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权力之研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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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视角下的权力与研究

人类学视角下的权力与研究

人类学视角下的权力与研究在人类学的研究领域中,权力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关乎人类社会中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互动与决策过程。

人类学家通过权力的研究,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释社会结构、文化差异以及个体在社会中的定位。

本文将从人类学视角出发,探讨权力的本质、运作方式以及权力研究的方法。

一、权力的本质与运作方式权力是指一个个体或群体对其他个体或群体行为和决策产生影响的能力。

在人类学中,权力被视为社会组织和行为的核心驱动力。

权力并不是一种固定的状态,而是随着社会关系和文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演变。

权力的运作方式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例如法律、经济、政治、宗教等。

在社会中,权力通常表现为不平等的分布。

有些人或群体拥有更多的资源、知识和社会地位,从而拥有更大的权力。

这种权力不平等可能导致社会的不公平和不稳定。

人类学家通过研究权力的来源和运作机制,帮助我们理解不同社会中权力的不同形式和作用。

二、权力研究的方法人类学家在研究权力时采用了多种方法和理论框架。

其中一种常见的方法是实地研究,通过长期的观察和参与社会活动来了解权力在具体社会中的运作方式。

实地研究可以提供详细的社会情境和人际关系的资料,有助于深入理解权力的细微差别和个体对权力的不同反应。

另外,人类学家还通过口述历史和口头传统等方式来收集关于权力的信息。

这些信息往往是基于当地居民的经验和记忆,有助于揭示权力在历史和文化中所起的作用和影响。

这种方法强调社会中个体和群体的观点和主观感受,帮助我们理解权力的文化意义。

此外,人类学家还可以运用视觉和艺术等方式来研究权力。

例如,通过分析艺术品、建筑和象征物等视觉元素,可以揭示权力在社会中的象征性和象征性表达。

这种方法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权力在视觉和象征语言中的呈现和传递。

三、人类学视角下的权力研究应用人类学视角下的权力研究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

首先,它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解释社会结构和社会动态。

通过研究权力的运作方式和影响力,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社会中的阶级、群体和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互动。

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关系分析

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关系分析

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关系分析社会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类社会行为和组织的学科,一直致力于揭示社会中各种关系的本质和规律。

在社会学研究中,权力关系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权力关系不仅存在于政治领域,也贯穿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影响着个体和群体的行为、决策和发展。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关系进行深入分析。

权力的概念与特征权力是指个体或群体在一定范围内能够影响、控制他人行为或资源分配的能力。

权力通常包括强制性、激励性和规范性三个维度。

强制性权力是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实现控制;激励性权力是通过奖励、惩罚等方式影响他人行为;规范性权力则是基于共识和信任而产生的影响力。

权力关系的类型在社会学研究中,权力关系可以分为正式权力和非正式权力。

正式权力通常指的是政治体制、组织结构等明确规定下的权威和控制;非正式权力则是指基于人际关系、社会地位等隐性因素形成的影响力。

此外,还有专家权威、信息权力、操纵性权力等不同类型的权力关系。

权力关系的运作机制权力关系的形成和维持离不开特定的运作机制。

其中,信息对称与信息不对称是影响权力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

信息对称指各方拥有相同的信息资源,能够平等地进行交流和协商;而信息不对称则可能导致一方处于劣势地位,被另一方操控或控制。

此外,资源控制、话语霸权、制度约束等也是影响权力关系运作的重要机制。

权力关系与社会变革在社会变革过程中,权力关系往往扮演着重要角色。

权力的重新配置和再分配常常伴随着社会结构和秩序的调整。

例如,在革命、改革开放等历史事件中,原有的权力结构被颠覆或重新建立,新的权力关系也随之形成。

通过对权力关系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社会变革背后的动因和规律。

权力关系与个体行为个体在社会中的行为往往受到各种权力关系的影响。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人们在面对不同类型的权威时表现出不同的服从倾向;而从行为学角度来看,个体在组织或团体中往往受到领导者或主流观点的引导和影响。

了解个体与权力之间的互动关系有助于揭示人类行为背后更深层次的动机和逻辑。

社会学视角解析社会中的权力关系

社会学视角解析社会中的权力关系

社会学视角解析社会中的权力关系在社会中,权力关系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权力是社会的基本结构之一,影响着个体和群体的行为、观点和决策。

通过社会学的角度来解析权力关系,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权力如何形成、维持和变化,并在不同层面上探讨权力对社会的影响。

1.权力的定义和类型权力是指一个个体或群体能够影响其他个体或群体的能力或能量。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权力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一种常见的分类方式是基于权力来源的差异。

例如,经济权力来自于个体或组织的财富和资源,政治权力来自于某个组织或个体在政治制度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人际权力来自于社交关系和人际交往的能力等。

2.权力关系的形成和维持权力关系的形成和维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因素和机制。

在社会中,一些因素,如社会地位、财富和信息的掌握,可以增强个体或组织的权力。

人们通常会追求权力来满足自身的需求和利益,因此,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一些人可能更容易获得和维持权力地位。

此外,权力关系还受到制度和规则的影响。

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规范等都对权力的分配和行使产生着重要影响。

例如,在民主政治制度下,政治权力的行使受到法律和公众舆论的制约,而在专制制度中,个人或少数群体可能更容易集中和滥用权力。

3.权力关系的动态性和变化权力关系是动态的,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

社会变迁、经济发展和文化转变等因素都可以影响权力的分配和行使。

比如,在一个社会中,产业结构的转型可能会导致原先拥有经济权力的群体失去地位,而新兴产业的兴起则为其他个体或群体提供了获得新的权力的机会。

此外,社会运动和社会团体也可以通过集体行动来改变权力关系。

当一些被边缘化的群体联合起来争取权益时,他们可能对现有权力结构提出挑战,推动权力的重新分配。

4.权力对社会的影响权力不仅仅是一个个体或群体间的关系,它也对整个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权力关系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变革。

当权力分配不合理或权力滥用时,社会可能出现不满和不公平的情况,从而导致社会动荡和冲突。

社会学研究中的社会权力与社会秩序

社会学研究中的社会权力与社会秩序

社会学研究中的社会权力与社会秩序社会学是一门研究社会现象和行为的学科,关注着社会的组织与运行。

其中,社会权力和社会秩序是社会学研究中重要的议题。

社会权力指的是一种可以对个体或群体进行影响、控制和制约的能力。

而社会秩序则是一种稳定、和谐的社会状态,是社会权力合理运作的结果。

在社会学研究中,权力的概念经历了演变和重构。

早期的社会学家如马克斯·韦伯、埃米尔·杜尔凯姆等认为,权力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是社会秩序的基石。

他们主张权力是把握社会秩序的手段,是社会团结和稳定的来源。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权力的概念也呈现出多元化和复杂化的趋势。

现代社会学家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和诠释权力。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和卡尔·马克思认为,权力是阶级斗争的结果,是剥削阶级对被剥削阶级的统治。

这种权力的存在导致了社会不平等和社会冲突。

另外一些社会学家如皮埃尔·布尔迪厄则关注权力的微观层面,强调社会中小团体和个人之间的权力斗争。

他们认为,权力是通过互动和交换关系建立的,不同个体之间的力量分配不均会导致社会冲突和紊乱。

还有一些学者如米歇尔·福柯提出了权力的知识性特征,他认为权力通过规训、监视和控制个体的行为和思想,维持社会秩序和权威的存在。

社会权力与社会秩序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联。

社会权力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前提。

当权力被滥用、不公平地分配或用于压迫和控制个体时,社会秩序会受到威胁甚至瓦解。

一个稳定和和谐的社会需要权力合理运作,通过权力的制衡和约束建立秩序。

此外,社会秩序也对权力产生影响,不同的社会秩序会塑造和调整权力的运行方式。

在现实社会中,社会权力和社会秩序的关系常常由各种因素所决定。

一方面,法律和制度的存在可以规范和约束权力的行使,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当法律和制度得到普遍遵守,权力与秩序的关系更加和谐。

另一方面,经济、文化和社会结构的差异也会对权力和秩序产生影响。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权力与影响研究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权力与影响研究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权力与影响研究在人类社会中,权力与影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其在个体和群体的行为与决策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社会心理学作为一门研究个体与群体之间互动关系的学科,为我们解读权力与影响的本质提供了有益的视角。

本文将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阐述权力和影响的概念、机制以及对个体和社会的影响。

一、权力的社会心理学观察权力,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涉及权力的持有者、权力的彰显和权力的行使等方面。

在社会心理学中,权力被定义为个体或团体对他人行为的操控能力。

权力的心理视角强调,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个体的态度、价值观和行为,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运转。

权力被分为正式权力和非正式权力两种形式,正式权力包括组织内的职位和地位,而非正式权力则指个体获取的社会关系、社会资本和个人魅力等。

二、权力的来源与机制权力的来源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例如经济资源、专业技能、信息掌握和人际关系。

权力可以通过依赖力、奖励力和道义力等机制来行使和影响他人。

依赖力体现在对他人的掌控和依赖程度上,奖励力则是通过给予物质或非物质奖励来驱使他人,而道义力则基于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关系。

三、权力对个体的影响权力对个体的影响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权力与自尊、自信和满足感之间存在正向关联。

拥有权力的个体通常更容易获得肯定和尊重,从而增强自尊心。

此外,拥有权力的个体往往能够更好地掌控自己的生活,并对自己的成功和成就感到满意。

然而,权力也可能对个体造成负面的影响。

权力过大或滥用权力可能导致个体表现出忽视他人感受、自私自利、缺乏道德约束等行为。

研究表明,拥有权力的个体更容易表现出自利的行为,并对道德准则的约束力减弱。

此外,权力还可能导致个体的道德推断出现偏差,使其更容易接纳不公平或不道德的行为。

四、权力对群体和社会的影响权力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个体层面,它也对群体和社会起着关键的塑造作用。

权力的分配和使用方式,可以决定组织的文化氛围、决策过程的合理性和激励机制的有效性。

社会学探究社会中的权力与权威研究

社会学探究社会中的权力与权威研究

社会学探究社会中的权力与权威研究在社会生活中,权力与权威扮演着重要角色,对社会运行和个体行为产生深远影响。

社会学作为一门研究社会现象的科学,对权力与权威的研究有着重要的贡献。

本文将从不同维度探讨权力与权威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

首先,权力与权威的定义和区别是本文探讨的关键。

权力指的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团体能够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包括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等。

权威则是指在社会认可的情况下,个体或机构对他人指导和影响的能力。

权力通常是借助某种资源来实现的,而权威则是基于信任与认同建立的。

其次,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视角来分析权力与权威的研究。

社会学家认为,权力和权威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宏观角度来看,权力与权威的分布决定了社会的结构和阶层。

例如,政治权力的集中与分散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而社会中的各种权威机构如教育机构、宗教机构等,也对个体的行为和价值观产生深刻影响。

另一方面,社会学家也研究了权力和权威对个体行为的影响。

权力与权威的存在可以塑造人们的行为和态度。

参与权力关系的个体通常会受到权力者的指导和规范,而权威所代表的价值观和规范也会影响个体的意识形态和行为方式。

例如,在组织中,领导者的权力和权威会影响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行为表现。

此外,权力与权威在社交关系中也发挥重要作用。

在人际交往中,个体通常会竞争和协商权力,以求达到自身的目标。

权威,则是社交关系中的重要依托。

人们通常会尊重有权威地位的他人,并愿意遵从其指导。

例如,在家庭中,父母的权威地位对子女的行为起到了引导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权力与权威也会受到社会变迁和文化差异的影响。

在不同的社会与文化中,权力和权威的形式与效用会有所不同。

例如,在个人主义的社会中,个体追求自由和自治的意识较强,对权力和权威的接受度会相对较低。

而在集体主义的社会中,个体通常愿意接受权威的指导和约束。

总而言之,权力与权威是社会学研究中的重要主题。

通过对权力与权威的研究,我们可以深入了解社会结构和个体行为的动态,以及不同社会与文化背景下权力和权威的变化。

社会学研究中的社会权力与社会秩序

社会学研究中的社会权力与社会秩序

社会学研究中的社会权力与社会秩序社会学作为一门研究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的学科,涉及诸多复杂的概念和理论,其中社会权力与社会秩序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社会权力指的是个体或群体对其他个体或群体行为的控制能力,而社会秩序则是一种由规则和共识构成的社会行为模式。

社会权力和社会秩序相互关联,共同构建了一个相对稳定和有序的社会环境。

社会权力的存在导致了社会的不平等和分层结构。

在社会中,一些人或组织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机会,从而能够对其他人施加影响和控制。

这种不平等的分配造成了社会的权力差距。

社会学家们通过研究不同社会阶层的权力结构,揭示了社会中存在的各种权力形式。

例如,政治权力指的是国家或政府机构对个体和群体行为的控制权,经济权力指的是企业或财团对资源和财富的控制权,文化权力指的是知识精英和群体对文化价值观念、规范和符号的控制权。

然而,社会权力并非完全是负面的。

权力在社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社会权力可以通过建立规则和制度来约束个体和群体的行为,从而维持社会秩序。

权力也可以被用于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建立公正和和谐的社会关系。

社会秩序是社会权力的作用下形成的一种稳定的社会行为模式。

它是一种由规则和共识构成的社会结构,以确保社会成员遵循一定的行为准则。

社会秩序不仅仅是个人道德的约束,也是社会制度和法律的约束。

社会学研究中,人们对社会秩序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如何维护和改善社会秩序方面。

这涉及到社会规范的制定和执行,以及对社会不平等和不公正问题的思考和解决。

在社会学理论中,社会权力和社会秩序的关系多种多样。

一些学者认为,社会权力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基础,因为没有权力的存在,社会将无法实现统一和和谐。

然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权力具有一定的威胁和滥用的风险,它可能导致社会的不公正和不稳定,进而破坏社会秩序。

社会学研究中的社会权力和社会秩序也与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趋势密切相关。

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和全球化,社会权力和社会秩序的格局正在发生变化。

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动态

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动态

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动态在社会学研究中,权力是一个核心概念,它涵盖了社会关系中的各个方面。

权力决定了社会组织的结构、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社会运作的方式。

然而,权力并非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不断演变和变化的。

本文将探讨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动态,明确权力是如何形成、变化和影响社会的。

首先,社会学家研究权力的起源和形成。

权力的形成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的诞生。

在原始社会中,权力往往源自对资源的控制和分配。

一些人通过控制资源,如食物、土地或武器,获得了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革命和工业革命的出现带来了新的权力形式。

农业革命使得农民拥有土地和农作物的所有权,而工业革命则使得产业资本家通过拥有生产资料而掌握了巨大的经济权力。

通过研究权力的起源和形成,社会学家能够深入了解不同类型和层次的权力。

其次,社会学家关注权力的变化和转移。

权力的变化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重要指标。

社会学研究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权力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以及不同历史时期之间发生了转移。

例如,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传统的封建阶级的权力逐渐被新兴的资产阶级所取代。

另外,随着性别平等运动的兴起,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力逐渐提升。

这些权力的变化和转移不仅反映了社会变革的趋势,也揭示了社会不平等的根源。

最后,社会学家研究权力如何影响社会的运作和个人的行为。

权力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关系,也是一种激励机制。

权力的存在和行使会对社会规范产生影响,也会改变个人的行为和选择。

社会学家研究发现,权力对人们的行为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权力的行使者常常能够影响他人的决策和行为,这可能导致社会不公和不平等。

同时,个体在权力关系中的地位也会影响其行为和态度。

研究权力的影响不仅有助于理解社会秩序的形成和维持,也有助于揭示社会冲突和变革的原因。

综上所述,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动态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问题。

通过研究权力的起源、变化和影响,社会学家能够更好地理解权力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

社会权力与资源分配的关联性研究

社会权力与资源分配的关联性研究

社会权力与资源分配的关联性研究在人类社会中,权力和资源一直是不可分割的,二者的关系始终密切相连。

社会权力的分配可以决定资源的分配方式,而资源的分配又可以影响社会权力的形成和运作。

这种相互关联的现象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都有所体现,这篇文章将就社会权力与资源分配的关联性展开讨论。

首先,权力和资源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的。

权力的来源和具体形式取决于资源的分配方式。

在一个社会中,对资源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配决定了社会中个体和群体在取得和行使权力时所能依赖的资源。

例如,当一个人或团体掌握了大量财富和经济资源时,他们就能通过财务支持来获得政治权力,并影响资源的分配。

而反过来,政治权力也会影响资源的分配方式。

权力者可以利用他们的地位来干预资源的流向,偏向自己或特定群体,从而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公平现象。

其次,权力与资源的关系还体现在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对立与博弈。

社会中的不同阶层拥有不同的资源和权力,特权阶层往往掌握着绝大部分资源和相应的权力,而弱势群体则面临资源匮乏和被边缘化的困境。

这种不平等的资源分配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冲突加剧。

弱势群体往往会通过争取更多的权力来争夺资源的公平分配,而强势群体则会以保护自身利益为目标,通过掌握权力来控制资源。

这种权力与资源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社会结构中的主要矛盾。

此外,权力与资源的关系还与社会制度的性质和演变息息相关。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下,资源的分配方式和权力的形成机制也将不同。

例如,在集权制度下,权力者拥有绝对的资源分配权,他们可以操纵资源分配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

而在民主制度下,公众有权参与资源的决策过程,权力和资源的分配更加民主和透明。

同样,权力和资源的关系也受到社会经济制度的影响。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源主要由市场力量决定,权力与资源的关系较为复杂;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权力与资源的分配更加受到中央规划和公共利益的控制。

综上所述,社会权力与资源分配的关联性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问题。

社会阶层与权力关系研究

社会阶层与权力关系研究

社会阶层与权力关系研究在社会中,人们的地位和成就不尽相同。

这种差异形成了社会阶层,也塑造了社会中的权力关系。

社会阶层与权力关系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话题,它涉及到个人与群体、利益与权益、竞争与合作等多方面的因素。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来探讨社会阶层与权力关系的研究。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社会阶层。

社会阶层是指人群根据其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属性的不同而形成的层次划分。

社会阶层的形成与个人的多方面因素相关,如财富、教育水平、职业、家庭背景等。

这些因素决定了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也决定了他们在社会中所拥有的权力。

社会阶层与权力关系的研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

第一种角度是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看社会阶层与权力关系。

社会结构是社会成员之间相互关系的总和,它包括了社会组织、社会制度、社会文化等。

社会结构的不平等分配使得一部分人群可以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权力,而另一部分人则相对较弱。

这种不平等分配导致了社会阶层与权力关系的不平衡。

第二种角度是从个人能力和表现的角度来看社会阶层与权力关系。

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个人的能力、才华和努力决定了他们的成就和地位。

那些具备更多技能和知识的人往往能够在职场上脱颖而出,获取更多的资源和机会。

因此,个人的能力和表现对于社会阶层与权力关系的塑造起着重要作用。

第三种角度是从群体行为和组织的角度来看社会阶层与权力关系。

群体行为和组织是人们为了实现共同目标而形成的集体行为和集体组织。

在群体行为和组织中,权力通常由少数人拥有,他们对资源和决策的控制能力高于其他人。

这种集中的权力结构会影响到群体内部的阶层分化和权力关系的形成。

社会阶层与权力关系的研究不仅仅是对社会结构、个人能力和群体行为的描述和解释,更是为了寻求社会公正和平等的途径。

如何减少社会阶层的差异,提高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和权力,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这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包括政府、教育机构、企业和个人。

政府应该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法规,保障公民的权益和福利;教育机构应该提供公平的教育资源,帮助每个人充分发展;企业应该创造公正的竞争环境,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个人则需要不懈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与身份问题

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与身份问题

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与身份问题社会学研究是对社会现象和人类行为的系统性研究。

其中涉及着许多关键概念,如权力和身份。

权力和身份在社会学研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共同塑造着社会的结构和个体的行为。

本文将探讨社会学研究中的权力与身份问题,并思考它们对社会的影响。

权力是指一个人或组织在社会中对他人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权力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体现,如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社会权力等。

不同的权力形式在不同的社会中有着不同的显现方式。

例如,在政治权力领域,政府掌握着决策和执行的权力,而在经济权力领域,大企业家和财团则掌握着巨大的财富和资源。

权力的分配不平等是社会中一直存在的问题,它导致了社会的不公平和不稳定。

身份是指一个个体所属的社会群体和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

身份通常与社会地位、职业、成就、性别、种族和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

人们的身份塑造了他们的社会形象和认同感。

社会中存在着不同的身份群体,例如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男性与女性、多元文化群体等。

这些身份群体之间存在着差异和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可能进一步加剧社会的分裂和不和谐。

权力和身份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权力可以影响身份的建构和维持,同时身份也能够影响权力的分配和行使。

权力的不平等往往导致身份的不平等,即强者愈强,弱者愈弱。

在社会中,拥有更高的权力往往意味着更高的身份地位和社会认可。

这种不平等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贫富差距、社会冲突和社会动荡等。

然而,权力和身份问题并非一成不变的,它受到社会和历史变迁的影响。

社会变革和社会运动往往会打破既有的权力结构和身份秩序。

例如,女性解放运动和种族平等运动有力地挑战了男性优越论和种族歧视,改变了社会中的权力分配和身份认同。

这些运动不仅为被边缘化的群体争取了平等的权力和身份,还为整个社会开启了更加包容和平等的发展道路。

面对权力和身份问题,社会学研究不仅提供了理论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还为社会改革和政策制定提供了参考。

社会学中的权力问题研究

社会学中的权力问题研究

社会学中的权力问题研究从古至今,权力一直是社会中最关键的议题之一。

社会学作为研究社会现象的学科,自然也将权力问题置于研究的核心。

权力对于个体、群体以及整个社会的运行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在社会学中,权力问题的研究是一个复杂而引人深思的领域,涉及到权力结构、权力关系、权力制衡以及权力对社会中不同阶层的影响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探讨社会学中的权力问题研究。

首先,权力结构是权力问题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社会中的权力结构涵盖了各种组织、机构以及人际关系中的权力分配和层次结构。

权力结构的形成和改变通常需要考虑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例如,在一个国家中,政府、议会、法院等组织机构构成了政治权力结构,而企业、工会、社团等则构成了经济和社会权力结构。

研究权力结构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权力的来源、分配和转移。

其次,权力关系是权力问题研究的另一个重要方向。

权力关系指的是权力在不同个体或组织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交互影响。

权力关系的存在和运作模式会直接影响社会中的阶层分化、社会流动以及资源分配。

研究权力关系需要考虑到各种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如家庭、组织、社交网络等。

研究者可以通过观察权力关系的运作机制和演化过程来揭示社会中的权力争斗和博弈。

权力的制衡与权力运行机制是权力问题研究的另一重要方面。

权力的集中和滥用可能导致社会中的不平等和不公正。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制衡机制被引入到权力运行中。

例如,在民主制度中,选举、分权、舆论监督等机制都是为了限制权力的滥用和保障公众的权益。

社会学可以通过研究权力制衡的效果和机制来寻求更加平衡和公正的社会秩序。

最后,研究权力对不同社会阶层的影响也是权力问题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

权力的不均衡往往会导致社会中的阶层分化和社会不公。

社会学家可以通过研究权力对于贫富差距、教育机会和社会流动等方面的影响来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

此外,权力对性别、种族、地域等身份因素的影响也值得深入研究,以促进社会的公正和包容。

社会权力对个体行为的影响研究

社会权力对个体行为的影响研究

社会权力对个体行为的影响研究社会权力是一种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现象,它对个体行为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社会权力可以分为正式权力和非正式权力,正式权力包括政府、组织机构、法律等,而非正式权力则指的是社会规范、社会地位等。

本文将主要从正式权力和非正式权力两方面探讨社会权力对个体行为的影响。

正式权力对个体行为的影响正式权力是社会组织中的一种控制和约束力量,它对个体行为具有显著影响。

首先,正式权力通过法律和制度的规范,约束个体行为。

例如,交通法规规定行人在红绿灯前停留,这就约束了人们的行为,使得他们不得不遵守交通规则。

而在组织机构中,权威领导者的权力也影响着下属的行为。

研究表明,权威领导者的指示对下属的行为产生着强烈的影响,下属们会遵循指示,执行任务。

其次,正式权力还通过奖惩机制对个体行为进行引导。

政府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这使得人们在社会中遵守法律规则。

同样,组织机构中的管理者通过奖励与惩罚来影响员工的行为。

例如,提供激励机制和晋升制度,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然而,正式权力对个体行为的影响并非完全正面。

一些研究显示,过于强调权力和控制的组织往往导致员工的工作压力增加,甚至产生消极情绪。

政府对某些社会群体的过度控制,可能引发他们对社会体制的不满,甚至形成某些抵制的行为。

非正式权力对个体行为的影响非正式权力是建立在社会规范和社会地位基础上的一种影响力量,它对个体行为同样产生重要的影响。

首先,社会规范是非正式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反映了群体共识和价值观。

社会规范影响了个体的行为决策,人们倾向于遵循社会规范并在行为中考虑社会认同感。

例如,道德规范对个体行为产生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人们常常在道德规范的约束下选择行为。

其次,社会地位也是非正式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地位高的人往往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机会,这使得他们能够对社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研究发现,社会地位高的个体更容易获得他人的支持和认同,他们的行为也更受他人的关注和模仿。

社会学的权力理论及其争议

社会学的权力理论及其争议

社会学的权力理论及其争议社会学的权力理论是该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社会学者们长期的研究中,权力被定义为一种社会关系或者能够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

权力的存在和运作方式在不同的社会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影响因素,真正的权力是否存在、如何获取、谁掌握、如何操作等问题都引起了争议和讨论。

权力的“存在”争议权力这个概念首先被社会学家韦伯提出,并成为社会学理论的基石之一。

然而,关于权力是否存在的争议一直存在。

有些学者认为社会中不存在“权力”,只存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和影响。

这些学者认为,人们只能通过谈判、劝说和说服等方式来影响他人行为,而无法直接控制他人的行为。

相反,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权力是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只有权力的存在才能保证社会的运行和秩序。

他们认为,权力是一种可以被控制和操作的资源,是一种人类社会中的普遍存在。

这两种观点的矛盾导致了对权力是否存在的深刻争议。

权力获取的争议无论权力是否存在,权力的获取和维持一直是社会学者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学者们认为,权力的获取方式有很多,通常是通过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政治地位、专业知识等手段来获得。

这些手段包括投票、游说、行贿、收买等方式。

这些方式使得权力掌握者可以获取更多的资源、利益和地位,也对社会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产生了重大影响。

然而,权力获取手段通常涉及到社会的阶级和政治体制等敏感问题,因此引起了不同学者之间的争议和讨论。

权力的使用争议权力掌握者获取权力之后,如何使用权力的问题也成为社会学理论的热点之一。

权力使用方式的不同,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公正、正义和和谐。

例如,如果权力掌握者滥用权力、践踏他人权益,那么社会就会陷入混乱和动荡。

另一方面,如果权力被正确使用,可以推动社会的进步、促进社会繁荣。

因此,社会学家们对权力使用方式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

权力与正义争议权力作为社会学理论中的一个基本概念,也在伦理学、哲学等其他学科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政治与社会权力分配的互动研究

政治与社会权力分配的互动研究

政治与社会权力分配的互动研究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政治与社会权力分配之间的互动变得越来越受关注。

这一话题既与国家治理密切相关,也与每个人的权益息息相关。

本文将围绕政治与社会权力分配的互动展开研究,探讨其对社会的影响与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政治对社会权力分配的影响:政治是社会权力分配的核心机制之一,在决策层面上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的权力分配产生影响。

一方面,政治权力的集中往往导致社会权力的不均衡分配,从而可能加剧社会不公平现象。

另一方面,政治的公正与透明程度也会影响社会权力分配的公正度。

当政治机构无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时,社会权力分配将受到限制。

二、政治与社会权力分配的互动机制:1. 政治机制对社会权力的调节: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公共政策和发展规划来规范社会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这些政治机制可导致权力的集中或分散,从而影响社会权力分配的公平性。

2. 社会机制对政治权力的制约:社会盛行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可以影响政府的决策和权力行使。

公众参与、社会组织和媒体的发声能力也可以制约政治权力的滥用。

三、政治与社会权力分配的现实问题与挑战:1. 社会不公平的加剧:政治中的权力集中和利益集团的影响使得财富在社会中的分配不均。

这导致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现象,社会不公平问题日益突出。

2. 舆论空间的局限性:政治权力对于舆论空间的掌控抑制了公众对政治议题的讨论,限制了社会权力分配的公正性。

3. 腐败与权力滥用:政治权力的滥用、腐败行为以及权力寻租等问题影响了社会权力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损害了公众利益。

四、政治与社会权力分配的未来发展趋势:1. 加强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政府应加强和民众的互动与参与,提高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公开听证、征求意见等方式,促使政策制定过程更加民主化。

2. 推动政府责任的透明化:加强反腐败机制建设,完善政府运行纪检监察机构,提高政府的责任透明度,有效抑制政治权力的滥用。

3. 提倡社会公正与平等:政府要加强社会公正和平等的宣传,推动公民的法律意识,减少利益团体对政治决策的影响。

社会权力之研究5600字

社会权力之研究5600字

社会权力之研究5600字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分析阐述了社会权力是社会个人权力的出让,进一步说明社会权力的类型:公共共有权利和公共私有权以及他们所规定的各种法律中的权力,最终揭示了社会权力应有的历程。

关键词:社会权力个人权力公共共有权力公共私有权力个人与社会走出森林的人类在完成了时间上和空间上的两次分工后便以全新的形式生存于自然空间,我们把这种有别于只能在森林中生存的智人(生物学家命名的)的人类生存形式称之为社会,人类由原本森林中的生物物种演化为生存于各种自然物质空间的社会,标志着人类已从生物界中蜕变出来,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中,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体智人在形态结构上并没有什么的变化,而代表人类非森林生存形式的社会却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社会一直是维系着走出森林智人的生存环境,为智人造就了拟森林空间,即社会内环境,并通过其形态结构与人类生存空间发生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关系。

在传统的社会理论中,生物进化论思想的影响造就了错误的结论,我们知道视觉中的动物植物个体都是一个物种的生存个体,而视觉中的个人在走出森林后已不是物种意义上的生存个体了,社会作为生存个体,把其组成成分个人进行了分工,把个体分化成社会的一个组成成分,一个社会的主宰成分,我们把融入社会的智人称之为社会成员,社会成员间是协同、合作关系,而不是动物个体间的竞争关系,故此社会行为或者社会表象是分工了得社会成员共同所为。

社会权力社会存在的本质在于维护社会成员在非森林空间中的生存,社会运行的动力是我们称之为社会权力,它属于公共权力,来自于社会成员的权力出让,是要求社会成员服从的能力。

社会成员无疑是社会权力的贡献者、行使者和服从者,社会权力来源于社会成员,所以在讨论社会权力之前,我们首先必须弄清楚社会成员的个人权力及其类型,然后推演出社会权力的类型和获得形式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社会性质。

1、个人权力当个人融入社会后,分工造就了高的社会效率,但也造就社会成员的功能缺陷,形成了对社会的绝对依赖,即部分对整体的依赖,作为以维护社会成员力益为根本的社会,其职责就是维护每一社会成员的个人权力,那么社会成员都有哪些权力呢?社会成员有两项基本权力是公认的,一是与生俱来的权力,它是社会成员在融入社会之前在森林中生存时已有的,但是在融入社会后,由于社会分工而使之丧失以及会随社会变化而丧失的,必须由社会给予补偿的那部分权力,即天生权力,也统称为人权;二是社会成员在融入社会后,凭借个人能力创造的,得到社会认可的后天权力,也统称为财产权。

王德峰社会权力的性质与起源——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

王德峰社会权力的性质与起源——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

王德峰社会权力的性质与起源——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展开全文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的苦恼,并非缘于他在政治经济学研究方面的空白。

就物质利益问题“发表意见”之所以是一个难事,这与经济学无关。

苦恼的根源在于:黑格尔的法哲学无法解释在当时的德国正发生的一系列由资产阶级所主持的立法的事情真相。

农民在其世世代代的生活中所形成起来的历史权利被这些立法所剥夺,这是无法用国家理性来说明的。

黑格尔的法哲学把对物质生活关系领域(即“市民社会”)的讨论从属于对国家理念的辩证分析,把市民社会看作是国家的一个环节,这就在哲学上确认了物质利益关系的客观性存在于国家理念之中。

但是,现实状况正与这样的哲学对立。

马克思当时写道:“在研究国家生活现象时,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

但是存在着一些关系,这些关系决定私人和个别政权代表者的行动,而且就像呼吸一样地不以他们为转移。

只要我们一开始就站在这种客观立场上,我们就不会忽此忽彼地去寻找善意或恶意,而会在初看起来似乎只有人在活动的地方看到客观关系的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16页)马克思在此表达了他当时已形成的一个重要认识:另有一些“客观的关系”决定了国家生活,这种关系的客观本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同呼吸之于人的生存;而这类关系是无法从国家的理性和政治行动者的意志中推论出来的。

如此一来,黑格尔的法哲学在其出发点上就是可疑的。

这是一个让马克思感到苦恼的疑问。

然而,正是在此疑问中,包含了一个重大的发现,即在人的社会生活中有一个广阔的非理性的领域。

马克思日后的思想发展将证明,正是这一发现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起点。

充分地领会这一起点,是正确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学说的一个根本前提。

这个广阔的非理性领域,就是“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

“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

社会学研究中的性别与权力

社会学研究中的性别与权力

社会学研究中的性别与权力在社会学研究中,性别和权力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它们之间的关系不仅影响到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人际关系,也涉及到整个社会结构的稳定和发展。

本文将从性别和权力的概念入手,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及在社会学研究中的应用。

一、性别和权力的概念性别,一般指的是人类在生理上的差异,即男性和女性之间的生物特征、生殖系统等方面的不同。

但是,在社会学研究中,性别更多的是指的是人们对于男性和女性所持有的社会认知和文化观念,即所谓的性别角色。

性别角色包括了对于男女应有的社会角色、性别行为等方面的期望和规范。

权力,一般指的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所拥有的控制和支配其他人的资源和行为的能力。

该能力可以通过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形式来表现,如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文化权力等。

二、性别和权力的关系性别和权力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

在社会中的每个层面,性别差异都可能会影响到人们对于权力的获取和使用。

就以政治权力为例,由于人们对于男性具有更高的领导能力、较强的自信心等认知,因此在选举或者评价领导者时往往更倾向于选择男性。

这也就导致了政治权力中男性的比例远高于女性,从而形成了所谓的性别差异、性别分工。

在经济领域,性别差异也同样表现得非常明显。

宏观上看,男性往往会拥有更多的财产和资产,能够通过投资、经商等多种渠道获取更多的财富和资源;而女性则往往只能通过从事某些特定的职业来获得收入。

相应地,在家庭中,男性往往被赋予更多的家庭作用和决策权,而女性则承担了更多的家务和照顾家庭成员的任务。

此外,在文化和心理领域中,性别差异同样非常明显。

在人们的自我认知和价值基准中,男性通常会更看重自己的事业和地位,而女性则更注重人际关系和亲和力。

这也就导致了在文化中男女之间存在着不同的社会期望和规范,从而形成了性别二元论的文化传统。

三、性别和权力在社会学研究中的应用性别和权力的关系在社会学研究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例如,在文化研究中,人们通常会关注社会和文化对于性别认知和性别角色塑造的影响,以及女性如何通过文化反抗和逆转其角色定位。

社会学理论知识:社会学思想与社会政策——权力、机会与公正

社会学理论知识:社会学思想与社会政策——权力、机会与公正

社会学理论知识:社会学思想与社会政策——权力、机会与公正社会学理论知识:社会学思想与社会政策——权力、机会与公正社会学作为一门多学科交叉的学科,涵盖了人类社会各个领域的研究。

在各种研究领域中,权力、机会和公正是三个关键问题。

这三个问题在社会学中被广泛研究,以推动社会政策和制定法律。

权力是社会学思想和政策制定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权力在社会学中被定义为可以影响或者控制他人行为的能力。

这种能力通常被认为是有分层级别的。

在社会中的不同地位会有不同级别的权力。

比如,国家领导人的权力就远高于普通公民。

这种不平等的分配会导致权力的滥用,进而影响社会的公正与平等。

因此,社会学家们提出了一种权力均衡的观念,认为权力应该被平衡地分配,避免任何一方过度掌握权力,导致权力滥用的可能性。

权力不均衡的另一个方面是机会不均衡。

在社会中的不同群体拥有不同的背景和资源,从而导致机会的不平等。

例如,出生在贫困家庭的儿童更容易在接受教育、获取医疗照顾以及就业机会方面受到限制。

这种机会上的不公和不平等会显著地影响个体的生活和未来发展,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运作。

因此,社会学家们主张以一种均等和公正的方式来分配资源。

这种均等原则被称为公正原则。

公正在社会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代表了一个社会过程以及社会分配的理想原则。

在理论上,社会必须在社会公正原则和经济效率原则之间权衡,并选择一个接近完美的平衡点。

公正是社会政策和法律制定的核心原则之一,追求公正是许多政治运动和社会变革的目标。

这些社会学思想和政策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与实践相关。

例如,在职业市场上,很多人在获得成功机会时遇到了障碍。

有些人可能因为面皮上的缺陷而被拒绝,而有些人可能被偏见所影响。

这种不公平保留少数特权者的价值,防止其他人进入有利的社会领域。

因此,一些领先的机构和政策制定者致力于消除这些障碍,以实现公正和平等机会的追求。

总之,权力、机会和公正是社会学思想和政策讨论的核心议题。

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社会学家们提出了一些策略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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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权力之研究(一)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分析阐述了社会权力是社会个人权力的出让,进一步说明社会权力的类型:公共共有权利和公共私有权以及他们所规定的各种法律中的权力,最终揭示了社会权力应有的历程。

关键词:社会权力个人权力公共共有权力公共私有权力个人与社会走出森林的人类在完成了时间上和空间上的两次分工后便以全新的形式生存于自然空间,我们把这种有别于只能在森林中生存的智人(生物学家命名的)的人类生存形式称之为社会,人类由原本森林中的生物物种演化为生存于各种自然物质空间的社会,标志着人类已从生物界中蜕变出来,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中,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体—智人在形态结构上并没有什么的变化,而代表人类非森林生存形式的社会却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社会一直是维系着走出森林智人的生存环境,为智人造就了拟森林空间,即社会内环境,并通过其形态结构与人类生存空间发生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关系。

在传统的社会理论中,生物进化论思想的影响造就了错误的结论,我们知道视觉中的动物植物个体都是一个物种的生存个体,而视觉中的个人在走出森林后已不是物种意义上的生存个体了,社会作为生存个体,把其组成成分个人进行了分工,把个体分化成社会的一个组成成分,一个社会的主宰成分,我们把融入社会的智人称之为社会成员,社会成员间是协同、合作关系,而不是动物个体间的竞争关系,故此社会行为或者社会表象是分工了得社会成员共同所为。

社会权力社会存在的本质在于维护社会成员在非森林空间中的生存,社会运行的动力是我们称之为社会权力,它属于公共权力,来自于社会成员的权力出让,是要求社会成员服从的能力。

社会成员无疑是社会权力的贡献者、行使者和服从者,社会权力来源于社会成员,所以在讨论社会权力之前,我们首先必须弄清楚社会成员的个人权力及其类型,然后推演出社会权力的类型和获得形式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社会性质。

1、个人权力当个人融入社会后,分工造就了高的社会效率,但也造就社会成员的功能缺陷,形成了对社会的绝对依赖,即部分对整体的依赖,作为以维护社会成员力益为根本的社会,其职责就是维护每一社会成员的个人权力,那么社会成员都有哪些权力呢?社会成员有两项基本权力是公认的,一是与生俱来的权力,它是社会成员在融入社会之前在森林中生存时已有的,但是在融入社会后,由于社会分工而使之丧失以及会随社会变化而丧失的,必须由社会给予补偿的那部分权力,即天生权力,也统称为人权;二是社会成员在融入社会后,凭借个人能力创造的,得到社会认可的后天权力,也统称为财产权。

2、社会权力人类在非森林环境中生存时必然依赖社会这种生存形式,社会的存在又必须依赖于社会权力,即社会作为人类在非森林环境中的生存形式,在行为上必须有一致性、协调性,这就要求分工了的社会成员为了社会的存在,也只能为了社会的存在有服从于社会权力的义务,因为没有了社会便没有了非森林环境生存的人类,也就没有了社会成员自身,所以维护社会存在也是每一社会成员的天职。

而社会自身并不产生权力,其权力只有来自于社会成员对其自身权力的出让。

而社会先天并不具备对其自身的发展规划,也不具备对其成员分工有先天的规定性,也就是说,社会的发展、演化过程并不像人们盖大楼,造汽车一样,事先有绘制好的蓝图,并可以作模拟试验,一切都是不确定的,都要看社会所具有的智慧了,都要看社会权力的运行了,这就是人类社会的伟大之处,社会权力扮演着上帝之手的角色,在社会成员的权力出让下,形成社会动力,产生社会行为规则,既然社会是大家的社会,唯有社会成员出让其自身权力,才会有社会动力,根据出让权力的不同而形成了两种社会权力。

一是社会成员出让天生权力而形成的社会对生命的适度支配权,也称之为政治权力,政治权力的典型例子是义务兵役制,为社会安全一定时间内将生命出让给社会支配;二是社会成员出让后天权力而形成的对财富的适度支配权,也称之为经济权力,经济权力的普遍事例是税收,为社会运行提供物质支持。

通常状况下,社会中的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处于平衡状态,在以人为本的社会中,政治权力优先于经济权力,但在社会已有的发展时期出现过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畸形的状况,如奴隶社会是典型的经济权力远胜于政治权力的实例,而封建社会
反过来是典型的政治权力鼎盛的时代。

社会的发展是这两种权力相互作用,相互平衡的结果,偏向任何一方都活造成社会的畸形。

3、社会性质社会性质是社会的根本属性,它标志着社会成员与社会的根本关系,规范着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和社会的基本脉动,社会性质是由社会获得权力的方式决定的,也就是社会成员出让权力的方式不同会造就不同性质的社会,社会获得权力的两个极端方式有,一种是社会成员为了社会存在自愿情况下适度出让其自身权力,这种权力我们称为公共共有权力;二是社会某些成员凭借某些力量强迫并占有社会成员出让的权力,这种权力称为公共私有权力。

公共共有权力是大多数社会成员自愿适度出让自身的权力,其过程没有任何强迫性,其体现着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这也是社会成员与社会的关系所决定的,在这里需要再次指出的是社会就其自身而言,它的未来是没有明确的坐标的,因此作为规范社会成员的法律是社会成员行为的公共意志的体现,是社会成员对自己出让权力未来走向的决断,这是任何组织都不能替代的,也是任何组织所不能承载的责任,社会成员不能自己否定自己,所以法律一旦有效,社会成员会自觉遵从,故而,公共共有权力下的法律只规定着其社会成员不能做什么,以及违背法律所应有的惩罚,与此相对应,它也只规定公共共有权力能做什么,所以体现公共共有权利的法律是上位法,也就是社会成员在法律之上作为,有巨大的活动空间,有利于社会进步,公共共有权力则在法律之下作为,只可对违法行为作为。

公共私有权力是大多数社会成员被迫出让自身的权力,其过程包括使用武力的、经济的强迫和威胁,其体现为少数社会成员占有、支配社会权利,代表了所谓的集团、家族、政党的意志,这种权力多通过以暴力手段获得,武力手段维持,所以权力运行的成本极高,权力的更迭对社会结构的破坏力极强,为了名正言顺,这种权力的获得多打着神授,正义的旗号。

在公共私有权力下的法律是对多数社会成员的强制规定,只规定着其大多数社会成员能做什么,以及违背法律所应有的惩罚,与此相对应,它却赋予公共私有权力无限的权力,法律是不平等的的,也是属于下位法,也就是多数社会成员在法律之下作为,只是规定在极其有限的空间可以做什么,公共私有权力严重阻碍着社会发展,并且公共私有权力在法律之上作为,可以为所欲为,胆大妄为,肆意胡为。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公共共有权力和公共私有权力之间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当公共共有权力的运行产生不合格行为时,它包括权力过度集中、权力不作为或者权力肆意妄为(越权作为)时,尤其当公共共有权力的监督机制缺失、失效等情况时,高度集中的权力必然形成越权作为,这就可能使民主权力转变成专制权力,专制权力进而演化为暴力权力。

同时我们也不否认所谓的社会精英们,处于对社会的责任感、使命感,首先用暴力获得权力,通过专制权力过渡,将权力归还给社会成员,最终通过民主程序将公共私有权力转化为公共共有权力。

社会法律中的权力社会法律是社会权力的具体体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要社会存在,都有其必然的规范社会成员的的法律,下面我们将就公共共有权力的法律体系中和公共私有权力的法律体系中的各种权力分别给予阐述。

1、公共共有权力中的法律权力在公共共有权力中,由于其权力是社会成员自愿适度出让的,所以规范权力的决策、执行的法律属于上位法律,是社会成员共同出让权力搭建的一个社会权力平台,所以每一社会成员都有均等参与公共共有权力的决策权、均有等同的机会参与获得公共共有权力执行权的竞争权、都有保护自身权力的神圣不可侵犯权力、都有罢免不合格公共共有权力执行者的权力。

公共共有权力的决策权就是法律的立法权,就是规范社会成员不能做什么和公共共有权力能做什么的权力,它关乎到社会每一成员的行为,涉及每一社会成员自由度的出让,所以这个权力是不能被代表的,应由每一位社会成员参与,当然,参与是自愿的,社会成员可以放弃参与,但是并不意味被通过公决的法律他有权违背,公决过程恰恰是法律达到每一社会成员的过程,它保证了每一社会公民的知道权,在法律层面上为社会创新提供了保证。

在考虑到社会之间的竞争和社会内部的变化,考虑到法律会有缺陷,临时性的决策可实行社会成员代表制,代表公决的法律可称之为临时法案,临时法案的执行期最多为一年,同一临时法案最多通过两次,如
若为不能全民公决成为法律,则自动废止。

公共共有权力执行者的权力,它只是,也只能是法律,临时法案的忠实执行者,只能对违背法律、临时法案的社会界定的法律主体实施制裁,它没有最终的裁决权,也没有决策权,并对公共共有权力不作为、越权作为承担赔偿责任,不管它的出发点如何。

法律的最终裁决权应归全体社会成员所有,应由独立法院制度下的、独立法官主持的、社会成员代表组成的陪审团给予最终裁决,用于处理公共共有权力执行者不公执法行为的裁决。

社会成员有保护自身权力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对于社会成员是否有权制止侵犯行为的权力,这要看公决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如若赋予社会成员有适度的制止侵犯行为的权力,社会成员就有一定的执法权;如若不赋予社会成员制止侵犯行为的权力,社会成员就完全没有执法权,但拥有完全执法权的公共共有权力要承担由于侵犯行为给社会成员所造成的损失。

社会成员有罢免不合格公共共有权力执行者的权力,但只有通过全民公决后才能罢面,所谓不合格公共共有权力执行者,就是公共共有权力执行者不作为或者越权作为,标定的方法就是看执法过程中是否公开执法,透明执法,按程序执法,是否时时刻刻接受社会成员的监督,所以作为公共共有权力的执行者是终身没有个人隐私的,在执政期间也是没有个人权力的。

在公共共有权力的社会中,社会成员行为所要遵从的唯一因素是法律,这种遵从是出于自愿,出于自身的利益和意志,所以违法行为只是极少数社会成员的行为,由此决定了在公共共有权力社会中权力运行的成本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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