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职工补偿金的相关规定
单位倒闭终止劳务合同赔偿标准
在我国,单位倒闭终止劳务合同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众多法律法规。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单位倒闭终止劳务合同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1.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单位倒闭终止劳务合同的情形1. 单位因经营不善、破产等原因倒闭,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 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
3. 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单位倒闭终止劳务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支付1. 单位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劳动者与单位就经济补偿金支付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单位倒闭终止劳务合同的特殊情况1. 劳动者存在过错,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按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单位倒闭终止劳务合同的法律责任1. 单位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劳动者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并作出裁决。
总之,单位倒闭终止劳务合同赔偿标准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企一旦倒闭会怎么处理员工
一、国企一旦倒闭会怎么处理员工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
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
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国企倒闭,员工保险的处理在单位破产倒闭后,该公司员工的社保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
1、灵活就业缴费按规定应由本人选择提出申请,或由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清算终结时通过职代会同意,方可整体按灵活就业缴费。
2、由于该县国有企业集中破产失业人员多,失业金积累少,财政困难,不能使所有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失业待遇,县政府决定分期分批享受。
如果尚未领取失业金,重新就业后,将不能再享受失业待遇。
3、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及时缴费,跨年度欠费不允许补缴。
企业破产后员工怎么得到补偿
企业破产后员工怎么得到补偿企业破产了员工能得到补偿吗?企业破产后对于企业拖欠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不必申报,破产清算组会列出清单并公示。
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企业破产赔偿员工的方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企业破产后员工能得到补偿吗当企业面临破产时劳动者重新就业当然是一方面,还有另一方面是:对于企业拖欠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不必申报,破产清算组会列出清单并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
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
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
企业倒闭给员工赔偿的办法是:
1、需要确定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和月工资;
2、员工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的,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4、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可从公司处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
2021年公司倒闭员工补偿标准
Never underestimate your power to change yourself勤学乐观天天向上(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公司倒闭员工补偿标准公司倒闭欠薪怎么办?公司倒闭的时候是否要支付员工赔偿金?支付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赢了网上海律师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原来公司倒闭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标准20__-02-09 17:25 | #2楼公司倒闭了,员工的赔偿标准和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是什么?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员工赔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公司倒闭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公司倒闭赔偿员工的方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
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
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国有企业破产后,在职职工能得到哪些补偿
国有企业破产后,在职职⼯能得到哪些补偿国有企业是指国家享有所有权的企业,⽽国有企业⼤部分是属于⽐较⼤型的、在某⼀⾏业拥有主导地位的企业,但属于制度、市场竞争等原因会造成国有企业破产,那么国有企业破产后,在职职⼯能得到哪些补偿?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国有企业破产后,在职职⼯能得到什么补偿(⼀)、关于国有破产企业职⼯领取⼀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偿⾦的政策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有破产企业中1986年10⽉1⽇以前参加⼯作且选择⾃谋职业的职⼯,可按规定领取⼀次性安置费;1986年10⽉1⽇以后参加⼯作的职⼯,不能领取⼀次性安置费,只能领取经济补偿⾦。
2、根据⾃治区党委、政府规定,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的下岗职⼯,⽆论1986年10⽉1⽇前后参加⼯作,出中⼼时只能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
(⼆)、关于破产企业职⼯安置费和经济补偿⾦的计发办法1、⼀次性安置费计发办法。
根据⾃治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有破产企业职⼯安置⼯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00]13号)规定,国有破产企业符合领取⼀次性安置费条件的职⼯领取⼀次性安置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破产企业所在地(市)、县(市)上⼀年企业职⼯平均⼯资的3倍,具体计发标准按企业所在地、州、市⼈民政府的规定执⾏。
2、经济补偿⾦计发办法。
未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且在1986年10⽉1⽇以后参加⼯作的职⼯,以企业破产时本⼈前12个⽉的⽉平均⼯资为标准计发经济补偿⾦;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的下岗职⼯,以本⼈进中⼼前12个⽉的平均⼯资计发经济补偿⾦。
领取经济补偿⾦⼈员如本⼈⽉平均⼯资低于本企业职⼯平均⼯资标准,按企业职⼯平均⼯资标准计发。
(三)、关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国有企业破产后,凡按规定领取⼀次性安置费的⼈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经济补偿⾦的⼈员,其原企业及本⼈参加了失业保险且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国有企业破产程序国有企业破产程序,即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程序,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民法院根据债权⼈或债务⼈的申请,宣告债务⼈破产,并将债务⼈的破产财产依法在全体债权⼈中按⽐例进⾏分配的特定程序。
单位破产14年工龄补偿标准
单位破产14年工龄补偿标准
单位破产14年工龄补偿标准
一、月工资补偿
对于单位破产14年工龄的职工,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意味着,按照工龄计算,您将获得相当于1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的计算方式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社会保险补偿
单位还应按照国家规定,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补偿的具体金额将按照当地政策和规定计算,一般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三、经济补偿金
除了月工资补偿和社会保险补偿外,单位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将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确定,一般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
对于单位破产14年工龄的职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补偿标准和金额将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确定。
如果您是单位破产的职工,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了解详细的补偿标准和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补偿。
公司破产员工怎样才能得到经济补偿
公司破产员工怎样才能得到经济补偿公司破产员工能得到工资补偿吗?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公司破产赔偿员工的标准及清算补偿的方法等相关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公司破产员工能得到工资补偿吗当企业面临破产时劳动者重新就业当然是一方面,还有另一方面是:对于企业拖欠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不必申报,破产清算组会列出清单并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
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
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单位破产14年工龄补偿标准(一)
单位破产14年工龄补偿标准(一)单位破产14年工龄补偿标准1. 背景介绍•近年来,由于经济不稳定和市场变化,许多企业纷纷破产关闭。
•破产对企业员工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单位工作多年的员工。
2. 工龄补偿的重要性•工龄补偿是破产员工的一项重要权益,用于弥补他们在单位工作期间所付出的努力和时间。
•工龄补偿对于员工的生活稳定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 破产14年工龄补偿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单位破产的情况下,员工可以享受到破产14年工龄补偿。
•破产14年工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月工资补偿:根据员工在单位的月均工资数额,补偿标准为月均工资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0%-80%不等。
2.社会保险补偿:根据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补偿标准为员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0%-100%不等。
3.经济补偿金:根据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补偿标准为每工作一年的工资的一定倍数,通常为1-2倍不等。
•破产14年工龄补偿标准的具体细则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单位与员工协商确定。
4. 工龄补偿的申请与支付流程•员工在单位破产后,应向单位提出工龄补偿的申请。
•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与员工达成的协议,及时支付工龄补偿金。
•如果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龄补偿金,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5. 注意事项•员工在申请工龄补偿时,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工作合同、工资单、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如果员工发现单位破产前有潜在破产风险,应及时与单位沟通并了解自己的权益情况。
•如果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存在违规行为,可能会影响其工龄补偿的标准和支付。
6. 结语•破产14年工龄补偿标准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制度,对于受到单位破产影响的员工来说,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希望各级政府和企业能够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完善,确保员工能够合法地享受到应有的工龄补偿。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的标准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现在开公司的虽然很多,但是倒闭的公司也很多,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的标准也出现了新的定义,员工的利益也得到了保障,不会因为公司突然倒闭员工就得不到保障了,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一、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二、员工赔偿标准法律法规。
1、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关停职工补偿标准
企业关停职工补偿标准摘要:1.企业关停职工补偿标准的相关文件和规定2.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3.补偿项目的详细分类4.企业关停职工赔偿的实际操作流程5.结论正文:一、企业关停职工补偿标准的相关文件和规定企业关停职工补偿标准主要依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 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6]25 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关停职工的赔偿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 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补偿项目的详细分类企业关停职工补偿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六类: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根据占用土地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因素计算出的土地使用权补偿。
企业破产与员工待遇处理的法律案例剖析
企业破产与员工待遇处理的法律案例剖析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债务无法偿还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并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债务问题的状态。
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员工待遇处理是其中一个关键问题。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法律案例,剖析企业破产与员工待遇处理的相关法律问题。
案例:公司在经营困难后申请破产清算。
该公司共有100名员工,其中50名劳动合同还未到期,50名员工已经到期并未续签合同。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资产清算,并与债权人达成了还款协议。
然而,员工对于破产清算后的待遇处理表示不满,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时,劳动合同的终止与员工待遇处理需要遵守以下原则:一、员工劳动合同的终止:员工劳动合同的终止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1)解除合同:企业破产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破产清算: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清算时,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随着企业的清算终止。
二、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需要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工资是员工根据劳动合同与企业达成的薪酬协议,必须按时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企业破产时,员工的工资优先受偿。
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应该按时支付。
三、经济补偿金: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企业破产时,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可参考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主要根据员工在企业工作年限以及上一年度工资的情况进行计算。
根据以上法律原则,对于上述案例中的员工待遇处理问题的具体处理如下:1)50名劳动合同还未到期的员工:企业可以与这部分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待续签合同后再行解除。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这些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该按时支付,不得拖欠。
国企破产清算职工能得到什么补偿?
In the days of fame, there are more failures than pride.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国企破产清算职工能得到什么补偿?《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有很多国企无力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而走向破产。
企业破产对职工的触动最大,大批职工会因此下岗,成为失业人员。
对于他们而言,企业以破产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是要支付一笔补偿金的。
那么国企破产清算职工能得到什么补偿?下面我们一起听听的说法。
一、国企破产清算职工能得到什么补偿?《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即便公司破产了也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否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国企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员工偿付标准是什么?
Nothing in life is more important or rare than human actions.(页眉可删)破产清算员工偿付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为企业破产具有不可抗力,企业债台高筑,难以为继;终止劳动合同又不是劳动者的原因,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应该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公司破产可以说最惨的应该是底下的员工,丢失了自己养家糊口的饭碗,从破产的公司走出去,工作也不再好找。
但公司破产,对该公司内的员工有相应的补偿标准,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公司在进行完破产盘点后,应该先对下属员工的工资、社保等进行发放补偿,再对其他债权对象进行清算。
那么,破产清算员工偿付标准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一、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补偿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为企业破产具有不可抗力,企业债台高筑,难以为继;终止劳动合同又不是劳动者的原因,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应该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三、员工补偿如何发放?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是怎样发放的: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企业关闭职工如何补偿
企业关闭职工如何补偿企业关闭职工如何补偿?公司关闭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五)项规定,公司关闭,。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六)项、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关闭合同终止的,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最多支付12年。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关于企业破产关闭的清算程序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资不抵债破产拿什么赔偿员工
资不抵债破产拿什么赔偿员工企业或者公司必须是要按时按期的支付给公司员工工资的,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如果是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的话,员工可以一起把公司告上法庭,这样公司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那么,资不抵债破产拿什么赔偿员工?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资不抵债破产拿什么赔偿员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情形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破产后进行清算,用破产财产对员工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资不抵债与清偿不能有什么区别法律表示支付不能是指企业法人欠缺清偿能力,即对于已到清偿期限,而且已受清偿请求之债务的全部或主要部分,处于全面地、长期地不能清偿之财产状态。
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客观状态。
法律表示它仅以债务人的资产作为考察的依据,而不考虑其信用、技术和劳力等因素,因此,资不抵债并不必然导致清偿不能。
只有当债务人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才能构成破产的原因。
不过,作为例外,我国《公司法》第204条规定,在公司因解散而清算时,清算组如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由此可见,资不抵债是公司在特定情况下破产的原因。
支付不能作为破产界限应当更多地从公司的外部性出发,而资不抵债作为破产界限应当更多地从公司的内部性出发。
前者重在形式,后者重在实质。
两者有机地构成了公司法、破产法中的一对概念。
当一个公司逐渐步入将触及到众多利益的破产境地时,这一对概念无疑构成了两个严密的监控时点。
企业关闭职工如何补偿
企业关闭职⼯如何补偿企业由于债务或是其他⽅⾯的原因⽽关闭的时候,⾃然是⽆法继续的再经营,⽽这时候企业的员⼯就等于失去了⼯作,他们是还在劳动合同期⾥,⾯对突如其来的问题希望能得到补偿。
那么,企业关闭职⼯如何补偿?店铺⼩编给出下⾯意见。
企业关闭职⼯如何补偿公司关闭按劳动者本单位⼯作年限每年⽀付⼀个⽉⼯资经济补偿⾦。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六条(六)项、第四⼗七条规定,公司关闭合同终⽌的,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作年限每年⽀付⼀个⽉⼯资经济补偿⾦,满半年不满⼀年的按⼀年⽀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付。
最多⽀付12年。
计算经济补偿⾦的本⼈⼯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平均应得⼯资计算,包括计时⼯资、计件⼯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资、奖⾦和特殊情形下⽀付的⼯资。
本⼈⼯资⾼于当地职⼯平均⼯资3倍的按当地职⼯平均⼯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资标准计算。
关于企业破产关闭的清算程序⼀、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五⽇内成⽴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三、清算组应当⾃成⽴之⽇起⼗⽇内通知债权⼈,并于六⼗⽇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应当⾃接到通知书之⽇起三⼗⽇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公告之⽇起四⼗五⽇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进⾏清偿。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案,并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付清算费⽤、职⼯的⼯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缴纳所⽋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例分配。
破产企业高管人员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破产企业⾼管⼈员的经济补偿⾦怎么计算破产企业⾼管⼈员的经济补偿⾦怎么计算?店铺⼩编在下⽂就为⼤家带来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破产企业⾼管⼈员的经济补偿⾦怎么计算《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的年限,每满⼀年⽀付⼀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付。
六个⽉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的,向劳动者⽀付半个⽉⼯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资⾼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三倍的,向其⽀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平均⼯资三倍的数额⽀付,向其⽀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不超过⼗⼆年。
本条所称⽉⼯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前⼗⼆个⽉的平均⼯资。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需要裁减⼈员⼆⼗⼈以上或者裁减不⾜⼆⼗⼈但占企业职⼯总数百分之⼗以上的,⽤⼈单位提前三⼗⽇向⼯会或者全体职⼯说明情况,听取⼯会或者职⼯的意见后,裁减⼈员⽅案经向劳动⾏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重整的;(⼆)⽣产经营发⽣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技术⾰新或者经营⽅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重⼤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法履⾏的。
第四⼗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第⼀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单位维持或者提⾼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第⼀项规定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劳动合同的;(七)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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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时职工补偿金的相关规定
一、《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二、《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合同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解除合同提前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裁员】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侵权处理】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四、《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