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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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学生社团组织是大学校园中促进学生发展、培养领导力和开展各项活动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社团组织的有效运行和管理,制定本规定,以规范学生社团组织的组织结构、日常管理和活动实施等方面的事项。
第一条总则学生社团组织是指由在校学生自愿组织,按照一定的宗旨、任务和组织方式,参加学校教育、文化、科技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发展各项技能的学生团体。
第二条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组织分为四个层次:学校社团联合会、学院社团联合会、专业社团组织和兴趣社团组织。
1. 学校社团联合会:负责全校范围内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承担社团培训、评优、活动资金拨付等职责。
2. 学院社团联合会:负责各学院内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承担社团组织的注册、审核和指导等职责。
3. 专业社团组织:按照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开展与专业相关的活动和训练,促进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发展和提升。
4. 兴趣社团组织:以兴趣为主题,广泛开展体育、文化、艺术等方面的活动,提供学生交流、展示和锻炼的平台。
第三条社团成立和管理1. 社团成立:学生社团组织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向学院社团联合会申请注册,经过审核合格后方可成立。
社团应明确组织宗旨、任务和管理人员,并有规范的章程。
2. 社团指导老师:学院应为每个社团安排一名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开展活动、管理社团事务,并与学院社团联合会联系协调。
3. 社团管理:社团应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并选举产生管理人员。
社团管理人员应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保证社团的正常运作并维护社团形象。
第四条社团活动与监督1. 活动策划:社团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并向学院社团联合会备案。
活动计划应包括活动目标、内容、时间、经费预算等信息。
2. 活动管理:社团活动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活动过程的安全和秩序。
社团应自觉保护环境、遵守法律法规,并与校园其他社团和学生组织协商合作、互惠互利。
3. 监督考核:学院社团联合会定期或不定期对社团的活动进行监督考核,评估社团的开展情况和管理水平,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资金拨付。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心理协会章程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心理协会章程](https://img.taocdn.com/s3/m/1b0d6a096c85ec3a87c2c544.png)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心理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心理协会是由热衷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生组成的学生社团,隶属于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接受学院党委和团委的领导,在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活动。
第一条宗旨与原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心理协会以“自解困惑,帮助他人”为宗旨。
通过了解心理健康的相关理论,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同时宣传和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
运用心理学理论提高广大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素质。
第二条协会主要工作:举办与心理健康相关的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向广大同学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并协助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工作。
具体工作包括:(1)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系二级心理辅导站完成新生入学适应性心理素质拓展训练。
(2)负责心理文化月和5.25心理文化周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心理电影展播、拓展训练、现场咨询与测试、心理沙龙、心理漫画大赛、手语操比赛等)。
(3)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讲座。
(4)对各系心理协会分会进行指导和帮助,使其能够顺利完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的各项大型活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能第一条协会主席团、常委与部门设置:(一)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组成协会主席团。
主席团是协会的最高职能机构。
(二)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组成常委,接受主席团的领导和监督。
(三)协会设秘书部、组织部、外联部、学术部、宣传部和网络信息部六个常设职能部门。
各部门在完成在完成部门内部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负责处理好协会的各项具体事务。
(四)会长职责:1、会长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领导协会的全部工作,统筹安排协会的日常事务。
负责协会团队的整体建设,努力使协会内部形成积极向上、相处和谐、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
及时与指导老师进行沟通,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最新工作部署。
2、副会长积极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及时与会长、各部门部长进行交流沟通,全面了解协会工作动态,作好记录,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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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规章制度范文一、组织机构1. 学生社团分为不同的类别,如学术类、艺术类、体育类等。
每个类别下设立相应的学生社团。
2. 学生社团成立后,要经过学校批准才能正式运作。
3. 每个学生社团设有负责人和指导老师,负责人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指导老师由学校指定。
4. 每个学生社团应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宗旨,并按照目标和宗旨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
5. 学生社团可以接受其他组织或个人的邀请,参加相关的学校或社区活动。
二、入社要求1. 学生拥有自主加入社团的权利,但必须符合学生社团的招募要求。
2. 学生社团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歧视、排斥或限制学生加入社团的权利。
3. 学生必须填写入社申请表,并提交个人简历和加入理由。
4. 学生社团对每位加入的学生进行筛选,依据学生的兴趣、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
5. 一经加入学生社团,学生应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并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
三、学生社团活动1. 学生社团应定期举行会议,进行组织管理和活动安排。
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需提前通知所有成员。
2. 学生社团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各类活动,如讲座、比赛、演出等,活动内容应符合学校和社团的宗旨。
3. 学生社团应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公益活动,并发挥自己的特长为社团和学校争光。
4. 学生社团在举办活动时,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并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5. 学生社团在活动中应注意安全事项,并对参与活动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社团管理1. 学生社团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社团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并向学校备案。
2. 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应透明、规范,每学期要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3. 学生社团应建立学风、纪律良好的社团氛围,不得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4. 学生社团负责人和指导老师要负责社团成员的教育引导,促进成员全面发展。
5. 学生社团要积极与其他社团、学生组织进行交流与合作,互相学习、借鉴。
五、违纪处理1. 对于有违社团规章制度行为的学生,学生社团负责人和指导老师要进行教育批评,并做相应处理。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361696a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b4.png)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一、组织设置与管理1. 学生社团的设置应该根据学校的规模和需求进行合理规划。
学生社团的类型应多样化,涵盖学术、文化、艺术、体育等不同领域,以满足广大学生的兴趣和需求。
2. 学生社团的成立应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并需具备一定的组织架构和成员人数。
每个社团应设立负责人和相应的管理人员,确保社团的正常运行。
3. 学生社团应当制定具体的章程,包括社团宗旨、组织架构、成员管理、活动安排等内容,以规范各项工作和活动。
二、成员管理1. 学生社团应接受全体在校学生的自愿加入,并不得限制加入社团的条件,但可以根据社团的特点和需求对成员进行分层管理,如设置核心成员、普通成员等。
2. 学生社团的成员应积极参与社团活动,遵守社团章程和相关规定,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共同促进社团的发展和进步。
3. 学生社团应定期进行成员考核,对不合格表现的成员进行相应处理,以保证社团的活力和凝聚力。
三、活动组织与管理1. 学生社团应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学术研讨、演讲比赛、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等,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2. 活动的组织应提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活动形式、时间地点、人员分工等,并报备学校相关部门。
3. 活动期间,社团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全程参与,并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参与学生的安全。
四、经费管理1. 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自学校的拨款、自筹和赞助等渠道。
社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2. 经费的使用应按照预算计划进行,对于超过预算的支出需要提前申请并报备有关部门,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使用效益。
五、学校支持与指导1.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资源支持,以保证学生社团正常运行和开展各类活动。
2. 学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与监管,定期与社团负责人进行沟通,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和社团章程的行为,学生社团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如警告、暂停活动、解散等。
大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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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一、组织的建立大学学生社团是学生自主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它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交流合作的有效途径。
为了保证学生社团的活动有序、健康地进行,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管理规定。
二、社团申请与认定1.申请程序:学生社团的组织申请应由学生主动提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2.认定标准:学生社团的认定需要符合学校的相关要求,并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3.认定权限:学校应设立相应的委员会或部门负责社团认定工作,以确保公正评议。
三、社团名称和标识1.名称要求:社团的名称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相关规定,并要与已有社团名称区别开来。
2.标识设计:社团应设计并注册自己独特的标识,以便社团活动的宣传和推广。
四、干部选拔和管理1.选拔原则:社团干部应通过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产生,选拔标准应包括综合素质、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2.培训和管理:社团干部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升自身管理和领导能力。
同时,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干部管理机制,关注干部的日常工作和个人成长。
五、活动策划和管理1.策划与审批:社团活动的策划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事先提交计划书,获得学校相关部门的批准。
2.活动组织:社团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规模,合理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安全和责任:社团活动应确保参与成员的安全,同时注意保护环境和遵守社会公德。
六、经费使用和管理1.经费来源:学生社团的经费来源可以是学校的拨款、社团自筹和赞助等,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经费使用:社团的经费应用于社团活动,要勒精打细,不得挪作他用。
同时,社团应及时提交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七、团队建设和文化传承1.团队建设:社团成员应建立和谐的团队关系,发扬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共同推动社团的发展。
2.文化传承:社团应传承和发扬自身的特色文化,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并举办一系列具有时代特色和学校风格的活动。
八、成果评估和绩效考核1.评估项目:社团的活动成果应包括社团会员的知识技能、团队合作能力、社团影响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学生社团规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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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规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学校各类学生组织的载体,是学生自己的一个平台,是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团体。
学生社团活动应当遵守学校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促进学术、文化、体育等各领域的发展。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当坚持团结、民主、文明、和谐的原则,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公益事业,发挥积极作用,服务学生。
第四条学生社团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监督,保证社团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学生社团依法享有结社自由,自主设定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依据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运作,组织开展各类社团活动。
第六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循社团活动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社团内部管理,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第七条学生社团要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监督,保证社团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学生社团要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学生社团财务活动进行全程公开,做到公正、透明、规范。
第九条学生社团要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公益事业,支持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活动,并做出积极贡献。
第十条学生社团要加强与其他社会团体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合力,为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实现学校教育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组织结构和管理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的组织结构应当明确,由社团会员大会、社团理事会、社团主席等构成。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应当设立会员大会,进行社团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会员大会应当定期召开,重大事项需要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应当设立理事会,组织和管理社团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应当定期开会,研究和决定社团的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等。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应当设立主席,对社团全面负责。
主席应当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积极推动社团工作的开展。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应当设立各类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等,分工合作,协调工作,实现社团活动的有序进行。
大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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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制度导言: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成长和发展离不开学校的培养和引导。
作为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团组织在培养大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团结合作精神以及培养实践能力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大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如何构建一个良好的社团组织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大学是培养人才的摇篮,为了使学生全面发展,需要学校提供一系列的培养机会。
社团组织是学校提供的一个重要培养平台,它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
一个良好的社团组织管理制度将促进社团的有序运行,培养学生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增强学生的管理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清晰的组织结构一个社团的组织结构应当清晰明确,其中包括主席、副主席、部长等职位的设立,并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这有助于更好地分工合作,提高社团的运作效率。
三、公正的选拔机制社团的成员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拔,避免任人唯亲和门阀之弊。
透明公正的选拔机制能够为社团吸引更多优秀的成员,确保社团的长期发展。
四、严格的考核制度为了提高社团的活动质量和成果,应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通过定期举行成果汇报会和考核评比活动,可以鼓励社团成员积极参与,提高工作质量。
五、积极的培训计划为了提高社团成员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学校可以定期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包括领导力培训、沟通技巧培训等。
这将有助于提高社团成员的素质水平,为社团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六、鼓励创新和拓展社团组织应当鼓励成员大胆创新,提供展示才华和实践能力的平台。
通过组织各类比赛、展览和演出,可以激励社团成员发挥创造力和想象力,推动社团的持续发展。
七、加强与其他社团的合作一个优秀的社团组织应当积极与其他社团开展合作,共同举办各类活动。
通过多方合作,可以为社团成员提供更多交流和学习的机会,丰富他们的社团经验。
八、定期组织交流活动为了加强社团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学校可以组织定期的社团交流活动,例如社团展示日、社团论坛等。
大学社团章程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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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社团章程规章制度第一条本社团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社团是一个由自愿加入的、共同进行特定活动或者从事特定事业的大学在校学生自主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名称为“XX大学XX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第四条本社团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学生交流互助,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五条本社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体社团成员监督。
第六条本社团遵循民主、平等、自愿、互助的原则。
第七条本社团不得有政治倾向,不得进行政治活动。
第八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为校内,校外活动需经学校批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社团设主席团、顾问、秘书处、部门。
第十条主席团为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社团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顾问由学校相关领导人员担任,为社团提供指导和支持。
第十二条秘书处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秘书长领导。
第十三条社团根据活动内容设立不同部门,由部长领导。
第三章会员第十四条本社团接受全体在校学生自愿加入。
第十五条社团会员有义务参加社团的活动并遵守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社团会员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参与社团的决策。
第十七条社团会员应坚决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形象。
第十八条社团会员应遵守社团的纪律,不得损害社团的利益。
第十九条社团会员有权利查看社团的财务状况和活动情况。
第二十条社团会员有权利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四章会费管理第二十一条社团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二十二条会费具体数额由主席团根据活动需求决定,并报学校审核。
第二十三条会费用于社团活动的经费支出,必须向会员公开收支情况。
第五章活动安排第二十四条社团应每学期制定活动计划,并报学校备案。
第二十五条社团活动应当积极宣传,动员会员参与。
第二十六条社团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第二十七条社团活动需要向学校申请场地和物资支持的,应提前知会主席团。
学校对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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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组织建设,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对社团管理实行学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模式。
学校领导下设相关部门,负责社团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社团的审批、注册、监督和评价等。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学校学生自愿组成,围绕特定兴趣或特长开展具体活动的自律性组织。
社团的宗旨应当符合学校教育方针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要求。
第四条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支持社团开展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第五条学生社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活动,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损害学校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学生社团应当自觉接受学校领导的管理和监督,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做到公开、透明、自律。
第七条学生社团应当积极开展文化、科技、运动、志愿服务等各类活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八条学校鼓励学生社团与校外单位、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扩大学生社团的影响力和社会连通性。
第二章社团注册管理第九条学生社团注册管理是指学校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登记核实学生社团的组织形式、宗旨、活动内容等,并对其合法性进行认定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生社团注册管理的对象是学校内的各类学生社团,包括独立社团、学生会、学生兴趣小组等。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注册管理实行自愿、公开、平等、合法的原则,鼓励学生积极申请注册,不得设置障碍。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注册管理按照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等环节,各环节责任清晰,程序合理。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注册管理要加强对学生组织的指导和监督,防止学生社团违法活动或损害学校利益。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注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学生社团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第三章社团活动管理第十五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是指学校对学生社团开展的各类活动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和评价的管理工作。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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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学生社团的组织活动,维护学校的正常学习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二、社团的组建与管理1. 组建1.1. 学生社团由同学自愿申请组建,根据学生自主原则,由学校立项、审批管理,获得社团合法身份。
1.2. 学生社团应当有合法的社团章程,依法依规组织各种活动,并承担活动安全及相关责任。
2. 管理2.1. 学生社团应当遵守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组织和参与任何危害学校形象、妨碍校园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2. 学生社团应当依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公示年度活动计划和经费使用方案,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2.3. 学生社团要合法合规、规范经营,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不得进行非法金融活动。
2.4.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生社团,学校将会提醒、警告或解散,对于严重违规或违法行为,学校将永久取消该学生社团的合法身份,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社团成员管理1. 入团与退出1.1. 学生社团对全校开放,任何符合团员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入团。
1.2. 学生社团成员应当认真参加各项活动,履行团员义务,服从组织安排。
1.3. 学生社团成员在违反学校规定或有损学生社团形象时,应及时主动退出或接受相关处分。
2. 权利与义务2.1. 学生社团成员享有言论、表达、决策、监管等权利,应当遵守学生社团章程、学校规定,认真参与社团各项活动。
2.2. 学生社团成员应当保护学生社团的声誉,维护学生社团有效运营。
2.3. 学生社团成员违反规定或损害学生社团形象,学生社团有权予以处分或开除,情节严重者,学校可以视情况予以处理。
四、社团活动管理1. 活动组织与安全1.1. 学生社团应当按照计划和安排组织活动,不得组织和参与任何危害身体健康、安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伦理以及其他社团公认的原则、道德和品德的活动。
1.2. 学生社团应当根据活动需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保证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校规校纪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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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年学分制学生累计达到()非任选课不合格未取得学分者,应给予()A、八门以上,降级B、九门以上,退学正确答案:B2、学生勤工助学工资以计时形式支付的每小时不得低于( ) 元。
A、10B、8正确答案:B3、本人申请跳级,可按照升入年级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进行一次性考核,平均成绩达到()及其以上者,经学校批准,允许跳级。
A、70B、85正确答案:B4、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每周不得超过()小时。
A、10B、8正确答案:B5、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籍。
A、1B、3正确答案:B6、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发给()A:退学证明 B:学习证明正确答案:B7、无正当理由,开学时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超过()者暂缓注册。
A、三天B、四天正确答案:A8、学校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基金经费来源主要有( )A、学校勤工助学实体经营利润B、同学捐款正确答案:A9、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取()年基础理论课,()年专业知识课,()年职业技能训练的培养模式。
A、2,1,1B、1,2,1正确答案:A10、一学期内旷课累计( )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A、10—19B、20—29正确答案: A11、学生累计达到()门非任选课补考或重修不及格而未取得学分,经学校批准,应给予留、降下一年级。
A、五至八B、六至八正确答案:B12、对酗酒以及酗酒滋事的处分:酗酒者,情节严重的,给予()。
A、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B、记过处分正确答案:A13、上机满( )小时后,如遇他人待机,请自觉下机。
A、4B、3正确答案: B14、一学期内累计旷课( )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A、30—39B、40—49正确答案:A15、在学校宿舍内乱拉电线,使用电器升温设备、酒精炉等禁用物品或在走廊内焚烧物品,给予()。
A、严重警告处分B、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正确答案: A16、对于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进行的教学活动以及院、系组织的其他活动无故缺席者,每缺席一天按旷课()学时计。
学生社团团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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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团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社团团队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学生社团团队的组织结构、活动管理和队员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交流和合作氛围,促进社团团队的持续发展。
第二条学生社团团队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开展合法、有益的活动,树立良好的团队形象。
第三条学生社团团队成员应充分认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发挥个人专长,共同推动团队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社团团队的组织结构包括:团队长、副团队长、部长、干事、普通成员等。
第五条团队长负责团队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协调团队内部事务,代表团队与外界沟通交流。
第六条副团队长协助团队长开展工作,负责团队内部运行和组织协调。
第七条部长负责团队特定领域的工作,组织部门成员开展相关活动。
第八条干事协助部长开展工作,执行具体任务,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普通成员参与团队活动,积极发挥自己的优势,共同为团队目标努力。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十条团队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会议记录应当及时保存,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十一条团队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内容、目标、时间安排、负责人等,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十二条团队应严格控制活动经费,合理开支,保证经费的透明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团队应加强与学校、其他团队的交流合作,拓展团队活动的影响力和资源支持。
第四章队员行为第十四条团队成员应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第十五条团队成员应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团队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团队安排。
第十六条团队成员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团队或他人的利益,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负责人。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十七条团队成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情节轻微的,由团队负责人进行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书面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团队。
第十八条团队成员如有影响团队形象或学校名誉的违规行为,将被取消团队成员资格,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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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作为高校学习和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社团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拓展兴趣爱好、增强交流合作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学生社团的组织和管理,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组织结构、成立程序、活动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阐述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规定。
一、组织结构学生社团的组织结构是学校对于社团管理的基本要求之一。
学生社团可以依据其性质和规模自主设立其组织结构,但必须明确各级干部的职责和权限。
一般情况下,学生社团包括主席团和部门,主席团负责社团的整体领导和决策,部门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同时,学校也要求学生社团必须有一位指导老师,以提供指导和监督。
二、成立程序学生社团的成立程序是保证社团合法性和规范运行的重要环节。
学生社团的成立要经过严格审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为在校学生,团队成员必须有固定人数,并能提供明确的活动宗旨和规划。
在提交申请材料后,学生社团需要进行面试和答辩,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成立。
三、活动管理学生社团的活动管理是学校对社团运行的重点监管。
学生社团活动需要提前向学校申报,并获得批准。
同时,学生社团在活动过程中需要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并为活动参与者购买必要的保险。
在活动完毕后,学生社团需要向学校提交活动总结和成果展示,以便学校评估社团运行情况。
四、资金使用学生社团的资金使用是管理规定的核心内容之一。
学校规定学生社团必须按照预算进行经费支配,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资金。
学生社团每年都要向学校提交一份详细的经费支出计划,学校对这些计划进行审核审批。
在使用资金过程中,学生社团必须遵循财务规范,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
五、指导老师职责指导老师在学生社团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指导老师需要协助学生社团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
指导老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社团管理经验,能够与学生社团成员有效沟通和协作。
同时,指导老师还需要监督学生社团的活动安全和经费使用情况。
六、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成员享有平等和公正的权利,包括参与社团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等。
吉林大学关于在学生社团建立团支部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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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关于在学生社团建立团支部的实施办法第一篇:吉林大学关于在学生社团建立团支部的实施办法吉林大学关于在学生社团中建立团支部的实施办法(试行)高校学生社团是高校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发组织建立的大学生群众性团体,具有自发活动,自主管理等特点。
在学生社团中建立团支部,是新形势下对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探索,也是对社团发展思路和管理模式的新探索。
为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进社团的机制,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渗透力、辐射力,激活团组织在学生社团中的工作模式,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发展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学生社团团支部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严格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章程,团结带领全体社团成员,执行上级共青团组织的决议,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坚持活动的正确导向,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
学生社团团支部是学生社团在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和社团人数成立的基层团支部。
各学生社团团支部必须接受上级团组织的管理指导。
学生社团团支部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总支的日常管理下开展工作,各社团挂靠院系团委协助校团委和校学生社团联和会团总支对社团团支部进行管理。
学生社团团支部是在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优势的同时,按照有利于联系团员青年、有利于增强内在活力、有利于整合工作力量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基层组织。
学生社团团组织有责任引导学生社团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全面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和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为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学生社团团支部建立、运行及撤销第一条校团委授权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总支具体指导社团团支部工作,学生社团团支部必须接受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总支的管理指导。
新成立社团成立团支部,经挂靠院系审核,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总支报送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审核同意后方可成立团支部。
第二条学生社团团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任务,社团挂靠院系团委协助校团委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总支对社团团支部进行管理。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内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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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内容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管理,规范学生社团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途径,是学生自我发展和实践能力提升的平台。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借机谋取私利。
第五条学生社团应当发扬团结互助、奉献友爱的精神,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学校文化建设。
第六条学生社团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七条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是学生社团的管理机构,负责学生社团的组织领导和运行管理。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设立第八条学生社团是由学生自愿组成、志同道合的团体,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组织形式,定期活动、开展一定领域的活动。
第九条学生社团应当向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成立。
第十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守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定期进行年度报告和总结。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应当定期举办团队建设和培训活动,提升成员素质和组织能力。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管理社团资产,做好财务报账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活动第十三条学生社团应当在学校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如开学典礼、校园文化节等。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可以自行组织各类活动,如文艺演出、演讲比赛、座谈会等,但需提前向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报备。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不得传播淫秽、暴力、迷信等有害信息。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应当重视活动的安全和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应当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志愿者服务、社会调研等,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高校学生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高校学生社团规章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a85f0a83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9c.png)
高校学生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高校学生社团的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注册的学生社团,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健身类等各类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相关规定以及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生社团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为学生社团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学生社团的组织形式可以是社团委员会制度、社长制度、班级代表制度等,由学生自愿参与并且通过自主选举的方式产生。
其中,社团委员会是学生社团组织的核心。
第六条学生社团应当设立社长或负责人,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学生社团与学校和其他社团进行沟通与协调。
第七条学生社团应当设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策划部、宣传部、财务部等,以保证学生社团的运作和管理。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八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守学校规定的社团活动时间和场地,不得擅自改变活动地点和时间。
第九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学生社团应当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形象,不得损害学校和社团的声誉。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规范社团成员的行为。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二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拨款、社团会费和社团自行筹集的经费。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定期向社团成员和学校报告经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使用应当符合学校规定的审批程序,不得私自挪用或浪费经费。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活动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报备和审批。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内容应当健康、积极向上,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学校的规定。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应当对活动场地和设备进行妥善管理和维护,保证活动安全。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定和本规章制度的学生社团,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社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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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社团信息
吉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吉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成立于2000年,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和校团委的指导下,服务、管理、协调、统筹吉林大学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活动的学生组织,在学校“一体两翼”的团学工作格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经济探索学会:始建于1985年,是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四大协会之一,也是最具有经济学院特色的协会,学会以承办院刊《经济学子》杂志,并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与经济相关的各种活动来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为对经济感兴趣的同学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
其他社团:
1.彼岸文学社
2.舞蹈协会
3.先行旅游协会
4.跆拳道协会
5.中国造制设计协会
6.声色年代话剧社
7.计算机协会
8.书友会
9.瀚轩棋社
10.演讲协会
11.武术协会
12.智汇摄影协会
13.环保协会
14.动漫协会
15.心理协会
16.市场营销协会
17.书法协会
18.音乐协会
19.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
20.羽毛球协会
21.毽球协会
22.创造文学社
23.高尔夫球协会
24.光影电影协会
25.马列主义学习研究学会
26.金融证券协会
27.逻辑推理协会
28.韩语协会
29.红十字协会
30.天文爱好者协会
31.手工制作协会
32.健美操协会
社团就是给我们带来了欢乐和提高我们能力的地方,而且这些社团里都会有一个领导人,这些领导人都在国内很有名气,报社团的话就按照自己的兴趣来,在最后几年结束的时候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社团联合会意理协会章程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社团联合会意理协会章程](https://img.taocdn.com/s3/m/c76665cb87c24028905fc3d0.png)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社团联合会意理协会章程第一章总那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社团联合会意理协会是由热衷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生组成的学生社团,隶属于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同意学院党委和团委的领导,在学院社团联合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活动。
第一条宗旨与原那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社团联合会意理协会以“自解困惑,帮忙他人”为宗旨。
通过了解心理健康的相关理论,提高自身心理素养,同时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院系二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运用心理学只是提高广大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增强心理素养。
第二条协会要紧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类活动,踊跃向广大同窗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并协助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工作。
具体工作包括:(一)新生心理适应教育月期间,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院系二级心理辅导站开展相关活动(包括新生心理普查、新生适应心理素养拓展活动、心理沙龙等)(二)心理文化月期间,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院系二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各项活动(包括校园心理剧大赛、校园心理漫画大赛、心理健康主题演讲大赛、集体心理拓展技术大赛、心理沙龙等)。
(三)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其它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四)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讲座工作。
(五)与各院系心理协会分会沟通、交流。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能第一条协会主席团、常委与部门设置:(一)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其中一人担任秘书长工作,组成协会主席团。
主席团是协会的最高职能机构。
(二)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组成常委,同意主席团的领导和监督。
(三)协会设秘书部、组织部、外联部、学术部、宣传部和新媒体部六个常设职能部门和手语操队、主持人队两个特色队伍。
各部门及队伍在完成部门内部工作的基础上踊跃配合,负责处置好协会的各项具体事务。
(四)协会设置手语操队、主持人队、礼仪队、摄影队、PhotoShop培训队,五支常设培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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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社团(简称“社团”)是学生增长知识,锻炼能力,丰富和活跃课余文化生活,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依据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规、学校纪律及有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同时社团活动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保证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服从学院党委的领导,接受学院团委的指导,由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和监督;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应是在我院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
第二章社团成立第五条社团发起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接受学院团委的指导,服从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有利于良好校风、学风的建设,有以学生社团形式开展活动之必要;(二)有专门的筹备组负责筹建事宜,有2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并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专业社团要有专业指导教师担任);(三)有规范的申请材料,包括筹备申请书、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等;(四)考虑到我校学生社团现有的规模,自本条例公布之日起重复性社团在原则上不予批准成立。
第六条学生社团分为专业性社团和非专业性社团,实行二级管理。
(一)专业性社团是指由学院各系、部门、中心等提出申请,以深化专业学习、研究和交流为目的,与归口单位(即学院各系、部门、中心等)所辖专业的学术研究紧密结合,旨在通过开展社团形式的活动,起到传播专业知识信息、扩宽课堂教学、提高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研究和创新能力,通过学院团委审批并注册备案的学生社团。
1、专业性社团的日常管理、主要负责人任免、活动的组织与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如专业学生社团活动审批表、大学生活动中心场所申请表、学院团委物品申请表、临时摆摊审批表等)、活动赞助等相关活动,由各归口单位(学院各系、部门、中心等)审批与负责,审批通过后上报院社联,由社联统一报学院团委备案。
2、专业性社团活动经费来源主要来自社团会费的收取、归口单位(学院各系、部门、中心等)的拨付以及社会赞助。
其中,社会赞助由归口单位(学院各系、部门、中心等)在不违反学院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审批与负责,审批通过后上报院社联,由社联统一报学院团委备案。
3、专业性社团必须由各归口单位(学院各系、部门、中心等)指派专业内指导教师负责管理和指导该社团的日常运作与活动的开展,须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登记表》,上报院社联后,由社联统一报学院团委备案。
(二)非专业性社团是指由拥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学生自发组织,向院社联提出申请,并在学院团委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
1、非专业性社团接受学院团委的管理,社团日常活动的开展上报院社联后,由学院团委负责审批;2、非专业性社团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社团成立应履行下列手续和审批程序:(一)筹备组主要负责人向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章程草案、发起人名单和社团负责人简历。
(二)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初步审核通过后,由筹备组领取并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社团登记表》和《社团负责人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三)学院团委全面审查批准后,再报请学生主管领导批准,社团方可正式成立。
《社团登记表》和《社团负责人情况登记表》存放在学院团委、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和该社团各一份。
(四)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公开会议形式宣布成立,学院团委予以承认。
第八条社团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置由各社团自行决定,社团组成人员情况(系别、年级、政治面貌、住址等)须报学院团委备案。
第九条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中选举产生,每年换届一次,团委将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必要调查,并对负责人的选举进行监督,由团委认可方可承认。
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规校纪;(二)热心社团工作,愿意为同学服务,并有足够能力负责社团的工作;(三)专业学习成绩较好,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一)上一学期功课不及格或累计两门以上功课不及格者;(二)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或有其它违反校纪行为,情节严重者;(三)同时兼任两个或以上的社团副会长以上职务;(四)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归口指导单位撤职的社团负责人;(五)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社团中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第十条社团名称必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第十一条社团可聘请若干政策水平较高、学术造诣较深或在某些方面有专长、关心学生社团活动的专家、学者或教师、顾问或名誉社长(或会长)。
第十二条社团在征得团委同意后,可自备各种形状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以便开展工作。
但不得刻制任何公章。
第三章关于学生社团名称、名片、印章及对外联系的规定第十三条社团名称(一)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损害的名称;(二)社团名称在使用时应注明“吉林大学珠海学院XXX协(学)会”。
第十四条社团名片(一)社团负责人在从事对外联络或其它活动需要时可向团委提出申请,并呈送清样,经批准后印制名片,并存学院团委备案;(二)社团在印制名片时,内容要属实,并注明“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社团”。
第十五条社团印章(一)社团在经团委审批同意后,可刻制各种形式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但禁止刻制任何公章;(二)社团须向学院团委交一份社团印章的底样;第十六条对外联系(一)社团在进行对外联络前须到各社团的归口指导单位申请备案,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必要时可申请由各社团的归口指导单位开具介绍信;(二)社团在进行对外联系活动时,必须真实署名,必须强调学生社团身份,不得盗用其指导部门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十七条违反上述规定,学院团委将给通报批评,严重者暂停该社团活动资格直至解散该社团。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八条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广告、公告等必须署名,未经批准,任何社团不得盗用指导部门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十九条社团在举办各种活动之前,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各社团的归口指导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一份活动简介,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活动。
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社团活动。
对未经批准开展的社团活动,学院团委有权进行批评,直至暂停活动。
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必须向团委进行口头或书面的总结汇报。
第二十条两个以上(含两个)社团联合举办活动,必须事先向团委提交社团联合活动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着手进行准备工作。
在准备工作结束后,由主办活动的社团负责人把联合活动方案提交团委审查批准后,方可活动。
第二十一条社团举办与校内其它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的联合活动,须事先征得团委同意后并上报合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及活动方案,团委报上级机关或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二条社团举办讲座、报告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室外活动,须提前一周前向各社团的归口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时要说明被邀请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讲座或报告的内容、时间、地点、主要负责人等,必要时应出示被邀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
(二)各社团的归口单位审核同意后,社团负责人持证明到学校有关部门借用活动场所。
(三)讲座、报告会的秩序由社团负责维持,讲座、报告会的内容与申请不符者,一切后果由该社团及组织者负责。
(四)讲座、报告会结束后,由组织者向各社团的归口单位作口头或书面的总结汇报。
(五)任何个人和未经批准的组织均不得以社团名义自行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报告会等。
第二十三条社团举办各类培训班、学习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社团在校内举办各类培训班、学习班等活动,须提前一周向各社团的归口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时要说明被邀请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讲座或报告的内容、时间、地点、主要负责人等,必要时应出示被邀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
(二)办班的社团需在两周前向各社团的归口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交办班的内容、人数、讲授方式、次数、教员和教材情况、收费办法、招生方式等,经批准后方可张贴海报招生。
(三)办班社团及组织者应负责办班秩序的维护及其它有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社团举办群众性集会和活动(含各类沙龙、小型研讨会等),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凡在学校举行室内外群众性集会和活动,须在一周前向各社团的归口单位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行。
(二)申请时须说明集会和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社团和活动的组织者要对集会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社团张贴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向各社团的归口单位申报,经批准后,张贴在校内指定的布告栏上,不得在建筑物的门墙和树木及电线杆上张贴。
(二)张贴物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须署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
(三)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的不文明图画、标志。
第二十六条社团出版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团委对社团刊物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各社团刊物须到团委登记注册。
(二)社团刊物所登文章由作者或编者自负责任。
(三)社团刊物只限于校内宣传和交流。
需与校外单位和个人交流的须经社团联合会同意。
(四)凡经登记注册的出版的刊物,每期都必须送两份交学院团委存档。
第二十七条社团活动的责任由社团自行承担。
社团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在活动过程中有错误或重大失误的其个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社团负责人或其主要成员以社团名义进行的活动视为社团活动。
第五章社团财务第二十八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筹集。
学院团委对社团举办的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酌情给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社团举办活动可以寻求学校有关部门的经费支持。
在报团委批准后,也可以接受社会赞助。
第三十条社团自成立之间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帐目由专人负责,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以备团委审查。
第三十一条社团财产为社团集体所有,社团负责人或其它成员不得随意处理占有。
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学院团委负责处理。
第三十二条学院团委将对各学生社团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对未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社团,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解散社团,并对主要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章社团日常工作管理第三十三条学院团委每学期召开1-2次由全体社团负责人参加的全体委员大会。
必要时临时安排大会。
大会向社团负责人通报学校情况,汇报社联工作情况,听取社团意见,提出对社团的要求,研究在社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四条学院团委为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
各社团负责人须按时参加,对无故不参加者,团委有权进行批评,直至暂停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