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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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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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注意: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不要求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须具有保险利益,而仅要求他在保险标的物发生损失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2、CIF条件下,卖方一般投保“仓至仓”险,而在CFR和FOB价格条款下,卖方为自己的利益起见,应另外加保自己仓库至装运港船舷这一段的保险。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二)最大诚信原则(utmost good faith)——告知、保证、弃权和禁止反言最大诚实信用原则是各国保险法和国际保险实践中所普遍要求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须履行以下三项义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此项原则的法律后果是保险合同不成立,即使订立,保险人也可主张解除合同。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险标的重要事实告知保险人保证: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做出允诺弃权和禁止反言:用来约束保险人行为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三)补偿原则(principle of indemnity)损失赔偿原则是指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损进行补偿。这个原则是由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决定的。1、被保险人只有受到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时候才能得到补偿;2、补偿的数额必须等于损失,被保险人不能获得多于损失的补偿。
部分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是指整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完全灭失、或完全变质已失去原来的形体和效用,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被保险货物在遭受到实际全损后,被保险人可按其投保金额获得保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单独海损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共同海损&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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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故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 除合同或要求增加相应的保费。
•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 要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可以退还保费。
•除合同另有约定,保险责任开始后,双方均不可解
除合同。若约定解除,保险人有权收取自保险责任
开始至合同解除之日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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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船舶的损失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
2.B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偿A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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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人承保的损失与费用 (1)损失
实际全损——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
全 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形体、效用,或者不 部 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有。
损 推定全损——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 失 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
•被保险人只有遭受约定的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才能获得赔偿 •保险人的补偿应当相当于实际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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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4月23日,“Segundo”轮装运加拿大稻米公司的 50600袋稻米,共5080吨从缅甸仰光开往不列颠哥伦比亚 的Fraser river,加拿大公司在装运前与联合保险公司签订 了保险合同,为其稻米投了平安险,承担海难及“其他所 有风险、损失和意外对保险标的造成的损害。”到达目的 地时,加拿大公司发现所有稻米都发热了。加拿大公司要 求保险公司对稻米的损失进行赔偿,他认为稻米本身没有 缺陷,货损是海难或“海上危险”造成的。而保险公司则 认为一方面损失是由于稻米自身的固有缺陷造成的。另一 方面货损的近因是“间歇和反复的限制通风”,由于天气 不好,遭遇11级风暴,舱口和通风机不得不关闭,使得货 物得不到通风,造成稻米发热。这是船长的个人行为,而 非海难造成的,即不在承保的范围之内。分析:保险公司 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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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损失(Partial Losses):凡不属于实际 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
2020/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 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 这种损失属于实际全损。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 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 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 属于推定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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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共同海损的分摊(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
共同海损分摊时,涉及的受益方包括:货方、船 方和运费方。
进行共同海损分摊时, 一般遵循《约克——安
特卫普理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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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
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 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 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 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 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 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 失有:①1 000箱货被火烧毁;②600箱货由 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
❖ 一.海上风险与损失: ❖ (一)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 自然灾害:海啸、地震或火山爆发、雷电和恶劣气
候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 意外事故主要指由于非意料中的原因所造成事故如
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踪、失火、爆炸 或其他类似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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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部损失。(Total losses)
1) 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es):货物 全部灭失、或完全变质、或不能归还被保险人而言。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PowerPoint演示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PowerPoint演示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2、根本概念
海上损失~是指保险人承保哪些损失
第六页,共三十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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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ǎnhuí)
第七章 国际(guójì)货物运输保险----损 失
➢全部损失----是指运输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 部损失。
➢ 实际(shíjì)全损
2、陆运一切险
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陆运险的责任外,保险人还对被保险货物在运 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缺少、短量、偷窃、渗漏、碰损、破 碎、钩损、雨淋、生锈、受潮、受热、发霉、串味、沾污等全部 或局部损失,也负赔偿责任。相当于海运险中的一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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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fǎn回huí)
第七章 国际(guójì)货物运输保险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一切险: 其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局部损失。
除外责任 ~是指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损失或费用。
责任起讫 ~又称保险期限, “仓至仓〞条款
保险索赔期限 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地之日起 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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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国际(guójì)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页,共三十二页。
第七章 国际(guójì)货物运输保 险
目的(mùdì)与要求
通过学习,要求掌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范围,熟 悉我国海陆空邮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了解伦敦保险业 协会海运货物条款,学会操作货运保险根本业务以及掌 握合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规定方法。
重点难点 风险与损失的界定;保险险别;仓至仓条款的含义;保险条 款的根本内容以及规定保险条款的本卷须知。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件( 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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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认识到我们的所见所闻都是假象,认识到此生都是虚幻,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佛法的真相。钱多了会压死你,你承受得了吗?带,带不走,放,放不下。时时刻刻发
悲心,饶益众生为他人。

14、梦想总是跑在我的前面。努力追寻它们,为了那一瞬间的同步,这就是动人的生命奇迹。

15、懒惰不会让你一下子跌倒,但会在不知不觉中减少你的收获;勤奋也不会让你一夜成功,但会在不知不觉中积累你的成果。人生需要挑战,更需要坚持和勤奋!
CIF×(1+投保加成) 来确定投保,投保加成通常为10%
价格换算:
CFR=FOB+F CIF=FOB+F+I

CIF=
CFR
1-(1+投保加成)×保费率
保险费(Premium)=投保金额×保险费率
即上面公式中的 I
如果不是以CIF为基础,而是以FOB,则: FOB×(1+平均保险费率+平均运费率)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 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 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 失。
4、 在装卸或转运时 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 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危险 的货物 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损 的 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 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 保险标的受损后,整理和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 超过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
• 保险标的受损后,修理费用已超过货物修复后 的价值。
部分损失: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 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 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 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 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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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背景
保险行业的发展与重要性 国际货物运输的风险与挑战 保险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与意义 课件的编写目的与内容概述
课件目的
帮助学生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和特点 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流程和注意事项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赔程序和技巧
国际贸易专业学生
协商解决
仲裁解决
诉讼解决
其他解决方式(如 调解、调解与仲裁 相结合等)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分析
案例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案例背景:介绍海上货物运输 保险的相关背景信息,如海上
货物运输的特点、风险等。
添加标题
保险责任:详细阐述保险公司 的责任范围,包括赔偿范围、
赔偿限额等。
保险费率:介绍保险费率的确 定方式,包括费率计算方法、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项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
保险责任:详细阐述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承保风险、除外责任等。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项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
保险理赔:介绍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赔流程和注意事项,包括理赔申请、调查 处理、赔偿金额等。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项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
赔偿流程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 保险人核定损失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 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
赔偿限额与赔偿原则
赔偿限额:根据保险合 同约定的最高赔偿限额,险金额和运费三 者中最高者进行赔偿, 同时还要考虑免赔额的 影响
争议解决方式
高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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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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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法(ppt 24页)

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法(ppt 2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商法》1992年11月7日七 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通过,1993年7月 1日起施行。
调整提单的国际公约
《海牙规则》(Hague Rules)《关于统一提单的 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国际海洋法委员会于1921 年在海牙制定,并于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召开的 26次外交会议上通过。1931年6月2日生效。现有参加国 和地区80多个。
是指货物装船后签发 的,以早于货物实际装 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 单。
指在货物尚未装 船或尚未完全装船的 情况下签发的“货物 已装船”的提单。
倒签提单是托运人和 承运人合谋的欺诈行为, 承运人对收货人负侵权 损害赔偿责任。
同前者相比,更为严 重。
调整提单的内国法
《关于船舶航行、提 单以及与财产运输有关 的某些义务、职责和权 利法案》即“哈特 法”(Harter Act)1893年美 国国会。
商法
BUSINESS LAW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法概述 第二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规则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与惯例 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类型 三、提单 第三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一、概述 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赔
国际货物运输概述
提单中承运人的责任制
提单中承运人的责任制的发展阶段
我国海商法关于提单中承运人的责任制的 规定
提单中承运人的责任制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承运人“不负过失责任制”时期,19世纪末 到20世纪初,船方基本上不承担什么责任,提单中的 免责条款多达六、七十条。
第二阶段:承运人“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时期,《海牙 规则》产生之后。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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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灭失与否”条款:除非当时被保险人知道已
经发生了损失而保险人不知情,保险人对保险合同
订立前已发生的损失亦应负责赔偿,相应地也不退
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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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大诚信原则
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最大限度地本着诚实信用的 精神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基本要求是:
•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披露重要事实(订立合同 前)
• 法律所认可并受到保护的利益 •能够确定的以货币形式估计的客观利益 •经济上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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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在因发生保险事故而 受到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具备保险利益, 而不需要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具有保险利益。
•对于人身保险合同,则强调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 之日具有保险利益,而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 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法律不予考虑。
•被保险人所作的陈述必须真实
•被保险人不得违反其所作的担保
•保险人在订立合同前应将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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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有关事宜告知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
3.近因原则
保险人只对保险事故作为最直接、最接近的 原因所引起的损失,负责赔偿,而对于承保范围 以外的原因所致的损失,则不负赔偿责任。
4.损失补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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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 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 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 通 常要求书面形式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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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单
也称保单,是保险和投保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 同正式书面凭证,又保险人制、签章并交付给投保 人。其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关的约定全部详尽 地载明,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单是被保险人索 赔的依据,也是保险人赔偿的主要依据。
•被保险人故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 除合同或要求增加相应的保费。
•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 要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可以退还保费。
•除合同另有约定,保险责任开始后,双方均不可解
除合同。若约定解除,保险人有权收取自保险责任
开始至合同解除之日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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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只有遭受约定的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才能获得赔偿 •保险人的补偿应当相当于实际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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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4月23日,“Segundo”轮装运加拿大稻米公司的 50600袋稻米,共5080吨从缅甸仰光开往不列颠哥伦比亚 的Fraser river,加拿大公司在装运前与联合保险公司签订 了保险合同,为其稻米投了平安险,承担海难及“其他所 有风险、损失和意外对保险标的造成的损害。”到达目的 地时,加拿大公司发现所有稻米都发热了。加拿大公司要 求保险公司对稻米的损失进行赔偿,他认为稻米本身没有 缺陷,货损是海难或“海上危险”造成的。而保险公司则 认为一方面损失是由于稻米自身的固有缺陷造成的。另一 方面货损的近因是“间歇和反复的限制通风”,由于天气 不好,遭遇11级风暴,舱口和通风机不得不关闭,使得货 物得不到通风,造成稻米发热。这是船长的个人行为,而 非海难造成的,即不在承保的范围之内。分析:保险公司 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不可预知的危险存在
•社会互助共济
•损202失0/12的/09 补偿性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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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中的相关概念
•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 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负责赔偿的自然人或法人。
•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向保险人缴 纳保险15
•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时,应当立即 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通知后,可以解除合同, 也可以要求修订承保条件、增加保险费。
•海上保险合同的标的物若为特定的船舶,则转让 船舶所有权时,必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否则保险 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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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
•海上货物运输的保险单,被保险人可以采用背书转让 或其他方式自由转让,无须征得保险人同意。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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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
一、保险定义及特点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 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 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 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 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受益人——按保险合同规定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 而其本身不承担保险合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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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人——接受被保险人的委托,为其与保险 人订立保险合同或办理索赔业务的人。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 代理费,并在保险人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业务的 单位或个人。
•保险价值——保险标的在保险责任开始时的实际价 值加附加费用的总和。
定值保单 不定值保单
航程保单 定期保单 混合保单
记名保单 浮动保单 预约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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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上货物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名称
2.保险标的
3.保险价值
4.保险金额
5.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6.保险期间
7.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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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上货物保险合同的解除与转让
1.合同的解除
•保险单转让后,受让人有权在货物遭受承保范围内的 损失时,以自己的名义向保险人要求赔偿。
•即使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之后,保险单仍然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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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一、海上货物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将以海运为主的运输过 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保险的标的是动态的货物 •保险期间为“仓至仓”
•一张保单承保多种保险利益
•与航运及海商法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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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上货物保险合同的分类
•保险金额——经当事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的由 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受损失负责赔偿的最高数额
•保险费——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偿款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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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时候,被保险人必须具备 保险利益,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才具有法律 效力,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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