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采购运作程序
厦门市政府采购实施细则
厦门市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财政部财预字[1999]139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1999]综134号文件精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政府采购的目的按照市政府的重大政策目标进行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保证、促进和推动市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政府采购的原则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讲究信用、效益和效率,追求物有所值。
第四条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均应实行政府采购。
第五条管理机构市财政局是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内设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具体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职责1、负责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政策。
3、负责编制市级政府采购目录草案。
4、研究并提出我市政府采购的中长期规划。
5、制订我市政府采购的各类实施办法及细则。
6、管理和监督各单位、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政府采购活动。
7、审批进入我市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
8、审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
9、组建并管理政府采购专家库。
10、组织政府采购人员培训。
11、收集、统计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12、处理市级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13、指导我市区级政府采购工作。
第七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定义及职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经市财政局批准,具有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依法成立并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在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活动时,必须接受市采购办的管理和监督,履行下列职责:1、接受市采购办的委托,对纳入我市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经市采购办批准,可以采用竞争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2、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或定标等工作,并按市采购办的要求,及时报送招标书、开标报告、评标报告、中标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落标通知书、政府采购结果抄报函等资料。
政府采购流程的八个步骤包括
政府采购流程的八个步骤包括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为履行行政职能或提供公共服务而购买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对于维护政府形象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政府采购流程的八个关键步骤:1. 立项阶段政府采购项目的立项阶段是政府决定采购行为的起点。
在这个阶段,政府机构明确采购的目的、数量、质量标准以及预算等重要信息,制定采购项目的基本框架。
2. 编制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文件是政府采购流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政府机构需根据实际需求,编写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确保信息准确、清晰,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3. 公告发布发布采购公告是确保采购活动公开透明的重要环节。
政府机构需按照规定程序,将采购信息发布在政府指定的平台上,以便吸引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4. 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是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第一步。
供应商需按照要求提交参与采购活动的注册表和其他相关文件,以便获得竞标资格。
5. 投标评审投标评审是评估供应商资质和投标文件的过程。
政府采购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选定最具竞争力的供应商。
6. 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是公开揭示中标结果的环节。
政府机构将中标结果公示在指定平台上,告知所有投标人中标结果,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7.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是政府采购活动的最后一步。
政府机构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项目按照合同规定顺利进行。
8. 履约管理履约管理是政府采购活动的持续监督和管理过程。
政府机构需根据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以上就是政府采购流程的八个关键步骤。
政府采购的规范与透明对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至关重要,希望各级政府机构能够严格遵守采购规定,推动政府采购活动更加公平、高效。
政府采购流程的主要5个步骤
一、公开招标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他采购方式);3、编制招标文件;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5、发布招标公告;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发布变更公告);8、组织召开招标会;9、中标公示;10、签发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12、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
二、协议采购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由业主填写《政府采购定标申请联系单》选择供应商;4、由供应商提供报价单;5、根据协议采购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价;6、出具中标通知书。
三、询价采购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制作询价单,发布招标公告;4、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5、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投标中心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6、出具中标通知书。
四、竞争性谈判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编制招标文件;4、发布招标公告;5、成立谈判小组,所需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6、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7、确定成交供应商;8、出具中标通知书。
五、单一来源采购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采购人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协商;4、供应商填写报价单;5、确认,报监督科备案;6、出具中标通知书。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公共机构根据预算、计划和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比选或直接委托等方式,从供应商购买物品、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政府采购流程有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第一步:需求确定和编制采购计划。
政府机关根据实际需求,明确需要采购的物品、工程和服务的种类、数量、质量和要求。
然后编制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的年度计划、预算和招标计划。
第二步:准备招标文件和公告。
政府机关根据采购计划,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招标文件和合同草稿等。
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第三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送。
政府机关通过公告、网站或邮件等途径,向供应商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要求和资格要求等。
同时,将招标文件发放给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
第四步:接受投标和审核。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给政府机关。
政府机关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包括资格审查和技术经济评审等。
资格审查主要是确认投标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技术经济评审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和报价进行评估。
第五步:评标和中标。
政府机关组织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根据评标标准和权重,综合考虑技术方案、价格和服务等因素,确定中标人。
然后,公布中标结果,与中标人进行谈判,最终签订合同。
第六步:履约和验收。
中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向政府机关提供所需的物品、工程和服务。
政府机关对提供的物品、工程和服务进行验收,并支付相应的款项。
第七步:后期管理和评估。
政府机关对采购项目的后期管理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采购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效益等得到保障。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运作规程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运作规程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6.09•【字号】闽政办[2003]63号•【施行日期】2003.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运作规程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03]63号)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运作规程暂行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三年六月九日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运作规程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实行政府采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一)采购人应按照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在编制本单位(部门)的预算中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按隶属关系进行编报,各单位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财政厅审核。
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
(二)省财政厅及采购人的主管部门在批准年度预算时应包括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人必须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得超过预算限额。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编报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计划。
(一)采购人根据预算拨款进度和采购项目的需求,按月向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采购办)报送政府采购项目具体计划,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预算价格、资金构成等其他有关事项。
(二)采购人报送政府采购计划时,属已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中有明确具体项目的,应将批准文件(复印件)一并报送;属已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中未确定具体项目的,采购人应事先将政府采购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送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并将批准文件一并报送。
政府采购的流程
政府采购的流程一、采购资金的确认(一)属于财政拨款的采购资金,由财政部门有关业务科室根据下达给采购单位的年度采购预算,按照拨款申办程序,由负责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的科室于采购前将计划安排的采购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预算资金,单位只须在网上填报采购预算给相关业务科室批复后采购办人员即可在网上查询到,其资金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计划,需另外追加的采购项目,由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申报,采购办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给予追加采购计划;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追加资金,其资金的确认同上,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三)属于单位自筹的采购资金,采购单位应在采购前5个工作日将资金划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采购计划的确认(一)属集中采购的项目,在采购前,各单位必须对所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资金渠道、售后服务等要求进行确认(公务用车采购的还应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按采购办规定的时间上报。
(二)各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不得提出具体的品牌要求。
但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性及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可提出1-2个推荐品牌,供市采购办参考。
(三)属较复杂、非标准的货物,报送采购计划时应附详细的采购要求及说明。
(四)各单位一般不采购外国货物,确因工作需要采购的,应当报经市采购办批准。
三、政府采购流程(一)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三)采购办按政府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一般货物采购交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四)政府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五)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六)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
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七)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八)中标供应商履约,采购办与采购单位验收(对技术要求高的采购项目要有专家参与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采购单位验收物品意见表》送到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九)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十)采购单位入固定资产账;(十一)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要建立档案,包括各供应商招标的标底资料、评标结果、公布的合法证书、公证资料、招标方案等。
政府采购流程步骤解析
政府采购流程步骤解析简介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公共机构以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法使用财政资金或者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活动中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过程。
该文档旨在介绍政府采购的流程步骤,帮助读者了解其中的具体程序与要点。
1. 采购需求确定•审查需求: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进行审查并明确所需物品或服务。
•制定招标文件:编制采购计划书、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等相关文件。
2. 招标与报名•公示与发售: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和相关文件,并向潜在供应商提供购买相关文件的途径。
•报名申请:供应商向招标人递交符合条件的报名申请材料。
•资格审查:招标人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供应商。
3. 投标准备与递交•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价格报价等相关内容。
•投标递交:供应商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并确认接受采购人的招标保证金。
4. 评审与中标•开标:公开拆封投标文件,并进行记录与验证。
•评审:采购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标准和权重选择最佳中标候选人。
•中标通知与签订合同:将中标结果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并签署采购合同。
5. 履约与结算•履约管理:监督和管理供应商履行合同所承诺的条件及要求。
•结算支付:根据履约情况按照约定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用。
6. 后期跟踪与评估•质量监督:对已供货或已完成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绩效评估:对供应商在项目过程中表现进行绩效评估,纳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以上介绍了政府采购的流程步骤。
根据具体采购项目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各地区和机构可能有所不同。
政府采购的目标是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供应商合规经营和市场发展。
采购流程及采购流程管理
采购流程及采购流程管理一、采购流程概括采购流程指企业完成生产或提供服务所需物资、设备、劳动力等资源的购买行为。
采购流程通常包括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采购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发货接收和付款流程等环节,属于企业的业务流程中重要的一环。
采购流程通常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1. 采购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包括制定采购数量、品种、质量等规格要求,明确采购目的和预算。
具体包括市场调研、需求分析、品牌筛选等步骤。
2. 供应商选择:根据采购计划,筛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具体包括供应商资质审核、评价、公开招标等步骤。
3. 采购招标:制定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等,向供应商发布招标信息。
供应商按要求参加投标,经过评标,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4. 采购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交付期限、交付方式、质量标准、价格等细节。
具体包括合同审核、签署、归档等步骤。
5. 发货接收: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付物资,采购方进行验收,确认物资符合质量和数量要求。
6. 付款流程:按照合同与销售发票和货物收到的合格验收证明等文件对账后,进行付款。
二、采购流程的管理方法企业需要采取一定的管理方法来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和减少采购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采购政策制定:企业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采购政策,明确采购流程、采购规范和采购标准,以确保整个采购流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2. 采购流程优化:企业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对采购流程进行不断优化,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
例如,探索采购方式,减少采购环节,简化审批流程,提高采购自动化水平。
3. 供应商管理:企业应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管理。
具体包括制定供应商准入标准、供应商投诉处理、供应商绩效评估、供应商奖惩等措施,持续提高供应商资质和质量水平。
4. 信息化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快采购流程,提升企业采购管理效率。
例如,采用供应商管理系统、物料管理系统、资料获取系统等,实现采购流程的自动化和信息化。
公共采购流程
公共采购流程
公共采购是指政府机关或公共机构为满足公共利益,通过向市场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行为。
下面是公共采购的一般流程:
1. 需求确定:确定购买所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
这包括明确需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
2. 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采购计划、招标文件等。
其中,招标公告是向供应商宣布采购需求的公告,采购计划是规划已确定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则是供应商参与招标的文件。
3. 招标发布:采购人将招标公告发布到指定的采购媒体上,吸引潜在的供应商参与。
4. 供应商报名:供应商查看招标公告后,如果符合条件,可以报名参与招标。
5. 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在报名后,可能会有对招标文件的疑问
和建议。
采购人需要澄清供应商的疑问,并对必要的问题进行修改。
6. 招标文件递交: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包括技术
标和商务标的投标文件。
7. 评标:采购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选出中标供应商。
8. 中标公告:采购人公布评标结果,宣布中标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9. 履约与支付: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采购人进
行支付。
10. 结束和总结:采购完成后,采购人会进行项目总结并收集
供应商的反馈意见,以便进一步改进采购流程。
以上是公共采购的一般流程,具体采购项目的流程可能会有所
不同,取决于采购法规和具体项目的要求。
政府采购流程及要点
政府采购流程及要点政府采购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涉及巨额资金的运作,也直接影响到公共资源的配置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因此,政府采购的流程及相关要点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政府采购的概念入手,深入介绍政府采购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或单位以公益为目的,使用财政资金或其他资金进行采购活动的行为。
政府采购的主体一般是政府机关或单位,而供应商则是政府采购的对象。
政府采购旨在实现公共资源的高效配置,提高政府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度,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政府采购的基本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政府采购的第一步是确定采购需求。
政府机关或单位需要明确自身的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进行立项审批。
在确定需求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资金预算、技术要求和采购政策等因素。
2. 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需求确定后,政府机关或单位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技术规范、评标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公平竞争。
3. 招标公告发布发布招标公告是政府采购流程中的重要环节。
招标公告应当清晰明了地表明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同时要求潜在供应商按照规定的程序参与竞标。
4. 投标评审在收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后,政府机关或单位需要进行投标评审。
评审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进行,以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评审结果将直接影响最终的中标结果。
5. 签订合同评审结束后,政府机关或单位与中标供应商需要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交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以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政府采购的注意事项1. 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活动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文件。
政府机关或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法规的规定行事,杜绝违规操作。
2. 透明公开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保持透明度和公开度,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竞争。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行政采购是指政府或行政机关为实施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市场竞争方式进行采购活动。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推动行政采购工作规范、透明和高效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行政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行政采购管理制度1.采购组织与机构设置行政采购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或采购委员会,负责行政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采购组织应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并进行有效执行。
2.采购预算和计划行政机关应按照年度财政预算和各项法定管理规定,制定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采购预算和计划应经过审核、审批并向社会公开,确保采购活动透明和公正。
3.采购方式和采购合同4.供应商资格审查和评审对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商务、技术和信誉等方面的审核。
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评审,确保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5.招标和评标招标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
评标应根据采购文件和评标标准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和合理。
6.履约管理和验收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行政机关应进行相应的履约管理和监督。
采购项目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工作,确保采购物资、工程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7.监督和投诉处理行政机关应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设立监察机构或雇佣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及时处理和追究责任。
二、行政采购流程1.需求确定: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需求物资、工程和服务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并编制采购申请。
2.采购准备:采购部门根据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和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3.招标和评标:采购部门组织招标工作,吸引供应商参与投标。
招标截止后,进行评标工作,根据采购文件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审。
政府采购流程及采购流程管理
政府采购流程及采购流程管理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与政府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从社会各界以政府职能单位身份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既关系到政府的效能和形象,也涉及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因此,政府采购流程及其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采购流程立项阶段1.确定需求:政府采购需求应当来自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等程序。
2.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需求确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数量、预算金额等。
3.审批采购计划:审批机关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批,确保符合法规要求和政策规定。
招标阶段1.制定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标书的准备等。
2.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3.接受投标:接受供应商的投标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履约阶段1.签订合同:与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履行合同:监督和管理中标候选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流程管理政府采购流程管理是指政府机关在进行政府采购过程中对采购计划、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和履行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的活动。
有效的政府采购流程管理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公平性和效率。
重点工作1.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程序。
2.严格审核程序:对采购计划、招标文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合规和规范。
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增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
政府采购流程及采购流程管理对于保障政府采购的公正、公开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健全规范的政府采购流程和有效的管理措施,才能有效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效能性。
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及程序
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 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 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 中文文本为准
时间的规定
等标期:≥20天 资格预审公告:≥7个工作日 修改招标文件:投标载止15日前 更改投标载止和开标时间:投标载止三日前 退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在中标合同后,未中标人 在中标通知书后) 评标报告:评标后5工作日内 确定中标:收到评标报告5工作日内
时间的规定(续)
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及程序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一)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1、定义 2、具体采购程序 3、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1、定义 2、邀请招标的程序 3、适用范围 4、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1、定义 2、程序 4、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3、适用范围
14. 签定合同及合同备案: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中标经济合同 并将一份合同副本、验收报告及发票复印件报政府采中心备案。 15. 项目结束文件归档保存; 采购中心将项目有关文件正本整理归档保存。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对规避公开招标方式的行为作了限制规定, 即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 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在《政府采购法》中得到了 确认,采购人有义务认真遵照执行,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但由于政府 采购管理不尽完善,或者一些单位受小集团利益或其他驱动,甚至为 实现与特定供应商串通的目的,往往将达到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回避公开招标采购。(所谓 化整为零,是指采购人把达到法定公开招标数额的政府采购项目分割 为几个小项目,使每个项目的数额都低于法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以此来达到逃避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目的)。除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外, 还有其他一些规避公开招标方式的做法,如故意拖延采购实施时间, 使采用公开招标的时间难以满足采购需求,只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诸如此类的方法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
政府采购流程的八个步骤工程
政府采购流程的八个步骤工程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了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的需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向社会购买货物、工程、服务和土地使用权等产品的行为。
政府采购的流程通常包括八个步骤工程,下面将详细介绍这八个步骤工程。
第一步:需求确认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首先需要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明确自己的采购需求。
这个阶段需要明确采购的具体物品或服务,确定采购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还要进行预算核算,确定采购的资金来源。
第二步:制定采购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环节。
在这个阶段,需要明确采购的目的和依据,结合需求确认阶段的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要包括采购的时间节点、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和采购条件等内容。
第三步:编制采购文件在政府采购流程中,编制采购文件是非常必要的一环。
采购文件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对外公开招标和采购活动的基础,其中包括标书、招标文件、合同草案、技术规格书等内容。
第四步:公告发布公告发布是政府采购流程中的重要环节。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体或政府采购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采购要求、资格预审条件等内容。
第五步:受理报名政府采购流程中的受理报名环节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接收供应商的报名申请。
供应商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预审。
第六步:投标评审投标评审是政府采购流程中的核心环节。
在这个阶段,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将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评标,评标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七步: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是政府采购流程的最后一环。
政府机关和中标供应商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正式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八步:履约验收政府采购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履约验收。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确认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政府采购五种方法程序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适合大多数政府采购项目,其特点是公开和竞争,缺点是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比较高。
1.签定协议: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的立项批复,项目单位(采购人)和招标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2.提交需求:项目单位(采购人)向招标公司提交招标需求。
货物类招标一般需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工程类招标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详细做法说明等。
3.需求论证:货物类招标:招标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咨询有关专家或召开技术需求论证会对项目单位(采购人)的技术需求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类招标则召开设计会议,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要求,以及投标人资质,工期,材料设备要求,标准等。
以上论证还包括评标办法,招标方式是否合适。
是否需要更改招标方式等。
4编写招标文件: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招标公司负责编写完成全部招标文件。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从公告日期到开标日期不少于20天。
6.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
7.询标答疑:投标人在获得投标文件后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标公司提出,招标公司,项目单位(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
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开标准备:开标前一周内,制订评标工作细则。
开标前1天,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采购人)一同到政府采购办抽取评标专家(对于比较特殊的项目如果预计评标专家库中的专家数量不足应准备备选专家名单)。
9.投标、开标:招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并当场开标、公开唱标、记录,请相关人员签署。
项目单位(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察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
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政府办实事项目、市财政局代表市属预算单位作为采购人的项目、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单台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项目及纳入部门集中采购试点的项目。
福建国企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流程
福建国企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流程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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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采购流程
3、工作程序
3.1采购要求
3.1.1 项目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提前7天以上向相关部门提交所需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需求计划,由相关部门对其审核汇总,制定采购方案,报领导审批。
3.1.2 《采购申请单》应按要求填写完整,如有缺失,要在备注中说明原因;
3.1.3 接到经过OA流程审批完成的《采购申请单》或紧急采购任务后,采购单位及时采购,也可通知供应商直接送货,紧急采购要通知督察中心一同前往采购。
督察中心签字确认;3.1.4 唯一供货商单种产品价值超过5万元、产品总价超过10万元的采购,原则上要通过招标谈判程序。
组织招标部门要提前一天将谈判时间、地点通知督察管理中心(紧急采购物品除外),谈判中的标底、中间报价、最后定价等活动必须由督察部门全程参与。
否则,谈判无效;
3.1.5 采购物品入库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督察中心,便于督察中心随时对入库物品进行抽查核实。
3.1.6 购物票据必须经督察中心签字确认(单张发票价格在5000元以下,可由核价的督察经理签字,5000元以上由副总监以上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
没有督察中心签字的购物票据,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3.2相关表格
3.2.1某某集团行政采购申请单
4、附表
某某集团行政采购申请单
表单编号
采购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
注:行政招标采购洽谈前,采购单位务必认真填写此表格,并以OA的形式提报签呈,以便督察管理中心配合工作。
采购管理政府采购法规与程序
采购管理政府采购法规与程序1. 引言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通过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方式来满足其日常运作和公共服务需求的行为。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保障公平竞争以及增加采购效率,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政府采购法规与程序。
本文将重点介绍中国的政府采购法规与程序。
2. 政府采购法规2.1 政府采购法中国的政府采购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并在2014年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该法规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并规定了各方的权责和程序。
2.2 政府采购条例为了细化和补充政府采购法,中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条例》,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该条例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具体事项进行了规定,包括需求确认、招标公告、投标报名、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等。
2.3 政府采购细则在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条例的基础上,中国的各个省、市、自治区还会制定相应的政府采购细则。
这些细则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政府采购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3. 政府采购程序3.1 需求确认政府采购的第一步是需求确认。
采购单位需要明确自己的需求,包括需要购买的货物或服务的种类、数量、质量标准等。
3.2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环节,用于向潜在供应商发布采购需求的信息。
招标公告通常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投标要求、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期等。
3.3 投标报名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参与投标。
投标报名需要提供相关资格和能力证明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给采购单位。
3.4 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截止后,采购单位需要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评标的准则通常包括供应商的经济实力、技术能力、价格等方面。
评标结果将决定最终的中标供应商。
3.5 合同签订与履行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需要签订正式的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这一阶段包括合同的签订、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交货或服务的完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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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府采购运作程序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制定本运作程序。
一、政府采购程序包括下列主要步骤: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汇编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单位申报具体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并组织采购,订立及履行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付款。
二、政府采购预算,是反映采购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计划,是部门预算(或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组成部分。
采购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要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按品目或项目汇总编制本级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也是年度政府采购执行和考核的依据。
政府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当年集中采购目录,采购单位各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资金支付办法等。
其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的品目或项目应集中采购,采购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支付;非政府采购目录的品目或项目属于分散采购,由采购单位组织采购并支付款项。
三、采购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季度的前15天将本季度需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填列政府采购申请表报财政局有关业务处审核,提交政府采购办以便统一安排采购,原则上每一类货物每季度组织1-2次成批采购。
政府采购申请表应当标明的内容是:1、货物采购:详细品名、技术参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预算和资金构成、交货时间、售货服务要求等,如申请表填写不下可另附说明。
2、工程采购:工程名称、工程面积、建设地点、预算和资金构成、开工日期及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并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图纸(必须由有造价资质企业提供)。
3、服务采购:服务名称、服务地点、服务量、预算和资金构成、服务起始终止日、服务要求等,如申请表填写不下可另附说明。
四、市采购办根据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对政府采购申请表核对无误后,分类汇总,确定采购方式,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市采购办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一)实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有关的法规,按照程序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刊登公告或发投标邀请、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发中标和落标通知书。
并按规定向市采购办报送招投标有关资料,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商名单必须报市采购办批准。
(二)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应当遵循下列基本
程序: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定谈判小组成员(以下简称为谈判人)、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定标标准等事项。
谈判人一般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专家等单数人员组成。
2、谈判人拟定合同条款或供货(工程、服务)合同技术附件,提出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并连同邀请理由报市采购办审批。
3、在谈判活动中,谈判人应当分别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人和供应商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给另一方供应商。
4、谈判人根据供应商报价及有关承诺,确定预中标供应商,并将谈判纪要及确定预中标供应商的理由在谈判结束3日内报市采购办批准。
(三)实行询价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1、政府采购确定询价小组成员(以下简称为询价人)、价格构成、定标标准等事项。
询价人一般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专家等单数人员组成。
2、询价人提出报价供应商名单,并附选择理由报市采购办审批。
3、询价活动必须公平、公正进行,询价人应当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询价人确定的中标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4、询价人应当将询价纪要及确定预中标供应商理由在询价结束后3日内报市采购办批准。
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向市采购办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名称、数量、预算和申报理由,市采购办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给予批复或答复。
七、定点、定向、采购卡等采购方式由市采购办研究确定并逐步实施,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八、采购单位在组织分散采购活动时,应当比照本规定第十四条有关采购程序执行。
九、政府采购项目在确定中标商后均应签订合同,合同订立程序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由采购单位与中标商签订。
合同初稿应送市采购办审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合同签订后7日将合同副本报市采购办备案。
十、政府采购合同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需要变更有关条款时,合同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报市采购办批准。
十一、政府采购合同的验收,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
合同履行的质量验收,有必要并有条件的,应当由第三方负责,即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
十二、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根据《厦门市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三、财政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重点内容是:(一)政府采购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二)政府采购是否严格按批准的计划进行,有无超计划或无计划采购行为;(三)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四)有关政府采购资料是否按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五)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和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六)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十四、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数额巨大或重大项目的政府采购应当邀请监察部门监督采购活动。
十五、财政等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时,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十六、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本规定的,财政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投诉。
十八、采购单位需要购买外国货物、工程或服务时,应当经有关专业技术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认可,由其提供国内产品(工程)不能满足采购单位使用要求的证明,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国外购买。
十九、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以及接受财政补贴的公用事业和服务业,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