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 2

合集下载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邹岿编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第一节国际货运保险合同1、NorthAmerican外贸公司诉Mitsui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案(2007)被告(Mitsui Sumitomn美国保险公司)拒绝对原告North American 外贸公司在中国得两个仓库里货物得神秘消失给予保险赔偿,纽约南区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得索赔主张,理由就是:被告处理理赔过程中得行为存在恶意,等于违反了其应承担得诚信与公平交易得义务。

2、FrankP.Grande诉Paul火灾与海运保险公司案(2006)被保险人(Frank P. Grande)得表亲在迈阿密买了一艘船,她相信被保险人会要这艘船而将付款给她。

尔后,被保险人驾驶这艘船从佛罗里达州到缅因州,并通过保险经纪人为船舶进行保险。

在保单中,被保险人将自己列为所有者。

途中,船舶发生全损。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认为被保险人对船舶没有保险利益。

法院认为,被保险人得表亲并没有想去占有或使用该船舶,而就是交给了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只就是对其表亲负有支付价款得义务;被保险人就是实际得所有权人,拥有保险利益,因此,Paul火灾与海运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全损进行赔偿。

3、Thor航运公司诉Ingosstrakh保险有限公司案(2005)当事人之间得保险合同约定:船舶外壳与机器“被保险总额”为150万美元;合同适用英国法律与惯例。

后来,当事人就该合同下得保险单就是否为定值保险单得问题发生了争议。

英国法院判决指出:仅仅提及“被保险总额”而无价值得进一步说明文字得保险单通常得解释均为不定值保险单。

4、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诉Mitsui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案(2007)被告(Mitsui 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拒绝对原告(North American 外贸公司)在中国两个仓库里货物得神秘消失给予保险赔偿,纽约南区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得索赔主张,理由就是:被告处理理赔过程中行为存在恶意,等于违反了其应承担得诚信与公平交易得义务。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分解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分解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分解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往往面临着各种风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则成为了保障贸易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

下面我们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相关问题。

案例一:某外贸公司向国外出口一批服装,货物由集装箱运输。

在运输途中,由于船舶遭遇恶劣天气,导致部分集装箱坠入海中,货物损失惨重。

该外贸公司在货物出运前投保了一切险。

首先,我们来分析保险责任的范围。

一切险除了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在这个案例中,船舶遭遇恶劣天气属于自然灾害,是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其次,关于损失的认定。

坠入海中的集装箱及其中的货物属于实际全损,因为货物已经完全灭失,无法再挽回。

然后,是索赔的程序。

外贸公司应在货物出险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提单、发票、装箱单、保险单等。

保险公司会根据现场勘查和相关证据来确定赔偿金额。

最后,赔偿金额的计算。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金额通常是以货物的实际价值为基础,并扣除一定的免赔额。

如果货物在运输前进行了足额投保,那么保险公司将按照货物的损失价值进行赔偿。

案例二:一家进口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电子设备,货物由航空运输。

在卸货时发现部分设备有明显的碰撞痕迹,无法正常使用。

该进口公司投保了航空运输一切险。

对于这个案例,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保险责任的起讫。

航空运输一切险的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开始,到卸离运输工具为止。

在卸货过程中发现的货物损失,只要在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分析损失的原因。

设备的碰撞痕迹表明可能是在运输过程中受到了意外的撞击,这属于航空运输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在索赔方面,进口公司应迅速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调查。

同时,要保留好受损货物的原状,以便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关于赔偿金额,同样是以货物的实际价值为依据,并考虑折旧等因素进行计算。

案例三:某企业出口一批化工产品到欧洲,货物通过海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原则案例(3篇)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原则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日益频繁,货物运输成为连接各国经济的重要纽带。

在这个过程中,货物运输保险作为保障货物安全、维护贸易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案例将围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三个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分析一个具体的案例。

二、案例描述某年,我国某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公司”)与国外一家进口公司(以下简称“进口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出口公司向进口公司出口一批货物。

为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出口公司为其货物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从我国港口出发,经海路运往进口公司所在地。

在运输途中,由于遭遇暴风雨,船舶发生严重倾斜,导致部分货物受损。

事故发生后,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

三、案例分析1.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即保险利益的存在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

在本案例中,出口公司作为货物的所有权人,对货物具有明显的经济利益,因此其有权投保货物运输保险。

在货物受损后,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符合保险利益原则。

2. 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事故的发生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在本案例中,货物受损的直接原因是暴风雨,而暴风雨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因此暴风雨是导致货物受损的近因。

根据近因原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约定,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弥补其损失。

在本案例中,由于暴风雨导致货物受损,出口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当对出口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实现损失补偿原则。

四、案例启示本案例反映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三个基本原则在实际操作中的运用。

以下是一些启示:1. 投保人应充分了解保险条款:投保人在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限额等,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案例分析姓名:学号:年级:班级:专业:要求:对下列案例进行分析,并详细阐明分析的理论依据。

案例1: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

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其中的损失与费用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

请指出这些损失中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案例2:一载有茶叶和儿童玩具的船舶在航行途中不慎搁浅,情况非常紧急,为脱险船长下令抛货(茶叶)300公吨,并反复开倒车,强行起浮,终于脱险,但船上轮机受损且船底被划破,致使海水渗进货舱,造成船货部分受损。

该船驶进附近的港口修理并暂卸大部分货物,共花一周时间,增加了各项费用支出,包括船员的工资。

船修复后装上原货重新起航,不久,A货舱突然起火,火势有蔓延的趋势,船长下令灭火,灭火后,发现部分儿童玩具和茶叶被水浸湿,造成损失。

试分析上述各项损失各属于何种损失?为什么?案例3:甲船航行海上,船长看见烟从货舱中生起,误以为舱内起火,遂下令向舱内注入高压蒸汽,损及货物,抵港后船方即宣布共同海损,但开航后,未能发现舱内有着火痕迹。

该项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应给予赔偿?最终责任人是谁?案例4:甲为823箱瓷器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事后因大批瓷器发生破裂而向乙提赔,乙则认为,甲未将如下三种情况如实告知乙,而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之如实告知义务而拒赔。

这三种情况是:其一,被保险人投保的823箱瓷器全部是用纸箱包装的;其二,大部分瓷器的表面因图案过多而润色,并导致其易碎;其三,该批瓷器是货尾,价格低廉。

据此,保险是否应该给予赔偿?为什么?案例5: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日、英两国商人分别以CIF和CFR价格出售蘑菇罐头,有关被保险人均办理了保险手续。

第五讲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第五讲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第五讲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1、有一台精密仪器价值15000美元,货轮在航行途中触礁,船身剧烈震动而使仪器受损。

事后经专家检验,修复费用为16000美元,如拆为零件销售,可卖2000美元。

问该仪器属于何种损失?2、货轮在海上航行时,某舱发生火灾,船长命令灌水施救,扑灭大火后,发现纸张已烧毁一部分,未烧毁的部分,因灌水后无法使用,只能作为纸浆处理,损失原价值的80%。

另有印花棉布没有烧毁但水渍损失,其水渍损失使该布降价出售,损失该货价值的20%。

请问纸张损失的80%,棉布损失20%,都是部分损失吗?为什么?3、海轮的舱面上装有1000台拖拉机,航行中遇大风浪袭击,450台拖拉机被卷入海中,海轮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则有翻船的危险,船长下令将余下的550台拖拉机全部抛入海中。

请问:这两批拖拉机的损失分别属于何种性质?4、货物在运输中不幸搁浅,船长为了救船只,①在搁浅过程中造成船底部分损失,②抛下1000箱商品,③到码头修理,修理过程中有修理费、船员工资支出;开出不久,A舱又突然起火,船长误以为A、B两舱起火,对A、B两舱进行灌水救火,事后发现④ A舱部分棉织产品烧毁,⑤部分茶叶被水浸湿;⑥ B舱货物全部被水浸湿。

属于共同海损的是?5、假设货主甲的8万美元货物在一次共同海损中全部被抛入海中。

问他所遭受的是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案例分析:共同海损属于部分损失,甲货主的8万美元货物虽然全部抛入海中,但他从共同海损的分摊中还能得到合理赔偿,所以他遭受的损失决不是全部的8万美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6、金刚轮号200﹡年从伊朗阿巴丹港开出驶向中国,船上装有轮胎、钢铁、棉花、木材,当船航至上海海面时突然着火,经救助造成以下损失:A.抛弃全部轮胎USD9000,其中20%已着火;B. 扔掉未着火的木材及其他易燃物质价值USD3000;C. 烧掉棉花USD5000;D. 船甲板被烧100平方厘米,修理费用USD80;E. 检查费用USD100;求: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各为多少?7、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

国际货物海运法律案例(3篇)

国际货物海运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5月,美国XX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中国YY船务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海运合同,约定由被告负责将一批货物从中国某港口运往美国某港口。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货物种类、数量、包装、运输方式、保险条款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2018年6月,原告将货物交付给被告,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运费。

被告在收到货物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启航。

然而,在航行过程中,由于遭遇恶劣天气,船只遭遇严重损坏,导致货物部分受损。

货物到达美国港口后,原告发现货物损失严重,遂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2019年1月,原告向中国某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货物损失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 货物损失是否属于承运人YY船务公司的责任范围?2. 如果货物损失属于承运人的责任,原告应获得多少赔偿?三、法院审理1. 关于货物损失的责任认定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以下简称“海牙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承运人应当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承担责任:(1)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2)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的过失或私谋;(3)火灾,但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本案中,由于遭遇恶劣天气,船只遭遇严重损坏,导致货物部分受损。

根据气象记录,恶劣天气是不可抗力因素,不属于承运人的责任范围。

因此,法院认定货物损失不属于承运人YY船务公司的责任。

2. 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虽然法院认定货物损失不属于承运人的责任,但考虑到被告在运输过程中未能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少货物的损失,法院认为被告存在一定过错。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部分损失。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赔偿金额应当根据货物损失的程度、货物价值、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考虑。

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货物损失人民币XX万元。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货物损失人民币XX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要点评析: 1.(2)600箱货被水浇湿;(4)拖轮费用;(5) 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属于共同海 损,因为以上损失是为了对抗危及船货各方共同 安全的风险而导致的损失;(1)1000箱货被火烧 毁;(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属于单独海损, 因为该损失是风险本身所导致的后果。 2.在投保平安险时,保险公司即予以赔偿,因为 平安险承保共同海损,以及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 损失。

案例5 案情简介: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 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 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被扑灭。但 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雇用拖 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这次造成的损失共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 (2)600箱货被水浇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 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 船上人员的工资。问:(1)从损失的性质看,上述 损失各属何种损失?为什么?(2)根据CIC条款规 定,在投保何种险别时(最小险别)保险公司应 负责赔偿上述损失?

要点评析: 1.(1)抛入海中的200箱货物;(2)组织抢修 船只而外支付的人员工资;(5)被水浸湿的100 箱货物,属于共同海损,因为以上损失是为了对 抗危及船货各方共同安全的风险而导致的损失; (3)被火烧毁的500箱货物;(4)船只部分船体 被火烧毁,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该损失是风险本 身所导致的后果。 2.在投保平安险时,保险公司即予以赔偿,因为 平安险承保共同海损,以及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 损失。
案例1
案情简介: 我方以CFR贸易术语出口货物一批, 在从出口公司仓库运到码头待运过程 中,货物发生损失,该损失应该由何 方负责?如果买方已经向保险公司办 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对该项 损失是否给予赔偿?并说明理由。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案例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案例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案例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货物运输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然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货物可能会发生意外损失或货损,因此,货主需要购买保险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下面将通过一个实例来阐述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关系。

某电商公司从中国采购了一批电子产品,将要通过海路运输到美国销售。

货物价值为100万美元,货主对货物进行了保险,保险公司承保了贸易海损险,对货物全程保险。

船期安排为2022年1月1日,货物将通过FCL(整柜装载)的方式进行运输。

然而,在运输过程中,船只在经过南太平洋的某一海域时,遭遇到了狂风巨浪,致使其中一艘集装箱失事,货物遭受了损失。

货主收到了海运公司提供的起运通知,得知了上述情况后,立即联系保险公司处理理赔事宜。

保险公司向货主发送了一份索赔指南,要求货主提供货物损坏的证据,包括提供失踪和损坏的货物清单和相关报告、运输单据、托运单据等文件证明。

为了取得更快速的理赔处理,货主准备了详细的货损报告,包括图像和视频证明货物损坏的情况,运输文件以及海运公司提供的文件证明货物运输时受到了意外损失。

该报告除了列明货损清单及其价值外,还包括了货物采购和运输的详细信息。

经过保险人的审核,保险公司同意向货主赔付货损费用100万美元。

货主按相关规定提供了索赔报告,保险公司依据约定将相应理赔款项赔付给货主,帮助货主尽快恢复损失和运营。

可以看出,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密切相关,对货主的利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保护作用。

货主在进行货物运输时,要选择可信赖的保险公司并制定完善的保险方案,以免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失。

同时,货主还需仔细阅读所有的保单条款及细则,确保自身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最后,货主还需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减少风险隐患。

总之,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货物运输与保险相辅相成,保险可以为货主提供全方位的保障,确保货物运输的顺利进行。

因此,货主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非常重要,需要注意保险投保和索赔的时效,对于保险事宜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免因为保险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邹岿编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第一节国际货运保险合同1、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诉Mitsui 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案(2007)被告(Mitsui Sumitomn美国保险公司)拒绝对原告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在中国的两个仓库里货物的神秘消失给予保险赔偿,纽约南区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索赔主张,理由是:被告处理理赔过程中的行为存在恶意,等于违反了其应承担的诚信和公平交易的义务。

2、Frank P.Grande诉Paul火灾与海运保险公司案(2006)被保险人( Frank P.Grande)的表亲在迈阿密买了一艘船,他相信被保险人会要这艘船而将付款给他。

尔后,被保险人驾驶这艘船从佛罗里达州到缅因州,并通过保险经纪人为船舶进行保险。

在保单中,被保险人将自己列为所有者。

途中,船舶发生全损。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认为被保险人对船舶没有保险利益。

法院认为,被保险人的表亲并没有想去占有或使用该船舶,而是交给了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只是对其表亲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被保险人是实际的所有权人,拥有保险利益,因此,Paul火灾与海运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全损进行赔偿。

3、Thor航运公司诉Ingosstrakh保险有限公司案(2005)当事人之间的保险合同约定:船舶外壳与机器“被保险总额”为150万美元;合同适用英国法律与惯例。

后来,当事人就该合同下的保险单是否为定值保险单的问题发生了争议。

英国法院判决指出:仅仅提及“被保险总额”而无价值的进一步说明文字的保险单通常的解释均为不定值保险单。

4、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诉Mitsui 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案(2007)被告(Mitsui 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拒绝对原告(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在中国两个仓库里货物的神秘消失给予保险赔偿,纽约南区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索赔主张,理由是:被告处理理赔过程中行为存在恶意,等于违反了其应承担的诚信和公平交易的义务。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案例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案例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案例案例一滞期费计算纠纷案某船东将船舶出租,从阿根廷装运袋装的玉米和蚕豆运到安哥拉,船东与租船人签订了航次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了相应的滞期和速遣条款。

在船东装上了袋装的玉米和蚕豆后,为了自身的利益,又在货舱内装了一些其他的货物。

在当年的1月船舶抵达安哥拉首都罗安达,1月21日船舶出具了《准备就绪通知书》,但由于货物超载,袋装的玉米和蚕豆在2月6日才可以卸载,但事实上,收货人2月19日才开始卸货,最终于4月25日卸完全部货物。

对此案中卸货时滞期费如何计算,双方发生分歧。

船方认为应该从1月21日《准备就绪通知书》出具时起算卸货日,因而计算得出租船人应支付巨额滞期费,而租船人认为卸货日的起算不应从1月21日起,而应从2月19日起算。

为此,双方诉至法院。

【案例评析】合同约定的卸货日一般应从发出《准备就绪通知书》起算,承运人虽然在1月21日出具了《准备就绪通知书》,但很显然,由于货物超载,承租人无法卸货,船舶并未在各方面做好装卸准备,因而,1月21日出具的《准备就绪通知书》是无效的,而在2月6日船舶适于卸货时,准备就绪的通知也并不能自动生效并作为卸货日起算的依据。

因而在合同项下的船载货物可以卸货时,承租人及其代理人并未收到通知,承租人也并没有任何意思表示表明他们已同意卸货日的开始。

所以,卸货日的起算应从真正的卸货日2月19日起算。

案例二不清洁提单货损案2007年4月,我国T公司向荷兰M公司出售一批纸箱装货物,以FOB条件成交,目的港为鹿特丹,由M公司租用H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承运该批货物。

同年5月15日,该合同货物在青岛港装船。

当船方接收货物时,发现其中有28箱货物外表有不同程度的破碎,于是大副在收货单上批注“该批货物有28箱外表破碎”,当船方签发提单,欲将该批注转注提单时,卖方T公司反复向船方解释说买方是老客户,不会因一点包装问题提出索赔,要求船方不要转注收货单上的批注,同时向船方出具了下列保函:“若收货人因包装破碎货物受损为由向承运人索赔时,由我方承担责任。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和答案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和答案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和答案1、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件,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

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强行浮起,但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部分损失。

为使货轮能继续航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船被拖至就近港口的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

前后花了10天,共支出修理费5000美元,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共3000美元。

当船修复后继续装上原货启航。

次日,忽遇恶劣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湿。

请问:(1)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所述的各项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2)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2、某合同出售一级小麦15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

但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遭遇触礁事件,小麦被入侵海水浸泡,品质受到严重影响。

当货物达到目的港后,只能降价出售,买方因此要求卖方赔偿其差价损失。

请问:卖方对上述情况下产生的货物损失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3、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50吨,卖方在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战争险,自南美内陆仓库起,直至英国伦敦的买方仓库为止。

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装运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货物损失。

当卖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以货物未装运,货物损失不再承保范围内为由,拒绝给予赔偿。

请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4、我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条件进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30%投保一切险。

”卖方在货物装运完毕以后,已凭结汇单据向买方收取了货款,而货物在运输途中遇险导致全部灭失。

当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时,卖方却提出,超出发票金额20%的赔付部分,应该是买卖双方各得一半。

请问:卖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5. 某年6月,南京某进出口公司按CIF术语与以色列外商签订一出口电缆合同(注:合同由进口方制作),总金额为27.3万美元,其中90%货款采用即期信用证支付,10%货款待货到目的地收货人仓库后,经买方查验后再用汇付方式支付。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一部分案例讨论部分【案例1】案情介绍:某货轮从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

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

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

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500箱货物被火烧毁;②8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受损;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

讨论:以上损失中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于单独海损?为什么?【案例2】案情介绍:某一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不慎搁浅,事后船长下令反复开倒车,强行起浮,但船上主机受损并且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进货舱,造成船货部分受损。

该船驶至附近的一港口修理并暂卸大部分货物,共花1周时间,增加了各项费用开支,包括船员工资。

船修复后装上原货重新启航后不久,A舱起火,船长下令灌水灭火。

A舱原载有儿童玩具、茶叶等,灭火后发现儿童玩具一部分被焚毁,另一部分儿童玩具和全部茶叶被水浸湿。

讨论: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并说明在投何种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方负责赔偿?【案例3】案情介绍:有一份按FOB条件达成的货物买卖合同,买方在卖方装运前就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合同标的物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ALL Risks With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但货物在从卖方仓库运往装运港码头途中,由于震动、挤压导致约20%的货物碰损破碎。

事后卖方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为由,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但遭拒绝。

后来卖方又请买方以投保人的名义凭保险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仍遭拒绝。

讨论:保险公司为什么会拒赔?【案例4】案情介绍:我出口企业按CIF条件,出口冷冻食品一批,合同规定投保平安险加战争、罢工险,货到目的港适逢罢工,货物无法卸载。

又因货船无法补充燃料而停止致冷。

等到罢工结束,该批冷冻食品已变质。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案例解析(doc 15页)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案例解析(doc 15页)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案例解析(doc 15页)../temp/...../更多资料请访问.(.....)更多企业学院:...../Shop/《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Shop/40.shtml 《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Shop/38.shtml 《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Shop/39.shtml 《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Shop/41.shtml 《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Shop/44.shtml 《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Shop/49.shtml 《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Shop/42.shtml案例二不清洁提单货损案2007年4月,我国T公司向荷兰M公司出售一批纸箱装货物,以FOB条件成交,目的港为鹿特丹,由M公司租用H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承运该批货物。

同年5月15日,该合同货物在青岛港装船。

当船方接收货物时,发现其中有28箱货物外表有不同程度的破碎,于是大副在收货单上批注“该批货物有28箱外表破碎”,当船方签发提单,欲将该批注转注提单时,卖方T公司反复向船方解释说买方是老客户,不会因一点包装问题提出索赔,要求船方不要转注收货单上的批注,同时向船方出具了下列保函:“若收货人因包装破碎货物受损为由向承运人索赔时,由我方承担责任。

”船方接受了上述保函,签发了清洁提单。

该货轮起航不久,接到买方M公司的指示,要求其将卸货港改为法国的马赛港,收货人变更为法国的F公司。

经过一个月的航行,载货船舶到达马赛港,船舶卸货时法国收货人F公司发现该批货物有40多箱包装严重破碎,内部货物受损,于是以货物与清洁提单记载不符为由,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后经裁定,承运人向法国收货人赔偿20多万美元。

此后,承运人凭保函向卖方T公司要求赔偿其20多万美元的损失,但T公司以装船时仅有28箱包装破碎,拒绝偿还余下十几箱损失。

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

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

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第一篇: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

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其中的损失与费用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

请指出这些损失中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 [案例分析](1)1000箱货被火烧毁,属单独海损;(2)600箱货中已燃的40箱为单独海损,其余560箱由于灌水造损失属共同海损;(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属单独海损;(4)拖轮费用以及(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都属共同海损。

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2001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

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至2002年1月20日才完成。

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

“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

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

2002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

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

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

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案例分析](1)属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

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原则案例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原则案例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原则案例一、最大诚信原则案例。

1. 案例情况。

有个做外贸的小李,他要把一批价值不菲的电子产品从中国运往美国。

在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保险的时候呢,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货物的情况,包括货物的性质、包装、运输方式等。

小李心里想,要是把货物包装有点小瑕疵的情况说出来,可能保费就会高,或者保险公司干脆就不保了。

于是,他就隐瞒了这个事实,说货物包装非常完美。

2. 处理结果。

结果呢,在运输途中,由于包装的小瑕疵,货物受到了颠簸,很多电子产品都出现了损坏。

当小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了他隐瞒包装情况的事实。

根据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

小李没有做到这一点,所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小李这下可傻了眼,本来想省点保费,结果却损失惨重。

二、可保利益原则案例。

1. 案例情况。

小王是个中间商,他从中国的供应商那里订购了一批丝绸,准备转手卖给法国的客户。

他在丝绸还在中国仓库的时候就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

但是呢,在货物还没装船运往法国之前,小王的法国客户突然破产了,小王也就没有了这批丝绸的销售渠道。

这时候,他就想把这批丝绸转卖给另一个德国客户。

可是在转运过程中,丝绸被火灾烧毁了一部分。

2. 处理结果。

当小王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拒绝了。

为什么呢?因为根据可保利益原则,在货物转运的时候,小王已经失去了对原来卖给法国客户那批丝绸的可保利益。

他改变了货物的销售对象,就相当于货物的经济利益关系发生了变化。

只有在对货物具有可保利益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小王只能自己承担这部分损失了。

三、近因原则案例。

1. 案例情况。

老张有一批新鲜水果要从东南亚运往欧洲。

在运输途中,轮船先是遇到了一场小风暴,虽然风暴没有直接对水果造成太大破坏,但是导致轮船的制冷设备出现了故障。

由于制冷设备故障,水果在高温下开始腐烂变质。

2. 处理结果。

老张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分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邹岿编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第一节国际货运保险合同1、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诉Mitsui 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案(2007)被告(MitsuiSumitomn美国保险公司)拒绝对原告North American 外贸公司在中国的两个仓库里货物的神秘消失给予保险赔偿,纽约南区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索赔主张,理由是:被告处理理赔过程中的行为存在恶意,等于违反了其应承担的诚信和公平交易的义务。

2、Frank P.Grande诉Paul火灾与海运保险公司案(2006)被保险人( FrankP.Grande)的表亲在迈阿密买了一艘船,他相信被保险人会要这艘船而将付款给他。

尔后,被保险人驾驶这艘船从佛罗里达州到缅因州,并通过保险经纪人为船舶进行保险。

在保单中,被保险人将自己列为所有者。

途中,船舶发生全损。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认为被保险人对船舶没有保险利益。

法院认为,被保险人的表亲并没有想去占有或使用该船舶,而是交给了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只是对其表亲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被保险人是实际的所有权人,拥有保险利益,因此,Paul火灾与海运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全损进行赔偿。

3、Thor航运公司诉Ingosstrakh保险有限公司案(2005)当事人之间的保险合同约定:船舶外壳与机器“被保险总额”为150万美元;合同适用英国法律与惯例。

后来,当事人就该合同下的保险单是否为定值保险单的问题发生了争议。

英国法院判决指出:仅仅提及“被保险总额”而无价值的进一步说明文字的保险单通常的解释均为不定值保险单。

4、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诉Mitsui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案(2007)被告(Mitsui 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拒绝对原告(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在中国两个仓库里货物的神秘消失给予保险赔偿,纽约南区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索赔主张,理由是:被告处理理赔过程中行为存在恶意,等于违反了其应承担的诚信和公平交易的义务。

5、The Mercandian Continent案(2001)本案中,被保险人作为一家船舶修理企业,在一起诉讼中被判决就其向修理业务向船东作出赔偿。

由于被保险人投保了修理责任险,该船东便根据被保险人的雇员签署的诉讼管辖条款向英国法院提起了诉讼。

被保险人伪造了一份文件对英国法院的管辖提出了质疑。

伪造行为很快就败露了,知悉此情的保险人则以被保险人违背最大诚信义务为由主张保险单无效。

英国法院认为,尽管最大诚信是一种持续性义务,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保险人必须证明欺诈必须是重大的、具有影响其最终责任的效果,否则,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6、商业联盟保险公司诉Franklin Lord案(2005)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在给其提供的重要资料中存在虚假陈述,遂向法院申请该保险合同无效。

被保险人(Franklin Lord)向保险人(商业联盟保险公司)提供的资料中注明船舶是从制造商处购买,日期为2000年10月7日,购买价格为450 000美元。

但是,事实上被保险人是在1996年8月20日以48 000美元从他人处购买的,购买时部分破损,随后在2000年自己完成修理。

由于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被保险人有义务避免向保险人传递错误信息。

本案中被保险人显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准确、完全地向保险人陈述重要事实。

美国法院判保险人胜诉,保险合同无效。

7、新汉普郡保险公司诉Nicholas Dagnone案(2005)双方在保险单中约定了“搁置保证”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在当年10月31日到第二年4月15日这段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船舶,并对船舶进行适当的搁置。

在11月初被保险人计划将船舶在冬天的时候储藏起来。

但是当年11月22日到12月6日,船舶仍然停泊在码头的船坞中等候驾驶。

12月份一场风暴使船舶漂出船坞与另一码头的两艘帆船碰撞。

保险人认为由于被保险人没有履行搁置保证条款,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被保险人并未按照保证中所承诺的在约定的时间正确适当地搁置船舶,所以被保险人违反保证的行为也就免除了保险人保单中的赔偿责任。

法院支持保险人的主张,判决被保险人败诉。

8、康涅狄格保险公司诉Stanley Palivoda案(2005)被保险人购买了一艘船,需要从明尼苏达州运输至弗吉尼亚州。

船沉在离海岸70英里处的墨西哥海湾。

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被保险人违反了保单中的航线规定,事实上,被保险人偏离了保单上的既定航线,使船舶并没有顺着内河道穿过墨西哥海湾;被保险人还违反了适航保证,没有对船舶配备合适而有能力的船员,船上除了船长没有人有经验驾驶过此类船舶或者穿越过墨西哥湾。

法院接受了保险人关于被保险人违反默示保证没有使船舶适航的主张和证据,认定保险合同无效,判决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9、烟花再保险案1987年3月,瑞典商人从我国进口58箱烟花,由奥特·麦斯克号船从广州经香港运至瑞典的哥德堡港,烟花出运前分别向我国某省保险公司和瑞典的史更迪保险有限公司投保了海运货物险。

运途中货遭雨淋受潮,经公证机关检验,确定损失为29 321美元。

案发后,史更迪保险有限公司赔付了全部损失,并获得代位求偿权,向承运人追回19696美元。

到1987年5月,史更迪保险有限公司向我方保险公司寄来了索赔清单,要求我方保险公司承担9625美元的赔款,我方保险公司对有关单证进行审核,拒绝了该公司的不合理要求,并提出按比例分摊赔款,经多次信函协商,终于达成协议,我方保险公司支付该批货物净赔款的1/2即4 812美元给史更迪保险有限公司。

10、Chris O’kane诉Jonathan Jones案(2004)船东和经营人为MartinP号轮分别向原告(Chris O’kane)和被告(Jo nathan Jones)购买了保险单。

后来该轮搁浅并发生了推定全损。

在该轮搁浅后的第二天,被告宣布取消其发布的保险单。

向船东作出500万美元赔偿的原告认为该轮存在重复保险的情况,因此主张被告应当分摊一半的损失。

被告则以保险单被取消为由拒绝原告的主张。

法院判决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167万美元的分摊赔偿费用,理由是:被告出具的保险单意图使船东受益,Martin P号轮的经营人有实际的授权代表船东同意由被告签发的保险单;重复保险单下的每一保险人应当按照损失发生时保险金额的比例分摊损失;损害发生后的取消保险单行为不能影响分摊义务。

第二节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1、约东区联邦法院1936年裁决的The West Imboden案在此案中,船长因误信货舱内的棉花着火,将水蒸气和水打进货舱,致使货物受损。

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判决:事实上并没有着火,因而没有真实的危险,所以货物的损失不属于共同海损,而是船方过失引起的单独海损。

2、Robinson诉Price案(1877)在本案中,争议的船只发生了破裂,需要不断抽水以保持漂浮,由此需要很多燃料。

在船上燃煤用尽之后,船长又下令使用船桅和货物作为燃料。

法院判定,船桅和货物的牺牲应该属于共同海损,因为这些牺牲不是航行中的正常损耗,而是具有非常性质的,是特殊的牺牲。

3、McCall诉Houlder Bros案(1891)争议中的货船遇到恶劣气候而损坏,船长下令船舶进入避难港修理。

为了修理,必须将该船的船头按下,在按下船头的过程中,海水不可避免地进入了船舱,导致了货损。

法院认为,尽管船长不想损害货物,但该货物损坏是船长合理谨慎措施导致的结果之一,因而属于共同海损。

4、Bubble Up国际有限公司诉Transpacific承运公司案在该案中,法院判定承运人没有在启航前履行其职责,去检查船舶的发动机房。

尽管承运人在离开港口前已经进行了三次检查,船员还是没有发现发动机内的轴承螺丝掉了。

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发动机在航海途中损坏了。

法院认定,承运人未能恪尽职责地检查到发动机的螺丝是否完好。

当承运人辩称这是他们的免责事项时,法院驳回,认为承运人理应发现。

5、Sea Land Service公司诉Aetna保险公司案(1976)1967年,由Sea LandService船运公司负责的Beauregard号货船,运载着集装箱中的货物,从纽约到多米尼加共和国里约海纳港( Riohaina)。

当货船驶入该港口时,遇到了反常的天气和海浪。

巨大的风浪使得货船在码头搁浅,领航员发出求救信号后不久,拖船就到达现场。

经过十分钟的拖曳,在货船差不多起浮脱浅时,拖船的绳索断裂,货船在暴风浪的袭击下再次倾侧,船底再次受到重创。

最终,货船脱险,在第二天早上到达目的港。

船上货物及船员均安然无恙。

地区法院认为海地公司的拖船费用为共同海损分摊,但拒绝其船底的毁损为共同海损的索赔要求。

Sea Land Service公司上诉。

联邦上诉法院第二巡回审判庭巡回法官Mulligan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意图使货船起浮脱浅的行为所发生的费用属于共同海损,但拖船绳索断裂后自然力量造成的船底受损则不属于共同海损。

6、北岸海产品公司诉加拿大ING保险公司案(2003)被告(加拿大ING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所有的船体、机器设备进行保险,包括用来培育、生产牡蛎和蚌类水产品的设备,但是不包括牡蛎这些水产品本身。

由于保护这些设备的安全绳被人剪断,致使这些设备沉入海港。

根据保单,被保险人有施救义务,于是雇人修复了这些设备,同时也救出了这些牡蛎等水产品,避免了损失的扩大。

保险人主张应当按照其承保的设备与水产品的价值比例来确定应当由其赔偿的施救费用。

法庭认为:保险人无法通过保单确定出令人信服的保险财产和未保险财产之间的比例;保单中对被保险人施救行为的限制只限于保险标的的损失,而不适用于由于救助行为而附带避免的非保险标的的损失;尽管有些不公平,保险人还是应当按照保单的文义对被保险人产生的施救费用全部赔偿。

7、Sailor Incorporated F/V诉Rockland城案(2004)原告( Sailor Incorporated,F/V)被保险的船舶发生了沉船的保险事故。

市场上,该船舶的价值在150 000~180 000美元之间,而估计修理费用为187543美元。

由于修理费用超过船舶的市场价格,法院认定船舶的损失为推定全损。

8、M/V Oliverbank诉Folger咖啡公司案(2000)货轮M/VOliverbank装载了花岗岩、钢缆和推土设备自南非Durban港出发,在途中遇到了异常恶劣的气候和海浪,海水漫过了甲板。

1974年的《海上生命安全公约》要求海轮上应安装紧急电力系统,由电池提供紧急照明和自动启动紧急发电机以提供驾驶所需的电力。

M/V Oliverbank轮的电池却坏了,紧急发电机最后只得由人工启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