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綦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合集下载

BT项目资格审查文件

BT项目资格审查文件

xxxxxxxBT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文件招标编号: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招标代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目录一、公告 (3)二、申请人须知 (5)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总则 (7)资格审查文件 (8)资格审查文件的编制 (8)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 (9)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审查 (10)通知和确认 (10)申请人的资格修改 (10)纪律与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1)四、资格审查评审办法 (13)五、须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要件 (14)六、资格审查投标格式 (16)第一章公告xxxxxxxxxxxBT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xxxxxxxxxxxxx工程经 xxxxxxxxxxxxx 审批(编号: xxxxxxxxx号)拟采用BT (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模式,进行投资建设。

现将BT项目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程概况1、招标项目名称:xxxxxxxBT项目。

2、招标项目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

3、招标项目规模、数量:项目总用地面积约xxxM2,总建筑面积约xxxx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xxxxxxxxxM2,地下建筑面积约xxxxxxxxxM2;容积率3.60;主要建设内容为金融主楼A(含A1-A6)、B1、B2及交易中心,地下室为二层且整体连通;工程投资估算约为85000万元(B2幢除外);B2幢为农行大厦,地上建筑面积约31208M2,工程投资估算约为18258万元。

4、招标内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A、B1、交易中心的投资、总承包施工建设、移交即BT方式建设内容;B2幢不进行BT方式建设,但仍是本次招标范围,由BT中标方施工。

5、项目建设工期:BT项目建设工期为1095日历天;B2幢建设工期为1060日历天。

工期以工程开工时间起算,至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交付使用止。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确认权限下放镇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确认权限下放镇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确认权限下放镇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25•【字号】綦江府办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确认权限下放镇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綦江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确认权限下放镇街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25日綦江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确认权限下放镇街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核审批流程,压实镇街社会救助主体责任,实现“权责统一”,切实方便人民群众,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的通知》(渝委办发〔2020〕3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渝府发〔2020〕32号)要求,决定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确认权限以区政府委托方式下放到各镇街。

为确保相关工作的有序有效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改进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审核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谁受理、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确保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工作权责一致,推动救助工作向规范化、便捷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放管结合、权责一致。

对下放到镇街的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确认权限事项,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坚持“放、管、服”结合,权责统一,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

(二)坚持便民利民、提高效能。

把服务群众放在第一位,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将镇街的管理权限与创新机制体制、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有机结合,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制度。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7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5.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尚未办理的,以考试机构的成绩合格证明为准;
6.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需在体检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需在面试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在申请职位时,资格审核在面试之前始终是个重要的过程,准确提供所需的申请资料是一个成功的关键。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是被要求的申请人需要准备的一份清单,它包括完成过程中需要的个人和专业信息,以及一些必要的证明文件。

在此文档中,我们将分享一个详细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有助于您提前准备,确保资格审核过程的顺利实施。

个人信息1. 学历和证书您需要提供您拥有的所有学历和证书。

这些包括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书、技能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

请确保每个证书都是齐全、真实、合法和有效的,经认证或公证过。

2. 个人简介和简历您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个人简介和简历,列出您的教育背景,您的工作经验,您的技能和其他个人信息。

此外,还需要附上相关的推荐信或荣誉证书。

3. 身份证明您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副本,用于证明您的身份和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如身份证、护照、驾照等。

4. 社保和纳税记录您需要提供您的社会保障和纳税记录,用于证明您的纳税和社保缴纳的记录和情况。

5. 医疗检查记录某些职位需要进行医疗检查,您需要提供自上次体检以来的医疗记录,以证明您的健康和合适性。

专业信息1. 工作经历您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工作经历,列出过去5年内您的工作经验。

包括公司名称、职位名称、工作时间和职责。

2. 资格证书您需要提供您拥有的所有相关资格证书和专业证书,可以是国家证书或国际证书,用于证明您在该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包括语言考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放射性安全证书等。

3. 发表论文、演讲和获奖证书如果您在该领域内有发表的论文、演讲、获得的荣誉等,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以证明您在该领域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

4. 工作推荐信或证明您还需要提供您在过去的工作中获得的推荐信或其他证明,用于证明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您与您的上级或同事的工作关系。

必要的证明文件1. 犯罪记录证明某些职位可能需要提供犯罪记录证明,以证明您没有犯罪记录和可信度。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模板】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模板】

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
一、现场资格审查本人必须提供材料
1. 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导出后签字)。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双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打印的认证报告。

5.笔试准考证原件(仅限于参加笔试的人员)。

6.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版(与报名表中证件照一致,电子版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作为文件名,不超过200KB),本人在背面签名。

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7.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选择提供材料
8.招聘岗位需要确认专业资质的,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招聘岗位需要审核确认工作经历的,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等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提供政策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招聘计划要求为准)。

2020年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安排公告

2020年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安排公告

2020年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安排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9.24•【字号】•【施行日期】2020.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2020年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安排公告根据《2020年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简章》和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2020年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笔试成绩支农岗位不低于36.88分、支教岗位不低于39.62分、支医岗位不低于30.78分、扶贫岗位不低于39.00分、水利岗位不低于42.56分、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岗位不低于43.17分。

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核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是按照岗位计划招募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的。

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审核。

符合审核的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审核。

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考生需到报名岗位所在市完成现场资格审核,各市审核地点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提供户口页(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报名岗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一份)。

考生不能提供有关材料、提供的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取消招募资格。

审核过程中,如某一岗位因取消考生招募资格导致审核人数不足1:3比例时,将在同一岗位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请附件1中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核名单的考生在9月27日9:00—28日17:00期间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如所报岗位需要递补,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联系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两份。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符合房地产估价师第六款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项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工作证明原件。

.符合房地产经纪人报考条件,申请免考《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项材料外,还须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

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三年内不得参加职业准入类资格考试。

附件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点: 报名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审核工具审核 后的照片出生日期国籍地区学历学 位毕业日期所学专业毕业学校专业名称参加工作日期从事房地产估价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工作年限工作单移动电话位通讯地邮政编码址档案号(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填写)年报考科目工作简历从事何种专业工起止年月在何单位作一、填表注意事项:.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

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此表一式两份。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2•【字号】渝教办函〔2020〕80号•【施行日期】2020.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一)户籍在重庆市内,或者持有重庆市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2.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市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班学生及在我市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在我市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

(四)在重庆市范围内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问、有仁爱之心;(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三)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四)达到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资格审核所需资料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资格审核所需资料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5.其它资格证书
6.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4)
保安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2.持有保安证优先考虑
1.1寸蓝底或红底照片3张
4.其它资格证书
5.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4)
附件2: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岗位
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幼儿园教师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3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3份
1.1寸蓝底或红底照片3张
5.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3份
6.其它资格证书
7.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4)
保育员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2.高中或中专以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3份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原件,复印件3份
3.初级会计证及以上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
4.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3份
5.1寸蓝底或红底照片3张
6.其它资格证书
7.肉位报名登记表(附件4)
炊事员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2.初中及以上学历原件,复印件3份
3.有厨师证优先考虑
4.1寸蓝底或红底照片3张
3.保育员从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3份
1.1寸蓝底或红底照片3张
5.其它资格证书
6.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4)
医务人员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2.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
3.保健医生上岗证(或护士证)原件,复印件3份
1.1寸蓝底或红底照片3张
5.其它资格证书6.ຫໍສະໝຸດ 位报名登记表(附件4)财会人员

李霞与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霞与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霞与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16【案件字号】(2021)渝05行终6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文林华封莎张小明【审理法官】文林华封莎张小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霞;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德群(个体工商户);驾驶车辆去拿网线应当认定为从事职务行为;綦江人社局、罗德群未向本院提交答辩状;綦江人社局对此进行调查核实;綦江区人社局通过进一步调查【当事人】李霞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德群(个体工商户)驾驶车辆去拿网线应当认定为从事职务行为綦江人社局、罗德群未向本院提交答辩状綦江人社局对此进行调查核实綦江区人社局通过进一步调查【当事人-个人】李霞【当事人-公司】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德群(个体工商户)驾驶车辆去拿网线应当认定为从事职务行为綦江人社局、罗德群未向本院提交答辩状綦江人社局对此进行调查核实綦江区人社局通过进一步调查【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李霞;驾驶车辆去拿网线应当认定为从事职务行为【被告】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德群(个体工商户);綦江人社局、罗德群未向本院提交答辩状;綦江人【本院观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上诉人綦江人社局具有作出本案被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主体资格和职权。

【权责关键词】行政确认合法违法第三人证人证言举证责任质证证据确凿高度盖然性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上诉人綦江人社局具有作出本案被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主体资格和职权。

被上诉人綦江人社局受理李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依法向被上诉人罗德群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因疫情依法中止后,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被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予以送达,程序合法。

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

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
单位
意见
上述内容属实,同意报考。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次招聘公告和简章,对以上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违反规定
或弄虚作假,承担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等相应责任;
本人确认签字:
备注
(1)工作经历证明需经有关单位签字并盖章;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录(聘)用文件等能有效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可视为佐证材料;(2)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附件5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
姓名
性别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毕业证书为准)
职称
(职务)
档案
存放机构
身份证号
联系手机
工作经历(仅需填写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体工作
单位联系人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同意报考事项
从事
工作
该同志系我单位(编制内□外□)非试用期在职工作人员,现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参加重庆市綦江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一旦被聘用,我单位将配合做好有关手续和档案的转移工作。

陈奇与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陈奇与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陈奇与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14【案件字号】(2020)渝05行终63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封莎曾平龙晓波【审理法官】封莎曾平龙晓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奇;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当事人】陈奇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当事人-个人】陈奇【当事人-公司】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陈奇【被告】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本院观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被上诉人綦江区人社局具有作出本案被诉《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主体资格和职权。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管辖第三人证人证言质证证据确凿证据不足不予受理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陈奇不服渝綦劳人仲案字〔2019〕第337号仲裁裁决,于2019年8月12日另行提起了确认劳动关系的民事诉讼,在本案审理期间一审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驳回了陈奇的诉讼请求。

该民事判决书中也未认定重庆公路运输綦江分公司与余德福之间是挂靠关系。

陈奇仍不服提起上诉,现该案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陈奇在向綦江区人社局提交补正材料时未将自己已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仲裁裁决尚未生效的事实告知綦江区人社局。

一审中,陈奇提交了在工伤认定阶段未提交的原告刘龙均、唐渝淑、唐文鑫与被告杨华强、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余华丽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一、二审《民事判决书》,即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17)0106民初12584号《民事判决书》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渝01民终2232号《民事判决书》。

应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应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应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万盛经开区2020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尚未办理的,以考试机构的成绩合格证明为准;
6.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工作期间的社保缴纳情况。

7.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

8.委托他人办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除了提供上述1-7条中所列明材料,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须详细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事项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1•【字号】綦江府办发〔2018〕93号•【施行日期】2018.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8〕93号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1日重庆市綦江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1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12号)、《重庆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18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6〕60号)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7〕8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街镇、区政府相关部门(包括在綦国家重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管委会(包含合署办公的区属国有企业)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年度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工作组)负责实施,区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具体落实。

铁锋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到村任职面试纪律及注意事项【模板】

铁锋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到村任职面试纪律及注意事项【模板】

附件2:
**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到村任职面试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二、进入等候区的面试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准在等候区、面试室内吸烟,不准大声喧哗。

三、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等候区,应关机后主动上交,禁止参加面试人员在等候区内通过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等候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参加面试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等候区,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后陪同前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人员入场顺序由抽签确定,所有面试人员先抽取抽签顺序签,再按照抽签顺序抽取出场顺序签。

六、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期间不允许透露自己的姓名、所在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终止面试。

七、面试结果现场公布,面试人员确认签字后方可离开面试室。

八、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员需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指定路线离开面试室,不准在面试室附近逗留。

九、参加面试人员如举报他人违纪问题,应现场实名举报,面试结束后不再受理。

十、面试人员可在草稿纸上列作答提纲,但不得把草稿纸带离考场。

最后,预祝各位参加面试人员取得优异成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綦江区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社保卡或身份证;
3.报名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2021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院和学校签字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4.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的“工作经历”部分(见附件5,考察时将结合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情况核实);
5.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必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考察时核实);
6.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或职业资格,应届毕业生按先上岗,后持证的原则办理;其他考生需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