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对中国商业银行经营制度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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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论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论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提要:金融国际化、金融信息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是国际经济一体化以及信息经济发展的客观结果,伴随着这些客观结果连同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金融混业经营已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一种趋势。

我国目前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模式,本文从国际金融业经营模式发展历程出发,结合我国金融环境现状,进行分析对比并提出了对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发展方向的思考。

一、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内涵混业经营是指金融企业以科学的组织方式在货币和资本市场进行多业务、多品种、多方式的交叉经营和服务的总称。

分业经营是一种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分别设立机构独立经营业务的经营方式。

目前,混应经营一般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为综合银行制,可设置内部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如德国、瑞士、荷兰等国的商业银行。

另一种为全能银行制,通过在外部设立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形式兼营证券、保险业务等,如英国、日本、美国的商业银行。

在目前的国内文献中,有部分人将混业经营等同于全能银行。

【全能银行主要是从银行为其客户提供服务的角度来讲的,对应传统银行服务;而混业经营则是从银行运作的角度讲的,对应分业经营。

】金融体系最基本的功能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下,跨时空配置经济资源。

金融体系的功能相对于金融机构更具稳定性,金融体系的功能及竞争性组合方式决定了金融产品及金融机构的外在形式。

因此,金融机构的形式和金融业务范围和产品门类都是可变的。

它们都是满足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功能的外在表象。

金融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实际上是金融分工模式的转变。

混业经营知识金融结构变化的外在表象,其深层次原因是市场利益诱导下的金融功能配置格局的重构。

二、国际金融业经营模式发展历程国际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历史沿革了分—混—分—混的发展历程。

到了20世纪80年代,科技进步与世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促使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创新推陈出新,金融业之间的渗透融合力度逐步加强,原来的分业经营与监管的机制阻碍了金融业务创新和服务效率的提高。

我国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

我国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

Sweeping over the Management管理纵横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103我国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孙昊康 江苏省南通中学 江苏南通 226001摘要:我国在1995年《商业银行法》颁布之前,一直实施混业经营模式,1995年后,混业经营制度被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所取代。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适应全球金融业发展的大趋势,部分学者提出要重新实施混业经营制度,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我国已有部分的混业经营试点如中信集团、广大集团等。

本文从分业经营混业经营的起源、背景、优劣势分析入手,探讨我国实施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及相关建议。

关键词:分业经营;混业经营;金融发展一、引言自上个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后,除了少数国家如德国外仍坚持全能银行的综合经营模式外,全球基本上放弃了混业经营而采用了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

但进入七八十年代后,随着经济的自由化和市场的活跃程度不断提高,传统的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发生了变化,资本市场的逐利性要求资本家开始投入到一些高回报率的行业,人们开始讨论分业经营制度的合理性,越来越多的学者呼吁在我国推行混业经营制度。

混业经营可以充分发挥资本的焦点效应,降低成本,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我国也试点进行了一些金融控股公司,例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等。

这充分表明了混业经营制度已经是我国发展的大趋势。

在此背景下,研究由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可行性,也就成了论文选题的重要背景。

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相关概念(一)分业经营分业经营是指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覆盖的业务不相重合,各自独立经营。

比如商业银行不能参与实体企业的经营决策,不能持有实业企业的股权等,即任何类型的金融机构不能交叉经营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业务。

(二)混业经营混业经营是相对于分业经营的一个概念。

在混业经营模式下,金融机构不再明确划分不同的具体业务,而都可以经营证券、保险、信托等。

混业经营模式主要由三种,即德国的全能银行模式,英国的银行控股模式,美国的金融控股模式。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证券化、电子化、信息化和一体化的发展,国际金融业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发展已成趋势。

在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国际金融业的竞争也更加激烈,这就要求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必须紧跟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步伐,将混业经营作为未来的发展方向。

如何搞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趋势兴起的动因、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以及对我国银行业实行混业经营的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究。

【关键词】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分业经营银行混业经营指的是银行可以同时经营证券业、保险业以及信托业、投资基金业、证券期货业等非银行金融业务序言放眼国际市场,为适应经济与金融全球化的浪潮,各国金融业普遍实行混业经营,以谋求金融业的平均利润和规模化经营效应,通过多元化经营、多地区经营分散各类经营风险。

相比之下,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与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形成巨大反差,尤其是中国加入WTO,由于外国银行的竞争优势,中国商业银行将会失去许多企业大客户和个人客户,将会面临巨大挑战与压力。

因此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

但由分析得我国混业经营现状,其实混业经营其实还没有真正从法律上得到肯定,其次,混业合作主要也是互为客户,只是利用各自业务领域上的优势.下面就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

一、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趋势兴起的动因1。

实行混业经营是增强我国银行业竞争力的需要。

如今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我国的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过于狭小,制约了盈利能力提高,限制它的竞争力。

加入WTO后,进入我国市场的外资银行中有一大部分是世界上赫赫有名的综合性的全能银行,它们在资金、技术、管理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优势,其本身经营的多元化带来的高抗风险能力,以及跨国公司内部的补偿机制带来的灵活策略。

这给我国的银行业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因此,我国银行业应该寻求良好时机,打破分业限制,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取得优势。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论述: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并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一)、分业经营1、分业经营就是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

通常所说的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分离,有时特指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

实行分业经营的金融制度被称作分离银行制度(fragmented banking)或专业银行制度(specialized banking)。

2、分业经营的优点:(1)、有利于培养两种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一般证券业务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而商业银行业务则更注重于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

(2)、分业经营为两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合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

(3)、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

(4)、分业经营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为国家和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3、分业经营也存在着不足之处:(1)、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两种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两类业务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

(2)、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

(3)、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混业经营1、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这种混业经营模式又被称为“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 banking)”。

在此种模式下,没有银行业务之间的界限划分,各种银行都可以经营存贷款、证券买卖等业务。

对我国实行混业经营的看法

对我国实行混业经营的看法

各国金融制度比较1、(一)分业经营与混合经营模式分业经营模式也称专业化业务制度。

其核心在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之间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各行之间有严格的业务界限。

其代表首推2000年之前美国的金融制度。

混业经营模式是指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如存款、贷款等,还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交易、保险代理等。

实行混业经营模式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德国式的全能银行,银行依法从事包括投资在内的,涉及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各种金融业务。

二是金融控股公司,此形式在美国最为发达和典型。

(二)两种经营模式利弊分析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模式各有利弊,没有任何一种模式占有绝对的优势。

它们在金融机构体系中占有各自的地位,发挥各自的优势。

分业经营模式的优势在于:降低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避免货币市场的资金直接流入高风险的资本市场,维护一国的金融稳定。

客观上起到遏制垄断、维护竞争的作用。

专业化分工集中在某一特定领域的产品和服务,专门从事银行业务、证券管理、资产组合管理或为大型公司提供融资服务,资源集中,易创品牌,与客户关系简单,透明度高,易于监管。

但其也有弊端:分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其提供的产品品种单一,难以分散风险,综合应对风险的能力较弱,对于外部市场环境的重大变动相当敏感,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混业经营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为客户提供较全面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扩大经营范围,实现规模经济。

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降低了单一品种的风险,分散了经营风险。

便于通过多样化经营优势互补、分散风险、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促进银行业务的创新能力,提高银行业的竞争力和金融服务效率。

其弊端在于:存在着相当大的管理难度,从事的业务种类过多,面临来自各方面的激烈竞争,为了设法巩固本机构在每一领域的地位,管理与风险控制将更加复杂,需要大量的资源,并且同一集团内从事存贷、共同基金、咨询、商业银行与保险等业务部门之间有潜在利益冲突。

浅谈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浅谈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银行 的经 营模式有 两种 , 一种是 混业经 营模式 , 即银 行不 仅可 以经 营传统 的存贷 业 务 ,还可 以经营 证 券 、 险 、 托等 多方位 的业 务 。另一种是 分业经 保 信 营模 式 , 它是指银 行业 、 证券业 、 险业分开 经营 , 保 它 们 的核心 业务 不 同 , 互不 交叉 , 构分开 设立 , 机 互不
隶 属 , 互独立 。 相
业化分工和减少金融机构之间的过度竞争。分业经 营使得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专业分工更加细致 , 有利
于提高 金融机 构 的专 业化 程度 ,其 在专业 领域 内 的 效 率与 服务要 高于混 业银行 或 混业性 金融 机构 。专 业 化 金融机构 在单一 业 务领域 内可 以集 中资 金 、人 力 与经验 , 同时 , 以避 免金融 机构 因经 营 品种 类似 可 而引 发的过度 竞争 , 持 金融业 的稳 定发 展 。第 二 , 保 避 免利 益 冲突 。一方 面有 助 于避免 金融 机构本 身 陷
应 金融 国际化 的大趋 势。
【 关

词】 分业 经营 ; 混业 经 营; 现状 ; 展 方向 发
【 中图分类号】 80 F3, 4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0 905 (0 60 - 4 -3 10 — 72 0 )20 60 6 0


关于分 业经 营和混 业经 营
二 、 业经 营与混 业经 营的 利弊 比较 分 ( ) 一 分业 经 营模 式 的利弊 分析 。分业 经营模 式 有诸 多优 势 , 也存 在许 多缺 陷 。 分业 经营模 式本 身的优点 包括 : 第一 , 有利 于专
入 风 险过高 的关联业 务之 中,另一方 面也 保护 了公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问题探讨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问题探讨

分 混业经营的法律地位 , 同时代表了当今金 场 与 国际 市 场逐 步接 轨 , 业 经 营 已不 能 指商业银行业务 、 投资银行业务 、 其他投 业 经营 时 代 已成 为必 然 。 资业 务 在 不 同程 度 上 和 不 同 范 围 上 相 融
2 分 业 经 营使 银 行 投 资 收 益 和规 模 、
业经济类型 、 不分行政区域 、 不分产业类 等城市发展为大城 市, 增 使更多 的小城市发 展 中成 为 吸 收 就业 、 加 就业 岗位 的重 要 别, 一律给予安置或吸纳失业人员 的企业 展为中等城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基 地 。
以同 等的 税 收优 惠 待 遇 。
但 如继 续实行分业经营 , 将 逐 渐模 糊 , 混业 经 营程 度 E益 加 深 。 19 直 延 续 到 今 。 在 国 际 金 融混 业 经 营 的 背 效 的投资组合 , l 99 O后 国内金融市 面 临 巨大 金 融 风 险 。 年美国 《 金融服务现代法》的颁布确立了 景下 ,随着我 国加入 WT
中国走人混 效 率低 下。 当前资本市场的迅速 发展 , 企 融业发展的最新趋势。 银行业混业经营是 适 应我 国金融业发展 的需要 ,
业 筹 资 渠 道 的 多 样 化 ,造 成 银 行 资 金 分
( )分 业经 营 不 再 适合 我 国银行 业 流 ; 一 并且分业 下资源信息不能共享 , 资金
完善城市功能 , 充分发挥 大中城市对区域
( ) 善 就 业服 务 体 系, 五 完 维护 农 民的
第三 , 凡从事创业 的行 为均给予税收 城 镇 化 发 展 的辐 射 带 动 作 用 。 通 过 城 市 合 法权 益 。 劳 务 输 出 必 须 强 化 政 府 的 宣 组织 、 引导和管理的服 务功能。 建立健 优惠。 目前 , 我国的富余劳 动力主要集中 规模 的扩大建设 , 创造大量适合农 民就业 传 、 加强劳动力需求 的信息 于1 6周岁以上的初 、 中毕业生 、 高 大学毕 的岗位 , 增强吸纳农 民进城 的能力 , 实现 全劳务信息网络 ,

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

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

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研究中国银行业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也经历了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变革。

分业经营时期,各银行机构根据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在各自领域内开展业务;而混业经营时期,银行机构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竞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多种业务。

本文将从银行业发展变迁的角度,探讨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问题,并对其现状进行分析和展望。

一、分业经营时期从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夕,中国银行业一直处于国家计划经济的体制下。

国家各类银行机构根据国家计划安排,承担着资金筹措、信贷发放、汇兑结算等各种职责,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在这个时期,银行机构的业务范围、资金来源、利润分配等都由国家统一规定,不允许进行跨界经营或自主创新。

改革开放后,国家开始逐步放宽对银行业的管制,银行机构也逐渐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经营自主权。

然而,在这个时期,国家仍然对银行机构的经营范围进行了划分,实行了分业经营。

按照相关法规,各类银行机构分别承担着不同的经营职责,如商业银行主要从事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信托投资公司主要从事信托、基金等金融业务;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则从事证券和保险业务。

分业经营的优点在于可以保证各行各业的专业性,使银行机构在各自的领域内专注于开展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但随着市场需求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分业经营的弊端也逐渐显现。

二、混业经营的兴起从21世纪初,中国银行业开始逐步实行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是指银行机构可以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和市场的需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多种业务,如商业银行可以开展信托、基金等非传统业务,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也可以相互跨界经营。

混业经营的兴起,使银行机构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有利于拓宽业务范围,提高经营效益。

由于混业经营可以使银行机构在多个领域中开展业务,这种跨界经营也给银行机构带来了更大的市场需求和机遇,为银行机构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摘要】金融机构的经营体制类型划分为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两种模式。

随时代发展,金融市场衍生出全球化和自由化的特点,寰球的金融业不断进行体制改革,发展趋向与以混业经营为主,而我国当前经营形式仍是以分业经营为主体,是否应该跟随全球化趋势转换为混业经营,两种经营体制对金融行业有哪些影响,对此展开分析讨论。

一、引言由于历经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经济危机,西方经济学家认为产生危机的主要根源在于当时银行采用的综合经营模式。

由此,全球的金融机构开始了大规模的改革,将综合经营改为适合当时经济体系的新模式--分业经营。

同时仍有少数国家坚持全能银行的综合经营模式,自此产生分端,探讨分业经营制度的合理性。

我国也逐渐有呼吁尝试混业经营的呼声,认为混业经营能够充分发挥资本的焦点效应,降低一些成本,有助于对资源的有效分配使用。

面对着国际化的要求与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混业经营模式仿佛成为了未来金融运营的必然方向。

在此背景下,我们借了解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发展史研究其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相关概念分业经营是在对业务控制时实行分类限制的管理行为。

混业经营是一个相对概念,指金融企业在经营组织上以多样化业务穿插经营的形式。

2.1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发展情况及现存状况伴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各个国家对于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的观点正在逐渐发生改变,美国是典型的以分业经营为主,德国则是混业经营的拥护者。

但伴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进一步强化了各种金融组织之间的业务相互浸透,美国由此发现了弊端所在并进行了改变,在1999年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是美国开始实施混合经营的开端。

由此可见,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一直是在分离和混合之间连续不息的协调进步。

2.2我国经营体系的演变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发展的历程基本可以分为几个阶段:在改革开放之前,经济发展较为落后,金融系统处在高度被抑制的状态之下,全国仅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金融机构全权掌控。

浅析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法律制度

浅析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法律制度
经营 始于 美 国, 9 9 至 1 3 年的 l2 年 93 美 国经济大 萧条以后 , 国出 台了 《 美 格拉 斯一 斯蒂 格尔法 》 从而 奠定 了分业 经营 的基 本格 , 局 。美 国的制度 对世 界各 国产 生 了重要 的影 响。 当前 , 国、1本 、 国都 实行 这一制 度 。 美 3 英 混业经营 是指 银行 、 险 、 券 、 托机 构等 保 证 信 金 融机 构都 可以 进入 上述任 一业 务领 域甚 至 非 金融领 域 , 进行 多元 化经营 , 不仅 仅 限于 而 自身经营 的业务 范 围。 国、 国、 士等 属 德 法 瑞 于 实行混 业 经营 比较典 型的 国家 。值 得注 意 的是 , 随着全球性 金融 市场 的激 烈竞争和 世界 经济一 体化的不 断深入 , 包括美 国在内的 经济 发达 国家 实 行混 业 经营 的趋 向越 来越 明显 。 我 国在 1 9 年 以前在金 融界 实行混 业经 93 营 。 92 19 年下 半年开 始 , 社会 上 出现 了房地产 热和证券 投资热 , 行大量信 贷资金通 过 同业 银 拆借 进入证 券市 场 , 导致 了金 融秩序 的混 乱 , 因而从 1 9 年 7月开 始我 国开始 大力 整顿金 93 融秩序 。1 9 年 l 月 《 93 2 国务 院关于 金融 体制 改革的决 定》 中提 出了具 体 的规定 “ 国有 商业 银 行不 得对 非金融 企业 投资 ” 国有 商业银 行 , “ 人财物等 方面与保 险业信托 业和证券 业脱 在 钩 , 行分 业 经营 ” 实 。在法 律制 度 上 , 国的 我 《 商业银 行法》第 4 条 也 明确规 定 , 3 商业银 行 不得从 事信 托投资 和证券 经营业 务 。 随 着全球性 金融危机 的加剧 与蔓延 , 融 金 领域 实行 分业 经营 还是 混业 经营 又成 为争论 的 焦点 。本 文 拟结 合 我 国实 际 , 法律 制 度 从 层面 深 入分 析 二者 之 间的 区别 与联 系 。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
美 国金 融业 中的地位 日渐 上升 , 工商企业 以发生 债券 、 股票 等 方 式从资本市场等筹集资金 的规模 明显增长而且形 式多样 , 保

混业经营的发展模 式和历史发展进程
1 金 融 混 业 经 营 的模 式 、
() 1全能银行模式 。 在银行内部设置业务部门 , 全面经营银 行、 证券 、 险 、 保 信托 、 基金等金 融业 务。其优点是 控制力较强 , 可 靠性较高 , 防止单 一银 行业 务发 生 系统 性风 险 ; 可 但缺 乏快 速 反应能力 , 不利 于业 务的拓展和机 构 的延 伸 , 易出现按 行 容

了。 进入 8 年代 以来 , 0 美国金融立法领域坚持分业与放弃分业 , 强 调风险 与鼓励竞争 的争论 也愈演 愈烈 ,为 适应新 的形势 需 要 , 国国会 在 8 美 0年代先后通 过了四部法律 , 在逐步取消银行 业 务的地域 限制 、 突破金 融业分业 经营模式 、 励金融 机构 的 鼓 联 合与竞争 等到方面迈出了实质性 的步伐 。19 99年月 1 1月美
依法从 事法律 许可 的所有金 融活动包 括银行 、 险 、 保 证券发 行 和交易 、 投资银行等 。此外在英 国、 日本 也先 后地进行了 以“ 金 融大爆 炸” 名 的金 融改革 , 命 混业经 营 已呈现出全球 化发展 趋
势。
() 散合作模式 。集 团内银行 、 4松 保险 、 基金等机 构相 对独 立运作 , 在组织 结构 上没有联系 , 相互 之 间只有形 式松散 的合
政命令配置资源 的现象 。 () 2 银行母公司模式。由商业银行对各子公 司直接控股 , 各 业 务由不同的法人主体分别经 营 , 更好 地发挥银行投 资主体 能
险业和投资基金也进入了这一 市场 , 商业银 行基于“ 而 防火墙” 未能名 正言顺地参 与竞争 , 使商业银 行客 户大量流 失 , 直接 影 响商业银行 的负债规 模 、 资产业 务及贷款 结构 , 从而使 银行 的 整 体利润 率下降 , 竞争力减 弱。 另一方面金融 的全球化 。 它使 美

我国商业银行适合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

我国商业银行适合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

我国商业银行适合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摘要:自1993年起,我国商业银行的法定经营模式是分业经营,然而分业经营在目前的国情下迎来了诸多挑战。

而为西方发达国家所广泛采用的混业经营模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趋势。

无论是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都没有其绝对的优势和劣势,适合国情和本国金融业发展的才是最好的。

事实证明,混业经营实际上将是我国社会公众的选择,同时,这种经营模式在我国已悄然出现。

关键词:分业经营混业经营业务多元化公众的选择一、我国商业银行实行分业经营模式分业经营是指历史上自然形成的或者以法律形式人为限制而形成的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和保险业独立经营,没有交叉,实行严格的分工。

(一)、我国商业银行分页经营的发展历史早在1989年,我国就明确提出银行业与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页管理”的原则。

1993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国有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国有商业银行在人、财、物方面要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分业经营。

1995年,国家颁布的《商业银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分业经营的权威性,该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企业投资。

”同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这标志着分业经营在中国的正式开始。

1998年的《证券法》第六条规定:“证券业和应银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和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这标志着分业经营体制在我国最终确立。

(二)、分业经营的理论和现实依据应该说,分业经营是对我国经济、金融业发展水平的必然选择。

没有一种模式是绝对优越的。

各国应立足本国金融发展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国情、适合金融业发展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

尽管国际潮流是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的,但当时的情况决定我国更适合采取分业经营模式。

这是因为:第一、金融市场尚不成熟。

商业银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比较研究

商业银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比较研究

商业银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比较研究【摘要】在全球化和金融创新速度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商业银行的业务不断综合化、全能化,使之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全球金融业逐步向着多样化、综合化方向发展,呈现出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并行的局面。

本文通过从经营风险、社会效率、经营效益、金融监管等层面对两种经营模式进行优劣势的比较分析,总结两种模式的经营发展经验,并提出一些可能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混业经营1。

研究背景与意义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全球金融业历经了一场剧变,基本金融格局展现出了新的发展态势。

西方出现的金融自由化浪潮,普遍放松了原先的结构化管制,模糊了银行业和证券业的经营界限,使各项金融业务相互渗透和交叉.尤其是美国于1999年所通过并实施的《金融服务现代法案》,标志着在新世纪美国正式进入了混业经营的新纪元。

就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发展而言,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正式以立法形式确立了银行业的分业经营模式。

这种在国家强制力下采用的分业经营模式,对于当时金融市场秩序混乱的整治及行业风险传递的防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改革开放的一步步深入,特别在2001年我国成功加入WTO之后,在外资银行的严峻挑战下,我国银行业也开始了混业经营的探索之路。

不论是国际市场还是国内市场,混业经营都将是全球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尤其我国正处于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对于商业银行经营走向的把控至关重要.通过比较研究两种截然相反的经营模式,审视中国商业银行分业、混业发展历史进程,可以为我国商业银行在选择经营模式时提供参考和依据,为构建出适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混业经营路径提供一些想法,对于推动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有序健康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商业银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比较2。

1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内涵。

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又称专业银行模式,其核心在于将银行的职能限制在传统银行业务领域,不能涉足证券、保险、信托等其他金融业务范围,各业务之间存在明显的业务界限,彼此之间业务不能交叉,管理不能混淆.一般而言,采用分业经营模式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信贷资金的不当运用,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
于申珅
【期刊名称】《市场周刊:理论研究》
【年(卷),期】2014(000)005
【摘要】银行业是一个国家经济风向的指南针。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制度。

这一制度稳定了市场,降低了金融风险,有利于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但同时也使得商业银行小而分散,业务单调,不利于满足客户的多层次需求及银行业务拓展,实现规模效应。

自中国加入WT0以来,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程度在不断加强,而同时遇到的国际银行业的竞争也非常激烈,随着国内、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目前实行的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正面对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严峻挑战。

这促使我国银行业必须紧跟国际银行业的发展步伐,以混业经营作为未来的发展方向,而且必须选择适合中国当前与长期发展需要的混业经营模式。

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回归,作为国际潮流势不可挡,混业经营必然是中国商业银行经营制度的最终选择。

本文通过分析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利弊,结合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阐述我国银行业实施混业经营模式的必要性,并就现状和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总页数】3页(P87-89)
【作者】于申珅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东吴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33
【相关文献】
1.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模式的理性选择
2.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比较及选择
3.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现实选择和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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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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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思考

关于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思考

关于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思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成为企业经营模式的两种主要形式。

分业经营是指企业专注于某个特定领域,专业化经营,而混业经营则是企业在多个领域进行经营。

两种经营模式各有优劣,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选择。

本文将就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进行思考,并分析其利弊。

分业经营的优势在于专业化。

企业专注于某个领域,能够集中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专业化经营有助于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

分业经营还可以培养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此外,分业经营还有利于企业与供应商、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发展。

然而,分业经营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分业经营可能导致企业对某个特定领域过度依赖,一旦市场发生变化,企业可能难以适应和转型。

另一方面,分业经营可能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空间。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进一步扩大经营范围,以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和竞争的加剧。

此外,分业经营还面临着行业壁垒和政策限制等问题,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

相比之下,混业经营具有灵活性和多元化的优势。

企业可以在不同领域进行经营,分散风险,降低对某个特定领域的依赖。

混业经营还可以利用不同领域之间的协同效应,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

此外,混业经营还可以扩大企业的市场份额,增加收入来源,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然而,混业经营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混业经营可能导致企业资源分散,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

企业在不同领域进行经营,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风险。

另一方面,混业经营需要企业具备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混业经营还可能面临不同行业的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等问题,增加了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

在选择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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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对中国商业银行经营制度的探讨内容提要1999年5月和7月美国参众两院相继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标志着美国银行业步入了混业经营的轨道而中国却于1995年通过了商业银行修正了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混业经营体制改为分业经营两种经营体制孰优孰劣本文将对此作简要的探讨并对中国的商业银行经营提出自己的建议关键词分业经营混业经营中国商业银行经营制度全能银行一国际银行业经营制度的历史回顾19世纪中叶德国、美国等国在工业化的过程中都出现了全能银行即全面经营各种金融业务的银行全能银行以联邦德国最为典型可以提供几乎所有的银行和金融服务如贷款、存款、证券、支付清算、外汇、代理保险、租赁与咨询等业务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和金融大危机爆发后许多经济学家将危机爆发的原因归咎于全能银行制度他们认为由于全能银行将大量的资金长期性证券交易上从而使其在金融危机中陷入严重资金短缺的困境中最终不得不破产倒闭在这次危机中美国有上万家银行倒闭银行总数由25000减至14000家银行信用几乎全部丧失为了防止银行危机的再度发生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1933年银行法案严格禁止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尤其是证券的承销和自营买卖业务严禁商业银行和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联营或人员相互兼职此后英国、日本等国也纷纷效仿实行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分离银行制度与联邦德国的全能银行制并驾齐驱80年代以来国际银行业的发展进入了新的时期在金融自由化的冲击下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监管逐渐放松各种金融机构之间业务相互交叉和渗透西方国家的银行业又逐渐向全能银行演变从1987年开始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先后批准了一些银行持股公司经营证券业务1989年又批准花旗等五大银行直接包销企业债券和股票从而使美国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方向的转变迈出了一大步进入90年代以来美国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的发展步伐加快1991年美国通过了1991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允许商业银行持有相当于自有资本100%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这表明长期以来限制商业银行和工商业之间相互渗透的禁区已经被突破1994年美国又通过了1994年跨州银行法允许商业银行充当保险和退休基金的经纪人从而表明对商业银行涉足保险业的限制也被突破1998年4月美国花旗银行和旅行者集团合并合并后的花旗集团将花旗银行的业务和旅行者的投资、保险业务集于一身成为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务公司全能银行的迅速发展有其内在的必然性首先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各金融机构努力拓宽自己的服务领域和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手段各金融机构有实现相互融合的强烈利润动机现代通讯和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为这一融合及通过融合降低成本提供了技术保障和物质支持;其次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传统的商业银行服务业已经无法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新需求必须作出调整;再次金融创新的发展为突破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和证券业务提供了可能商业银行在负债结构和资产配臵方面越来越多的依靠资本市场工具而投资银行也日益向商业银行业务渗透金融创新使二者的业务界限逐渐消失美国之所以加快了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转变的步伐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美国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越来越多的受到来自欧洲和日本银行的竞争压力进入90年代以来西欧和日本的商业银行已经突破传统的分业业务综合化趋势日益明显例如原欧共体曾于1992年颁布第二号银行指令决定在欧共体范围内全面推广全能银行和分行制;日本则于1996年底推行了名为“大爆炸”的金融业改革计划计划于2001年前全面实现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相互交叉彼此经营业务1999年5月和7月金融现代化法案的通过表明废除1933年银行法案实现全能银行制已是大势所趋二全能银行或混业经营制的优势分析当年在美国全面否定全能银行的同时德国的调查报告却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认为对全能银行导致银行危机的指责是不成立的因此德国始终坚持全能银行制度此后在1975至1979年间由联邦德国政府组织的专家组对全能银行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结论如初根据德意志银行高级经济学家特洛文博士的研究“全能银行制度无论对客户和银行还是对经济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特洛文将全能银行制的优势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全能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全能银行具有能为客户提供全面金融服务的特点客户在一家银行就能享受到最广泛的金融服务而不必与多家经营内容不同的银行打交道同时客户还可以利用全能银行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来选择最佳的投资机会从而不仅有利于节约时间减少费用而且有利于增加收益其次全能银行可以使银企关系更加密切全能银行通过全面的金融服务使客户与银行之间更加互相了解加强了双方的联系有利于巩固银行与客户的联系再次全能银行能促进储蓄的发展全能银行能通过其众多的分支机构为广大的客户提供多种形式的储蓄机会特别是为其提供了可作为投资的各种证券使每家全能银行都能与成千上万的储户联系在一起从而使全能银行更好的充当储蓄和投资者的中介人最后全能银行具有内在稳定的特征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由于全能银行的业务多样化银行的一部分业务亏损可由其他部分业务的盈利来弥补这就降低了银行风险使银行经营更稳健有利于整个银行体系保持稳定全能银行不仅可以利用内部补偿机制来稳定银行的利润收入而且还可以通过这一机制增加向客户提供最客观的可行性建议的机会有意思的是美国经济学家怀特在1986年的研究表明“1933年银行法是对一系列确实存在但被曲解问题的过激反应这些问题实际上只涉及数目相当小的一部分银行”这是因为美国在1930年至1934年宣告破产的银行占当时银行总数的26.3%但其中207家从事证券业务的只有15家宣告破产所占比重为7.2%远远低于其他银行破产的比例即使从破产的15家从事证券业务的银行来看从事证券业务也不是其破产的主要原因因为他们在证券业务上的投资仅占其总资产的很小部分通常在10%以下而且这些投资的总额如果与美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相比简直是微不足道显而易见把商业银行参与证券市场的过度投机活动作为30年代大危机的主要原因说服力不足所谓全能银行导致危机的说法可能是一种误导三中国银行实行分业制的历史原因分析1993年以前中国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商业银行是中国证券市场创立之初的主要参与者之一1980年国务院下达了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时规定提出“银行要试办各种信托业务”同年中国人民银行下达了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知各家银行陆续以全资或参股形式开办了大量金融信托机构1990年和1991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银行在证券市场形成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表现在资金、技术、人员和组织管理的支持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业务的主要形式是建立全资或参股的证券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从事的主要业务是企业证券的发行、代理买卖、和自营1992年下半年开始社会上出现了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银行大量信贷资金通过同业拆借进入证券市场导致了金融秩序的混乱因而从1993年7月开始大力整顿金融秩序首先在1991年11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银行业与证券业实行分业管理”;随后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国有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国有商业银行“在人财物等方面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5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此作了更具体而完备的规定资料搜集和实际调查的结果表明中国实行分业经营的主要缘由来自于1993年之前混业经营实践给金融体系带来的危害自九十年代证券市场形成发展以来银行体系中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资金运用问题即相当一部分银行通过其全资或参股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将信贷资金和同业拆借资金挪用投放到证券市场或房地产市场造成了一系列不良影响增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助长了投机行为和泡沫经济增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助长混乱不当行为影响银行信誉和形象但造成危害的关键原因并不是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而是商业银行利用其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进行的信贷资金、同业拆借资金转移投机四发展全能银行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转变的步伐需要加快这是我国商业银行行为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应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在我国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化的过程中谋求商业银行自身发展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1发展全能银行是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要求与西方主要国家全能银行的业务范围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局限在相当狭小的范围之内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1)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等);(2)部分投资银行业务(局限于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等);(3)部分保险业务(限于代理保险业务);(4)外汇业务;(5)国际银团贷款西方全能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1)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等);(2)投资银行业务;(3)对工商企业持股;(4)证券经纪业务;(5)信托业务;(6)租赁业务;(7)保险业务;(8)财务顾问与咨询服务;(9)外汇业务;(10)国际银团贷款;(11)旅游和广告服务等业务范围的局限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提高并进一步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高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商业银行不仅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无力与西方全能银行相抗衡甚至在国内金融市场上也难以应付外资银行进入而造成的竞争压力和冲击2发展全能银行有助于降低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长期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单一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比例过高证券资产与其他资产所占比例偏小目前从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结构来看信贷资产、投资与证券类资产、其他资产的比例为77320而且在信贷资产中有70%的投向了国有企业显然在当前国有企业尚未完全走出困境的情况下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剧增经营效益下降与西方主要国家的全能银行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令人担忧由上文所述的全能银行的优势来看改革商业银行发展全能银行必将对降低金融风险起显著的作用3发展全能银行有助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经济改革的一大难点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支持重点在于为国有企业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和提供多方面的金融服务全能银行可全面参与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掌握企业资产状况调整结构减少贷款损失对银行和企业来讲都有利4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转变90年代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猛到1999年7月中旬上市公司总数已突破900家市值达到2.85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左右以直接融资为特征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必将凭借其较高的资产收益和便利的融资条件与商业银行争夺金融资源这必将造成商业银行资金分流减缓信贷资产增长速度并可能导致商业银行获利空间趋于缩小风险增加传统的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的转变成为必然五我国发展全能银行的战略选择从整体上看实行全能银行需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商业银行要有良好的行为规范兼顾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统一;第二要有健全的市场体制不仅有完善的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信号能灵敏及时反映市场供求而且拥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第三完善的法律环境和健全的法制体系;第四强有力的宏观金融调控能力和有效的金融监管结合中国目前实际情况我国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的转变可以按如下步骤进行首先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拓展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然后选择试点逐步推行全能银行;最后全面转向商业银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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