理租赁物件购置手续,签定购货合同和租赁合同,合同的价格条款和租赁条件都不应脱离可行性报告的分析数据太远,否则对项目要重新评估;签约后项目评估的结论应作为项目的优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6、项目后管理项目的后管理对于确保租金安全回收起着重要作用;在租赁项目执行过程中,承租人应经常将实际经营状况与可行性报告进行比较,随时调整经营策略,力求达到预期的经营目标;出租人则应经常将承租人的经营状况与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比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租金回收的安全运做;三、项目评估的主要内容由于企业的财务分析和国民经济分析在规范的可行性报告中已说明;因此项目评估的主要内容应是:评定风险、核实数据来源、落实未确定因素和判定企业信用等级;1、评定风险租赁回收的好坏主要是看企业偿还能力;对于出租人来说最大的风险就是企业没能力偿还租金;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判定风险的大小只能是让承租人提供有效的经济担保和企业真实的经济效益;影响租金回收的风险很多,除了偿还能力风险外,还有债务风险、利率汇率风险、经营风险、市场变化、环境污染、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匹配以及其它不可预测等因素,都会增加项目的风险,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分析;2、经济担保承租企业的风险等级和经济担保能力是密切相关的;下面列出出租人所能接受的担保种类他们是按照风险程度排列的:A级:银行担保中国的银行正在向商业银行转换,如果承租企业能得到银行的经济担保,说明企业在当地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要注意的是银行的级别应和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的规模相对应;金额越大,出具担保函的银行的级别要求越高;如果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使用的是外资,提供担保业务的银行除了上述条件外,还要求有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担保业务;一般省级银行才有这种担保能力,而且单个项目的担保总额限定在300~500万美元以内;B级:房地产抵押担保房产是指有合法手续,可出售的商品房产;地产是指与房产有关的土地;单独的地产不能做为资产抵押,抵押的房地产要经过会计事务所评估资产,办理法律公证;而且抵押物的资产净值应高出租金总额一定的比率才具备担保条件;C级:价证券抵押担保出租人只接受国债和上市后能及时变现的债券或有价证券做为抵押担保;股票由于自身风险较大,不能做为资产抵押担保;证券担保一般都根据证券的信誉程度打一定的折扣后,做为担保额;D级:大型企业担保这种企业的担保能力应得到租赁公司认可,企业的知名度和资信都应有良好的记录,并由租赁公司对担保企业3~5年的财务报表,在进行诊断分析之后,方可接受其担保资格;这种担保手续在做法上比较复杂,业务活动范围比较窄;不管以什么方式担保,在担保函中应明确规定经济担保人是其债务第一追索人,以落实担保人承担的债务风险和还款责任;在目前所发生的经济纠纷案例中,许多担保人被诉后经判决承担了还款责任,说明了这种做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具有担保能力的担保人承诺了担保意向,租赁项目才有可能在租赁公司内部立项;3、核实数据各种经济数据,是项目评估基础和依据,因此核实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权威性是项目评估的重要环节,要着重核算下列数据:1租赁项目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一般承租人为租赁物件配套的资金应大于租金物件概算成本的1~倍,这样才能保证租赁项目的正常运作,为此要核实企业的项目资金来源和筹资能力;实行贷款证制度的地区,应核实企业的贷款规模和负债比例;2企业资信能力:主要通过企业近几年的财务报表和有关明细表分析经营情况;调查企业的存货结构和应付款项,判断产品销路和债务拖欠情况;了解产品的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分析产品的市场周期是处于在上升阶段、发展阶段还是下降阶段;核算企业哪资产和负债的比例,以及短期和长期的负债比例,这些都是预测企业还债能力的重要依据;在核实过程中,对财务报表的大额数据应查询有关凭证和帐簿;有些公众数据如:影子参数和社会收益率等,应来源于有关政府部门和专业的权威管理部门;4、查找、转换不确定因素在尚未成熟的市场环境中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增加了项目评估的难度和工作量;项目调研时,要充分寻找这些不确定因素,采取一些措施,如:用概律论、数理统计等科学计算方法找出不确定因素的规律和变化趋势;对一些不落实或口头答应的事,签订承诺书、意向书以及其他方式,将部分不确定因素转化为确定因素;5、判定信用等级对企业信用施行等级制是整个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活动的分界点;租赁公司对企业的信用判定,就事对项目风险的判定;通过项目评估,判定出企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的高低,决定项目的取舍和租赁利差的幅度四、其他注意事项目前我国的各种市场发育很不成熟,市场机制尚未健全,项目的不确定因素多,评估分析重点应在定性分析上分析的主要内容应结合我国的特点,较了解当地投资软硬环境,查看项目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的重点发展领域;产业结构的区域性特点;企业现有人员对新上项目产品的了解程度和技术水平;租赁项目不能脱离企业原经营本行;租赁合同的担保、配套资金的贷款状况、能源的增容,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市场的可靠程度;大的项目因涉及面广,应得到政府的支持;若租赁物件供货商由企业指定,租赁公司还应对供货商的资信进行调查;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项目评估,涉及许多专业领域、学科和部门,因此审查部门的人员结构应适应科学评估的需要;有些技术问题需向有关部门专家进行咨询;某些经济问题需要求助咨询公司了解;大型繁杂数据处理需要借助计算机帮助运算,辅助分析;实行专家咨询、技术论证与公司的科学管理相结合,使项目不受人为因素的干扰下,客观进行,以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四、商务谈判1.谈判原则——商务谈判的条件一定要和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条件对应,并且不能脱离租赁本质特征;——对供货商的选择一定要货比三家,特别在售后服务方面对供货商有严格的要求;——租赁公司以商务谈判为主,企业以技术谈判为主双方在供货合同上签字,作为企业认可商务条件的依据;2.询价、比价——根据承租人的需要和双方共同掌握的客户资料,向有关厂商发送询价单;——对供货商的资信情况做充分的了解和调查确定可能的合作对象;——对拟购买的设备厂商至少要有三家在技术、价格、性能、科技含量、零配备件供应、售后服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选定最优厂商;3.商务谈判——租赁公司根据项目条件和企业协调原则后制定基本的商务条件和谈判方案;——租赁公司办理内部购置租赁物件申请文件;——由评估小组对上述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审批,选择合适的厂商;——进行实地商务考察;如果物件情况清晰,可以免除实地考察;——租赁三方当事人进行商务谈判;——办理购货合同审批手续,申领购货合同号;如果购货合同是从国外进口时,首先由租赁公司在国家主管进口部门办理进口审批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五、租赁谈判:根据商务条件确认租赁条件1.根据供货合同用款期,确定租赁合同起租日;没有宽限期的可以递交开证押金或直接付款日期为起租日;有宽限期的可以用款第一天为起租日,支付利息或摊入租赁成本后可以最后一次或这以前的用款期为起租日;2.将所需要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费用概算出概算成本作为计算租金的基础,当供货合同执行完毕后,调整概算成本为实际成本;3.根据当时的市场利率、加上合理利差确定租赁利率;4.根据折旧规定、设备使用寿命和最低租期的限制,确定整个租期和租赁残值;5.根据可行性报告的创造利润能力,通过租金测算,调整、确定每期租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6.承租人取得担保单位出具的担保函;7.承租人到当地办理偿还外汇租金的换汇手续;8.签定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合同;9.办理租赁合同审批手续,申请租赁合同号,批准后对外签字、盖章,并与购货合同同时生效;10.业务部门建立项目台帐,安排进程;业务部、财务部门建立租赁债权明细台帐;办公室建立项目档案;六、购货合同流程1、付款审单1如果购货合同为一次性付款,没有宽限期,按如下方式付款:——信用证LC:按购货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开信用证;如果银行要求提前押付开证资金时,起租日应调整为动用租赁公司款项那天开始;当接到装船通知单以及相关运输单据时,经过审单确认无误时对外付款;——托收DP:当收到供货商发出的装船通知及相关运输单据时,在审核各种单据无误的情况下确定对外付款,同时把起租日定为托收日;——电汇T/T:当收到供货商发出的装船通知及相关运输单据时,在审核各种单据无误的情况下对外付款,同时把起租日定为付款日;2如果分期、分批付款和交货或有宽限期时:——可以首期动用租赁公司资金为起租日,付款原则同一次性付款;——可以最后一期动用租赁公司资金为起租日,但必须把前几期的利息支付给租赁公司或摊入租赁成本;付款原则同一次性付款;3预付货款和尾款——必须有租赁公司认可银行提供担保,才能支付给供货商预付货款;——必须有承租人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合格证明,才能支付给供货商尾款;2、运输、保险按不同的价格条件,租赁公司办理相应的运保程序lFOB条款在购货合同签定之后,由租赁公司办理租赁物件的运输和运输保险事宜——C&I条款在购货合同签定之后,由供货商办理租赁物件的运输事宜,租赁公司办理运输保险——条款在购货合同签定之后,由供货商办理运输和运输保险事宜;3、交货当供货商安排完装船,并将有关单据交给租赁公司时,租赁公司应把运单、提单、装箱单、商业发票等有关单据交给承租人完成租赁物件的法律移交;4、报关、商检、提货如果租赁物件从国外进口,租赁公司应将有关提货单据连同进口许可证交给承租人,由租赁公司协助承租人在当地口岸办理进口报关、商检手续;承租人负责提货和到租赁物件安置地的内陆运输;5、安装、调试、验收由租赁物件供应商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现场帮助承租人安装调试租赁物件;合格后承租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给供货商和租赁公司,如果有必要的话,租赁公司凭此付给供货商购货合同尾款;6、索赔当承租人发现租赁物件有瑕疵或安装、调试、质量标准等达不到购货合同规定的要求,立即通知租赁公司;租赁公司转让索赔权后由承租人直接对供货商索赔;7、资产保险在交货前出租人要以出租人为收益人对租赁物件投保财产险、内陆运输险、安装险、机器毁坏险等租赁合同规定的险种;8、资产标识将租赁物件进行标识粘贴和监督承租人将租赁资产做会计处理;七、租赁合同流程1.明晰租赁债权——监督承租人是否将租赁设备列入财务中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帐簿;如果建立,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副本——将租赁物件粘贴租赁资产标签,或喷涂中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标志——承租人到主管税务部门落实通过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允许加速折旧的税务手续——承租人到当地外汇主管部门办理用外汇偿还租金时的调换外汇的手续——出租人调整租赁计算表,列立租金偿还计划书;合同双方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会计科目;2.回收租金——在租金支付日的前一个月,给承租人发送还租准备书,承租人筹措还租资金——在租金支付日的前一个星期,给承租人发送还租通知书,如有必要承租人在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在租金应付日向财务部门询查租金是否到位:如果没有到位查询原因;如果近期到位,到位后,计算迟延利息通知承租人支付迟延利息并追索到位;如果租金不能到位执行右项;如果租金正常到位,给承租人开租赁收据——租金必须由承租人直接以电汇方式支付给出租人,中间不得经过他人转手;3.租赁结束处理——如果租金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正常回收,按合同的要求处理租赁物件:——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残值的项目,在收取名义货价后,将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开据租赁发票,承租人凭此将中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为本企业固定资产,双方结束租赁关系——租赁合同留有租赁残值且承租人愿意继续续租,承租双方签定续租合同租赁合同留有租赁残值但承租人不愿意继续租赁,出租人收回租赁物件或拍卖或转租他人,同时给承租人开据租赁发票,承租人凭此将中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移出本企业固定资产帐簿,不在享受提取折旧的权利;八、租赁合同管理1.项目归档程序2.租金提醒程序3.租金接受程序4.租金催收程序5.项目监控程序6.租赁物件诉讼保全程序7.租赁物件提存程序8.租赁物件索赔程序9.租赁物件标签10.租赁统计11.财务、业务报表八、风险监控系统1、商务风险1风险预测——对供货商的资信进行调查——对欲购租赁物件的先进性、行业发展前景、技术寿命等未来进行预测分析——随时了解重大天气预报,预测天气对运输有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风险;2风险防范——选择资信良好的租赁物件供应商作为商务合作伙伴——选择技术先进、质量上乘、价格合理的机械设备作为租赁物件——尽量采用价格,减少装船风险——选择资信良好的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意识教育和防范、化解、转移风险技能的培训;3风险监控l对资信发生变化的供货商进行监察——对于不符合供货合同单据要求的单据拒绝付款——跟踪业务进程,监测商务风险;4风险化解——在未支付货款前发现供货商有问题应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租赁风险监控程序;——对于出险事故,及时从保险公司索取补偿;——在商务阶段,发现承租人出现问题时,终止或转卖购货合,同时执行租赁风险监控程序;2、金融风险1风险预测——对国内外金融市场动态进行监测,预测政治和经济的重大变化对金融的影响——对利率市场进行近期和中期预测,分析对中小企业融资和还债的影响;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来源能否降低,浮动利率的转租赁合同承租人能否承受利率变化——对汇率市场进行近期和中期预测,分析汇率对中小企业融资还债的影响,作出中短期汇率预报;2风险防范——研究金融市场寻找有利点和不利点,寻找防范措施——不定期调配外汇头寸,减少汇率损失建立外汇调剂渠道,以备承租人没有外汇偿还租金而引起的汇率损失——禁止短期资金长期使用——禁止投资股票和外汇买卖等高风险项目——利用长期低息资金祢补短期高息——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意识教育和防范、化解、转移风险技能的培训;3风险化解——用调期技术转换利率和汇率债权风险——利用外汇调剂渠道,调剂外汇头寸,化解承租人没有外汇偿还租金的风险;4风险转移——尽量多的吸收和利用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基金,减少自有资金的使用——对汇率疲软的币种以购买远期汇率的方式转移风险——执行租赁风险监控程序;3、租赁风险1风险预测——选择资信良好的生产企业作为租赁业务的合作伙伴——对国内外经济热点进行跟踪预测——上项目前必须判定企业信用等级,以此决定租赁成本和风险——对承租人过去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对承租人用租赁设备生产的产品市场进行近期分析——对现有租赁资产进行软性拍卖,掌握二手市场行情——随时了解重大天气预报,预测天气对承租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的影响,作出财产保险和市场销路的预测;2风险防范——要搞租赁项目的企业为租赁物件配套的资金应大于自身价值的倍——承租人必须出具有效的连带责任担保——对承租人每月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和监控——建立信息中心,及时交流和处理不良信息——建立呆帐准备金l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拖欠保险——尽量开展委托租赁业务;3风险监控l对租金偿还进程进行巡回跟踪租赁债权超过一个工作周,应收回迟延利息,超过三个月将作为不良债权处理——对承租人的经营情况和可行性报告比较对照寻找差距——对承租人的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判定企业信用等级——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意识教育和防范、化解、转移风险技能的培训;4风险化解——对出现违反租赁合同的事件,按合同规定,加快收回租金,结束租赁项目;——对出现违反租赁合同的事件,将租赁物件收回拍卖,同时对承租人和担保人进行起诉——利用流动资金对承租人有前途,但暂时那不出资金进行生产的承租人,进行封闭式短期贷款,解决企业还债困难问题——动用租赁保证金,补偿拖欠租金——风险转移-将不良外地债权与其他公司本地有能力控制承租人的外地债权交换;利用资本市场将债权证券化——开展租赁保险,将企业风险转为社会风险——调整、修改风险防范系统4、管理风险1风险预测——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随时观察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坚持财务日报、月报、年报制度;2风险防范——资金流转签字制度——项目评估审查制度——还款租金必须直接汇入租赁公司帐户——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意识教育和防范、化解、转移风险技能的培训——建立人才流动离任审计制度——建立法律保障体系,合法经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租赁业务的正常运作;3风险监控——建立民主经营监督机制——根据现金流量表和责权发生制的财务报表,综合考核企业经营状况和能力;——通过考核资金利用率,考核企业经营能力——控制应收帐款于总债权的比率,防止不良资产的扩大——控制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资信度,防止债务过大资不抵债——建立计算机自动管理和风险监控系统——对风险管理实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制度——修改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整顿内部经营管理;实在不行申请破产;。
银行金融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办法
银行金融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与金融租赁公司的合作,规范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我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是指我行受让或转让金融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收益权的业务。
(以下简称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四条办理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合法注册并开展金融租赁业务;(二)以其性质符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三)持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四)正常经营,没有面临整顿、关闭或破产清算的风险;未参与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诉讼;没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两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第五条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的应收租金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在正常租赁业务中产生且属金融租赁业务机构所有;(二)处于正常,尚未到期,未来分期实现;(三)可以转让,且未被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中承租人的信用风险纳入我行客户风险评审管理。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七条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涉及的相关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理财中心牵头负责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的信息收集、租赁公司准入及相关合同签订。
(二)公司金融业务部负责前期业务选择、营销、经办行的确定及指导经办行开展业务准入调查工作。
(三)经办行负责对所管理的客户进行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的调查及项目存续期间的管理。
(四)授信评审部负责对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中涉及项目的风险评审。
(五)风险管理部负责对项目中涉及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其他协议文本审查并提出符合我行规定、保障我行利益的修改要求。
融资租赁保理实务操作及案例分析课件
03
融资租赁保理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机械制造企业融资租赁保理案例
企业概况
融资需求
某机械制造企业是国内领先的机械装备制 造商,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交通、建筑 等领域。
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大量资金用于 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解决方案
案例分析
通过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为其提供了一揽 子金融服务,包括设备采购融资、租赁合 同管理、应收账款保理等。
案例分析
该案例中,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为航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融 资方式,使其能够迅速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案例三
• 企业概况:某新能源企业专注于风力发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融资需求:企业在风电项目建设中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以扩大产能。 • 解决方案:通过风电设备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为其提供了风电设备采购
05
融资租赁保理的未来发展
融资租赁保理的政策环境
政策支持
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融资租 赁保理行业的发展,降低行业门 槛,简化审批流程。
法规完善
不断完善融资租赁保理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行业行为,保护各方 利益。
融资租赁保理的市场趋势
市场规模扩大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开放, 融资租赁保理市场规模呈现不断扩大 的趋势。
学模型来预测承租人的违约概率和损失程度。
市场风险的管理
市场风险的定义
市场风险是指在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中,由于市场利率、汇率等因素 的变化而导致的风险。
市场风险的来源
市场风险的来源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等。
市场风险的应对措施
应对市场风险的措施包括合理配置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选择适当 的货币对进行交易、以及通过套期保值等方式来规避风险。
4融资租赁保理实务操作
典型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
典型融资租赁的会计税收处理
• 典型融资租赁法律形式为融资租赁;
• 在会计处理上按融资租赁核算,租赁物要纳入承 租人资产负债表;
• 在税收上,出租人“按差额缴纳营业税”,即按 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包括残值在内 的价外费用之和(主要是租金)减除租赁物实际 成本(主要是租赁物购入价及有关税费、利息) 后的余额(即“净差额”)为税基缴纳营业税及 附加税费;承租人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折旧 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折旧年限,对租赁物进行加 速折旧并在所得税前计提。
保理的分类
• 根据是否融资,保理分为“融资性保理” 和“非融资性保理”。
• 债权人找银行办理保理业务主要目的是为 了获得融资,一般保理业务都是融资性的。 实际上,保理银行除向债权转让人提供融 资外,还可根据双方约定提供帐户管理、 向债务人催收款项等其他服务。
• 不提供融资、仅提供帐户管理等其他服务 的就是非融资性保理。
租赁的特征
• 租赁的交易标的物(资产或场地等)为出租人自有或由出 租人独立决策购买,租赁交易的实质就是“自有物件出 租”,租赁是包含“一个标的物、一个租赁合同、两方当 事人(承租人、出租人)”的交易。
• 在实务中,传统租赁具体表现为租期或短或长的“租赁”、 “出租”、“租借”等形式。租金支付为非全额清偿。
• 保理作为一种综合性的金融与贸易服务方式,具体体现在 债权的承购与转让;保理商在核准的信用额度内承担坏账 风险损失;为赊销式承兑交单托收方式提供风险担保等基 本特征上。同时,保理制度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提供无追 索权的短期贸易的融资,并且操作的手段较容易且方便。
融资租赁法律实务课件 (一)
融资租赁法律实务课件 (一)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逐步深入人们生活的金融模式,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运用。
而“融资租赁法律实务课件”作为一门重要的课程,帮助学生了解融资租赁的实际操作,同时也对行业内的从业者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首先,融资租赁法律实务课件的内容以实务操作为主要分支,结合各类法律与规章条例,教授融资租赁的工作实践。
这为学生提供了很好的学习体验,目标明确,操作性强。
学习者不仅仅可以自我学习,还可以将所学知识融入实际操作中,以实践提升实际工作经验。
对于行业从业者而言,亦是法律实务知识的涨姿势,更能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增强自身的专业素养。
其次,课件内容以理论联系实际,科学系统的知识体系结构,为该领域学科的学术理论与实践运作的高度结合。
具备从事融资租赁领域实践工作的应用能力,技能与信息传递的素质要求。
内容丰富、知识渗透导向,学习者通过课件学习结构,理解融资租赁的经营模式、资金流动、风险规避等知识点,更容易掌握、利于实践运用。
同时,该课件采用了新颖的教学方式,结合实际案例,理论加工实践操作,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知识吸收与记忆的能力。
综上所述,“融资租赁法律实务课件”是一门涵盖实践操作与运用法律等多方知识的重要课程。
它是学习和掌握融资租赁实务操作技能与法律适用的良好手段,同时也是行业从业者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的一条途径。
希望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尤其是在我国的不断推进下,融资租赁业将能够更加稳健有序地发展,增加我国金融服务竞争力,更好地支持其它产业发展。
【干货】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法律实务操作
3.信托收益来源不同。在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中,由租赁公司溢价回购租赁资产的收益,以收购溢价作为信托收益的来源;融资租赁集合信托中,以租赁公司按照约定归还的利息作为信托收益的来源。
3. 担保财产贬值风险
根据以往已收回的租金及其他收益,加速折旧租赁财产,使租赁财产的实际价值远远大于租赁财产的残值,使信托收益的风险得到控制。
4.财产权利冲突风险
在信托合同项下的租赁财产上注明出租人的所有权标志,防范善意取得的权利冲突风险;要求租赁财产只能进行修理商上门服务,避免发生留置权优先的权利冲突风险。
5. 承租人信用风险
在《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中,信托公司通常让融资租赁公司作出债务赎回承诺:如果出现承租人拖欠或拒付租金的,由融资租赁公司代为偿付这部分租金。
(信息来源:中国金融联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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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易模式一(以信托资金购买收益权)
(1)委托人将合法拥有的资金交付给受托人,并与受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受托人将募集的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资产收益权。
(2)受托人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双方转让及回购的权利与义务。
(3)受托人与保证人签订相关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约定由保证人为租赁公司履行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 作为信托财产的租金收益权不稳定
融资租赁项目组织管理与实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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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项目组织管理与实务操作规 程
办理担保与保险事宜(1)
l 一、租赁项目有关合同文本签署后,项目 客户经理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所 有权登记、抵押物登记、保证金收缴、保 险投保等手续。
l 二、租赁项目除了采取保证担保、回购担 保外,应尽量争取抵押担保或收取10%30%的保证金等物权担保方式,以加强项 目当事人的债务责任,减少项目风险。
l 风险管理部协调组织召开立项会议。立 项会议固定为每周二时间召开。项目客 户经理应于每周四之前将立项所需材料 提交至风险管理部项目审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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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项目组织管理与实务操作规 程
立项会议参加人员
l 立项会委员:评审会专职负责人,风险 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l 立项会议参加的部门及人员:评审会专 职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部 负责人及业务部相关人员;承办业务部 负责人、主办项目客户经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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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项目组织管理与实务操作规 程
(五)完全审查(2)
二、风险管理部对租赁项目进行审查后,出具《租赁 项目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应当体现以下内容: l 最终确定的租赁项目方案与立项会议确定的租赁项目 方案是否一致; l 认为业务部门的分析意见是否充分、全面和合理; l 对业务部门的分析有哪些不同或补充意见; l 有哪些需要业务部门补充调查或补办手续的内容; l 有关控制风险的建议。
(五)资产管理部
1、负责租赁资金的投放; 2、负责项目租后管理(档案管理、收租、复查 ) 3、负责项目突发事件的处理; 4、协助其它部门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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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项目组织管理与实务操作规 程
(六)财务部
l 1、负责租金到帐的查询; l 2、负责欠租台帐的管理; l 3、负责租金计算的审核; l 4、负责有关租赁项目资金的调拨; l 5、负责租赁坏帐准备的提取与冲销。
银行金融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办法
银行金融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与金融租赁公司的合作,规范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我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是指我行受让或转让金融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收益权的业务。
(以下简称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四条办理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合法注册并开展金融租赁业务;(二)以其性质符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三)持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四)正常经营,没有面临整顿、关闭或破产清算的风险;未参与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诉讼;没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两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第五条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的应收租金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在正常租赁业务中产生且属金融租赁业务机构所有;(二)处于正常,尚未到期,未来分期实现;(三)可以转让,且未被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中承租人的信用风险纳入我行客户风险评审管理。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七条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涉及的相关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理财中心牵头负责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的信息收集、租赁公司准入及相关合同签订。
(二)公司金融业务部负责前期业务选择、营销、经办行的确定及指导经办行开展业务准入调查工作。
(三)经办行负责对所管理的客户进行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的调查及项目存续期间的管理。
(四)授信评审部负责对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中涉及项目的风险评审。
(五)风险管理部负责对项目中涉及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其他协议文本审查并提出符合我行规定、保障我行利益的修改要求。
融资租赁协议书范本重点条款解读与法律实务指导原则
融资租赁协议书范本重点条款解读与法律实务指导原则一、引言融资租赁协议是一种特殊的租赁合同,是通过租赁方式实现企业对设备、机械等固定资产的融资需求。
本文就融资租赁协议的一些重点条款进行解读,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实务指导原则。
二、租赁物的明确及权利义务1. 租赁物的明确在融资租赁协议中,租赁物的明确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租赁物应明确定义,包括具体的设备、机械等,以确保双方对租赁物的内容有清晰的理解。
2. 权利义务根据融资租赁协议的约定,双方各自有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物,但租赁物的维护和保养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出租人有权收取租金,但同时要对租赁物的所有权进行保护。
三、租金与支付方式1. 租金的确定方式融资租赁协议中应明确租金的确定方式。
一般来说,租金的确定会以每月/季度/年度支付为基础,并根据租赁物的价值、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计算。
2. 支付方式关于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采用预付、后付或偿还等方式。
在融资租赁实务中,一般较为常见的是预付方式,即承租人在每期租赁开始前支付相应的租金。
四、租赁期限与终止事由1. 租赁期限的确定协议中应明确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租赁期限应与租赁物的使用期限相对应,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灵活调整。
2. 终止事由融资租赁协议中应详细列明终止租赁的事由,例如严重违约、不可抗力等。
对于出现违约情况的一方,应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提供相应的违约金等措施。
五、租赁物的保险与维修责任1. 保险责任在融资租赁协议中,承租人通常有保险责任,要求其对租赁物进行相应的保险。
保险责任涉及保险费用、保险期限等具体内容。
2. 维修责任融资租赁协议中,双方应明确维修责任的承担方式。
例如,对于租赁物的维修费用,一般由承租人承担,但大修和更新费用一般由出租人承担。
六、租赁物的所有权及解除权利1. 承租人权利融资租赁协议中,通常规定在承租人偿还所有租赁款项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将转移给承租人。
融资租赁租赁权益与融资方责任的法律要求
融资租赁租赁权益与融资方责任的法律要求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租赁形式,它结合了租赁和融资的特点,为企业提供了一种获得资产的途径。
在融资租赁中,租赁权益和融资方责任是非常重要的法律事项。
本文将探讨融资租赁租赁权益和融资方责任的法律要求。
一、融资租赁租赁权益融资租赁租赁权益指的是租赁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所享有的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要求,融资租赁租赁权益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使用权租赁人在融资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有权使用租赁物。
换句话说,融资租赁使得承租人可以以租赁的形式使用所需的资产,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收益权租赁人在融资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享有租金所带来的收益权。
融资租赁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租金转移。
企业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租赁人则享有收益权。
(三)处分权租赁人在融资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享有处分租赁物的权利。
也就是说,融资租赁在租赁期满后,租赁人有权选择购买租赁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二、融资方责任除了租赁权益,融资方还有一定的责任。
作为融资租赁的一方,融资方有以下几项法律责任。
(一)提供租赁资金融资方的首要责任是提供租赁所需的资金。
根据合同约定,融资方应按时足额提供租赁资金,确保租赁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维护租赁物融资方有责任维护所提供的租赁物。
在合同中,融资方通常承担租赁物的保养、维修以及更新的责任,确保租赁物在使用期间保持良好的状态。
(三)履行保密义务融资方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这意味着融资方对与租赁交易有关的企业信息应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四)保障承租人的权益作为融资方,他们有责任保障承租人的权益。
这包括依法办理租赁手续、提供清晰的租赁合同、保证租赁物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约定等。
三、法律要求融资租赁租赁权益和融资方责任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
在中国,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租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融资租赁法律规定融资租赁交易的权益与责任
融资租赁法律规定融资租赁交易的权益与责任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租赁形式,具有独特的特点和法律规定。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方式获得所需的资产,并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租金,同时享有一定的权益和责任。
融资租赁法律规定了融资租赁交易的权益与责任,旨在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和稳定。
本文将从租赁物的选择、权利的归属和义务的履行等方面,探讨融资租赁法律规定下的权益与责任。
一、租赁物的选择与权利归属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的选择是十分重要的,它关乎到承租人获取合适资产以及权益的问题。
根据融资租赁法律规定,租赁物的选择应当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
承租人应当明确自己的需求,并且与出租人就租赁物的类型、规格、数量等事项进行协商和确定。
同时,在选择租赁物时,必须考虑到其适用性、可操作性和使用寿命等因素,以确保租赁物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权利的归属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根据融资租赁法律规定,租赁物的所有权通常归属于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享有购买权或选择归还租赁物。
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享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并不享有其所有权。
这种所有权的归属安排,可以保障出租人的权益,同时也满足了承租人的使用需求。
二、义务的履行与责任承担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人和出租人都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需要履行和承担。
根据融资租赁法律规定,出租人有义务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并保证其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出租人还应当就租赁物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等事宜,向承租人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同时,出租人还需要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限内不受到第三方的侵权和损害。
承租人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也有相应的义务需要履行。
根据融资租赁法律规定,承租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租赁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同时,承租人需要妥善使用租赁物,按照约定的方式和目的进行操作。
如果租赁物发生故障或损坏,承租人有责任及时通知出租人,并按照约定进行修复或赔偿。
银行金融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办法
银行金融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办法一、概述银行金融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及转让业务是指银行在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有关融资租赁业务合同后,将融资租赁的收益权按照约定的比例转让给金融机构或其他投资者,以获取收益的业务。
银行作为收益权的转让方,可以通过该业务将自身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同时获得更好的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投融资的双赢。
二、业务主体及资格条件(一)受让人资格条件1、金融机构: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拥有配套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尚未到期的模板合同;2、其他机构:身份合法,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违约记录良好,并承担不良资产处置风险。
(二)转让方资格条件1、银行: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并拥有金融许可证;2、其他机构:拥有合法的业务执照,以及良好的业务信誉和坚实的经济实力。
三、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一)业务流程1、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确定业务配套文件、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等相关事项;2、融资租赁业务申请:融资租赁公司向银行提出收益权转让申请,并提供符合规定的融资租赁业务合同和相关文件;3、受让人审核:受让人对融资租赁业务合同和资产情况进行审核,制定详细的收益权转让方案;4、转让方进行招标:转让方根据受让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招标或询价,确定最终的收益权受让方;5、签订收益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收益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方案、收益计算方式、收益权份额、收益分配、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等相关事宜;6、收益权转让:转让方将收益权转让给受让方,并在收益权到期后按照约定,收取相应的收益金额。
(二)风险控制1、准确的风险评估:转让方应对受让人的信用等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确保受让人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转让方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保障金融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3、加强风险控制的配套措施:转让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控制方案,如第三方担保、选择优良的资产等,以防范风险;4、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双方应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向外界公布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增加投资者的信任度。
融资租赁法律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国际融资租赁公约》规定,融资租赁交易关系指包括以下特点的交易:承租人指定设备并选择供应商,并不是主要依赖出租人的技能和判断;出租人取得的设备与一租赁协议相联系,并且供应商知道这一租赁协议业已或将要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订立;租赁协议规定的应付租金的计算特别考虑到了摊提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成本。
笔者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融资租赁流程(一)项目的沟通1、融资租赁公司寻找承租人,进行市场开发,或者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申请;2、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进行初步洽谈,达成合作意向;3、出租人和承租人对双方的资信状况进行互相审查。
(二)项目审查和评估1、融资租赁项目开始前,融资租赁公司都要对承租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审查,一般情况下,需要承租人提供如下材料:(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预测项目的经济效益、提供租金来源和支付计划(4)企业验资报告(5)企业资产抵押担保情况说明(6)经国家规定的审批单位批准并纳入计划融资租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文件(7)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实力的经济实体的担保承诺书或履约保函(8)公司章程、已经批准的项目实施的相关决议性文件(9)关于提供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的承诺函(10)出租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租赁公司对项目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进行本次融资租赁交易(三)项目前期策划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企业的不同需要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融资租赁方式,同时确定租期以及租金支付方式。
融资租赁方案应当本着经济、效率和便捷的原则,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和实际需要,在出租人提供专业性建议的前提下,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确定。
(四)买卖合同的签订1、租赁公司、承租人与出卖人进行谈判实务中,确定出卖人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由承租人委托租赁公司选择设备,商定价格;(2)由承租人先作为租赁物的买受人,同设备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再与租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的转让合同,将买卖合同转让给租赁公司;(3)由租赁公司和承租人协商洽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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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法律实务操作
刘克江王鹏飞
——振兴租赁金融,服务“蓝、黄”战略
在山东半岛建设“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热潮中,以融资租赁为代表的租赁金融发挥了重要的力量,起到了资产配置与资金融通的双重作用。
但是,目前山东省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10多家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资金均来自银行的贷款或保理融资。
由于银行的贷款以短期为主,而融资租赁合同期限普遍较长,在租金尚未全部收回时,银行贷款已经到期,因此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现金流造成较大的压力。
为了克服租、贷错位的问题,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与信托公司合作,将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债权进行信托化设计,将流动性不足的租赁债权予以变现,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运用信托资金开展新的融资租赁业务,从而缓解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压力。
融资租赁债权信托化拓宽了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实质上是一种以资产剥离为典型特征的结构化融资,更为有力的支持了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租赁金融业务,能够促进山东半岛“重资产”型企业的发展。
在实践中,融资租赁债权信托化设计可以分为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和融资租赁集合信托,尤以前者居多。
笔者结合多年来为融资租赁公司和信托公司设计信托交易架构的法律实务经验,重点介绍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的法律实务操作问题,以帮助融资租赁公司了解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的操作方法,规避信托中的法律风险。
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的结构模式
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是指融资租赁公司为了盘活资产,将一个或多个融资租赁项目未来的租金收入形成融资租赁资产的收益权进行转让,信托公司通过发行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折价受让该融资租赁资产的收益权,信托期满由租赁公司溢价回购融资租赁资产的收益权,以达到投资者获取稳定信托收益的目的。
根据主要结构和流程不同,可以设计为两种交易模式。
1. 交易模式一(以信托资金购买收益权)
(1)委托人将合法拥有的资金交付给受托人,并与受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受托人将募集的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资产收益权。
(2)受托人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双方转让及回购的权利与义务。
(3)受托人与保证人签订相关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约定由保证人为租赁公司履行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受托人依据约定,及时向融资租赁公司催收租赁资产收益权回购款。
(5)受托人按《资金信托合同》约定,按时将信托利益分配至受益人指定帐户上。
注:此处的委托人是指信托计划购买者即信托受益人,受托人是指信托计划发行者及信托公司。
2. 交易模式二(以收益权募集资金)
(1)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融资租赁收益权交付给受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2)受托人与保证人签订相关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约定由保证人为融资租赁公司履行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受托人制定融资租赁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将融资租赁收益权进行等额分割,确定每份信托权益的价值及优先信托权益的数量。
(4)受托人公开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与信托受益人签署《优先信托权益转让协议》和《剩余信托权益转让协议》。
(5)受托人依据约定,及时向委托人催收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回购款。
(6)受托人按《资金信托合同》约定,按时将信托利益分配至受益人指定帐户上。
(注:此处的委托人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受益人是指信托计划购买者。
)
在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计划中,可以列入信托收益权的财产权益包括:融资租赁财产或租赁财产收益权(狭义)、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先行垫付权、租赁财产的所有权及/或其所指向的抵押权、残值处分权、信托收益未用于回购和分配前的信托运用权、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或信托成本、保险收益权、对保证人财产的处分权、对抵押财产或质押权益的处置权。
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与融资租赁集合信托的区别
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与融资租赁集合信托是融资租赁债权信托化的两种重要方式,与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不同,融资租赁集合信托是指通过信托公司借助融资租赁公司项目资源和专业管理经验,公开发行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将信托募集的资金贷给租赁公司用于购买资产,融资租赁公司以出租该资产的租金收益按期向信托公司偿还贷款本息,以达到投资者获取稳定信托收益的目的。
1.基本法律关系不同。
在信托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之间,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实质上构建了一种附带回购条件的物权法律关系,融资租赁公司将收益权转让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成为租赁受益权人;而在融资租赁集合信托中,两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融资租赁公司仍然是租赁受益人,但应当承担偿还信托公司贷款的义务。
2.信托项下的财产权益种类不同。
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的权益种类是租赁财产受益权及保险收益权等衍生权利;融资租赁集合信托项下的权益种类是信托公司对融资租赁公司享有的债权。
3.信托收益来源不同。
在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中,由租赁公司溢价回购租赁资产的收益,以收购溢价作为信托收益的来源;融资租赁集合信托中,以租赁公司按照约定归还的利息作为信托收益的来源。
4.租金收益权利的归属不同。
在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中,租金收益权归属于信托公司,授权融资租赁公司代为行使催收租金的权利;在融资租赁集合信托中,租金收益权属于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只得向租赁公司行使债权以间接享有租金收益。
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的法律风险控制
融资租赁收益权受让信托涉及三个独立的法律关系:融资租赁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的租金收益权转让法律关系、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和信托受益人与信托公司之间的信托收益支付法律关系,此种信托涉及的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上述法律关系的特性。
1. 作为信托财产的租金收益权不稳定
信托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确认:作为信托产品的基础资产,应当是已经实施的租赁项目,信托合同项下的租赁财产的租金及其他收益在信托设立前已处于稳定及正常的状态,并应有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依据。
2. 信托收益滥用风险
通过信托计划中优先权益的设计,使得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优先用于偿还信托投资人的投资,而不能用于偿还租赁公司或信托公司的任何债务。
通过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建立表外资产帐表、对委托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加盖“本合同出租人的所有权益已经信托”印章、设立租金收入的监管账户、设立信托收益与分配的信托专户等四种方式,达到锁定非法处分或交易的目的,从而控制信托收益滥用的风险。
3. 担保财产贬值风险
根据以往已收回的租金及其他收益,加速折旧租赁财产,使租赁财产的实际价值远远大于租赁财产的残值,使信托收益的风险得到控制。
4.财产权利冲突风险
在信托合同项下的租赁财产上注明出租人的所有权标志,防范善意取得的权利冲突风险;要求租赁财产只能进行修理商上门服务,避免发生留置权优先的权利冲突风险。
5. 承租人信用风险
在《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中,信托公司通常让融资租赁公司作出债务赎回承诺:如果出现承租人拖欠或拒付租金的,由融资租赁公司代为偿付这部分租金。
(作者刘克江系德衡律师集团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作者王鹏飞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