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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义务。
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 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
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无效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 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课件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种类和形式 •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违约责任
目录
CONTENTS
01
合同法概述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合同法具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诚实信用、合法合规等基本特 点。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04
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内,享有自主选择和决定合同
内容的权利。
公平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的分配 上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
可以自由约定。
单务合同
指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 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 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 合同。例如,赠与合同
、借用合同等。
双务合同
指双方当事人互相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 。例如,买卖合同、租
赁合同等。

合同法全套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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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的生效
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第三节 合同的无效 第四节 合同的撤销 第五节 效力待定合同及其效力的补正 第六节 合同无效和被撤销效的联系与区别 二、合同生效的时间
23
第二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 为能力
二、口头形式 三、书面形式
(一)合同书 (二)信件 (三)数据电文 (四)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
四、默示形式 五、合同欠缺法定或约定形式
的法律后果
20
第七节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三、违反形式要求但法律例外地承认
其成立的合同的成立时间与地点
21
27
第六节 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一、合同无效的特征
1.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 3.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 2.收归国有和返还集体、第三人
28
第五章 缔约过失责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第三节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和承担方式
16
第四节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
一、概述 二、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 三、格式条款的规制制度
17
第五节 合同成立的其他方式
一、交叉要约 二、同时表示 三、意思实现 四、依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或国家订
货计划缔约
18
第六节 合同的形式
一、合同的形式概述
(一)合同形式的概念 (二)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
8
第二章 合同概述
第一节 合同的基本观念 第二节 合同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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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
01
(一)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基本依据
02
03
(三)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04
(四)以行为成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合同成立,是通过要约、承诺的程序实现的。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因此,“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492条第1款)。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492条第2款)。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83条)。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也是判断合同成立时间的标准。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要约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效力
要约生效的时间
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非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
对要约人的效力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回,有两种情况:其一,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此时不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任何损害,自应允许撤回要约,要约不发生效力。其二,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受要约人也不会因信赖要约而行事,不会产生损害,撤回通知也足以消灭要约。

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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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效合同具有履行强制性。
(三)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指法律、法规规定了具体名称和 调整规范的合同。 无名合同:指法律、法规尚未规定其名称和 相应调整规范的合同。 2、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宣告 合同成立,如买卖合同、委托合同等; 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除了意思表示一致外, 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 ④如何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 A.法律规定标准。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 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 B.当事人意愿标准,即根据当事人已经表达出来 的意愿来确定当事人对其之行为主观上认为是要 约还是要约邀请。 • 如: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 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 视为( ? ) 如果标明“样品”呢? • C.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 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 如: 甲对乙说“我有位于某处的房屋一栋,愿 意以低于市场价出售,你是否愿意购买?
• (3).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具备足以 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标的、数量、价格 • (4).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 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如:“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 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 随到随购,数量不限。”
• 3、要约邀请
• ①定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 ②性质:准备阶段,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 六、缔约过失责任 • 1、含义
•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背其根据诚实信用原 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 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分》课件

《合同法分》课件

承揽合同
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特 定工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
同。
借款合同
一方提供资金,另一方在约定 期限内偿还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合同的形式
01
02
03
书面形式
通过文字、符号、图表等 方式记录合同内容,包括 合同书、信件、电报、电 传、传真等。
口头形式
双方口头约定合同内容, 无书面记录。
其他形式
根据《合同法》规定,除 了书面和口头形式外,还 可以采用推定和默示的方 式表示合同成立。
调解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 以解决争议。
诉讼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合同争议的诉讼和仲裁
诉讼和仲裁的区别
诉讼和仲裁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具 有不同的程序和特点。
诉讼的程序
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开庭审理、判决 等阶段。
仲裁的程序
仲裁程序包括申请仲裁、组成仲裁庭、审理 和裁决等阶段。
诉讼和仲裁的选择
当事人可以根据争议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选择 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2023
REPOR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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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合同法具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合 法和公序良俗等原则,旨在保护合同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 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 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自愿原则
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 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
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当 事人协商一致,并且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课件

合同法课件
合同法
白云
教材:
魏振瀛:《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 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崔健远:《合同法》,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李永军:《合同法》,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参考书目:
王泽鉴:《债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海因· 克茨:《欧洲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 版。 阿狄亚:《合同法导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三、现代合同法 发生了以下变化: 1.具体人格登场 自然人与法人、企业与消费者、经济强者与经 济弱者等 2.新的交易形式逐渐普及,新的合同理念陆续 诞生 架构合同、保理合同、电子合同
3.合同自由受到限制 格式合同、强制缔约
4.社会责任抬头 5.一般条款的作用增强
6.统一化趋势
7.劳动法、产品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费 等从民法中分离出去
第四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同自由原则 (一)什么是合同自由原则 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与合 同有关的事项享有选择和决定的自由。 (二)合同自由的内容 1.缔约自由原则 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 5.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
二、合同正义原则 (一)什么是合同正义原则 指对任何人都同样看待,双方的所得与所失 应是对等的,而不考虑其身份与地位如何。 (二)合同正义原则的内容 1.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具有等值性 2.风险的合理分配 3.合理分配其他类型的合同负担
第五节 合同法的体系
一、合同法的体系概述
是指以合同法的原则、制度及规范为基本要 素,以它们的有机结合为主要形式,使所有的合 同法的原则、制度及规范都能充分发挥作用而构 成的合同法整体。
二、我国合同法体系 以《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为龙头,加上 《担保法》、《著作权法》等单行法的合同规范 以及有关合同的司法解释,构成了合同法的体系。

合同法讲解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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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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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行为
违反合同义务,即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违约行为
• 不能履行; • 迟延履行; • 不完全履行; • 拒绝履行(预期违约) ; • 债权人迟延:受领迟延。
违约救济方式
• 强制履行; • 解除合同; • 赔偿损失; • 支付违约金; • 恢复原状等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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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瑕疵担保义务
概念:卖方需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指出卖人对其所交付的标的物, 应担保其有依通常交易观念或当事人的意思认为应当具有的价值、效 用或品质。
种类:质量(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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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常某租赁方某门面房,用于开办饭馆,月租12000元,常某另外支付
3
合权利与义务
4
合同履行
5
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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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主体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同主体的主要风险点: ➢ 合同主体不明 ➢ 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 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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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例一』
认错借款人,几十万血本无归 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3月,乙向甲借款十多万,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价款。 2、逾期交付、提取标的物。 3、未按约定的方式、地点、数量、质量等履行合同。 4、未尽到通知、保密、协助等附随义务。 5、对方违约时,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6、我方未充分行使违约救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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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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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课件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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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 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 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13
借款合同
❖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 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 付逾期利息。
❖ 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 期间计算利息。
8
买卖合同
❖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 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一百四十条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 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 ok
9
借款合同
❖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 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 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 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 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over
15
16
❖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 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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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争议的解决
❖ 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 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 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 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 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ok
❖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 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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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 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 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合同法讲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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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陆法及英美法的定义
大陆法系:合意(convention)说
《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契约,为一人或数人 对另一人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 义务的合意。”
英美法系:允诺(promise)说
美国《第二次合同法重述(Restatement 2d of Contracts)》第1条:“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 被违反时法律给予救济或被履行时法律以某种方式 认定为义务的允诺。”
的意思表示方向一致的法律行为。
如社团(法人)的设立
(2)合同=契约? 1950年9月《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签订合
同契约暂行办法》
例外?传统?如违约责任、缔约过失
2、合同与“合意” (1)合同是否都由合意构成? “事实合同关系”论——豪普特() “关系合同”论——麦克尼尔(Macneil) “强制缔约”&“格式合同”?
A看好一处楼盘,在实际看房之后与开发商B 签订购房协议,并与银行C签订按揭贷款协 议。
A在路上因患病而昏倒,此时路过的B将处于 昏迷状态的A送往医院,并垫付了治疗费用。
A从B网站购买王泽鉴《债法原理》一书,并 从网上付款,后B告知A此书断货。
A驾车不慎撞伤B。
绪论
一、合同在民法中的位置
绪论
1896年《德国民法典》抽象出了法律行为、意思 表示等概念
“抽象的平等人格”、 “个人责任与过错原则”
绪论
2、现代合同法 (1)经济状况及交易形式的发展促使各国通过大
量的特别立法、判例及学说对近代合同法进行修 正,并追求国际与地区合同法的统一。 考虑到具体人格,如劳动者、消费者概念 对合同自由的限制—格式条款、强制缔约 对过错责任的修正—无过错责任+保险 合同法的统一趋势—《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CISG)、《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ICC)、 《欧洲合同法原则》(PECL) (2)一般条款的运用及由此产生的义务群

合同法课件

合同法课件
问: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已经成立?甲是否有权没收乙 所交付的80万元预付款?
(三)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的生效时间:
——我国采取“到达主义” 《合同法》第16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对话要约——对方了解 非对话要约——进入对方能够控制的领域
案例: 甲发电子邮件给乙,表示欲以三千元价格售其二手
镜 像 规 则: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保持严格的一致
我国《合同法》借鉴了美国《统一商法典》及CISG的做法对镜 像规则加以改变。
➢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第30条) ➢ 非实质性变更: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
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第31条) ➢ 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
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根据的合同。 2,期限的种类 始期与终期
四、不具备有效要件的合同
无效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一)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第53条) 1,含义:
指因欠缺法律规定的根本性有效要件,而不能发生行为人 所追求的私法效果的合同。 2,特征: (1)内容一般具有违法性; (2)当然无效、自始无效、绝对无效。
合同法学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节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第七节 违约责任 第八节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案例1:
甲、乙相约国庆长假期间去外地旅游,并约定甲将搭乙的顺 风车。临行前一天,乙致电甲,因家庭原因,不能如约出 行,但甲已经购置了相关的旅游用品,并且因此放弃了去 他地旅游的机会。因此,甲主张其与乙之间就搭顺风车已 经成立合同关系,并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而乙则主张, 双方并未成立合同关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合同法课件》课件

《合同法课件》课件
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撤销权
当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 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债权人撤销权
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 买他人财产时,债权人有权请求
法院撤销该行为。
0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01
02
03
协商一致
《合同法课件完整版》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成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合同的诉讼时效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性质
合同法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性质
合同法是私法领域中的基本法, 具有规范性和任意性,其目的是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01
古代合同法
古代合同法以奴隶制和封建制为基础,强调契约自由和形式主义,但实
际上受到政治和社会因素的限制。
02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合同法开始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并逐
渐形成了现代合同法的雏形。
03
现代合同法
现代合同法在形式上更加灵活,注重保护弱势方利益,并强调公平和诚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 者同意履行义务,都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延长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 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效力
实体权利消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 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合同法基本原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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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义务得到全面履行。
02 03
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履行主体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是确保合同顺利履行的 关键。
履行主体的变更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履行主体可能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能由于各种 原因产生,如企业合并、分立等。在履行主体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 合同相对方,并确保合同义务得到继续履行。
可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 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 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 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撤销。
合同的解释
合同解释的原则
合同解释的原则包括文义解释原则、 整体解释原则、历史解释原则、习惯 解释原则和诚信解释原则。
履行的期限和地点
履行期限
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节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各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以确保合同顺利完 成。
履行地点
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具体地点。在确定履行地点时, 应充分考虑各方实际情况,以便于各方履行义务和监督执 行。
提前履行与逾期履行
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可能会提前或逾期履行合同义务。在 这种情况下,应与合同相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解决相 关问题,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恢复原状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恢复原状,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如果 无法恢复原状,则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后,如果一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 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规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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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合同的订立
要约
承诺
3
补充: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要约邀请: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
要约的意思表示。 ▪ 如: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
(二)要约: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
思表示。 ▪ 如:直接发包中甲方的发包行为;招投标
发包中乙方的投标行为。
4
补充: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程序
(三)承诺: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
《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 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 同成立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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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的形式
▪ 口头形式 ▪ 书面形式(用于建设工程合同) ▪ 其他形式
7
五、合同的内容
见《合同法》第十二条。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 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 (3)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 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3.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
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
31
八、合同的转让
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改变合同主体的 法律行为。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债 权和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 分为:
▪ a.债权的转让(债权人有通知义务) ▪ b.债务的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 c.债权和债务的全部转让(须经对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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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的终止
《合同法》第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 务终止:

合同法教学课件112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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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教学课件
第七章 合同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合同在签订和履 行过程中的法律规定,了解违反合同应 负的法律责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途 经和方法。
18.08.2021
2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位于某大厦的写字间租
赁给某商贸公司,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租期 1年,每平方米日租金4元,每季度交纳一次。 商贸公司先期支付10万元作为房租保证金, 7.5万元作为电话保证金。如租期届满,商 贸公司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付清房租、电话等
18.08.2021
12
要 约(发盘、报价)
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要约人)向另一方 (受约人)提出合同条款,希望与对方签订合 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一般向特定人发出。
要约应当具备的条件
要约人向受约人表示订立合同的愿望;
提出订立合同的条款,合同内容明确具体;
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 示约束;
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 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 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18.08.2021
16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是引诱要约,其与要约的根本 区别,是没有订约的意思表示和合同条 款,只是通过提供有关信息,希望(引 诱)他人向自己订约的意思表示。不属 于订立合同的行为。
你能举例说明什么是要约邀请吗?
18.08.2021
17
要约邀请
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行为人在法 律上无须承担责任。
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发生的订约提议中附有“以 我方最后确认为准”,或“仅供参考“等字样, 则提议就是要约邀请。
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 说明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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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 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 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 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 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 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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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七条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 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 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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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 不得撤销:
•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 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 作。
• 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 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 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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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二十三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 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 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 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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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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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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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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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课件ppt

合同法课件ppt

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合法交易、合同履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向乙出售一套房屋。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甲发现乙并非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而是 无处分权人。甲因此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 房款。法院审理后认为,乙作为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依 然有效,但因乙无法实际交付房屋,构成违约,判决乙返 还甲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条件
合同解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合同目 的无法实现、对方违约等。在合同解除时, 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尽可能减少双方 的损失。
程序
合同解除需要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通过 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在协商一致后,当事人 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履行。 同时,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互相返还财产 和利益。
诉讼解决
法律保障
01
诉讼解决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
,能够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程序
02
诉讼程序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定,能够确保裁决结果的公正
性和合法性。
权威判决
03
诉讼解决由法院作出判决,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能够为双方
当事人提供最终的解决方案。
08
合同法实践案例分析
合同解除的后果
返还财产
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互相返还财产和 利益。如果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应 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赔偿损失
在合同解除后,如果一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 损失,则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双 方均有过错,则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
担责任。
06
合同违约责任与救济
违约责任的形式
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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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
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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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支付相应代价为标 准
有偿合同(例 如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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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合同(例 如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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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 或完成其他给付
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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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受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效力时取得承诺的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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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要约的撤回
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到达受要约 人之前,宣告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未生效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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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销
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 人将该要约取消,从而消灭要约效力 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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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自愿原则)
1、合同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合同的自 由;
2、合同当事人有选择合同相对人、 合同内容和履约方式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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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平等、公平原则 1、平等原则 地位平等 权利义务的分配平等 合同主体受法律平等保护 2、公平原则 正当行使权利,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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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驾车不慎撞伤丙,系因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 利,应成立侵权行为。丙得向甲请求损害赔偿。
丁救治丙,系无法律上之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 务,应成立无因管理。丁得向丙请求偿还其所 支出之医药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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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承诺可以撤回, 但撤回承诺的 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 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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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办法
1、要约的概念和有效条件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发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人-------受要约人
有效条件
1、要约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受要约人作出;
3、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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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形式 口头:对话或电话 书面:信件、电报、传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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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 1、合同订立时,当事人负有先合同义务; 2、合同履行时,当事人应同时履行附随义; 3、合同履行后,应负后合同义务; 公序良俗原则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如订立以犯罪或帮助犯罪行为为内容的合同;
2、尊重社会公德
如以非法同居为条件进行财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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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要约
2、要约邀请(要约引诱) 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当事人一方发出
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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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邀请


要约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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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约的法律效力
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对要约人的效力 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 束,不得随意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 限制、变更和扩张。
(1966年——1976年) (三)我国合同制度的发展成熟阶段
(1978年----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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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甲盛情邀请乙共进晚餐,乙愉快地答应。 二人之间是否成立合同? 如果乙没有依约 赴宴,甲是否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例外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 其他法律的规定
——已生效的要约
要约不得撤消的两种情况: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 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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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失效
拒绝要约的用纸到达要约人 要约人依法撤销邀约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对邀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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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分类
(一)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 的名称为标准:
有名合同(典型合同) 15种
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
如宾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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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合同
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 合同 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 5、租赁 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 8、 建设工程合同 9、运输合同10、技术合 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 合同 14、行纪合同15、居间合同
(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和条件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3、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5、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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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诺的撤回
在承诺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前,承 诺人宣告取消承诺的意思表示。
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 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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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的行为特征
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是双方民事行为。
2、主体特征
合同是地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
3、目的特征 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合同的当事人是一种债的关系 5、合同是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
第四章 合同法
主要内容: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担保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合同的终止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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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甲向乙买车,价金5万元,甲不知其妻已付款, 复开具即期支票予乙之会计。甲驾车回家途中不 慎撞伤丙而逃逸,路人丁送丙赴医救治,支出医 药费5000元。
试分析案件中的法律关系
共有4个法律关系:
甲向乙购买车,成立买卖合同。买受人甲得向出卖人 乙请求交付该车,并移转其所有权;出卖人乙得向买 受人甲请求支付价金及受领标的物。
甲不知其妻已付价款,复开支票予乙之会计,乙系无 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致甲受损害,应成立不当得利。 甲得向已请求返还其所受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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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 的形式和手续来划分
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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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 为标准,将合同分为
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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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同(如担保合 同,抵押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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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立法概况 (一)我国合同制度的初创阶段
(1950年——1965年) (二)我国合同制度的停滞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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