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汉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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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桥苗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01

壹桥苗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01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公告编号:2011—015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21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候选人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刘德群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德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主任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德群先生委员:刘晓庆女士、徐玉岩先生、宋晓辉先生、林毅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丽女士委员:刘晓庆女士、韩海鸥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韩海鸥先生委员:刘德群先生、林毅先生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林毅先生委员:宋晓辉先生、张丽女士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提名聘任:刘德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徐玉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生产经营总监;宋晓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林春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殿敏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鼎汉技术: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12

鼎汉技术: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12

股票代码:300011 股票简称:鼎汉技术编号:2011—24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1年4月11日上午11:00在公司二层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会议监事5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幸建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第一季度报告详情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和2011年4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布的“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以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鼎汉技术:溢价三倍收购盈利下滑资产

鼎汉技术:溢价三倍收购盈利下滑资产

2014年第15期Industry ·Company鼎汉技术:溢价三倍收购盈利下滑资产利益严重偏向被收购方股东本刊记者余周鼎汉技术(300011)日前公布了8亿元的并购计划,公司以定增的方式收购海兴电缆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总价为8.72亿元。

公告显示,鼎汉技术拟以每股14.95元的价格,向阮寿国、阮仁义合计发行不超过5083.61万股,用于支付购买海兴电缆100%股权的对价,总计约7.6亿元。

此外,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49.16万股,募集配套资金1.12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然而记者发现,鼎汉技术高溢价收购的资产并非如公告中所描绘的经营稳定、前景大好。

同时,有投资者致电本刊,质疑高溢价收购不合常理。

标的资产溢价超300%海兴电缆是一家专门从事机车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其产品主要应用于机车车辆的电力传输、电气装置控制及信号传送。

财报显示,截至2013年末,海兴电缆总资产为3.92亿元,净资产为2.9亿元,因此此次重组的评估溢价率高达3.25倍。

另外,海兴电缆2012年-2013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5亿元、1.86亿元,净利润为0.85亿元、0.62亿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现双降趋势。

此外,记者注意到,海兴电缆201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0.60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01.74万元,与2012年财务数据相比,经营状况每况愈下(2012年经营性现金流还是正值)。

无论是2013年海兴电缆的营收及净利润的下降,还是公司现金流的状况的恶化,都佐证了海兴电缆经营的波动性。

但在这样的情况下,鼎汉技术给出了海兴电缆100%股权作价的增值率约为325.14%,高溢价率背后,不仅令人生疑,鼎汉技术54Industry·Company是否考虑到了相关风险因素?毕竟,给出过高的溢价,海兴电缆的股东获益巨大,而上市公司则承担风险。

对此,本刊记者致电鼎汉技术,董事会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鼎汉技术并购一方面希望借此打开高铁和地铁车辆装备市场,为未来其它产品进入这一市场积累渠道协同优势;同时基于对行业未来发展的看好,他认为300%的溢价率并不算高。

鼎汉技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傅延宗) 2011-01-12

鼎汉技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傅延宗) 2011-01-12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声明人傅延宗,作为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鼎汉技术: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4-02

鼎汉技术: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4-02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金证法意[2011]字0401第79号致: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材料,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提案的审议情况,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上述事宜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1、2011年3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决议,定于2011年4月1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1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批露网站公告了会议通知。

通知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等相关内容。

2、2011年3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张伙生在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对《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进行了公告,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11年4月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并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11年3月31日15:00至2011年4月1日15:00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1年4月1日上午9:3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号楼公司二层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庆伟先生主持。

鼎汉技术: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鼎汉技术: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1证券简称:鼎汉技术公告编号:2020-37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分别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庆伟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鼎汉”)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变动手续,具体情况如下:一、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情况1、本次股票质押基本情况2、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质押股份情况如下:注:以上限售股包含高管锁定股及首发后限售股。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的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与新余鼎汉及顾庆伟先生确认,其目前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2、其他相关机构或单位出具的质押(冻结或拍卖等)证明文件;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一日。

风险警示:鼎汉技术、扬子新材、天科股份

风险警示:鼎汉技术、扬子新材、天科股份

2015年第38期风险警示行业·公司Industry ·Company金盾股份300411天科股份600378公司作为变压吸附气体分离行业龙头企业,国内市场占有率约40%-50%。

该技术主要从工业废气中回收提纯氢气、一氧化碳等气体,是低碳经济的重要技术之一。

2015年9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中国昊华《关于天科股份继续推进资产重组项目的回复函》。

同日,公司收到盈投控股《关于天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回复》。

由于中国昊华最终表态不支持天科股份推进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导致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得不终止。

作为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议方,盈投控股因此建议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复牌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已于9月22日复牌。

二级市场上,该股前期反弹幅度较大,近期复牌后开始大幅补跌,目前仍处补跌状态,注意风险。

公司是专业从事地铁、隧道、核电、船用、民用与工业领域风机、消声器、风阀等通风系统装备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今年6月8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是一家集网页游戏及手游发行运营企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直接向交易对手方现股东收购100%的股权。

因与重大资产交易方未能就相关合作事项达成一致,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公司承诺在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级市场上,该股前期涨幅较大,近期复牌后有明显的补跌意向,目前仍处于补跌状态,后市注意风险。

鼎汉技术300011扬子新材002652公司主要产品有机涂层板主要用于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及家用电器外观部件的生产,产品细分市场侧重于建筑、建筑装饰及家电行业。

公司已成为国内拥有自主研发技术,具有批量产能,能稳定供应多个品种功能型有机涂层板的专业生产商之一。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今年8月20日开市时起停牌。

鼎汉技术:2019年度业绩快报

鼎汉技术:2019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公告编号:2020—02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万元注: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一)经营业绩说明2019年,公司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集团整体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稳步落实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

本报告期内,集团各业务销售体系及资源实现进一步融合,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良好增长;此外,公司经营管理层努力克服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紧抓内部降本、减费、增效工作,各项措施执行到位,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融资成本不断攀升的情况下,公司实现内部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268.1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09%;完成营业利润3,183.4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5.61%;完成利润总额3,976.7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7.16%;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1.1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6.23%。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扭亏为赢,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经营能力持续改善,内部管理效率提升;另一方面,去年同期,公司对因收购芜湖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60,644.97万元。

(二)财务状况说明截至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374,870.79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6.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93,637.47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2.10%;股本558,650,387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4662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2.10%。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20年1月24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鼎汉技术: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鼎汉技术: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公告编号:2020-13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82,682.8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347,662.32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2,555,642.37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8,766,434.47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鉴于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考虑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说明及审议程序(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截至2019年度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考虑到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审议程序1、董事会审议意见2020年3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将本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鼎汉技术: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鼎汉技术: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公告编号:2020-16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汉技术”、“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关联交易事项(一)交易概况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缓解潜在资金压力,2020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向银行及其他相关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供应链金融、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各项信贷业务。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鼎汉”)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担保的金额、担保的方式与期限以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资产使用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上述担保均由顾庆伟先生及新余鼎汉无偿提供。

(二)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顾庆伟先生及新余鼎汉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

长安汽车审计报告

长安汽车审计报告

财务管理课程设计报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报告专业:财务管理组别:第二组小组成员:1009064122吴宁宁1009064145吴鹏1009064146张虎1009064148魏少鹏1009064152韦超越(组长)1009064160陈重行指导教师:顾新莲刘凤环系主任:苏贵影时间:2013年1月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报告目录第一部分公司概述 (1)一、公司资料 (1)二、公司简介 (1)三、公司历史沿革 (1)四、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发展趋势 (3)第二部分报表分析 (7)一、分析目的、方法及信息来源 (7)二、近三年财务报表的主要数据 (9)三、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11)四、杜邦体系的综合分析 (31)第三部分资本结构分析 (34)一、资本结构情况 (34)二、资本结构的含义 (34)三、资本结构的四种理论 (34)四、分析评价 (35)第四部分股利分配政策分析 (38)一、近三年股利政策及支付方式 (38)二、股利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股东的影响 (38)三、股利分配方案的分析评价 (39)四、股利分配政策的建议 (40)第五部分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未来经营预测分析 (41)一、公司存在的主要财务问题 (41)二、公司主要财务问题的解决对策的建议 (41)三、未来经营预测分析 (42)第一部分公司概述一、公司资料二、公司简介长安汽车源自于1862年,是中国近代工业的先驱,隶属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位居中国汽车行业第一阵营。

现有资产680亿元,员工近5万人。

长安汽车拥有重庆、北京、江苏、河北、浙江、江西6大基地,15个整车和发动机工厂,具备年产汽车200万辆,发动机200万台的能力。

多年来,长安汽车一直位居全国工业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企业100强、中国上市公司20强,重庆市工业企业50强之首。

长安汽车前身为逾百年历史的大型兵工企业,技术力量雄厚。

1996年5月经中国兵器总公司批准,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将以独立发起人身份采用募集方式设立本公司。

鼎汉技术:关于向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1-04-20

鼎汉技术:关于向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1-04-20

股票代码:300011 股票简称:鼎汉技术编号:2011—29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汉技术”)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3,03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2011年4月18日为授予日,具体情况如下:一、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审议情况(一)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根据《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主要内容如下:1、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鼎汉技术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票。

3、鼎汉技术根据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3万股,占鼎汉技术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95%。

授予价格为19.15元/股。

4、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标的股票95万股,占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1.35%,占鼎汉技术股本总额的0.91%。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5、授予后(包括禁售期1.5年在内)的3.5年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授予日后的1.5年、2.5年、3.5年后可分别解锁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30%、30%、40%。

解锁后的标的股票可依法自由流通。

解锁期的任一年度公司绩效条件未达到解锁条件的,该部分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必须回购并注销该部分标的股票。

(二)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审议情况1、2010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了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

鼎汉技术: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 2010-03-31

鼎汉技术: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 2010-03-31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财务决算报告2009 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经过管理层和公司员工的不懈努力,全年度超额完成了经营目标和计划。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0]第1-0160 号),根据审计结果编制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一、经营成果及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2009 年2008 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7 年营业总收入245,373,146.28 107,600,308.83 128.04% 83,774,411.64 利润总额71,193,729.45 27,747,119.69 156.58% 22,240,538.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890,982.78 22,932,187.89 161.17% 20,693,286.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58,812,618.00 22,703,862.49 159.04% 20,797,571.63 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15,008.78 41,445,826.63 -55.57%10,887,719.072009 年末2008 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7 年末总资产719,615,907.82 183,272,449.33 292.65% 129,508,987.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29,617,708.64 107,959,659.37 483.20% 85,027,471.48股本51,376,000.00 38,376,000.00 33.88% 38,376,000.00 2009 年,公司发展良好。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4537.31 万元,较上年增长128.4%,实现营业利润6992.51 万元,较上年增长154.47%,实现归属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89.10 万元,较上年增长161.17%。

王懿与鼎洪有限公司等撤销商标裁决纠纷上诉案

王懿与鼎洪有限公司等撤销商标裁决纠纷上诉案

王懿与鼎洪有限公司等撤销商标裁决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裁决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商标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撤销【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8【案件字号】(2019)京行终363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孔庆兵吴斌王东勇【审理法官】孔庆兵吴斌王东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懿;鼎洪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当事人】王懿鼎洪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当事人-个人】王懿【当事人-公司】鼎洪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典案例】涉港澳台案例【代理律师/律所】滕佳曦浙江鑫湖律师事务所;王书悦北京市路盛律师事务所;王惠北京市路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滕佳曦浙江鑫湖律师事务所王书悦北京市路盛律师事务所王惠北京市路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滕佳曦王书悦王惠【代理律所】浙江鑫湖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路盛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懿【被告】鼎洪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权责关键词】合法第三人质证关联性证据不足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9-24 15:25:22王懿与鼎洪有限公司等撤销商标裁决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京行终3630号上诉人(原审第三人):王懿,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滕佳曦,浙江鑫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鼎洪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德辅道西。

法定代表人:乔什瓦﹒海因﹒曼代尔,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书悦,北京市路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惠,北京市路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申长雨,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亚晶,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

上诉人王懿因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行初508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鼎汉技术:董事会议事规则

鼎汉技术: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工作效率,明确工作责任,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执行机构,行使法律、《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公司总裁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其中,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董事第三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设独立董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鼎汉技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鼎汉技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

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五条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一)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司章程》有关担保的规定;(二)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拒绝强令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三)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未经公司批准,下属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四)对外担保原则上应要求被担保人(除控股子公司以外)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1(五)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公司董事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章担保对象第七条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二)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三)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持股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四)董事会认为需担保的其他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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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011 股票简称:鼎汉技术编号:2011—07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月27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号2号楼公司二层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张秋生先生因在外出差,本次会议以电话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顾庆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题,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形成了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顾庆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顾庆伟、黎东荣、曹五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顾庆伟为主任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曹五顺、张霞、张秋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曹五顺为主任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张秋生、方磊、傅延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秋生为主任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傅延宗、张秋生、张雁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傅延宗为主任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六、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将“总经理”改为“总裁”,“副总经理”改为“副总裁”。

因此本次董事会拟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为《总裁工作细则》,同样将“总经理”改为“总裁”,“副总经理”改为“副总裁”,职权不变。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经董事长顾庆伟先生提名,决定其兼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顾庆伟先生提名,决定聘任张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总裁顾庆伟先生提名,决定聘任张雁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总裁顾庆伟提名,决定聘任张霞、张雁冰、黎东荣、吴鹏、张新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会秘书张霞女士提名,决定聘任吴志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十二、审议《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丰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保函8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4000万元,实际额度以银行批准为准。

根据授信银行要求,经公司控股股东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特此公告!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附件:简历:1、顾庆伟先生,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1996年-1999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经管理部部门主管;1999年-2000年任华为公司山东华为财务总监;2000年-2003年任华为公司北方华为财务总监;2003年-2004年任鼎汉有限副总经理,主管财务、市场;2005年起任鼎汉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2、方磊,男,197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法学学士,PMI。

1998 年-2001 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流程管理部总监助理; 2002年-2005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IT应用开发部总监;2006 年任鼎汉有限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监,信息系统部总监;2007年任鼎汉有限副总经理,主管公司运作、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和审计;2007 年 12 月起任鼎汉电气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董事。

3、张霞,女,197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毕业于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

1999 年-2003 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方财务共享中心主管会计;2003 年-2005 年任尚阳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5年-2006 年任鼎汉有限财务总监;2007 年任鼎汉有限副总经理,主管财务部、证券部。

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4、张雁冰:男,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

兰州商学院会计专业学士,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国际贸易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7年7月-1995年5月任甘肃省友谊公司主管会计、第二经营部副经理,1995年5月--2010年2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山东华为副总经理、河北华为副总经理、乌克兰华为财经管理部长等职务。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6、黎东荣:男,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硕士。

1997年-2001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部门主管,2001年-2005年任港湾网络有限公司产品部总经理,市场部副总等职务,2006-2010年任华为中东北非片区战略和Marketing总监。

2010年7月加入公司,担任CTO 一职,主管研发、产品和战略。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7、张秋生,男,1968年8月16日生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1999年起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

2000年起至今先后担任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和会计学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

现任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主任。

1983年至1992年为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本科、硕士生和产业经济学博士生。

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

1996年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在美国University of Colorado at Boulder访问一年。

2008-2009年挂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副市长。

自2001年开始担任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在A股和H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多家中央企业外部董事。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8、曹五顺:男,1946年生,西安交大苏州研究院教授。

1970年西安交通大学电机系毕业,1974年至今在电气学院电器教研室任教,历任电器实验室主任,院党委副书记、书记。

兼任陕西省电工技术学会理事、副秘书长,陕西省建筑电气学术委员会委员。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获陕西省政府产学研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陕西省教委科技成果二等奖两项;西安市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陕西省人事厅科技论文四等奖一项;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一项;出版物两本;参编《德汉电子词典》一部。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9、傅延宗,男,1970 年 8 月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1970 年 8 月-1994 年3月工作于郑州铁路局新乡电务段,先后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技术科长、段总工程师等职务;1994 年 4 月-2001 年 1 月工作于郑州铁路局郑州分局电务分处,先后任电务分处副分处长、分处长职务,高级工程师;2001 年 2月调郑州铁路局电务处工作,任处长。

2005 年 2 月退休。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顾庆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534.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7%;同时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82.64%股权,鼎汉电气持有本公司28.03%股份。

顾庆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方磊先生和张霞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44.80万股和172.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2.38%和1.68%,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方磊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雁冰先生、黎东荣先生、张秋生先生、曹五顺先生、傅延宗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0、吴鹏,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天津理工大学工科学士学位。

1998年至2002年担任北方华为市场部副总经理,华为公司铁通系统部副总监,2002年-2009年任北京网讯启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0年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裁。

11、张新生,男,1962 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毕业于西安科技大学机电系机械专业,工学学士。

1983 年-1989 年任西北煤矿机械总厂一厂设计科工程师;1989 年-1994 年任宁夏建筑机械厂厂长助理; 1994 年-1996 年任宁夏建筑工业总公司天润公司高级工程师;1996年-1998 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电公司 MDF 项目研发经理;1998 年-2003 年任华为公司山东华为常务副总经理;2003 年-2007 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安捷信供应链总监。

2007年-2010年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裁。

12、吴志刚,男,1983年11月出生,获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2006年6月至2009年8月在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历任办事员、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证券部工作,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吴鹏、张新生、吴志刚未持有本上市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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