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维柯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维柯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
知
【法规类别】消费税税收优惠
【发文字号】财税[2003]277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2月25日实施日期:2009年2月2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4.01.05
【实施日期】2004.01.0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维柯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03]277号2004年1月5日)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依维柯牌轻型客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
经研究,对跃进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上述汽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
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
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具体享受减征消费税的车辆名称、型号及执行日期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9]15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9]154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9.12.22•【文号】财税[2009]154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车辆购置税,税收征管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9]154号)为扩大内需,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对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本通知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具体包括:一、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
二、国产客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三、国产越野汽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2”,“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四、国产专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五、进口乘用车: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小轿车征收特别消费税的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小轿车征收特别消费税的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89.04.19•【文号】•【施行日期】1989.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税种正文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小轿车征收特别消费税的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九日)现将对小轿车征收特别消费税的若干具体问题通知如下,请布置执行。
一、关于纳税义务人国家税务局四月一日《关于对小轿车征收特别消费税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所说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是指从事生产和进口小轿车的企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行政、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外国在华机构、外商投资企业、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或者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投资开办的企业、事业等一切单位和个人。
二、关于征收范围《规定》第二条第(三)款所说的面包车是指二十二座(含二十二座)以下的各种面包车及工具车。
三、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纳税人销售应税小轿车,其纳税义务的发生,为开出发票的当天。
(二)纳税人受托加工应税小轿车,其纳税义务的发生,为受托方交付货物的当天。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小轿车,其纳税义务的发生,为交付使用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小轿车,其纳税义务的发生,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四、关于应税范围《规定》第四条第一款所说的应税小轿车范围为:(一)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小轿车,还包括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支付代销手续费或者销售回扣,以及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或中间人作为奖励和报酬的小轿车。
(二)纳税人用于馈赠、赞助、广告、集资以及奖励方面的小轿车。
(三)纳税人用于本企业生产及生活福利、专项工程、基本建设方面的小轿车。
(四)受托加工的小轿车。
五、关于退、免税(一)出口的已税小轿车,凭销货和进货发票以及出口报关单,在出口单位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维柯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维柯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4.01.05•【文号】财税[2003]277号•【施行日期】2004.0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税,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2月25日实施日期:2009年2月2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维柯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3]277号2004年1月5日)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跃进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依维柯牌轻型客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
经研究,对跃进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上述汽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
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具体享受减征消费税的车辆名称、型号及执行日期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
附件:减征消费税的车辆清单序号车辆名称产品型号减税起始日期备注1.依维柯系列轻 NJ6596SFF52001年11月22日型客车及系列 NJ2045SAB专用车NJ2046SDG5NJ5046XJH5NJ5046XCC2NJ5046XDS2NJ5046XJB2NJ5046XJE2NJ5046XJH3NJ5046XJH4NJ5046XQC2 NJ5046XSY2 NJ5046XTX2 NJ5046XYC2 NJ5046XYZ2 NJ5046XYCF2 NJ5047XYCF NJ5047XYCF2 NJ2045XJH NJ2045XSY NJ5046XJH6 NJ5046XCX2NJ5046XSC依维柯系列轻 NJ6487H1SAD2001.11.22 型客车及系列 NJ6489H1SAD专用车NJ5037XJB2NJ6596SFFNJ6487SDDNJ6487SDENJ5037XJHNJ6486SDENJ6486ECENJ5037XJENJ5037XTXNJ5037XXC NJ5037XYZ NJ5037XZH NJ5037XJB3 NJ5037XQC2 NJ5037XJH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诺基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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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诺基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标 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
【颁布单位】财政部
【文 号】财税﹝2003﹞275号
【发文日期】2003-12-30
【实施时间】2003-12-30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消费税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8号),本文件自2009.01.01日起废止。
全文失效。
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财政部令48号。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切诺基牌系列小汽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
经研究,对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上述汽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
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具体减征车辆名称、型号及减税执行日期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
附件:减征消费税的车辆清单
关联知识:
1.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秦川――福莱尔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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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秦川――福莱尔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
的通知
【标 签】减征消费税,福莱尔牌小汽车
【颁布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财税﹝2003﹞213号
【发文日期】2003-10-15
【实施时间】2003-10-15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消费税
注释:自200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8号)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
税[2000]26号)
的规定,西安秦川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秦川――福莱尔牌小汽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
财税[2000]26号
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规定的要求。
经研究,对西安秦川汽车有限公司2001年7月12日以后生产的秦川――福莱尔牌QCJ7081BD型、2002年9月27日以后生产的QCJ7081DD型汽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
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请遵照执行。
关联知识: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减征30%消费税 小轿车离百姓越来越近
减征30%消费税小轿车离百姓越来越近
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低污染排放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推进汽车工业技术进步,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对低污染排放汽车实行减征消费税的政策。
这项政策规定,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增30%的消费税。
规定指出,汽车生产企业可直接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减征消费税,同时抄报国家机械工业局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机械工业局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进行审核认定;对经审核确实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车型,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执行文件。
规定强调,对《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未列名汽车生产企业的申请,不予受理。
另据报道,在昨天结束的全国主要汽车生产企业价格监测工作会议上,国家计委价格司副司长李镭向记者透露,国家计委不反对企业采取灵活多变的价格策略。
国产小轿车价格即将放开。
李镭副司长解释说,国产小轿车的价格一直由国家计委定价,并对进口小轿车收取高关税。
这种封闭式的做法,主要是为国产汽车工业谋求发展空间。
加入WTO后,随着关税壁垒以及非关税壁垒的逐步取消,国外大量质优价廉汽车的进入,对受国家保护最多的汽车行业冲击将最大。
因此放开价格势在必行。
载自《北京经济报》
中国汽车摩托车网
设计制作发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现代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4]11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现代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正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现代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04]112号)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现代牌轿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
经研究,对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在2002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生产销售的现代牌BH7270A、BH7200M、BH7200A型和2002年11月14日至2003年12月31日生产销售的BH7200LM型轿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
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四年七月五日
——结束——。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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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
费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低污染排放小汽车
【颁布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沪国税流﹝2004﹞8号
【发文日期】2004-01-17
【实施时间】2004-01-1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消费税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3]2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具体征收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将另行制定。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迪、捷达和宝来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迪、捷达和宝来牌轿车减征消
费税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费税税收优惠
【发文字号】财税[2003]270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2月25日实施日期:2009年2月2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3.12.24
【实施日期】2003.12.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迪、捷达
和宝来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2003年12月24日财税[2003]270号)
吉林省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一汽大众汽
1 / 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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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
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标 签】减征消费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
【颁布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川国税函﹝2000﹞251号
【发文日期】2000-07-28
【实施时间】2000-07-28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消费税
注释:
全文废止。
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财政部令48号。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昌河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昌河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4.09.17•【文号】财税[2004]161号•【施行日期】2004.09.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税,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月31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31日)宣布失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昌河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4]161号)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生产的昌河牌系列轻型客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的要求。
经研究,对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在规定的减税起止日期内生产销售的上述轿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
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具体减征消费税车辆名称、型号及减税起止日期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
附件:减征消费税车辆清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00四年九月十七日附件:减征消费税车辆清单┏━━━━━━┯━━━━━━┯━━━━━━━━━━━━┯━━━━━┓┃减税车辆名称│车辆型号│减税起止日期│备注┃┠──────┼──────┼────────────┼─────┨┃昌河牌轻型客│CH6353│2003.8.25-2003.12.31│┃┃车│││┃┠──────┼──────┼────────────┼─────┨┃│Cit501 3XJB │2003.8.25-2003.12.31│┃┠──────┼──────┼────────────┼─────┨┃│CH501 3~Oc │2003.8.25-2003.12.31│┃┠──────┼──────┼────────────┼─────┨┃│CI-15013XYZ │2003.8.252003.12.31│┃┠──────┼──────┼────────────┼─────┨┃│CH6353A│2003.8.25-2003.12.31│┃┠──────┼──────┼────────────┼─────┨┃│CH501 3XJBA │2003.8.25-2003.12.31│┃┠──────┼──────┼────────────┼─────┨┃│CH501 3XQCA │2003.8.25-2003.12.31│┃┠──────┼──────┼────────────┼─────┨┃│CH501 3XYZA │2003.8.25-2003.12.31│┃┠──────┼──────┼────────────┼─────┨┃│CH6353B│2003.12.12003.12.31│┃┠──────┼──────┼────────────┼─────┨┃│CH5013XJBB│2003.12.1-2003.12.31│┃┠──────┼──────┼────────────┼─────┨┃│CH5 01 3XQCB│2003.12.12003.12.31│┃┠──────┼──────┼────────────┼─────┨┃│CH501 3XYZB │2003.12.1-2003.12.31│┃┠──────┼──────┼────────────┼─────┨┃│CH6370│2002.8.26-2003.12.31│┃┠──────┼──────┼────────────┼─────┨┃│CH5012XJB│2003.7.25-2003.12.31│┃┠──────┼──────┼────────────┼─────┨┃│Cfl5012xQc│2003.7.25-2003.12.31│┃┠──────┼──────┼────────────┼─────┨┃│CH5012XYZ│2003.7.25-2003.12.31│┃┠──────┼──────┼────────────┼─────┨┃│CH6370A│2002.8.26-2003.12.31│五档变速箱┃┠──────┼──────┼────────────┼─────┨┃│CH5012XYZA│2003.7.25-2003.12.31│五档变速箱┃┠──────┼──────┼────────────┼─────┨┃│CH5012XQCA│2003.7.25-2003.12.31│五档变速箱┃┠──────┼──────┼────────────┼─────┨┃│CH5012XJBA│2003.7.25-2003.12.31│五档变速箱┃┠──────┼──────┼────────────┼─────┨┃│CH6370A│2003.8.26-2003.12.31│四档变速箱┃┠──────┼──────┼────────────┼─────┨┃│CH5012XYZA│2003.9.18-2003.12.31│四档变速箱┃┠──────┼──────┼────────────┼─────┨┃│CH5012XQCA│2003.9.18-2003.12.31│四档变速箱┃┠──────┼──────┼────────────┼─────┨┃│Ctt5 01│2003.9.18-2003.12.31│四档变速箱┃┃│2XJBA││┃┠──────┼──────┼────────────┼─────┨┃│CH71ll│2003.8.2l-2003.12.31│┃┠──────┼──────┼────────────┼─────┨┃│CH5019XIBA│2003.9.17-2003.12.31│┃┠──────┼──────┼────────────┼─────┨┃│CH5019XQCA│2003.9.17-2003.12.31│┃┠──────┼──────┼────────────┼─────┨┃│CH5019XYZA│2003.9.17-2003.12.3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批海马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批海马牌小汽车减征
消费税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03.06.06
•【文号】财税[2003]120号
•【施行日期】2003.06.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消费税,税收征管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2月25日实施日期:2009年2月2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批海马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
的通知
(财税[2003]120号)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的规定,一汽海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马牌HMC7180型等小轿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
经研究,对一汽海南汽车有限公司2002年5月23日以后生产销售的海马牌HMC6432型(自动档)、2002年6月23日以后生产销售的海马牌HMC6432型(手动档)、2002年1月20日以后生产销售的海马牌HMC7180型小轿车,准予
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
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3年6月6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安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安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
的补充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04.02.19
•【文号】财税[2004]5号
•【施行日期】2004.02.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消费税,税收征管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2月25日实施日期:2009年2月2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长安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4]5号2004年2月19日)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安牌SC6336C型小汽车,按照2003年9月1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安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3]203号)规定的日期减征消费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波罗牌等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3]27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波罗牌等小汽车减征消费
税的通知(财税[2003]274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03.12.30
•【文号】财税[2003]274号
•【施行日期】2003.12.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消费税,税收征管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2月25日实施日期:2009年2月2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波罗牌等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
知
(财税[2003]274号2003年12月30日)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波罗牌、帕萨特牌和高尔牌轿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
经研究,对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2003年1月24日以后生产的波罗牌
SVW7144GLi、SVW7144HLi、SVW7164JMi型轿车,2003年2月7日以后生产的帕萨特牌SVW7203APi、SVW7203BPi型轿车,2002年11月28日以后生产的高尔牌SVW7165ANi型和2003年3月6日以后生产的SVW7165BNi型轿车,准予按应纳消
费税税额减征30%。
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东南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东南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正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东南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2004年1月5日)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东南(福建)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南牌系列轿车和专用等14种车型,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
经研究、对东南(福建)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述汽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
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具体享受减征消费税的车辆名称、型号及执行日期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
——结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诺基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3]27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诺基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诺基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3]275号2003年12月30日)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切诺基牌系列小汽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
经研究、对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上述汽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
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具体减征车辆名称、型号及减税执行日期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
附件:减征消费税的车辆清单┌──┬────┬───────┬────────┬────┐│序号│车辆名称│车辆型号│减税起始日期│备注│├──┼────┼───────┼────────┼────┤│1 ││BJ6463 │2002.11.29 │││2 ││BJ5025XJB1│2002.12.05│││3││BJ5025XQC1││││4 ││BJ5025XJE1 ││││5 ││BJ5025XAL1││││6││BJ5025TQX1 ││││7 ││BJ5025XZH1 ││││8 ││BJ5025XGC1 ││││9 │切│BJ2025│2002.09.06 │││10 │诺│BJ5025XJB │2002.12.05 │││11 │基│BJ5025XQC ││││12 ││BJ5025XJE││││13│牌│BJ5025XAL││││14 │小│BJ5025TQX ││││15 │汽│BJ5025XZH ││││16 │车│BJ5025XGC ││││17 ││BJ2025A│2002.09.06 │││18 ││BJ5025XJBA│2002.12.05│││19││BJ5025XQCA││││20 ││BJ5025XJEA ││││21 ││BJ5025XALA││││22││BJ5025TQXA││││23 ││BJ5025XZHA ││││24 ││BJ5025XGCA │││└──┴────┴───────┴────────┴────┘——结束——。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昌河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昌河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标 签】昌河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
【颁布单位】财政部
【文 号】财税﹝2003﹞190号
【发文日期】2003-09-12
【实施时间】2003-09-12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消费税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8号),本文件自2009.01.01日起废止。
全文失效。
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财政部令48号。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
税〔2000〕26号)的规定,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所属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昌河牌系列汽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
经研究,对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所属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昌河牌汽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
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具体享受减征消费税的车辆名称、型号及执行日期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
附件:减征消费税的车辆清单
关联知识:
1.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波罗牌等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波罗牌等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
知(财税[2003]274号)
【法规类别】消费税税收优惠
【发文字号】财税[2003]274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2月25日实施日期:2009年2月2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3.12.30
【实施日期】2003.12.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波罗牌等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03]274号2003年12月30日)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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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的
通知
【标 签】减征消费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
【颁布单位】财政部
【文 号】财税﹝2003﹞266号
【发文日期】2003-12-31
【实施时间】2003-12-31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消费税
注释:自2008年1月31日起,全文废止。
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执行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142号()48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的达到GB18352-2001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Ⅱ标准)的小汽车,停止减征消费税,一律恢复按规定税率征税。
二、自2004年7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达到相当于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减
征30%的消费税。
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关联知识: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执行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