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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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行《婚姻法》的几点思考

对现行《婚姻法》的几点思考
感情 破 裂必 须 两 年 才 仃 。我们 知 道 个 体 的 一 由是 全 : 闩 南 会
首 先 . “ 情 破 裂 ” 为 离 婚 的 法 定 条 件 , 略 _ 娴 以 感 作 忽 r婚 的 伦 理性 , 有 完 全 反 映 婚 娴 的 本质 属 性 。我 们 知 道 婚 娴 具 没 有 自然属 性 和社 会 属 性 , 姻 的 本 质 只 能 决 定 于 它 的 社 会 属 婚
2 0 年第 3 期 09 3
经济研究导刊
ECO NOMI C RES RCH EA GUI DE
No33. 0 . 20 9 Se ilNo71 ra .
总第 7 期 1
对 现 行 《 姻 法 》 几 点 思 考 婚 的
周 秋 琴
( 镇江行政学 院 行政 管理 教研部 , 江苏 镇江 2 2 0 ) 10 3
域等种种 客观 差异的作用。因此 , 婚娴的死 , 不可能仅归 也
于夫妻感情 的破裂 可以看 出 ,感 情破裂” “ 不能涵 盖离婚 的各 个办瓶 。以主 观意识范畴的感情 作为离婚标准 , 没有考虑到导致 离婚的各
种 不 同 的原 因 及 过 错 ,不 能 真 实 反 映 巾 闰 现 阶段 的 婚 娴 状
不 妥
管有专家 说 , 不是必 须达到分膈 阿年才准许离 婚 , 其他
导致感情破 裂也可离婚 .但是对分 不到两年 的夫妻采 泌 , 如果没有 别的情 形m现 , 法官 在判决时 , 还是要 以分居明年 作为感情 破裂的依 据的 句话说 , 、换 要想在一方坚决不 同意 的情 况下 , 不打不闹 , 犯错 误地离婚 , 不 刷分居方式正式征 } J 月

要: 新修改的《 婚姻 法》 充分体 现 了法律的时代精神 , 适应 了目前 中国婚姻 家庭 关 系的现状。但不 可否认 ,

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的发展及我们的思考民法论文

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的发展及我们的思考民法论文

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的发展及我们的思考民法论文婚姻家庭法学是广义民法学的组成部分,基于它在民法学中具有的相对独立的性质和我国法学研究的传统分工,现已成为新中国法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学科。

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学学科建设初创于本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之交,在被称为"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内乱中陷入混乱和停滞。

70年代末期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得到全面发展,婚姻家庭法学也获得了新生,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上均有长足进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

一、研究队伍的壮大和学术活动的增多 70年代末80年代初,"文革"中被撤销的法律院系逐渐恢复,不少大学新创办了法律学系。

婚姻家庭法学的教学研究人员增加了约十倍,形成了老、中、青梯队。

特别是90年代以来,一批青年学者脱颖而出。

在某些地区如北京、西南、中南地区,学者们通力合作结为较为固定的研究群体,在该领域进行"集团作战",推出了一批研究成果。

从社会方面看,组织推动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学术团体、反映研究成果和开展学术交流的刊物日益增多。

全国性的学术团体有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中国婚姻家庭建设协会。

各省、市、自治区也有相应的学术团体。

以婚姻家庭为内容的学术刊物从80年代的几种增加到90年代的十几种。

1984年,全国第一次婚姻家庭学术讨论会在京召开。

此后,以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全国妇联为龙头,主持召开了多次全国性婚姻家庭问题研讨会;各省、市地方婚姻法学研究会以及有关杂志期刊社亦不断举行各种类型的婚姻家庭学术研讨会。

会议内容既涉及宏观的、全局性的研究,如我国婚姻家庭的现状与未来等;也涉及微观的、具体制度的研究,如离婚的法定理由、夫妻财产制、无效婚姻、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和区际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等。

这些学术活动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范围不局限于婚姻家庭法学,比较注重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研究,充分估计婚姻家庭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二是求真务实,重视调查研究,关注婚姻家庭的社会热点。

浅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

浅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

浅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婚姻是家庭的基本单位,夫妻共同财产的获取、管理和分割是婚姻关系中的重要问题。

我国自1950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后继法律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进行了规定。

本文将对我国婚姻法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进行浅论。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一)夫妻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车辆等动产和不动产;(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成立的合伙企业、经济联营企业、合作社等企业所产生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共同管理,平等分配;若由一方独自管理、支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共同管理、支配。

在婚姻关系终止前,夫妻可以协商一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

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人民法院会按照财产所在地的法律,参考夫妻双方分配意愿、分配比例(无分配意愿时按照1:1分配),以及财产来源等因素作出裁定或判决。

尽管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规定不够明确我国婚姻法虽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比较详细,但一些细节方面仍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债务、度过亏损时出现的问题、财产分割时的评估等问题,并不能得到明确的规定。

(二)法律缺乏强制力除了少数情况下,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往往能够自主协商,但有时也会出现一方不愿意配合或者故意拖延时间,这时若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夫妻分割财产的事情很难解决。

(三)分配比例不够科学婚姻法规定在无分配意愿时按照1:1分配,而在实际操作中,除了财产来源等基本情况以外,夫妻结婚时财产的数量、各自的收入、家务分工等因素对财产分割的影响不能被忽视。

如果对这些因素未能做出科学的处理,可能会导致部分人存在权益受损的情况。

对《婚姻法》“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条款的思考

对《婚姻法》“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条款的思考

是 政策性原则 。公 理性 原则 是从 社 会关 系本 质 中产 生 出来 的一个重要原则 。立法 者不使用 诚信用 语 , 有一 番考究
的、 到社会广泛公 认并 被奉为 法律之 准则 的公理 。我认 的。《 得 婚姻法》 是以调 整人身关 系为主 的法 典 , 产关系应 财 为该条规定 的应 当是 一项公理性 原则 。“ 夫妻应 当互相 忠 当附属于人身关系 , 以在《 所 婚姻法》 中使用“ 实信用” 诚 或
此次 修改 的规模较 大 , 改 的条 文 , 修 包括增 、 、 删 改共 达 3 要求 , 3 并且得到社会广泛 的认 同。该 原则是 社会公 认 的道 处 。其 中, 在总则部分增加 了第 4条 : 夫妻应 当互相忠实 、 德在法律上 的认可 , “ 是公理性原则 。最 高院 《 关于适用 ( 中
论, 经过十多年 的反 复 酝酿 、 究 , 于在 2 0 研 终 0 1年 4月 2 法律 原则 , 8 而不是法律规 则。夫妻 之间互 相忠实 与尊重是 日第九届全 国人 大常 委会 第 2 1次会 议 上通 过修 改议 案 。

般社会成员对婚姻 的理想追求 , 夫妻伦 理道德 的起码 是
对 《 姻 “ 妻应 当互 相 忠 实 , 婚 法》 夫 互相 1 l 条 , H, ’ 尊 重 , 款 的 思 考 寸看 "JJ _ .7 暑 、y J ’ \
刘彬
( 国防科 技大学人文 与社会科学学 院, 湖南 长沙 40 7 ) 10 4
[ 摘 要] 分析修 改后 的《 婚姻 法》 4条 “ 第 夫妻 应 当互相 忠实, 互相尊重” 的性质 , 出该条规定 的应 "是 一项公理性 指 3 - 原 则。并且从配偶权、 伦理 学、 经济学和比较 法角度深入地探 讨 了法律规定该原则的必要性和积极 意义。 [ 关键词 ] 实; 忠 尊重 ; 配偶权 ; 伦理学 [ 中图分类号 ])2 . I 39 9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 编号]6 3- 72 20 )4— 0 4- 3 17 0 1 (0 9 0 0 5 0 对《 婚姻 法》的修 改 问题 , 学界 早在 19 90年 就 开始讨 定行 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 没有相应 的法律责任保 障 , 以是 所

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范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婚姻和家庭的需求也发生了许多变化。

为了适应这些变化,我国于2021年修改了婚姻法,对婚姻和家庭关系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完善。

经过学习新《婚姻法》,我深受启发,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

下面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新《婚姻法》强调了家庭成员的平等和尊重。

在过去的婚姻法中,男性在家庭中往往处于主导地位,女性在决策和分配上没有太多的话语权。

而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应该互相尊重、平等对待。

这一规定无疑是对传统观念的一次颠覆,但却是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

在现代社会中,男女双方都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培训,拥有独立的思想和意识。

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合作、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共同创造美好的家庭。

其次,新《婚姻法》对于离婚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完善。

在过去,离婚被认为是一件耻辱的事情,夫妻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和谐的情况往往只能忍耐或者逃避。

而新《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程序和条件,为夫妻之间的冲突提供了一个可以选择的解决方式。

新《婚姻法》强调了婚姻关系的自由和自主,夫妻双方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离婚。

这一规定为那些不幸身处不和谐婚姻中的人们提供了解脱的机会,同时也提醒了夫妻之间应该加强沟通和理解,以避免不必要的离婚。

再次,新《婚姻法》对于婚姻登记制度进行了一些调整。

婚姻登记是夫妻关系生成和确认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健康起着关键的作用。

新《婚姻法》要求婚姻登记应当由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不得强迫或者利用职权等进行干预。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夫妻双方意愿的尊重,确保了婚姻登记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另外,新《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义务,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健康。

这一规定提醒了夫妻双方应该相互尊重、互相承担责任,在婚姻关系中共同创造幸福。

最后,新《婚姻法》对于家庭暴力和虐待的打击力度也有所加强。

2024年婚姻法的心得体会(5篇)

2024年婚姻法的心得体会(5篇)

2024年婚姻法的心得体会2024年婚姻法的实施对于我国的婚姻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和思考。

以我个人的角度来看,新婚姻法的出台是社会进步的一大标志,它通过改革和完善婚姻制度,为人们的婚姻关系提供了更加公正和合理的保障,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家庭的重视和关注。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亲身体会到了新婚姻法的改变和带来的积极影响,下面就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新婚姻法充分尊重了个人的婚姻自主权,为人们提供了更大的自由空间。

婚姻是个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婚姻对象和结婚时间。

在过去的婚姻法中,往往存在很多限制和束缚,婚龄限制、户口限制等都给人们的婚姻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新婚姻法的出台打破了这些束缚,取消了婚龄限制,进一步提高了人们的婚姻自主权。

这给了广大的年轻人更多的选择和机会,也减少了不必要的矛盾和争议。

其次,新婚姻法重视保护妇女的权益,促进了夫妻平等。

在旧的婚姻法中,往往存在男尊女卑的思想和传统观念。

夫妻之间存在着很大的权力不平等,女性在经济上、家庭事务上常常处于被动地位,受到了很多不公平待遇和侵害。

新婚姻法的出台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婚姻双方的平等地位,倡导了夫妻共同负责、共同奋斗的理念。

这不仅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也有助于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和价值。

此外,新婚姻法还注重保障儿童的权益,营造了良好的家庭环境。

儿童是家庭的未来,他们的成长环境对于个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至关重要。

旧的婚姻法往往忽略了儿童的权益,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处理得不够完善,给孩子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和伤害。

新婚姻法的出台明确规定了对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强调了父母共同培养孩子的重要性,为儿童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健康的成长环境。

最后,新婚姻法注重了社会的监督和支持,促进了家庭的和谐发展。

一个良好的家庭关系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有着重要的意义。

婚姻是一种社会关系,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新婚姻法的出台明确了社会的责任和角色,加强了家庭服务和婚姻咨询的建设,为家庭提供了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2024年学习婚姻法心得体会范本(3篇)

2024年学习婚姻法心得体会范本(3篇)

2024年学习婚姻法心得体会范本婚姻法是指导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旨在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婚姻法,我深感其重要性和实用性。

在学习过程中,我逐渐领悟到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婚姻法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对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健康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密切相关。

学习婚姻法不仅需要关注法条的具体内容,更要深入理解其背后的社会意义。

只有将婚姻法与社会生活相结合,才能真正发挥婚姻法的作用,引导人们建立和谐幸福的婚姻家庭关系。

其次,学习婚姻法需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婚姻法学习不应仅限于课堂知识的纸上谈兵,而应通过实践与实地考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婚姻法。

比如,我曾有机会参与婚姻登记工作,亲身感受到了婚姻登记程序和相关法律条款的具体操作和落地实施。

这种实践经验使我更加深入地理解和应用婚姻法,从而提高了我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再次,学习婚姻法需要注重法律与人文的结合。

婚姻家庭关系涉及到人们的情感、人品和道德等方面,不仅仅是一种法律关系。

因此,在学习婚姻法时,不能仅局限于冰冷的法条内容,还要关注人文关怀。

法律应该在保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充分考虑人情世故和人性的复杂性。

只有将法律与人文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履行婚姻法所赋予的职责和使命。

此外,学习婚姻法也需要注重实用性。

婚姻家庭关系是每个人都会涉及的问题,因此学习婚姻法不仅仅是理论的学习,更要强调实用性。

学习婚姻法不仅仅是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更是为了帮助自己和他人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学习婚姻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更好地处理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问题,避免或减少因缺乏法律知识而导致的纠纷和矛盾。

最后,学习婚姻法需要注重持续学习和更新知识。

婚姻家庭关系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社会现象,婚姻法的内容也需要不断更新与完善。

因此,学习婚姻法并不是一次性的学习,而是一个持续学习的过程。

中国民法典编纂视域下婚姻家庭法定位之思考

中国民法典编纂视域下婚姻家庭法定位之思考

中国民法典编纂视域下婚姻家庭法定位之思考摘要:我国民法典纂已经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我国民法的各分则也在逐步完善中。

婚姻家庭法已经被证实纳入我国民法典,作为分则之一成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

婚姻家庭法相较于民法,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本文将针对中国民法典编纂视域下婚姻家庭法定位进行探讨。

关键词: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法;定位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婚姻法改变了以往的独立存在形式被证实纳入到民法中。

婚姻家庭法更具有情感性、伦理性和习俗性,与其他民法相比具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因此,明确婚姻家庭法定位,不仅有利于民法总则与分则关系的处理界定,也有助于婚姻家庭权利的保护。

一、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一)亲属关系是民法范畴的一部分民法是保障公民合法的民事权益,调整公民民事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由于公民的民事关系广泛涉及公民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此,公民之间的财产和身份关系必将成为民法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在民法建立初期,婚姻法作为独立的法律在维护婚姻家庭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法律观念的逐步提升,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也越来越受到相关人士的关注,婚姻家庭法是否需要纳入到民法体系中也成为热议的话题。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了民法所针对的对象是具有平等地位的主体的财产和人身管理,亲属管理并不属于人身关系范围。

2017年我国民法总则强调了民法是针对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将身份关系提到重点位置上来,亲属关系也包含在了民法范畴之中[1]。

(二)婚姻家庭法是对亲属范围内的关系的整理婚姻家庭法是民法中一项调整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法律。

婚姻家庭法中对婚姻家庭关系建立与终止,对婚姻家庭所设计的直系亲属权利义务做了相关的规定,主要包括对亲属范围内的身份关系和亲属范围中的财产关系。

婚姻家庭中,家庭成员具有独立的人格和平等的社会地位,在婚姻当事人未申请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情况下,国家权利机关不能干涉公民自主结婚和离婚的自由。

2024年学习婚姻法心得体会样本(3篇)

2024年学习婚姻法心得体会样本(3篇)

2024年学习婚姻法心得体会样本作为一个成年人,学习婚姻法对于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婚姻是每个人生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婚姻法则是规范和保护婚姻的法律基础。

在学习婚姻法的过程中,我领悟到了很多关于婚姻的观点和原则,这些心得体会对于我的婚姻生活和人生观都有很大的影响。

首先,婚姻法教会我珍惜和维护婚姻。

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和程序。

它通过法律手段保护了婚姻的稳定和持久性。

因此,学习婚姻法后,我更加明白婚姻生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来建立和维护的。

我意识到,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和理解,夫妻双方才能保持婚姻的稳定和幸福。

其次,婚姻法教会我尊重婚姻的平等原则。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婚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应该在经济、家庭决策和教育孩子等方面平等对待和尊重对方。

学习婚姻法后,我更加重视夫妻双方之间的沟通和平等的决策过程。

我相信只有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才能建立一个健康和和谐的婚姻关系。

再次,婚姻法教会我关注婚姻的保护和权益。

婚姻法为夫妻双方提供了法律保护,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学习婚姻法后,我更加关注夫妻双方的权益和利益。

我了解到婚姻法规定了财产分割、负债承担和房屋分割等方面的权益保护。

在婚姻生活中,我会更加注重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会关注和保护对方的权益。

通过学习婚姻法,我意识到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我们可以依靠法律保护我们的权益。

最后,婚姻法教会我注重婚姻的伦理和道德。

婚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需要双方遵守婚姻的道德和伦理规范。

学习婚姻法后,我更加明白婚姻的重要性和责任。

我努力遵守夫妻之间的道德规范,尊重对方的意愿和感受。

我相信只有在道德和伦理的基础上,夫妻双方才能建立起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婚姻关系。

总之,学习婚姻法给我带来了很多关于婚姻的启示和思考。

婚姻是一段美妙而复杂的人生旅程,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和理解。

婚姻法为我们提供了法律保护和指导,帮助我们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幸福。

2024年婚姻法的心得体会范本(5篇)

2024年婚姻法的心得体会范本(5篇)

2024年婚姻法的心得体会范本标题:2024年婚姻法的心得体会引言:2024年,新一轮婚姻法正式实施,带来了许多改变和创新。

作为一个普通的婚姻法使用者和社会成员,我对新婚姻法的出台充满了期待和好奇。

通过对新婚姻法的研究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它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和变革。

本文将结合我的亲身经历和观察,就新婚姻法的一些重要变化展开论述,并分享个人的心得体会。

第一部分:新婚姻法对婚姻自由的保护与促进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的自由与平等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通过取消婚姻登记的区域限制,松绑了婚姻登记的限制条件,进一步保障了公民的婚姻自由。

这一改变既减轻了政府的行政负担,也方便了公民的婚姻登记程序。

而且,新婚姻法还强调婚姻登记应当尊重双方意愿,打破了以往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注册婚姻的情况。

这项改革进一步保护了婚姻双方的权益。

第二部分:新婚姻法对离婚机制的改革与完善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应当经过自愿协议,并且强调政府不得干涉个人的婚姻选择。

这一改革打破了以往需要政府批准离婚的传统观念,重新赋予了夫妻离婚自主权。

在我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新婚姻法保护了我和配偶的婚姻自主权,让我们能够在分歧和矛盾出现时,更加方便地解决问题,保持和平稳定的家庭关系。

第三部分:新婚姻法对婚姻财产的分配与保护新婚姻法对婚姻财产的分配与保护提出了明确规定。

在离婚时,财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分割,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这一变革加强了夫妻间的经济合作与共同责任感,更好地保护了婚姻财产的正当权益。

同时,新婚姻法还强调婚姻财产的公正审理和赔偿机制,为婚姻破裂时的受害方提供了法律保护,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结尾:总之,2024年的新婚姻法为我们的婚姻制度带来了积极的变革和创新。

通过保护和促进婚姻自由、改革与完善离婚机制、分配与保护婚姻财产等方面的举措,新婚姻法在满足公众需求的同时,也更好地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我个人的使用与体验中,新婚姻法为我和配偶提供了更多的自主权和权益保护。

刍议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刍议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基 础 上 , 出 了若 干 完善 建 议 。 提
[ 关键词 】 姻法;无效婚姻制度 ;双轨 制 婚
[ 中图分 类号 ]12 . 1 39 2 9
[ 2 1 )4 o4 2 17- 3 7 (OO o —o 5 —O -
婚 姻无效制度是新 中国成立以来 , 两部婚姻法都未涉 及的问题 , 是法学界多年来一直探讨争论 的话题 。20 也 01 年 4月 2 8日<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婚 姻法 > 正案 中首 次规 修 定 了婚 姻无效制度 , 补了我 国法律 的一项空 白 , 我国 填 是
的无效婚姻制度才真正从实体法 的角度 得到进 一步的发
展和完善 。
二 、 国无效婚姻制度的立法瑕 疵 我
21 0 0年 7月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J u  ̄ o Be Ad l E u a o n t ue om fHu i ut d ct n Is tt i i
J l u ,20 10
V .1 N 4 O1 6 O.
第 l卷 6
第 4期
刍 议 我 国 无 效 婚 姻 制 度 的 进 一 步 完 善
[ 收稿 日期] 00 一o —2 21 4 5
法院制定的< 婚姻法司法解 释( ) 和 《 一 》 婚姻法 司法解释 ( ) 中对这一制度又作 了比较详 细的规定。至此 , 二 > 我国
【 作者 简介] 张敏 (9 2一) 女 , 17 , 三峡旅 游职业技术 学院讲师。

5 ・ 4
婚姻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 为执法部 门处理违法婚姻提供 了法律依据。修正后 的< 婚姻法> 对婚姻 无效的种类 划分 采取 自始无 效和可撤 销并存的双轨制 , 体现 出对违法婚姻 及当事人制裁 、 相关 当事人及子 女利 益保 护 的价值 取 对 向, 反映 出人本主义 的立法理念 。经 过近 1 O年的 司法实 践, 这一制度设立的意义得 到了一定 的彰显 , 不容 忽视 但 的是 ,婚姻法> 正案在 无效 婚姻 制度 的具体设 计 上存 < 修 在严重 不足 , 并且带来 了执行上的 困惑 , 因此 有必要进 一 步完 善我国的无 效婚姻制度 。 无 效 婚 姻 制 度 的 立 法演 变 自人类 社会出现婚姻法律制度后 , 合法性就成为婚姻 的 本 质 属性 。 因 此 , 何 时 代 、 何 国 家 都 要 通 过 法 律 手 任 任 段 为婚姻 的成立 规定各 种要 件, 括实 质要 件和 形式要 包 件。只有符 合这些要 件的结合 , 才为 当时 的社会制度所认

2024年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4篇)

2024年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4篇)

2024年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婚姻是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也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最重要的一环。

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关系着个人幸福与家庭团结的实现。

为了保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并维护婚姻中的公平与公正,我国不断完善和修改婚姻法,使其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近来,新修订的《婚姻法》也在我国正式实施,通过学习新《婚姻法》,我对我国婚姻法律体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婚姻家庭关系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首先,在学习新《婚姻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婚姻法的核心宗旨是保障婚姻的平等和自愿。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而不是由家庭或社会来安排。

在新《婚姻法》中,关于结婚自愿原则的条款更加明确,要求双方在没有任何胁迫和干涉的情况下,自愿选择结婚。

这进一步保障了婚姻自由选择的权利,避免了强迫或非自愿结婚的情况。

同时,新《婚姻法》还充分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原则,明确规定婚姻双方应当平等地享有婚姻权利,承担婚姻义务。

这不仅积极倡导男女平等,也有助于提升婚姻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其次,新《婚姻法》进一步规范了离婚的程序和条件,强调了保护婚姻关系的重要性。

离婚是一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对于无法维系婚姻关系的夫妻来说,离婚是一种合法的选择。

然而,离婚也成为当今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

为了保证离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新《婚姻法》对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例如,规定了婚姻关系的破裂、感情不和以及其他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原因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此外,新《婚姻法》还规定了夫妻可以自行协商约定离婚事项,并要求人民法院对夫妻双方的协议达成离婚判决。

这样的规定可以有效防止恶意离婚和一方强制保持婚姻的情况,保护了每个个体的权益。

再次,新《婚姻法》以家庭为基本单位,重视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在《婚姻法》中,对于保护家庭的利益和家庭内部成员的权益都进行了细致的规范。

例如,修订后的《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家庭的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管理和个人财产,这有助于避免因财产纠纷引发的婚姻危机。

学习婚姻家庭法心得体会

学习婚姻家庭法心得体会

学习婚姻家庭法心得体会篇一:学习《婚姻法》的体会与感悟论文感悟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这一学期,我选修了家庭婚姻法这门选修课程。

首先,对婚姻法要有一定的整体的认识: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

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

从调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

其特点包括广泛的适用性,强烈的伦理性,鲜明的强制性。

通过系统的学习,我能够运用婚姻法的理论知识,分析实际案例,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有五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和计划生育。

针对这五项基本原则我有自己的体会,现在我浅谈下自己的感悟。

首先,婚姻自由指的是自然人在法律范围内自主自愿决定本人婚姻问题,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就为婚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保障,这是对以前买卖婚姻的鞭笞,也为严厉打击重婚罪提供法律依据。

现在社会我们可以自由的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而不受等级制度的约束,这不仅保障了结婚的自由而且还包括离婚自由,对于感情彻底破裂的夫妻,赋予他们重新追求新生活的权利,相信在今天孔雀东南飞的悲剧不会重演,也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好女不侍二夫的落后观念,在一定程度上看,离婚导致了家庭的解体,但长远来看利于社会的和谐和安定,婚姻自由其实为女性的婚姻生活提供了保障,但在落后地区不乏仍存在娃娃亲,童养媳的现象。

这些现象的存在说明法律有待于进一步普及和推广。

其次,一夫一妻制打破了传统的一夫多妻制,是对妇女合法地位的肯定和承认,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男女平等,彰显了新时代的女权主义。

然而这必然涉及第三者,甚至是第四者的问题,现在比较流行一句话: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如果一个男人在外面包养女人,则必然违背了一夫一妻制原则。

关于第三者,除了第三者和男人生的孩子,该得到应有的抚养。

浅析我国事实婚姻法律制度

浅析我国事实婚姻法律制度

浅析我国事实婚姻法律制度事实婚姻一般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作为一个与法律婚姻相对应的概念,事实婚姻是世界各国婚姻立法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问题。

如何根据我国的国情将事实婚姻纳入到法律的范畴进行调整,这是长期困扰我国婚姻立法的一个难题。

一、新中国成立后对事实婚姻法律态度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态度变化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建国初期到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生效以前。

在此阶段,我国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态度是有条件的承认。

这期间的法律文件有1953年3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颁布的《有关婚姻问题的若干解答》、最高人民法院1956年11月14日颁布的《关于未登记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问题的复函》、1957年3月6日颁布的《关于男女双方已达婚龄未进行登记的一方提出离婚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79年2月2日颁布的《关于贯彻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1984年8月30日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989年11月21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二阶段:从1994年2月1日始到2001年4月28日修正后的婚姻法颁布施行前。

此阶段对事实婚姻效力予以完全否认。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颁布施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第三阶段:从2001年4月28日修正后的婚姻法颁布施行后至今。

此阶段的特色是对事实婚姻的效力又采有条件的承认。

不过这种承认是间接的、通过赋予补办登记溯及力的方式来完成。

2001年12月24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第4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婚姻是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明确婚姻法律适用的范围和具体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为我国现行婚姻法行使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于解决婚姻纠纷、保护婚姻当事人的权益等方面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

本文将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进行理解和适用的分析,以期更好地推动我国婚姻法的实施。

一、解释的背景与目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是为了解决在婚姻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争议性问题,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婚姻法律的适用,维护婚姻家庭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核心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涉婚案件,准确理解和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

二、重要内容及解读1. 配偶招待费的计算方式:《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于计算配偶招待费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规定了计算方式和相应标准。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需要支付配偶招待费,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配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提供了具体的计算公式,以便更加科学和合理地计算配偶招待费。

2. 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进一步明确了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其中包括公平原则、合理原则和保障低收入配偶合理生活的原则等。

根据这些原则,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要按照财产的性质、来源、产权归属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确保双方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3. 家庭暴力的认定与保护:《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和保护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解释的规定,对于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法院要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认定,确保受暴力侵害的一方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救助。

三、适用案例分析:除了对一些关键性问题进行规定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也给出了一些具体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对于法律适用的具体场景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这些案例涉及到不同情况下的婚姻纠纷,通过具体案例的解读可以更好地理解解释的含义和适用原则。

2024年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范例(2篇)

2024年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范例(2篇)

2024年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范例作为法律的学习者和社会的一份子,对于婚姻法的学习、理解和思考是非常重要的。

新《婚姻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通过学习新《婚姻法》,我认识到了婚姻法作为一项法定的婚姻家庭行为规范所体现出的指导作用和保护作用,并对我个人和家庭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新《婚姻法》重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强调平等、自由、精神和物质上的尊重。

在婚姻法的新版本中,明确规定任何一方都有权利请求离婚,这标志着婚姻自由的进一步确立。

这反映了新时代下婚姻观念的转变,婚姻不再是一种强制的束缚,而是建立在彼此真爱和自愿的基础上。

婚姻法尊重和保护妇女的权益,禁止与保护家庭暴力,明确了性别平等原则的重要性。

这为妇女在家庭中获取平等地位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权益,也更好地保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

此外,新《婚姻法》还规定了离婚的程序和条件。

赋予了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制定审判办法的权力,提高了司法透明度。

离婚程序的设立,为夫妻关系破裂后的冷静思考提供了机会,减少了一时冲动的可能性,更有利于双方通过交流和谈判解决矛盾,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另外,新《婚姻法》中也规定了一定的离婚条件,如家庭暴力、重婚、恶劣习惯等,这为真正的伤害方提供了维权渠道。

对我个人而言,新《婚姻法》的学习,让我意识到婚姻是一个需要双方共同努力经营的事务,也是一项需要不断思考和深化的工作。

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我应该深入了解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且在婚姻生活中遵守法律规定,同时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以保证婚姻的和谐和幸福。

在面对婚姻矛盾和问题时,应该理智思考,尊重对方,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急于采取激烈的手段。

同时,新《婚姻法》的学习也对我个人的婚姻观念和价值观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

传统的婚姻观念中,夫妻之间存在强制性和不平等的因素,而新的婚姻法则鼓励夫妻之间的平等和自由,且以人的真爱和自愿为基础。

浅谈对婚姻法的理解

浅谈对婚姻法的理解

浅谈对婚姻法的理解
社会是一个一个独立的人组成的错综复杂的团体,人们共同生活在社会这个大容器里,总要发生大大小小的碰撞摩擦,人与人构成的社会关系也总是需要一些调节器,法律就是其中之一。

法律是保障社会稳定、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正因为社会关系的多样化,法律才要分门别类,于是出现了不同的法律部门。

而婚姻家庭关系又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是民法当中用来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一部分,婚姻法所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在婚姻家庭领域,人身关系是主要的,处于决定性的地位。

我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就讲到:“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该规定便极大地契合了《宪法》第48、49条的内容,在法律的层面上终止了旧中国传统的、陈旧的婚姻观念,使得处于婚姻家庭领域的人身权利得以保障。

婚姻法调整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这类人身关系的变动又衍生出了二者财产关系的变动。

但与民法中的一般的财产关系不同,这类财产关系并不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

我国的《婚姻法》以调整夫妻双方及家庭成员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作为手段,以家庭和谐、家庭成员的各项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为目的,同时,又针对婚姻存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形,做出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方案。

由此可见,我国的《婚姻法》是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保护法。

社会日新月异,家庭作为社会的组成单位也在不断发展,婚姻家庭关系需要得到更好的调整,因此,我国的婚姻法也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作者: 张素丽
作者机构: 河南警察学院教务处
出版物刊名: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页码: 17-18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23期
主题词: 婚姻法 制度 和谐社会 家庭关系
摘要: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在促进经济发展以及社会进步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法律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出来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比如在经济法领域,人们不断地修改并废除旧法、建立新法,最终真正意义上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但是,21世纪的今天,却很少有人将注意力转移到调整家庭关系的婚姻法上来,这是当下中国面临的重大问题,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本文就有关我国婚姻法的若干问题展开论述,旨在让人们真正认清和理性地看待我国的婚姻法制度,让人们能够生活在一个民主平等、夫妻恩爱、家庭和谐的环境中,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

关于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几点思考

关于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几点思考

关于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几点思考
卜泳生
【期刊名称】《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年(卷),期】1999(000)001
【总页数】3页(P43-45)
【作者】卜泳生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
【相关文献】
1.从社会性别平等的角度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以夫妻财产若干规定为中心[J], 雷春红
2.完善我国婚姻家庭财产制度的立法思考 [J], 刘宁微
3.我国婚姻家庭法的立法定位与制度完善研究 [J], 吴国平
4.略论我国婚姻家庭法学的发展与完善--兼论新婚姻法的立法不足 [J], 姚红杰;潘绍春
5.关于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建议和设想 [J], 张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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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阶段 , 不断 发展 完善 。20 年 的修 订是 成 功 的 , 内容 完善 、 01 在 制度 创 新 、 可操 作 性 、 法律 定位 等 方 面 均取 得 了 重要
成 果 。但 必须 清 醒地 意 识 到 ,婚 姻 法》 处 在 不断发 展 前进 的过 程之 中 , 法律 配 套 、 《 还 在 家庭 财产 制度 、 权等 诸 多 方 面 亲 还 有待 进 一 步 完善 。 [ 关键 词 ] 婚 姻 法 ; 婚 姻 ; 家庭 [ 中图分 类 号 ] D 2 . 939 [ 文献 标 识 码 ] A [ 章 编 号 ]6 1 66 20)2 06 —0 文 17 —19 (020 — 08 5
加以完善 。处于这个过程之中 , 不断探 索完善我国《 婚姻法》 的思路 , 具有十分重要 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新 中国《 姻法》 婚 发展 的历 史轨迹
新 中 国成 立 以后 ,婚姻 法 》 经 了 15 《 历 90年诞 生 、90年 修订 ,0 1 修 订 3个 重要 阶段 , 断发 展 完 善 。 18 20 年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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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2年 3月
第 1卷 8
第2 期
江 苏教 育 学 院学 报 ( 会 科 学版 ) 社 Jun f i 8uIstt f d ct n(oi cec ) o ra o a B tueo uao Sca S i e l Jn ni E i l n
上 、 济 上 和 文化 上 建设 力 量 的 增 长 , 别是 为着 解 开一 切 束 缚 生 产 力 的枷 锁 , 经 特 随着 全 部 社 会 制 度 的 根 本 改
[ 收稿 日期 ] 0 1 2 0 20 —1 —2 【 作者简介 ]王曦(9 2 , , 17 一)女 湖北武 汉人 , 苏教育学院政教 系讲 师 。 江
婚 自由的基本权利被毫无保 留地剥夺 ; 实行一夫多妻制 , 并带有浓厚 的等级色彩 , 其纳妾的状况基本与在封建
阶梯 中所 处 的地 位 相 一 致 ; 以男 性 为 中心 , 男女 地位 不 平 等 , 尊 女卑 , 男 夫权 统 治 , 大 妇 女 在 婚姻 家庭 中受 着 广
礼和法的重重束缚 , 没有地位可言 , 并强调女子“ 从一 而终 ” 男子却可 以“ , 出妻 、 休妻 ”维 护家长专制 , ; 家长支 配一 切 , 视子 女 权利 。 漠 新中国成立后 , 15 于 90年制定 了《 婚姻法》 。这是新 中国的第一部法律。正如陈绍禹在《 于中华人 民共 关
20 年 4月 2 01 8日 , 万众 瞩 目的《 姻 法 》 改 决定 在 全 国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一 次会 议 上 正 式通 过 。 这是 婚 修 我 国《 姻 法》 18 之后 的又 一 次重 要 修订 , 我 国《 姻 法》 展 的又 一新 的里 程碑 。 婚 继 90年 是 婚 发

《 婚姻法》 是与几乎每一个人 、 每一个家庭 的基本权利 、 生存 质量息息相关 的法律 , 因此 , 的修订会 引起 它
社会空前广泛的关注 。从社会反映来看 , 这次《 婚姻法》 的修订是成功的 , 到了学术界 、 得 法律界 以及广大公 民
的较 为广 泛 的认 同 。尤 其 是修 订后 的《 姻 法 》 大 对 重婚 、 婚 加 家庭 暴 力 等不 道 德行 为 的遏 制 力 度 , 行 了包 括 进 过错 赔偿 、 视 权 、 效 婚姻 、 探 无 可撤 销 婚 姻等 方 面 的制 度创 新 , 不仅 符 合 中 国 的 国情 和 广 大人 民群 众 的愿 望 , 也 使 法 律 的可 操作 性 大 大 增 强 , 将 更好 地发 挥 其调 整 婚姻 家庭 关 系 的重 要作 用 。 必 任何 一 部法 律 都 有 其不 断 发 展完 善 的历程 ,婚姻 法 》 不 例外 。这 次 修 订 既不 是 第 一 次 (90年 曾经 修 《 也 18 订 )也不 会 是最 后 一 次 。用历 史 的 眼光 看 ,婚 姻 法 》 处 于 发 展 的过 程 之 中 , 要 随 着 社 会 前 进 的脚 步 不 断 , 《 还 还
‘和 国婚姻 法 起草 经 过 和 起 草理 由的报 告 》 中所 指 出 的那样 , 不仅 是 因为家 庭 婚姻 涉及 千 家 万 户 、 系 到每 个 这 关
公 民的切 身 利益 , 且 由于 旧婚 姻 制 度 在 新 中 国诞 生 之 初 “ 了社 会 生 活 的 一 条 锁 链 ” “ 而 成 , 为着 新 社 会 在 政 治
115 年《 . 0 婚姻法》 9 诞生, 是面 向旧社会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发起 的一场革命。 在 中 国历史 上 , 建 主 义 婚姻 家 庭 制 度实 行 了两 千 余 年 之 久 , 直 延 续 到半 殖 民地 半 封 建 社 会 。这 种 制 封 一
度 以家 长制 为 核心 , 强调 “ 为子 纲 ” “ 为妻 纲 ” 主要 特征 是 : 父 、夫 , 包办 强 迫 , 以父 母 之 命 、 妁 之 言操 纵 婚 姻 , 媒 结
Ma . 2 0 r ,02
V I1 N 2 0.8 o.
进 一 步完 善我 国《 姻法 》 婚 的思考
王 曦
( 江苏教 育学 院政教 系,江苏南 京 20 1) 10 3
[ 摘
要] 《 婚姻法》 是新 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 , 它经历 了 1 0 制定、90年修订和 20 年修 订 3个 9 年 5 18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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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 必须把男男女女尤其是妇女从婚姻制度这条锁链下 也解放 出来 , 并建立一个 崭新 的合 乎新 社会发展的婚
姻制 度 ” 以促进 一 切有 意 义 的社 会 生产 力 的发 展 。 ,
15 年《 90 婚姻法》 的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宣告 :废除包办强迫 、 “ 男尊女卑 、 漠视 子女利 益的封建主义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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