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劳动监察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
一、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日常检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劳动保障年检,发现违法行为,应依法查处和纠正。
二、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劳动保障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开展监察工作。
三、对群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要热情接待,完整记录举报内容;来函举报,及时登记。
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职责权限和有关规定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四、已确定立案的案件,应按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程及时调查处理。
五、对违法案件的查处,须在自立案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结案,特别复杂的案件需要延长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作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须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并于10日内报送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七、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不当的,有权依法予以纠正
或责令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纠正。
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引发的突发事件或重大违法案件,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迅速介入,及时查处。
第九章 劳动监察
第九章劳动监察•本章简介:•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处罚的行政行为,是保证劳动法得以顺利实施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2004年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学习本章要重点掌握劳动监察的范围并了解劳动监察的程序。
•本章课时:2第一节概述教学目标:通过教学让学生了解劳动监察的意义、劳动监察形式;掌握劳动监察的含义、特点、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及其原则。
教学重点:1. 劳动监察机构设置2.劳动监察的含义、特点、原则3.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教学方法:讲授、讲练结合教学环节:I.目标投放1.了解劳动监察的意义、劳动监察形式2.掌握劳动监察的含义、特点、原则II. 讲授一、劳动监察的意义(一)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制度是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复杂多样的特征要求健全劳动监察制度二、劳动监察的含义、特点(一)劳动监察的含义•国外也称劳工检查,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进行的检查、纠正、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
在我国,劳动监察也称为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
(二)劳动监察的特征1.法定性。
劳动监督是以国家名义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实施统一和全面的监督。
2.行政性。
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的范畴,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劳动监察事由法定的专门机关针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形所实施的监督。
3.全面性。
三、劳动监察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一)劳动监察与劳动监督的区别• 1.劳动监察是全面的监督。
劳动监督通常只在特定范围内或者只限于某项劳动法律,或者限于某个行业,或者限于劳动关系的某部分内容或某个环节。
• 2.劳动监察是约束力度最大的劳动监督种类,属于国家劳动监察,具有高于其他劳动监督形式的法律效力。
而劳动监督则不然。
•在劳动监督众多监督主体中,也只有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是最基本和最有效的劳动监督形式,其他劳动监督形式都是配合劳动监督实施的,也只有在劳动监督的保障下实施。
第九章 劳动监察制度
(9)权限范围不同。劳动监察主体对违反劳动法 的监察相对人则有一定的处罚权,但对被监察事项无 调解权;劳动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有调解权,但无处 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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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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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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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程序不同。劳动仲裁机构依当事人的请求
而实施仲裁,既不诉不理;劳动监察主体对其职权范
围内的事项则应当主动进行监察。劳动仲裁适用调解
程序;劳动监察不适用调解程序;劳动仲裁的程序集
中体现了自愿原则,如提请仲裁的自愿,处分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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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不同。劳动仲裁直接以处理劳动争议
为目的;劳动监察直接以查处、纠正被监察主体违反
劳动法的行为,督促被监察主体遵守劳动法为目的。
2、劳动监察与一般劳动监督的区别(P248) 劳动监察与一般劳动监督检查有着密不可分的联
系,二者在实现监督检查过程中,相互配合,起着互
为补充的作用。劳动监察与一般劳动监督检查主要区
自愿等;劳动监察体现的是强制原则,如果用人单位
违法,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
益的情况下,不允许通过劳动者放弃权利,免于追究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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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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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处理不同。劳动仲裁追究法律责任一般限 于民事责任(经济责任);劳动监察除追究民事责 任外,还可以追究行政责任。
不论是哪一种劳动关系,也不论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
都可以纳入劳动监察的范围。而一般劳动监督检查,仅
限于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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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制度
劳动监察制度劳动监察制度是指国家建立的一套监督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制度。
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往往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容易受到雇主的剥削和恶意虐待。
劳动监察制度的目的就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安全和公正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劳动监察制度的设立,首先要建立起监察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监督企业和雇主是否合法经营,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监察机构需要设立在各个层级,既有中央的劳动监察部门,也有地方的工会组织或者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这样可以让监察制度更加有效,能够覆盖到各个角落。
劳动监察制度的核心是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
劳动法律法规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石,也是对各个企业和雇主行为的约束。
只有制定出详细而严格的法律,才能规范企业的运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些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工时制度的规定,工资发放的方式,劳动条件的保障等等。
只有当这些规定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才能让劳动者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除了制度的建立,劳动监察制度还要注重宣传和教育工作。
许多劳动者对自己的权益不够明确,不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也不知道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政府和劳动监察机构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向劳动者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告诉他们自己的权益应该如何保护。
同时,还可以建立举报投诉的渠道,让劳动者能够方便地向监察机构举报雇主的违法行为。
劳动监察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和处罚机制。
监察机构不仅要监督企业和雇主是否遵守法律法规,也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这些处罚可以包括罚款、停工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等。
只有当违法行为得到了有力的打击,才能有效地威慑雇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监察制度的建立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监察机构、制定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和教育、设立监督和处罚机制等多方面的工作,才能够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得到公正对待和合法保护。
只有当劳动监察制度得到有效的实施,才能够构建一个和谐、公平、有序的劳动关系,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劳动监察要的规章制度
劳动监察要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监察工作。
第三条劳动监察的任务是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劳动监察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监管、服务企业、维护劳动者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工作机制。
第五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工作机构,配备专业队伍,提高监察执法水平。
第二章劳动监察的组织架构第六条劳动监察部门设监察局,分管劳动监察工作。
监察局下设办公室、执法大队等工作机构。
第七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设立业务科室,负责劳动监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配合。
第九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队伍建设,培养监察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提高监察执法水平。
第十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察执法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监察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第三章劳动监察的职责和权力第十一条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第十二条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保险等劳动关系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现象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协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
第十四条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开展劳动执法活动,对违法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条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履行其他监察职责,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劳动监察的执法程序第十七条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察检查,应当出示工作证件,依法开展执法活动。
劳动监察制度
劳动监察制度劳动监察制度是指一套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以及确保劳动规范执行的制度和机制。
它的实施旨在加强对劳动关系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劳动法律法规的落地实施,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劳动监察制度的重要性,其实施的主要内容和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一、劳动监察制度的重要性劳动监察制度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它可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劳动力是社会生产的重要因素,劳动者的权益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
通过实施劳动监察制度,监督机构能够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劳动关系。
其次,劳动监察制度有利于提升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审查和打击违法用工行为,劳动监察制度能够减少劳动争议和纠纷,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第三,劳动监察制度有利于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通过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和管理,监察机构能够督促各方遵守法规,保障劳动法律的实施效果,提高全社会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知晓和遵守程度。
二、劳动监察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效果劳动监察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劳动监察机构对企业的劳动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他们会审查企业的劳动合同是否依法签订,员工的工资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工时是否合乎法规,以及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是否合规等等。
其次,劳动监察机构会检查企业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情况。
他们会检查是否存在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工作环境,如有,会要求企业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再次,劳动监察机构会对用工单位的黑工、违法用工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当他们发现存在这样的情况时,会责令企业整改,并依法对违法用工行为给予处罚。
劳动监察制度的实施可以产生多方面的效果。
首先,它能够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通过强化对劳动合同和劳动法规的监督,劳动监察机构可以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和冲突的发生,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持和谐的劳动关系。
监察机关劳动监察制度
未来,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监察机关将会更加积 极地引入信息化手段,提高劳动监察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 。
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强
未来,随着监察机关对于劳动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 高,监察力度将会进一步增强,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能够更加有效地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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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监察机关接到举报,称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超时加班 等违法行为。经过调查,监察人员确认举报内容属实,依法 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理,追回了欠薪,对违法负责人进行了罚 款,并督促该公司整改。
案例二:劳动安全事故调查案例
总结词
及时介入、调查事故原因,保障劳动者安全权益,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详细描述
某县监察机关接到报告,称某工地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监察人员立即 赶往现场,展开调查。通过勘查现场、询问相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原因,并对相 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同时向全市发出安全警示,加强安全监管。
02
监察机关劳动监察的程序 和方法
监察机关劳动监察的程序
受理投诉
监察机关应受理涉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投 诉。
审查决定
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法律法规作出处 罚决定。
调查取证
对投诉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如调查问 卷、实地检查等。
执行决定
对决定进行执行,包括罚款、责令停工等。
监察机关劳动监察的方法
监察机关劳动监察的性质
监察机关劳动监察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具有强制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监察机关劳动监察的职责与权力
监督检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及相关行政机 关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的情况。
向社会公布劳动违法 案件,提高公众对劳 动法律法规的认识和 意识。
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并依据法律法规进 行惩处。
劳动监察规章制度及制定
劳动监察规章制度及制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劳动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监察工作,包括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劳动监察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监管、公正执法、服务企业、服务职工、服务社会的原则,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第四条劳动监察工作应当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劳动监察工作应当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本规章的监督管理机构为劳动监察部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执行和效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劳动监察工作的组织管理第八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劳动监察工作组织机构,负责劳动监察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九条劳动监察工作的组织管理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健全工作分工协作机制。
第十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和监察水平。
第十一条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职业操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制度,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违法情况。
第十三条劳动监察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建立绩效奖惩制度,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劳动监察工作。
第三章劳动监察工作的执法监察第十四条劳动监察工作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执法标准,进行执法监察,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劳动监察工作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劳动监察工作应当依法调查取证,依法施行行政处罚,依法挽回损失,推动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劳动监察工作应当保护劳动者的举报权利,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保密举报人的身份,及时查处举报事项。
第九章 劳动监察制度
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
劳动部和省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还设立锅炉压力 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行业或矿山 集中的地区、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也分别设立锅炉、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矿山安全监察机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条:“国务院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 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而一般劳动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的 过程中,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现象,要进行处罚,必 须通过劳动监察机构行使处罚权,工会等群众团体只有 监督权,无处罚权。
(3)范围不同。劳动监察是全面的劳动监督,涉 及的范围比较广,主要包括了各项劳动制度和劳动法规。 不论是哪一种劳动关系,也不论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 都可以纳入劳动监察的范围。而一般劳动监督检查,仅 限于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监督。
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
2、劳动监察员:国外称“劳工检查员”或“劳工 检查官”,是执行劳动监察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在 我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 应当配备专职劳动监察员和兼职劳动监察员)
劳动监察员的任职条件: 《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第七条“劳动监察员应 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 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 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 者规章的行为。”
防违法行为; 4、劳动监察能够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
制定劳动监察工作制度
制定劳动监察工作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日益显得尤为重要。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
为了更好地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2.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原则。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
3. 及时、准确、有效、保密的原则。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迅速反应、及时处理,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的基本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 符合法定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进行,不得越权执法。
2.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全面收集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准确。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执法公正。
4. 处罚适当。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法作出恰当的处罚。
5. 符合法定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执法合法。
6. 语言规范,坚持文明用语,杜绝忌语。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注重文明执法,维护劳动者尊严。
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接待和处理举报投诉制度。
设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劳动者举报投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对用人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劳动保障监察,确保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3.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监察制度。
监察机关劳动监察制度
监察机关劳动监察制度监察机关劳动监察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规制度,它主要目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不被侵犯,制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法律的行为,有效维护和推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首先,监察机关劳动监察制度的实施对保护劳动者权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的劳动法规中规定了许多保障劳动者利益的措施,例如员工的工资、劳动时间、休息休假、福利等内容,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未必能够完全做到这些要求,因此需要监察机关进行监管。
通过对企业的巡查检查,监察机关可以了解使用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情况是否与法律法规相符,对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的处理和纠正,防止用人单位不合理减少员工的报酬和权益。
其次,监察机关劳动监察制度的实施对推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的用人需求越来越大,用人单位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能会采取一些不合法的手段来招聘员工和管理员工,例如非法招聘、较少员工的工资待遇、安排加班等对员工不公正的待遇等。
对于这些违法情况,监察机关可以及时发现并予以合法处理,帮助有疑问的员工解决问题,从而有效维护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平衡关系,进一步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最后,监察机关劳动监察制度的实施对于用人单位的发展也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的。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有些用人单位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操作不是很清楚,从而可能会犯一些错误。
监察机关的巡查和监察能够帮助用人单位规避风险、加强管理,同时也会促使用人单位适应法规环境的要求,从而提高企业自身的保障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总之,监察机关劳动监察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规制度。
它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对企业的发展和经营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
相信只要我们在实践中对监察机关劳动监察制度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积极互相配合,推动制度的完善,助力国家的发展。
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制度标题: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秩序而建立的一套监督管理体系。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可以有效监督和管理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下面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保障1.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制定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2 加强执法力度: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用人单位进行处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3 完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
二、监督检查机制2.1 建立监督机构:设立劳动保护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 定期检查: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2.3 推动整改: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整改,催促其改正违法行为,提高劳动保护水平。
三、宣传教育工作3.1 加强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3.2 开展培训:开展劳动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意识。
3.3 定期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劳动保护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劳动保护工作的关注度。
四、建立投诉举报渠道4.1 建立举报电话:设立劳动保护举报电话,方便劳动者和社会公众举报违法用人单位。
4.2 保护举报人权益: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3 及时处理投诉:对接到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调查核实问题,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保护。
五、建立奖惩机制5.1 奖励表彰:对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激励其继续努力。
5.2 处罚违法行为:对违法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严肃处理违法行为,维护劳动秩序。
5.3 审慎使用奖惩措施:在使用奖惩措施时要审慎处理,确保公正公平,避免滥用权力。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劳动监察制度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劳动监察制度劳动监察制度是指国家对劳动关系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它通过建立监管机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实施相应的监督措施,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在现代社会,劳动监察制度逐渐成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机制。
本文将从法律基础知识的角度,对劳动监察制度进行全面的汇总和总结。
一、劳动监察制度的意义与作用劳动监察制度的意义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秩序,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它通过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预防和打击劳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得以有效实现。
二、劳动监察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基础,其中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支付、工时安排等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针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并规定了劳动监察的职责和权限。
2.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立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与解除等事项做出了详细规定,确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机制做出了规定,明确了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关于劳动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监察机构与职责1. 劳动监察机构的组成和职能劳动监察机构主要由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组成。
劳动监察部门承担着日常劳动监察工作,负责劳动关系的监管、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劳动争议的调解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则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2. 劳动监察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劳动监察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监督和检查劳动关系的合法性,督促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的义务;- 处理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调解劳动关系矛盾、纠正劳动违法行为;- 监督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宣传和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提升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能力;- 其他与劳动关系监管有关的职责和权限。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思维导图)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制度概述概念指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发生劳动关系的单位、劳动者及其他社会组织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执法活动的总称具有的基本属性法定性、行政性、专门性与其他组织、个人行使的监督检查的区别1.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不同2.职权范围不同3.法律效力不同基本原则1.重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2.合法3.公开4.公正5.高效、便民6.教育与处罚相结合7.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8.监察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意义1.是加强和完善劳动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2.是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有力保证3.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经济社会发展监察机构监察机构据依法行政要求的主体法定原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主体履行职责1.宣传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单位贯彻执行2.检查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3.受理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监察事项1.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2.劳动合同3.禁止使用童工4.女职工和未成年共特殊劳动保护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7.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情况9.其他劳动保障监察员专职、兼职监察员面向社会招收的,须经组织进行考核或考试通过才可录用任职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2.熟悉劳动业务,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知识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秦正廉洁4.在劳动部门从事劳动行政业务工作3年以上,并经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或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专业培训合格注:3年一次考核验证,合格者换发新证专职、兼职基本职权划分县级以上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和兼职监察员专职,是劳动行政部门从事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兼职,是劳动行政部门非专门从事劳动监察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与其业务有关的单项监察,须对单位处罚时,应会同专职监察员进行任命与考核专职任命由劳动监察机关提出任命建议,并填写监察员审批表,经同级人事机构审核,报劳动行政部门领导批准兼职任命由有关业务工作机构按规定推荐人选,填写劳动监察员审批表,经同级劳动监察机关和人事管理机关审核,报劳动行政部门领导批准监察实施监察管辖指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间对单位遵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挤兑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分工和权限划分地域管辖主要由县级、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由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含合法、违法用工行为级别管辖纵向划分指定管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监察管辖发生争议,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移送管辖违法案件不属于监察范围,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监察形式1.日常巡视检查2.书面材料审查3.专项检查4.对举报和投诉的查处5.应急预案制度6.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监察程序1.受理与立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单位违反需要调查处理,应及时立案2.调查与检查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应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监察员办理的检查事项与本人或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应当回避对违反行为调查,应在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3.案件处理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作出相应行政处理决定3.对清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4.经调查检查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也应当撤销立案5.违法案件不属监察事项,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劳动保障监察规章制度.doc
劳动保障监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评估鉴定机构。
按本规定执行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督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督员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通过相应的考试或考核。
《劳动保障监察证》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第七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章制度。
的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重视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平、公开、效率、便利。
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真实,查处重大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奖励。
第二章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规章制度,并督促用人单位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章制度的情况;(3)受理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投诉、规章制度;(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
劳动监察工作制度
劳动监察工作制度一、引言劳动监察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制度旨在明确劳动监察工作的监管机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及违约责任,为劳动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监管机构劳动监察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监察工作程序1.日常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
2.举报受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
3.调查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或者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4.结果反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被检查单位,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四、监察工作内容1.劳动合同:监察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率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2.工作时间:监察用人单位执行工作时间制度的情况,是否存在超时加班、非法延长工时等违法行为。
3.工资报酬: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否遵守最低工资标准等。
4.保险福利:监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以及各项福利待遇的落实情况。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察内容。
五、违约责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监察统一规章制度
劳动监察统一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其监察员。
第三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应坚持依法行政、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监察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察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监察机构和监察员第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国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施主体,依法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三)品行端正,公正廉洁;(四)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七条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接受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三)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依法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复制用人单位的相关文件、资料;(二)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劳动保障监察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三)询问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劳动者;(四)对违法行为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三、监察程序第九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第十条劳动保障监察员在进行监察执法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执法证件,告知用人单位有关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员在进行监察执法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并由用人单位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劳动监察管理制度
劳动监察管理制度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促进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实施以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劳动监察工作,包括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待遇的监督和检查,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的调解和处理,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和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的监督和检查等。
三、监察机构劳动监察机构是由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全国性的劳动监察机构,分别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劳动监察局,分别在各地市、县和乡镇设立劳动监察机构。
四、监察职责劳动监察机构的职责包括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待遇的监督和检查,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的调解和处理,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和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的监督和检查等。
五、监察方法劳动监察机构可以采取检查、调研、询问、查阅资料、勘查现场等方法进行监察工作。
用人单位对劳动监察机构的监察工作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保障。
六、监察程序劳动监察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察程序,秉承公平、公正和严谨的原则,依法向用人单位进行监察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用人单位对监察机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应当如实和及时提供答复和回应。
七、监察处罚对于发现的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劳动监察机构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对于劳动监察机构的处罚决定,用人单位享有申诉的权利。
八、监察结果劳动监察机构应当在监察工作结束后对用人单位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和评价,并向上级劳动监察机构提供监察报告。
并对监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同时,用人单位也有权对监察结果进行申诉。
九、监察效果劳动监察机构应当对监察结果进行评估,使监察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
劳动用人单位监察管理制度
劳动用人单位监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用人单位的监察管理行为,保障员工的权益,确保公司内部秩序和经营发展,订立本《劳动用人单位监察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部劳动用人单位监察管理活动。
第三条劳动用人单位监察管理是指对公司员工的日常劳动行为、劳动纪律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察和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劳动用人单位监察管理应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同时,应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能够正常发挥工作职能。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订立并实施本制度,确保劳动用人单位监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劳动用人单位监察管理的目标和职责第六条劳动用人单位监察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行为规范和管理机制,促进公司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力,提高全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劳动用人单位监察管理的职责包含:1.订立和完善员工行为规范和绩效考核制度;2.监督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的合理布置;3.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本领培训;4.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确保员工合法权益;5.建立员工投诉处理机制,解决员工反映问题;6.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司内部的和谐秩序。
第三章监察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程序第八条为了有效实施劳动用人单位监察管理,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建立员工档案,记录员工的基本信息和工作表现;2.定期开展员工绩效考核,评估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3.布置专业人员对员工工作进行督导和引导;4.组织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本领培训;5.加强对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和执行;6.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和纠纷;7.定期召开公司的员工大会,及时沟通公司内部信息;8.建立员工嘉奖和惩罚制度,激励员工乐观工作。
第九条劳动用人单位监察管理的程序如下:1.自上而下,层层传导,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对下属员工的监察管理职责;2.监察管理人员应当采取恰当的方式和方法,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监察和评估;3.发现员工在工作中存在问题或违纪行为,监察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4.对于员工的工作成绩优秀者,应及时进行称赞和嘉奖;5.对于员工的工作不达标或违反劳动纪律者,应及时进行警告、罚款、停职、降级、解雇等处理措施;6.处理员工投诉时,应坚持公正、客观、透亮的原则,及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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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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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监察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劳动监察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相关概念 1、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1)性质不同:劳动仲裁是一种行政裁判行为, 性质不同:劳动仲裁是一种行政裁判行为, 是一种行政裁判行为 仲裁机构处于中立地位;劳动监察是一种行政执法行 仲裁机构处于中立地位; 为,监察机构与被监察者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监察机构与被监察者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2)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三方 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 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劳动监察的设立, 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劳动监察的设立,主 要强调行政性,它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机构。 要强调行政性,它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机构。
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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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条:“国务院劳动保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 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 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 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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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后果不同: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提起民事 后果不同: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提起民事 诉讼; 诉讼;当事人不服劳动监察处理决定则可申请行政复 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8)受理案件时限不同。劳动仲裁受理案件时限 受理案件时限不同。 是60天,劳动监察受理案件的时限是两年。 60天 劳动监察受理案件的时限是两年。 两年 (9)权限范围不同。劳动监察主体对违反劳动法 权限范围不同。 的监察相对人则有一定的处罚权, 的监察相对人则有一定的处罚权,但对被监察事项无 处罚权 调解权, 调解权;劳动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有调解权 但无处 调解权;劳动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有调解权,但无处 罚权。 罚权。
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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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监察的意义 1、劳动监察是加强和完善劳动法制建设的一个重 要方面; 要方面; 2、劳动监察是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有力保证; 劳动监察是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有力保证; 3、劳动监察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制观念,预 劳动监察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制观念, 防违法行为; 防违法行为; 4、劳动监察能够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能够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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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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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监察和行政监察的区别 行政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代表国家对各级行政 机关及其公务员履行其行政职责的情况依法进行的监 督,与劳动监察相比,都具有法定性、行政性、专门 与劳动监察相比,都具有法定性、行政性、 性。二者不同点为: 二者不同点为: (1)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劳动 主体不同。 行政部门; 行政部门;行政监察的主体是县级以上政府所属的行 政监察职能部门。 政监察职能部门。
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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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处理不同。劳动仲裁追究法律责任一般限 处理不同。 于民事责任(经济责任);劳动监察除追究民事责 于民事责任(经济责任);劳动监察除追究民事责 ); 任外,还可以追究行政责任。 任外,还可以追究行政责任。 (6)证据收集方式不同。劳动仲裁采取“谁主 证据收集方式不同。劳动仲裁采取“ 张谁举证”的原则, 张谁举证”的原则,除法定情形外不主动依职权收 集证据;劳动监察不仅要求当事人举证, 集证据;劳动监察不仅要求当事人举证,而且可以 主动依职权收集证据。 主动依职权收集证据。
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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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性: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是 行政性: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 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 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被监察主体不服的, 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被监察主体不服的,可以依法申 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专门性:劳动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 专门性: 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Compa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的 过程中,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现象,要进行处罚, 过程中,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现象,要进行处罚,必 须通过劳动监察机构行使处罚权, 须通过劳动监察机构行使处罚权,工会等群众团体只有 监督权,无处罚权。 监督权,无处罚权。 (3)范围不同。劳动监察是全面的劳动监督,涉 范围不同。劳动监察是全面的劳动监督, 及的范围比较广,主要包括了各项劳动制度和劳动法规。 及的范围比较广,主要包括了各项劳动制度和劳动法规。 不论是哪一种劳动关系,也不论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 不论是哪一种劳动关系,也不论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 都可以纳入劳动监察的范围。而一般劳动监督检查, 都可以纳入劳动监察的范围。而一般劳动监督检查,仅 限于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监督。 限于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监督。
第九章 劳动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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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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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2
第二节
劳动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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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监察的概念及属性 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是指依法享有劳动监察权的专门机 构和人员,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 构和人员,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整个 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 活动的总称。 活动的总称。 劳动监察具有以下几点属性( 劳动监察具有以下几点属性(P248) 法定性: 1、法定性:劳动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 进行监察活动, 进行监察活动,被监察的主体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 监察执法活动。 监察执法活动。
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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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效力不同。劳动监察是具有高度权威性 法律效力不同。 的劳动监督,劳动监察机构是依法成立的, 的劳动监督,劳动监察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其行为是代 表国家行使权力, 表国家行使权力,其监察决定具有国家指令性文件的法 律效力。 律效力。而一般劳动监督检查的权限不是由法律直接规 定的,如劳动行政部门中各职能机构的监督权限, 定的,如劳动行政部门中各职能机构的监督权限,是分 工形成的,至于工会等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与劳动监 工形成的,至于工会等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 察的监督不是一个层次上的监督。 察的监督不是一个层次上的监督。
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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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救济途径不同。行政监察相对人不服监察决 救济途径不同。 定可申诉、复审、复核, 定可申诉、复审、复核,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 诉讼;而劳动监察相对人不服监察决定的, 诉讼;而劳动监察相对人不服监察决定的,可申请行 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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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不同。劳动监察是依法成立的专门机构, 主体不同。劳动监察是依法成立的专门机构, 进行劳动监察是它的专门职责,其主体具有专门性; 进行劳动监察是它的专门职责,其主体具有专门性; 一般劳动监督并非是专门机构,它的主体具有广泛性。 一般劳动监督并非是专门机构,它的主体具有广泛性。 (2)职权范围不同。劳动监察机构的职权范围是 职权范围不同。 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的综合性的监督检查。 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的综合性的监督检查。当发现用 人单位有违法现象时,有处罚权; 人单位有违法现象时,有处罚权;
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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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察对象不同。行政监察的对象是各级行政 监察对象不同。 机关及其公务员的执法活动; 机关及其公务员的执法活动;劳动监察的对象是用人 单位及其他行政相对人的遵守劳动法的活动。 单位及其他行政相对人的遵守劳动法的活动。 (3)权限有差异。行政监察机关对行政监察相对 权限有差异。 人有行政处分权和行政处罚建议权; 人有行政处分权和行政处罚建议权;劳动监察机关对 监察相对人有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 监察相对人有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
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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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不同。劳动仲裁直接以处理劳动争议 10)目的不同。 为目的;劳动监察直接以查处、 为目的;劳动监察直接以查处、纠正被监察主体违反 劳动法的行为,督促被监察主体遵守劳动法为目的。 劳动法的行为,督促被监察主体遵守劳动法为目的。 2、劳动监察与一般劳动监督的区别(P248) 劳动监察与一般劳动监督的区别( 劳动监察与一般劳动监督检查有着密不可分的联 系,二者在实现监督检查过程中,相互配合,起着互 二者在实现监督检查过程中,相互配合, 为补充的作用。 为补充的作用。劳动监察与一般劳动监督检查主要区 别:
第一节
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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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劳动法律规范按其规 适用法律规范不同: 定事项不同, 定事项不同,可划分为关于劳动者实体权利义务的法 律规范和关于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法律规范; 律规范和关于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法律规范;按其法 律的约束力不同,可划分为强行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 律的约束力不同, 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既适用强行性法律 规范也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 规范也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 的有效条款、企业劳动规则等进行调解和裁决。 的有效条款、企业劳动规则等进行调解和裁决。劳动 监察处理案件只能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 监察处理案件只能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