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麻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专用卡制度是为方便癌症患者止痛领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在首次申办麻醉药品专用卡时,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
1、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
2、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3、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
4、医院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申请人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二、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患者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义务:
1、保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2、麻醉药品专用卡只供非住院患者使用,不得重复办卡;
3、必须向发卡单位有关人员如实说明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
4、患者不再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时,应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空安瓿、用过的贴剂和麻醉药品专用卡无偿地交回发卡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或贩卖麻醉药品及专用卡。
三、重要提示:
1、麻醉和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而使用,其他一切用作他用或者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您触犯刑律或其它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或者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同意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保证将其内容告知患者或相关人员。
发卡单位:申请办卡人(患者或家属)签字:
XX医院(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麻、精药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门诊号:患者身份证号:患者家属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
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和精神药品),防止药品流失,在首次建立门诊病历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患者拥有的权利(一)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二)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三)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四)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二、患者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义务(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二)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三)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和药物滥用史;(四)患者不再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时,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药品无偿交回医院;(五)不向他人转让或者贩卖麻醉和精神药品。
三、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或者并发症以下为长期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常用品种时会出现的常见不良反应,不同种类药品会有不同的不良反应,用药前应详细咨询医师。
(一)外周血压扩张,低血压、心动过速、脑脊液压升高、眩晕;(二)胆管内压力升高;(三)直接抑制呼吸中枢、抑制咳嗽反射、呼吸困难、严重呼吸抑制可致呼吸停止,偶有支气管痉挛和喉头水肿;(四)口干、恶心、呕吐、便秘、腹部不适、腹痛、胆绞痛;(五)排尿困难、少尿、尿频、尿急、尿痛、尿潴留;(六)焦虑、兴奋、疲倦、一过性黑朦、嗜睡、注意力分散、思维力减弱、淡漠、抑郁、烦躁不安、惊恐、畏惧、视力减退、视物模糊或复视、妄想、幻觉、震颤;(七)长期用药可致男性第二性征退化,女性闭经、泌乳抑制;(八)瞳孔缩小如针尖状;(九)荨麻疹、瘙痒和皮肤水肿;(十)皮下注射局部有刺激性;(十一)发热、咽痛、出汗、黄视、全身发麻等;(十二)药物依赖;(十三)戒断反应;(十四)其他不良反应。
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麻醉药品作为医疗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手术和其他医疗过程提供了必要的无痛体验。
然而,麻醉药品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
为了确保患者对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相关风险有足够的了解,并明确表达自己的同意,医疗机构通常会要求患者签署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是一份文件,旨在向患者提供有关麻醉的相关信息,并确保患者在接受麻醉过程之前作出知情同意。
这份知情同意书通常由医生或麻醉师向患者解释,并要求患者签署,以确保患者充分理解和认可麻醉过程中的风险和后果。
在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中,通常会包括以下内容:1. 麻醉的目的和过程:简要介绍麻醉药品的作用和目的,解释麻醉过程中可能采取的不同方式(如全身麻醉、局部麻醉等)以及与麻醉相关的其他步骤和程序。
2. 麻醉的风险和副作用:详细说明麻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副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呼吸困难、低血压、过敏反应、恶心呕吐等。
还可能涉及其他罕见但严重的风险,如神经损伤、器官功能异常等。
3. 麻醉的效果和后果:解释麻醉药品对患者意识和感觉的影响,以及可能导致的一些不适或后果,如术后恶心呕吐、头痛、喉咙痛等。
4. 麻醉前的准备和禁食要求:提醒患者在手术前按照医生或麻醉师的指导进行适当准备,并明确告知患者手术前需要禁食禁水的时间。
5. 患者的权利和选择:强调患者对麻醉过程的自主选择权,并鼓励患者提出任何关于麻醉的疑问和担忧。
在签署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之前,患者应当与医生或麻醉师进行详细的讨论和咨询,以确保对麻醉过程有全面的了解。
患者还可以要求额外的麻醉咨询,或与其他医疗专家进一步沟通,以提高对麻醉过程的认识和信心。
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的签署并不意味着患者放弃了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追究责任的权利。
如果患者在麻醉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并发症或意外情况,患者仍然可以依法寻求相应的法律救济。
在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中,患者应当特别注意合理的期望和对麻醉过程的真实认识。
尤其在手术或特殊情况下,麻醉药品可能因患者的个体差异而产生不同的效果和反应。
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细则和流程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细则及流程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3号令)的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和流程。
一、患者需提供材料:1、除痛病历本。
2、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3、签署《知情同意书》。
4、患者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二、开具和调配处方:1、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凭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为患者建立门诊病历和除痛病历,并与患者或代办人签署《知情同意书》(诊断证明和《知情同意书》需加盖医院公章)后,根据病情为患者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所开具药品需在门诊病历和除痛病历本上载明。
AHA12GAGGAGAGGAFFFFAFAF2、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开具药品,处方应书写规范(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缺一不可),也可使用电子处方,药房必须用相对应处方打印出纸质处方归档保存。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批号管理。
(1)药房必须在处方和除痛病历中注明或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生产批号;AHA12GAGGAGAGGAFFFFAFAF(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专用账册和专册登记中也必须注明或记录生产批号。
4、不能提供除痛病历本和有效身份证明的,医生将拒绝为其开具处方。
5、医院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三、流程简图:挂号(取得门诊病历和除痛病历本)→选择首诊医师就诊→办齐疾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除痛病历书写、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证明材料→复印患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找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门诊药房取药→除痛病历等证明材料留存药房建立相关档案→下次用药前到门诊药房索取留存的资料→找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方取药→除痛病历等证明材料留存门诊药房。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姓名:身份证号:病历号: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8月3日公布,2016年2月6日第二次修订。
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防止药品流失,在首次建立病历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 患者所拥有的权利:
1.1 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
1.2 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精药品正确、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1.3 有委托亲属或监护人代领麻精药品的权利;
1.4 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受理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电话:
2. 患者及其亲属或监护人的义务:
2.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2 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
2.3 患者不再使用麻精药品时,应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药品无偿交回建立门诊病历医院;
2.4 不向他人转让或贩卖麻精药品。
3. 重要提示:
3.1 麻精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而使用,其他一切用作他用或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您触犯刑律或其它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 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或者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同意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
服务单位:患者(或家属)签字:
谈话医生/护士:
年月日。
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印在处方背面
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印在处方背面摘要:一、概述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的重要性二、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及作用1.药品名称2.药品作用3.药品副作用4.药品使用方法5.药品禁忌症6.特殊提示三、患者如何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四、医护人员在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责任五、总结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的作用和意义正文:麻醉药品在医疗领域具有重要作用,但在使用过程中,患者和医护人员需要对药品的安全性、疗效和副作用有充分了解。
为此,我国规定麻醉药品的知情同意书需印在处方背面,以保障患者权益。
一、概述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的重要性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是患者在接受麻醉药品治疗前,医护人员与其充分沟通,确保患者对所用药品有基本了解的书面文件。
它有助于提高患者对药品的认识,降低医疗纠纷风险,保障患者安全。
二、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及作用1.药品名称:明确标识麻醉药品的名称,以确保患者使用正确药品。
2.药品作用:简要介绍药品的疗效,帮助患者了解用药目的。
3.药品副作用:详细列举药品可能产生的副作用,让患者对可能出现的不适有心理准备。
4.药品使用方法:指导患者正确用药,如剂量、频率、疗程等。
5.药品禁忌症:说明哪些患者不适合使用该药品,避免潜在风险。
6.特殊提示:针对患者个体差异,提供特殊用药注意事项。
三、患者如何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应仔细阅读内容,了解药品的基本信息和使用注意事项。
如有疑问,可向医护人员咨询,确保对药品有充分了解。
在签署后,患者应遵循书面指示,配合医护人员完成治疗。
四、医护人员在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责任医护人员在麻醉药品使用过程中,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充分、准确的药品信息,确保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同时,医护人员还需密切关注患者用药过程,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患者安全。
五、总结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的作用和意义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是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提高患者对药品的认识,降低医疗纠纷风险。
患者和医护人员应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共同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与有效。
药物使用知情同意书
药物使用知情同意书精品文档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诊断:内容:尊敬的患者,目前根据您的病情需要使用药物治疗,首先您要确认药物食物过敏史。
医生将根据具体病情及治疗过程中的病情变化,按照医疗原则选择和调整药物。
具体告知内容如下:一、任何药物都有毒副作用,无论通过口服、注射、外用等任何给药途径,对人体都用毒害作用,正常合理用药也可以引起不良反应,包括但不限于:头晕、头痛、发热、口干、哮喘、乏力嗜睡、排尿困难、皮疹、胃肠反应、消化道出血穿孔、血细胞减少、凝血功能障碍出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过敏性肺炎、继发性感染、肝肾功损害、神经损害、心率失常、心衰、过敏性休克等甚至危及生命。
二、用药过程中如有不适反应要及时告知医生,输液的速度不能私自调整。
三、需要试敏的药物在试敏前需告知医护人员没有饮酒,试敏后或使用后超过72小时以及药品更换批号后需要重新试敏,在进行试敏过程中同样可能出现不良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
四、抗菌药物及毒麻药物如需使用,将对您做特殊的告知。
六、口服药物本人或家属签收后一律不克不及退换。
七、出院带药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品不予退换。
以上所指药物仅限于我院采购药品,患者自备或私自使用药物出现一切情况由本人负责。
医患共识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精品文档一、患者必须看明上述条款,向医生咨询明白并理解条款意义,方可签字。
二、医生和患者必须明白,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医生和患者各自承担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未成年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由法定监护人代理签字;成年人由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四、不能写字的老年人,不认字的成年人,由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代理签字或由患者本人按手印,方可治疗。
五、医生和患者单方签字后具备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我已完全理解,我使用药物治疗。
医生签名:患者签名:家属或委托代理人:。
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细则和流程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细则及流程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3号令)的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和流程。
一、患者需提供材料:1、除痛病历本。
2、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3、签署《知情同意书》。
4、患者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二、开具和调配处方:1、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凭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为患者建立门诊病历和除痛病历,并与患者或代办人签署《知情同意书》(诊断证明和《知情同意书》需加盖医院公章)后,根据病情为患者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所开具药品需在门诊病历和除痛病历本上载明。
2、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开具药品,处方应书写规范(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缺一不可),也可使用电子处方,药房必须用相对应处方打印出纸质处方归档保存。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批号管理。
(1)药房必须在处方和除痛病历中注明或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生产批号;(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专用账册和专册登记中也必须注明或记录生产批号。
4、不能提供除痛病历本和有效身份证明的,医生将拒绝为其开具处方。
5、医院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三、流程简图:挂号(取得门诊病历和除痛病历本)→选择首诊医师就诊→办齐疾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除痛病历书写、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证明材料→复印患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找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门诊药房取药→除痛病历等证明材料留存药房建立相关档案→下次用药前到门诊药房索取留存的资料→找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方取药→除痛病历等证明材料留存门诊药房。
麻、精药品注意事项
2013年医院使用麻、精药品使用注意事项合川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麻、精药品管理办法一、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的,由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二、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四、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手续齐全,药房方可调配。
五、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六、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七、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八、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九、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
一、背景介绍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麻醉药品在手术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麻醉药品的特殊性质,使用麻醉药品有一定的风险。
为了确保医患双方都能充分了解麻醉药品的相关风险和注意事项,并达成知情同意,制定了《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
二、目的与意义
《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的目的在于向患者提供充分的信息和知识,使其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主动参与临床决策过程。
通过签署和执行《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患者和医护人员之间建立起了共同的责任和信任。
三、知情同意的要求
1. 患者权益保护:麻醉药品使用过程中,医生有义务告知患者有关麻醉药物的说明书和注意事项。
患者有权知情、参与决策并提出质疑。
2. 了解风险和效益:医生须向患者详细介绍使用麻醉药品的可能风险和副作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敏反应、呼吸抑制和心血管系统影响等。
3. 技术和风险解释:医生应向患者解释使用不同麻醉药品的优缺点、可选方案以及可能的并发症。
4. 自由选择权:医生应向患者提供有关麻醉药品的信息,使其能够自主选择是否接受麻醉药品治疗。
5. 反馈和讨论:医生应通过与患者的交流、解答疑问等方式,使患者对麻醉药品了解更全面,消除患者的疑虑和担忧。
四、签署与生效
1. 签署合法性:患者必须在签署《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之前充分理解合同的内容,保证对知情同意书内容的真实理解。
2. 知情同意书的内容:知情同意书应包括手术名称、麻醉相关知识、麻醉药物的作用和风险、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后果以及患者的权益保护等内容。
麻醉剂、第一类心理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剂、第一类心理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概述本知情同意书旨在确保药品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在接受麻醉剂或第一类心理药品治疗前,您需要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并自愿签署此同意书。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向您的医生提问以获取进一步的解释或确认。
风险和效果麻醉剂和第一类心理药品在治疗中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
对于不同的个体,效果可能存在差异。
在此充分知情的前提下,您同意接受这些药物治疗,包括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
医疗监控为了确保您的健康和安全,医生和相关医疗人员将监控您的病情和使用药物的情况。
您同意接受必要的医疗监控,并配合医务人员的诊疗。
个人信息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仅用于医疗目的,并将妥善保存。
医生和医疗机构将秉承医疗保密原则,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和保护。
同意和确认在签署此知情同意书之前,您已经充分了解并得到了足够的解释和确认。
您自愿接受麻醉剂或第一类心理药品治疗,并知晓可能的风险和效果。
您理解医生和医务人员将根据专业判断为您提供治疗,并同意接受相应的医疗监控。
请在下方签字确认:_______________(患者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免责声明此知情同意书的签署并不排除麻醉剂或第一类心理药品治疗的潜在风险。
如果您在使用这些药物过程中出现任何副作用或不适,请立即告知医生和医疗团队。
他们将根据您的情况为您提供适当的处理和帮助。
请注意:本知情同意书并非法律文件,仅用于传递相关信息和确认您的同意。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或医生。
麻醉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醒药品、第一类粗神药品使用知情共意书籍之阳早格格创做为了普及痛痛及相关徐病患者的存正在品量,便当患者收用麻醒药品战第一类粗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醒战粗神药品),预防药品流逝,请您正在使用前宽肃阅读以下真量:一、患者拥有的权利(一)有正在医师、药师指挥下赢得药品的权利;(两)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赢得麻醒战粗神药品粗确、仄安、灵验使用战保有知识的权利.(三)有委派亲属大概者监护人代收麻醒要民的权利;(四)权利受害时背有关部分投诉的权利.两、患者及其亲属大概者监护人的负担(一)按照相关执法、规则及有关确定;(两)按照医院的相关确定,并按央供提供相关证件;(三)如真证明病情及是可有药物依好战药物滥用史;(四)患者没有再使用麻醒战粗神药品时,坐时停止与药并将结余药品无偿接回医院;(五)没有背他人转让大概者贩卖麻醒战粗神药品.三、没有良反应提示以下为少久使用麻醒战粗神药品时常使用品种时会出现的罕睹没有良反应,分歧种类药品会有分歧的没有良反应,用药前应仔细接洽医师.(一)中周血压扩弛,矮血压、心动过速、脑脊液压降下、眩晕;(两)胆管内压力降下;(三)间接压造呼吸中枢、压造咳嗽反射、呼吸艰易、宽沉呼吸压造可致呼吸停止,奇有收气管痉挛战喉头火肿(四)心搞、恶心、呕吐、便秘、背部没有适、背痛、胆绞痛;(五)排尿艰易、少尿、尿频、尿慢、尿痛、尿潴留;(六)焦慢、镇静、疲倦、一过性乌朦、嗜睡、注意力分别、思维力减强、浓漠、抑郁、慢躁没有安、恐慌、畏惧、眼光减退、视物朦胧大概复视、妄念、幻觉、震颤;(七)少久用药可致男性第两性征退化,女性关经、泌乳压造;(八)瞳孔缩小如针尖状;(九)荨麻疹、瘙痒战皮肤火肿;(十)皮下注射局部有刺激性;(十一)收热、吐痛、出汗、黄视、齐身收麻等;(十两)药物依好;(十三)戒断反应;(十四)其余没有良反应.四、告诫(一)粗神药品仅供患者果徐病需要而使用,其余十足用做他用大概者非法持有的止为,皆大概引导您触犯刑律大概其余执法、确定,要负担相映的执法责任.(两)关确定时,患者大概者代理人均瑶负担相映执法责任.以上真量自己战家属(监护人)已经仔细阅读,对于药品的没有良反应提示战告诫已经粗确其含意,共意正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共时,履止相映的负担.调理机构包办人签字:患者(家属)签字:年月日。
麻精药品知情同意书
航空工业襄阳医院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
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和精神药品),防止药品流失,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
1、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
2、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3、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
4、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受理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电话:
二、患者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义务: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
3、患者不再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时,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建立门诊病历医院
4、不向他人转让或者贩卖麻醉和精神药品。
三、重要提示:
1、麻醉和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而使用,其他一切用作他用或者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您触犯刑律或其它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或者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同意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
医疗机构(章):患者(家属)签名: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细则和流程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细则及流程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3号令)的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和流程。
一、患者需提供材料:1、除痛病历本。
2、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3、签署《知情同意书》。
4、患者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二、开具和调配处方:1、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凭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为患者建立门诊病历和除痛病历,并与患者或代办人签署《知情同意书》(诊断证明和《知情同意书》需加盖医院公章)后,根据病情为患者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所开具药品需在门诊病历和除痛病历本上载明。
2、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开具药品,处方应书写规范(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缺一不可),也可使用电子处方,药房必须用相对应处方打印出纸质处方归档保存。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批号管理。
(1)药房必须在处方和除痛病历中注明或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生产批号;(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专用账册和专册登记中也必须注明或记录生产批号。
4、不能提供除痛病历本和有效身份证明的,医生将拒绝为其开具处方。
5、医院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三、流程简图:挂号(取得门诊病历和除痛病历本)→选择首诊医师就诊→办齐疾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除痛病历书写、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证明材料→复印患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找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门诊药房取药→除痛病历等证明材料留存药房建立相关档案→下次用药前到门诊药房索取留存的资料→找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方取药→除痛病历等证明材料留存门诊药房。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卫生部发布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通知,旨在加强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管理,以确保患者正常医疗需求得到满足,防止这些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该规定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适用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XXX和XXX。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使用和保存管理,防止这些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证正常医疗需求得到满足,该规定制定了以下措施:1.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2.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3.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4.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5.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相关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前记、正文和后记三部分组成,其中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信息等,正文包括病情及诊断,后记包括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7.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九、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
注射剂处方应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十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医师应注明理由并适当延长用量。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
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和精神药品),防止药品流失,在首次建立门诊病历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
(一)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
(二)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三)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
(四)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受理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二、患者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义务: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
(三)患者不再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时,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建立门诊病历医院;
(四)不向他人转让或者贩卖麻醉和精神药品。
三、重要提示:
(一)麻醉和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而使用,其他一切用作他用或者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您触犯刑律或其它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或者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同意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
医疗机构(章):患者(家属)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印在处方背面
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印在处方背面
尊敬的患者:
在您接受手术或其他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的治疗过程中,我们致力于确保您对所接受的治疗和相关风险有全面的了解和知情同意。
为此,我们已经将相关信息印制在此处方背面作为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请您仔细阅读并签署确认。
1. 麻醉药品的目的和作用:麻醉药品用于为您提供疼痛控制、使您处于无痛状态,以及确保手术或其他治疗过程的顺利进行。
2. 麻醉药品的风险和可能的副作用:麻醉药品可能引发以下副作用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敏反应、呼吸困难、低血压、恶心呕吐、后遗症、神经系统损害等。
具体副作用和风险将根据您的个人健康状况和所使用的麻醉药品而有所不同。
3. 麻醉药品的选择和用量:我们将根据您的病情和过往病史选择合适的麻醉药品和用量,并会在整个治疗过程中持续监测和调整麻醉药品的使用。
4. 签署知情同意:请您仔细阅读此麻醉药品知情同意书,并签署确认,表示您已经理解并同意接受所述手术或治疗及其相关的麻醉药品使用。
请您在签署前再次与医生或麻醉师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讨论,以确保您对手术或治疗过程以及相关麻醉药品使用的了解。
感谢您的配合和信任!
医疗机构/医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院服务中心麻精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服务中心麻精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保证临床合理需求,严防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国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定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度。
第二条必须由副主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才能开具麻精药品处方。
第三条医师开具麻精药品处方时,必须逐项将处方填写完整。
医师不得为不符合要求的患者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并且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麻精药品。
第四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院外使用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至医院服务中心办理开通麻精药品使用权限手续:
(一)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开具的疾病证明书。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患者社保卡或就诊卡。
第五条医院服务中心留存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患者户口簿复印件、《知情同意书》、疾病证明书等资料。
第六条已开通的麻精药品使用权限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
3个月到期续办的,须提供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签名的疾病证明书和就诊卡/社保卡,在医院服务中心办理。
第七条已在我院开通麻精药品使用权限的医师,无法在其他医院开具此类药品。
须办理麻精药品使用权限停用手续后,方可在其他医院办理使用权限手续并开具麻精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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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
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和精神药品),防止药品流失,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
1、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
2、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3、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
4、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受理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电话:
二、患者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义务: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
3、患者不再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时,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建立门诊病历医院。
4、不向他人转让或者贩卖麻醉和精神药品。
三、重要提示:
1、麻醉和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而使用,其他一切用作他用或者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您触犯刑律或其它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或者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同意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
医疗机构(章):患者(家属)签名: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