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_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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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一 CFR条件下的保险问题●案情简介2000年3月,香港某有限公司(买方)与湖南某纺织品公司(卖方)签订了一份对口合同,由买方提供布料6吨,金额CIF广州USD45000;由卖方提供80000条全棉男裤,金额CFR 荷兰USD70000。

装运口岸与目的地:(成品)广州——香港——荷兰。

装运期:2000年5月31日前。

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发运前45天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

5月20日卖方委托的生产厂商将300箱货物装上卡车运往广州,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卡车翻人河中,致使货物落水浸湿100箱,成为次品。

该纺织品公司与事故地公安局出具证明,证明了上述货损事实。

2001年1月,香港买方公司申请广东保险分公司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中丰保险公司于2000年10月正式向买方公司理赔22万港元,从而取得代位求偿权。

从2001年4月起,中丰保险公司数十次向纺织品公司索赔未果,于2005年6月向法院起诉。

本案货损究竟应该由谁负责?●案情分析(1)本案选用CFR贸易术语分析买卖双方签订的对口合同对货物的交货条件采用CFR方式,适用于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

湖南作为内陆省份,若要交货必须把货物运到沿海港口装船,货物从工厂到装船前整个期间的风险应由卖方即被告承担。

卖方原拟通过火车运送货物到广州,由于无法及时安排,买方要求卖方改用卡车直接运输到广州。

卖方以此为理由抗辩:本案价格条款为工厂交货价,因而货物在途中损失与卖方无关。

交货地点是解决本案的关键,如果双方确定采用工厂交货价,则自卖方将货交给指定的火车或卡车的承运人掌管时起,货物的风险便转归买方承担。

但在本案中双方约定的是CFR 而非工厂交货价,事后变更火车运输为卡车运输,双方均无异议,也未就风险一事另行约定。

根据《INCOTERMS2000》规定,CFR条件交货地点在装运港船上,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转移。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与解答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与解答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集锦一、关于货轮途中遇险致损案案例1“昌隆”号货轮满载货物驶离上海港。

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温度过高,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发大火,将装在第一货舱的1000条出口毛毯完全烧毁。

船到新加坡港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而不同程度受到串味损失。

其中由于烟草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登记已大打折扣,售价下跌三成。

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香,不能当作茶叶出售了,只能按廉价的填充物处理。

船经印度洋时,不幸与另一艘货船相撞,船舶严重受损,第二货舱破裂,仓内进入大量海水,剧烈的震荡和海水浸泡导致仓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损。

为了救险,船长命令动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大量亚麻损失。

在船舶停靠泰国港避难进行大修时,船方联系了岸上有关专家就精密仪器的抢修事宜进行了咨询,发现整理恢复十分庞大,已经超过了货物的保险价值。

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第三舱和第四舱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卸货时有一部分货物有钩损,试分析上述货物损失属于什么损失。

[案例分析](1)第一货舱的货物。

1000条毛毯的损失是意外事故火灾引起的实际全损,属于实际全损第一种情况——保险标的实体完全灭失。

而烟草的串味损失属于火灾引起部分的损失,因为在经过特殊加工处理后,烟草仍然能保持其属性,可以按“烟草”出售,三承的贬值是烟草的部分损失。

至于茶叶的损失则属于实际全损,因为火灾造成了“保险标的丧失属性”,虽然实体还在,但是已经完全不是投保时所描述的标的内容了。

(2)第二货舱的货物。

精密仪器的损失属于意外事故碰撞造成的推定全损。

根据推定全损的定义,当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不可避免,或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花费的整理拯救费用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价值或是其保险价值,就会得不偿失,从而构成推定全损。

精密仪器恢复的费用异常昂贵,大大超过了其保险价值,已经构成推定全损。

亚麻的损失是在危机时刻为了避免更多的海水涌入货舱威胁到船货的共同安全而被用来堵塞漏洞造成的,这种损失属于共同海损,由受益各方共同分摊。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原则案例(3篇)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原则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日益频繁,货物运输成为连接各国经济的重要纽带。

在这个过程中,货物运输保险作为保障货物安全、维护贸易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案例将围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三个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分析一个具体的案例。

二、案例描述某年,我国某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公司”)与国外一家进口公司(以下简称“进口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出口公司向进口公司出口一批货物。

为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出口公司为其货物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从我国港口出发,经海路运往进口公司所在地。

在运输途中,由于遭遇暴风雨,船舶发生严重倾斜,导致部分货物受损。

事故发生后,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

三、案例分析1.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即保险利益的存在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

在本案例中,出口公司作为货物的所有权人,对货物具有明显的经济利益,因此其有权投保货物运输保险。

在货物受损后,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符合保险利益原则。

2. 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事故的发生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在本案例中,货物受损的直接原因是暴风雨,而暴风雨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因此暴风雨是导致货物受损的近因。

根据近因原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约定,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弥补其损失。

在本案例中,由于暴风雨导致货物受损,出口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当对出口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实现损失补偿原则。

四、案例启示本案例反映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三个基本原则在实际操作中的运用。

以下是一些启示:1. 投保人应充分了解保险条款:投保人在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限额等,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案例一]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2001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 合同。

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货至2002年1月20日才完成。

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

“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

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

2002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

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

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

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分析:(1)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首先应由受损方A公司承担损失。

因为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保险人承保范围包括失火造成的货损,因此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

(2)湿毁的化肥属于共同海损,首先应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由于共同海损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所以,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

(3)可以。

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迟延交付负责。

[案例二]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

合同规定,2002年1月3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

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10日。

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

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

请问:(1)银行是否有权拒付货款?为什么?(2)作为卖方,应当如何处理此事?分析:银行有权拒绝议付。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典型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典型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典型案例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集锦一、关于货轮途中遇险致损案案例1“昌隆”号货轮满载货物驶离上海港。

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温度过高,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发大火,将装在第一货舱的1000条出口毛毯完全烧毁。

船到新加坡港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而不同程度受到串味损失。

其中由于烟草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登记已大打折扣,售价下跌三成。

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香,不能当作茶叶出售了,只能按廉价的填充物处理。

船经印度洋时,不幸与另一艘货船相撞,船舶严重受损,第二货舱破裂,仓内进入大量海水,剧烈的震荡和海水浸泡导致仓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损。

为了救险,船长命令动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大量亚麻损失。

在船舶停靠泰国港避难进行大修时,船方联系了岸上有关专家就精密仪器的抢修事宜进行了咨询,发现整理恢复十分庞大,已经超过了货物的保险价值。

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第三舱和第四舱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卸货时有一部分货物有钩损,试分析上述货物损失属于什么损失。

[案例分析](1)第一货舱的货物。

1000条毛毯的损失是意外事故火灾引起的实际全损,属于实际全损第一种情形——保险标的实体完全灭失。

而烟草的串味损失属于火灾引起局部的损失,因为在颠末特殊加工处理后,烟草仍然能保持其属性,能够按“烟草”出售,三成的贬值是烟草的局部损失。

至于茶叶的损失则属于实际全损,因为火灾形成了“保险标的丧失属性”,虽然实体还在,但是已经完全不是投保时所描述的标的内容了。

(2)第二货舱的货物。

精密仪器的损失属于意外事故碰撞形成的推定全损。

根据推定全损的定义,当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不可制止,或为制止发生实际全损花费的整理拯救费用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价值或是其保险价值,就会得不偿失,从而构成推定全损。

精密仪器恢复的费用异常昂贵,超过了其保险价值,已经构成推定全损。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与解答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与解答
问题:
卖方甲有无权利要求保险公发票总值10%的这部分金额?为什么?
[案例分析]
根据本案情况,卖方无权要求这部分赔款,保险公司只能将全部损失赔偿支付给买方。
1.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投保加成是一种习惯作法。保险公司允许投保人按发票总值加成投保,习惯上是加成百分之十,当然,加成多少应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约定,不限于百分之十。
(2)第二货舱的货物。精密仪器的损失属于意外事故碰撞造成的推定全损。根据推定全损的定义,当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不可避免,或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花费的整理拯救费用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价值或是其保险价值,就会得不偿失,从而构成推定全损。精密仪器恢复的费用异常昂贵,大大超过了其保险价值,已经构成推定全损。亚麻的损失是在危机时刻为了避免更多的
有效地转让给买方。买方作为保险单的合法受让人和持有人,也就享有根据保险单所产生的全部利益。包括超出发票总值的保险价值的各项权益都应属买方享有。因此,在本案中,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向卖方赔付任何金额,也有义务向买方赔付包括加成在内的全部保险金额。
案例4
某年,有一进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项交易,合同规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值海湾战争期间,装有出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导弹误中沉没,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保险公司不赔偿。
B、CFR条件下由买方投保,保险合同在货物越过船舷后生效。
案例2
中国某外贸公司以F0B价格条件出口棉纱2000包,每包净重200公斤。装船时已经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该外贸公司装船后因疏忽未及时通知买方,直至3天后才给予装船通知。但在启航18小时后,船只遇风浪致使棉纱全部浸湿,买方因接到装船通知晚,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卖方拒绝,双方发生争议。问题:

第6章_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分析

第6章_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分析

案例6
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向中东某国出口一 批货物,根据合同投保了水渍险附加偷窃提货 不着险。但在海运途中,因两伊战起船被扣押 ,尔后进口商因提货不着便向我保险公司进行 索赔,我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不予赔偿。请分析是否赔偿为什么?
案例7
某公司出口卡车1000辆,向PICC 投保平安险,该批货物在航行途中遇 到极端恶劣气候,有990辆卡车不慎被 卷入海中。后该船又触礁,严重漏水, 为了挽救船和其他货物,船长下令将 余下的10辆卡车推入海中。问:保险 公司会如何赔付?
案例分析3
某公司出口卡车700辆,该批货物均装 于船面(国外买方同意接受舱面提单),航 行途中遇到大风浪,有20辆卡车被冲入海中。
后该船又触礁,严重漏水,为了挽救船和其
他货物,船长下令将余下的680辆卡车推入
海中。
问:上述两种情况是否都属共同海损?
案例4
某货轮满载货物驶离A港口。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湿度 很大,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起大火,将装在货舱甲的
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请指出这些损失中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
案例10

1994年2月,中国某纺织进出口公司与大连某海运公司签
订了运输1000件丝绸衬衫到马赛的协议。合同签订后,
进出口公司又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的运输投保了平安 险单。2月20日,该批货物装船完毕后启航,2月25日,装载 该批货物的轮船在海上突遇罕见大风暴,船体严重受损, 于2月26日沉没,3月20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
案例8

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日、英两国商人分别以CIF 和CFR价格出售蘑菇罐头,有关被保险人均办 理了保险手续。这两批货物自启运地仓库运往 装运港的途中均遭受损失,问这两笔交易中各 由谁办理货运保险手续?该货物损失的风险与 责任各由谁承担?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并 简述理由。

国际货物海运法律案例(3篇)

国际货物海运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5月,美国XX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中国YY船务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海运合同,约定由被告负责将一批货物从中国某港口运往美国某港口。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货物种类、数量、包装、运输方式、保险条款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2018年6月,原告将货物交付给被告,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运费。

被告在收到货物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启航。

然而,在航行过程中,由于遭遇恶劣天气,船只遭遇严重损坏,导致货物部分受损。

货物到达美国港口后,原告发现货物损失严重,遂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2019年1月,原告向中国某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货物损失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 货物损失是否属于承运人YY船务公司的责任范围?2. 如果货物损失属于承运人的责任,原告应获得多少赔偿?三、法院审理1. 关于货物损失的责任认定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以下简称“海牙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承运人应当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承担责任:(1)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2)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的过失或私谋;(3)火灾,但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本案中,由于遭遇恶劣天气,船只遭遇严重损坏,导致货物部分受损。

根据气象记录,恶劣天气是不可抗力因素,不属于承运人的责任范围。

因此,法院认定货物损失不属于承运人YY船务公司的责任。

2. 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虽然法院认定货物损失不属于承运人的责任,但考虑到被告在运输过程中未能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少货物的损失,法院认为被告存在一定过错。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部分损失。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赔偿金额应当根据货物损失的程度、货物价值、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考虑。

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货物损失人民币XX万元。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货物损失人民币XX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

• 要点评析: • 1.(1)抛入海中的200箱货物;(2)组织抢修船只而外支付的 人员工资;(5)被水浸湿的100箱货物,属于共同海损,因为 以上损失是为了对抗危及船货各方共同安全的风险而导致的损 失;(3)被火烧毁的500箱货物;(4)船只部分船体被火烧毁, 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该损失是风险本身所导致的后果。 • 2. 在投保平安险时,保险公司即予以赔偿,因为平安险承保共 同海损,以及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损失。
• 案例五: • 我某外贸公司按CIF条件进口一批货物,卖方向我国保险公司按 CIC条款办理了货运保险。载货船舶经苏伊士运河曾一度搁浅, 后经拖轮施救起浮继续航行,至马六甲海峡又遇暴风巨浪,卖 方交运的2,000箱货物中有400箱货物遭不同程度的海水浸湿。 试问:(1)拖轮费用和400箱货损属于何种损失?(2)在投保 何种险别时,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3)如果在 苏伊士运河未发生搁浅,在投保何种险别时,保险公司才对马 六甲海峡发生的损失负责赔偿?为什么?(指CIC的最小险别)
二、单独海损、共同海损
• 案例一: • 某轮载货后,在航行途中不慎发生搁浅,事后反复开倒车,强行起浮,但船 上轮机受损并且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货物部分损失。该船行 驶至邻近的一个港口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前后花费了10天时间, 增加支出各项费用,包括员工工资。当船修复后装上原货启航后不久,A舱 起火,船长下令对该舱灌水灭火。A舱原载文具用品、茶叶等,灭火后发现 文具用品一部分被焚毁,另一部分文具用品和全部茶叶被水浸湿。试分别说 明以上各项损失的性质,并指出在投保CIC(1981.1.1条款)何种险别的情 况下,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 • 要点评析: • (1)属于单独海损的有:搁浅造成的损失;A舱被焚毁的一部分文具用品。 因为该损失是由于风险本身所导致的。 • 属于共同海损的有:强行起浮造成的轮机受损以及船底划破而产生的修理费 以及船员工资等费用属于;A舱被水浸湿的另一部分文具用品和全部茶叶。 因为该损失是由于为了大家的利益而采取的对抗风险的人为措施所导致的。 • (2)投保CIC(1981.1.1条款)的平安险,保险公司就负责赔偿,因为平安 险承保共同海损;对于本案中的单独海损,是由于搁浅和失火意外事故导致 的,意外事过导致的部分损失属于平安险承保范围。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题整理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题整理

第1章国际货运概论1、某货运代理作为进口商的代理人,负责从A港接受一批艺术作品,在120海里外的B港交货。

该批作品用于国际展览,要求货运代理在规定的日期之前于B港交付全部货物。

货运代理在A港接收货物后,通过定期货运卡车将大部分货物陆运到B港。

由于定期货运卡车出现季节性短缺,一小部分货物无法及时运抵。

于是货运代理在卡车市场雇佣了一辆货运车,要求其于指定日期之前抵达B港。

而后,该承载货物的货车连同货物一起下落不明。

分析:货运车造成的损失,货运代理是否也要负责呢?对此,有人提出货运代理仅为代理人,对处于承运人掌管期间的货物灭失不必负责,这一主张似乎有道理。

然而根据FIATA关于货运代理的谨慎责任之规定,货运代理应恪尽职责采取合理措施,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中造成货物灭失的原因与货运代理所选择的承运人有直接的关系。

由于其未尽合理而谨慎职责,在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掌管之前,甚至没有尽到最低限度的谨慎,即检验承运人的证书,考查承运人的背景,致使货物灭失。

结论:因而他应对选择承运人的过失负责,承担由此给货主造成的货物灭失的责任。

2、某土畜产进出口公司委托某外运公司办理一批服装的出口运输,从上海运至日本。

外运公司租用某远洋运输公司的船舶承运,但以其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

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部分服装已湿损。

于是,收货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赔偿收货人后,取得代位求偿权,进而向外运公司提起诉讼。

分析:很明显,本案并非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而是运输合同纠纷。

但由于外运公司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这一行为使其成为契约承运人,从而承担了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对因承运人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

当然,外运公司仍有权依据其与远洋运输公司(实际承运人)签订的运输合同关系,向远洋运输公司进行追偿。

结论:货运代理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承担货损货差责任。

3、A是广州市的一家货代公司,B是深圳的一家进口公司,C是湖南省的一家工业供销公司。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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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
二、海上货运保险保障的损失
海损 (损失程度)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损失性质)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委付)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2021/7/3
国国际际货贸物易运实输务保-第险六分章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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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上货运保险保障的损失
• 一般是指海运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和灭失。 (一)全部损失(Total Loss)简称全损,是指运输中的整批货物或不 可分割的一批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全损又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 损两种。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盗窃、雨淋、短量、沾污、破碎、
受潮、受热、渗漏、串味、锈损、钩损、包装破裂等一般外
来原因招致的风险与损失。
• 2.特殊外来风险

这是指由于国家的政策、法令、行政命令、军事等原因
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通常是指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
收、舱面等风险所致的损失。
2021/7/3
国国际际货贸物易运实输务保-第险六分章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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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明西奥”轮货损案

××年,“明西奥”轮装载了一批散装亚麻籽,计划驶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再装
一批亚麻籽后开往美国纽约。但在驶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途中,该论于10.9.上
午搁浅被迫抛锚。“明西奥”轮搁浅的地方正处在南美飓风的旁沛罗斯冷风区内,
这种风时常从西南方吹来,不但会使水位继续下降,而且会摇晃、颠簸船体,把
2021/7/3
国国际际货贸物易运实输务保-第险六分章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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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基本原则
• 4.补偿原则(Principle of Indemnity) • 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当依

国际运输法律争端案例(3篇)

国际运输法律争端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运输合同纠纷日益增多。

本案涉及的是一起典型的国际运输法律争端,原告为MSC地中海航运公司(以下简称“MSC”),被告为中国某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

双方因一票货物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而引发纠纷。

二、案件事实2018年,物流公司作为出口商,委托MSC运输一批货物从中国广州港至美国纽约港。

合同约定,运输方式为海运,货物价值为100万美元。

在货物装船过程中,由于物流公司未按照规定提供正确的货物描述,导致MSC在运输过程中未能准确识别货物,最终在纽约港发生货物丢失事件。

货物丢失后,物流公司向MSC索赔,要求赔偿货物价值100万美元。

MSC则认为,由于物流公司未提供正确的货物描述,导致货物丢失,因此物流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货物丢失的责任归属;2. 货物损失赔偿的计算;3. 合同中免责条款的适用。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以下事实成立:1. 物流公司未按照规定提供正确的货物描述,导致MSC在运输过程中未能准确识别货物;2.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MSC已尽合理注意义务,无过错;3. 合同中关于货物丢失的免责条款有效。

基于以上事实,法院作出如下判决:1. 物流公司应承担货物丢失的主要责任,赔偿MSC货物价值100万美元;2. 物流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应扣除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赔偿金额;3. 合同中关于货物丢失的免责条款有效,MSC无需对货物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多个国际运输法律问题,以下进行详细分析:1. 货物丢失的责任归属:根据国际货物运输法,承运人(本案中的MSC)在运输过程中对货物的安全负有责任。

然而,在本案中,物流公司未按照规定提供正确的货物描述,导致MSC未能准确识别货物,从而造成货物丢失。

因此,法院判定物流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2. 货物损失赔偿的计算:根据国际货物运输法,货物损失赔偿的计算应参照货物价值。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典型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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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综合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综合案例分析
在这两笔交易中,该风险与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保险公司对于“与日本商人的交易”应对该货损给予赔偿,CIF条件下由卖方投保,保险合同在货物启运地启运后生效;
保险公司对于“与英国商人的交易”不会对该货损给予赔偿,FO[案例2]
1994年2月,中国某纺织进出口公司与大连某海运公司签订了运输1000件丝绸衬衫到马赛的协议。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又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的运输投保了平安险单。2月20日,该批货物装船完毕后启航,2月25日,装载该批货物的轮船在海上突遇罕见大风暴,船体严重受损,于2月26日沉没,3月20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索赔,保险公司以该批货物由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为由拒绝赔偿,于是,进出口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偿付保险金。
该合同中,货物风险是否已转移给买方?应该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
根据国际商会的解释,F0B合同中风险转移的原则是,一般情况下,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风险即由买方承担。但如果卖方未及时履行发出装船通知这一义务,则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仍由卖方承担。本案FOB合同中方虽已完成货物装船义务,使货物越过船舷.但由于疏忽没有及时将装船情况通知买方,耽误了买方投保。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坦和国际商会的解释,风险未发生转移,仍由卖方承担,因此,本案中应由卖方承担赔偿货物损失的全部责任。
(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案例分析:
(1)属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案例分析)

三、计算题1、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出口欧洲一批货物,报价为CFR鹿特丹,货价总值为320000美元。

现国外买方提出改报CIF鹿特丹价格,要求投保平安险(保险费率0.20%)和串味险(保险费率0.02%),加一成投保。

问在不影响我方收益时,我方应报CIF价总值为多少?(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2.一批蛋制品从上海港出口运往英国普利茅斯港,蛋制品的货物等级为10级,计费方法W/M。

该批货物毛重8吨,体积为12立方米。

经查中国—欧洲地中海航线10级货物的基本运费为125美元/运费吨,燃油附加费35%,到普利茅斯港的直航附加费为18美元/运费吨。

计算该批货物的班轮运费。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3.一批货物共600箱,保险金额为48000美元。

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了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其中200箱货物受损严重,受损的货物只能按六折出售,若该批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价值为每箱96美元,问保险公司应赔款多少?(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4.某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是100万元,投保人分别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40万元,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60万元,向丙保险公司投保了20万元。

如果在这三张保单同时有效的期间内,该保险标的发生了60万元的实际损失,按最大责任分摊法进行损失分摊,甲、乙、丙三个保险人的分摊金额分别是多少?5.我国民航由北京运送一批货物至日本东京,货物毛重40千克,体积为0.18立方米,航空货物公布直达运价见表,计算应收的运费。

(以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PEK-TYOY.RENMINBIM:230.00N:37.5145:28.136.我国内陆某外贸公司以CIP合同进口一批货物,国外出口商向A公司投保金额48000美元至内陆我外贸公司仓库。

而该外贸公司也向B公司投保了目的港至内陆公司仓库的国内段风险,投保金额52000美元,若该批货物到目的地的完好价值为55000美元。

货物在从目的港至内陆公司仓库途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8000美元,按最高责任分摊计算两家保险公司应付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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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2 代理人违反代理协议保险人仍应 承担赔偿责任

1999年,某客运公司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代理合同。 合同规定:保险公司委托客运公司代办公路旅客意外伤害 保险业务的承保手续,以持票乘车的旅客为被保险人:保 险费按票价的2%计收,包含于票价之内,由客运公司在 售票时收取,车票即为保险凭证。客运公司应于每月5日 以前按上月售票收入2%向保险公司结转保险费,保险公 司按所收保险费的5%向客运公司支付代办手续费。在合 同有效期内,客运公司一辆客车载乘客45名,在一山地 段行驶,与一迎面驶来的货车交会时,由于司机打方向 盘过猛,致使客车冲出公路,翻落山谷。造成9人死亡, 22人重伤,14人轻伤。本次车祸伤亡人员家属持旅客车 票(车票上印有“票价中含保险费2%”)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以客运公司未按协议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为 由,拒绝赔付。
买方就以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不齐全为由,要求拒收货
物、拒付货款。请分析: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 么?
案例分析2

2001年8月,我某出口X公司对外签订一份以FOB为条
件的农产品合同,买方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仓至仓条
款的一切险。货物从X公司仓库运往装运码头途中, 发生承保范围的损失,事后X公司以保险单含有仓至 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但遭拒绝,后来X公司 又请买方以买方的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接上页)后来,该船不幸又与另一艘货轮相撞, 船体严重受损,货舱乙破裂,舱内进入大量海水,剧 烈的震动和海水浸泡导致舱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 损。为了救险,船长命令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 大量亚麻损失。在船舶停靠在避难港进行大修时,船 方就受损精密仪器的抢修整理事宜向岸上有关专家进 行了咨询,发现整理恢复费用十分庞大,已经超过了 货物的保险价值。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货舱 丙和货舱丁的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卸货时造成一 部分货物钩损。 试分析各部分损失属于什么类型和性质?
案例6
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向中东某国出口一 批货物,根据合同投保了水渍险附加偷窃提货 不着险。但在海运途中,因两伊战起船被扣押 ,尔后进口商因提货不着便向我保险公司进行 索赔,我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不予赔偿。请分析是否赔偿为什么?
案例7
某公司出口卡车1000辆,向PICC 投保平安险,该批货物在航行途中遇 到极端恶劣气候,有990辆卡车不慎被 卷入海中。后该船又触礁,严重漏水, 为了挽救船和其他货物,船长下令将 余下的10辆卡车推入海中。问:保险 公司会如何赔付?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 保险法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

买卖双方按CIF条件签订一份合同。卖方将货物备妥后,
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按时出运。在装船时,卖方考
虑到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距离较近,且风平浪静,不 会发生什么意外,因此,没有办理海运货物保险。实 际上,货物安全及时抵达目的港,但卖方提交的单据 中缺少保险单。后因市场发生了对买方不利的变化,
单独 一般其 特别特 海损 它损失 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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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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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
某出口公司出口白报纸5,000令,按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水渍 险,货到目的港时,发现有200令纸被水管漏水 浸泡有水渍。 问:保险公司是否予以赔偿?
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

请指出这些损失中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
案例10

1994年2月,中国某纺织进出口公司与大连某海运公司签
订了运输1000件丝绸衬衫到马赛的协议。合同签订后,
进出口公司又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的运输投保了平安 险单。2月20日,该批货物装船完毕后启航,2月25日,装载 该批货物的轮船在海上突遇罕见大风暴,船体严重受损, 于2月26日沉没,3月20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


[点评]
保险代理属民事代理制度的一种,但是它与一般的代 理又有所不同。其主要表现在: 1.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在法律上视为同一人。保险代理 人以保险人的名义与投保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产生的 一切权利义务都由保险人享受或承担。即使代理人的 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利益也对保险人有约束力。例如, 保险代理人在未经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签订了保险 合同,保险人不得以代理人越权而否认合同的效力, 但是保险代理人与投保人有约定的除外。


2.保险代理人所知道的事情,都假定为保险人所知,保 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拒绝给付保 险赔偿。 3.保险代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因为保险代理是一 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授权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 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范围、期限等,并由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因此,在判断保险代理中当事人是否违约以及由谁承 担违约责任的问题时,必须对保险代理的特殊性有相 当明确的认识。在民事代理理论的基础上,不能忽视 保险代理在具体运用中的特殊规则,从而使保险当事 人及保险代理当事人在纠纷发生时不至于混淆这两种 代理制度,并作出明智的抉择。
案例9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 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
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
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 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其中的损失与 费用有: (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 灌水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
毛毯完全烧毁。船到B港口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
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道而遭受了 不同程度的串味损失。其中烟草由于包装较好,串味不 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 但是等级已大打折扣,售价下降三成。而茶叶则完全失
去了其特有的芳香,无论如何不能当做茶叶了,只能按
照廉价的填充物处理。(转下页)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
平安险(FPA)
基本险别
水渍险(WPA/WA)
一切险(AR) 一般附加险
附加险别
特殊附加险
风险、损失和险别的关系
损失
全部损失
实际 全损 推定 全损
部分损失共同 海损Fra bibliotek其它损失
风险和险别 风
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一般外来风险 外来 风险 特别特殊外来风险 平安险 基 本 水渍险 险 一切险 一般附加险 附加 险 特别特殊附加险 海上 风险
就该批货物索赔,保险公司以该批货物由自然灾害造成
损失为由拒绝赔偿,于是,进出口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保 险公司偿付保险金。

问题: 本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应负赔偿责任?
案例11


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2001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 吨化肥的CFR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 2002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 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至2002年1月20 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 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 离装运港。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2002年1月30 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 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由于船 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 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 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 问题: (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 为什么?
但同样遭到拒绝。请评述该案例,保险公司拒绝是
否恰当?
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的区别是什么?
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
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 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 实际全损 于 。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 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 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 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 于 。 推定全损
案例8

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日、英两国商人分别以CIF 和CFR价格出售蘑菇罐头,有关被保险人均办 理了保险手续。这两批货物自启运地仓库运往 装运港的途中均遭受损失,问这两笔交易中各 由谁办理货运保险手续?该货物损失的风险与 责任各由谁承担?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并 简述理由。
答案提示:参考CIF CFR术语,以及卖方利益险的内容。
案例分析3
某公司出口卡车700辆,该批货物均装 于船面(国外买方同意接受舱面提单),航 行途中遇到大风浪,有20辆卡车被冲入海中。
后该船又触礁,严重漏水,为了挽救船和其
他货物,船长下令将余下的680辆卡车推入
海中。
问:上述两种情况是否都属共同海损?
案例4
某货轮满载货物驶离A港口。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湿度 很大,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起大火,将装在货舱甲的
测一测
我按CIF贸易术语对外发盘,如按卖方负责投保下列险别作 为保险条款是否妥当?如有不妥,试予更正并说明理由。 1) 一切险、偷窃提货不着险、串味险、交货不到险。 错
2) 平安险、一切险、受潮受热险、战争险、罢工险。 错
3) 水渍险、碰损破碎险。 4) 偷窃提货不着险、钩损险、战争险、罢工险. 投保原则: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附加险不能单独 投.保投保了一切险就不用再投保一般附加险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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