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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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教人〔2009〕3号
关于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行泉州市2009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泉教语〔2009〕1号)文件通知,定于2009年3月21日上午对我县部分教师及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2008年11月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社会人员。
二、测试地点:泉州市实验小学(北门中山公园对面、福建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附近)。
三、测试时间:3月21日上午7:30开始。具体测试对象及时间顺序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参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一寸彩照两张,否则不准进入考场。
2、严禁考生将手机带入考场。
3、测试对象自行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车旅、住宿费自理。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对象时间顺序表
永春县教育局
2009年2月20日
抄送:市教育局语委办,县委教育工委、县人大教科文卫与华侨工委、县政协文教卫体委、县教育督导室、县教师进
修学校,县有关领导,存档(2)。
普通话水平测试对象时间顺序表3月21日上午测试对象(以报名先后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