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制度科学研究是学校教育发展的重要支撑,而教育科研基金作为推动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源,在学校教育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校教育科研基金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
本文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学校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制度。
一、关于基金管理的定义和意义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制度是指学校内部建立的用于管理科研基金的一系列规定和操作方法。
基金管理的目的在于保证科研经费的合规使用,促进科研项目的开展,提升学校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声誉。
二、基金管理的主体学校教育科研基金管理主体应由专门设立的科研部门负责,该部门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管理经验。
科研部门应设立科研基金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术权威组成,负责制定基金使用和审批的政策与规定。
三、基金来源和分配教育科研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学校拨款、外部捐赠和科研项目获得的资金。
基金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依据教师的科研项目需求、学校的科研发展方向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四、基金使用的范围学校教育科研基金应用于支持科研项目开展的各个环节,包括项目立项、设备购置、实验材料和劳动力的费用、研究成果的宣传和推广等。
同时,基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学校和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规定。
五、基金使用的程序基金的使用程序应规范且透明,包括项目申报、审批、拨款、执行和结算等环节。
项目申报应综合考虑项目的科研价值、可行性和预期成果等因素,审批环节应严格按照科研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进行,确保经费的合规使用。
六、基金使用的监督机制为保证基金的有效利用,需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学校应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和研究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此外,学校还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确保基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七、基金管理的激励机制为了激发教师参与科研项目的积极性,学校应建立基金管理的激励机制。
例如,设立项目成果奖励、学术荣誉称号和学术交流机会等奖励措施,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最新版)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XX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加快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人才培养,提高我校学术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XX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包括计划项目和自筹项目。
第二章经费来源和资助额度第三条每年由学校从科研事业费划出20万元以上作为计划项目科研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节余经费累积进入科研发展基金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计划项目分为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招标项目经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重点项目经费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一般项目最高不超过6000元,青年项目不超过3000元。
以上资助经费均含后续向上一级别项目申报相关费用。
第五条鼓励学院从发展基金中划出资金用做科研发展基金,作为校级自筹科研项目(以下称自筹项目),自筹项目经费最高不超过6000元,结题要求按照一般项目执行,每个学院自筹项目每年不超过5个。
自筹项目不纳入科研工作量统计范畴。
第三章资助范围和条件第六条校级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面向全校在职教师,公开竞争,择优资助。
第七条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与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第八条招标项目:学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紧迫的技术问题,结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发展目标,就应用及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在全校范围内征集招标项目,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创新性、紧迫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发展性原则,选定招标科研项目,设定具体研究内容、目标和成果,向全校公开招标。
此类项目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校在岗教师。
第九条重点项目: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紧迫的技术问题而开展的应用及应用基础研究以及申报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的预研课题;有重大应用前景和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对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能提供有益的决策咨询作用的研究。
高校科研基金实施方案范文
高校科研基金实施方案范文一、前言。
高校科研基金是支持高校教师和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资金,是推动科研创新的重要保障。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指导高校科研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期更好地发挥科研基金的作用,促进科研水平的提升。
二、基本原则。
1. 突出科研导向。
科研基金的使用应当紧密围绕学校的科研方向和重点,突出科研导向,促进学校科研水平的整体提升。
2. 合理使用资金。
科研基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科研项目的需求进行,避免浪费和滥用资金,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3. 加强管理监督。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科研基金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三、申报和评审。
1. 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包括科研项目申请书、预算表、研究方案等,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
(2)申报时间为每年的某个具体时段,逾期不予受理。
2. 评审标准。
(1)评审标准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经济性等方面,评审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定,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按照评审结果进行资金拨付。
四、使用管理。
1. 资金使用。
(1)科研基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超支。
(2)对于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建立台账和档案,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2. 绩效评估。
(1)科研项目应当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对项目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绩效评估结果应当作为下一年度科研基金资助的重要依据。
五、资金管理。
1. 资金监管。
(1)学校应当建立科研基金的专门账户,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2)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公开透明。
(1)科研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应当定期公布科研基金的使用情况和科研成果,提高科研基金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结语。
高校科研基金的实施方案是对科研基金使用和管理的重要规范和指导,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科研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科研基金的有效利用,推动科研水平的提升,为学校的科研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
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对于教师们开展科研活动、提高学术水平以及推动学校的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教师科研项目经费,学校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展开讨论。
1. 经费来源与申请学校设立了专项科研经费,用于支持教师开展科研项目。
教师可以根据自身研究需求,按照学校的申请程序,向学校申请科研项目经费。
在申请时,教师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计划书以及经费预算表等相关材料。
学校通过评审后,决定是否拨付经费,并在拨付后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
2. 经费使用与预算经费管理规定要求教师必须按照科研项目经费的用途进行使用,严禁挪用、私吞或超额支出。
教师在项目预算中应详细列明经费的用途和金额,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灵活调整。
同时,还要求教师对每笔经费使用进行记录和明细报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3. 经费审批与报销教师在经费使用前必须经过学校的审批才能拨款,如发现经费使用违规或与项目计划不符,学校有权停止拨付经费并要求教师返还。
同时,学校还要求教师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报销,并提交相关材料和费用清单。
学校会根据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4. 经费管理与监督学校设立了专门的经费管理部门,负责对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该部门会定期对教师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并对不合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和追责。
同时,学校还要求教师在项目结束后,提交经费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并接受学校的评估和考核。
5. 经费管理规范与培训学校在出台经费管理规定的同时,还会举行相关的培训和讲座,提高教师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理解和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经费申请、使用与审批的流程和规定,经费报销的要求以及经费管理的注意事项等。
通过培训,提升教师对经费管理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6. 经费管理与学术自由经费管理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教师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但也要充分尊重学术自由原则。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XX〕50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XX〕30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XX〕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由科研处认定的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的项目资金,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重庆市决策咨询研究项目、重庆市科委项目、中央党校项目、国家行政学院项目、本校项目、政府部门委托项目资金以及本校的项目配套资金等。
第三条项目资金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并按项目单独建账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
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占70%)和间接费用(占30%)。
项目资金支出须按国家税法相关规定,依法纳税。
1 / 1第四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一)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图书(包括外文图书)购置费,资料收集、整理、复印、翻拍、翻译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等。
(二)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调查、访谈、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支出的费用。
(三)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
(四)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五)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六)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之外的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基金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基金管理制度一、科研基金的定义和重要性科研基金是学校为鼓励教师参与科学研究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它旨在提供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所需的资金支持。
科研基金在促进教师研究能力提升、推动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科研基金的来源和筹集方式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学校自筹资金等。
政府拨款是主要的资金来源,社会捐赠则是一种重要的补充资金渠道。
学校自筹资金是指学校依托自身的经济运营活动获得的资金。
三、科研基金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基金的管理机构一般由学校成立专门机构来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立科研基金管理委员会等组织。
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科研基金管理制度,审核和评审科研项目,负责资金的申请、发放和监督使用,定期总结和评估科研项目的落实情况等。
四、科研项目的申请和评审流程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科研需求提出科研项目申请,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评审。
审核和评审流程一般包括初审、专家评审、决策审定等环节。
通过科学的评审流程确保科研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五、科研项目的经费发放和使用要求科研项目经费的发放一般按照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和经费预算进行。
经费使用要符合科研项目的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同时,对于经费的使用情况,学校应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审查。
六、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和奖励机制学校应建立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的机制,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的教育教学应用。
对于科研项目的重大成果,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激发教师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科研项目的评估和总结科研项目的评估和总结是科研基金管理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定期对科研项目的落实情况、成效和经验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今后的科研项目提供参考和借鉴。
八、科研项目的公开和透明度科研项目的公开和透明度是学校科研基金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学校应公示科研项目的招标信息、评审结果等相关信息,保障科研项目的公平和公正。
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基金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基金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教育科研项目基金是指教育部门为促进教师科研活动而设立的专门基金。
教师科研活动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素质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教育科研项目基金,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项目申请与评审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基金的申请与评审是整个管理制度的开端。
教师可以根据自身科研需求,填写申请书,说明研究内容、目标、方法等。
然后由专门组织进行评审,评选通过的项目获得资助。
三、资金管理项目基金的资金管理包括资金使用、报销等方面。
教师科研项目的经费应按照项目计划用于购买实验设备、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
同时,专门设立资金报销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合理性。
四、进度检查与考核经费资助后,教师需要根据项目计划按时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
管理制度应设立进度检查与考核机制,督促教师按照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并定期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
五、成果产出教师科研项目的最终目的是产出有价值的科研成果。
教师应引入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研究论文,推动教育教学领域的发展。
管理制度应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六、学术交流和合作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基金管理制度还应鼓励教师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增进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教师专业发展。
通过与其他机构、学校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七、知识产权保护教师科研成果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
管理制度中应设立相应的保护制度,保障教师的知识产权。
同时,鼓励教师通过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八、项目绩效评估管理制度中应设立科研项目绩效评估机制,评估科研成果对教育教学的贡献。
评估结果可以为教师的晋升和获得更多教育科研项目基金提供依据。
九、经验总结与分享教师在开展教育科研项目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管理制度应设立分享机制,鼓励教师将经验总结与其他教师分享,促进教师群体的共同进步。
十、监督与监察管理制度中应设立监督与监察机制,确保教师科研项目基金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配合学校人才的引进不培养,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戓略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不环境,提升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在我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中的作用,依据学校发展觃划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劢基金项目必须讣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亍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亍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术研究,积极为学校的教学和学科建设服务,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劢基金项目的实施既要对提升学校的学术声誉和加强学科建设起到有效作用,也要对促进学校的学术研究产生积极影响。
第二章项目类别第四条学校设立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劢基金项目与项基金,由学校列与项资金计划,用作学校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劢,每名青年教师给予2 万元资劣。
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劢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丌超过 2 年。
第五条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劢基金项目级别等同亍校级科研觃划项目。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第六条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劢基金项目的申报者应具有不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学术能力和良好学风。
第七条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劢基金项目主要是为当年新进校的与职教师和科研人员设立的,凡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者已纳入我校正式职工名册。
(二)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申请者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四)申请者在我校教学、科研岗位工作。
(五)申请者以前未获本基金资劣。
第八条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劢基金项目的立项包括申请、审批、签约三个基本程序。
项目申报者应按要求讣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劢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经申报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经科研处审核合格后,予以立项。
第九条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劢基金项目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10 月份开始申报。
大学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实施办法
XXXX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实施办法学院设立“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目的是选拔和培养学院优秀青年教师,促进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成长。
为了加强基金的管理,实现基金项目申请、评审、审批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情况:1、本基金由学院拨款,实行总量控制,每年划拨金额为5万元,资助人数不超过8人。
2、本基金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期限为当年的9月10日至9月30日。
项目的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从签定合同书之日算起。
3、申请者可根据本人的研究方向、领域及前期工作基础,自行选择和设计申请项目。
二、申请条件1、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⑴、在学院从事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⑵、在申请当年1月l日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应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⑷、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⑸、申请者每次只可申报一个项目。
2、申请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⑴、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⑵、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意义的研究项目;⑶、为承担国家和部门的较大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特殊项目。
三、申请程序1、申请者应在学院科研办公室领取“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认真填写各栏目,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申请书一式三份。
3、申请者将填好的申请书交学院科研办公室。
四、审批程序1、学院设立科研基金委员会,对申请人及申请项目进行初审,保证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批准:⑴、申请者不具备申请资格;⑵、研究内容重复或水平明显较低;⑶、不具备科研能力,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2、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所在系对申请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审,由系主任签署具体意见。
3、基金委员会设立评审专家组,由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组成。
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申请项目进行会议讨论。
学校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分配方案
学校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分配方案介绍本文档旨在制定学校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分配方案,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目标1. 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2. 提升科研项目的创新能力和学术影响力;3. 加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监督机制。
管理与分配原则1. 独立性原则: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与分配应独立进行,不受外界干扰和个人偏好影响。
2. 公平性原则:依据科研项目的学术价值和研究贡献,对资助经费进行公平、尽职、公开的分配。
3. 透明度原则:对资助经费的管理与分配过程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和项目参与者的监督。
4. 高效性原则:在保证资金使用合规性和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效率。
管理与分配流程1. 项目申请阶段:- 科研项目的申请者需要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和预算,说明研究目标、科学价值、预期成果等。
- 学校科研部门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学术价值和可行性。
-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经费的分配比例和额度。
2. 项目执行阶段:- 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申请预算和批准经费进行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安排和及时报销。
- 学校科研部门将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
3. 项目结题阶段:- 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交结题报告,详细说明项目的研究成果、学术影响和资金使用情况。
- 学校科研部门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结题报告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学术价值。
- 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进行绩效奖励和进一步的资金支持。
监督与评估机制1. 学校科研部门将建立专门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对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查。
2. 监督与评估机制将包括项目资金的账目审核、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和检查、项目完成情况的评估等内容。
3. 监督与评估结果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加强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总结学校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与分配方案,旨在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障科研项目经费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使用、严格监督、有效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务实创新、廉洁奉公的原则,提高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经费计划第四条学校应根据各院系、科研单位和教师的科研需求,制定科研项目经费规划与预算。
第五条科研项目经费计划应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计划应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确保科研项目经费的有效利用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经费拨付第七条经费拨付应在科研项目经费计划中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和标准进行。
第八条经费拨付应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经费管理规定,确保拨付过程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第九条经费拨付应由学校财务部门按照科研项目经费计划进行,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第四章经费使用第十条经费使用应符合科研项目合同规定,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方式使用。
第十一条经费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经费管理规定,不得挪用、截留、冻结或用于非法支出。
第十二条经费使用应按照科研项目经费计划和合同要求进行,确保科研项目经费的安全和合法。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严格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部门应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法。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实现经费使用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经费管理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六章经费监督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机制,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检查。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督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科研项目经费违规处理的机制,对违规使用经费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教研、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教研、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实行产学研结合,加强教研、科研队伍建设,提高教研、科研水平,特制定学院教研、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条教研、科研工作必须面向教学实践和实用技术推广。
院级教研、科研基金项目选题应当符合所在专业发展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为争取更高级别的项目奠定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
第三条学院教研、科研工作实行两级管理1.教务处科研部门负责学院整体教研、科研管理工作。
2.各系、XX中心、处室领导负责本部门的教研、科研管理工作。
3.教研、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
学院教研、科研基金项目由教务处管理,项目经费由教务处和财务处共同管理。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四条每年3月,根据当年学校下拨的教研、科研经费和学院自筹经费情况确定院级项目立项总量,并由教务处发布申报通知和课题指南。
第五条每个院级教研、科研基金项目只能确立一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按照学院有关要求,独立开展研究工作,负责项目研究的整体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组成员的组成和日常管理,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高质量地按时完成项目的研究工作。
第六条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我院在职教学、教辅和管理人员。
申请人必须是实际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同时承担两项及两项以上教研、科研项目。
第七条院级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
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资助的项目,不得以同一内容重复申报院级基金项目。
第八条申请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或现实意义。
2.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研究思路清晰,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的方法科学、可行。
3.项目组成人员构成合理,申请人及组成人员对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即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和一定的资料准备。
4.申请经费要实事求是,预算较为合理。
第九条院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根据学院颁布的教研、科研立项文件,填写《教研、科研项目申请书》,经系、XX中心、处室主管负责人初审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定后,择优并分级(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后列入计划项目。
高校科研基金实施方案范文
高校科研基金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高校科研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科研基金作为高校科研的资金支持,对于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和学术水平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科研基金实施方案,对于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科研基金实施方案的目的。
科研基金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指导高校科研基金的使用,提高科研经费的利用效率,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高校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科研基金实施方案的内容。
1. 科研基金的申请和评审流程。
(1)科研项目的申请,教师根据自身科研方向和兴趣,提出科研项目的申请书,并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2)科研项目的评审,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的科研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
2. 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
(1)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科研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实验材料、设备器材、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与科研工作相关的支出。
(2)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科研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科研经费使用计划进行经费使用,并及时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3. 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1)科研成果的转化,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推动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2)科研成果的应用,学校可根据科研成果的应用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支持,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四、科研基金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1. 加强科研管理部门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确保科研基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2. 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监督机制,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出现滥用和挥霍现象。
3. 建立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的奖励机制,激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工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五、总结。
科研基金实施方案的建立,对于促进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和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高校能够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科研基金实施方案,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管理和支持,推动科研工作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河西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河西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我校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给青年教师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以完善学术梯队结构,促进学科建设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学术水平设立河西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
第二条青年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年度教育行政事业费,并积极争取多渠道筹措经费,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技术开发研究,以促进学校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和繁荣。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第三条科技处负责受理青年项目的申请、组织评审、合同签订及项目管理工作。
ﻩ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四条青年项目应该符合下列条件:1.有现实科学意义或有重要应用前景的项目,特别是有学科发展前沿的前期研究基础;结合地域条件,具有地域特色的研究项目;具有社会经济效益,有开发前景的研究项目.2.属于前沿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可望有所突破的研究项目。
3.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线路科学可行,科研预期成果的形式具有可考核性.第五条青年项目面向我校教学科研一线的在岗青年教师和其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相关人员,以科研团队方式进行申报的项目优先资助。
科研团队要具有稳定性,团队结构合理、具有团结协作精神;项目主持人须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发展潜力,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未主持过其他科研项目。
已获得学校其他项目资助者,不再申请本项目。
第三章项目申请第六条青年项目每年申报一次。
每年十月份组织申报次年度科研项目。
由个人申报,经所在单位初审推荐后,报送科技处.第七条申请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河西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组成员均应在申请书上签字,表示自愿参与合作研究。
第四章项目评审第八条校学术委员会履行青年项目的评审职能;第九条根据项目初审推荐情况,报校学术委员会综合评审或由科技处遴选各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评审。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与管理办法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与管理办法1. 概述教师科研项目立项与管理办法是为了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
本文将从项目立项流程、管理办法和评估机制等方面展开,详细介绍教师科研项目的相关内容。
2.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流程教师科研项目立项流程分为三个阶段:申报立项、项目实施和结题验收。
在申报立项阶段,教师需准备项目申请书、研究方案和预算等材料,并向学校提交申请。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立项。
项目实施阶段,教师需按照研究方案进行研究,定期向学校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结题验收阶段,教师需编写结题报告,并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教师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教师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包括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进度管理和项目成果管理等方面。
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学校需制定明确的经费使用和报销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在项目进度管理方面,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问题。
在项目成果管理方面,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成果鉴定机构,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和认定,以确保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教师科研项目评估机制教师科研项目评估机制是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和质量评估的一种方式。
学校可以通过对项目成果的经济效益、学术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来评判项目的绩效。
同时,学校还可以邀请行业专家进行外部评估,以提高评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5.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的意义教师科研项目立项对于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科研项目,教师可以拓宽学术视野,增强科研能力,并将科研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水平。
6. 教师科研项目立项的难点教师科研项目立项存在一些难点。
首先,教师在科研项目立项中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影响到教学工作的开展。
其次,教师科研项目的竞争激烈,项目立项难度较大。
再次,教师科研项目的经费来源有限,难以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
大学科研基金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基金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促进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在《XX 大学科研基金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特修订形成本办法。
第二条XX大学科研基金用于资助基础理论研、应用基础研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研究项目(课题)。
第三条XX大学科研基金由学校拨专款设立,科研处归口管理,并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项目(课题)的申报、评审及立项第四条校科研基金项目(课题)立项办法1.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课题)是指由学校立项资助的本校教职员工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课题)。
每年度立项一次,原则上在每年3月份组织实施。
2.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课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有创新思想和明确研究目标的研究项目(课题);⑵有助于学科发展的研究项目(课题);⑶有良好应用前景并可能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研究项目(课题)。
3.校科研基金重点资助项目(课题)范围为:⑴与学科建设密切相关的科研项目(课题);⑵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并可望争取或省部级资助的项目(课题);⑶与学校和地方改发展和建设密切相关的科研项目(课题)。
4.校科研基金项目(课题)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⑴我校在岗的教学和科研人员;⑵具有良好的科研行为道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⑶除服务社会应用研究项目(课题)外,对主持过校级项目(课题)的科研工作者一般不予再次立项资助。
5.校科研基金项目(课题)包括指南申请项目(课题)、服务社会招标项目(课题)和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课题)。
6.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课题)对以下情况倾斜:⑴副高以下职称的中青年科研工作者申请的项目(课题);⑵为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用研究的项目(课题);⑶申请人所在院(所、中心)有配套经费的项目(课题)。
第五条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程序如下:1.申请者根据当年科研处发布的项目申请受理通知的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由所在院(所、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签署具体意见,排序后以院(所、中心)为单位上报科研处;2.科研处对申报项目进行格式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格式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科研处审定后立项;3.经评审立项的项目,申报书等同于任务书,学校给予经费资助,由科研处下拨项目经费;同时,对未立项的项目由科研处负责反馈未立项的原因。
高校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高校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高校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是为了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可控性和透明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高校科研项目资金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和科研成果的最大化。
二、资金申请与分配1.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需求,填写科研项目资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资金的详细预算。
资金申请表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预算明细等信息。
2. 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按照项目的科研任务和预算,进行评审并拨付相应的预算。
评审应注重项目的学术价值、科学合理性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可行性。
3. 资金分配应及时告知项目负责人,并进行书面确认。
三、项目财务管理1. 项目负责人应在开始执行项目前,成立专门的财务小组,并明确财务管理责任人。
该小组应负责项目的资金使用、收支统计、财务报表的编制等工作。
2. 项目负责人应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凭证管理、费用报销、财务账目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要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校的财务制度。
3. 资金的使用应按照计划和预算,及时报销项目相关费用。
费用报销应提供详细的凭证和合规的发票,财务小组对其进行审查后方可报销。
四、资金监督与审计1. 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2. 对于重点项目、大额项目或存在较高风险的项目,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有权派出专人进行实地检查和核实,以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
3. 对于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五、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纪律处分甚至终止项目资金支持等。
2. 对于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对于责任人员,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模版
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校科研事业的发展,支持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尽快脱颖而出,孕育和发展我校的探索性科研项目,提高我校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特设立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以下简称“科研基金”)。
第二条科研基金面向全校,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
第三条科研基金重点资助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或者有良好研究基础的教学和科研人员,优先资助在大学科研启动基金资助下取得良好进展的项目申请者。
第四条科研基金项目包括自然科学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两种类型,自然科学项目单项资助金额不超过3.5万元。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五条科研基金项目每年集中受理一次,时间为每年的9-10月份。
第六条每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基金项目,已获得过科研基金资助或正在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第七条申请的科研基金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
2、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3、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有能力完成研究计划;4、经费预算合理,精打细算,实事求是;5、执行期限不超过二年;第八条申请科研基金项目,应填写《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
第三章评审与立项第九条科研基金的评审原则是“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第十条申请项目由所在院(系、所)推荐,经初审合格的项目报校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申请项目评审采取申请者现场答辩的形式,评审专家组根据答辩情况按统一标准打分。
第十二条科研处负责对专家打分结果进行汇总排序,择优提出建议资助项目名单,并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第十三条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正式确定最终立项项目,以学校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受资助者根据批准文件及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申请书经科研处签署意见后作为立项依据。
第四章实施与管理第十五条申请者获得资助后,应及时开展研究工作。
项目负责人每年须填报《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由所在院(系、所)审核后,于每年年底统一报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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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我校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给青年教师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以完善学术梯队结构,促进学科建设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学术水平设立河西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
第二条青年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年度教育行政事业费,并积极争取多渠道筹措经费,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技术开发研究,以促进学校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和繁荣。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第三条科技处负责受理青年项目的申请、组织评审、合同签订及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四条青年项目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1.有现实科学意义或有重要应用前景的项目,特别是有学科发展前沿的前期研究基础;结合地域条件,具有地域特色的研究项目;具有社会经济效益,有开发前景的研究项目。
2.属于前沿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可望有所突破的研究项目。
3.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线路科学可行,科研预期成果的形式具有可考核性。
第五条青年项目面向我校教学科研一线的在岗青年教师和其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相关人员,以科研团队方式进行申报的项目优先资助。
科研团队要具有稳定性,团队结构合理、具有团结协作精神;项目主持人须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发展潜力,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未主持过其他科研项目。
已获得学校其他项目资助者,不再申请本项目。
第三章项目申请
第六条青年项目每年申报一次。
每年十月份组织申报次年度科研项目。
由个人申报,经所在单位初审推荐后,报送科技处。
第七条申请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河西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组成员均应在申请书上签字,表示自愿参与合作研究。
第四章项目评审
第八条校学术委员会履行青年项目的评审职能;
第九条根据项目初审推荐情况,报校学术委员会综合评审或由科技处遴选各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评审。
第五章审批立项
第十条科技处根据学校学术委员会或项目评审组的评审结果,提出项目的资助额度建议,经主管校长审核批准后下达。
第六章计划实施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接到学校青年项目立项批准通知书后,填写《河西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报送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备案,作为项目经费使用和项目计划实施检查的依据。
第十二条项目研究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终止计划实施,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更事项,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科技处审批。
第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稳定。
项目负责人离岗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所在单位须和科技处协商采取变更负责人措施继续执行课题计划;超过一年的,则按终止计划实施办理。
第十四条对研究计划因客观原因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研究结果的项目,科技处予以撤销或终止。
对研究计划是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失的,要退回全部经费。
第七章经费管理
第十五条科研经费是完成项目的重要保证,青年项目科研经费只能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需的开支。
主要开支范围包括:1.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等费用;国内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论文版面费、文献检索费等。
2.实验材料费:试剂、药品等易耗品购置费;实验用材料的购置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和包装运输费。
3.论证鉴定费:包括项目论证、评估、鉴定等工作必须支付的费用。
学校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不能用于购买设备及与科研业务费开支范围不符的列支项目。
第十六条青年教师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经费使用须接受学校财务部门监督、经科技处审批后,项目负责人按计划支配使用,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十七条终止计划实施和撤销的项目在停止用款的同时,其节余经费纳入学校科研基金滚动使用。
第十八条青年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写《资助项目经费支出表》,由科技处审核后到财务部门报销项目经费。
第八章结题与验收
第十九条青年项目研究结束后须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结题时,提交《河西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由科技处组织,采取专家会议评审、专家通讯评审、检测鉴定等形式进行结题验收。
项目结题后,项目的全部技术资料及成果须在一个月之内报送科技处归档。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河西学院科技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