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违纪处罚
三合一场所处罚标准
三合一场所处罚标准三合一场所是指集餐饮服务、商业零售和娱乐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消费场所。
这种三合一场所在我国的城市中越来越常见,在方便了消费者的同时也给相关管理部门带来了一定的管理难度。
为了规范三合一场所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相关部门应制定一套相应的罚则。
一、餐饮服务违规处罚标准1.未按规定制作、经营食品安全的,一次性处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2.使用过期、变质食材经营的,一次性处罚款5000元,并停业整顿三个月;3.未按规定配备健康证的厨师、服务员等从业人员,一次性处罚款2000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配备健康证;4.在餐饮场所内摆放废弃物、老鼠、苍蝇等致使环境卫生不达标的,一次性处罚款2000元,并限期整改;5.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一次性罚款50000元,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商业零售违规处罚标准1.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产品的,一次性处罚款5000元,并责令下架;2.未按规定摆放标价标签的商品,一次性处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3.销售伪劣商品、假冒名牌产品的,一次性罚款10000元,并责令下架,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4.未发放购物小票或者发票的,一次性处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5.未按规定配备身份证明的市场监管人员的,一次性处罚款500元,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配备。
三、娱乐休闲违规处罚标准1.地下室、阁楼等未经审批擅自改造为娱乐场所的,一次性处罚款50000元,并责令关闭;2.违规出售成人用品、色情书刊等非法物品的,一次性处罚款5000元,并责令下架;3.未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的,一次性处罚款10000元,并限期整改;4.在娱乐场所内提供未经审批的涉黄、赌博等违法活动的,一次性罚款50000元,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5.未按规定配备门禁系统、监控设备的,一次性处罚款5000元,并限期整改。
以上仅为三合一场所违规的一些常见情况和处罚标准,相关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商户违规处理规定
商户违规处理规定一、违规行为的界定商户违规行为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商户违反相关规定或约定,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或违背了商业道德的行为。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欺诈行为、商品质量问题、违规竞争等。
二、违规处理措施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商户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通知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商户将收到书面警告通知,提醒其注意违规行为对商业环境和消费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并督促其改正。
商户需在收到通知后的指定期限内积极整改。
2. 罚款处罚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商户将面临罚款处罚。
罚款金额根据具体违规情节和损害程度而定,力求使商户对违规行为付出相应代价,并起到警示作用。
3. 资质暂停或吊销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经过多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商户,将暂停或吊销其相关资质。
这意味着商户将无法继续从事相关商业活动,以期对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迫使其改正违规行为。
4. 公示通告针对严重违规行为或违规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商户,相关信息将被公示通告。
公示通告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曝光、官方网站公告、通告栏发布等方式,向公众展示该商户的不诚信行为,警示其他商家和消费者提高警惕。
5. 法律追究对于涉嫌犯罪的商户,将会交由司法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类商户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徒刑等。
三、申诉与复审机制在商户受到违规处理措施后,如商户认为处理结果不公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释,可以进行申诉。
申诉应在指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
相关部门将会对申诉进行复审,并依法裁决是否改变原处理结果。
四、合作伙伴共同监督商户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需要各方共同监督和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商业协会、监管部门等。
各方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违规情况,帮助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消费者权益。
五、违规行为预防与教育为了减少商户违规行为的发生,相关部门将会加强对商户的宣传教育工作。
门店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标准
门店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标准一、虚假销售合约入网1、顾客购裸机未办理合约,销售员利用非购机顾客本人证件为其办理合约入网骗取合约奖励、目的为完成任务的;2、未明确告知客户合约期为24个月,存在欺骗销售的。
3、对于上述两种违规,一经查出,处以违规销售员本人1000元处罚,且取消该违规销售员本人当月所有销售奖励及合约奖励,店长负有监管不利责任处罚500元每例。
如顾客投诉索赔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同一区域发现二次及以上虚假入网的双倍处罚,且区长连带管理责任处罚200元每例,严重者扣除未发工资并降级或开除处理。
二、凑票、拆单、违规1、顾客购机送其他商品销售票上未体现或顾客只购手机销售票上却有其他物品出现等、一切没有按顾客实际购买商品或实际消费金额过账的行为均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通过明察、暗访、回访、举报等形式查出违规的,公司将对当事人按问题单据中违规差额10倍进行处罚,店长负有监管不利责任处罚500元每例,同一区域发现二次及以上违规行为,区长连带管理责任处罚200元每例;涉及情节严重、金额巨大者,根据违规严重相应加权处罚并给予开除处分,且公司保留追诉权利、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权利。
三、员工代收款、底帐款、违规过账1、每笔交易成交后应由顾客自行至收银台付费,如有特殊情况员工代顾客付费的情况,若公司发现过账与顾客实交金额不符,(包含收款台备用金及营业款)公司查明责任人后处以当事人违规金额的10倍处罚, 店长负有监管不利责任处罚500元每例,同一区域发现二次及以上违规行为,区长根据违规严重程度连带管理责任处罚500-1000元每例;涉及情节严重、金额巨大者,根据违规严重相应加权处罚并给予开除处分,且公司保留追诉权利、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权利。
四、私自收售二手手机1、如有门店店长、员工私自回收或销售二手手机,处以当事人回收/销售二手手机市值10倍处罚并根据违规严重相应加权处罚并给予开除处分;且店长负有监管不利责任处罚1000元,同2、私自收售二手手机属个人行为与本司无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及刑事责任,本司倡导检举此违法乱纪行为,如发现私收倒卖二手手机者,事情属实给予检举者奖励200至2000元不等。
商场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商场员工违纪处罚规定第一条目的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职员出色地工作和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职员如有违反公司的规定,将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并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条总则1.管理部门有权作出决定,采用本章规定的纪律处分措施,决定是否合理使用于各案例的具体情况和事实。
2.如对本员工手册中未作出规定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时,无论该行为严重性如何,都应事先征求人事部门的意见。
3.如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应及时将所有的证据材料送交人事部门。
作为基本原则,每项违纪行为处分都应当通知受处分的员工,并要求员工签收,员工有权对处分提出意见。
4.本员工手册对违纪行为仅作原则性规定、一级违纪、二级违纪及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章所列的清单,公司所颁布的任何有关补充规章都将自动成为本商场的人事制度和实践的一部分。
第三条一级违纪行为1.在履行职责时干私活。
2.在公司内举止不当,如跑动、喧哗或骂人等。
3.随地弃垃圾。
4.行为粗鲁。
5.个人仪表不整。
6.不按工作时间表或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7.上班时睡觉。
8.随地吐痰。
9.对顾客或其他员工无礼。
10.未经允许缺勤一天。
第四条二级违纪1.拒绝执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2.上班时不戴姓名卡。
3.上班时服装不整洁。
4.把食品带出员工食堂。
5.未经允许从顾客通道进入商场。
6.未经允许,将任何商品带出本商场,即使是过期或损坏的。
7.故意不听从上司的指示。
8.上班时在禁烟区抽烟。
9.为了自己购买而更改促销条款或擅自改动价格。
10.提供虚假医疗证明。
11.未经允许移动或操作本商场的车辆、机器和设备。
12.未经允许,连续两天缺勤。
第五条严重违纪行为1.把本商场的财产私放于更衣柜内。
2.破坏公物,如乱涂写现象。
3.在其他员工打孔卡上打孔。
4.偷窃或非法占用本商场的财产。
5.故意破坏本商场或其他员工的财物。
6.以促销、更好的工作条件等为条件接受或提供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7.向本商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任何机构泄露保密信息;8.未经允许在计算机上改动商品价格。
商场的规章制度及罚款明细
商场的规章制度及罚款明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商场秩序,保障顾客权益,提升商场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商场内一切活动均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场规定。
第三条商场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本规定对商场内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管理处理。
第四条未尽事宜,由商场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处理办法。
第二章商场秩序第五条商场内顾客不得违法乱纪,不得在商场内进行任何有损商场形象的行为。
第六条商场内不得吸烟、乱扔垃圾,不得在地面上乱涂乱画。
第七条商场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在商场内倾倒污水。
第八条商场内不得喧哗、大声喧哗和放任儿童在商场内吵闹。
第九条商场内不得故意闯红灯,无视交通规则,影响交通秩序。
第十条商场禁止携带宠物进入,禁止在商场内卖卖或购买违法物品。
第三章商场设施使用第十一条顾客在商场内使用设施时需爱护设施,不得损坏设施。
第十二条商场设施如厕所、电梯等需按规定使用,不得滋事、破坏设施。
第十三条顾客购物时需按规定排队,不得插队或者踩踏他人。
第十四条商场内设施仅限于购物等相关用途,禁止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第四章管理处罚款明细第十五条未经商场许可在商场内宣传或者售卖商品的个人或者商家,每次罚款500元。
第十六条在商场内乱抛垃圾、乱涂乱画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七条在商场内吸烟的,每次罚款200元。
第十八条在商场内私自摆卖或购买违法物品的,每次罚款500元。
第十九条有意阻碍商场秩序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
第二十条有意损坏商场设施的,一次性罚款2000元。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商场内顾客发生纠纷时,商场管理人员可协调调解,如不能达成一致则报警处理。
第二十二条商场内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时,顾客需听从商场管理人员指挥撤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商场规章制度及罚款明细如上,为确保商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希望广大顾客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商场良好形象。
服装商场处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商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员工遵纪守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商场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售货员、导购、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商场实际情况。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处罚第一节违纪行为第四条员工违反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法;2. 违反商场规章制度,影响商场正常运营;3. 损害消费者权益,造成恶劣影响;4. 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工作效率;5. 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商场形象;6. 严重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泄露商业机密;7. 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8. 拖欠、克扣、侵占公司财物;9. 其他违反商场规定的行为。
第二节处罚措施第五条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纪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2. 记过:对较重违纪行为给予记过处分,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晋升;3. 离职:对严重违纪行为给予离职处理;4. 永久禁止录用:对触犯刑法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给予永久禁止录用处理;5. 罚款:根据违纪行为性质和程度,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六条对违纪行为处罚的具体实施,由商场人力资源部负责,并报商场领导审批。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七条员工违纪行为被发现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将调查结果报告商场领导,并提出处罚建议。
第九条商场领导审批处罚建议,并将处罚决定通知员工。
第十条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对申诉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员工。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商场所有。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的修订、废止需经商场领导批准。
广场购物中心商户违反规定者处罚标准
序号
违规事项
金额
1
进货、清运垃圾不按照指定通道、指定电梯、指定时间执行;
200元
2
进货、清运垃圾过程中造成地面污染的;
500元
3
清运垃圾未做好封闭的;
200元
4
清运垃圾未将垃圾放入临时日常垃圾堆放点的垃圾桶内的;
200元
5
未用垃圾桶清运垃圾的;
300元
6
未使用指定的垃圾桶、垃圾袋清运垃圾;
500-1000元
14
运送货物导致电梯污秽或者损毁者,应承担该清洁费及损毁赔偿责任,并视情况给予从管理者;
500元
16
送货工作证不得涂改、转借,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安保人员有权禁止持证人员进入商场并收回该证件,同时通报给运营进行处罚。
200-500元
300元
7
进货、垃圾清运未使用指定的防护性小推车、密封箱;
300元
8
清运垃圾工具未清洗造成污染的;
300元
9
进货时未在收货区域收货的;
300元
10
未按照规定购买垃圾桶的;
500元
11
可回收垃圾自行处理的;
300元
12
违反泔水管理规范要求的,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500-1000元
13
若因餐饮商户看管不力,出现泔水商不在指定位置拉货的情况,将给予餐饮商户与泔水商分别经济处罚;
超市处罚条例
处罚条例轻度过失1.上班迟到.早退(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2.违反公司一般纪律,如闲聊、群聚或东依西傍。
3.未经主管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执行刷卡制度。
4.在营业现场内随地乱抛杂物或吐痰。
5.不按规定站位,站姿不规范。
6.上班时间个人仪表不整洁(包括女员工不盘头,男员工头发过长、染发、长指甲、染指甲等)。
7.上班时间不穿指定的制服,不戴上岗证或佩戴他人证章。
8.上下班不走员工规定路线。
9.离岗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或在工作期间穿工装随意出工作区者。
10.设备设施出现问题故障未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的,经联系后,维修人员未及时处理的。
11.购物车未及时回收的。
12.收货场地混乱,不清洁的。
13.员工无故空岗,未搞好责任区卫生的。
14.不按公司规定程序运作,违反公司纪律造成一般后果者。
15.在营业期间随意将商品包装丢至柜外或将垃圾扫至柜外。
16.未经许可使用公司电梯或扶梯。
17.工作期间打私人电话或私事会客。
18.在柜台货架上存放私人物品。
19.因上货、验货等工作而不接待顾客。
20.在营业现场换工装。
21.在地面上推拉货物等野蛮操作。
22.卖错、卖串商品。
23.对犯“轻度过失”、“较严重过失”三次者知而不报、报而不罚、视而不见。
24.其他不符合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
较严重过失:1.不执行请销假制度,无故旷工。
2.对顾客不礼貌,在营业现场范围内吵闹。
3.工作时间睡觉或从事私人事务。
4.拒绝服从主管的工作的安排。
5.在上班时间嚼口香糖、吃零食、看书报的。
6.在工作期间喝酒或含酒精成分的饮料及酒后上岗的。
7.故意不服从上级的指示。
8.损坏公司各种公用设施。
9.不遵守保密规定,造成公司或个人资料失密泄密。
10.超越权限查阅公司电脑信息者。
11.不遵守公司的防火、防盗、防窃、值班等保安制度,造成危险隐患的。
12.不遵守公司安全守则,造成后果者。
13.商品摆放陈列混乱,未主动整理。
14.不服从现场管理,辱骂、威胁管理人员。
商场物业管理制度处罚制度
商场物业管理制度处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所有商户、员工及访客,旨在维护商场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商户和顾客的合法权益。
2. 对违反商场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商场物业管理部门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二、处罚种类1. 警告:适用于轻微违规行为,如未按规定区域停放非机动车辆。
2. 罚款:适用于较严重违规行为,如擅自改动商铺结构。
3. 暂停营业:适用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无照经营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4. 解除合同:适用于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或屡次违规且不改正的行为。
三、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 商户违规行为:a. 擅自改动商铺结构或设施,罚款1000元,并恢复原状。
b.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暂停营业,并处以5000元罚款。
c. 无照经营,立即停止营业,并处以10000元罚款。
d. 逾期未缴纳租金或物业费,每日按欠缴金额的1%加收滞纳金。
2. 员工违规行为:a. 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给予警告,并记录在个人档案。
b.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缴不当得利。
3. 访客违规行为:a. 损坏公共设施,按损坏程度赔偿,并可处以200元罚款。
b. 在非吸烟区吸烟,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元罚款。
四、处罚程序1. 物业管理部门在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立即制止并记录违规行为。
2. 对于需要处罚的违规行为,物业管理部门应出具书面处罚通知,并明确处罚种类和金额。
3. 被处罚方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罚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商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涉及的违规行为,物业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商场日常管理失职处罚规定
商场日常管理失职处罚规定1. 背景介绍商场作为一个重要的商业场所,承载着大量消费者的需求和期望。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商场正常运营秩序,商场日常管理必不可少。
然而,由于人员管理不严谨或其他原因,可能会出现日常管理失职情况。
为了对商场日常管理失职行为进行惩处和规范,制定本处罚规定。
2. 失职行为定义商场日常管理失职行为是指商场员工未能按照商场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商场经营秩序混乱、消费者权益受损的行为。
3. 失职处罚原则商场对日常管理失职行为的处罚应符合以下原则: - 公正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失职行为进行客观评估,确保处罚决定的公正性; - 依法原则:处罚决定应基于法律法规和商场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合法、正当的程序; - 惩戒原则:对失职行为进行相应惩戒,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 适度原则:依据失职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采取适度的处罚措施,确保处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 失职行为和相应处罚根据商场日常管理失职行为的不同,下面列举了常见的失职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4.1 收银错误•行为表现:收银员在操作过程中频繁发生金额错误、找零错误等疏忽行为;•处罚措施:第一次收银错误警告口头教育,第二次收银错误扣除工资10%,第三次收银错误临时停职3天。
4.2 服务不周•行为表现:服务员态度冷漠、傲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漠不关心或答非所问;•处罚措施:第一次服务不周警告口头教育,第二次服务不周扣除工资10%,第三次服务不周降级处理。
4.3 盗窃行为•行为表现:员工盗窃商场商品、现金或顾客财物;•处罚措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4 违规销售•行为表现:售货员以不正当手段进行销售,如口头欺诈、故意误导、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第一次违规销售警告口头教育,第二次违规销售扣除工资10%,第三次违规销售降级处理。
4.5 违反安全规定•行为表现:员工违反商场安全规定,如擅自将灭火器移除、乱放防火设施等;•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第一次违反安全规定警告口头教育,第二次违反安全规定扣除工资10%,第三次违反安全规定临时停职5天。
超市超严重违纪规章制度
超市超严重违纪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超市的正常秩序,提升员工素质,保障顾客权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超市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内容,任何违纪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三条超市管理层有权对员工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违纪行为要及时处理。
第四条员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对超市管理层及同事的违纪行为进行检举。
第五条员工在超市工作期间,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工作,杜绝违纪行为。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处罚第六条违纪行为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超严重违纪四个级别。
第七条轻微违纪包括未经许可擅自离岗、上班时间滥用手机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口头警告。
第八条一般违纪包括迟到、早退、擅自调休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书面警告,并在员工档案中做出记录。
第九条严重违纪包括违反工作纪律、打架斗殴、泄露公司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停职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超严重违纪包括偷窃、贪污、受贿、涉嫌犯罪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并报警处理。
第三章违纪处理程序第十一条违纪处理程序包括发现、调查、结案三个环节。
第十二条发现违纪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听取当事人的说明,并收集证据。
第十三条调查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虚假证据造假。
第十四条结案后,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第四章违纪处罚的效力第十五条违纪处罚的效力包括严格执行、不得复议。
第十六条违纪处罚的执行应当及时,不能拖延处理。
第十七条违纪处罚决定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在员工档案中做出记录。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八条超市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参加有损超市声誉的活动,如赌博、吸毒等。
第十九条超市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不得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超市员工应当遵守超市管理层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调整工作计划。
第二十一条超市员工应当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经超市管理层审慎考虑,并在员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万达广场营业员违规处理制度
万达广场营业员违规处理制度
为营造万达广场时尚、休闲、优雅购物环境,树立万达广场良好的整体形象,现将商户营业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公布如下:
(说明:万达广场以营运服务和管理为主导,违规处罚仅是手段,请各地商管公司参照执行)
上述规范中,商户营业人员如有违纪行为,属员工行为的,应先行由营业员缴纳罚金。
属营业员拒绝缴纳罚金的,商管公司有权从该商户统一经营管理的质量保证金中作相应的扣除,商户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
属商户行为的,商管公司有权从该商户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中作相应扣除,商户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
商管公司在管理中将尽量以教育为主,望广大营业人员主动遵守。
店铺管理罚款制度范本
店铺管理罚款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店铺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保障店铺的正常运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罚款制度。
第二条本罚款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店铺员工,包括店长及普通员工。
第三条罚款制度的执行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员工享有平等的权益。
第四条罚款金额应根据员工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罚款金额从5元至500元不等。
二、罚款项目及金额第五条迟到:1. 店长迟到罚款20元;2. 员工迟到罚款10元;3. 未经允许,未按时到岗的,按照迟到处理。
第六条早退:1. 店长早退罚款20元;2. 员工早退罚款10元;3. 未经允许,未按时下班或擅自离岗的,按照早退处理。
第七条旷工:1. 未经允许,未按时到岗且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罚款50元;2. 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八条违纪行为:1. 不遵守公司纪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罚款50-200元;2. 损害公司利益,罚款100-500元;3. 泄露公司机密,罚款200-500元。
第九条工作态度:1. 对顾客态度恶劣,导致顾客投诉,罚款50元;2. 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店铺正常运营,罚款50-100元。
第十条仪容仪表:1. 不按照公司要求佩戴工牌、胸牌、头花等,罚款5元;2. 穿着不符合公司规定,罚款5-20元;3. 未经允许,擅自改变发型、化妆等,罚款10-30元。
三、罚款程序第十一条罚款前,店长应向员工说明违规原因,确保员工清楚了解罚款依据。
第十二条罚款后,店长应填写罚款单,经员工签字确认后,报上级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罚款单据应保存一年,以备查证。
四、特殊情况处理第十四条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岗或提前离岗,应提前向店长请假,经批准后,不予罚款。
第十五条员工因疾病、家庭紧急事务等原因无法到岗,应提供相关证明,经批准后,不予罚款。
五、附则第十六条本罚款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七条本罚款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争议,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商场商户奖罚制度
商场商户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商场内商户的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商场形象,促进商户与商场的共同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商场内经营的商户及其员工。
二、奖励制度
1. 优秀商户奖:对于连续三个月顾客满意度高、无违规记录的商户,商场将给予“优秀商户”称号,并提供一定的奖励,如减免租金、广告位使用权等。
2. 创新贡献奖:鼓励商户进行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对于创新成果显著的商户,商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忠诚合作奖:对于长期与商场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商户,商场将定期评选“忠诚合作伙伴”,并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违规经营处罚:商户若违反商场规定,如擅自更改经营范围、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暂停营业或解除合同。
2. 顾客投诉处理:商户若因服务质量问题遭到顾客投诉,经查实后,商场将要求商户限期整改,并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
3. 安全事故责任:商户若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商场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商户进行罚款或追究法律责任。
四、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商场管理层根据商户的经营表现和顾客反馈进行评定。
2. 奖罚结果将通过书面通知或公告的形式告知相关商户。
3. 商户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商场管理层提出申诉。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商场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商场管理层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3.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场所有。
门店规章制度惩罚制度
一、总则为了维护门店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惩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门店所有员工,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违反者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二、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 工作纪律(1)迟到、早退:员工每日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扣除当月工资的5%;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扣除当月工资的10%;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工资的20%。
(2)工作时间聊天、玩手机: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的10%;屡教不改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辞退处理。
(3)擅自离岗: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的20%;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辞退处理。
2. 服务质量(1)服务质量不合格:根据客户投诉,扣除当月工资的10%;如投诉属实,给予警告或辞退处理。
(2)服务态度恶劣: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的10%;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辞退处理。
3. 仪容仪表(1)着装不整、不佩戴工牌: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的5%;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辞退处理。
(2)个人卫生不达标: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的5%;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辞退处理。
4. 资产管理(1)损坏门店设施:根据损坏程度,扣除当月工资的10%至50%。
(2)浪费资源: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的10%。
5. 其他违规行为(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泄露公司机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辞退处理。
(3)违反门店规章制度:根据违规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辞退处理。
三、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由门店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
2. 调查核实后,对违规员工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3. 如员工在警告期内再次违规,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4. 受到处罚的员工有权向门店负责人提出申诉,门店负责人应在接到申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附则1. 本制度由门店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门店负责人解释和补充。
厂商促销员处罚管理条例
厂商促销员处罚管理条例一、目的以确保门店拥有良好的管理秩序,维护零售企业及供应商企业的良好信誉,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对促销员违纪行为的处理。
三、工作程序以下处罚管理条例包含了主要违规事例,但不是所有事例,其他未在此列的违规事例公司也将酌情处理,以确保门店拥有良好的管理秩序,维护零售企业及供应商企业的良好信誉。
1.未按规定时间出勤或早退、一次20元,二次30元,三次50元。
2.未按规定程序请假,罚款50元。
无故旷工,予以劝退.3.责任区缺少价签,箭头,地面不干净,有污物的,罚款20元。
4.在营业时间聊天,打闹,争吵者,罚款50元。
5.卖场责任区商品摆放不整齐,多次提醒不改者,罚款50元。
6.卖场责任区发现过期、变质、残次品者,罚款50元。
7.工服、胸卡肮脏,破损,经提醒仍无改正者,罚款50元。
8.上班时间在卖场不佩带胸卡、工服者,罚款50元。
9.以语言或动作恶意贬低或不公平对待同行,罚款50元。
10.无故不服从领导,态度恶劣者,罚款50元。
11.促销品断货者(因个人原因订货不及时或订货量不足的),罚款50元。
12.因个人原因订货量较大,而销售量较少造成积压库存的,罚款50元。
13.下班不整理台面,堆头货物不丰满而造成第二天顾客无法正常购物的,罚款50元。
14.在卖场换装,整理衣物、梳头化妆、照镜子,罚款50元。
15.站姿松懈懒散,倚靠商品、货架或墙柱,罚款30元。
16.工作时间会友,罚款50元。
17.没有按时间完成上货、清洁、整理库房等工作,罚款50元。
18.营业时间在卖场并排勾肩搭背、行走聊天,罚款50元。
19.在卖场里违规扔递商品、或造成商品损坏者,罚款100元。
20.工作时间串岗,擅离工作岗位,罚款100元。
21.工作时间在卖场购物(含穿着工服在卖场购物),罚款100元。
22.无论任何原因与顾客发生争执,罚款150元。
对店铺形象造成影响者加重处罚并辞退。
23.在工作时间使用粗俗、污秽、漫骂等不尊重同事、有损企业形象的语言,罚款200元,对店铺形象造成影响者加重处罚并辞退。
门店规章制度惩罚措施方案
门店规章制度惩罚措施方案一、总则为规范门店员工的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门店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惩罚措施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门店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二、违规行为及相应惩罚1.迟到早退员工若有迟到早退的行为,第一次将扣除当天工资的5%,第二次将扣除当天工资的10%,第三次将扣除当天工资的20%,以此类推。
严重者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扣除工资、降级处理。
2.未经允许擅自改变工作岗位或加班员工未经允许擅自改变工作岗位或者擅自加班的将进行严肃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扣除当天工资或者停职处理。
3.不遵守门店规章制度员工不遵守门店规章制度的,将受到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处罚,连续违规者将进行降职处理。
4.擅自接受礼物或贿赂员工擅自接受顾客礼物或贿赂的,将立即停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开除。
5.恶意破坏门店设备或物品员工恶意破坏门店设备或物品的,将扣除相应的赔偿费用,并进行停职处理。
6.泄露企业机密员工泄露企业机密的,将立即开除,并按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处理,并立即开除。
8.其他违规行为对于其他违规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上诉流程员工对门店规章制度的处罚不服,可向人事部门提出上诉。
人事部门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并作出裁决。
四、免责条款1.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门店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但门店不承担责任。
2.员工对门店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门店将对员工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门店有权披露员工信息。
五、其他事项本惩罚措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门店将依法、依规执行此方案,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以上就是门店规章制度惩罚措施方案,希望员工们遵守规章制度,以良好的工作态度为门店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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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处罚/处理方式
50元 100元 200元并通知厂商 50元-200元 100元 20元 100元 200元 50元 50元 50元 50元 200 50元 50元 50元 50元 20元/处 50元 200元 200元 20元/处 50元 50元 50元 50元 500 50元-200元 100元 200元 200元并通知厂商 100元 50元 50元
50元-200元不等
注:
以上处罚罚款单从下发当日起计算 1、当事人拒绝在罚单上签字的,加倍处罚 2、当事人损坏罚单的,加倍处罚 3、超过三日不交罚款的,加倍处罚 4、超过壹周不交罚款的,除对当事人按规定处罚外并予以辞退处理 5、员工如对处罚决定持有异议可申诉 6、如违反多 50元 50元 100元 100元 50元 50元 100元 200元 200元 100元 100元 200元 200元并通知厂商 200元并通知厂商 200元 100元 200元并辞退 200元并辞退 200元并辞退 200元并辞退 200元并辞退
200元并辞退,并保 留追究责任人民事 及刑事责任权
世贸天阶购物中心管理罚则
条款
1 2 3 4 勤 管 理 5 6 7 8 启 封 场 与 迎 送 宾 周 例 会 1 2 3 4 1 2 3 1 2 物 价 、 3 4 5 及 陈 列 6 7 8 1 2 3 清 洁 安 全 管 理 4 5 6 7 8 9 1 2 早班员工必须于9:45前由员工通道进入商场,迟到15分钟以内的 迟到超过开店时间的 超过开店营业时间六十分钟,专柜人员仍未上岗,影响商场整体营运者 营业时间未结束前提早熄灯、围布、离柜者 代人打工卡或叫别人代自己打工卡的 未经主管同意,私自调换班次的 员工因故请假(病假、事假),需及时联系厂商进行人员安排,在人员尚未补充到店的情 况下请假员工离岗造成空柜视为违纪 无故情况,造成空柜30分钟以上的 拒绝安保人员检查证件的 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乘坐客用直梯及使用为顾客服务的设施 迎送宾时,未能站在指定位置迎送宾的 迎送宾时站姿不规范、说笑聊天或做任何与迎送宾无关的事 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商场召集的训练、集会者 未按时参加周早会,不认真听取、不做记录、未做传达的 无周早会工作交接记录,造成工作脱节的 私自涂改价签、商品标识的 不按有关规定标注商品标识,涂改商品标识的 未做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的 专柜内依然张贴、悬挂、摆放过期促销活动宣传内容的 对商品的性能,使用范围等进行夸大性宣传或虚假宣传造成投诉的 利用价格诱导等方式欺骗消费的情况属实的 模特穿戴不整齐、裸露、样衣无价签的 陈列不丰满,专柜内存在严重空架、空柜现象的 工作区域环境不洁 专柜内桌、柜等设施有尘土,纸篓及清洁工具未放在隐藏处的 在卖场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的 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倾倒垃圾的 营业结束后没有切断电源、关闭专柜照明、水阀、燃气及店门未上锁的 私自使用公共电源的 私自将消防器材移位或损毁影响商场安全的 在库房、卫生间、通道等禁烟区吸烟、违章动用明火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未按要求配备灭火设备的 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男员工留长发、蓄小胡子、留怪发型、敞胸露怀上岗;女员工浓 妆艳抹、涂染指甲油、披头散发上岗违反饰物佩带规定的(特批专柜员工除外) 未佩戴或串戴工卡上岗的,乱戴、涂改工卡及在工卡上附加任何物品的
员工在本专柜或其他专柜及卖场聚众聊天说笑、吵闹、打逗、讲粗话的 员工在专柜内玩手机、电子游戏的 员工在离开商场时,必须摘下工卡,回来后应及时佩戴整齐,否则视为违纪 员工下班后或未上班前,穿着工装或便装在专柜内逗留和与当班员工聊天的 私自在卖场理货,占用主通道的 在当班期间擅自进入其他专柜的 上班时间躺、卧休息,睡觉的 员工以任何理由不接待顾客或粗暴对待顾客的 未到下班时间收撤商品,影响顾客购物的 递、拿商品不轻拿轻放、扔、甩、摔商品、物品的 讨论、模仿、讥笑、围观顾客或因上货、盘点、交接、结帐等内部工作影响接待顾客 不按公司及消法规定退换商品,刁难、推诿顾客,致使顾客投诉的 违反商场规定擅自兑换活动物品或私自扣留顾客销售小票的 擅自移动商场内公用设施、设备并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工具、设备和物品的 在消防栓、安全通道堆放货品、杂物或在消防卷帘门下摆放货品及道具设施的 拒绝接受对服务质量、劳动纪律、仪容仪表、着装规定、环境卫生等方面的例行检查或管 理的 在受理投诉时,对顾客有傲慢无礼冷淡之态度和将顾客拒之门外的 在库房、卫生间、通道等禁烟区吸烟、违章动用明火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擅自出货及以任何形式将本专柜商品夹带出商场的 涂改出门凭条、加班单及商场内一切公告、通知和宣传品的 隐匿顾客遗失物品 对上级领导指示之命令有不同意见,未说明或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并影响商场 权益的 员工因服务质量差,收到顾客批评信或在有关部门投诉及被新闻媒体爆光的 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管理并且对管理人员态度恶劣的 在卖场内代销商场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超范围经营的 在服务过程中殴打、谩骂顾客的 窃取商场商品、物品、设施及公司文件的 以任何理由私收销售款的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的 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的 其它违纪内容(依当时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4 5 6 7
饮酒后上岗的 未办任何进店手续,私自上岗的 开店营业后在专柜内或卖场梳妆打扮、整理头发的 工作时间在卖场会客的 在卖场(仓库、试衣间)内吃东西、干私活、看书报或其他宣传品的
100元 50元/天 50元 50元 50元
8 9 10 11 卖 场 纪 律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 2 3 其 它 4 5 6 7 1 2 重 大 过 失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