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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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一、商品检验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重要性在国际贸易中,商品检验是交易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双方进行商品检验能够确保质量和数量的一致性,并防止交易中的纠纷和损失。

商品检验的目的是确认商品的符合标准和合同要求,从而确保双方的权益。

二、商品检验的程序和事项1. 商品检验的程序商品检验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委托检验:买卖双方约定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商品检验。

双方应协商选择公正、权威的检验机构,并明确检验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检验报告的编制:检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商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信息,并根据检验结果做出明确的结论。

检验报告的提交:买方和卖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收到检验报告。

双方应认真核实报告内容,如有异议可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

2. 商品检验的事项商品检验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商品检验应基于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检验时应准确记录和测量相关数据,避免主观判断和误差。

检验应覆盖到所有的商品,包括质量、数量、规格、包装等方面。

双方应明确约定检验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检验结果应及时通知双方,并明确结论和相关责任。

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仲裁解决。

三、商品索赔的原因和程序1. 商品索赔的原因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索赔是指买方因商品质量、数量等方面的问题而要求卖方承担责任和赔偿的行为。

商品索赔的原因包括: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和标准要求;商品数量与合同要求不符;商品包装破损或不符合要求;商品交货延迟或未交货;其他侵犯买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2. 商品索赔的程序商品索赔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通知索赔:买方应在发现问题后及时书面通知卖方,并附上必要的证据和资料。

通知内容应包括索赔的原因、金额以及相关要求。

卖方回复: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及时回复并进行调查。

如果卖方认可索赔事宜,应协商解决,并达成赔偿协议。

不达成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在国际贸易的广袤领域中,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以及仲裁等环节,犹如构建起贸易大厦的坚实支柱,每一项都承载着重要的功能和意义。

它们不仅关系到贸易双方的权益保障,也直接影响着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当货物跨越国界,从卖方手中流转到买方手中时,检验成为了确认商品质量、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关键手段。

通过专业的检验机构或者双方约定的检验方式,对商品进行细致的检测和评估,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在进行商品检验时,需要明确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等重要要素。

检验时间的选择至关重要,过早或过晚都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比如,如果在货物尚未完全生产完成时就进行检验,可能无法全面反映商品的真实情况;而如果检验时间拖延过久,一旦货物出现问题,可能会给责任的判定带来困难。

检验地点的确定也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常见的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检验以及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等方式。

不同的检验地点选择,会对买卖双方的责任和风险产生不同的影响。

检验标准则是检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国际上有各种各样的标准,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在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采用何种标准进行检验,以避免因为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争议。

检验方法的选择同样需要谨慎,科学合理的检验方法能够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当商品检验结果表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时,索赔就成为了买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提出索赔时,买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检验报告、相关的单据等,以证明货物存在问题以及由此给自身造成的损失。

索赔的金额和方式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索赔金额应当合理,既包括直接损失,如货物的价值损失、修复费用等,也可能包括间接损失,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生产延误、市场机会丧失等。

国际贸易: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inspection fee is to be borne by the seller.
• It is mutually agreed that the Certificate of Quality and Quantity issued by the China Exit and Entry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at the port of shipment shall be part of the documents to be presented for negotiation under the relevant L/C. The buy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inspect the Quality and Quantity of the cargo for his own account. Should the Quality and/or Quantity be found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at of the contract,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lodge with the seller a claim supported by survey reports issued by a recognized surveyor approved by the seller.
符的情况都不能再提出索赔。
检验时间和地点
• 在出口国检验 ①产地(工厂)检验; ②装运港(地)检验(Shipping Quality and Weight). 对卖方有利——不负责运输途中货物一切变化; 对买方不利——否决了买方的复验权。 • 在进口国检验 ①目的港(地)检验(Landed Quality and Weight); ②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对卖方不利——负责运输途中货物的一切变化; 对买方有利——任何不符,可向卖方索赔。

[经管营销]第14章用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经管营销]第14章用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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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的责任
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
对全国范围的进出口商品的质量
认证和检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办理进出口商品的公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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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验时间和地点
1. 在出口国检验
2. 在进口国检验
3. 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4. 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
出异议、拒收货物、要求索赔、解决争
议的凭证。
3. 作为通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4. 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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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A公司向美国进口商B公司以CIF
纽约条件出口一批土特产,订约时,A公
司已知道该批货物要转销加拿大。该货到
纽约后,立即转运加拿大。其后纽约的买
方B公司凭加拿大商检机构签发的在加拿
大检验的证明书,向A公司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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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章结构
第一节 商品检验
第二节 索赔
第三节 不可抗力
第四节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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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要求
1.熟悉对商品检验时间与地点的规定方法
2.熟悉索赔条款的规定方式及其内容
3. 掌握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及规定不可
抗力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4. 了解仲裁协议的形式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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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节
商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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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商品检验的含义
在货物离开或/及进入一个国家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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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以CIF价格术语达成一笔交易,合同
规定卖方A公司向买方B公司出口商品5000件,
每件15美元,信用证支付方式付款。商品检验条
款规定:“以出口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

商检、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商检、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商检的目的
01
02
03
04
确保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 等符合合同规定,防止出现交 货不符、货物损坏等问题。
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避免因 交货问题产生纠纷。
通过第三方公证机构的介入, 增加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提 高买卖双方的信任度和合作意
愿。
商检的流程
卖方按照买方的要求,将货 物运至指定的商检地点。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范 围和应对措施,以便在出现不可 抗力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理和解决。
在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后,合同双 方应积极沟通,共同应对,尽量
减少损失和风险。
04
仲裁
仲裁的定义
仲裁:指纠纷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 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 一种方式。
强制执行性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 人应当履行,否则另一方当事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
仲裁的程序
组成仲裁庭
选定仲裁员
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仲裁员,或 者由仲裁机构指定。
根据当事人选定或者仲裁机构指 定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案件,当事 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应当到庭参 加审理。
提交仲裁申请和仲裁协议
当事人应当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 申请和仲裁协议,说明仲裁请求 和事实、理由。
作出裁决
仲裁庭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对 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作 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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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仲裁或诉讼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 ,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 方式解决争议。仲裁或 诉讼过程中,需要进行 证据交换、开庭审理等 程序,最终由仲裁机构

国际贸易题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题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题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国际贸易中的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在国际贸易中,商检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是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

商检索赔是指在货物交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外部力量,而仲裁是通过独立的仲裁机构解决贸易纠纷的方式。

本文将探讨这些主题并分析它们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

一、商检索赔商检索赔是指在货物交付过程中,由于产品质量、数量、包装等方面的问题而引起的索赔行为。

商检索赔通常是由买卖双方就质量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商检索赔的处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客户提出索赔申请:买方在发现问题后应尽快向卖方提交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货物照片、检验报告等。

2. 卖方核实索赔事实:卖方接到索赔申请后,需要核实货物质量问题是否属实,并有必要的话可以要求买方提供更多的证据。

3. 协商解决:在核实事实的基础上,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退货、换货或商定补偿等。

4. 仲裁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就索赔达成一致,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外部力量。

这些力量通常是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原因引起的,超出了合同当事人的控制范围。

不可抗力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可能导致交付延迟、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等问题。

根据国际贸易实践和相关法律,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合同当事人可以暂时或永久地解除合同的履行责任,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当一方主张不可抗力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所面临的不可抗力事件是真实存在且无法克服的。

此外,合同当事人也应该尽力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防范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

三、仲裁仲裁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方式,它通过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公正、高效的裁决。

相比于传统的诉讼程序,仲裁具有时间短、成本低、保密性高等优点。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讲义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讲义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讲义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讲义一、引言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索赔以及处理纠纷的方式对于确保贸易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涉及多个国家和多个法律体系,了解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相关内容显得尤为重要。

本讲义旨在介绍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以及仲裁的相关知识。

二、商品检验1. 检验目的商品检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商品的质量、数量以及规格符合合同约定,减少交易风险。

2. 检验程序- 委托检验:买卖双方协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商品检验。

- 检验标准: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者合同约定来评估商品的合格性。

- 报告发放:检验机构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证明或者检验报告。

3. 不合格商品的后续处理- 接受、退货、补货:根据合同规定,买方可以选择接受、退货或者要求卖方补货。

- 索赔:如果检验结果证明商品不合格,买方可以索赔以获得赔偿。

三、索赔1. 索赔的基本原则- 可赔偿损失:买方可以索赔与商品不合格相关的实际损失。

- 通知义务:买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有关商品不合格的事实,并说明索赔的理由。

- 减少损失:买方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2. 索赔的程序- 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索赔争议。

- 仲裁:如果协商无效,买卖双方可以选择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国际贸易惯例进行仲裁。

四、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外部因素,使合同当事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不可抗力的适用范围- 严格要求:不可抗力应是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 影响履约:不可抗力应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的重大原因。

- 起因于签订合同之后:不可抗力事件应该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而非签订之前。

3. 不可抗力的影响- 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免除相应的责任。

- 解除合同:在不可抗力持续一定期限后,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国际贸易课件-商检、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课件-商检、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2、装运前或装运时在装运港或装运地检验,即以离岸质 量重量为准。
(二)在进口国检验 1、在目的港或目的地卸货后检验,也就是以到岸质量重量为准。
2、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最为常用) 1、货物须于装运前由双方约定的装运港或装运地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其检 验证书作为卖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或要求银行支付、承兑或议付时递交的单据 之一; 2、在货物运抵目的港或目的地卸货后的一定时间内,买方有权复验。复验证 书如证明货物不符合同规定不属于承运人或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买方有权在 规定的时间内凭复验证书向卖方提出异议或索赔。
(一)询盘 (enquiry) 是指买方为了购买或卖方为了销售货物而向对方提出有关交易条件的询
问。
说明: 1、询盘对于询盘人和被询盘人均无法律上的约束 力,而且不是交易磋商的必经步骤。 2、询盘采用的主要词句: Please advise…… Please quote……. Please offer……..
(三)还盘 (counter-offer) 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还盘
既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也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所提出的新发盘。
说明: 1、一笔交易有时不经过发盘即可达成,有时要经过还 盘,甚至往返多次的还盘才能达成。 2、进行还盘时,可用“还盘”术语,但一般仅将不同条件的内容通知对方, 即意味着还盘。
2、美国法律(以违约的后果轻重程度为依据划分) A 重大违约:一方当事人违约,以致使另一方无法取得该交易的主要利益。 在此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B 轻微违约:如果一方违约,情况较为轻微,并未影响对方在交易中取得 的主要利益。受损害的一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无权解除合同。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在国际贸易的广袤海洋中,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如同四座灯塔,为交易的顺利进行指引方向,保障着各方的权益和公平。

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确保商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当货物跨越国界,从卖方交付到买方手中,检验就成为了判断商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关键步骤。

这不仅涉及到商品的外观、数量,更深入到品质、规格等核心要素。

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有的选择在出口国检验,这对卖方较为有利,因为他们能在熟悉的环境中掌控检验过程;而在进口国检验,则更多地保障了买方的权益,能及时发现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检验机构的选择至关重要。

权威、公正、专业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能为双方提供有力的证据。

无论是国际知名的检验公司,还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其检验结果都将直接影响交易的成败。

检验标准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点。

是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或者是双方约定的特殊标准,这都需要在合同中清晰明确。

一旦检验结果显示商品不符合约定,就可能引发索赔。

索赔,是买方或卖方在权益受损时寻求补偿的手段。

当买方收到的货物存在质量缺陷、数量短缺,或者卖方未能按时交付等情况,买方有权提出索赔。

反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付款、拒绝接收货物等,卖方也可以向买方索赔。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

在提出索赔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检验报告、货运单据、往来函电等,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责任的归属。

索赔的金额应合理计算,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然而,索赔并非一帆风顺。

双方可能会对责任的认定、损失的计算等产生分歧,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来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就可能升级为仲裁。

不可抗力,是国际贸易中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动等。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与检疫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与检疫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与检疫索赔不可抗力仲裁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与检疫索赔不可抗力仲裁引言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与检疫是贸易活动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由于商品的特殊性质和国家之间的贸易壁垒,商品的检验与检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如自然灾害、人为因素等,贸易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遭受损坏或变质。

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买卖双方通常会寻求索赔。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与检疫中的不可抗力因素及其处理方式。

背景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与检疫是保证贸易商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各国通常都有一套完善的检验与检疫制度,并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商品的检验与检疫工作。

这些机构会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抽检,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然而,即使通过了检验与检疫,商品在运输过程中仍然有可能遭受损坏或变质。

检验与检疫中的不可抗力因素检验与检疫中的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

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风暴等都有可能导致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受损。

例如,海运中遇到暴风雨可能会导致货物受潮或甚至丢失。

此外,人为因素如运输过程中的交通事故、劫持等也可能对商品造成损害。

检验与检疫不可抗力仲裁的意义在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与检疫中,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商品损坏或变质,相应的索赔责任问题需要解决。

此时,不可抗力仲裁的意义就凸显出来。

不可抗力仲裁是通过第三方中立机构介入,根据双方协议或相关国际贸易规则,对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损失进行判决和赔偿。

不可抗力仲裁程序不可抗力仲裁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提交仲裁申请首先,买卖双方需要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仲裁机构。

在申请中,应该详细描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经过、造成的损失以及索赔金额等信息。

受理申请并组成仲裁庭仲裁机构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相关规定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通常由三个仲裁员组成,其中一位由申请方提名,另一位由被申请方提名,第三位由两位被申请方同意的仲裁员共同提名。

证据交换申请方和被申请方在一定时间内需要交换相关证据。

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在商业活动中,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们直接关系到交易双方的权益和利益。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些方面。

一、商品的检验商品检验是指在商品买卖过程中,对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等方面进行的检查和鉴定。

其目的是确定商品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和要求,保障买方的利益,同时也是卖方证明自己所交货物符合约定的重要手段。

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常见的检验时间有装船前检验、装船时检验和卸货后检验。

检验地点可以在产地、装运港、目的港或买方所在地等。

检验机构的选择也很关键。

一般来说,双方可以协商指定国际知名的检验机构,如瑞士通用公证行(SGS)、英国英之杰检验集团(IITS)等。

这些机构具有专业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能够提供公正、准确的检验报告。

在进行商品检验时,检验人员会依据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操作。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则按照相关的国际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进行。

二、索赔索赔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从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行为。

索赔的原因可能包括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短缺、交货延迟等。

为了能够成功索赔,买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请求,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检验报告、商业发票、运输单据等。

同时,索赔的金额也应当合理,不能过高或过低。

在处理索赔时,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法律规定,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例如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战争、政府禁令等。

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然而,对于不可抗力的认定,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有时,双方可能对某一事件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存在争议,这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或仲裁来解决。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四章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四章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第十四章 商品检验、索赔、不 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第一节 商品检验
商品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 是指在 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检验机构对卖方拟 交付货物或已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数 量、包装、卫生、安全等项目所进行的检 验、鉴定和管理工作。同时还包括根据一 国法律或政府法令的规定所进行的安全、 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条件的检验和动 植物病虫害的检疫工作。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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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二 、不可抗力的处理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主要有两种:解除 合同;延期履行。
具体处理方式要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 同造成的影响程度而定,也可以由双方 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具体规定。合同没规 定时,如果不可抗力使合同的履行成为 不可能,可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只 是暂时阻碍了合同履行,则只能延迟履 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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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三、 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
2019/11/11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违约方必须及时 通知另一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 出处理意见。如果因未及时通知而使另 一方受到损害,则应负赔偿责任。
在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发 生不可抗力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式。
2019/11/11
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四、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
根据具体的商品,可以采用感官检验法、 化学检验法、物理检验法、微生物学检验 法等。
我国《商检法》规定,凡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者其它必须执行的 检验标准的进出口商品,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检验标准检验”;未规定检验 标准的,“依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 标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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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0-7-12 5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三,约定检验
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商品进行检验 (一)在出口国检验 工厂检验 装船前或装船时检验 采用这种规定方法, 采用这种规定方法,卖方取得商检机构出具的 各项检验证书, 各项检验证书,表明所交货物的品质和重量等 与合同规定相符, 与合同规定相符,就意味着卖方按质按量履行 了合同的各项义务.此后, 了合同的各项义务.此后,即使买方对货物进 行复验发现问题, 行复验发现问题,也无权对卖方所交货物提出 异议和索赔. 异议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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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二)违约及其法律后果 违约是指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合同 规定义务的行为. 规定义务的行为. 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 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只有发生不 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违约 ,才能根据合 同规定或者法律规定免除违约责任. 同规定或者法律规定免除违约责任. 各国的法律和国际组织的文件对违约行 为,违约的法律后果以及对该后果的处 理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 理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
20102010-7-12 12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协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协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调解, 调解,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选 定的调解机构按调解程序进行调解. 定的调解机构按调解程序进行调解. 仲裁, 仲裁,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争议提交给双 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诉讼,通过协商,调解均不能解决争议, 诉讼,通过协商,调解均不能解决争议, 双方没有签订仲裁协议, 双方没有签订仲裁协议,那么双方当事 人中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 诉.
20102010-7-12 3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我国的商检机构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鉴督检验检疫总 局及该局在各地设立的分支机构, 局及该局在各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主管全 国出入境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 国出入境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 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 鉴定,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20102010-7-12 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五,商品检验证书
商品检验证书是指商检机构依据有关规 定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或鉴定后出具 的检验证明文件. 的检验证明文件. 商品检验证书起着公证证明作用, 商品检验证书起着公证证明作用,是买 卖双方交接货物,结算货款, 卖双方交接货物,结算货款,进行索赔 和理赔的依据之一,也是进出口通关, 和理赔的依据之一,也是进出口通关, 征收关税,计收运费的凭证. 征收关税,计收运费的凭证.
201020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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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进出口合同一般只订立" 进出口合同一般只订立"异议与索赔条 款",买卖大宗货物或机械设备类商品 的合同可同时订立"罚金条款" 的合同可同时订立"罚金条款". 1,异议与索赔条款 异议与索赔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索赔依 索赔期限,索赔金额等. 据,索赔期限,索赔金额等. 索赔依据包括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 索赔依据包括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法 律依据指买卖合同以及合同适用的有关 国家法律和国际惯例的规定. 国家法律和国际惯例的规定.事实依据 指违约的事实真相及其书面证明. 指违约的事实真相及其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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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检验
法定检验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和其 它检验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 它检验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 关规定, 关规定,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 检验检疫事项进行强制性的检验或检疫. 检验检疫事项进行强制性的检验或检疫. 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 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未经过检验检疫 程序或虽经过该程序但不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允许输入或输出, 规定的,不允许输入或输出,更不得上 市销售使用. 市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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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国家一般承认和保护合同中的罚 金条款. 金条款.英美法国家对罚金不予承认和 保护,对于合同中的赔偿金额条款, 保护,对于合同中的赔偿金额条款,如 属于预定的损害赔偿,可以承认和执行, 属于预定的损害赔偿,可以承认和执行, 如属于惩罚性质的,则不予承认,而要 如属于惩罚性质的,则不予承认, 根据实际损失情况重新确定赔偿金额. 根据实际损失情况重新确定赔偿金额.
二,索赔
(一)索赔的概念 在进出口贸易中,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 在进出口贸易中,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 也是最常用的违约补救措施. 也是最常用的违约补救措施. 索赔:在国际贸易中, 索赔:在国际贸易中,合同一方当事人 违约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 违约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受损失 的一方向对方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 的一方向对方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 理赔: 理赔:一方对于另一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进行处理. 进行处理.
第十四章 商品检验,索赔,不 商品检验,索赔, 可抗力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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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品检验
商品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 是指在 商品检验 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检验机构对卖方拟 国际货物买卖中 商品检验机构对卖方拟 交付货物或已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 交付货物或已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 数量,包装,卫生, 数量,包装,卫生,安全等项目所进行 的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 的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同时还包括 根据一国法律或政府法令的规定所进行 的安全,卫生,健康, 的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条件 的检验和动植物病虫害的检疫工作. 的检验和动植物病虫害的检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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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
根据具体的商品,可以采用感官检验法, 根据具体的商品,可以采用感官检验法, 化学检验法,物理检验法, 化学检验法,物理检验法,微生物学检 验法等. 验法等. 我国《商检法》规定,凡国家"法律, 我国《商检法》规定,凡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者其它必须执 行的检验标准的进出口商品,依照法律, 行的检验标准的进出口商品,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标准检验" 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标准检验";未规 定检验标准的, 定检验标准的,"依照对外贸易合同约 定的检验标准检验" 定的检验标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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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期限是受损害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 出索赔的期限. 出索赔的期限. 确定索赔期限有约定索赔期与法定索赔 期两种方式. 期两种方式. 约定的索赔期限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 明确规定的索赔期限. 明确规定的索赔期限.约定索赔期限的 长短,视货物的性质,运输, 长短,视货物的性质,运输,检验的繁 简等情况而定. 简等情况而定. 法定索赔期限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或国际 公约,受损害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损 公约, 害赔偿的期限. 害赔偿的期限.如合同未规定索赔期限 则按法定索赔期限. 的,则按法定索赔期限.法定索赔期限 一般 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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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 在出口国检验, 装运地的商检机构检验货物后出具检验 证明,作为卖方议付货款的凭证之一. 证明,作为卖方议付货款的凭证之一. 货到目的地后, 货到目的地后,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 在规定期限内复验货物, 在规定期限内复验货物,并出具复验证 复验中如发现交货品质, 明,复验中如发现交货品质,重量或数 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责任属于卖方时, 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责任属于卖方时, 买方可凭复验证明向卖方提出索赔. 买方可凭复验证明向卖方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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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金额是受损害一方向违约方索取损 害赔偿的金额 .索赔金额通常在合同中 只作一般笼统的规定. 只作一般笼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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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罚金条款 罚金条款亦称违约金条款, 罚金条款亦称违约金条款,主要规定一 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时, 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时,应向对 方支付—定数额的约定罚金, 方支付—定数额的约定罚金,以补偿对 方的损失. 方的损失. 罚金的数额通常取决于违约时间的长短, 罚金的数额通常取决于违约时间的长短, 按合同金额的百分比确定, 按合同金额的百分比确定,并规定罚金 的最高限额. 的最高限额.支付罚金之后依然要履行 合同.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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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中的检验条款
须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须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有关检验权的规定. (一)有关检验权的规定. 检验或复验的时间和地点. (二)检验或复验的时间和地点. 检验机构. (三)检验机构. 检验标准和方法. (四)检验标准和方法. (五)检验项目和检验证书及买卖双方 商定的其它内容. 商定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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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将违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约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 约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 根本性违约: 根本性违约:"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 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 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 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 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如卖方完全不交货,买方无理拒收货物, 如卖方完全不交货,买方无理拒收货物, 拒付货款 .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另一 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 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并可要求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 非根本性违约: 非根本性违约:尚未达到根本违反合同 程度的违约.受损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程度的违约.受损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而不能宣告合同无效. 而不能宣告合同无效.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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