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观与婚恋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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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观与婚恋观的关系
在当前国内的学术界,很多学者把恋爱观和婚恋观“混为一谈”,或认为恋爱观就是婚恋观,或认为恋爱观包含于婚恋观之中,实际上仔细分析就可明白恋爱观与婚恋观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论界限,而且大学生群体的恋爱观研究要比婚恋观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
(1)从理论上看,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恋爱观和婚恋观并非同一概念。恋爱观是人们对恋爱问题的系统认识;婚恋观则包含了两个方面——婚姻和恋爱,同时这里的“婚姻”和“恋爱”有着密切的联系,“恋爱”是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婚姻”是恋爱的最终追求,即恋爱是婚姻的前奏,婚姻是恋爱的延续和保障。因此,恋爱观中的“恋爱”并不完全等同于婚恋观中的“恋爱”,二者虽然都源于对异性的爱慕情感,但是恋爱观的落脚点在于恋爱关系的中两性问题,婚恋观的落脚点在对婚姻的态度和观点。恋爱观与婚恋观的不同,还因为恋爱观与婚恋观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区别,一个以爱情的发生为前提,一个以责任的承担为前提。当然这样的区分并不意味着恋爱不需要责任或者婚姻不需要爱情,而是在恋爱或者婚姻发生时,到底是以哪一个为承诺的对象。恋爱的发生意味着男女双方互相给予了对爱情的承诺,这种承诺更多的源自于人的本能的自然属性,爱情的承诺在恋爱时明显大于对责任的承诺。婚姻的发生意味着男女双方给予了对方共同生活的承诺,这种承诺源自于人未来发展的社会属性的需要,这时,责任的承诺大于爱情的承诺。
恋爱观与婚恋观二者相辅相成,具有一定的继承性。恋爱观与婚恋观不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事物,都是对成年男女在两性关系问题上的一种探讨.只是各自侧重的层面不同。恋爱观侧重于对恋爱过程中的心理、行为、态度等方面的研究,婚恋观侧重于对婚姻过程中的心理、行为等方面的研究。但是,恋爱观和婚恋观终究都是对两性关系的研究,在研究成果上不可避免的呈现出继承性的特点。无论是对个体恋爱观的研究,还是对群体恋爱观的探讨,他们所呈现出的特点与婚恋观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相似性或是继承性。因为观念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正常情况下也不会突然改变,只会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扬弃。所以,个体或群体对恋爱观或婚恋观的态度,也不会发生严重的分歧,毕竟二者都是对同一事物的不同侧面的反映。
(2)从研究现实来看,在大学生价值观的研究中,以恋爱观研究取代婚恋观研究更加遇有现实意义。当前,我国大学在校生的年龄集中于18岁?22岁,而大学生真正步入婚姻殿堂的时间是在26?30岁之间,且不少的男大学生的结婚年龄推迟到30岁以后。对于大多数大学生而言,大学时代的爱情往往是最没有现实负担的情感投入,不用过多的考虑“票子、房子、老子”等外在因素或物质条件,更加注重爱情所带给自己的精神愉悦和心理满足,把这一时期的爱情看作是完全的情爱的释放,而不是婚姻的前奏,将爱情与婚姻割裂开来,虽然满足当前大学生生理、心理需要,是符合大学生所处阶段的现实选择,但是也极为容易滋生不良的恋爱风气,影响大学生的成才成功。因此,大学生的恋爱观教育就是要从现实出发,有的放矢的研究大学生恋爱观现状(而不是婚恋观),利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在大学生中倡导积极、正面、健康的无产阶级恋爱观,使学生自觉地把对美好情感的追求和个人道德素质的提高,以及家庭、社会所赋予的责任紧密结合起来,把恋爱与研究相对于婚恋观研究而言,更加有利于衡量爱情本身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大学生的恋爱观研究也就更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