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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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市教委职称文件

2011年市教委职称文件

渝教职改…2011‟5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在渝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委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为了顺利开展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一)教师系列材料报送。

由我委组织评审的教师、实验技术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材料,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市属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委直属单位以及其他委托评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务必于9月30日前报送我委职改办,逾期不再受理。

(二)非教师系列材料报送。

市教委管理的市属高等院校和直属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相关评委会关于申报材料、时间和评审条件等要求,及时报送教师(实验技术)以外其它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申报评审材料,经我委职改办初审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再报送相关评委会。

2011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申报由我委组织评审的教师和实验技术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严格按照《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和《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等要求开展申报和评审工作:(一)本人申报。

符合现行教师(实验技术)系列申报条件的人员按《重庆市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填写《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教育系统申报评审表及公示表的填写要求和样表另行发文),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其中,非公高校及其他聘用制教师(与原单位无任何人事关系)的档案挂靠在市人才中心的通过市人才中心申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根据鄂职改办﹝2011﹞8号、﹝2011﹞12号和市职改办《关于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11﹞18号)精神,经省、市职改办同意,现将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人员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10年度或2011年度在岗中小学教师,符合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相应的申报条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教师职务。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一)师德条件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笃学,2006-2010年师德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1、师德不良,影响较坏的(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公开或变相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的;乱办补习班或向学生推销资料、压销物品的;抹牌赌博的;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有涉黄行为的;不执行收费政策,向学生乱收费的等);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1年的;3、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师德考核不合格的;4、未参加“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

(二)学历、资历条件1、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①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②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③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现学历为大学本科;④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且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现学历为大学本科。

关于做好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63号)文件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度职称晋升材料申报和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一)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系列评审主管部门、省煤炭工业局规定的参评条件和破格晋升条件组织申报工作,不得随意降低标准。

(二)继续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人事部门审查、单位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申报,认真执行“六公开”监督卡制度,申报的材料按规定填写推荐意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漏项。

二、严格执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政策规定(一)认真执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等职称外语政策规定。

符合外语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条件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鲁人社办发[2011]309号文件规定,2011年度职称外— 1 —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的成绩,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我省使用标准执行全国通用标准。

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

符合《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中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有效使用标准放宽至50分,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严格执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等文件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取得三个普通模块的考试合格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取得一个专业模块和三个普通模块的考试合格证。

黔人通【2011】199号文件

黔人通【2011】199号文件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黔人通【2011】199号关于做好201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创新人才管理体制,转变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在“十二五”发展期间更好地促进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上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突破、敢于创新的要求和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现状和职称工作的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全省职称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1年职称工作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和评价人才的重要标准。

进一步加大职称改革力度,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上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着力提高评审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进一步拓宽职称工作服务领域,充分体现评审机制向科技、基层一线、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倾斜的政策措施。

加快推进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分布,发挥人才队伍的整体功能,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队伍建设。

对博士和从国外(境外)、省外引进来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填补本地(本行业)学科发展或重大项目空白的急需紧缺人才;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中青年优秀人才;重点项目、学科急需的专门人才并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按照客观、公正、科学、高效原则,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不受地域、身份、所有制、台阶及岗位职数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各地在专业人才评价工作中积极作用。

从2011年起,授权贵阳市组织实施卫生、农业、工程三大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卫生系列按二级学科分类的临床医学十四个专业和按三级学科分类的临床医学三十二个专业的副主任医师和副主任护师、副主任技师、副主任药师任职资格;农业系列中按农学、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水产、农村能源等专业分类的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水产工程师任职资格;工程系列中按建筑、路桥、水利、机电、冶金、电子、地质、地勘、环保、林业、材料、化工(有机)等专业分类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由贵阳市人社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和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市属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上述各系列、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部门:根据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精神,我公司定于近期进行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一)凡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为直接从事工程项目技术或其他相关专业的人员。

(二)外单位调入本公司的员工,在试用期满后方可参加职称评审,未设试用期或试用期不足6个月的,于我公司入职满6个月后,方可参加职称评审。

(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由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审核,报国机集团评审。

(四)外聘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具体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1.具有专科学历,见习期满转正后,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的;2.具有本科学历,见习期满转正后,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的;3.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 经考核合格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1.硕士学位,并从事初级(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二年(含)以上;2.双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初级(助理)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含)以上;3.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取得初级(助理)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含)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1.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含)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含)以上。

三、外语、计算机要求(一)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提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除外)的人员,应参加黑龙江省人事厅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

根据国机集团要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

高级工程师需A类理工类,高级政工师、高级会计师需B类综合类。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外语: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获得者;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勘察设计奖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获得者;3.非外语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4.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职称的;5.出版过外文专著、翻译著作的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6.从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能力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

九职办〔2011〕48号2011年职称申报评审

九职办〔2011〕48号2011年职称申报评审

九职办…2011‟48 号重庆市九龙坡区职称改革办公室转发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区属有关单位,驻区各企业:现将《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实际贯彻执行。

现对我区 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微型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

二、申报时间要求全区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7月至9月,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按照《2011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三、事业单位组织申报的要求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渝人发…2008‟2号)和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文件有关规定,对符合下列情况的组织推荐申报:(一)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各单位按岗位空缺情况推荐申报(申报时单位按照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填写《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认定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备案表》各1份用于核查岗位空缺情况);(二)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3次以上“优秀”者(申报时提供年度考核优秀的文件、证书);(三)符合破格申报条件,且年龄在3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副高级资格者或年龄在40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正高级资格者(申报时提供符合破格评审条件的证明及身份证);(四)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人才引进政策,通过引进人才渠道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者(申报时提供人才引进的相关证明);(五)由组织选派,参加了援外、援藏工作者(申报时提供援外、援藏审批表);(六)参加“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行动”,服务期满,考核鉴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符合申报条件者。

关于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

关于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

关于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职改办[2011]8号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为认真做好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改革、创新、规范、服务”的要求,拓展职称评价领域,加大人才评价力度,积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加强职称诚信建设。

坚持条件、突出业绩、科学评价、医.学全在线提供服务人才,努力提高职称工作服务水平,促进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下列专业技术人员:(一)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0年度或2011年度在岗的人员;(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上述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评审通过取得的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

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三、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测试工作(一)今年全省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

事业单位申报控制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岗位空缺数,按年度计算不得突破2009年申报数,医学全在线不得突破本单位最高岗位级别限制。

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的,经省职改办审批,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

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

申报中级职称的职数控制,由各地、各单位参照此原则执行。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执行。

各专业申报高、中级职称的水平测试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

水平能力测试要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测试根据专业特点一般采用面试或笔试形式,同时鼓励和倡导各评委会探索新的方式。

对高校教师、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不要求组织统一测试,各校可将评教评学的情况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原则上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02-21黑人社发【2011】29号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为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做好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7月开始启动。

高级职称评审时间为8月至9月;中级职称评审时间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时间由各地、各部门和直接聘任单位自行安排。

高、中级职称核准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

二、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部分实行考试的系列(专业),截止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高、中级职称核准时间为9月1日。

三、今年开始正式启用新修订的《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组织学习,加大解释和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新的《评审标准》做好中、高级职称的评审与推荐工作。

四、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合理控制评审数量,努力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申报材料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评价办法,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执行《评审标准》,着力提升职称的含金量和公信力。

五、外语和计算机知识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借鉴国外先进科学技术、掌握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重要工具,随着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在参照国家和外省合格标准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逐步提高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省内合格标准。

六、积极探索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在教育、卫生、新闻、出版、经济、会计、审计和统计等系列(专业)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办法基础上,今年将逐步扩大考评结合范围,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是申报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参加2011年度全省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供《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

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资委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资委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资委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国资委所属各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国资委人事局的委托,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负责组织2011年度国资委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一)6月份组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二)8月15日前各单位报送申评材料;(三)10月份组织专家评审;(四)11月份公布评审结果、发放证书,退还申评材料。

二、申报工作有关要求(一)请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工程、研究、经济、会计、新闻、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事[201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程序推荐申评人选。

(二)申评高级职称所需材料按《通知》的要求准备。

申报专业、所学专业和所从事专业三者尽可能一致,难以一致的,申报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一致,对于新近转岗满1年的人员应以现岗位专业为主申报,对于长期从事某一岗位专业工作,新近转岗不满1年的人员可按原岗位从事专业为主申报。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国资委监管企业委托评审时,须附一级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地方单位委托评审,须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有关直管协会集中受理,协会可收取不超过评审费标准20%的费用用于支付劳务等相关开支。

(二)申评材料中所涉及的“资历”、“后补学历”、“发表文章”等有关资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三)请各单位人事部门做好申评材料的审核工作。

申评材料装入国资委统一印制的材料袋。

申评材料所用表格可登陆“有色人才网”(),进入“职称评审”栏目后点击“国资委职称评审”后下载。

报送单位: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商务中心7号楼402室联系人:郑伟谢承杰联系电话:(010)62239415;62218766传真:(010)68790585(四)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本次评审收取服务费用,标准为:正高级700元/人、副高级600元/人,送交申评材料时,一并交到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5.30•【字号】晋人社厅发[2011]85号•【施行日期】2011.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5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技工学校: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规定,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3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全省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组织举办的技工学校中,从事技工教学、教育研究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教师。

实行评聘分开的全民事业单位占编人员和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的本单位相应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层级。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11年7月15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3)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的人员;(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占编人员。

二、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总的指导原则是以适应履行岗位职责需要为基础,突出专业水平和能力。

1、品德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专心致志于技工教学和教育研究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承担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2011年度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2011年度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太钢(集团)有限公司职改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钢职改办(2011)20号
签发: 尹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工程系列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46号)和《关于2011年度申报评审全省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的通知》(晋人专服字[201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和申报,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1、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申报时间:9月2日以前报送公司职改办公室;
2、交通运输、地质勘查与测绘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时间:7月25日以前报送公司职改办公室;
3、机电专业、计量标准化和质量工程专业、建设工程专业、电力工程专业、矿山工程等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时间:7月29日以前报送公司职改办公室;
4、冶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时间:9月5日以前报送公司职改办公室。

二、申报评审光盘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到公司职改办公室购买(60元/个)。

三、评审工作的通知中涉及的相关文件,请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查询。

附件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46号)
附件二:《关于2011年度申报评审全省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的通知》(晋人专服字[2011]6号文件)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重庆建工集团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现把《重庆建工集团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申报评审工作。

凡符合申报资格条件或对申报资格条件不清楚的员工,公司机关员工请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各基层单位员工请与各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员联系。

由于本次申报时间紧,请大家抓紧时间准备资料按时申报,各级别申报交资料时间为: 正高、副高:2011年8月22日---25日中级、初级:2010年9月19日---23日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2011年8月10日附: 重庆建工集团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重庆建工集团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渝职改办 [2011]128号)的文件精神,为坚持评审标准,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确保2011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2011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原则认真执行集团2010-2014年人才战略规划和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以用为本”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以诚信、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严格规范申报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由本人对岗申报,单位在考核基础上进行推荐。

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注意符合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的技术人员进行申报;但同时也要注重工作实绩,要积极为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对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专业技术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符合市职改办破格申报评审要求的可按照关于破格申报评审的相关文件精神,破格申报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全州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恩施州职改办〔2011〕1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8号)精神,为了做好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二、工作任务及对象范围(一)2011年职称评审的工作任务为2010年度、2011年度两个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任务。

(二)对象范围:1、国有事企业单位、非国有单位中2010年度和2011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3、社会流动专业技术人才;4、已退休,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上述人员中的公务员、参公人员、退休人员评审通过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对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评价标致,不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

三、申报条件(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基本条件1、外语(1)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外语可免试:②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属同一级别的。

⑩同级申报转换系列(专业)人员,晋升前一职称时已参加与现职称级别要求相同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2、计算机(1)申报职称的人员,须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培训考试,申报高级的,参加中级计算机水平培训考试,申报中、初级的,参加初级计算机水平培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县以下农村基层和部分艰苦、特殊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并合格。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计算机: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参加人社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的;同级别转评的;3、水平能力测试:凡晋升(转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要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为三年。

关于开展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天工职改字[2011]2号《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1年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握评聘规定,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

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申报。

要具备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业绩、职称英语考试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模块数量等基本条件,不得擅自降低申报标准。

三、为严肃职称评审纪律,加大职称资格的审查力度,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时,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申报要求:1、各单位报送《中冶天工职称评审上报花名册》、《中冶天工初聘人员上报花名册》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申报人员个人材料:见评审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上报时审查原件。

五、时间要求:1、申报教授级高工、经济系列高级、政工系列高级、会计系列高级等参加中冶集团评审的人员材料,上报时间为2011年5月24日前。

2、工程系列高、中、初级,政工系列中、初级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011年6月17日前。

3、各单位初聘人员的材料,上报时间为2011年6月17日前。

六、其他要求:1、凡申报材料不规范、或材料不齐、或申报程序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规定时间报送者,公司将不予接收其材料。

2、2011年职称评审参评要求有所变动,请重新下载附件(职称表格)。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1、评审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5、综合材料;6、推荐书;7、论文评语;8、中冶天工职称评审上报花名册;9。

2011年南宁市中小学老师职称评审通告

2011年南宁市中小学老师职称评审通告

南宁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南教职改字…2011‟2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各事业办、民办高(完)中、中等职业学校,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1‟6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区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桂教职改…2011‟71号”)、《关于2011年度全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桂教职改…2011‟7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市职改办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度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西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主要精神(一)时间前移。

为使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更好地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衔接,自治区从今年起要求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前移。

自治区要求我市教育系统报送本年度取得教师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的时间为12月31日前,过期不候。

(二)强调诚信。

申报者本人、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及职改办负责人,在职称申报、审核过程中要讲诚信,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实事求是地申报和审核,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并分别签名以示负责。

(三)无纸申报。

为提高效率,规范管理,节约资源,从今年起广西在全区范围内实行职称评审工作无纸化管理,教育系列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也不例外。

(四)加强服务。

今年是广西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前移、全部无纸申报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信息技术要求较高,要求各单位加强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尽最大可能为申报者提供良好的申报条件和环境,提供优质服务。

二、南宁市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懂意义,清形势。

2011年职称评审通知(文件)

2011年职称评审通知(文件)

人才字[2011]1号关于2011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申报2011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中国科学院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参评人员、参评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报送材料。

春季职称评审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秋季职称评审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除法定节假日外,人才培训部在工作日内均受理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

评审范围:计算机工程、软(硬)件研发、网络及多媒体技术、电子工程、自动控制、光学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工程、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见附件二)。

二、凡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一)者,持存档证明或用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来我中心报名。

三、申报人应认真准备业务自传及填报相关材料,如实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状况,不得虚报和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请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同时,需提交护照专用的无边框彩色浅底证件照1张(33mm×48mm)及评审费。

四、评审及答辩结束后,申报人可分别于6月15日及11月15后在“中科人才网”查询评审结果。

获得资格者,分别于6月底及11月底可领取由“中国科学院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联系电话:62555170联系人:马晓辉(maxiaohui_2009@)网址:地址:海淀区北四环西路25-2号中科院人才中心204室附件:1.关于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说明2.评审(系列)专业二○一一年一月四日主题词:工程技术职称评审通知附件一:关于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一、评审范围1.京区院属企业及委托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代理人事关系、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研发、技术应用、维修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请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3.01•【字号】晋人社职字[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3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有关精神,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根据2011年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和2011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职称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做好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2011年度评审工作安排计划,切实加强宏观管理1、各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按照评审时间安排有序进行。

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按《山西省201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计划》(附件一)确定的评审时间,抓紧拟订具体的年度评审安排意见,做好评审材料收受、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

如遇特殊原因需调整评审时间的,须提前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

对召开评审会议条件暂不成熟的系列(专业)可视情况推迟评审,但对相关人员要做好解释工作。

为确保评审结果公示、审批工作能在年内完成,各系列(专业)评审会议须在 11 月 15 日前结束。

2、进一步加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管理。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要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授权,切实加强对所主管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管理。

对所主管各中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制订申报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明确申报评审的时间、条件、程序和纪律,并在评审工作开始前至少三个月下发有关用人单位,同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邮编:030072,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30号1号楼626房间,联系电话:************、7676050)。

红头文件 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1

红头文件 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1

根据冀职改办字[2011]51 号《关于印发<2011 年度全省职 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和 xxxxxxxx 人资字[2011]7 号《关于做 好集团 2011 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1 年 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8 月 15 日之前,各二级单位完成申报高、中、初(评审) 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组卷材料准备、公 示工作。 2、8 月 20 日之前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3、8 月 22 日前报送集团审核。 4、申报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正高级 经济师资格人员的组卷材料也严格按以上时间上报。 二、申报条件 1、2011 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严格按照省职改办 2003 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进行。 2、政工人员的申报按修订后的评审条件执行,依据为冀职 改办字[2011]27 号《关于印发<xxxx 省企业政工专业高、中、 初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文件。 3、从今年起,对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由单一的 评价办法改为考评结合。按照冀职改办字[2011]42 号《关于高 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文件规 定执行。
分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职称申报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见附件 1,申报材料纸张设计
均为 A4 纸。 2、申报材料每人限一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单》,格式见
附件 2,原件另附一袋。 3、申报人须填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 4、各单位需填写《2011 年申报推荐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执行,保证申报推荐结果的 公平、公正,保证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确保申报质量。 以上相关文件见公司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栏。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1年职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1年职称工作的通知

2、全面修订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新修订的全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将从2012年起执行,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二、关于资历业绩起终算时间
1、201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业绩(含论文论著)、年龄终算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其工作年限、资格、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时间均按满周年计算。
2、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2011年将提高职称外语考试省内合格标准,从2012年起,不再设职称外语考试省内合格标准,统一使用国家合格标准。
3、2011年在南昌、九江、上饶等设区市试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从2011年起,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调整为一年,仅限当年使用有效。从2012年起,农业系列、林业工程、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考评结合,农业系列、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以考代评。
2、严肃职称考试工作纪律。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加大对职称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职称考试的公正、公平。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加强我省人才队伍建设贡献力量。
七、关于职称考试
1、加强对职称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要求,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管理,确保2011年全省职称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加强对职称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认真做好参加职称考试人员的资格审查。

2011年职称通知

2011年职称通知

关于2011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沈经信发[2011]53号),为做好2011年度工程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职称评审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员工必须是在集团公司中从事技术工作且工作业绩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一)高级工程师1、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2、博士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

(二)工程师1、大专或本科毕业且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3、博士研究生毕业。

(三)助理工程师1、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以上学历均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毕业学历。

对学历等级相符但专业不同的人员,可通过继续教育等学习达到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应级别的学识水平后方可申报。

对于人员跨专业申报职称,不予受理。

三、其他相关要求(一)论文1、工程师:在市以上学术会议、刊物上发表过专业或相近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如论文数量不足,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工艺方案、研发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技术鉴定报告等可代替论文。

2、高级工程师:在省以上学术会议、刊物上发表过专业或相近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如论文数量不足,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工艺方案、研发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技术鉴定报告等可代替论文。

(二)计算机评聘高级工程师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需选择其中两个模块;评聘工程师可选择其中一个模块参加考试;高级两个模块不能重复,同时要区别工程师考试模块。

男、女满45周岁计算机可免试,提供申报材料时,需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计算机考试需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计算机考试进行报名,考试由省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时间每月一次,报名网址:/jsj/webregister/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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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位:中冶(当涂)金禄置业有限公司
姓名:张凯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助理工程师
评审
任职资格:工程师
填表时间:2011年7 月19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填表说明
⒈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

1~7页由被评者填写,8~11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

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⒉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⒊“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⒋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本情况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一)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二)
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推荐单位意见
评审审批意见
附件3: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单位:中冶(当涂)金禄置业有限公司
姓名:张凯
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工程师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助理工程师
填表时间:2011年7月19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填表说明
⒈本表供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使用。

工作失误、考核测验和考核鉴定栏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其它由被考核人填写。

填写内容应是任现职以来的情况并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⒉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⒊个人述职应主要概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及成绩、问题、建议、体会等。

⒋如需增加考核登记项目或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本情况
培训进修学习情况登记
个人述职
完成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创造发明及成果登记
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工作失误、失职情况登记
其它考核测验登记
考核登记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记录
年月日
推荐书
对同志参评论文的评语
续页共页第页
注:需两位评价人对其评价
附件6: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申报高级××师人员基本情况表
注:本表请用Excel格式制表并形成文件软盘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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