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1.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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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定义: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1)I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2)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3、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医院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1)I级和II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

(2)Ⅲ、IV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5、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
(1)报告事件资料(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对象、相关人员、事件发生后的不良后果)。

(2)报告事件类别(如治疗、护理、药物、跌倒、感染、公共意外、治安及其它意外事件等)。

(3)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处理措施。

(4)上报相关部门立即处置。

6、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1)报告形式。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背景概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诊治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质量安全问题的事件。

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及时、全面、真实地报告和处理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是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的重要环节。

因此,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于医疗机构的发展和患者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内容1.报告范围2.报告义务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在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医务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提供完整的事件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据材料。

报告人不得隐瞒、掩盖或故意夸大事件的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向患者或家属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

3.报告程序4.报告奖惩对于及时、全面、真实地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相关人员,医疗机构应进行表扬和奖励,鼓励其积极参与和推动医疗质量安全的改进。

对于故意隐瞒或掩盖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相关人员,医疗机构应采取适当的纪律和法律措施进行惩处,以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5.报告结果通知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报告人通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措施,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适时公布相关信息,以提升医疗机构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对于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受害者或其家属,医疗机构还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赔偿。

三、制度意义1.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可以使医疗机构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质量安全问题,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2.保障患者权益3.建立监督与管理机制4.强化责任追究四、结语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是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医疗机构能够更好地应对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营造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

同时,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报告要求(一)发生安全不良事件或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

科主任调查、核实后立即报告医务科。

(二)医务科立即组织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员对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一般、重大、特大级别的认定。

(三)医务科将有关情况汇总、分析并如实向分管副院长汇报,副院长向院长报告,经院长批示后将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或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等形式在规定时限内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时限如下:1. 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日起6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2.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3. 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通过以下途径获知可能为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科或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核实后按照本制度报告:1. 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2. 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的;3. 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法定鉴定的;4. 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申请人民调解或其他第三方调解的;5. 患者投诉医疗损害或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情况。

(五)医务科完成初次报告、核对后,根据事件处臵和发展情况,及时将补充、修正的相关内容报至院长、分管院长,由医务科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等形式向卫生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补充报告。

二、事件调查处理(一)放射科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科、保卫科应积极配合科主任组织力量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封存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并向病人及其家属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二)责任科室及时填写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或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医务科。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是指医疗机构建立的一套举报和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医疗安全问题,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事件报告的范围:明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界定和范围,包括医疗事故、不良反应、医疗纠纷等。

2.报告流程和责任分工:规定事件报告的流程和责任分工,明确举报人和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

3.报告要求和格式:规定事件报告的要求和格式,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经过、后果等详细信息。

4.报告机制和渠道:建立事件报告的机制和渠道,包括口头报告、书面报告、电子报告等多种方式。

5.事件调查和处理:明确事件报告后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包括查明事实、责任认定、处理措施等。

6.保密和奖惩机制:保护举报人和报告人的隐私和权益,建立奖励制度和追责机制,激励和约束医务人员的参与和报告。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并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医疗安全文化。

同时,患者和公众对医疗安全的监督也能通过该制度更加有效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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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促进医院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和管理。

三、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患者伤害、死亡或医疗资源浪费的事件,包括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医疗设备故障、医疗环境问题等。

四、报告原则1. 及时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报告,不得拖延。

2. 真实性: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不得隐瞒、篡改或虚报。

3. 保密性:对报告人及其报告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4. 非处罚性:对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或单位,不进行责任追究。

五、报告程序1. 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3. 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

4. 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在调查核实后,应当在48小时内向医院领导报告。

5. 医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在72小时内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六、报告内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及患者的基本情况。

2. 事件的具体经过、原因分析及初步判断。

3. 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4. 事件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

七、管理措施1. 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数据库,对报告的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分析,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

2. 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分析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6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6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错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打到____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时间与隐患缺陷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疗(不良)时间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允许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记性又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原则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监测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征。

1、行业性。

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后勤等。

2、自愿性。

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高信息报告人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

该制度对报告人医技报告中设计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科通过网络、新建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处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

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____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一句,也____对设涉及人员和部门的处罚一句,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惩。

5、公开性。

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和公式,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可是开放____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____,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1、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试过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

2、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3、它是手机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

4、是对《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的奖惩补充。

四、处理程序当发生不良事件后,报告人科采取多种形式,如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或电话报告给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一般不良事件要求____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紧急情况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给相关上级部门,只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缓解缓解并制定改进措施。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错误报告》及中国医院协会发布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团体标准,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定义和等级划分(一)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机构运行和医疗活动中对患者安全、医务人员安全和医疗机构医疗安全造成或即将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二)等级划分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四个等级:Ⅰ、Ⅱ级为重大事件,Ⅲ、Ⅳ级为一般事件。

1、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对应2016年卫计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错误报告》损害分级:I级:不良事件发生导致患者死亡或永久性伤害。

H级:不良事件发生并导致患者处于需要持续治疗挽救生命的治疗之中。

G级: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永久性伤害(不需要挽救生命的治疗抢救)。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对应2016年卫计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错误报告》损害分级:F级: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暂时性伤害并需要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

E级: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暂时性伤害并需要进行治疗或干预。

D级:不良事件累及到患者需要进行监测以确保患者不被伤害,或需通过干预阻止伤害发生。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对应2016年卫计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错误报告》损害分级:C级:不良事件累及到患者但没有造成伤害。

B级:不良事件发生但未累及患者。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成事实。

对应2016年卫计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错误报告》损害分级:A级:客观环境或条件可能引发事件隐患。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完整版)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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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可以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 中汲取经验教训,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 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 的识别能力,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 4 个等级,I、II 级不良事件实行强制 性报告管理,Ⅲ、Ⅳ级事件实行鼓励性上报管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 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 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国家卫健委提出的病人安 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 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增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意识,及时发现医疗 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 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 改进。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机构运行和医疗活动中对 患者安全、医务人员安全和医疗机构医疗安全造成或即将造成不 良影响的事件。 三、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一)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 故隐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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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核查 ................................................. 8 九、奖罚机制 ..................................................................................... 8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 3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类 ..................................................... 4

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

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

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
[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合格的医疗器械或药品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或药物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或正常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危害事件。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报告的形式包括:网络报告、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等。

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

自愿报告系统采取匿名的形式,对报告人严格保密。

医疗安全事件通报系统包括药物不良事件报告;医疗器械(含设备)不良事件报告;针刺伤报告;跌倒/坠床、坠楼/触电等意外事件报告;管道滑脱报告;病人外出报告;压疮报告;输血、输液反应报告;化疗药物外渗报告;护理过失报告;非计划性二次手术;一类切口感染;麻醉相关不良事件等。

各科室可根据临床需求,增加报告项目。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处理流程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对应部门:
1.药物不良事件:报告给药学部、护理部、医务处
2 .医疗器械(设备)不良事件:报告给设备科(维修部)、医务处
3 .针刺伤事件:报告给护理部、防保科
4,跌倒/坠床事件:报告给护理部、医务处
5 .管道滑脱事件:报告给护理部、医务处
6 .病人外出和坠楼/触电等事件:报告给护理部、医患沟通办公室、保卫科
7 .压疮事件:报告给护理部
8,输血不良事件:报告给护理部、医务处、输血科
9 .输液不良事件:报告给护理部、医务处、药学部
10 .化疗药物外渗不良事件:报告给护理部
IL其他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给护理部。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I级事件(警告事件)一一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H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一一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机体与功能损害。

In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一一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IV级事件(隐患事件)一一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根据医疗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13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等部门。

(一)医疗管理类:1>非计划再次手术2、术前与术后诊断不符3、并发症4、非预期心脏骤停5、麻醉类6、镇静类7、医疗文件8、手术类9、介入诊疗(导管)类10、口腔治疗类11、康复治疗类12、营养膳食类13、孕妇保健类14、计划分娩类15、非计划再次入院16、医疗其它17、查对(二)护理管理类:1、跌倒类2、坠床类3、压疮类4、导管类5、处置治疗类6、交接沟通类7、查对类8、护理其它(≡)药品管理类:1、药物治疗类2、药品不良反应3、药品质量4、药品滥用类5、用药错误6、药品存储7、制剂管理8、调剂错误9、分发错误10、药品其它(四)医技管理类:1、医技科室漏诊2、化验结果错误3、病理类4、其他医技检查类5、其他医学检验类(五)输血管理类:1、输血管理不当2、核对不当3、执行不当4、输血其它5、输血不良反应(六)器械耗材类:1、仪器(设施设备)类2、医用耗材类(七)院内感染管理类:1、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暴露)2、锐器伤类3、医源性感染事件4、特殊医院感染事件5、器械其它感染6、感染其它(八)职业防护管理类:1、化疗药物接触2、环境类3、其他职业伤害类(九)信息管理类:1、网络攻击类2、信息泄漏类3、信息系统故障4、信息其它(十)后勤管理类:1、转运类2、公共服务设施类3、环境保洁类4、物业维修类5、后勤其它(十一)治安管理类:1、安全保卫类2、患者自杀/自残3、患者走失4、婴幼儿被偷窃5、辱骂、殴打、刺(杀)伤医务人员类6、消防安全7、重要通道堵塞(十二)纠纷投诉类:1、纠纷2、投诉(十三)其他类型:1、其他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一)1级和II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1号)、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11)04号)执行。

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2)

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2)
(一)信息传递错误事件:医师、护理、医技判定意见错误、医嘱错误 (口头及书面)、其它传递方式错误。
(二)治疗错误事件:患者、部位、器材、剂量等选择错误;不认真查对 事件。
(三)不良治疗事件:输血输液反应、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治疗中 严重的并发症。 (四)方法/技术错误事件:遗忘、未治疗、延期、时间或程序错误、不必 要的治疗、灭菌/消毒错误、体位错误等。 (五)药物调剂分发错误事件:医嘱、处方、给药、调剂等不良事件。 (六)输血事件:医嘱、备血、传送及输血不当引起的不良事件。
(一)报告形式 1.内部网络报告:通过OA网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上报质管办。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对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 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事发 24小时内通过OA补交书面报告。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及处理 当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当事人 应填写OA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 报质管办。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及处理
(二)报告时限:Ⅲ、Ⅳ级事件要求72h内报告, Ⅰ、Ⅱ级不良事件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 理的同时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质管办口头或电话 报告(2小时内),24小时内通过内网OA补交书面报告。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及处理
(三)处理: 1.质管办根据事件情况转发给各相应职能部门,重大不良事件同时 上报分管院领导(夜间同时报告总值班领导)。 2.科室层面:建立不良事件登记本,发生的Ⅰ、Ⅱ级不良事件1个 工作日内科室组织人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科室质量与安全改进措 施,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定性提出整改意 见。Ⅲ、Ⅳ级不良事件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讨论、分析,反复发生 的事件要制定流程,确保患者安全,定期进行总结,评价分析,体 现持续改进。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为建立健全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提高医疗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指导各科室妥善处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要求(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调查核实后立即报告医务股,各科室向医务股报告实行电话及书面上报。

医务股将有关情况如实汇报给分管院长及院长,经院长批示后,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直报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1)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2)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三)医务股负责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医院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供电脑、外网等必要的物质条件支持,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四)发生或发现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上报时限:1、医院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时限如下: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15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2、各科室在半小时内电话向医务股上报,书面上报时限如下: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2天内,上报有关信息。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半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二) Ⅲ、Ⅳ级事件报告属于自愿性、保密性、非 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鼓励上报。
•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 ,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 完全保密。报告人可以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 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 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 4. 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 公示,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 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 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 5、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有讨论、分析,采取防范措 施。 • 6、标准要求上报率≥95%,年上报率每百张床位≥10件( C级)、≥15件(B级)、≥20件(A级)。 • 应该报多少?报了吗?科里有记录吗?如果还没有,为什 么?全院员工知道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内涵吗?有对此项 制度的科室培训吗?
• 我院有关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标要求 ————零漏报
• (一)报告形式 :不良事件应早发现早报告,当发生不 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当事科室要求积极、主动进行不良事 件报告。 • 1.紧急电话报告 仅限于在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 发严重后果(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 等)的紧急情况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 日应统一上报医院行政总值班人员。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定义和等级划分
•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定义: 医疗(安全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 程中, 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 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 全的因素和事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院的正常运营。

为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处理、分析、反馈和持续改进工作,提高医院对医疗安全事件的识别、预防和控制能力,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各临床、医技、护理、后勤等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和人员。

三、报告原则1. 行业性:本制度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后勤等。

2. 无责性:实行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无责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提高信息报告人的自觉行为,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与可靠性。

3. 保密性:对报告人主动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科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 非处罚性:凡主动报告者为无责非追究性,报告内容不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

四、报告内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病房诊治问题: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 不良治疗: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 意外事件: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 辅助检查问题: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错误等。

5. 设备故障:医疗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影响医疗安全的事件。

6. 医患纠纷:医疗纠纷、投诉、抗议等影响医疗安全的事件。

7. 其他:影响患者安全、医疗秩序、医院形象的事件。

五、报告程序1. 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措施,尽力减轻或消除事件对患者的影响。

2. 当事人或目击者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了提高医疗安全,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处理已发生的不良事件,各国纷纷建立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这一制度使医护人员和患者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医疗安全的管理与改进,从而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本文将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定义、特点、实施过程和效果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建立起来的一套规范化的不良事件报告机制,旨在及时发现、记录和报告医疗过程中的各类不良事件,包括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等。

这一制度的核心是要求医护人员在发生不良事件后能够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其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调全员参与,包括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等各方面,都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到医疗安全管理中来;二是注重及时反馈,及时处理不良事件可以避免事件的扩大和重复,对于减少事故损失具有显著作用;三是便捷流畅,医疗机构要建立便捷高效的不良事件报告渠道,避免繁琐的程序和冗长的流程影响医疗安全的管理。

再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实施过程需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是明确责任,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的医疗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并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培训机制,医护人员要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培训,提高不良事件的识别和报告能力;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对于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不良事件的个人或团队要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激励医护人员更加积极地参与医疗安全管理。

最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实施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率,通过及时报告和处理不良事件可以有效地避免事态的扩大和加重;二是提高医疗质量,不良事件的报告可以促使医疗机构及时改进和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医疗质量;三是增强患者信任,医疗机构积极主动地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可以增加患者对医院的信任感,提高医院的品牌形象。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及流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包括:(一)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

(二)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三)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四)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

(五)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七)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八)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

(九)其他非上列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类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十六类:1、医疗沟通事件:指医护工作人员对患者所有已知病情情况、诊疗措施了解后,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使病人及其家属对病情、各种诊疗措施、病情发展、费用、并发症等涉及知情的事项了解。

医患双方上述沟通不到位产生的事件。

2、病人资料辨识事件:因对病人资料辨认不清,导致的事件。

包括认识病人错误,治疗部位错误,治疗时间错误,严重误诊、漏诊等事件。

3、医疗处置事件:指诊断、治疗操作中不当、不及时及意外事件(除检验、仪器、耗材、药物事件)。

3.9.1.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

3.9.1.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

六安市立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1、医疗不良事件尚未发生纠纷的或者有发生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处(2062)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2060)。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2119)。

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2123)。

5、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2136)。

6、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2075)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者上报综合管理办公室(2006)8、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2110)。

四、报告形式(一)书面报告。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按护理部规定执行。

(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告职能科,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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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修订日期:2012 年5月25日执行时间:2012年6月1日
为了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病人安全,根据卫生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结合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及“患者十大安全目标”精神,特修订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9类: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诊疗记录丢失、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误吸、无约束固定、烫伤、自残、自杀、失踪、
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非计划内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未行知情告知、未告知先签字同意或未行签字同意、告知与书面记录不一致等。

7. 设备器械使用事件: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

8. 放射安全事件:如放射线泄露、放射性物品丢失、未行防护、误照射等
9、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四、接收报告部门
1、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办;
4、药品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5、医疗设备事件上报设备科;
6、后勤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
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党群办;
8、治安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9、财务、收费不良事件上报财务科。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范围及原则: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范围凡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院外转运病人时发生的不良事件均属主动报告的范围。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1)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以及我院《《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制度》》执行。

(2)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①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
报告是报告人的自愿行为。

②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

报告人可通过书面、网络、电话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③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
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④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安全
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

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六、报告形式
(一)书面报告或Email
(二)紧急电话报告
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七、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①识别与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

②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持续质量改进措施的实施。

(二)护理部
①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有关护理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所有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汇总上交医务科;
②对全院上报的护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
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科室,提出改进建议。

③负责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三)医务科
①专人负责收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事件每月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

②对有关诊疗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科室,提出改进建议。

③每季度将发生频率较高(每月或数月发生一次)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组织相关部门或科室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上报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

④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①每季度对医务科提交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情况分析,并制定相关事件的质量持续改进措施。

②根据事件的性质、是否主动报告、报告的先后顺序以及事件是否得到持续质量改进等方面,按医院《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制度》中的奖罚机制执行。

八、报告程序和处理流程
1、当发生不良
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
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 内
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告相应职能科室,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2、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可能造成的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涉及药物不良反应、医疗设备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于每年12月20日前统一报医务科备案。

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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