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主要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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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氧化值不合格的情况说明范文

食品抽检氧化值不合格的情况说明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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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在食品安全方面,氧化值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它反映了食品中脂肪的氧化程度。

不合格项目说明

不合格项目说明

不合格项目说明
1、草甘膦
本次抽检发现1批次茶叶草甘膦超标。

草甘膦是一种非选择性、无残留灭生性除草剂,对多年生杂草非常有效,广泛用于香蕉、桑、茶、果园及甘蔗地。

低毒,一般不会引起中毒。

超标原因:种植过程违规使用,或者不按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正确使用农药。

2、铅
本次抽检发现1批次茶叶铅超标。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3、二氧化硫残留量
本次抽检有1批次蔬菜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过程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

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本次抽检不合格是过量添
加所致。

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

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

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说明及整改情况的报告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4月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组织的抽检中,我公司生产销售的烧结普通砖被判定不合格。

7月25日我公司收到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不合格的《检验报告》(NO:JQ20160335),报告上显示有些单一指标(单块最小抗压强度值)不符合GB5101—2003《烧结普通砖》标准,未达到产品质量要求。

针对这一情况,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技术、质检、生产、销售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报告中不合格项目全面排查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今后的产品质量全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经排查分析,发现我们公司在抽检前所生产的本批次烧结普通砖因生产设备运转有故障未及时处理,另因采购的原材料燃煤所存在的质量问题,造成本批次烧结普通砖出现质量技术问题,加之我公司检验部门未能及时采样分析,生产部门没有及时调整配方,所以造成产品质量出现不稳定,被抽检为不合格产品。

针对查出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及时与原料供应商石屏煤矿进行反馈和沟通,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稳定产品质量,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另一方面要求质量部门对每一批原料进厂进行跟踪检验分析,增加分析频率,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生产部门调整工艺配方和参数,确保产品质量达标。

另外,为了增加生产设备及技术工艺的可靠性,2016年8月,我们利用设备检修机会,对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优化生产设备装置,新增两条电子称控制系统,确保各种原料入料准确。

对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烧结普通砖,我公司及时进行处理,对同一批次尚未出厂的产品全部采取按一定比例加在原料中重新生产。

同时为了杜绝类似质量事故发生,维护公司质量信誉和形象,公司对在这次质量事故中的责任人,供应、质量部长进行严肃处罚。

经过我公司采取的一系列整改措施,我公司产品质量一直保持稳定。

2016年8月3日,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陪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再次抽检了我公司生产的烧结普通砖;2016年9月17日由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检测中心通知我公司此次复查检测的烧结普通砖合格。

关于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

关于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

关于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情况
说明和整改报告
情况说明
根据最近的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结果,我们的产品在某些方面被评定为不合格。

我们对此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深刻意识到这对消费者的权益和我们的声誉造成了潜在威胁。

不合格的检测结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超过限定容许的添加剂使用量:在某些产品中检测出了高于允许标准的添加剂使用量,这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潜在风险。

2. 产品标签不准确:部分产品的标签上所示的成分列表与实际情况不符,这可能误导消费者对于产品成分的理解。

3. 微生物污染:少数产品检测出了微生物污染问题,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风险。

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 加强供应链管理:我们将与供应商密切合作,确保添加剂使
用量符合法定标准,并加强对原材料的抽检和审查。

2. 完善产品标签管理:我们将加强产品标签管理流程,确保标
签上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的实际成分。

3. 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我们将加强生产过程的卫生管理,定期
检测并控制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4. 加强员工培训:我们将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质量
监督的认识,增强其责任意识和操作规范。

5. 完善内部审核机制:我们将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核机制,定期
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通过以上整改措施的实施,我们将努力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信任。

我们将持续关注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的结果,并持续改进我们的生产和管理流程,以确保我们的产品始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谢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理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06.04•【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施行日期】2018.06.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蜂产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5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8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方便食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糕点2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酒类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肉制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蔬菜制品11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食用农产品15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蜂产品34批次,水果制品35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一)宁波市鄞州下应美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厦门好士多食品有限公司出品、龙海市真好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豆(蒜香味),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5.2mgKOH/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3mgKOH/g)高出73.3%。

初检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二)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成都交大路分店销售的标称贵阳恒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旦木,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85g/kg。

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12.11•【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5号•【施行日期】2018.1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4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1781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70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赋任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进口的阿古丽切夫酸奶味夹心华夫饼(糕点)(原产国:俄罗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初检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京东奇煦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南京奇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上海喜事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苏州口水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肉味锅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三、淘宝网邱老六鱼铺福建连江海边特产(经营者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筱埕海边特产商行)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海生源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带丝,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初检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北省涿州正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监督抽检分析报告范文

食品监督抽检分析报告范文

食品监督抽检分析报告范文1. 引言食品卫生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保障,食品监督抽检作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了解当前市场上食品质量情况,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本次食品监督抽检共检测了XX类食品的XX批次样品,本报告将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2. 抽检结果本次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样XX类食品的XX批次样品,包括A类食品、B类食品、C类食品。

在抽检过程中,共有XX批次样品未合格,不合格率为XX%。

详细抽检结果如下表所示:食品类别样品批次合格样品数不合格样品数不合格率A类食品XX批次XX批次XX批次XX%B类食品XX批次XX批次XX批次XX%C类食品XX批次XX批次XX批次XX%3. 不合格原因分析针对不合格样品,我们进行了详细的原因分析。

不合格样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 XX食品种类中,不合格样品主要是由于XX原料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其品质不稳定;2. XX食品种类中,不合格样品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中XX环节操作不当,导致产品污染;3. XX食品种类中,不合格样品主要是由于包装材料不合格,导致产品外观变质。

4. 改进措施建议针对本次抽检中不合格样品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建议:1. 对于不合格样品中因原料问题导致的品质不稳定,建议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控制原料的质量,确保原料符合标准要求;2. 对于不合格样品中因生产过程操作不当导致的产品污染问题,建议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培训员工的操作技能,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3. 对于不合格样品中因包装材料问题导致的外观变质,建议加强对包装材料的质量检查,确保包装材料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 结论本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总体来看,市场上食品质量情况良好,合格样品占大多数。

但仍然存在部分食品不合格的情况,需要加强监管措施,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

通过分析不合格样品的原因,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建议,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注意,加强食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食品抽检不合格检讨书

食品抽检不合格检讨书

您好!我谨以此检讨书,对我近期在食品抽检工作中出现的严重失误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深刻反省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

以下是我对此次事件的具体检讨:一、事件回顾近期,我负责的食品抽检工作中,出现了一批次不合格产品。

具体如下:1. 日昇大成花生油过氧化值超标:该批次花生油来自日照大成食用油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13日,过氧化值检测结果为7.4mmol/kg,超过国家标准6.0mmol/kg。

2. 黑芝麻酥卷、鸡蛋酥卷含有超范围合成着色剂日落黄:不合格产品来自山东图昂食品有限公司,为福瑞斯品牌产品。

3. 豇豆角氧乐果农药残留超标:不合格产品来自上海市宝山区乔印华蔬菜经营部。

4. 西安绿豆糕霉菌含量超标:不合格产品为某品牌绿豆糕。

5. 浙江绿豆糕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产品为某品牌绿豆糕。

6. 济南一中学复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该中学的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质量未能达标。

7. 江西省多批次食品不合格:包括食用油的酸价、蔬菜制品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以及食用农产品中的噻虫胺、氧氟沙星、恩诺沙星等。

二、检讨内容1. 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此次事件中,我对自己负责的食品抽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执行。

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

2. 责任心不强在食品抽检工作中,我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对样品检测过程监管不力,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对此,我深感愧疚,对自己的责任心不足表示反省。

3. 业务能力不足在食品抽检工作中,我未能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样品检测方法、仪器操作等方面存在不足。

这导致我在工作中出现错误,对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4. 监督管理不到位在此次事件中,我对相关企业、学校等单位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其存在的问题。

对此,我深感自责,对自己的监督管理能力表示质疑。

三、整改措施1. 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我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今后将时刻保持对工作的敬畏之心,增强责任心,确保食品抽检工作质量。

食品不合格陈述申辩书范文

食品不合格陈述申辩书范文

尊敬的食品检验机构:您好!我单位收到贵机构关于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名称)不合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陈述如下:一、关于产品的生产情况1.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对原材料的采购、生产过程的控制、产品的储存和运输等环节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在生产过程中,我单位对原料进行了严格的检验,确保原料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我单位还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 我单位对产品质量把关严格,每批次产品都进行了自检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对于不合格产品,我单位会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关于本次不合格的原因分析1. 在接到贵机构的通知后,我单位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次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经过初步排查,可能的原因有:(具体原因分析,如原材料供应商更换、生产过程中的操作失误等)。

2. 针对上述原因,我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对原材料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原材料质量稳定可靠。

(2)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加大质量检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三、关于申请复检的请求为了证明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名称)质量合格,消除贵机构的疑虑,我单位特向贵机构申请对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名称)进行复检。

请贵机构予以批准,并尽快安排复检事宜。

如有需要,我单位将全力配合贵机构的复检工作。

感谢贵机构对我单位的关心和支持,我单位将继续努力,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食品。

敬请贵机构予以充分考虑,给予我单位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谢谢!此致敬礼!申请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日期:(年月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2.22•【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6号•【施行日期】2019.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调味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乳制品、冷冻饮品、蜂产品、蛋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2332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2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京东中国特产·河北供销馆(经营者为河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京府黑芝麻小磨香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常营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嘉思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口、捷克爱每刻麦片公司生产的爱每刻含水果干谷物麦片(冲调谷物制品)(原产国:捷克),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上海爱莲超市有限公司周家嘴店销售的标称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吃不厌金枣(凉果类),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贵州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成都市升星食品厂生产的自发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铝的残留量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铝的残留量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一、铝的残留量铝的残留主要是使用了添加剂明矾。

明矾是一种以硫酸铝为主要成分的复合盐类,含有大量的铝元素,是传统的食品改良剂和膨松剂,但其化学成份是硫酸铝钾,含有铝离子。

铝是一种非人体所需的低毒金属元素,蓄积于体内会与多种蛋白质、酶等引起神经系统的病变,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如沉积在大脑中,可使脑组织发生器质性改变,出现记忆力衰退,甚至痴呆;如沉积于皮肤,可使皮肤弹性降低,皮肤皱纹增多;影响儿童骨骼的生长,使儿童智力受到影响;如果是老年人多吃油条更容易引起老年性痴呆。

本次抽检发现铝的残留量超标,原因可能加工者在油条的制作过程中为使油条体积变大、口感酥软松脆,加入含铝成分的明矾,致使油条中铝含量超标。

二、糖精钠(以糖精计)糖精钠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甜味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糖精钠(以糖精计)在餐饮食品中不得使用。

食用较过量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餐饮食品样品违规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的情况。

糖精钠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降低成本等,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食品添加剂,作为低毒高效的防腐剂,对霉菌、酵母菌、细菌具有很好的抑制作用。

如果过量食用会造成人体新陈代谢紊乱,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差人群伤害更加明显。

脱氢乙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

四、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多存于人类活动场所及粪便污染的地方。

其菌群值超出相关标准所规定的限量值,则说明食品存在卫生质量缺陷,同时也加速食品腐败变质。

大肠菌群是特定的菌群,如果食用超标产品有可能引起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导致食用者腹泻,对健康有一定的影响。

不合格产品情况说明

不合格产品情况说明
我作为一名产品终检,在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始终没有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于一些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做得不到位,导致了次品大量流出,严重地影响了公司的产品生产效率。其中一批次产品销售出去,造成了顾客投诉,又严重影响了公司声誉。
对此,我感到非常的懊恼与后悔。早在工作之初,领导就已经跟我讲过质检工作是一份需要长期坚持的耐心工作,并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就能够完成的。而如今,我在工作当中出现的问题恰恰在于我没有能够恒定地做好工作,导致了工作当中出现问题,对此我深感愧疚与懊恼。
领导批评以后,我对错误进行了深刻认真得分析思考,认为造成这次错误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我思想上的松懈马虎。按理说我入职以来也有三年多时间了,也算是一名资深技术员。可是却没有想到我的思想方面任然存在这样低级的松懈状况,思想上想当然、求进度、贪图省力。殊不知世事无绝对、凡事须谨慎,错误问题往往就是在松懈马虎的一瞬间就酿成的,只要思想上松懈一丝一毫,那么错误就会趁虚而入,防不胜防。
二,没有足够的警惕感,对于结果预判力不强。当天上午我查看样品的时候警惕感不足,虽然感觉到这一批样品线路排布有些细小异样,却没有细入观察,导致出现了这么低级的错误。
三,近期天气冷暖温差大,没有注意作息调节,导致感冒,精神状况不佳,也是一个原因。
总而言之,我的错误是明显的,是客观存在的,是不容许我抵赖的。面对错误,我感到深深得自责与懊悔。在此,我要郑重得向领导保证:我会从这次错误当中充分吸取经验教训的,我一定要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产品质量把控意识,切实遵守企业产品质量检测纪律规范,防微杜渐、仔细扎实以今后长期的良好工作成绩表明我对错误的检讨与改正。
领导对我批评以后,我决心认真改正错误:
一,重新端正思想,以积极热情投身到接下来的工作当中。
二,充分认清今后个人工作状况,实在不行就请辞工作,不请辞就务必要认真完成工作。

亚硝酸盐不合格项目解析

亚硝酸盐不合格项目解析

亚硝酸盐不合格项目解析亚硝酸盐是一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其主要功能是抑制食品中的细菌生长,延长食品的保质期。

然而,亚硝酸盐也是一种有争议的物质,因其与亚硝酸胺的生成有关,而亚硝酸胺被认为是一种致癌物质。

因此,对亚硝酸盐的合格项目进行监测和限制非常重要。

亚硝酸盐不合格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亚硝酸盐含量超过标准限值: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亚硝酸盐的限量标准有所不同。

通常,食品中的亚硝酸盐含量越高,食品的安全性就越低。

超过限值的亚硝酸盐含量可能导致食品中亚硝酸胺的形成,从而增加患癌症的风险。

2.未标明的亚硝酸盐添加剂:有些食品制造商可能会在食品中使用亚硝酸盐作为添加剂来提高食品的色泽和口感。

然而,他们未能在产品标签上标明亚硝酸盐的使用,这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也会增加食品中亚硝酸盐的摄入量。

3.亚硝酸盐使用不当:即使在符合标准的亚硝酸盐使用情况下,亚硝酸盐的使用也需要控制得当。

过高的温度、酸碱度或储存时间都可能促使亚硝酸盐和氨基酸反应生成亚硝酸胺。

因此,食品生产企业需要严格控制亚硝酸盐的使用条件和方法,以保证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安全性。

4.亚硝酸盐污染:一些亚硝酸盐不合格项目是由于食品原料本身就存在亚硝酸盐污染所导致的。

例如,一些花生、猪肉制品和蔬菜中就含有天然的亚硝酸盐。

在处理这些食品时,食品生产企业需要采取措施来降低亚硝酸盐含量,并确保最终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为了保证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安全性,相关部门需要进行监测和检测工作。

这些工作包括对亚硝酸盐含量的定量测定、对食品中亚硝酸盐的来源进行调查和研究,以及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

此外,食品企业也需要加强对亚硝酸盐的管理和控制,确保食品生产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总之,亚硝酸盐的合格项目与食品的安全性息息相关。

尽管亚硝酸盐在食品中的使用有一定的争议,但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可以保证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安全性,使消费者能够放心食用。

同时,相关部门和食品企业也需要加强监测和限制措施,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食品抽检不合格整改报告范文3篇

食品抽检不合格整改报告范文3篇

食品抽检不合格整改报告范文3篇尊敬的相关部门:咱们家的食品在抽检中不合格,这就像在一场美食马拉松里摔了一跤,可疼了,但咱得赶紧爬起来改正呀。

一、不合格情况说明。

这次抽检发现我们的[食品名称]存在[具体不合格项目,如菌落总数超标]的问题。

就像一个班里的学生没达到标准成绩一样,这可不行。

经过我们仔细排查,发现可能是在[生产环节,如包装过程]中出了岔子。

你想啊,本来好好的产品,可能就是在包装的时候,环境稍微有点不干净,或者工人操作的时候有那么一丢丢不规范,就导致这些小细菌有点“兴高采烈”地繁殖起来了,结果菌落总数就超标了。

二、整改措施。

# (一)生产环境改善。

1. 我们首先对生产车间来了个大扫除,就像给房子做深度清洁一样。

把角角落落都打扫得干干净净,那些机器设备也都擦得锃亮,绝不留一点卫生死角。

之前可能有些小缝隙里藏污纳垢,现在都给它清理得明明白白的,让细菌无处藏身。

2. 增加了消毒的频率和强度。

以前可能一天消毒一次,现在一天三次,就像给车间洗三次澡一样。

而且采用了更厉害的消毒药水,确保那些病菌统统被消灭。

# (二)员工培训。

1. 把所有员工都召集起来,开了个像“食品安全大会”一样的会。

在会上,详细地给大家讲解了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规范。

就像老师给学生上课一样,告诉他们每个步骤该怎么做才能保证食品的安全。

比如说,洗手要洗够时间,要按照标准的七步洗手法来洗,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小小的洗手环节可能就影响整个食品的安全呢。

2. 还做了实际操作的培训和考核。

让员工们在模拟的生产环境里操作,看看他们是否真的掌握了正确的方法。

要是没做好,就像补考一样,继续培训,直到都合格为止。

# (三)原材料把关。

1. 加强了对原材料供应商的审核。

就像找合作伙伴一样,要找那些靠谱的、信誉好的供应商。

对他们提供的原材料,我们要像侦探一样仔细检查,查看各种资质证明、检测报告等。

如果发现有一点问题,就像拒绝不良少年进入学校一样,坚决不让这些原材料进入我们的生产环节。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3.07•【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7号•【施行日期】2019.03.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糕点、肉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粮食加工品、乳制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2936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06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微生物指标问题(一)哈尔滨市道里区贝一比母婴坊孕婴童用品商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每嘉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经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阪崎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对检验过程提出异议;经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二)淘宝青稞酒销售店(经营者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美加美超市)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青海牛小壮食品有限公司出品、青海旭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典咸味青稞酥油奶茶(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苏宁易购赢图零食专营店(经营者为厦门赢图科技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网站)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星芙(龙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龙海市诚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糖+南瓜籽坚果酥沙琪玛,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3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3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3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10.29•【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37号•【施行日期】2018.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3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4类食品744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22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见附件)。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哈尔滨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志华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荣氏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仁义大豆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沈阳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太原街分店销售的标称辽宁智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上海农工商川沙超市有限公司川沙店销售的标称辽宁智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智胜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五、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粤秀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富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干(咖喱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六、哈尔滨市道外区利隆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羽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部分不合格检验收 项目的小知识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部分不合格检验收       项目的小知识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部分不合格检验收项目的小知识一、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

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为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

山梨酸及其钾盐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三、铜绿假单胞菌铜绿假单胞菌又名绿脓杆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阴性杆菌,广泛分布在水、土壤、食品以及医院等环境中。

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容易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疾病。

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主要原因有:水源受到污染,或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包装材料未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四、耗氧量(以O2计)耗氧量指的是每升水中在一定条件下被氧化剂氧化时消耗的氧化剂量,折算为氧的毫克数表示还原性物质。

水中还原性物质包括无机物和有机物,主要是有机物,因此耗氧量能间接反映水受有机污染的程度,是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总量的一项综合指标。

造成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彻底净化水质;也有可能是水源受到过量有机物的污染。

五、余氯(游离氯)余氯(游离氯)是指水经加氯消毒,接触一定时间后,残留在水中的氯。

游离余氯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饮用水消毒之后,却没有将其中的氯去掉,也很可能是企业对水桶等消杀剂清洗不彻底造成的。

主要不合格项目

主要不合格项目

主要不合格项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主要不合格项目说明一、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产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二、苯并α芘苯并α芘是一种多环芳烃,是明确的人类致癌物;植物油中苯并α芘超标,可能是油料加工过程中反复蒸炒或将油料炒糊、原料储存不当或晾晒不当污染导致;三、过氧化值过氧化值升高是油脂氧化酸败的早期指标,反映油脂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若长期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植物油,其油脂氧化产生的脂质过氧化物能破坏人体细胞正常生理功能;食用植物油过氧化值超标,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精炼工序不到位等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超标,也有可能是终产品未严格按要求储运,造成油脂氧化;。

四、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五、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香辛料的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06.11•【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1年第26号•【施行日期】2021.06.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1年第2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8大类食品882批次样品,其中抽检250批次粽子样品全部合格;检出食用农产品、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5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微生物污染问题(一)北京同仁堂佛山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顺德分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同仁堂蜂产品(江山)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芪蜂蜜,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不合格项目说明

不合格项目说明

不合格项目说明
1、酒精度
本次抽检有4批次酒类酒精度不符合要求。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

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原因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或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2、氰化物
本次抽检有1批次酒类氰化物超标。

氰化物是白酒中一项重要安全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规定蒸馏酒氰化物指标≤8mg/L(100%酒精度折算)。

白酒中氰化物超标对人体有毒有害,是生产者直接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料加工或是生产工艺去除氰化物不
彻底造成。

3.甜蜜素
本次抽检发现1批次酒类存在使用甜蜜素的情况。

甜蜜素是人工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甜蜜素可用于饮料、糕点、
复合调味料、配制酒等食品,但不允许在白酒中使用。

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严格按照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原辅料使用不当带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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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主要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

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产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

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二、苯并[α]芘
苯并[α]芘是一种多环芳烃,是明确的人类致癌物。

植物油中苯并[α]芘超标,可能是油料加工过程中反复蒸炒或将油料炒糊、原料储存不当或晾晒不当污染导致。

三、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升高是油脂氧化酸败的早期指标,反映油脂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若长期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植物油,其油脂氧化产生的脂质过氧化物能破坏人体细胞正常生理功能。

食用植物油过氧化值超标,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精炼工序不到位等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超标,也有可能是终产品未严格按要求储运,造成油脂氧化。

四、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

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五、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

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香辛料的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六、酸值
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

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七、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八、类药物
类药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西林)是,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呋喃类药物进入动物体内很快发生代谢,在组织中存在较长时间,人体长期摄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

九、甜味剂、防腐剂和食用色素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甜味剂(主要是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等)的情况。

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个别蜂蜜产品中检出甜味剂,也有掺假的可能。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等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防腐剂(主要是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等)的情况。

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用色素(主要是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诱惑红、苋菜红、亮蓝等)的情况。

原因可能是由于企业为增加产品卖相,或者弥补原料品质较低而超范围超量添加,或者未准确计量,个别产品食用色素超标不排除掺假。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甜味剂、防腐剂、食用色素等的情况,尽管相关食品添加剂属于经过安全性评估的品种,但也是违反了规定,不应该发生。

十、铝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

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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