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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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

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

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育婴师是指专门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和护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育婴师的职责包括婴幼儿的喂养、洗护、安全护理、心理疏导、早期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育婴师的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制定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应包括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

育婴师需要了解婴幼儿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掌握婴幼儿护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喂养、洗护、睡眠管理、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育婴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疏导和早期教育能力,能够有效地引导婴幼儿的行为和情绪,促进其健康成长。

其次,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还应包括相关的职业道德和素养要求。

育婴师作为从事婴幼儿护理工作的专业人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爱心,能够尊重婴幼儿的个体差异,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成长。

同时,育婴师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家长和其他护理人员有效地沟通和协作,共同促进婴幼儿的全面发展。

此外,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还应包括相关的安全管理和卫生保健要求。

育婴师需要了解婴幼儿的安全保健知识,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处理意外伤害,保障婴幼儿的安全。

同时,育婴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卫生保健知识,能够有效地进行婴幼儿的日常护理和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最后,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还应包括相关的职业发展和继续教育要求。

育婴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同时,育婴师还应具备一定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意识,能够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职业道路,并不断完善自己,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目标。

总之,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育婴师的从业行为,提高育婴师的专业水平,保障婴幼儿的生活质量和安全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不断完善和落实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能够培养更多优秀的育婴师,为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专业和优质的服务。

[2017]《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2017]《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育婴员》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师)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职业名称:育婴员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

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感;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强;动作协调、灵活;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7、培训要求: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育婴员不少于80标准学时;育婴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育婴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育婴员、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40平方米和相关育婴设备(婴儿床、洗涤用具、婴儿食品配制及消毒用具、玩具、图书、挂图、手工制作教材及工具等)。

8、鉴定要求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111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111

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标准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顾、护理和教育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感;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强;动作协调、灵活;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育婴员不少于80标准学时;育婴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育婴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育婴员、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婴儿床、洗涤用具、婴儿食品配制及消毒用具、玩具、图书、挂图、手工制作教材及工具等育婴设备,且在40m2以上。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完整word版)【精选】《育婴员》国家职业文件

(完整word版)【精选】《育婴员》国家职业文件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

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

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

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

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1.7。

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

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

8鉴定要求1。

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

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 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育婴师 国家职业技能考核标准

育婴师 国家职业技能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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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一、育婴员职业定义和主要工作任务育婴员是指专门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护理、教育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包括:1. 科学喂养婴儿,保证婴儿的饮食、睡眠及安全;2. 观察婴儿的生长发育情况,预防常见疾病和意外伤害;3. 指导婴儿的早期教育,进行认知、语言、运动等方面的训练;4. 协助家长做好婴儿卫生保健和教育工作。

二、育婴员职业资格等级和申报条件育婴员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申报条件如下:1. 初级育婴员: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或从事母婴护理工作满1年;2. 中级育婴员: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从事母婴护理工作满3年;3. 高级育婴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从事母婴护理工作满5年。

三、育婴员职业技能要求1. 掌握婴儿的生长发育特点,能够根据婴儿的不同年龄段进行合理的喂养、生活照料和疾病预防;2. 掌握婴儿早期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根据婴儿的个体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训练;3. 掌握婴儿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理方法,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4. 掌握婴儿常见疾病的识别和预防方法,能够进行初步的诊断和处理。

四、育婴员培训要求1.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婴儿生长发育特点、喂养及生活照料技巧、疾病预防及应急处理、早期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2. 培训方式: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实践操作技能的训练;3. 培训周期:初级育婴员不少于1个月,中级育婴员不少于2个月,高级育婴员不少于3个月。

五、育婴员鉴定要求1.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2. 鉴定内容:主要包括婴儿生长发育特点、喂养及生活照料技巧、疾病预防及应急处理、早期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3. 鉴定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对不同等级的育婴员有不同的鉴定要求;4. 鉴定结果:鉴定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享受相应的职业待遇。

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如下:1. 职业概况:保育师是在托育机构及其他保育场所中,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安全看护、营养喂养和早期发展工作的人员。

2.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3.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

4. 职业能力特征:身心健康,人格健全;热爱婴幼儿,认真负责;亲切和蔼,善于沟通;观察敏锐,身体灵活;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专业提升的能力。

5. 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6. 培训参考学时:五级/初级工16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12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8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8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60标准学时。

7.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除了上述提到的职业概况、职业技能等级、职业环境条件、职业能力特征、普通受教育程度、培训参考学时和职业技能鉴定要求外,保育师还需要具备以下方面的知识和技能:1. 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育师应具备扎实的儿童心理学、教育学和保育学等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教育和保育方法,了解儿童发展规律和教育原理,并能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儿童特点开展相应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2. 教学能力:保育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能够制定并实施科学的教育计划,引导儿童在兴趣和游戏中学习,培养其综合能力和创造力。

3. 组织协调能力:保育师应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理安排儿童的生活和学习活动,协调儿童与家长和社会环境的关系,建立和谐的师生和家长关系。

4. 敏锐的观察力:保育师应具备敏锐的观察力,能够及时发现儿童身心发展中的问题和需求,并给予适当的指导和帮助。

5. 良好的沟通能力:保育师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儿童、家长和同事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6. 职业道德和素养:保育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热爱本职工作,关心爱护每一个儿童,为他们提供安全、温馨的成长环境。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1+X证书制度职业技能标准比较分析——以“育婴师”与“幼儿照护”为例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1+X证书制度职业技能标准比较分析——以“育婴师”与“幼儿照护”为例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1+X证书制度职业技能标准比较分析——以“育婴师”与“幼儿照护”为例
赵真
【期刊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年(卷),期】2022(24)2
【摘要】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水平评价类证书因过多过滥,限制了产业创新和发展的步伐,显示出不合时宜的缺陷。

1+X证书制度改革能够积极鼓励职业院校围绕社会需求,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以“育婴师”与“幼儿照护”为两种职业证书制度的典型代表,采用文本分析法比较两者职业技能标准上的异同,发现后者在职业定位上更加清晰明确,更注重服务对象的自主成长,在内容侧重点和完整性方面,后者做了重新调整,体现了当下婴幼儿教育服务行业的新趋势。

【总页数】4页(P89-92)
【作者】赵真
【作者单位】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710
【相关文献】
1.我国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发展取向之思考——基于美国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英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比较
2."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在中职护理专业的实施探讨——以"老年照护"(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例
3.基于"1+X"证书制
度下的高职护理专业建设探索
——以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和老年照护职业技能证书为例4.1+X证书制度下学前教育专业实训课程与幼儿照护职业资格证书融通的实施研究5.中职学校
1+X证书制度书证融通现状及对策研究--以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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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与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与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与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与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师(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师(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员(2017年修订)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与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得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与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得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与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得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得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与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得场地,具有必要得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得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得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师(2023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师(2023年修订)

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10(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5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育婴师是指专门从事幼儿护理和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是对育婴师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职责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文件,对于提高育婴师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保障幼儿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应明确育婴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育婴师需要具备扎实的幼儿护理知识和技能,包括喂养、洗护、睡眠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同时,育婴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和情感表达能力,能够与幼儿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关心、照顾和教育幼儿。

此外,育婴师还应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能力,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其次,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还应规范育婴师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育婴师需要负责幼儿的日常护理和生活照料工作,包括喂养、更衣、洗澡、睡眠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育婴师还需要参与幼儿的早期教育工作,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游戏和活动,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此外,育婴师还需要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的情况,共同关心幼儿的成长。

再次,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还应明确育婴师的岗位要求和发展路径。

育婴师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在工作中,育婴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关注幼儿保育领域的最新发展和研究成果,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时,育婴师还需要积极参与相关的职业培训和学习,不断完善自己的职业技能和知识结构,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总之,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是对育婴师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职责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文件,对于提高育婴师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保障幼儿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育婴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规范育婴师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明确育婴师的岗位要求和发展路径,可以有效提高育婴师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希望通过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能够为育婴师的职业发展和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目次1 范围﹍﹍﹍﹍﹍﹍﹍﹍﹍﹍﹍﹍﹍﹍﹍﹍﹍﹍﹍﹍﹍﹍﹍﹍﹍﹍﹍﹍32 规范性引用文件﹍﹍﹍﹍﹍﹍﹍﹍﹍﹍﹍﹍﹍﹍﹍﹍﹍﹍﹍﹍﹍﹍﹍33 术语和定义﹍﹍﹍﹍﹍﹍﹍﹍﹍﹍﹍﹍﹍﹍﹍﹍﹍﹍﹍﹍﹍﹍﹍﹍﹍34 职业等级划分与要求﹍﹍﹍﹍﹍﹍﹍﹍﹍﹍﹍﹍﹍﹍﹍﹍﹍﹍﹍﹍﹍35 基本要求﹍﹍﹍﹍﹍﹍﹍﹍﹍﹍﹍﹍﹍﹍﹍﹍﹍﹍﹍﹍﹍﹍﹍﹍﹍﹍56 职业能力要求﹍﹍﹍﹍﹍﹍﹍﹍﹍﹍﹍﹍﹍﹍﹍﹍﹍﹍﹍﹍﹍﹍﹍﹍5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的等级、工作要求及职业技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的培训、考核与评价,母婴护理从业人员的聘用、教育和职业培训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11月)2、《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4修订版)3、《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修订版)4、《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GB/T31771-20153 术语和定义3.1母婴护理为孕、产妇及0-1岁婴儿提供生活照料、专业护理的服务活动。

3.2生活照料为孕、产妇及0-1岁婴儿提供饮食起居照料、卫生清洁等服务活动。

3.3专业护理为孕、产妇及新生儿、婴儿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症状及疾病的家庭护理。

4 职业等级划分与要求4.1等级划分依据岗位职责及技能要求,将母婴护理职业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一般应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要求。

4.2主要职责初级:主要职责是能为孕、产妇及0-1岁婴儿提供基础性生活照料、专业护理等服务活动。

中级:主要职责是能为产妇及0-1岁婴儿提供针对性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对婴儿进行早期教育,掌握智能家居等新知识、新技能。

高级:主要职责是能够掌握婴儿发展的特点与培养方法,能对家长、低级别母婴护理员进行培训、指导。

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保育师1.2 职业编码4-10-01-031.3 职业定义在托育机构及其他保育场所中,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安全看护、营养喂养和早期发展工作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身心健康,人格健全;热爱婴幼儿,认真负责;亲切和蔼,善于沟通;观察敏锐,身体灵活;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专业提升的能力。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 培训参考学时五级/初级工16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12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8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8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60标准学时。

1.9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9.1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2或相关专业3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4或相关专业5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相关职业: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母婴护理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幼儿教育教师、助产士、儿科护士、儿科医师等,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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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员(2017年修订)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育婴员。

1.2职业定义
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 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模拟操作和现场口述或笔试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3:1,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理论知识考试为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45min。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且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的场所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1)?? 热爱儿童、爱岗敬业。

(2)?? 诚信服务、善于沟通。

(3)?? 勤奋好学、钻研业务。

2.2基础知识
2.2.1 婴幼儿生长发育基础知识
(1)?? 婴幼儿生长发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

(2)?? 婴幼儿心理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

2.2.2 婴幼儿的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基础知识
(1)?? 婴幼儿营养基础。

(2)?? 计划免疫与预防接种基础知识。

(3)?? 婴幼儿保健与护理的基础知识。

2.2.3 安全工作常识
(三)照料婴幼儿排便与睡眠1.能安置婴幼儿睡眠床
2.能安抚婴幼儿入睡
3.能帮助婴儿排便
4.能为婴幼儿进行便后
清洁
5.能为婴儿更换尿布
1.睡眠和婴幼
儿生长发育的关

2.适宜的睡眠
环境要求
3.婴幼儿排便
的生理特点
4.便后清洁的
注意事项
(四)照料婴幼儿出行1.能为婴幼儿选择和更
换衣服、鞋袜
2.能包裹婴儿
3.能背、抱婴幼儿
4.能为婴幼儿准备出行
的各种用具和物品
5.能使用婴幼儿童车照顾
婴幼儿出行
6.能使用车载儿童座椅
照顾婴幼儿出行
1.婴幼儿服装
选择的知识
2.保暖和婴幼
儿健康的知识
3.背、抱与婴
幼儿情感依恋的
关系
4.背、抱婴幼
儿的动作要领
5.婴幼儿出行
的注意事项
6.出行用具的
选择及其使用方

(五)环境与物品清洁1.能清洁、消毒婴幼儿餐
具和奶具
2.能清洁婴幼儿玩具
3.能清洁、消毒婴儿尿布
和便器
4.能清洁婴幼儿家具、卧

1.环境卫生与婴
幼儿成长的关系
2.清洁和消毒的
区别
3.清洁用品的功
能与作用
4. 消毒用品的
功能与作用
5.各类婴幼儿物
品清洁的注意事

6.各类婴幼儿物
品消毒的注意事

一.生活照料(一)食
品制作
1.能制作婴幼儿点心
2.能制作婴幼儿蔬菜果汁
3.能为0~6个月的婴儿制
作一日膳食
4.能为7~12个月的婴幼
儿制作一日膳食
5.能为13~18个月的婴幼
儿制作一日膳食
6.能为19~24个月的婴幼
儿制作一日膳食
7.能为25~36个月的婴幼
儿制作一日膳食
1.不同月龄婴
幼儿食品选择
的要点与注意
事项
2.婴幼儿一日
膳食制作的方
法和注意事项
(二)作
息安排与
习惯培训
1.能制定7~12个月婴幼儿
的一日作息表
2. 能制定13~18个月婴幼
儿的一日作息表
3.能制定19~24个月婴幼
儿的一日作息表
4.能制定25~36个月婴儿
的一日作息表
5.能为婴幼儿做好餐前准
备、餐后整理
6.能辅导婴幼儿进餐
7.能训练婴幼儿使用餐具
8.能训练婴幼儿按时入睡
9.能训练婴幼儿使用便
器、专心排便
1.合理作息与
婴幼儿生长发
育的关系
2.安排婴幼儿
一日作息的要
点与注意事项
3.婴幼儿饮食
习惯养成的要
点与注意事项
4.训练婴幼儿
使用餐具的要
点与注意事项
5.婴幼儿睡眠
习惯养成的要
点与注意事项
6.婴幼儿大小
便习惯养成的
要点与注意事

二.保健与护理(一)生
长监测
1.能为婴幼儿测量体重
2.能为婴幼儿测量身长
(高)
3.能为婴幼儿测量头围、
前囟
1.婴幼儿体格
发育测量的基
本内容
2.婴幼儿体格
发育测量工具
的使用及其方

二.保健与护理(一)常
见症状护

1.能为呼吸道疾病的婴幼
儿进行护理
2.能为消化道疾病的婴幼
儿进行护理
1.婴幼儿呼吸
道疾病的相关
知识
2.婴幼儿呼吸
道疾病的护理
要求与注意事

3.婴幼儿消化
道疾病的相关
知识
4.婴幼儿消化
道疾病的护理
要求与注意事

(二)意
外伤害的
预防与处

1.能对骨折婴幼儿进行初
步处理
2.能对溺水婴幼儿进行初
步处理
3.能对触电婴幼儿进行初
步处理
4.能对烫伤婴幼儿进行初
步处理
1.婴幼儿意外
伤害的程度分
类和预防知识
2.婴幼儿意外
伤害家庭初步
处理的注意事

三.教育实施(一)训
练婴幼儿
动作能力
1.能针对婴幼儿发展水平
选择和改编粗大动作游戏
2.能创设情境训练婴幼儿
粗大动作
3.能针对婴幼儿发展水平
选择和改编精细动作游戏
4.能创设情境训练婴幼儿
粗精细动作
5.能观察、分析和记录婴
幼儿的动作能力
1.选择与改编
婴幼儿粗大动
作游戏的要求
与注意事项
2.选择与改编
婴幼儿精细动
作游戏的要求
与注意事项
3.观察、分析
和记录婴幼儿
动作能力发展
的方法与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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