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等级公路今起全部实施计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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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速货车收费标准

甘肃高速货车收费标准

甘肃高速货车收费标准甘肃省是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物流枢纽,其高速公路网发达,货车运输量大。

针对货车收费标准,甘肃省交通运输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以保障公路交通运输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甘肃高速货车收费标准。

首先,根据《甘肃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办法》,甘肃省对货车的收费标准主要分为两类,即按车型收费和按路段收费。

按车型收费方面,甘肃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货车分为小型货车、中型货车和大型货车三类。

其中,小型货车指车长小于6米、宽度小于2.2米、高度小于2.6米,总质量不超过5吨的货车;中型货车指车长在6米至9米、宽度在2.2米至2.6米、高度在2.6米至3.2米,总质量在5吨至10吨的货车;大型货车指车长大于9米、宽度大于2.6米、高度大于3.2米,总质量超过10吨的货车。

不同车型的货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主要是根据车辆的尺寸、载重量等因素来确定。

按路段收费方面,甘肃省根据高速公路的不同路段和行驶距离,对货车的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距离较短的路段收费相对较低,而距离较长的路段收费相对较高。

此外,甘肃省还根据高速公路的不同等级和通行能力,对货车的收费标准进行了细化和调整,以实现公路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交通拥堵的缓解。

除了按车型和路段收费外,甘肃省还对货车的通行时间进行了限制,并在特定时段对货车收取不同的费用。

例如,在交通高峰期和夜间,货车的通行费用相对较高,而在低峰期通行费用相对较低。

这一举措不仅可以引导货车避开交通高峰期,减少交通拥堵,还可以提高货车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综上所述,甘肃省对高速货车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车型、路段和通行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调整的。

通过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不仅可以保障公路交通运输秩序,还可以促进货车运输业的健康发展,为甘肃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广大货车司机和运输企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公路交通秩序,为甘肃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公路运输超限超载车辆补偿费及装卸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公路运输超限超载车辆补偿费及装卸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公路运输超限超载车辆补偿费及装卸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7.04.09•【字号】甘价费[2007]90号•【施行日期】2007.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公路运输超限超载车辆补偿费及装卸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7]90号)省交通厅:你厅《关于请求正式批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卸载及补偿收费标准的请示》(甘交财[2006]115号)收悉。

经研究,现将公路运输超限超载车辆收取补偿费和卸载费正式收费标准通知如下:一、超限超载车辆补偿费正式收费标准按附件规定执行。

二、超限超载车辆装卸须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

凡车主要求由交通部门装卸者,卸载费5元/吨,装载费8元/吨。

卸载后的货物由交通部门免费保管3天,超过免费保管期限者,每日每吨收取保管费10元。

三、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认定仍按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全国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04]219号)规定执行。

四、收费单位接此通知后须严格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监督检查。

附件:甘肃省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补偿费收费标准二ΟΟ七年四月九日附件:甘肃省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补偿费收费标准┌─────────┬─────────┬────────┬────────────┐│项目分类│单位│收费标准│备注│├─────────┼─────────┼────────┼────────────┤│二轴车辆,其│元/吨·公里│0.20│经检测车货总重量超过部分││车货总重量超过20吨│││不足1000千克,计费里程不││的│││足1公里的按四舍五入计费│├─────────┼─────────┼────────┤。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试题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试题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试题1、(D)具体承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

A.交通运输部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D.公路管理机构2、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规定,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B)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属于超限运输车辆。

A.24000 27000B.25000 27000C.25000 30000D.26000 300003、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承运人应当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运输的,向(C)递交申请书。

A.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B.起运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C.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D.起运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4、公路管理机构审批公路超限运输申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勘测通行路线。

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C)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采取有效的加固、改造措施。

A.公路管理机构B.公路建设单位C.承运人D.托运人5、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承运人不具备加固、改造措施的条件和能力的,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委托(A)制定相应的加固、改造方案。

A.公路管理机构B.公路建设单位C.承运人D.托运人6、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采取加固、改造措施所需的费用由(C)承担。

A.公路管理机构B.公路建设单位C.承运人D.托运人7、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同一时期,不同的超限运输申请,涉及对同一公路设施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由各承运人按照的(A)原则分担有关费用。

A.公平、自愿B.平等、互利C.互利、合作D.平等、自愿8、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总长度未超过20米且车货总质量、轴荷未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十七条规定标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A)个工作日内作出,属于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件运输的,办理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个工作日。

甘肃高速收费标准

甘肃高速收费标准

甘肃高速收费标准
甘肃省是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高速公路在加快连接甘肃省各地
区的同时,也对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和调整。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甘肃高速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针对不同类型的车辆,甘肃高速收费标准进行了分类。

按照车型的不同,分为小型车、大型车和特大型车。

对于小型车,收费标准是按照车辆行驶的里程进行计费,而大型车和特大型车则按照车辆的轴数和车重来确定收费标准。

这样的分类和计费方式,能够更加合理地进行收费,既保障了道路的使用权,也为车主提供了公平的收费标准。

其次,甘肃高速收费标准还考虑了不同的路段和路况。

根据不同的路段和路况,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会根据路段的等级和通行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会比一般的国道和省道要高一些。

而对于一些特殊的路段,比如山区、桥梁和隧道等,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这样的差异化收费标准,能够更好地反映出路况的不同,也更好地保障了道路的安全和舒适性。

此外,甘肃高速收费标准也充分考虑了对不同车辆的优惠政策。

对于一些特定
的车辆,比如残疾车辆、军警车辆和公交车等,都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这样的优惠政策,不仅是对这些特定车辆的一种尊重和支持,也更好地保障了道路的畅通和秩序。

总的来说,甘肃高速收费标准是合理、科学和公平的。

通过对不同车辆进行分类,考虑不同路段和路况,以及对特定车辆的优惠政策,使得收费标准更加符合实际情况,也更好地满足了人们对道路出行的需求。

希望未来甘肃高速收费标准能够进一步完善,为广大车主和道路使用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工作的通告》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工作的通告》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工作的通告》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甘交政法〔2015〕3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工作的通告》的实施意见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路政执法局、省高管局,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为切实贯彻全省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工作的通告》(甘政发〔2014〕120号,以下简称《通告》)的各项安排部署,确保打赢公路治超攻坚战。

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深入学习宣传《通告》精神,营造良好治超氛围1、广泛组织干部职工和相关服务管理对象,认真学习《通告》和会议精神,确保《通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2、及时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出入口、服务区、收费站、超限检测站、货运集散地、运输企业等公共场合张贴《通告》;并印制《通告》和治超相关政策等宣传资料,发放给每个货运司乘人员;同时要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刊发《通告》全文和视频动员会消息,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格局。

二、认真落实《通告》要求,全面推进治超工作3、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治超工作主力军作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由一把手负总责,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大货运源头治超力度,采取驻点检查与专人巡查相结合的办法,从源头上规范装载,切实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矿)上路。

对违规配载并放行出场(站)的经营者给予严厉处罚,对运输车辆实行“黑名单”制度和货运企业信誉评价制度,依法实施跟踪处罚和分类监管。

5、路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路面执法,合理调配执法力量,严查细管,坚决杜绝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上路过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和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和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和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和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进一步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877号)要求,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治理和规范工作,在多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取消和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废止部分已不适应目前形势的收费文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1年4月1日起,全省统一取消22项经营服务收费项目(附件1),同时废止有关文件;降低5项经营服务收费标准(附件2)。

其中,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环节的收费,取消项目的有4项,降低标准的有1项。

二、上述收费项目取消、收费标准降低后,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到原核发《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到原核发收费票据的税务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

三、各市、州和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

各级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要按《价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附件:1.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表2.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表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附件1: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表主管部门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备注1、省财政厅工程预决算审核机构工程预决算审核收费省物价局关于基建支出工程预决算审核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甘价服务〔2000〕260号)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环节收费2、省建设厅甘肃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建设科技成果推广代理服务费省物价局关于甘肃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甘价服务〔2003〕17号)建设科技成果评估费建设新技术培训费建设科技成果开发、转让费建设技术资料费省勘察设计协会外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甘从事经营活动收取咨询服务费省物价局关于外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甘从事经营活动收取咨询服务费的批复(甘价房地〔2001〕29号)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环节收费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工程经济咨询服务费省物价局关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批复(甘价服务〔2002〕329号)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环节收费工程造价信息网上网服务费3、兰州铁路局兰州火车站兰州车站音乐茶座收费(96)甘价费便字第8号中铁国际货代兰州分公司集装箱全程快捷运输服务业务收费省物价局关于集装箱全程快捷运输服务业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甘价服务〔2006〕284号)4、其他单位甘肃金海汽车物资公司市场交易服务费省物价局关于甘肃金海汽车物资公司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甘价服务〔2002〕309号)车辆评估、鉴定服务费车辆代办过户服务费车辆买、卖代理服务费上市交易的车辆收取停车费车辆信息查询服务费甘肃富邦旧机动车辆经营有限公司兰州大西北汽车交易市场上市交易车辆车位租赁费省物价局关于甘肃富邦旧机动车辆经营有限公司兰州大西北汽车交易市场有关书费的批复(甘价房地〔1998〕41号)车辆代办过户服务费车辆买卖代理服务费车辆评估鉴定服务费信息咨询费注:涉及上述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件依据同时废止。

甘肃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实施管理

甘肃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实施管理

( 州) ,连通县 ( 、市 )的公路网体系 。2 0 年甘肃省政 区 08
府批准了全省公路计重收费工 程实施方案 。全省 高速公路计
重收费改造 工程 涉及 1 路段 7 个 收费 站 ,原3 5 7 5 9 条车道 ,改 造后为4 9 0 条车道 ,共需计重设备2 。 3套 1
甘肃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改造工程在全 省7 个收费站边 5 施工 、边 通车、边收费 ,为确保 交通畅通 、安全 文明施工 , 要求设计 单位增加了 《 甘肃省 高等级公路计重收费 工程施工 安全保 障措施 》施工 图设计 ,对每 个收费站 的施工方 案 中活 动护栏 、防撞 桶、施工标志 、锥形 路标 、警示灯 、封 闭用 的 压型钢板 、需 改造收费雨棚用 的安 全网等施工安全 防护用具 等按相关规范设计 。
开展质 量教 育 ,强化 质量 意识 ,质 量是 项 目管理 的关
键 ,项 目办要 求施 工 、监理 和项 目管理 人员 都要 牢 固树 立
成立项 目管理机构
建 设单 位高 度重视 全省 高速 公路 计重 收费 改造 工程 的 实施 ,本 项 目东 至 天水 ,西 至酒泉 瓜 州 ,南至 甘青 两省 交 界海 石湾 ,北 至甘 宁两省 交界 刘寨 柯 ,针对 本 工程 点多 、 线 长的特 点 ,专 门成立 了 由l 0 2 多人 组 成 的甘 肃 省高 速 公 路计 重收费 工程 建设 项 目管理 办 公室 ,项 目办主 任 由建 设
下排 水管设计 。在安装称重设 备时对排水管装设质量“ 施工 、安全 、保畅 ”三不误理念 ,为计重改造
甘肃 省高速 公路 计重 收费 改造 工程 由土建 改造 工程施
水 问题 。对于检 重系统来说 ,雨水 的影 响有 两个方面 ,一是 雨水 对秤 体产 生 的浮力 造成称 量 的误差 增大 ,秤 体基坑 越 大 ,受此影响越 明显 ;二 是长时间积水对称重系 统的侵蚀 。 由于此次甘肃高速公路计 重收费工程主要采用弯 板式称重设 备 ,路面开挖1 厘米 ,秤体基 坑较小 ;施工 图中专 门有秤 体 2

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0.18•【文号】交公路发[2007]596号•【施行日期】2007.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96号)经国务院同意,交通部等九部委自2004年6月起在全国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

三年来,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坚持依法严管,重点突破,全国治超工作稳步推进,超限超载率大幅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所好转,车辆生产、改装行为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全国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但治超是一项长期工作,目前取得的成果只是阶段性的,基础仍然脆弱,治理工作稍有放松就会出现反弹,加之一些深层次原因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超限超载的利益驱动依然存在,今后治理工作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持续稳定地推进全国治超工作,现就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地区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治超工作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内容,继续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全国治超工作,并在治理中不断完善、在不断完善中深化治理,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地开展。

甘肃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甘肃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甘肃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甘肃省是中国西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高速公路在该省的交通运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规范高速公路收费,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甘肃省对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甘肃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详细内容。

一、车辆分类。

甘肃省根据车辆的类型将其分为小型车、大型车和特种车辆三类。

小型车包括轿车、客车、货车等,大型车包括大型货车、挂车等,特种车辆包括工程车、农用车等。

二、收费标准。

1. 小型车辆收费标准。

小型车辆的收费标准按照车辆通行的路段和距离来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市区高速公路,根据车辆通行的里程收费,按照每公里0.5元的标准计费。

长途高速公路,根据车辆通行的里程收费,按照每公里0.6元的标准计费。

2. 大型车辆收费标准。

大型车辆的收费标准同样按照车辆通行的路段和距离来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市区高速公路,根据车辆通行的里程收费,按照每公里1元的标准计费。

长途高速公路,根据车辆通行的里程收费,按照每公里1.2元的标准计费。

3. 特种车辆收费标准。

特种车辆的收费标准相对复杂,根据车辆的具体类型和通行路段来确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支付方式。

甘肃省高速公路收费采用电子收费和人工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车辆通行时,可以通过ETC电子标签自动扣费,也可以选择人工收费通行,方便了不同车主的支付需求。

四、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环保、节能的车辆通行,甘肃省实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例如对新能源车辆给予一定的免费通行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车辆提供通行费用的减免或折扣。

五、监督管理。

甘肃省交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收费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同时,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广大车主的合法权益。

总结:甘肃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收费行为,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和畅通。

通过明确的收费标准、多样化的支付方式和优惠政策的实施,为广大车主提供了便利的通行环境。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金昌至武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批复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金昌至武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批复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金昌至武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11.06•【字号】甘发改收费〔2015〕1199号•【施行日期】2015.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公路正文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金昌至武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5〕1199号省交通运输厅:你厅《关于核定金昌至武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请示》(甘交财〔2015〕242号)收悉。

金昌至武威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金武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试行期将满,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现将金武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正式核定如下:一、收费标准金武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辆行驶里程和车辆出厂时标定吨(座)位分车型计收。

收费金额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办法取整为元。

各车型具体收费标准为:1. 7座及7座以下客车0.35元/车﹒公里;2. 8—19座客车和2吨以下(含2吨)货车0.55元/车﹒公里;3. 20—39座客车和2—5吨(含5吨)货车0.80元/车﹒公里;4. 40座及40座以上客车和5—10吨(含10吨)货车1.25元/车﹒公里;5. 10—20吨(含20吨)各类车辆1.60元/车﹒公里;6. 20吨以上的各类车辆2.00元/车﹒公里。

超载超限车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车辆通行费试行计重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106号)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期限金武高速公路收费还贷期暂定为8年,即2015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

期满后根据收费还贷情况及国家政策另行核定收费期限。

三、收费管理所要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收费登记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5〕268号)规定,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于每年5月底前向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表。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0.09.02•【字号】甘交政法〔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甘交政法〔2010〕27号省运管局、省水运(海事)局、省路政总队、省交通质监站,各市州交通局、各公路总段(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交政法发〔2010〕169号)精神,省厅于5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交政法[2010]9号),在各地、各单位组织自查的基础上,于7月5日至7月18日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分片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省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评查案卷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组织人员考试、综合考核评估、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基层执法单位等方式,对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执法监督工作情况、行政审批许可情况、行政复议应诉情况、组织领导保障情况、涉企收费行为等七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总计检查市级交通局15个、运管局(处)16个、公路总段14个,抽查基层路政大队、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治超监控检测站、运管所(分局)、水运海事机构80个,召开座谈会38场次,抽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886人,评查案卷426件,查阅各类文件材料1100多卷,发放执法问卷调查表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60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在与受检单位领导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制作了《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意见反馈书》,提出整改期限,由检查组组长和受检单位主管领导双方签字后送达受检单位。

高速公路计费方式对比分析

高速公路计费方式对比分析
( ) 重收费标 准计 费 : 二 计
输通行 费收取 力度 。在新 的计费模 式下 , 者需 要 改变 旧 运输
的观念 , 确全面 的 了解 计重 收费标准 对其将 会产 生 良好 的 正
1 4轴 车 车 货 总 重 小 于 3 . 7吨 时 , 公 里 通 行 费 均 为 百
1 0元 ; 6
12 7 o 2 6 5 0 . . 5 7 0
19 9 2 7 4 2 o 4 o
区域 经 济 与产 业经 济
._ _
Ej

速 公 路 计 费 方 式 对 比分 析
张 敏 王 久 梗
( 州交通 大学 经济管理 学 院, 肃 兰州 7 07 ) 兰 甘 3 0 0
摘要 : 文通过 对甘 肃省原按 车型计 费标 准及 2 0 本 0 9年 6月 实施 的计 重收 费标 准进行 对 比, 以兰州至 靖远 煤炭运 输 为
( ) 车 型计 费 标 准 一 按
多 年来 , 甘肃 省收费公 路一直 以车 辆核定 装载 质量 为依 据, 根据 按车 型分类 的计费标 准收 取车辆 通行 费 。货车 不 管 装 载多重 的货物 和超载 与否 , 都按 照其 出厂时 的核 载 吨位缴 纳 公路通行 费 , 通行 费与实 际载重 无关 。计 费标 准 如下 :单 (
例, 分析 货车承 包人在 公路 收 费改 革情 况下的 成本收 益 , 出经 营人如 何 降低 成本 、 高经 营利 润 。 提 提 关键 词 : 公路运 输 ;按 车型收 费 ;计 重收 费 ;计 费标 准对 比 为加强 对超 限超载 运输车辆 的管 理 , 运用经 济 手段增 加 车 辆的超载超 限成 本 , 而规 范 公路 运 输行 为 , 2 0 进 从 0 9年 6 月起 , 肃省交通 厅对全 省 1 甘 7条 1 4 5 4公 里 高 等 级 公 路 上 通 行 的载货类 汽车全 部实 施 计重 收费 。这 一新 的计 费办 法 改 变 了以往单纯 按车 型分类 收取通行 费 的做法 , 大 了超 限运 加 ②折减 费率 : 相应 费率 *( 量 一1 ) 重 0;

甘肃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甘肃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甘肃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甘肃省境内设立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交通运输部门的规定制定的。

根据不同车型和行驶里程的不同,收费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以下是甘肃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具体内容:一、车型分类。

根据车辆的不同类型,甘肃高速公路将车辆分为小型车、大型车和特种车辆三类。

其中,小型车包括乘用车、轿车、面包车等,大型车包括货车、大巴车等,特种车辆包括工程车、挂车等。

二、收费标准。

1. 小型车。

小型车的收费标准按照车辆行驶里程来计费,目前甘肃省内的高速公路采用的是按照每公里收费的方式。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在市区高速公路上,小型车的收费标准为每公里0.5元;在郊区高速公路上,小型车的收费标准为每公里0.4元;在远郊高速公路上,小型车的收费标准为每公里0.3元。

2. 大型车。

大型车的收费标准同样按照车辆行驶里程来计费,但相对于小型车来说,大型车的收费标准会有所提高。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在市区高速公路上,大型车的收费标准为每公里1.2元;在郊区高速公路上,大型车的收费标准为每公里1.0元;在远郊高速公路上,大型车的收费标准为每公里0.8元。

3. 特种车辆。

特种车辆的收费标准相对于小型车和大型车来说会有所不同,具体收费标准需要根据车辆类型和行驶里程来确定,一般情况下,特种车辆的收费标准会比大型车略高。

三、支付方式。

目前,甘肃高速公路收费主要采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和人工收费两种方式。

ETC电子不停车收费是指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需要停车,系统会自动扣除相应的费用;人工收费则是指车辆需要在收费站停车,由工作人员收取相应的费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需要严格按照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进行支付,不得逃费。

同时,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如车辆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求助,避免因逃费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处罚。

总结:甘肃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交通运输部门的规定制定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甘肃省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甘肃省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甘肃省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高等级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高等级公路养护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合理规划、科学管理、依靠科技、提高质量、注重安全、保障畅通”的基本方针。

第四条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应坚持“统一领导、行业监管、专业养护、质量后评价”的工作原则。

省公路局代表省交通厅履行全省高等级公路养护工作的行业管理职责,公路总段(分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内容包括:高等级公路的路基、路面、隧道、桥涵、路线交叉、防护设施、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等)的养护、维修,以及绿化和水土保持等工作。

第六条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

严格执行养护规范,保证高等级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省公路局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管理办法,监督检查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对全省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比;(二)编制申报全省高等级公路养护规划和年度建议计划,并根据省交通厅下达的支出预算,分解下达养护任务;(三)审核、审批或申报高等级公路养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和预算,并监督实施;(四)负责组织养护维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五)负责建立和维护公路养护信息化管理与决策平台,统计分析路况信息资料,适时进行科学决策,不断提高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的科技含量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公路总段(分局)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坚持规范化管理;2(二)成立专门的养护管理机构,合理配备养护专业队伍和养护机械设备,科学组织养护生产,保障养护质量,确保安全作业;(三)编制上报高等级公路年度养护建议计划、养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和预算,按照批准的计划和维修方案,组织实施;(四)组织养护维修工程的交工验收工作;(五)坚持做好经常性、及时性和预防性养护工作,落实巡查制度及时处治发现的公路病害;(六)建立防汛抢险、除雪防滑等公路灾害防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制定工作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七)积极主动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养护成本;(八)负责高等级公路路况调查和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工作。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8.05.29•【字号】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运营、路政、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高速公路养护、运营、路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分别负责高速公路的养护、运营和路政管理工作。

省公安机关主管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养护管理第五条公路养护部门应当按照公路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高速公路养护,实行专业化养护,做好预防性、周期性养护,保证高速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高速公路养护应当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降低养护成本,及时处治公路病害,提高养护质量。

第六条公路养护部门应当加强高速公路巡查和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

发现公路病害和危及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的情况时,应当及时组织修复,排除险情。

第七条高速公路管理、养护人员实施检查、维护作业时,应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装。

高速公路管理和养护作业车辆、机械进行现场作业时,必须设置明显统一的标志,开启示警灯;在确保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停靠可以不受高速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应当注意避让。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公路客运运价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公路客运运价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公路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运机制的通知(2011)【法规类别】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发布部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日期】2011.02.21【实施日期】2011.0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公路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运机制的通知各市、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交通局(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1〕66号)规定,省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2月20号起上调了我省成品油价格。

根据原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建立甘肃省公路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甘价服务〔2006〕306号)有关规定,决定启动公路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1年2月21日起启动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

具体以公路客运人公里联动运价0.120元为基础,省内不同车辆类型的人公里运价(基价)上调0.004元。

上调后执行人公里0.124元运价(基价)(运价计价基础详见《甘肃省汽车旅客油价运价联动运价表》)。

此次启动的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价格是公路客运人公里最高运价,各客运运输经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执行。

二、省内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不实行联动,仍按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甘肃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及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交运〔2010〕第6号)规定的每人公里基本运价0.100元执行。

三、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按以上通知要求进行测算并监制新的公路汽车客运票价表,及时向社会公布执行。

各客运运输企业要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及时在车站候车室、客车车厢等显著位置公示调整后的票价。

农村道路客运不得借机擅自涨价,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客运的监督检查力度,稳定农村客运价格,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国道主干线临泽至清水等6条高速高等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国道主干线临泽至清水等6条高速高等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国道主干线临泽至清水等6条高速高等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08.10
•【字号】甘政发[2004]51号
•【施行日期】2004.08.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国道主干线临泽至清水等6条高速高等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甘政发[2004]5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建、改建的连云港—霍尔果斯国道主干线临泽—清水、山丹—临泽、永昌—山丹高速公路,国道212线兰州—临洮高速公路,国道213线合作—郎木寺、省道202线罗汉洞—长庆桥高等级公路,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同意设置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点,收取车辆通行费。

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由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原永昌—山丹一级公路执行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在新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批准执行后即行废止。

二00四年八月十日。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国道主干线清水至嘉峪关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国道主干线清水至嘉峪关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国道主干线清水至嘉峪关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6.06.26•【字号】甘价费[2006]174号•【施行日期】2006.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国道主干线清水至嘉峪关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6]174号)省交通厅:你厅《关于国道主干线清嘉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报告》(甘交财[2005]106号)收悉。

国道主干线清水至嘉峪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项目已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设立国道主干线清嘉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项目的复函》(甘财综(2006)29号)立项。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清嘉高速公路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现将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车辆通行费根据车辆行驶里程收取。

货车按出厂时核定载重吨位计收,客车按出厂时核定座位(每10个座位折合1吨)计收。

收费金额以元为单位,金额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进位至元。

1、小车(含6座及6座以下小型客车、越野车)按0.35元/车·公里计收;2、2吨以下(含2吨)各类客、货车按0.55元/车·公里计收;3、2-5吨(含5吨)以内的各类客、货车按0.80元/车·公里计收;4、5-10吨(含10吨)以内的各类客、货车按1.25元/车·公里计收;5、10-20吨(含20吨)以内的各类车辆按1.60元/车·公里计收;6、20吨以上的各类车辆2.00元/车·公里计收。

频繁过往车辆通行费优惠措施及逃漏通行费车辆的管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高等级公路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函》(甘价费[2002]364号)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自2006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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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等级公路今起全部实施计重收费
听众朋友,现在是2009年6月16日的凌晨零点整,记者在天水路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口为您报道。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因车辆超载引发的车祸发生。

我省从今天的零时起开始对省内的十七条高速公路正式将原先货车分类收费转换为计重收费。

站在天水路高速公路收费站前,我可以看到高高的电子屏幕上显示,“甘肃省交通部门决定从6月16日零时起,计重收费设备进入计费状态”等十分醒目的字样,并且滚动显示了相关内容。

高速路入口处,宣传车、人工散发宣传单,这些只有一个目的,通过宣传,让广大运营货车司机了解到什么是计重收费、怎样对超限、超载货车进行收费……
凌晨的零点三分,一辆来自新疆的车牌号为皖C·56152的货车驶进兰州天水路收费站,这是我省实行成为甘肃省高等级公路正式开启计重收费系统之后,天水路收费站第一辆收缴通行费的货车。

同期声:
收费人员:“师傅你这出货总重二十六吨,没有超载也没有超限,按车型收费啊。

一共一百五十三,走好。


记者也采访了这辆货车的驾驶员。

同期声:
记者:“向您这个车是拉了多少呢?”
司机:“二三十吨”
记者:“二三十吨。


司机:“收了(费)三百多。


记者:“以前的话向您拉这些要收多少钱?”
司机:“应该收一百多。

肯定能理解。

拉的这么多,它拉的轻,少掏一些,安全。

肯定好的多。


记者看到当货车车辆驶入收费站的入口时,安装在收费站安全岛两侧的识别器会将车型反馈至收费系统。

同时收费通道路面上安装的地秤也会准确的将车辆的载重信息反馈到收费系统,这一时候,驾驶员就可以通过设立在收费站上的显示屏看到自己的车辆是否超载超限。

对应的应该缴纳多少费用。

在收费站的一号窗口,记者也亲身体会了计重收费的全过程。

同期声:
“应缴二十六元,谢谢。

祝您一路平安。


记者:“现在过来这些车辆每一个称重的话要告诉它具体这个情况?”
收费人员:“嗯,对。


记者:“包括你超载了收取这个费用是怎么一回事是吧?”
收费人员:“对。


从今天凌晨零时到凌晨1时,共有20辆货车从此通过,超载车也是凤毛麟角,现场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真是难得一见,没有开始计重收费时,零时以后是货车通行高发期,尤其到凌晨三四点,长途货车最为集中。

“计重收费对靠超载营生的货运车辆来说,无异于致命打击。

”那么实行计重收费以后大型货车的司机对此又是怎么看到,记者采访了几位通过收费站的司机。

同期声:
司机甲:“自从这个车不超载了吗,没有刹车的这个也就不存在了。

再一个这个个路面
也就保护的好了。

对国家有利呢。


司机乙:“第一个它对市区的道路首先受不到影响。

第二还有事故它减少了。

以前将超载的事故比较多。


高速公路兰州收费站站长蒋鹏向记者介绍了实行计重收费以来的基本情况。

同期声:
蒋鹏:“总体的收费情况比较平稳。

多数的司机比较还是配合。

超载车辆明显下降。

计重收费它是以载货类汽车为主,在它通过收费站口时以实地称重数据为准进行收费。

如果你没有超重按原有的车型收费,如果超重以后它就按超重的比例计算,进行收取和计费。

甘肃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处处长郝巨鸣。

同期声:
郝巨鸣:“所有的高速公路同时实施计重收费,目的就是遏制超限超载,保护公路桥梁,保障交通安全吗。

现在司机呢,一定要注意不要超载,超载以后按计重收。

尤其不能超限,超限以后呢,我们是按照超限内的部分按照三倍,超限以外的部分是按照六倍这样子的方式去加收的。

如果对这个收费有异议的话,专门有投诉电话96969。

只要不要超限超载,我们的收费方式都是按以前的,不变化。

能够合法运输不要超限超载,保护自己的财产和生命的安全。

也是对他人的一个生命财产的保障吧。

第一现场记者:林经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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