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签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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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签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摘要: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在工地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及费控管理的工作经验,在本文中主要对工程签证中存在的一些盲点及如何进行高质量签证进了分析,可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工程签证;签证种类;存在问题;应对措施
abstract: the author, according to many years engaged in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in building site management and cost control management work experience, mainly discussed the project that exists in visa blind spots and how high quality visa into the analysis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engineering visa; visa category; existing problems; measures
签证,相信从事工程行业的大家都不会陌生,但是如何在工程施工时及时、准确的办好签证,我想在一些施工单位还不太及时不太跟踪,往往拖延至工程结算。那样就会给施工单位造成很多损失。本文主要对工程签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了探讨分析。1、工程签证的含义
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或者施工惯例对支付各种费用、设计变更、顺延工期、造价调整、赔偿损失等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由于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来确定承包方,低价中标是国际上通行的建设工程评标方法,也已经在国内推广开来,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许
多施工企业为了承揽到工程,只得采取极力压价的办法。低价中标带来的后果往往使施工企业面临亏损的处境,企业必须作到“低中标,勤签证”。200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对工程签证的作了明确的规定,使工程签证有了法律的依据。该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虽然工程签证事关施工企业的生存,亦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有施工过程中往往不重视签证管理工作,常出现因双方签证主体资格及其职权、签证的程序以及签证的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致使所做的签证无效而使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在此,在明确几种签证情形基础上,阐明工程签证中应注意的问题,就如何把握好签证时机、明确签证主体、正确使用签证形式,确保签证合法有效,建立严格的资料保管制度,根据自己的执业实践,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与各位同行交流。
2、建筑工程签证种类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工程签证的种类。通常来讲,建筑工程签证的各类有以下几种: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建设单位或第三方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常遇到在施工过程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及时通告建设单位,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此时施工企业应办理工程签证。
(5)对于大检修工程、零星维修项目大都没有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检修前由施工企业提出一套检修方案,检修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然后依据签证办理工程结算,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检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6)其他签证,比如甲方在施工现场临时委托乙方进行工程以外的项目,特殊情况下二次搬运,地下障碍物、文物、管道的处理,业主指定分包不及时到位,不可抗力等等。
3、建筑工程签证存在问题
(1)是工程签证泛滥成灾。一个大的工程项目,少则几十份,多则几千份。
(2)是工程签证缺少原始资料。如现场照片、录像等。
(3)是工程签证要素不全。签证时间是签证的基本要素之一,也
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有的业主现场代表不负责任,当时不办理签证,口头答应,事后靠追记补办,甚至在结算审计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以致在结算审计时双方代表还争吵扯皮,影响了现场签证的严肃性,也影响了审计判断,影响了工作效率。工程签证应有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共同签证,有的还要项目管理、跟踪审计单位签字认可。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只找某一方签字,有的仅有数量没有单价,更有甚者仅签据实结算。(4)建设单位与现场监理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造价管理控制意识,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造成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
(5)签证人员对定额费用组成缺乏了解,对定额中的各项费用项目的概念混淆不清。如工完料尽,建筑场内的垃圾清理费用已包含在间接费中,但仍有垃圾外运工程量的签证。
(6)不规范的现场签证。许多签证建设单位签上“同意”、“属实”等字,没有附图与详细资料,工程量无从核实,定额子目无从确定。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4、提高有效工程签证的应对措施
从一定意义上讲,有效的建筑工程签证是施工企业生存的法宝,根据自己的执业实践,个人认为,有效工程签证应注意以下几点:(1)增强签证意识,加强签证管理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施工企业多,建设项目少从而导致“僧多粥少”的局面,发包方与承包方很难达到平等签约地位。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不得不放弃部分应得的利益,以低价中标。建设单位也趁机压级压价,致使施工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下降。根据国际惯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承接施工项目成功的要旨就是:“抵中标、勤签证,高索赔”。作为施工企业,必须树立签证意识,提高签证水平。作为施工企业,存在的问题往往是签证观念淡薄,索赔意识差,遇到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互相推诿,结算时变更无凭,增加无据。最后搞突击签证,使甲方反感,自己也被动。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提高施工企业人员的签证意识,在企业内部明确责任。
(2)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签证
由于工程签证是我国旧的工程建设体制下的产物,在现行的工程建设教材、法规当中都找不到较为系统的论述,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规定,工程签证的操作程序主要靠合同当事人双方和监理工程师来掌握,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首先是工程签证的内容、样式花样百出,没有统一的格式,其次是签证人的签署意见太具有主观性。比如有的签证人不去核实工程量,就签署了“同意”或“属实”的意见,这主要是没有程序化的制度约束。一般来说,对于工程签证如何进行,工程签证的主体、范围、程序,应当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加以明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关工程签证程序的规定散见于各个具体的条款中。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