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不明合同的履行原则
浅议合同履行的规则(一)
浅议合同履行的规则(一)论文摘要本论文主要论叙了合同履行中的几项规则,合国履行中有诸多的规则,而每一规则都是合同履行的保证,论文主要阐述的是法定义务规则,在该规则中,阐述了五个方面的情形。
其一是通知对方的义务,这一小节扼要说明了合同当事人必须“即时、快捷”地通知对方当事人,按《合同法》第69、70条规定的那样,如实通知对方。
其二是协助对方的义务。
这是合同存在本身所决定的义务。
其三是方便义务,此项义务指的是一方必须为对方履行合同方便义务。
其四是减损义务,是说一方遭受损失时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其五是保密务义,该节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为对方保密,以上五个方面都是法定义务。
对此,不管合同上是否写明合同当事人都必须按以上规则去履行。
这是法定的义务。
本文的第二章节是写的正确履行规则,第三章节的亲自履行规则,此二项规则,标题即是议论的规则,并没有分几种情况论述,正确履行规则是指必须完全彻底的按照合同书面(口头)约定的内容正确履行。
亲自履行规则是指按照合国约定的内容合同债务人必须亲自履行而不能由其他人代为履行。
论文的第四个章节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则是本文的主要论述章节。
因为在合同履行中,只有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才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
所以本文才作主要章节加以论述。
首先论文阐述了质量约定不明条款的履行,其次阐述了价格不明条款的履行,第三阐述了地点不明条款的履行,第四阐述了期限不明条款的履行,第五阐述了方式不明条款的履行。
当条款约定不明时如果完全按照以上五点论述的规则去履行,就会减少系列纠纷。
经济生活秩序就会稳定发展。
论文的第五个章节是第三人履行规则。
这一规则是基于合同自由原则而派生出来的。
合同当事人基于这一原则可在合同中约定将自己的义务转由第三人履行,但是必须经由对方同意。
第六个章节本文主要议论的是在合同履行中价格出现变动时,应该怎么办,该规则可概括为“有政府定价随定价;无政府定价随市场”。
2021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学形考任务二答案
2021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学形考任务二答案题目为随机抽题请用CTRL+F来搜索试题形考任务2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为()。
正确答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担保法》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债务标的额的(),否则超过部分不发生定金效力。
正确答案是:20%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
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是()。
正确答案是:因混同而消灭某开发公司与某科研单位,订立了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开发经费为10万元,违约金为开发经费的10%,后开发公司因故违约,给科研单位造成1.2万元的实际损失,开发公司应支付给科研单位的违约金是()。
正确答案是:1万元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
8月15日,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
此时乙公司有权()。
正确答案是:拒绝接收货物, 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甲、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
假设有确切证据证明下列情形存在,甲公司可中止履行的情形有()。
正确答案是:乙公司年度报表中表明出现严重亏损,无法依约履行, 乙公司被工商部门定为合同信用极差单位, 乙公司已被其债权人提起破产宣告申请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的有()。
正确答案是: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固有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以下各选项中对合同变更的效力描述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是:合同的变更具有确定性, 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对将来发生效力, 合同变更仅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部分发生效力, 合同变更对当事人未变更的部分仍维持其原先的效力关于违约时继续履行债务和支付违约金责任,下列各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正确答案是:一方请求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以后,就不能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一方请求另一方继续履行债务以后,就不能请求其支付违约金甲购买一辆汽车,在开回的路上,因刹车失灵而翻车受伤。
030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该章相对简单,在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中也有部分阐述,这里就简单了解知识点就可以了。
一、合同的生效时间502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对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503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有效504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四、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有效505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五、无效免责条款(前述)506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六、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507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合同履行规则合同履行规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范。
包括以下方面:一、合同履行的原则(一)实际履行原则也称正确履行、适当履行、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509条1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1、履行主体正确(亲自履行规则)注意:在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接受合同义务的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作为合同履行的主体也是正确的。
【CPA-经济法】第4章 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总结
【CPA-经济法】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总结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1】《民法典》合同编的适用范围1.调整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2.部分规定还适用于:①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①和②有相关规定的,按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合同编的规定。
【知识点2】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订立程序(1)要约(2)承诺承诺的迟延与迟到:2.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当事人未做约定的,按如下规则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3.格式条款4.缔约过失责任VS违约责任【知识点3】合同生效1.一般成立时生效。
2.依法规需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后生效。
3.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有效(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除外)。
4.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为由确认合同无效。
【知识点4】合同的履行1.合同的履行原则: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补充协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明确,按下述(1)质量要求:强制性国标→推荐性国标→行标→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
(2)价款:合同订立时履行地市场价(非现价)。
(3)履行地不明:A接受货币方;B不动产所在地。
(4)履行费用:履行义务方。
(5)履行期限不明:债务人随时履行;债权人随时要求履行。
但都要给对方准备时间。
(6)履行方式:有利于合同实现。
2.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3.电子合同履行4.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1)界定(2)连带债务人之间责任①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②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追偿权和法定代位权是两个权利,可一并行使,但受偿份额不得超过追偿人的份额。
(2023新增)③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合同的履行方式
遇到合同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合同的履行方式1 、法定义务规则: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
(合同法第 60 条第 2 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①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②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③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④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 - 防止损失扩大 - ,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⑤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2 、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①履行主体正确(亲自履行规则);但在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接受合同义务的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作为合同履行的主体也是正确的。
②履行标的正确(实际履行原则);③履行时间正确;④履行地点正确;⑤履行方式正确。
3 、亲自履行: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4 、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①质量不时条款的履行;( 62 条 1 款: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②价格不明条款的履行;( 62 条 2 款: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③地点不明条款的履行;( 62 条 3 款: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④期限不明条款的履行;( 62 条 4 款: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同履行的几种方式
合同履⾏的⼏种⽅式在我们的⽣活中,有很多的⼈都会签订合同,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我们⼀定要按照合同的内容进⾏履⾏,除⾮合同是⽆效的,那么合同的履⾏⽅式包括哪⼏种?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履⾏的⼏种⽅式1、法定义务: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
(合同法第 60 条第 2 款:当事⼈应当遵循诚实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的和交易习惯履⾏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①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应将⾃⼰履⾏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当事⼈。
②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应协助对⽅履⾏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的义务。
③⽅便义务:指为对⽅履⾏合同义务提供⽅便的义务。
④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 - 防⽌损失扩⼤ - ,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使⼀⽅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损失的扩⼤。
⑤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负有将通过确⽴合同关系⽽了解到的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2、正确履⾏:也称适当履⾏,是指当事⼈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合同义务。
①履⾏主体正确(亲⾃履⾏规则);但在第三⼈履⾏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利益的时候,第三⼈接受合同义务的履⾏不损害债务⼈利益的时候,第三⼈作为合同履⾏的主体也是正确的。
②履⾏标的正确(实际履⾏原则);③履⾏时间正确;④履⾏地点正确;⑤履⾏⽅式正确。
3、亲⾃履⾏: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向合同债权⼈履⾏,不得由第三⼈代替。
4、条款约定不明的履⾏:①质量不时条款的履⾏;(62条1款: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业标准履⾏;没有国家标准、⾏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的的特定标准履⾏。
)②价格不明条款的履⾏;(62条2款: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合同时履⾏地的市场价格履⾏;依法应当执⾏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
)③地点不明条款的履⾏;(62条3款:履⾏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所在地履⾏;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其他标的,在履⾏义务⼀⽅所在地履⾏。
合同的履行--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九章讲义3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九章讲义3合同的履行一、合同的履行原则(一)约定不明时合同内容的确定规则1.合同生效后(三个层次),(1)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依照上述履行原则仍不能确定的,适用《合同法》的下列规定: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考题·单选题】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
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
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0年试题)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答疑编号3945090305]『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相对性和合同的履行期限。
根据规定,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所以选项C、D错误。
而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所以选项A错误。
【例题·多选题】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X市为交货地B.Y市为交货地C.X市为付款地D.Y市为付款地[答疑编号3945090306]『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履行的规则。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合同签订完毕之后,紧随而来的是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履行也是要遵循一定原则的,那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合同履行期限怎么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1、全面履行的原则。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
这就要求当事人要根据不同合同的不同情况,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3、公平合理的原则。
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有的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以公平合理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条款加以解决;若当事人协商不成,就应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不能确定,就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二、合同履行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
《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
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
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
不可抗力虽为合同的免责事由,但有关不可抗力的具体事由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因此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具体列举各种不可抗力的事由。
三、合同履行期限怎么算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山东管理学院成人高考《合同法学复习题》
合同法一、判断正误题1、X2、√3、√4、√5、X6、X7、X8、X9、X 10、X11、x 12、x 13、√ 14、x 15、x 16、√17、√ 18、x 19、√ 20、x( ) 1、缔约过失责任属于违约责任的一种。
( ) 2、要约发出后,不立即发生效力,因此可以撤回。
( ) 3、甲为了向乙借款,不得已将自己屋前的两棵大枣树质押给乙,这是不可以的。
( ) 4、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公证的,如不公证,则合同无效。
( ) 5、当事人受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一律无效。
( ) 6、合同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法律不予干涉。
( ) 7、不动产作为抵押物的,必须登记,否则,不生效力。
( ) 8、甲男、乙女,甲婚前曾借给乙现金1000元,婚后甲乙之间的债权与债务发生混同。
( ) 9、作为合同保证的保证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 ) 10、甲的汽车送乙维修部维修,因甲嫌乙要的维修费过高而不予支付,后甲趁乙不注意而将车开走。
不久,甲的另一辆汽车又送往乙处请其维修,甲付清维修费后,乙因上次维修费未给,要求将该车留置。
乙为了保护自己,其做法是对的。
( )11、迟到的承诺对于要约人仍属于承诺,如果要约人拒绝,则有义务立即将承诺迟到的情况通知承诺人。
( )12、要约与承诺一样,可以撤回和撤销。
( )13、甲将自己的随身听交付乙修理,未约定修理费用支付的先后顺序,乙修理好后,甲请求交付,在甲未支付修理费的情况下,乙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 )14、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也包括婚姻家庭方面的合同。
( )15、甲与乙通谋,为损害丙的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 )16、解除合同不一定会产生溯及力。
( )17、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18、甲将其在合同中的全部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丙,只需通知对方当事人即可发生转让效力。
( )19、债务人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约定不明的条款怎么办
For everyone first, for everyone later.(页眉可删)合同约定不明的条款怎么办1、当事人可以重新作出约定或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若不能确定的,可以按照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中规定的内容履行。
如,合同中就履行期限约定不清楚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
如果是对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合同履行费用。
一、合同约定不明的条款怎么办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条款,可以重新约定,或者从法定。
原则上应按《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方式履行:1、质量要求标准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可按合同订立时实际履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如果该类产品没有制定国标、行标,可按照通常习惯的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和酬金条款不明确的,可按合同实际履行地、或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履行,如果该项产品是执行国家指导价的,按规定执行。
3、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一般可以在给付地点履行,如果是不动产的,应在该不动产所在地履行,也可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双方订立的合同,采用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合同履行费用。
二、对于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的时候,如何去履行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之规定,约定不明合同的履行原则如下:1、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所规定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2、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
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规则
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规则
在合同约定遇到不明之处时,当事人有义务尽量采取诸如协商、和平调解、调节等方式来处理,并根据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共同利益的原则,以审慎书面的方式修改合同内容,以确保合同对当事人的影响。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来处理有关不明事项,以保持合同有效性。
因此,当事人有责任尽量采取合理有效的举措努力去解决不明处的争议,避免事态更加复杂。
首先,应通过重新评估对有关不明处的研究和调查,从更宽泛的角度探究有关不明事项的确切内容及其背后的具体意图,从而探究其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
其次,当事人应尽量开展协商,以完善合同的有关条款,并采取补充措施完善合同,以避免出现不明之处时造成矛盾。
第三,经评估后,当事人应分居两地,联系当地司法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咨询,综合审慎考量,根据该机构建议和建议,以审慎诚信的态度更新合同,以确保双方利益,并避免违反法律法规带来不利影响。
最后,当事人应当牢记,任何不明之处都不能乱处理,应采取一体化的思维态度,以善意的态度对待彼此的关系,并采取合作的方式来解决此类问题,以形成双赢的结果。
劳动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工作范文]
劳动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法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释义:本条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
一、诚实信用原则是现代民法的最高原则。
诚实要求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时对他人以诚相待,不为欺诈行为;信用是要求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时要讲求信誉。
二、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包括:
1、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2、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称为后契约义务。
三、诚实信用原则意义和作用,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者规定不明而需要对合同或者法律的具体规定进行解释时,要依照诚实信用原则,这样规定也给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履
行合同的行为准则,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合同义务。
2、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法律又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
对约定不明确的行政协议案件可以同时适用继续履行判决和采取补救措施判决
对约定不明确的行政协议案件可以同时适用继续履行判决和采取补救措施判决行政协议的约定一旦存在不明确的情况,将导致行政协议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和纠纷。
而对于这类案件,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同时适用继续履行判决和采取补救措施判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一、行政协议的约定不明确行政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自主的基础上进行的合法协商,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而对于行政协议中的约定,一旦存在不明确的情况,将会导致行政协议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和纠纷,最终可能影响到行政协议的履行和法律效力。
二、继续履行判决的适用继续履行判决是指法院为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强制执行行政协议的约定,保证行政协议的履行。
在对于约定不明确的行政协议案件中,继续履行判决可以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行政协议的履行。
继续履行判决的适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行政协议的约定明确:如果行政协议的约定不明确,无法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则无法适用继续履行判决。
2、当事人的主张具有合法性:当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具有合法性时,法院可以适用继续履行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行政协议的条件已具备:当行政协议的条件已全部具备时,双方当事人须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法院可以适用继续履行判决,保障当事人权益。
继续履行判决的适用可以使当事人达成共识,积极履行行政协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一种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
三、采取补救措施判决的适用补救措施判决是指为保护当事人利益,强制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来履行协议约定的判决。
在约定不明确的行政协议案件中,采取补救措施判决也是一种有效的适用措施,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采取补救措施判决的适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行政机关具有对应的补救措施:如果行政机关无法采取对应的补救措施,则无法适用补救措施判决。
2、当事人的主张具有合法性:当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具有合法性时,法院可以适用补救措施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要按照那些原则处理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要按照那些原则处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各项内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操作性。
然而,有时候合同当事人可能会在约定内容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或不明确性,导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或纠纷。
那么,在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哪些原则进行处理呢?一、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该原则强调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行事。
在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双方应当通过真诚沟通和协商来解决争议,避免出现利用模糊约定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双方应当以合同目的和合同法律原则为指导,根据双方的真实意愿进行解释和执行。
二、合同解释原则在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可以参考合同解释原则,以确定合同的含义和意图。
合同解释原则包括以下几种:1.文字解释原则:按照合同中的文字和语言解释合同的内容,优先考虑合同条款的字面意义。
2.适用行业惯例原则:根据特定行业的惯例和常规解释合同的内容,以行业的惯例为准。
3.借鉴类似合同原则:参考类似合同的约定和实施情况,以类似合同的方式解释和执行。
4.双方意图原则:通过解释和分析双方的真实意图,确定合同约定的真实含义。
5.优先考虑法律规定原则:在合同内容模糊不清的情况下,应当优先考虑适用的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和处理。
三、合同损失承担原则当合同内容约定不明导致争议时,应当根据合同损失承担原则来处理。
该原则强调根据合同的性质、争议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平原则来确定损失的承担方式。
一般情况下,承担损失的一方应当为造成争议的原因承担相应的损失责任。
如果无法确定责任方,可以根据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来确定损失的承担方式。
四、合同修改或补充原则在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的修改或补充来明确约定。
合同修改或补充应当安排合同当事人进行协商和协议,以确保合同内容的明确性和合法性。
修改或补充的约定应当经过合同双方的书面确认,以避免出现新的争议或误解。
合同法合同约定不明事项的确定规则
协议法:协议约定不明事项确实定规则一、协议生效前数据电文抵达时间(第16条)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协议,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旳,数据电文抵达收件人任何系统旳初次时间为抵达时间;承诺期限(第23条)2、要约没有约定承诺期限旳,承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抵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旳,应当即时作出承诺;(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旳,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抵达。
**承诺期限旳起算点:(1)要约以信件或电报作出旳,承诺期限自下列时点起算A信中注明日期/电报交发之日;B投寄信件旳邮戳日期(2)要约对电话、传真等迅速通讯方式作出旳,自要约抵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协议签订地点(第34-35条)1、一般状况下,承诺地点为协议成立地点。
2、以协议书/确认书形式签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旳地点为协议成立地点。
3、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协议旳,收件人旳主营业地/经营居住地为协议成立地点。
二、协议生效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旳,(一)由当事人协议补充;(二)能到达补充协议旳,按协议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三)按上述措施仍不能确定旳,按如下规则确定:1、质量:按国标/行业原则/一般原则/符合协议目旳旳特定原则2、价款或酬劳按协议签订时履行地旳市场价格/交付时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计算3、履行地点:1)给付货币旳,在接受货币旳一方所在地履行。
详细到买卖协议旳价款交付地,买受人在出卖人旳营业地 / 交付标旳物或交付标旳物单证旳所在地支付2)交付不动产旳,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3)买卖协议旳交付地点(第141条)标旳物需要运送旳,第一承运人所在地为交付地;标旳物不需要运送旳,标旳物所在地/出卖人签订协议步旳营业地为交付地。
4)供用电协议:供电设施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协议参照供用电协议规定)其他标旳,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双方都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旳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按有助于实现协议目旳旳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旳承担:由履行义务旳一方承担7、包装方式:通用旳包装方式/足以保护标旳物旳包装方式8、检查期间:合理期间9、(第78条)当事人对协议变更旳内容约定不明确旳,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的处理
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的处理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的处理一、甲方基本信息:(名称/个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二、乙方基本信息:(名称/个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三、双方身份甲方:(下称甲方)是一家经合法注册的公司/自然人。
乙方:(下称乙方)是一家经合法注册的公司/自然人。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在合同中规定乙方的提供的服务/产品的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方式等,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甲方有义务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并保证支付的款项合法、有效、真实。
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款项,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将在约定的违约条款中规定。
2.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产品,确保服务/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
同时,乙方应当遵守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过程中的所有安全、卫生、法律规定。
乙方有义务确保在合同期限内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并保证服务/产品的质量满足甲方的要求。
如果乙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是提供的服务/产品质量与甲方要求的不符,则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将在约定的违约条款中规定。
五、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
2.如发生纠纷,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解决纠纷。
3.如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如甲方或乙方在履行合同中违反了合同条款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具体将在双方签署的《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书》中规定。
七、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个月/年。
2.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3.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的协议文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日期:日期:。
合同的履行与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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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列分析: 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 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甲公 司预知价款200万。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 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交付钢材,并有 确切证据。于是,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除 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 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试分 析: 1.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是否合法? 2.若甲公司的行为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 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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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10万
丙 甲
欠10万
乙
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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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商业银行借款10万元, 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期满后,由于 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 但是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 甲公司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 为此,乙商业银行以自己的名义请求 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以偿还甲公 司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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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欠李四10万元钱,张三有一 辆价值10万元的小车,现张三将该车 赠与其好友王五,李四发现张三除了 小车以外再无其他值钱的东西,这一 赠与会影响张三偿还债务,张三赠与 汽车即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李四 造成损害,因此李四可以行使撤销权, 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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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条件 客观要件: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放弃、 无偿转让或低价转让)有害于合同债权人 债权的行为;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 须是在债权人的债权发生后实施的;3、债 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明显有害于债权人的 债权。 主观要件:1、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时必须 具有主观恶意(债务人知道其行为有害于 债权人而仍然实施该行为);2、第三人与 债务人实施一定的的民事行为时具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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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不明合同的履行原则
我国《合同法》第12条列出了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也允许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订立一个具体、明确、当事人都无疑义的合同是的关键和前提,也是人民法院审理的直接证据。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应当约定的条款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其产生的原因可分为:一是当事人对某些合同条款未作意思表示而疏漏;二是当事人虽有约定但不明确;三是当事人约定某些条款在后另行约定;四是合同的某些条款因违法而被确认无效或为撤销。
约定不明合同的存在,势必给当事人履行造成困难,但为了鼓励交易、节约交易成本,则应当尽量予以补充,并使合同具有可履行性。
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之规定,约定不明合同的履行原则如下:
(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
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的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合同法》第61条所规定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
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
其次,当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应按我国《合同法》第61条后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结合合同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
因为合同是一个整体,当事人就某一具体条款明确规定,但在其他条款中涉及这一问题时,就可以按照该条款加以确定。
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约定
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按照人们在同样的交易中通常采用的合同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无论在国内交易中,还是在国际交易中都已形成了许多交易习惯:这些交易习惯可以用来补充当事人合同的内容。
(三)法定补充原则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在适用当事人协商补充原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仍不能确定时,就应当适用法定补充原则。
所谓法定补充原则,又称合同的补缺规则,是指法律规定的,适用主要条款欠缺或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但并不影响其效力的合同,以弥补当事人所欠缺或未明确表示的意思,使合同内容合理、确定,便于履行的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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