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规定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程序和要求,保证移交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工程建设成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移交工作。
三、竣工资料的提交范围1、建筑工程示范性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竣工报告、验收合格证书、验收意见等;2、通用竣工资料包括:工程项目备忘录、验收资料、各种技术资料,竣工的详细列表表格、相关单位和环节资料等;3、竣工资料存档包括: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竣工资料预审等。
四、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流程1、竣工资料编制工程项目责任人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资料,并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审核。
竣工资料应准确、齐全、清晰、规范。
2、竣工资料备份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后,应按要求备份至电子资料交接系统,并在电子资料交接系统中生成备份记录。
3、资料审核项目负责人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齐全、准确无误。
如有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4、资料移交完成资料审核后,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向相关部门递交竣工资料,并进行资料移交交接手续的签署。
5、资料存档相关部门负责竣工资料的存档工作,将竣工资料归档至工程项目档案室中,并建立档案管理登记表。
五、移交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1、竣工资料的保密性移交资料涉及到工程项目的核心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接收资料的部门必须确保资料的保密性,不得随意传播或泄露。
2、竣工资料的安全性移交资料应妥善保存,防止损坏或丢失。
接收部门要加强资料的保管,防止资料被盗窃或篡改。
六、责任分工1、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资料,确保竣工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工作。
3、相关部门负责接收竣工资料,并做好资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七、经费保障1、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移交工作所需的经费应由工程项目负责人自行安排,按照相关规定预算和管理。
2、如有需要额外经费支持的情况,需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申请。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一、引言建设工程是一项大规模的专业性工程,涉及范围广泛,建程周期长。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综合要素的实现和保障,竣工验收及移交是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的流程、标准和重要性,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工程建设者等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竣工验收及移交的概念竣工验收及移交指的是当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后,对其进行验收、移交并进行交接的过程。
该过程主要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查,确保其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并将工程资料、技术等相关信息移交给使用单位,实现建设工程资产的转移。
三、竣工验收及移交的流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流程可简单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竣工验收委员会竣工验收委员会的组成应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一般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等相关人员。
其中质量监督机构是竣工验收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之一。
2.准备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是综合评价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应当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整个周期的各项资料、通信单、涵盖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以及资料完整性等多个方面,特别是回执单据、收料单据等重要单据资料。
3.竣工验收现场检查竣工验收现场检查主要是对与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环保有关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其中包括验收报告、验收合同、产品质量认证书、验收专项文件、施工记录单、售后服务承诺书等多个方面的检查。
4.竣工验收评定针对竣工验收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评定。
其中评定标准应当参照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要求,尊重合理附加要求。
5.移交建设工程资料移交建设工程资料是竣工验收及移交的重要部分之一。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应当主动将建设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工程资料由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移交给使用单位,包括图纸、施工材料、技术文件、建设质量保证书、工程竣工报告等。
工程竣工后移交制度
工程竣工后移交制度一、前言工程施工的完成标志着工程的竣工,但是工程的竣工并不意味着工程的结束,而是需要进行工程移交。
工程移交是指建设单位将已竣工的工程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的过程,是保证工程质量和程序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工程移交的顺利进行,建立一套完善的工程竣工后移交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移交范围工程竣工后移交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等所有竣工的工程项目。
移交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资料、施工图纸、竣工验收资料、设备设施清单、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
同时还包括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估及工程保修期的确认等内容。
三、移交程序1.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重要环节。
验收指标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移交。
2. 移交协议签订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双方签订移交协议,明确移交的内容、方式、时间等相关内容。
协议中应当包括移交资料清单、责任申明、保修期限等内容。
双方在移交协议上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移交。
3. 移交资料整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移交协议上的要求,对移交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移交资料应当按照项目名称、工程部位等方式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清晰性。
同时应当对移交资料进行备份,以防遗失或损坏。
4. 移交手续办理建设单位应当向相关部门提交移交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包括上报移交通知书、相关资料提交、验收手续完成等程序。
相关部门在验证资料齐全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5. 移交完成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共同进行工程项目的移交验收。
双方应当验收移交的资料是否完整、准确、清晰,确保工程移交的顺利进行。
验收合格后,工程正式移交完成。
四、移交责任1.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管理责任。
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一、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一)工程验收及资料编制提交一、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工程施工的最后一个阶段,竣工验收通过后,本工程将交付业主使用,办理工程的各项移交手续,从而标志着本工程施工的结束,同时进入工程的保修服务阶段。
1.1 竣工验收组织管理1、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在公司工程管理部的指导下,成立竣工验收组织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各专业工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为组员,全面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图见下图。
工程管理部(公司总部)暖通工程师竣工验收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物资采购工程师专业分包协调员质量工程师调试工程师深化设计工程师资料管理员项目副经理2、竣工验收管理职责 序责任部门竣工验收职责1 项目管理部对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检、确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条文,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完工申请报告;整理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确保其完整性、正确性、真配合质监站的质量检查验收,对其提出的整改单及时消与业主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配合办理竣工备案有关手2公司工程管理督促项目部对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序 责任部门 竣工验收职责部 接到项目部完工申请报告后,检查完工条件,符合要求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协调竣工验收事宜,组织竣工3 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组织分部工程质量初评,提出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申报;组织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参加质监站组织的质量预验收,并按单位工程建立质量1.2 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及条件竣工验收依据1 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2 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资料等;3 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过往文件、变更等;4 国家或部委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等;5 工程所在地对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规定。
竣工验收条件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相关试验报告;4各分部分项子系统验收完毕,子系统验收包括:防雷接地、人防、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卫生防疫、消防、空调检测、航空障碍灯检测;5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6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完工移交制度
工程完工移交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工程完工移交是指工程建设进度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对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进行评定,并在合同授权范围内通过接收移交程序对工程实物和资料等进行交接移交的程序。
为了规范工程移交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和资料安全,制定一套完整的工程完工移交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完工移交工程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三、工程完工移交的主要内容1. 工程完工移交的程序:(1)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后,将工程现场整理清理,并提交相关资料准备移交。
(2)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确认工程验收结果。
(3)设计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工作,并解答相关技术问题。
(4)双方协商确定工程移交时间和地点,并签署移交协议。
2. 工程完工移交的资料准备:(1)工程完工移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结算资料、保修书、验收报告等。
(2)施工单位在竣工前应认真整理好工程完工移交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备份。
(3)设计单位在验收时应认真核对工程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工程实物的移交:(1)施工单位应对工程实物进行清理整理,并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2)建设单位在验收时应认真检查工程实物的完好性,确认无缺陷后方可移交。
(3)双方应签署移交清单,并在清单上标注移交日期。
4. 工程完工移交的验收:(1)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定。
(2)设计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工作,解答相关技术问题,并配合提供必要资料。
(3)验收结果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双方确认后进行移交。
5. 工程完工移交的保证:(1)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工程移交,确保工程质量和资料安全。
(2)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资料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协商解决,并保证工程移交顺利完成。
四、工程完工移交的责任1. 施工单位的责任:(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竣工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应遵循“主动移交、延续管理、保密安全、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第七条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建立、归档。
第八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整理,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并按照计划逐步完成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应当保证资料的完整、清晰、准确,便于后续管理和查询使用。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原件应当保存在资料室内,严禁擅自移动或外借,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出库。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运行畅通。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应当合理安排时间节点,确保资料按时完成归档。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的规范管理。
第三章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第十七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程序应当包括:申请移交、准备资料、协商确认、移交验收等步骤。
第十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提前向监理单位通报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顺利移交。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规范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建立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规范,以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时间进度进行验收和移交。
2. 管理流程2.1 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完成所有工程施工任务;- 检查所有施工项目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清理和处理工程现场的垃圾和废料;- 准备完备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2.2 竣工验收程序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1. 各工程单位提交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2. 部门负责人成立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验证;3. 验收小组根据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逐项评估;4. 如果发现问题或不合格项,进行整改;5. 完成所有评估和整改后,验收小组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2.3 工程移交程序工程移交程序如下:1. 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展工程移交准备工作;2. 建立工程移交清单,确保所有设备、文件和资料准备完备;3. 工程移交双方进行签字确认;4. 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移交验收;5. 完成工程移交并办理相关手续。
3. 现场安全和质量控制3.1 现场安全管理为确保工程现场的安全,应做到以下几点:- 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培训。
3.2 质量控制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应采取以下措施:- 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和检查标准;- 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测试;- 及时处理发现的质量问题,并进行整改。
4. 总结本文档为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提供了一套管理规范,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验收和移交。
同时强调了现场安全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如何进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的技术要求和程序
如何进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的技术要求和程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它标志着建筑工程的完成和交付使用。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严格遵循一系列的技术要求和程序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进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的技术要求和程序。
一、竣工验收技术要求1.检查建筑工程质量: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必须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
这包括检查建筑结构、功能设备、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等方面的质量。
确保建筑结构强度合格、功能设备符合设计要求、给排水系统通畅、电气系统安全可靠。
2.查看竣工文件:竣工文件是对建筑工程的全面记录。
在进行验收时,需要查看由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工程账目、试验报告等。
通过查看这些文件,可以了解到建筑工程的全貌以及施工单位的工作情况。
3.检验消防安全:消防安全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检验内容。
验收人员需要对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等。
确保这些设施的安全可用,以保障建筑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4.检测环境质量:除了建筑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外,环境质量也是进行竣工验收的重要方面。
验收人员需要对建筑内外的环境进行检测,包括室内空气质量、噪音和震动等。
保证建筑的环境质量达到相关的标准要求。
二、竣工验收程序1.申请验收: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申请中需要包括建筑工程竣工文件和相关报告。
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确保申请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
2.验收组成立:相关部门经过审查后,会组建专门的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组一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组建验收组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验收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3.现场检查:验收组成立后,需要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
这包括对建筑结构、功能设备、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等方面进行检查。
验收组会根据相应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并记录下相关的问题和不合格项。
工程竣工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移交过程,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投资,提高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协调配合效率,保证工程竣工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移交过程。
第三条竣工移交是指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单位或经营单位的行为。
第四条各级各类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移交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投资。
第五条竣工移交过程中,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应相互合作,共同推进工程竣工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工程竣工移交的程序、责任、管理、监督等方面内容。
第七条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工程竣工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程竣工移交程序第八条竣工移交程序包括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办理、交付使用等环节。
第九条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工程量的认真检查和确认,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进行移交手续的办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时间和验收标准,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承建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工作,按照验收标准,做好工程的交验工作。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提前制定移交手续办理的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配合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移交手续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资料移交、工程维护保养等手续。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将竣工报告、竣工资料准备完备,按时移交给使用单位或经营单位。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确保工程质量,在移交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工程性能正常,维持工程的完好状态。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对工程竣工移交进行记录和归档工作,以备查阅。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或经营单位应按照竣工移交手续,接收竣工的工程,并做好后续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工程竣工移交责任第十八条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和协调工程竣工移交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移交手续。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5、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进行复查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算部、设计单位、物业公司、营销策划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项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6、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14天内,由工程管理部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申请验收;7、竣工验收后的14天内,由工程管理部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备案;8、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办理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完工工程的保护和维护;第8条建设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项目所有内容均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向工程管理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管理部在审查通过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后,按照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项目的综合验收;第四章工程移交第9条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单体已竣工并经质监站、消防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2、正式给排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暖气已接通,电话具备装机条件;3、单体竣工资料齐全:包括管线图资料、竣工图;4、室外围墙完成,形成封闭环境;第10条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程序;1、工程管理部为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的组织牵头部门;2、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综合验收后的30天内完成向物业公司和营销策划部的移交;工程管理部应在拟定的移交验收日期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移交验收相关单位,并将移交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报送提交物业公司和营销策划部;3、移交验收应提供的资料;1)单项工程移交单;2)房屋移交单;3)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质量检查资料一套交物业公司;4)竣工图纸一份交物业公司;5)房屋钥匙;4、移交验收的程序;1)各部门根据单项工程移交单、房屋移交单逐项检查核对;2)验收检查后对存在的质量缺陷提出书面验收整改意见;3)工程管理部安排在7天内完成整改工作;4)整改完成后经营销策划部、物业公司复查合格,参加验收人员在单项工程移交单、房屋移交单上签字,物业公司和营销策划部将一份移交单返回工程管理部签收,移交工作完成;5、验收时间:根据工程规模确定验收周期,原则上1-7天完成验收任务;6、未售产品:营销策划部所接收的未售产品指未售的房屋,物业公司接收的未售产品指公共设施和已售房屋;第11条工程的提前移交:根据工程管理部确定的计划,部分单位工程需延期竣工的如天然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依据工程管理部确定的进度计划而定,工程项目可在竣工验收后先期移交物业公司,移交程序同前;剩余工程在竣工并通过综合验收后按上述程序一并完成移交验收和移交;第五章保修期内维修第12条工程移交物业后,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物业公司提出维修申请经工程管理部、工程审算部、营销策划部会签确认后安排维修,维修费用从工程质保金中支付;物业公司负责对保修期内的维修进行记录,并作为对工程质量的考评依据;保修期内维修率=发生维修的次数/房屋总套数+公用设备设施总件数;公用设备设施指:电梯、消防、给排水系统、天然气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等,以物业公司设施设备台帐为准;第六章附则第13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第14条已发布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第15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房屋、设备验收移交单GCGL-表55编号:GCGL200 第号报审日期:年月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GCGL-表56编号:GCGL200 第号报审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一、总则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及移交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料的保存和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二、归档原则1.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归档。
2.归档资料以纸质文件为主,电子文件为辅。
3.归档资料应按照文件的属性和内容分类,并建立相应的分类目录。
4.归档资料按照工程项目的编号和名称进行编号、命名和存储,确保查找方便和准确。
5.归档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工程类型、重要程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三、归档流程1.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工作由工程项目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2.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分为三个阶段:整理准备、移交归档、存储管理。
3.整理准备包括:收集、整理和核对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目录和编号等。
4.移交归档包括:制定移交计划、整理归档资料、设计移交手续等。
5.存储管理包括:建立归档库房、制定归档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归档资料等。
四、归档资料1.归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合同变更和索赔文件、施工日志、质量检测报告、工程结算文件、竣工图册等。
2.归档资料的著作权归建设单位所有,不得随意使用和外传。
五、归档库房1.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归档库房,用于存放纸质归档资料。
2.归档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鼠等基本条件,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3.归档库房应设置相应的标识和编号,方便查找和管理。
六、移交手续1.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计划,编制归档资料移交清单,并与施工单位核对。
2.移交手续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确认,并建立移交档案。
3.归档资料的移交应包括纸质文件和相关电子文件的转交。
七、保密措施1.归档资料的保密程度根据工程的性质和需要确定,并在归档目录中标明。
2.对于涉及商业机密、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并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和使用。
工程竣工移交法规
工程竣工移交法规
工程竣工移交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施工方移交给使用方,并按照法规进行验收和移交的过程。
工程竣工移交的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法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工程竣工移交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包括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要求的验收标准。
2. 设备法规:根据《建设工程设备安装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工程竣工移交必须符合设备安装要求,包括设备的安全性能、运行可靠性、能耗指标等方面要求的验收标准。
3. 环境法规: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工程竣工移交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工程周边环境的污染治理、噪音控制、固体废物处理等方面要求的验收标准。
4. 动态交通管理法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工程竣工移交涉及道路交通的部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要求,包括交通标志、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流组织等方面要求的验收标准。
5. 监理法规:根据《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工程竣工移交需要经过竣工验收和监理单位的审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工程竣工移交的法规对于保证工程质量、环境安全和交通安全
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实施方必须严格按照法规进行验收和移交,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工程验收与移交制度
工程验收与移交制度一、前言工程验收与移交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效益。
建立健全的工程验收与移交制度,能够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实现项目的整体目标。
本文将就工程验收与移交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措施。
二、工程验收与移交的概念工程验收与移交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将工程交付给使用者或业主的过程。
工程验收主要是对工程质量、工程量、图纸、合同、资料等进行检验核对,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工程移交则是工程实际交付使用者或业主,在移交过程中需要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并确保移交后的工程能够正常运行。
三、工程验收与移交的重要性1. 保障工程质量:工程验收与移交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验收能够发现工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避免出现质量问题。
2. 保障工程安全:工程移交后,需要确保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避免出现安全隐患,保障使用者和公众的安全。
3. 保障工程效益:工程移交后,需要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实现工程的预期效益,达到投资回报的预期目标。
四、工程验收与移交的主体1.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工程验收与移交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工程验收与移交的监督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是工程验收与移交的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支持,确保工程的设计要求得到满足。
4. 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是工程验收与移交的最终接受单位,负责接受工程移交,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
五、工程验收与移交的程序1. 工程验收程序(1)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后,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组成立: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组,对工程进行验收。
(3)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包括工程质量、工程量、图纸、资料等情况。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一、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监理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且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6、节能建筑满足设计要求(包括节能材料、施工工艺);7、住宅采暖系统按分户设计与计量;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已交纳各项税费;9、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0、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11、有公安、消防、环保、供暖、供气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1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经监督工程师和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单位工程验收程序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要在工程竣工报告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2、项目管理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施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其它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3、项目管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建筑工程移交制度
建筑工程移交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移交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本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工作。
三、移交条件1. 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了竣工验收。
2.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包括竣工图纸、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等。
3. 工程现场清理干净,无建筑垃圾和杂物。
4. 已完成所有必要的功能测试,确保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功能。
四、移交程序1. 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业主或使用单位发出工程移交通知。
2. 业主或使用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3. 双方应共同签署工程移交单,明确工程的移交范围、内容、时间和双方的责任。
4. 在移交过程中,如有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修复直至符合质量标准。
五、移交文件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工程质量保修书。
3. 工程使用说明书和维护手册。
4. 相关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5. 其他依法应当移交的文件和资料。
六、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保证移交的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对移交时存在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业主或使用单位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接收工程,并对接收后的维护和管理负责。
3. 双方应妥善保管移交文件,以备后续查询和核实。
七、后续服务1. 施工单位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2. 对于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在保修期内负责无偿修复。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规定1 验收组织及要求●工程各项验收应编制验收计划和验收方案。
●总经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完工验收的组织工作。
●工程的预验、内部验收、竣工验收、完工验收由工程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规划、人防、交通、园林、环保等专项验收由开发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工程建设与验收应完全满足规范与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如不符合,总经理应与***沟通。
●取得验收手续的时间应满足销售合同中交付使用的时间要求。
●在项目施工总承包范围之外的各项分包工程的验收,涉及行业管理部门专项验收的由分包单位负责组织,并在工程总体验收前将通过专项验收的资料提交给总包单位和工程部。
2 验收程序及要求●工程施工完毕后按以下次序进行验收:预验→内部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完工验收。
●负责验收的人员应了解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验收程序和验收要求,提前做好各项验收的准备工作。
●各项工程验收计划和验收方案应按照政府管理部门的验收程序和要求,合理安排次序,进行系统协调。
●工程部及开发部应尽力与政府管理部门协调,缩短验收的时间。
由于工期紧无法按验收程序进行的,应先取得***的同意。
3 验收依据验收依据主要包括:●政府管理部门的各项批复文件●有关规范标准●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工程施工合同4 检查对比在各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均应按照验收依据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符合政府管理部门的验收要求和工程合同要求。
过程及竣工检查对比的主要事项如下:●是否完全符合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复意见;●是否完成了政府规定的检测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和地方性法规;●是否全部完成了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作;●是否完成了必须的阶段性验收工作(如基础工程验收、结构工程验收、保温验收、玻璃幕墙验收等)。
●是否符合《交工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合同约定;●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是否齐全;●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甲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是否签署了质量合格文件;●施工单位是否签署了工程保修;●其他应检查的事项。
竣工移交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移交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交付和使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信等。
第三条竣工移交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二)责任明确,权责一致;(三)质量优先,安全第一;(四)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竣工移交主体及职责第四条竣工移交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应予以配合。
第五条建设单位职责:(一)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二)负责编制竣工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规范;(三)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移交工作,确保工程顺利交付;(四)负责监督、指导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做好竣工移交工作。
第六条监理单位职责:(一)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二)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参与竣工移交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三)参与竣工验收,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
第七条施工单位职责:(一)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二)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工程量;(三)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移交工作。
第八条设计单位职责:(一)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文件和技术支持;(二)参与竣工验收,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
第三章竣工移交程序第九条竣工验收(一)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邀请相关单位参加;(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三)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相关单位发出竣工验收通知。
第十条竣工资料编制(一)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二)监理单位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完整、准确、规范。
建筑工程移交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建筑工程移交是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标志着工程从建设阶段进入使用阶段。
建筑工程移交的法律规定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移交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建筑工程移交的定义及法律依据1. 定义建筑工程移交,是指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建筑工程及相关设施、设备等交付给使用单位的过程。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交付建筑工程,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交付建筑工程,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交付建筑工程,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
”三、建筑工程移交的法律规定1. 移交条件(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报告。
(2)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如工程款支付、设备安装调试等。
2. 移交程序(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移交通知,明确移交时间、地点和内容。
(2)施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建筑工程及相关设施、设备等交付给建设单位。
(3)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接收建筑工程及相关设施、设备等。
(4)双方共同对移交的建筑工程及相关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
3. 移交手续(1)签署移交证书。
移交证书应当载明移交日期、移交内容、双方代表签字等。
(2)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如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办理使用单位登记手续。
使用单位应当向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取得使用许可。
4. 移交责任(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应当确保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
(2)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筑工程建设,并按照通知要求交付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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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规定
1 验收组织及要求
●工程各项验收应编制验收计划和验收方案。
●总经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完工验收的组织工作。
●工程的预验、内部验收、竣工验收、完工验收由工程部具体负责组织协
调工作。
●规划、人防、交通、园林、环保等专项验收由开发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工作。
●工程建设与验收应完全满足规范与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如不符合,总
经理应与***沟通。
●取得验收手续的时间应满足销售合同中交付使用的时间要求。
●在项目施工总承包范围之外的各项分包工程的验收,涉及行业管理部门
专项验收的由分包单位负责组织,并在工程总体验收前将通过专项验收
的资料提交给总包单位和工程部。
2 验收程序及要求
●工程施工完毕后按以下次序进行验收:预验→内部验收→专项验收→竣
工验收→完工验收。
●负责验收的人员应了解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验收程序和验收要求,
提前做好各项验收的准备工作。
●各项工程验收计划和验收方案应按照政府管理部门的验收程序和要求,
合理安排次序,进行系统协调。
●工程部及开发部应尽力与政府管理部门协调,缩短验收的时间。
由于工
期紧无法按验收程序进行的,应先取得***的同意。
3 验收依据
验收依据主要包括:
●政府管理部门的各项批复文件
●有关规范标准
●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
●工程施工合同
4 检查对比
在各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均应按照验收依据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符合政府管理部门的验收要求和工程合同要求。
过程及竣工检查对比的主要事项如下:
●是否完全符合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复意见;
●是否完成了政府规定的检测工作;
●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和地方性法规;
●是否全部完成了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作;
●是否完成了必须的阶段性验收工作(如基础工程验收、结构工程验收、
保温验收、玻璃幕墙验收等)。
●是否符合《交工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合同约定;
●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是否齐全;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
●甲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是否签署了质量合格文件;
●施工单位是否签署了工程保修;
●其他应检查的事项。
5 专项验收
●人防、消防、交通、环保、规划等专项验收工作,应在工程完工具备验
收条件时及时办理专项验收手续。
●工程部应检查督促承担相关需要专项验收工程的甲方独立分包单位,及
时办理专项验收手续。
●规划、人防、交通、园林等专项验收手续由开发部负责,需要现场配合
的应提前告知工程部。
●专项验收手续办理完毕应及时提供给工程部。
6初验
●工程各项专项验收工作完毕后,工程部应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及公司
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应按照政府管理部门的验收条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和《交
工标准》,对有关建设内容、验收资料、工程质量、设备的运行等进行
全面的检查。
●对初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安排专人跟踪
检查。
●初验中的问题全部解决后,应组织工程内部验收。
●设备调试及员工培训
- 设备安装完毕应进行设备调试和系统运行调试。
- 在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应安排有关员工参加现场安装、调试工作
培训,使有关员工能够掌握设备的运行、养护、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7 内部验收
●为保证工程在政府管理部门验收一次顺利通过,工程在正式验收前,应
按照正式竣工验收的程序、标准和要求组织内部验收。
●内部验收应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及公司有关部门,同时邀请政府有关
验收部门人员对工程进行内部验收。
●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部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8 竣工验收
●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部、监理单位方可接收总承包单位提出竣工报告
申请。
●工程部应及时通知参与验收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本公司
有关部门,并安排施工单位作好现场各项验收准备工作。
●验收合格后,各有关方按要求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施工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部负责向质监站监督部门申请核验,并按规
定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取得《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书》/《工
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9 完工验收
●承包方按照合同条件全部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内容,并在工程取得竣工备
案手续后,工程部负责办理《完工证明书》(附件14)。
●完工时仍有未完成工程或缺陷工程的,应详细列明,并明确要求完成的
时间。
●《完工证明书》由总经理签发后,交给承包单位。
●《完工证明书》作应为合同的结算必要条件之一。
10 物业验收和工程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向物业管理单位按照集团
公司有关物业承接查验流程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文件,办理移交手续。
移交的内容包括:
- 钥匙及物业移交记录;
- 工程验收记录;
- 工程档案及交接记录;
- 设备/系统的管理权移交;
- 完整的工程、设备、系统维保工作联系名录;
- 项目有关维保合同的复印件等。
●物业管理部应仔细检查移交的内容。
物业接收后,丢失或漏计的由物业
管理单位负责。
●对于工程移交后存在的工程维修问题,属于保修范围内的由工程部负责
组织施工单位维修完善,并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前完成整改工作。
●小业主入住办理验房手续过程中,工程部要安排相关施工单位配合销售
部门、物业部门对小业主在验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整改,达到小业
主满意。
11 施工单位撤场
●施工单位撤场工作由工程部负责。
●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后,须组织其自有人员、材料、设
备撤场。
场地内施工临设、临建应按甲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同期拆除。
临
设基础、临时道路、建筑垃圾应同期清理。
●施工水电在施工单位撤场时要办理移交结算手续。
12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起止时间要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
修办法》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中具体约定。
●保修期内保修内容的维修管理工作须在保修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中明
确。
●保修期内工程维修的管理:
- 工程部负责保修期内工程质量保修的协调管理工作。
- 施工单位撤场后六个月内要安排维修管理人员驻场跟踪协调维修事宜。
- 物业公司负责客户报修的记录和维修管理工作。
对于属于保修期内原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的事项,及时通知工程部处理。
- 维修责任有异议的,由工程部指定专人负责鉴定,施工单位有不同意见,可以请当地质量监督部门鉴定。
- 维修工程完成后,工程部应进行检查,确保小业主满意。
- 维修工程完成后,工程部应通知物业管理部。
- 保修期满,由施工单位提出《保修终结申请书》,工程部门组织物业、施工单位共同对质量复检,确认保修责任已完成,经《保修终结书》(附件15)三方确认,并在三十天内办理保修金的结算手续。
- 保修内容以外以及保修期后的工程维修工作由物业管理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