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业和混业经营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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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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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来发展方向
完善监管体系
我国未来应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明确监管 职责和权力,提高监管效率和透明度。
促进创新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业务创新 ,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防范化解风险
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完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 ,确保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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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便利
分业经营便于监管机构对 不同业务进行分类监管, 提高监管效率。
缺点
资源分散
分业经营可能导致企业资 源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 应,降低企业竞争力。
市场分割
分业经营可能导致市场分 割,限制企业的市场拓展 空间。
协同效应损失
不同业务之间可能存在协 同效应,分业经营可能导 致这种效应无法充分发挥 。
风险比较
混业经营风险
由于涉及多种金融业务,混业经营的 风险较为复杂,包括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操作风险等。同时,由于业务 范围广泛,监管难度也较大。
分业经营风险
由于只经营一种特定类型的金融业务 ,分业经营的风险相对较小。但是, 如果某一业务领域出现问题,可能对 其他业务产生连锁反应。
监管比较
混业经营监管
未来,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将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金融监管政 策、科技应用和创新等。金融机构需要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 创新能力,以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和满足客户需求的变化。
CHAPTER 02
混业经营的优势与挑战
优势
资源共享
混业经营可以充分利用企业资源 ,如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资金 等,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运营成
混业经营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以确保金融安全和稳定。监管机构需要对不同业务领域进行全面监管,防止风险 传递和交叉感染。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

课程结业论文论文题目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比较分析课程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二级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专业金融学班级 112020404 学生姓名陈建华学号11202990401 教师黄万才时间 2014.11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内容摘要: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各有利弊,不能说其中一种模式占有绝对优势。

一国是选择分业经营模式还是混业经营模式不仅涉及金融企业的管理经营体制,而且与一国政府的监管体制也关系重大,是由一国的国情和历史条件决定的。

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来自证券业和保险业的挑战、商业银行自身的竞争、以及金融监管方式和力度的变化,迫使商业银行进行全方面调整,我国客观上也需要一定程度的混业经营以支持金融改革及金融业的平稳发展。

关键词:分业经营;混业经营;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向一、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含义分业经营是指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业,或称银行业的专业化、证券业的专业化;所谓混业经营(全能经营)是指银行业和证券业的混合经营,或正银行业与证券业的相互渗透与一体化经营。

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一)分业经营模式英国、美国式分业经营模式的典型代表,在理论上受“真实票据论”的影响。

该理论认为,应该根据负债的流动性,安排资产结构。

商业银行早起多为活期存款,流动性强,随时都有提存的可能。

因此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应集中于短期自偿性贷款,而且贷款一定要以真实交易为基础,以真实的商业票据做抵押,以保证银行贷款的安全。

根据这种理论,商业银行不宜发放长期贷款,消费贷款,更不能将银行资金用于债券、股票及食物资产等高风险、低流动性投资。

在实践上,美国的企业资本积累雄厚,因国内资本市场发达,企业融资相对容易,对银行依赖小,而美国实行分业经营和其他一些国家实行分业经营的直接动因是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它使大批从事证券投资的商业银行倒闭。

大多数国家长期实行分业经营模式,主要基于以下理论的和时间上的优势:1、实行分业经营模式有利于政府和中央银行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控制盒管理国家金融活动。

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

商业银行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区别1.以商业银行能否从事证券业务为标准,我们可以将商业银行的经营体制分为两种:分业经营式银行体制和混业经营式银行体制。

两种经营体制各有其利弊,但混业经营模式相对于分业经营模式有更大的优越性。

所谓分业经营式银行体制,是指该体制的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一般分离,该体制下的银行不能经营一般的证券业务(除少数国债等业务);同样地,证券公司不能经营商业银行业务。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只有少数国家还采取分业经营式银行体制,中国是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分业经营的银行体制。

混业经营式银行体制,也称全能银行体制,是指该体制下的机构能同时提供商业银行业务和证券公司业务。

将全能银行体制表述为“从事包括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交易金融工具和外汇(包括它们的衍生品)、承销新债券和股票发行、经纪业务、投资管理和保险等在内的广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

分业银行制度的优势:第一,银行长期从事专业化经营,使得银行在金融市场上有利于形成强势分工;第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隔离,为商业银行创造出稳定发展的环境,不会有来自它们的压力;第三,分业经营制度下不会形成规模过大的综合性银行,这就不会出现规模效益递减和内部协调的问题;第四,由于分业制度的实施,商业银行的资金都来源于客户的存款,因此没有什么风险,有利于保护银行及客户的安全。

分业银行制度的弊端与其优势是相对的:第一,由于法律形式严格限制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使得各个不同类的银行和金融机构难以开展业务,缺乏竞争性,阻碍了金融业运行的效率;第二,分业银行制度使各种金融渠道难以互补和利用。

混业经营制度的优点:第一,商业银行同时经营各种业务,可以使各种业务相互促进支持,优势互补;第二,综合经营方式可以规避非系统风险;第三,综合经营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就可以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能够发挥银行的规模经济;第四,多渠道的利润来源能使银行增加赢利。

同样,混业经营体制的缺点是:第一,综合型的银行容易形成金融业的垄断,产生非公平竞争;第二,过大规模的混业型银行容易产生集团内部竞争和内部协调成本过高的问题;第三,利润水平高也同样伴随着高风险,银行综合化经营模式也可能带来资产的高风险性。

关于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争论

关于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争论

关于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争论摘要:金融业的分业和混业是一个争论已久的话题。

中国明确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当前,以美国、欧洲为代表的国际银行业却普遍都在实行混业经营、混业监管。

这一问题已成热点。

从混业经营的理论可能性角度出发,可以分析中国当前实行分业经营的原因,以及混业经营条件的不成熟,进而有中国实现混业经营的政策建议。

前言金融业是个古老的行业,在工业化以前,由于社会经济的制约,它一直缓慢地演进变化着。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到来和社会经济的加速发展。

金融业也飞速地发展,并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力。

金融组织机构作为金融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在20世纪经历了混业到分业,再由分业到混业的演变过程。

这一现象,从表面上看,似乎印证了中国古话“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然而,历史并非简单的重复,其背后的规律需要认真地考察与总结。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经营模式定义金融业分业经营,是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业务严格分开。

商业银行只能做存贷款业务,而不能进入投资银行的股票承销、股票经纪和股票投资业务;而投资银行只能做本源业务的投资、经纪、承销等业务,不能参与商业银行业务。

混业经营,则是国家对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业务、短期信贷与长期信贷业务不做或很少做法律方面的限制。

通过多样化、综合化的业务经营,可以分散风险,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增强盈利能力。

混业经营有利于银行的运作和不良资产的盘活。

分业与混业的争论银行业和证券业本来是历史起源不同的两种金融行为,银行源于货币经营业务的专业化,而证券(或直接金融)源于国家公债的发行和股份公司的产生。

为什么对它们的分业、混业存在争论。

因为银行和证券有混业的可能。

(一)混业经营的理论支撑从理论经济学分析,资产专用性低并且不断递减是银行与证券可能分业、混业的理论依据。

资产专用性,是指对已投入生产过程的资产进行再配置的难易程度,或说是再配置已投入要素的成本高低。

毫无疑问,不同的行业对投人要素的品质结构特征等有着不同的要求,即不同行业有其资产的专用性。

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1、什么是混业经营?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经营业务的范围。

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浪潮的不断高涨,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这种经营模式下,没有银行业务间的界限划分,各种银行都可以经营存贷款、证券买卖等业务。

混业经营有三个层次,即金融业与非金融业之间的联合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的联合经营以及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内部的联合经营。

在完全意义上的全能银行制度中,银行可以同时经营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证券承销和经纪业务、保险业务,还可以持有非金融企业的股票。

2、什么是分业经营?分业经营是指金融业中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子行业的分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只能经营各自的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一个子行业中的金融机构不能经营其它两个子行业的业务。

目前,世界各国的混业经营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全能银行制、金融控股公司制、金融集团制。

这三种模式涵盖了当今全球混业经营的基本状况。

(一)全能银行制(以德国为代表)全能银行制,又称金融百货公司制。

这种模式下,银行可依法从事包括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交易各种金融工具和外汇、承销债券和股票经纪业务、投资管理和保险在内的广泛的一系列的金融服务。

银行通过参股、控股企业,进而形成以银行为核心,实力雄厚的资本集团。

客户只要到银行来,所有的金融业务都可在此办理。

(二)金融集团制(以英国为代表)以英国为代表的金融集团制,又可称为子公司制。

该模式允许商业银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成立子公司,或由其控股公司成立的子公司兼营其它业务。

即商业银行要进行投资银行业务,必须以原银行为母公司,成立另外一家子公司。

当子公司因经营不当而亏损时,只会影响银行的投资利益,不会影响银行本业。

银行从子公司获得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都是一定的。

子公司的收益只影响银行业外收入。

另外,在这种制度下,存款人也能受到保护。

分业经营(简析)

分业经营(简析)

分业经营(Separate Operation):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

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业不得相互间持有股份,参与经营。

分业管理是指银行、证券、保险业的管理机构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按照分业管制的程度不同,分业经营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的分业经营是指金融业与非金融业的分离,金融机构不能经营非金融业务,也不能对非金融机构持股。

第二层次的分业经营是金融业中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子行业的分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只能经营各自的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一个子行业中的金融机构不能经营其它两个子行业的业务。

第三个层次的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各子行业内部有关业务的进一步分离,比如在银行业内部,经营长、短期银行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分离,经营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分离;在证券业内部,经营证券承销业务、证券交易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和证券做市商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分离;在保险业内部,经营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再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分离等。

银行分业经营的优点:1、有利于培养两种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商业银行业务更注重于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

2、分业经营为银行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合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

3、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

4、分业经营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为国家和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银行分业经营的不足之处:1、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银行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银行和证券两种业务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

2、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

3、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论述: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并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一)、分业经营1、分业经营就是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

通常所说的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分离,有时特指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

实行分业经营的金融制度被称作分离银行制度(fragmented banking)或专业银行制度(specialized banking)。

2、分业经营的优点:(1)、有利于培养两种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一般证券业务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而商业银行业务则更注重于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

(2)、分业经营为两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合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

(3)、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

(4)、分业经营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为国家和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3、分业经营也存在着不足之处:(1)、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两种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两类业务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

(2)、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

(3)、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混业经营1、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这种混业经营模式又被称为“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 banking)”。

在此种模式下,没有银行业务之间的界限划分,各种银行都可以经营存贷款、证券买卖等业务。

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分析

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分析


银 行 业 混 业经 营 的 优 势 与风 险混 业 经 营 制 度通 过 多 另外 ,其本 身也 具有一些分业经营模式所缺乏 的优点 : 1 、混 业经营增 强 了银行业 对金融 市场变化 的适应性 。
样化 、综合 化 的业 务经 营 ,可 以分 散风 险 。
2 、 当前我 国银行业分 业经营 的必 要性与面 临的挑战 。 目前 ,我 国银行业 的开放程度 还不 高 ,金融市场体系 、法律
从业务开发来 看 ,全能银行 的多元化 经营为银行 的金融产 品 创建 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从而极大 的增 强了商业银行对金 融 金 融风险 ,保障金融体 系的安全 。而一旦实行混业经营又无 法依靠 自律 、法律机制约束 ,难以有效控制风险 。 市场变化 的适应性 。 3 、对我 国金 融业经 营发展方 向的思考 。综合 以上多方 2 、混业 经营通过 银行 内部 之间 的业 务交叉 ,提高 了服 面的分 析可见 ,混业经营是 当今 国际金 融法发展 的趋势 ,也 务效率 ,特别 是针对 中小客户 时 ,成本 降低更为 明显 ,有利 是 我国金融业 经营模 式发展的必然取向 。 于增强竞争力 。 我认为 ,根据我 国金融环境 的具体情况 ,混业经 营的第 3 、混业 经营可使 商业银行 的资源得 到充分利 用 ,降低 二种模 式 :金融控股公 司的全 能银行制 是我 国合理 的选择 。 社会成本 ,促进金 融机构 的竞争 ,有助 于社 会资源 的有效 配 它是指 在统一控制权下完全或 主要在银 行业 、证券业 、保 险 置 ,提高经济效率 。 4 、从政府 的角度 看 ,混业 经营精简 了金融机 构 ,便 于 业 中至少两个不 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 提供服务的金融集 团。 般 以一个 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 为控 股母 公司 ,全资或控 当局进行监管 。金 融机构与监管 当局 的协 调配合加强 ,有利 股拥有 专门从事某些具体业务 的子公 司。这些子公司具有独 于提高政府 的宏观调控 能力 。 但 是 ,我们也 应该 看到 ,混 业经 营也带 来 了巨 大的风 立 法人 资格 ,独立 对外 开展 相关业 务 ,承担 相应 的 民事 责 任 。一 方面 ,通过投资控股形成多重 资本杠 杆 ,有利于资本 险。并且 ,证券市 场上的公开市场业务历来 是货币 当局对货 币供 应量进行调控 的中介场所 ,银行业 的介 入将降低其可控 的集约化 经营。另一方面 ,各子公 司相对独 立核算 ,便于子 性 。另外 ,银行业 经营的证券业务若遭 遇失 败 ,其风险将 由 母公 司内部监管 ,也 大大降低 了整 体风险。 金 融组 织形式的变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金融发展需求 存 款人乃至整个社会 负担 ,这就可能使银行 铤而走险 ,放松 与金融监 管不断博弈 的结果 。金融控股公 司的全能银行正是 对 风险的控制 ,不 利于社会稳定 。可见 ,混 业经营对金融监 在最大 限度 提高金融运作效率与 降低奉献 这两种力量在既定 管和金融风险控制能力提 出了很 高的要求 。 金融环境 的均衡 而产生 的。分业经 营是 九十二年代初我 国经 二 、中 国金 融业 经营模 式 的发 展趋 势 济运行产生 泡沫 、金融秩序 出现混乱 的条件 下 ,金融发展与 1 、我 国金 融业经 营模 式 的发展 历史 。新 中 国成立 后 , 监管 的矛盾 均衡 点。然而 ,随着我 国经 济不 断发 展 ,经济金 我 国金 融业的经营模式 沿袭 了混一分两个发展 阶段 ,1 9 9 3 年 融环境不 断变化 ,又客观要求形成新 的均衡 。我国金 融业必 以前 实行 混业经营 。从建 国到2 0 世纪8 0 年代 中期 ,银 行业在 须 以多样化 的金 融服务去满足需求 和赢得竞 争。同时金融混 中国金融 体系 中一直处 于主导地位 。2 0 世纪 8 0 年代末 国家开 业经 营的全球性 趋势对金融监管提 出了更高 的要 求 !而我 国 创 了证券 的发行和流通 市场 ,银行在资金 、人员 、技 术和组 金融监管水平 与风险管理 的能力不高 ,如果监管力度 和方式 织管理上 都发挥 了巨大 的作 用。但 1 9 9 2 年下半年 开始 ,伴随 不 当,就会 给金 融稳定和发展带来风 险和负 面效应 。而且 , 着 房地 产热 和证 券投 资热 的 出现 ,各 专业 银行 都介 入 了股 虽然我 国近年 大力推行金融体制改革 ,但许 多深层 次问题 尚 票 、房地 产 、保险等业务 ,导致 了金融秩序混乱甚 至于一度 未解决 ,市场体 系不完善 ,监管效率不高 ,监督体 系 尚未发 失控 的局 面。因此 ,国家 于1 9 9 3 年7 月开始大 力整顿金融 秩 展到 以金融 功能监管为主 的阶段 。因此 ,综合各方 面条件 , 序 ,并 于 1 9 9 3 年十 四届 三中全会 通过的 《中共 中央关 于建 立 必须使我 国金融业 经营模式的转变在过渡 中逐步解决 矛盾 。 社会 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若干 问题 的决定 》中提 出了 “ 银行 业 金融控股公 司或全 能银行无疑是我 国在分业监管模式 下对 其 与证券 业实行 分业经 营管理 ”。 1 9 9 5 年5 月1 0 日通过 的 《 中 低效率弊端不断改进 的一种合理选择 。 华人 民共 和国商业银行法 》进一 步明确 了我 国实行银行 、证 券 、信托 、保 险业分业 管理 的基 本原则 。

分业与混业

分业与混业

作业一:分业与混业财务管理091 任雅雅41号一、分页和混业经营的优劣势?(一)分业经营1、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分离,有时也特指银行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

2、分业经营的优点:(1)、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为两个行业提供了各自的发展空间,在独立的发展空间内经营自己的业务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竞争摩擦。

(2)、分业经营可以培养和提高两个行业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为了发展自身优势,两个业务会在自己专业领域内取得更大进步,包括管理水平。

(3)分业经营可以防止商业银行把资金用在高风险的证券业务上,这样可以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和客户的资产安全。

3、分业经营的不足:(1)分业经营使限制了两个行业的优势互补,证券也不能借助商业银行的资金;商业银行不能借助证券业务推动自身发展。

(2)商业银行和证券业原本有些领域可以形成互相竞争的,但分业经营把两个行业分属于两个互相分离的系统,这就限制了两个行业的竞争,不利于他们的发展壮大。

(二)混业经营1、与分业经营相对应,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的领域内。

2、混业经营的优点:(1)混业经营使得银行业和证券业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相互支持,从而双方都良好发展。

比如证券业可以利用银行的资金优势发展自己的业务,而银行也可以借助证券业的业务来推动自己本源业务的发展。

(2)混业经营使得银行兼营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业务,加强了银行业的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提高行业整体质量。

(3)混业经营有利于降低银行自身风险。

3、混业经营的不足:(1)混业经营会产生银行集团内部竞争和内部协调问题。

(2)银行与证券的混业经营可能产生金融市场的垄断,不利于公平竞争。

二、我国现行制度适合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我个人认为,我国适合分业经营。

1、银行业就是银行业,和保险、证券完全两回事,所以应该就其传统业务深入发展,两项业务一起发展肯定发展不好,专于本身的业务范围才会发展到尖端;其次,银行和证券的混业经营会使得银行的机构越来越大越来越繁重,这样一来当银行业务发生问题的时候,拯救都成了难题,也不能倒,更难解决。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名词解释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名词解释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名词解释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模式,下面将分别进行解释:
1. 分业经营: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按照不同的业务领域进行分工和专业化经营。

例如,一家服装公司可能会分出生产、设计、销售等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专注于自己的业务领域,以提高效率和专业性。

2. 混业经营: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同时经营多个业务领域,形成多元化经营。

例如,一家公司可能同时经营房地产、金融、旅游等多个领域,以降低风险和扩大盈利。

在实际经营中,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分业经营或混业经营,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来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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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制度

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制度

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制度下面就为大家呈上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欢迎各位金融毕业的同学参考阅读!(一)概念区分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是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两种制度设计形式。

分业经营形式即金融机构不能同时经营银行业,又经营证券业、信托业、保险业或者此三者之一,银行只能通过持股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非直接地从事非银行业务或者仅允许从事有限的业务范围。

而混业经营形式又称全能经营制度,金融机构可以提供包括银行业务、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务在内的全方位金融业务。

(二)分业与混业经营形式的比较本文将从经营风险、效率和外部监管和客户关系方面进展讨论。

1、经营风险金融分业营的优势之一就是有利于金融风险的控制与预防。

因为分业经营使金融机构只从事单一的金融业务,从而在银行与证券市场间建立了一道防火墙,防止了遇到风险时整个金融系统的崩溃。

而混业经营是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分业经营形式下,当单一的业务陷入低谷时,就有可能导致该领域的金融危机。

但在混业经营的形式下,各业务之间可以起到互相弥补或者消除风险的作用。

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越广,越有可能防止由于某一资产业务领域的风险而对整个金融业产生致命的影响。

2、经营效率专业分工有利于效率进步。

实行分业经营,各金融机构有自己特定的业务范围,会更加专注于自己的优势业务,充分发挥优势,提供专业领域的产品和效劳,在资源有限的情况进步资源配置效率。

混业形式可以通过降低信息交流本钱和分工本钱来进步经营效率,增强实力。

混业经营相较于分业经营可以选择更广泛的投资组合。

从而,某一资产业务的亏损可以由其他业务的盈利来弥补,因此混业经营有利于进步收益和保持业务的稳定性。

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内部业务的穿插在面对中小客户时,本钱降低尤为明显。

混业经营可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有助于社会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3、外部金融监管一般认为,金融分业经营有助于进步外部监管效率,而混业经营形式那么将加大金融监管的难度。

分业经营形式中,银行、保险和证券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因此金融监管的内容也单一,监管效率相对较高。

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问题分析

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问题分析

混业业经营与分业经营问题分析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07-05 15:58 共578人浏览[大] [中] [小] 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院通过《1999年金融服务法》(Financial Services Act of 1999)以取代运行60多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Glass Steagall Act),从而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管理的局面,标志着金融业走向了混业经营时代。

二是中国加入 WTO达成协议,预告了短短几年过渡期后开放的中国金融市场将面临巨大挑战。

在现行的中国金融模式下,从分业制平稳走向混业制应该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一、中国金融模式存在之客观前提。

中国现行之金融制度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之金融制度的关系。

(一)金融体制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同。

欧美日等国的金融体制根植的土壤是市场经济。

中国金融体制植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鲜明的过渡性,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和理论探索将贯穿于整个过渡时期。

(二)金融职能的努力目标不同。

金融系统执行的最基本职能是进行高效资源配置。

西方之分业意在完善金融职能,中国之分业旨在培育金融职能。

当然,如果中国金融变革的制度设计得当,则借自上而下的推动力,浓缩自然演进过程,在较短时间内实现金融系统的职能进步是很有可能的。

(三)金融产权的结构不同。

当存在交易费用时,不同的产权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

欧美各国金融体系分分合合演变的背景是以产权明晰为基础的市场制度。

竞争自发生长起一种有效率的金融制度和合约安排。

中国的金融体系则是在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安排中快速形成的,其产权结构严重畸形。

二、分业与混业之一般比较选择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形式,是各方面因素的利弊权衡。

考虑的基点是该形式能否更好地发挥金融业的整体效益,能否更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

(一)分业之优劣。

分业经营在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之间竖立起了一堵不可跨越的“防火墙”,使银行通过持有企业的股票从而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摘要】金融机构的经营体制类型划分为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两种模式。

随时代发展,金融市场衍生出全球化和自由化的特点,寰球的金融业不断进行体制改革,发展趋向与以混业经营为主,而我国当前经营形式仍是以分业经营为主体,是否应该跟随全球化趋势转换为混业经营,两种经营体制对金融行业有哪些影响,对此展开分析讨论。

一、引言由于历经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经济危机,西方经济学家认为产生危机的主要根源在于当时银行采用的综合经营模式。

由此,全球的金融机构开始了大规模的改革,将综合经营改为适合当时经济体系的新模式--分业经营。

同时仍有少数国家坚持全能银行的综合经营模式,自此产生分端,探讨分业经营制度的合理性。

我国也逐渐有呼吁尝试混业经营的呼声,认为混业经营能够充分发挥资本的焦点效应,降低一些成本,有助于对资源的有效分配使用。

面对着国际化的要求与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混业经营模式仿佛成为了未来金融运营的必然方向。

在此背景下,我们借了解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发展史研究其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相关概念分业经营是在对业务控制时实行分类限制的管理行为。

混业经营是一个相对概念,指金融企业在经营组织上以多样化业务穿插经营的形式。

2.1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发展情况及现存状况伴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各个国家对于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的观点正在逐渐发生改变,美国是典型的以分业经营为主,德国则是混业经营的拥护者。

但伴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进一步强化了各种金融组织之间的业务相互浸透,美国由此发现了弊端所在并进行了改变,在1999年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是美国开始实施混合经营的开端。

由此可见,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一直是在分离和混合之间连续不息的协调进步。

2.2我国经营体系的演变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发展的历程基本可以分为几个阶段:在改革开放之前,经济发展较为落后,金融系统处在高度被抑制的状态之下,全国仅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金融机构全权掌控。

混业与分业两种基本的金融监管模式

混业与分业两种基本的金融监管模式

混业与分业两种基本的金融监管模式根据银行经营的业务范围和金融机构分工程度的不同,金融业经营模式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1999年以前以美国、日本、英国为代表的分业经营模式:另一类是德国为代表的混业经营模式,也称“全能制”。

混业经营的监管模式如下:一国的商业银行在业务范围上不受限制约束,业务多样化、经营多元化,可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金融业务的经营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包括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在内的许多金融业务都是被联合提供的。

混业经营模式突出的制度特征表现为,国家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在短期信贷业务与长期信贷业务、直接融资业务与间接融资业务、银行业务与非银行业务、商业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之间不做或较少做法律限制。

商业银行只要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合规守法经营,就可以在经营银行业务的同时,兼营证券、信托以及保险业务等,商业银行资本与工商产业资本可以相互融合。

混业经营模式的特点:①业银行的“全能化”或“综合化”,即商业银行没有业务范围的限制而可以全面地经营各种金融业务,如经营存贷款、贴现、证券买卖、担保、投资信托、租赁储蓄等全方位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业务。

②②从来就没有独立的投资银行,证券市场相对落后。

③③银行与工商企业的关系十分密切,甚至对其具有压倒性的影响力。

分业经营的监管模式如下:任何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商业银行只能经营短期间接性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不能从事有价证券的买卖、中介、承销等证券投资业务,也不能从事保险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各项业务活动:经营证券业务的投资银行不能开展除保险金以外的存款及任何形式的贷款业务(如透支等):保险公司既不能利用沉淀资金自行开展信贷业务,也不能进行股票投资和其他类型的实业投资。

同时各国一般还规定,任何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不能以设立子公司的名义向对方的业务范围进行渗透。

1 分业经营模式的主要特征包括:①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相互分离。

②短期融资与长期融资分离。

浅析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法律制度

浅析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法律制度
经营 始于 美 国, 9 9 至 1 3 年的 l2 年 93 美 国经济大 萧条以后 , 国出 台了 《 美 格拉 斯一 斯蒂 格尔法 》 从而 奠定 了分业 经营 的基 本格 , 局 。美 国的制度 对世 界各 国产 生 了重要 的影 响。 当前 , 国、1本 、 国都 实行 这一制 度 。 美 3 英 混业经营 是指 银行 、 险 、 券 、 托机 构等 保 证 信 金 融机 构都 可以 进入 上述任 一业 务领 域甚 至 非 金融领 域 , 进行 多元 化经营 , 不仅 仅 限于 而 自身经营 的业务 范 围。 国、 国、 士等 属 德 法 瑞 于 实行混 业 经营 比较典 型的 国家 。值 得注 意 的是 , 随着全球性 金融 市场 的激 烈竞争和 世界 经济一 体化的不 断深入 , 包括美 国在内的 经济 发达 国家 实 行混 业 经营 的趋 向越 来越 明显 。 我 国在 1 9 年 以前在金 融界 实行混 业经 93 营 。 92 19 年下 半年开 始 , 社会 上 出现 了房地产 热和证券 投资热 , 行大量信 贷资金通 过 同业 银 拆借 进入证 券市 场 , 导致 了金 融秩序 的混 乱 , 因而从 1 9 年 7月开 始我 国开始 大力 整顿金 93 融秩序 。1 9 年 l 月 《 93 2 国务 院关于 金融 体制 改革的决 定》 中提 出了具 体 的规定 “ 国有 商业 银 行不 得对 非金融 企业 投资 ” 国有 商业银 行 , “ 人财物等 方面与保 险业信托 业和证券 业脱 在 钩 , 行分 业 经营 ” 实 。在法 律制 度 上 , 国的 我 《 商业银 行法》第 4 条 也 明确规 定 , 3 商业银 行 不得从 事信 托投资 和证券 经营业 务 。 随 着全球性 金融危机 的加剧 与蔓延 , 融 金 领域 实行 分业 经营 还是 混业 经营 又成 为争论 的 焦点 。本 文 拟结 合 我 国实 际 , 法律 制 度 从 层面 深 入分 析 二者 之 间的 区别 与联 系 。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融电子化、经营国际化
3
• 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商业银行经营不受限制,还兼营 工商业务。《1933年银行法》实现了商业银行、投资银 行在机构、业务、人事上的分离。
• 1998年5月13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1998年金融服务业 法案》,该法案首创“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法律概念。该 法案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既可以是商业银行,也可 以是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同时取消了这三类不同性质的 金融机构限制交叉持股的禁令。
• 1999年11月12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国会通过的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案的目的是使所有的美 国人都能够获得一条龙式的金融服务,即客户可以在一家 金融企业内办理其所需要的金融交易,如储蓄、信贷、证 券、保险、信托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4
• 综合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纯金融控股公司、英国为代表的 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控股公司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
• 3.全能银行。是在一个实体内部同时提供银行、证券和保 险等金融服务,并可持有工商企业股权。公司内部各部门共 享资源,增加信息资源流动性,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
5
• 德国、瑞士等历史上一直采取全能银行模式,例如瑞士信 贷第一波士顿、瑞士银行、德意志银行。 在这种模式下, 投资银行是商业银行的一个业务部门而存在,不是一个自 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其最终决策权属于银行。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与分 业经营比较
1
• 混业经营的优点: • 1、有助于实现规模经济,优势互补 • 2、信息共享,客户共享,品牌共享 • 3、分散风险,不同子行业的周期不同 • 4、实现不同业务整合,实现“一站式服务”,巩固银企关系 • 5、利用合并纳税,交叉销售降低成本 • 有利于金融创新 • 混业经营的不利之处: • 1、通过业务途径、声誉途径传染风险 • 2、操作风险,形成“利益相反” • 3、易形成垄断、市场操纵和违规经营 • 4、给金融监管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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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多元
or
专业
1933年美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监管法案出台的背景 5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空前繁荣
1929年起至1933年美国经济大萧条
金融业重心转移
间接融资转为直接融资,有价证券交易活跃
1929年美国股市暴跌
引发空前金融危机
投资银行获利丰厚
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在业务上的界限被打破,商业 银行介入投资银行成为主流
商业银行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
14
规模经济
含义
形成原因
影响因素
随着银行业务规模、人员数量、 机构网点的扩大而发生的单位营 运成本下降,单位收益上升
垄断特性、固定成本支出较多 产品和服务具有同质性和以模仿性 网络通信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 可节约更多闲置货币,提高银行抗 风险能力
银行业的市场结构、银行制度的差异 管理、金融创新、银行科技水平
出现地产热和证券热,从法律框 架上确立我国分业经营和分业管
理的金融发展格局
中国银行业的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19
我国目前仍采用 分业经营的必要性
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 金融市场不发达 法律制度不完全 监管能力不足
我国银行业目前分业经 营面临的困境
无法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发展 受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挑战 不适应金融业的协调发展 无法适应我国金融改革步伐 .
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利率市场化
养老保险资金的入市、股票质押 融资以及资产证券化
我国金融业实现 混业经营模式的政策建议
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风险识别和评估 建立金融“防火墙”和信息披露 制度 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
建立有效的监管体制
建立高效完善的资本市场
1933年美国经济陷入低谷
1/4就业人员失业,11000多家银行破产、合并,同 年3月,全国银行暂时停业,银行信用几乎全部丧失。
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商业银行以子公司的形式参与投资银行业务不存在 明显的法律障碍
委员会对卖空行为进行调查
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存在不正当行为,并由此导 致,至少是加剧了股市的崩溃,致使银行流动资金 不足,引发银行体系崩溃。
风险状况恶化 经营绩效下降
1、传染性风险 2、 信息不对称
风险 3、集团成员自 主权不足的风险
结论:多元化的混业经营并不能降低经营风险
13
过度规模 和
范围扩张
负效益
文化差别 和
利益冲突
金融危机 的
“测验”
投行业务的巨额损失
所以诸多因素使有些已经组建FHC进入这些领域的银行在2005年之 后开始放弃投资银行业务或保险业务,向传统业务回归。
15
1.摩根斯坦利公司的华丽转身
亿美元
截至2008 年8 月31日, 摩根斯坦利的管理资产总值为7 360 亿美元
2002-2007年 该数值逐年递增
摩根斯坦利2002-2007年管理资产总值
2008 年与2007 年相比, 管理资产总值有一定程度下降
2008年金融危机中的商业银行
16
摩根斯坦利公司 的华丽转身
1933年-1998年 禁止银行从事 证券承销 和保险业务
1999年混业经营监管法案出台的背景
8
1、客户需要银行 提供更加广泛的产品服务
2、开辟新业务和收入来源
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新型融资工具 的产生使商业银行在借贷市场上
的份额持续下降
3.银行运营成本上升
须通过业务规模和范围两个维度 扩张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RBS成为被政府控股的国
有银行
从危机走向战略重整
提出三个目标 正式退出资产救助计划
设立“坏账银行”
中国银行业的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18
“大一统”体制 仅中国人民银行一家
转变为混业经营
History
我国银行业的分业经营 与混业经营演变史
初次尝试分业经营,重建四大 行以国有专业银行为主体, 多种金融机构并存
转型 裁员 收购
摩根斯坦利在危机后的应对措施
1、由投资银行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能够设立可吸收存款的商业银行, 可以永久性获得从美联储申请紧急融资的资格。 2、进行大量裁员和降低高管薪酬。 3、摩根斯坦利收购美邦,改名为“摩根斯坦利美邦”收购美邦公司有 望大大增强公司经纪业务的竞争力,足以对抗已收购美林的美国银行。
2008年金融危机中的商业银行
17
2.苏格兰皇家银行的兴衰史
2000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收购国民西敏寺银行
收购荷兰银行
金融危机中隐患爆发
跨入世界著名商业银行, 创下了英国历史上银行业
收购的最高金额记录
成为全球最大的金融并购案。 被迫出售资产,英国政府
将RBS推上发展巅峰
宣布银行拯救计划
关于制定G-S 法案的目的
Hale Waihona Puke 61933年6月16日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 简称G-S 法案
美国经济学家乔治·考夫曼提出了三个经典理由: 1.通过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离以保持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维护银行安全。 2.防止银行资金从合法的商业银行途径转移到投机性用途。 3.减少因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混业经营而产生的有关利益冲突与自我交易现象。
混业经营打下基础
标志美国分业经营体制正式 结束,混业经营以其较高的 效率和竞争水平战胜了分业
经营体制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产生的风险因素分析 11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后形成的庞大集团具有复杂的特征
有观点认为:
业务多元化能够降低企业经营过程中风险。
对于银行业而言,为什么混业经 营反而会容易造成风险在各类不
同业务之间的传递?
1933年美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的确立及成熟 7
美国总统罗斯福 签署G-S 法案
银行持股公司法案
银行持股公司 同样受美联储委员会的监管
1934 年
1960年
利率管制法案
Q 条例适用范围扩大
1933年
美国证券交易 委员会成立
确立分业监管体制
1956 年
银行合并法案
1966 年
规定了银行收购、合并的 审批条件与标准
4.国际竞争
欧洲银行业混业经营的优势将美 国置于不利地位
长期的制度性通货膨胀和经济的国债化
Long Term Interest Rate in US
9
高通货膨胀
市场利率的不断上升,商业银行由 于法律限制,吸收存款的能力大大 下降。相反的是投资银行的繁荣
经济的国债化
证券交易规模不断膨胀,投资银行 利润也不断增加。商业银行寻找法 律漏洞,试图突破分业限制,向投 资银行领域渗透
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 务,还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包括 证券承销交易、保险代理等
当代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
3
英国模式
可以直接从事证券业务,经营证券 买卖 充分利用银行的各项资源,带来 规模效益
难以防范风险在“集团”内传递
需要通过金融服务当局进行自律 性监管,建立防火墙
美国模式
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建立银行与证 券公司之间的产权关系
范围经济
含义
由于银行的业务范围、业务量和 业务品种的增加带来的费用下降 或收益增加的经济现象。
形成原因
业务品种的进入成本较低(金融 行业的同质性) 降低银行业的风险 改善银行的内部资金结构,提高 了银行的利润水平。
影响因素 经营环境;业务品种;对业务多样化
的管理;科技技术手段
2008年金融危机中的商业银行
1999年混业经营监管法案出台的过程
10
1999年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1982 年
1980年
放松对存款机构管理 与货币管理法
美国金融管制方面的重要转折点 放松管制为主要特征
1987年
加恩-圣杰曼法
促进存款机构业务多样化, 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竞争
银行公平竞争法案
解决了美国储蓄机构的流 动性不足,为银行进一步
差异
1、银行向第三方 不谨慎发放贷款 2、内部信息优势 造成不公平竞争 3、不同金融业务机 构的企业文化差异
与利益冲突 ……
一、 资本充足率风险
二、 财务杠杆风险
各市场资本运作 方式存在差别
1、商业银行资金直 接进入资本市场 的风险 2、 商业银行开展 保险业务的风险 3、商业银行进行
生产型企业投资的 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只从事股权投资活 动
具体业务由各子公司去完成,但必 须受股权控制
各子公司既受股权控制又相互按 市场原则对待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
是多元还是专业化
政治制度 金融市场发展程度 金融制度以及金融体制的健全程度 法律规定和金融机构本身的管理能力 资源规模 在不同市场上与同业相比所占的地位等
监管部门首要任务应该是在保证金融安全 的前提下,为不同的金融机构提供自由经营 的环境
实行混业经营是我国 金融业的必然选择
发展趋势 规范金融秩序、有效控制金融风险的需要
深化发展、提高创新能力的需要 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中国银行业的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
20
我国银行实行 混业经营的可行性
我国金融制度的框架基本确立并 日趋完善
经营风险观念得到强化,经营行为 的理性程度明显提高
具有权威性的金融监管体系框架 已基本建立,并日趋成熟
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
——从花旗银行的并购和拆分说起
分业经营
抑制垄断 专业分工 品种单一 难以分散
维护竞争 透明度高
风险
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之间分 业经营、分业管理,各行之间有严格的业 务界限。(目前中国的金融制度)
VS
多样化 降低成本 管理与 大量资源 分散风险 促进创新 风控复杂 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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