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应以什么工资为基数计发.
劳动法工资支付和加班费的规定
劳动法工资支付和加班费的规定劳动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工资支付和加班费的规定。
在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支付是企业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定之一。
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企业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少发。
同时,劳动者的工资应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除了正常的工作日工资外,企业在需要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也需要支付加班费。
在《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提供相应的加班费。
加班费的支付标准通常为平时工资的1.5倍至3倍不等,具体标准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劳动者在加班后应当主动记录加班时间,确保加班费按时发放。
总的来说,劳动法对工资支付和加班费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得到应有的报酬和待遇。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资支付和加班费的合理性和公正性,避免发生劳动纠纷,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实行计时工资的用人单位,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其计算方法是:用月基本工资除以月法定工作天数即得日工资,用日工资除以日工作时间即得小时工资。
热门城市:石嘴山律师盘锦律师榆林律师安阳律师黑河律师秦皇岛律师鹰潭律师佛山律师佳木斯律师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一直以来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话题,也是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话题。
那么。
大家对于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的相关知识了解多少呢?下面,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
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二、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的法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最新加班工资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的依据和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计算加班费要搞清楚基本工资,计算工资的基数首先要理清两个概念,即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分别是20.83天和21.75天。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工时管理,是判断超时加班的标准,制度计薪日则直接体现在日工资、加班工资方面。
在计算加班工资时,要按照每个单位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划分,根据国家的劳动法规,共有三种工时制,分别是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这三种工时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分别是:1、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举例来说,有员工吴某每月工资为960元,根据国家目前制度工作日为20.83天,那么他每小时的工资计算方法就是960÷21.75÷8=5.5元,那么吴某平时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就是5.5×150%=8.27元;而他休息日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就是5.5×200%=11元;法定节假日每小时的加班工资为5.5×300%=16.5元。
2、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根据规定,一些特殊的行业、企业和工作岗位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
综合工时制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考虑到有些企业的实际操作情况,比如酒店、物业公司等,往往不可能按照标准工作制来实行,所以很多这类企业都申请了综合工时制。
加班费发放管理办法
加班费发放管理办法随着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加剧,不少公司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和提高生产效率,常常需要员工加班工作。
然而,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加班费的发放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加班费的定义、发放计算方法、申请和审批流程以及监督与维权等方面,探讨加班费发放的管理办法。
一、加班费的定义加班费是指员工在规定工时之外的工作时间所获得的报酬。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制度,确定了员工的加班费发放标准与计算方法。
二、加班费的发放计算方法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两种,分别是固定加班费和按小时计算的加班费。
1. 固定加班费固定加班费是指根据员工的职位和级别,规定每月或每年固定的加班费数额,不论实际加班时长。
这种方式更适用于常规稳定的工时与工作强度,适合于那些加班时间相对稳定的员工。
2. 按小时计算的加班费按小时计算的加班费是指根据员工实际加班时长进行计算。
通常采用加班工时乘以基本工资再乘以加班系数得出加班费的计算公式。
这种方式更能体现员工的实际劳动价值,适用于工作安排不固定,加班时间较为灵活的员工。
三、申请和审批流程为了确保加班费的合理发放,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1. 申请: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时间,向所在部门提交加班申请,说明加班事由、加班时间和预计加班费用等信息。
同时,员工也应留存相关证据,如加班记录、邮件通知等,作为后续核算和维权的依据。
2. 审批: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主管对员工的加班申请进行审批,并确保审批过程合规、公正。
审批过程中还需关注员工的工作负荷与健康状况,不得长期强制加班。
四、监督与维权加班费的发放管理必须建立监督和维权机制,以保障员工的权益。
1. 监督: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加班费的监督与检查。
该机构应定期对加班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加班费的计算与发放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2. 维权:如发现加班费存在问题,员工有权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会提起申诉。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投诉与反馈渠道,并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
To be successful, go crazy first and move forward with a simple mind.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保证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特制定了《劳动合同法》,以保障公民在工作时所应享受的权利,在企业当中,我们在遇到加班的时候,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与加班工资的。
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工资的相关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中对加班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怎么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关于加班费计算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加班费计算的相关法律规定加班费即加班加点工资是与企业和劳动者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近年来由于加班费支付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和纠纷的比例越来越高,有的是由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相关法律条款理解偏差造成的,有的是由于用人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等等。
本人通过对部分加班费支付争议案例审析,认为其争议焦点主要表现在:对加班的界定认识不统一;二是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认识不统一,三是计算方法、标准不统一等等,那么加班工资到底应该如何支付呢?本文从法定工作时间以及实行不同工时制的适用范围、审批办法和工作时间的计算、在不同工时制条件下加班如何界定、计发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标准和企业拖欠、克扣员工工资的如何赔偿等几方面进行阐述和剖析,以期对解决目前有诸多争议点的加班费支付问题有所帮助。
关键词:工作时间、加班界定、计发基数、赔偿规定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时间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工作或者生产的时间,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完成其所负担工作的时间。
加班相对工作时间而言,就是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安排劳动者工作,所以能否正确把握工作时间的内涵是界定加班与否的一个关键因素。
为能准确计算工作时间,笔者将对以下几种主要的工时形式的性质、特点分别进行简述:(一)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作或者劳动的时间。
《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称《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以下称《规定》)对此都分别作了明确的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1995年3月修订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两者看似相互矛盾,但后者完全符合《劳动法》关于工时概括性和原则性的规定,并且从1997年5月起,在工作时间的计算上,一律以每周工作40小时间为基础。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是怎样的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是怎样的根据规定,要是用人单位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内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话,则此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其相应的加班费。
同时法律也赋予了员工拒绝加班的权利,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是不可以拒绝的。
那大家知道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是怎样的吗?下面就让律师365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根据规定,要是用人单位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内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话,则此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其相应的加班费。
同时法律也赋予了员工拒绝加班的权利,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是不可以拒绝的。
那大家知道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是怎样的吗?下面就让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4、根据1999年国务院令《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各3天,共计10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
公务员加班费发放规定
公务员加班费发放规定公务员加班费发放规定公务员加班费是指公务员在超过正常工作时间范围内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加班费。
以下是公务员加班费发放的相关规定。
一、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公务员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按小时计算,根据实际加班的小时数,按照单位规定的加班费标准进行计算,并不满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二是按天计算,即按照公务员实际加班的天数进行计算,单位规定的加班费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加班费的标准:公务员加班费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应当与职务、工作强度等因素相匹配,并提交上级机关备案。
一般情况下,加班费标准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几,具体比例由单位根据职务工资等级确定。
三、加班费的支付方式:公务员的加班费一般以月度为单位支付。
单位在月底结算时,根据公务员当月的加班情况和加班费标准,计算加班费并与基本工资一同发放。
四、加班费的报销和不报销:一般情况下,公务员加班费应当在工资中直接发放。
但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加班费,单位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例如,公务员因参加出差、培训等工作需要加班,超时工作的加班费可以报销,但需提供相关的加班证明和费用报销单据。
五、加班费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员加班费管理制度,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审核、发放、报销等各个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责任人。
单位内部可以设立专门的加班费管理人员或加班费管理小组,负责对加班费的管理和监督。
六、加班费的查处和申诉:如果公务员对加班费的计算、发放等方面存在异议,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诉。
单位应当设立申诉渠道,及时处理公务员的申诉,并告知相关结果。
如果公务员对单位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诉,上级机关将对申诉进行审核和处理。
公务员加班费的发放规定对于提高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加班费,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加班费的合理计算和发放。
同时,公务员也应当加强自身维权意识,合理维护自身权益,遵守单位规定,不得滥用加班费权益。
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的基数
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的基数一、前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而加班费则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工作所应得的报酬。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的基数的概念、计算方法、法律规定以及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基数的概念和计算方法1. 概念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基数,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工资计算基础。
通常情况下,加班费基数应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或者实际工资。
2. 计算方法(1)基本工资作为基数: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且没有其他约定的,应以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2)实际工资作为基数: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基本工资,或者劳动者的实际工资高于基本工资的,应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3)工资总额作为基数:在某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中可能规定以工资总额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三、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四、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1. 明确约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尽量明确约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产生纠纷。
2. 保存证据:劳动者应妥善保存有关加班的证据,如加班记录、工资条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3. 了解政策:劳动者应了解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政策,关注加班费计算基数的变动,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4. 维权途径: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五、结语加班费基数的约定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劳动者应关注自身权益的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劳动者应了解法律规定,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加班费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员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后所支付的工资。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合理的加班费计算可以保障员工的权益,也可以规范企业的管理。
本文将就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及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1. 按小时计算。
加班费的最基本计算方法是按小时计算。
通常情况下,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长会被视为加班时间,按照一定的比例增加员工的工资。
例如,国家规定工作日加班工资为平时工资的1.5倍,休息日加班工资为平时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平时工资的3倍。
2. 按次数计算。
除了按小时计算外,有些企业也会按照加班的次数进行计算加班费。
这种方式适用于一些灵活性较大的岗位,员工的加班时间不固定,难以按小时计算加班费的情况。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加班次数,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增加员工的工资。
3. 综合计算。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企业也可以采用综合计算的方式来确定加班费。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一些特殊岗位或特殊工作情况,难以简单按照小时或次数计算加班费的情况。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员工的工作时长、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综合计算加班费。
二、加班费的标准。
1. 国家规定标准。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于加班费的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企业在计算加班费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低于法定标准,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 企业内部规定。
除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外,一些企业也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内部的加班费标准。
这些标准可能会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能会根据企业的经济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 行业惯例。
在某些行业中,也存在一些行业惯例关于加班费标准的约定。
企业在确定加班费标准时,可以参考所在行业的惯例,以保持与行业的一致性。
三、加班费计算的注意事项。
1. 记录完整。
企业在计算加班费时,应当对员工的加班时间进行完整记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事务员试题库
事务员试题库一、 填空题: 1.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必须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 300%支付工资报酬。
2.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为技能工资、岗位工资之和。
3. 职工假期的批准权限:不满一天的零星事假由工班长批准,三天及以内假期由车间主任批准,三天以上假期由单位劳资主管部门批准。
4.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5.安排职工延点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6.职工对公示的考勤情况有疑义的,应在三日内向有关负责人提出 7.对违章批准和填发的各种乘车证,应追回乘车证,并进行罚款,除全年定期乘车证、临时定期乘车证外的其它乘车证每张罚款100元。
8、物资采购人员必须严格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禁止招标采购过程中违法、违规,暗箱操作9、物资保管要帐料相符,不准保有帐外物资。
对富余物资和废旧物资处理要按章办理,不准擅自处理。
10、物资管理人员要严格执废旧物资回收上缴纪律,并按计划完成回收上缴任务。
不得将处理废旧料的收入作为奖金发放二、单选题 1. 职工在休息日加班,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 支付工资报酬。
(c ) a.400% b.300% c.200% d 150%2.基层单位副科级干部岗位档序为 (c ) a.18档 b.17档 c.16档 d.15档3.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的,应休年休假5 天;已的,应休年休假 10 天;已满 的,应休年休假 15 天。
(a ) a. 12个月不满10年 10年不满20年 20年及以上 b. 5年不满10年 10年不满20年 20年及以上 c. 12个月不满10年 10年不满15年 15年及以上 d. 5年不满10年 10年不满20年 15年及以上 4.下列各项中,应列入利润表“管理费用”项目的是(c )。
山东加班费计算基数
山东加班费计算基数山东加班费计算基数加班费支付一直是劳动争议的一个重点,单位没有支付加班费的情况,肯定是一种违法行为,职工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诉讼的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目前,加班费争议各种新的情况不断出现,其中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怎样确定是问题的关键所在,那么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到底怎样确定才合法?笔者就其提出观点如下。
一、加班费计算违法的几种情形1、加班不分时间类型,按小时或日给固定的加班工资。
单位对延长工作时间按固定的?元/小时或?元/天计算加班工作。
加班的类型不分延长工作时间,按小时工资的1.5倍,假日加班按2倍,法定假日按3倍计算加班工资。
2、实行计件工资的,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时间,仍然按正常的计件单价计发加班工资。
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工资计算,没有按计件单价的1.5倍,假日加班按2倍,法定假日按3倍计算加班工资。
3、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过低,也就是说按单位制定的劳动定额,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获得的工资收入低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表面上看,即使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按1.5倍,假日加班按2倍,法定假日按3倍计算加班工资,因其定额本身过低,也造成劳动者加班工资被克扣的情况。
这是一种比较隐形的行为,一般不会引起劳动者的注意。
4、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与实际用来计发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致,例如某公司职工的基本工资1450元/月,公司计发加班工资却以760元/月÷21.75天÷8小时/天=4.37元/小时计算加班工资。
用降低小时工资标准的方法,减少加班工资的支付成本,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
二、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到底怎样确定才合法?所谓工资总额,《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进一步说明:“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加班费如何计算和发放
加班费如何计算和发放在我们的工作中,加班费是一个经常被提及但可能不是所有人都清楚其计算和发放方式的重要话题。
了解加班费的计算和发放规则,对于保障我们的劳动权益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看看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一般来说,有三种常见的计算方法:1、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工时制计算。
在标准工时制下,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平时加班,加班费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的 15 倍。
比如,张三正常工作每小时工资是 20 元,某天加班 2 小时,那么他这天的加班费应该是 20×15×2 = 60 元。
2、休息日加班。
如果是在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2 倍。
假设李四休息日加班一天,他每天的工资是 200 元,那么这一天的加班费就是 200×2 = 400 元。
3、法定节假日加班。
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3 倍。
像王五在国庆假期加班一天,他每天的工资是 250 元,那么这一天的加班费就是 250×3 = 750 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计算加班费的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那么,小时工资和日工资又该如何计算呢?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 小时)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 天 104 天)÷12 月= 2175 天接下来,我们说说加班费的发放问题。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加班费。
支付方式一般与正常工资发放相同,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发放等形式。
但无论哪种方式,都应当有明确的支付记录,比如工资条、转账记录等。
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调休的方式来替代加班费。
这在休息日加班的情况下是允许的,但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必须支付加班费,不能用调休来替代。
计件工资的加班费基数是怎么确定
计件工资的加班费基数是怎么确定计件工资的的员工在加班的时候也是有加班费的,那加班费是怎么算的呢?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怎么确定?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计件工资的加班费基数是怎么确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计件工资的加班费基数确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应明确工资总收入,劳动者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浮动,其计发基数也随之作出相应调整;2、实行岗位(技能)结构工资的,应以本人上月岗位(技能)结构工资之和为基数计发;3、实行计件工资的,以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为基数计发;上述工资基数低于当年本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
计件工资的加班费计算《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1995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劳动者工作时间修正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按标准工作制度计发工资待遇的,是计时工资制度。
实行计时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在标准工时以外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37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36条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因此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劳动者劳动定额和工资报酬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即计件工资是以标准工时制度为计算基础。
根据1994年劳动部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第3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其工资。
企业应当根据“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的规定,在计件工资的核算中体现出延时工作的加班工资。
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规定《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加班费按基本工资算还是实际工资
加班费按基本工资算还是实际工资加班费按基本工资算还是实际工资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加班费的分类计算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基数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基数怎么算我国《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职工加班的是有加班费的,那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计算的基数要怎么确定?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基数的计算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基数的计算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顺序,共有三种确定方式: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加班加点的日工资计算:按上述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的计算:日工资除以8小时。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方法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佛山加班费应该是如何计算
佛山加班费应该是如何计算目前很多职工都是工作任务艰巨,时常需要加班才能完成,那佛山的加班费是有多少的呢?有什么计算方法吗?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佛山加班费应该是如何计算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佛山加班费如何计算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佛山加班费需不需要交税2012年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节假日加班工资是否缴纳个税”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缴个税。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我国个税法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
在不同的休息时间加班的,我国规定的加班费标准不同,也就是说此时的加班费计算方式不一样。
当然,作为加班收入的一部分,由于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因此这部分收入也是应当要纳税的,只不过具体纳税的标准与一般工资收入的纳税标准不太一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黄某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值得肯定,而且她对劳动法规有关加班加点工资的认识是正确的。其所在企业在两个方面违反了劳动法规的规定。首先,企业违反了国家有关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71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劳动法》第42条和《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在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抢修等一些特殊情况下除外)。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对企业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本案例中,黄某所在企业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就单方面决定加班加点,在程序上违法;而且每天加班2—3小时,违反了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其次,企业违反了国家有关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标准的规定。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每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本案例中,企业与黄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其每月工资为2000元,企业却按基础工资800元折算小时工资并计算加班工资,违反有关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规定。在计算加班工资的倍数问题上,企业用黄某本人小时工资的100%作为加班工资标准,也违反了有关加班工资标准应该为本人小时工资的150%的规定。
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应以什么工资为基数计发
「案例」
黄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家台资企业工作,公司与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2000元,视工资中,包括基础工资800元、岗位工资800元、等级工资400元。虽然黄某对工资收入比较满意,但是对公司不与职工协商而每天安排2-3小时的加班却很不满,尤其让她不能接受的是,公司在发放加班加点工资时,是按照月基础工资800元折算每小时的工资,并按100%予以发放。黄某在与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要求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经调查,责令该公司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2000元折算每小时工资,并且按每小时工资的150%向黄某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同时责令该公司改正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