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解读与应用(2008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应用指南是指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应用指导。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其他企业股权,并具有长期投资目的的情况下的会计处理准则。
该应用指南提供了针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确认、计量和报告等方面的具体指导,帮助企业正确应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它包含了以下内容:
1.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指南明确了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如何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判断是否具有控制、关联关系等。
2.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指南详细说明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方法,包括成本法、权益法和公允价值法等,并提供了具体的计量要求和计算公式。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指南解释了如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4. 长期股权投资的转移和处置:指南规定了长期股权投资转移
和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转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等。
5. 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要求:指南明确了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要求,包括披露投资的基本情况、计量方法、减值测试结果等。
通过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应用指南,企业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准则,确保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符合规范,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解释为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本准则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2)以投资者投入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3)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4)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
一、本准则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本准则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二是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除上述情况以外,企业持有的其他权益性及债权性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核算,包括为交易目的持有的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下、且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等。
二、以投资者投入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本准则第四条(三)规定,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对第三方的投资投入企业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应当确认对第三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该项出资形成的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投资者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值明显不公允的,应当按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计入企业实收资本金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参照活跃市场中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无法参照市场价格取得其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一定的估价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作为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一)企业对子公司投资,日常会计实务应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一、本准则规范的范围(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二)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三)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四)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除上述情况以外,企业持有的其他权益性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准则第四条(三)所称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对第三方的投资作为出资投入企业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处理,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一)投资损益的处理1.根据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加以确定。
比如,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相对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之间存在差额的,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净损益和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
在进行有关调整时,应当考虑具有重要性的项目。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损益与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但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事实及其原因。
(1)无法可靠确定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2)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较小;(3)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
3.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应收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 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 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订。 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订。投资企业能 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 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为其联营企业。 为其联营企业。
第二章 初始计量(2条):主要是介绍各种方式 初始计量( 条):主要是介绍 主要是介绍各种方式
下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方法。 下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方法。 初始成本的确定方法
第三章 后续计量(12条):主要是介绍权益投资 ( 条):主要是介绍权益投资
后续计量中的成本法与权益法及其适用范围。 后续计量中的成本法与权益法及其适用范围。
(五)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条件 根据新准则规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 根据新准则规定,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 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以成本法下长 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三)初始投资成本确定方法发生了变化 1、新准则增加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 合 、新准则增加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
并方取得被合并方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方 法。
2、明确了发行权益性证券计量属性 、 新准则规定,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 新准则规定,
权投资, 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旧准则未对此做出要求。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旧准则未对此做出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变化解读
Finance & Accounting2014 11·财务与会计37财政部曾于2006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及38项具体准则,此后又有若干文件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CAS2﹤2006﹥)在内的具体准则进行完善和修订。
为提高企业财务报表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以下简称CAS2﹤2014﹥)。
本文就CAS2(2014)的主要变化作一解读。
本文分析只基于个别财务报表的处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一、明确长期股权投资定义,修订适用范围不同于CAS2(2006),CAS2(2014)明确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即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在CAS2(2006)中,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也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成本法进行核算。
鉴于此类投资已不符合CAS2(2014)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因此对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22﹤2006﹥)进行核算。
根据CAS22(2006),此类权益性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而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并按照成本对其进行后续计量。
由于CAS2(2014)要求此前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进行追溯调整,此前已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此类投资还应作追溯调整。
此外,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CAS22(2006)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均应适用CAS22(2006)。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政部2008年8月7日 财会[2008]11号)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一、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应当如何运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答:内地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现等效后,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除部分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以及关联方披露两项差异外,对于同一交易事项,应当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运用相同的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
二、企业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对子公司的股权应当如何处理?企业或其子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制的,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应当如何调整?答:(一)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的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规定发布之后发生的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交易,之前已经发生的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交易未按照上述原则处理的,不予追溯调整。
(二)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的,应以经评估确认的资产、负债价值作为认定成本,该成本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企业的子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制的,母公司通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相关规定确定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成本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
三、企业对于合营企业是否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投资企业对于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不应采用比例合并法。
但是,如果根据有关章程、协议等,表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应当将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四、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认股权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其认股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有关权益工具定义的,应当按照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减去不附认股权且其他条件相同的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后的差额,确认一项权益工具(资本公积)。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以下简称"准则2号")是财政部制定的一项规范长期股权投资、计量和披露的会计准则。
它规定了企业在财务报告中如何核算和披露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信息,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其他企业股份的投资,通常是为了取得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或重要影响力。
准则2号要求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按权益法核算还是按成本法核算。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按其在被投资企业中的持股比例,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并通过核算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反映对被投资企业的重要影响。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按投资成本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以后按成本调整。
准则2号还要求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定期评估,以确认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如果发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企业需要及时计提减值准备,并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除了核算和减值方面的要求,准则2号还规定了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要求。
企业需要在财务报告中披露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权益法核算的关联企业名称和金额、按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成本和相关信息等,以提供给利益相关方全面的信息。
准则2号的实施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它使企业能够准确核算和报告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和变动情况,帮助管理者了解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状况和影响力。
同时,它也为利益相关方提供了全面的信息,增强了对企业的理解和评估能力。
准则2号还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一些具体指导。
首先,当企业无法获取可靠的公允价值数据时,可以采用成本法核算。
其次,对于关联方交易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交易的公允价值进行核算。
此外,准则2号还规定了关于合并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
在披露方面,准则2号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信息。
这包括被投资企业的名称、所属行业、所持股份比例、投资成本、公允价值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讲师:李晓斌一、总体要求投资是企业为了获得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资金的经济行为。
企业对外进行的投资,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从性质上划分,可以分为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等。
权益性投资按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划分,可以分为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等。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不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如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即使符合持有待售条件也应继续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一般而言,企业对外投资的法律形式要件都体现了其实质的投资意图和性质。
然而,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投资模式日趋多元化除传统的纯粹债权或者纯粹权益投资外,不少企业的投资模式同时具备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的特点,增大了识别和判断的难度。
A公司于2011年1月出资12亿元对B合伙企业进行增资,增资后A公司持有B合伙企业30%的权益同时约定B合伙企业在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两个时点分别以固定价格6000万元和1.2亿元向A公司赎回10%、20%的权益。
上述交易从表面形式看为权益性投资,A公司办理了正常的出资手续,符合法律上出资的形式要件。
然而,从投资的性质而言,该投资并不具备权益性投资的普遍特征。
A公司的投资在其出资之日,就约定了在固定的时间以固定的金额退出,退出时间也较短(全部退出日距初始投资日也仅有2年)。
从风险角度分析,A公司实际上仅承担了B 合伙企业的信用风险而不是B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其交易实质更接近于A公司接受B合伙企业的权益作为质押物,向其提供资金并收取资金占用费,该投资的实质为债权性投资,应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等相关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关于适用范围明确界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是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正确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其指南、讲解2008.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 号——外币折算》。
(二)本准则未予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初始计量第三条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第四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会计准则解读与应用(2008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__长期股权投资
会计准则解读与应用(2008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__长期股权投资第七讲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一)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谋求其他利益,而将其他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从此定义看,投资包括两个方面内容:1.将企业的部分资产转让给其它单位使用,通过其它单位使用投资者投资的资产创造效益后进行分配,或者通过投资改善贸易关系等达到获取利益的目的;2.将企业的现金投资于一定的金融资产,通过金融资产的买卖使资本增值。
这两个方面的投资目的和增加财富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我国早在199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这一具体准则,并且在2001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也有对投资事项的规范。
新准则对投资的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分类,将原来一个《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的内容,分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两部分。
(一)概述新准则中对长期股权投资从初始计量到后续计量的方法与原准则相比均有变化,原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包括短期投资、长期投资,还包括债权投资、股权投资。
新准则只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规范,原来范围中的短期投资、债权投资规范到第22号准则,即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实际上长期股权投资也属于金融工具之一,不过它从初始计量到后续计量均有其独特性,因此专门用一个准则进行规范。
(二)内容框架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包括几大主要内容: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范围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范围比以前旧准则规定的范围更大。
初始计量初始计量改变了过去单一的、不分具体情况的初始计量方法,在新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中,根据不同情况所形成的投资,在初始计量时其要求也不相同,划分的前提是:◆由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这个前提下又具体分为是否在同一控制下,在不同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下,其初始计量方法是不同的,这也是新准则中的一大重点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解析
潘翠英
【期刊名称】《财会月刊(会计版)》
【年(卷),期】2006(000)005
【摘要】@@ 一、新准则的主要规定rn新准则分为"总则"、"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披露"四章.rn1.总则.该章明确了新准则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rn2.初始计量.新准则按长期股权投资的形成方式,分别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方法.具体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总页数】2页(P25-26)
【作者】潘翠英
【作者单位】江苏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
【相关文献】
1.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的内容与意义 [J], 黄伟
2.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化及其核算 [J], 傅秉潇
3.试论长期股权投资r——基于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J], 梁丽媛
4.试论长期股权投资——基于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J], 梁丽媛;
5.《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实施相关问题研究 [J], 陈丽敏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2008年8月7日)
财会〔2008〕11 号解释第2号的通知二○○八年八月七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一、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应当如何运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答:内地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现等效后,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除部分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以及关联方披露两项差异外,对于同一交易事项,应当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运用相同的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
二、企业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对子公司的股权应当如何处理?企业或其子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制的,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应当如何调整?答:(一)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的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规定发布之后发生的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交易,之前已经发生的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交易未按照上述原则处理的,不予追溯调整。
(二)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的,应以经评估确认的资产、负债价值作为认定成本,该成本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企业的子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制的,母公司通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相关规定确定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成本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
三、企业对于合营企业是否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投资企业对于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不应采用比例合并法。
但是,如果根据有关章程、协议等,表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应当将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解析2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解析二、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发生的变化1.准则适用范围发生了变化。
旧准则称为《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所谓“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分为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分为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而新准则只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
2.界定了更多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
旧准则中只界定了支付现金和放弃非现金资产两种长期股权的取得方式。
而新准则中界定了企业合并以及非企业合并下支付现金、发行权益性证券、接受投资、非货币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这一修订既体现了会计准则体系中各具体准则之间的协调,也体现了会计准则与《公司法》等相关法规的协调。
3.对能够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发生了变化。
旧准则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新准则对能够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改用成本法核算。
4.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引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旧准则规定,投资在取得时应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而新准则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形成方式,分别规定了其投资成本的初始计量方法。
5.不再产生股权投资差额。
按照旧准则规定,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金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新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不再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份额比较,而是与被投资单位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
若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若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则直接调整损益,不再形成股权投资差额。
6.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时,要先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适当调整。
旧准则中,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确认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四、关于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应正确记录和反映各项投资所发生的成本和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一般需要设置以下科目:(一)“长期股权投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采用权益法的,应当分别“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或借记有关资产、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如为借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宁的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贷记“股本”,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如为借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等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按付出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或借记有关资产、负债科目,按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如资产处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科目或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一、总体要求投资是企业为了获得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资金的经济行为。
企业对外进行的投资,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从性质上划分,可以分为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等。
权益性投资按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划分,可以分为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符合条件的权益性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等相关准则。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不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如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即使符合持有待售条件也应继续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一一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一般而言,企业对外投资的法律形式要件都体现了其实质的投资意图和性质。
然而,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投资模式日趋多元化除传统的纯粹债权或者纯粹权益投资外,不少企业的投资模式同时具备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的特点,增大了识别和判断的难度。
例如,A公司于2011年1月出资12亿元对B合伙企业进行增资,增资后A公司持有B合伙企业30%的权益同时约定B合伙企业在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两个时点分别以固定价格6000万元和1.2亿元向A公司赎回10%、20%的权益。
上述交易从表面形式看为权益性投资,A公司办理了正常的出资手续,符合法律上出资的形式要件。
然而,从投资的性质而言,该投资并不具备权益性投资的普遍特征。
上述A公司的投资在其出资之日,就约定了在固定的时间以固定的金额退出,退出时间也较短(全部退出日距初始投资日也仅有2年)。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讲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日趋多元化,除传统的对原材料投入、加工、销售获取利润外,通常采用投资、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拓宽生产经营渠道、提高获利能力,其中,投资是经常发生的。
投资是企业为了获得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资金的经济行为。
企业对外进行的投资,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从性质上划分,可以分为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等;从持有期间划分,可以分为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从管理层持有意图划分,可以分为交易性、可供出售、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等。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仅规范企业持有的长期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共4章17条,其中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初始计量,第三章为后续计量,第四章为披露。
该准则系统规范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持有期间账面价值的调整和损益的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等内容。
第一节长期股权投资概述一、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 号——外币折算》。
(二)本准则未予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在范围上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二)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三)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四)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可见,《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二是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08]11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落实会计准则趋同与等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有关问题,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二○○八年八月七日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一、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应当如何运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答:内地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现等效后,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除部分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以及关联方披露两项差异外,对于同一交易事项,应当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运用相同的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
二、企业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对子公司的股权应当如何处理?企业或其子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制的,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应当如何调整?答:(一)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的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规定发布之后发生的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交易,之前已经发生的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交易未按照上述原则处理的,不予追溯调整。
(二)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的,应以经评估确认的资产、负债价值作为认定成本,该成本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企业的子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制的,母公司通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相关规定确定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成本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会计准则解读与应用(2008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七讲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一)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谋求其他利益,而将其他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从此定义看,投资包括两个方面内容:1.将企业的部分资产转让给其它单位使用,通过其它单位使用投资者投资的资产创造效益后进行分配,或者通过投资改善贸易关系等达到获取利益的目的;2.将企业的现金投资于一定的金融资产,通过金融资产的买卖使资本增值。
这两个方面的投资目的和增加财富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我国早在199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这一具体准则,并且在2001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也有对投资事项的规范。
新准则对投资的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分类,将原来一个《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的内容,分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两部分。
(一)概述新准则中对长期股权投资从初始计量到后续计量的方法与原准则相比均有变化,原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包括短期投资、长期投资,还包括债权投资、股权投资。
新准则只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规范,原来范围中的短期投资、债权投资规范到第22号准则,即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实际上长期股权投资也属于金融工具之一,不过它从初始计量到后续计量均有其独特性,因此专门用一个准则进行规范。
(二)内容框架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包括几大主要内容: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范围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范围比以前旧准则规定的范围更大。
初始计量初始计量改变了过去单一的、不分具体情况的初始计量方法,在新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中,根据不同情况所形成的投资,在初始计量时其要求也不相同,划分的前提是:由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这个前提下又具体分为是否在同一控制下,在不同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下,其初始计量方法是不同的,这也是新准则中的一大重点内容。
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计量方法是同一控制的。
后续计量相对初始计量而言后续计量在处理上较有难度。
①首先要明确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以及成本法与权益法分别怎样进行会计核算,在此特别强调,新准则中的权益法与旧的权益法核算有很大区别;②其次,后续计量中涉及到计量方法转换,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或者权益法转为成本法,这种转换在新准则中是一大难点;③最后,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和处置问题。
图4-1 长期股权投资内容框架(三)新准则的变化新的准则与原准则相比有四大变化:初始计量初始计量的情况发生了多元变化,不像原准则代价即初始投资成本。
后续计量中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与以前不同。
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收益,需要对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进行调整,这是准则中的新内容,也是一难点。
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不得转回。
准则内容解析(上)本准则规范的范围 1.内容本准则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除上述情况以外,企业持有的其他权益性及债权性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核算,包括为交易目的持有的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下、且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等。
图4-2 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范围2.核算范围根据企业持有的股权投资比例决定应采用何种计量方法,以20%为一个界点,50%为另一个界点,新准则规范的股权投资核算范围是:特别强调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关系。
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如果存在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关系,也要使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
由此可以归纳出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三个关系: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如果持有对方公司的股权与被投资方形成以上三种关系时必须要使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三无加两无条件下,对权益性投资也规范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内;相反,三无两有时,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规范,而在第22号金融资产内规范,再具体区分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抑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关系解释图4-2“关系”中的:“三无”: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
“两无”:在活跃市场中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两有”: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上)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时要遵循: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区别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的原则。
初始计量特别强调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途径: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会计处理中,尤其是初始计量是根本不同的。
非企业合并图4-3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企业合并概述①概述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A+B=A新设合并A+B=C控股合并A+B=A+B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③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合并。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的原则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贷:股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或借资本公积(按其差额)注: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案例】某集团内一子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000万、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的若干项资产作为对价,取得同一集团内另外一家企业60%的股权。
(1)若合并日被合并企业的账面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000万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贷:有关资产科目1000资本公积200(2)若合并日被合并企业的账面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50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900资本公积100贷:有关资产科目1000若资本公积不足冲减,冲减留存收益。
【自检4-1】试为下题做处理分录:甲企业发行6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作为对价取得乙企业60%的股权,合并日乙企业账面净资产总额为1300万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讲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下)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区别下列情况确定企业合并成本,并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
【案例】2007年1月1日,甲公司以一台固定资产和银行存款200万元向乙公司投资(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属于同一控制的两家公司),占乙公司注册资本的60%, 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8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500万元,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公允价值为7600万元。
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清理7300累计折旧500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贷:固定资产8000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7800(200+7600)贷:固定资产清理7300银行存款200营业外收入300如果采用设备、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取得非同一控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要用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当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净值与公允价有差额时,其差额计入损益。
【案例】2007年5月1日,甲公司以一项专利权和银行存款200万元向丙公司投资(甲公司和丙公司不属于同一控制的两个公司),占乙公司注册资本的70%, 该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5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摊销600万元,已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
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200(200+4000)累计摊销600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0营业外支出200贷:无形资产5000银行存款200以存货方式向对方投资时,作为准业务收入,相应成本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
【案例】甲公司2007年4月1日与乙公司原投资者A公司签订协议,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公司。
甲公司以存货和承担A公司的短期还贷款义务换取A持有的乙公司股权,2007年7月1日合并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甲公司取得70%的份额。
甲公司投出存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账面成本400万元,承担归还贷款义务200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785贷:短期借款200主营业务收入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借:主营业务成本400贷:库存商品400注:合并成本=500+85+200=785(万元)。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除以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案例】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发行股票100万股作为对价向A公司投资,每股面值为1元,实际发行价为每股3元。
不考虑相关税费。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假定按照权益法核算):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成本)300贷:股本100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