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PPT建筑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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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ppt课件
1.工程标准强制性标准的实施
7.1 工程建设标准
7.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监督机构 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
7.1 工程建设标准
7.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意义 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1.工程标准强制性标准的实施
7.1 工程建设标准
7.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特殊情况 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 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 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
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 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者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1 工程建设标准
7.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监督检查的方式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审查机关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 情况实施监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 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 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 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7.1 工程建设标准
7.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监督机构 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
7.1 工程建设标准
7.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意义 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1.工程标准强制性标准的实施
7.1 工程建设标准
7.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特殊情况 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 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 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
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 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者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1 工程建设标准
7.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监督检查的方式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审查机关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 情况实施监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 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 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 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设法规课件:建筑法律制度
括香港、澳门地区。 ③对人的效力:适用的主体范围是 “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 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人员
9
《建筑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的事项范围
①房屋建筑活动。 ②建筑装修活动。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
动 的装修工程 ③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参照《建筑法》执行。
所谓“参照执行”就意味着可以部分执行以及根 据具体情况予以变通执行。当然,对于《建筑法》 的一些基本规则,如有关施工企业资质、安全和 质量管理等.应当依照执行,而对一些非原则性 的规则,则可参照执行。
4
狭义的建筑法
狭义的建筑法系指1997年11月1日由第八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 于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该法是调整我国 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共8章,85条。
它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为出发点,以建筑工程质量和 安全为主线,规范了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 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 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并确定了建筑 活动中的一些基本法律制度。
11
2.1.1.2《建筑法》的调整对象
一是从事建筑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平等社会 关系,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筑安 装企业、监理单位、建筑材料供应单位之间 的民事关系;
二是在实施建筑活动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纵向 行政管理关系,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 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的关系。
12
2.1.2.《建筑法》的立法宗旨
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发包,不得签订工程合 同。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开 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 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人员
9
《建筑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的事项范围
①房屋建筑活动。 ②建筑装修活动。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
动 的装修工程 ③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参照《建筑法》执行。
所谓“参照执行”就意味着可以部分执行以及根 据具体情况予以变通执行。当然,对于《建筑法》 的一些基本规则,如有关施工企业资质、安全和 质量管理等.应当依照执行,而对一些非原则性 的规则,则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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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建筑法
狭义的建筑法系指1997年11月1日由第八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 于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该法是调整我国 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共8章,85条。
它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为出发点,以建筑工程质量和 安全为主线,规范了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 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 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并确定了建筑 活动中的一些基本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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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建筑法》的调整对象
一是从事建筑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平等社会 关系,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筑安 装企业、监理单位、建筑材料供应单位之间 的民事关系;
二是在实施建筑活动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纵向 行政管理关系,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 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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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建筑法》的立法宗旨
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发包,不得签订工程合 同。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开 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法规ppt-第3章 建筑法
3,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程序及其管理规定
⑴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程序
①建设单位必须向有权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②提出申请的时间是在建筑工程开工前. ③有权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行政部门是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 ④建设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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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根据《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 具备下列八项条件: ⑴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⑵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⑷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⑸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⑹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⑺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法规
第三章 建筑法
第三章 建筑法
第一节 建筑法概述
一,建筑法的概念
广义:是指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1997.11.1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3.1实施
济南大学
建设法规
第三章 建筑法
二,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1,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宏观,微观 2,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一些扰乱市场秩序,违反市场哪个规则的行为时有发生. 一是发包方的行为不规范; 二是承包方的行为不规范; 三是中介方的行为不规范; 3,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4,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设法规
第三章 建筑法
二,从业资格许可 1,从业单位的基本条件
⑴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⑵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想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 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⑶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法规ppt课件
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 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引起争议,特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法律 制度。
• 1、行政诉讼的特点 • (1)行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 (2)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相对人 • (3)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 (4)被告负有举证责任 • 2、建设法律制度中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 (1)当事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机关作
xx市人民检察院对事故依法调查,对林xx等 13人分别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工程重大 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 罪等向重庆市人民法院起提公诉。
第一章
建设法律概论
本章主要内容
• 1、建设法律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 2、建设法律关系 • 3、建设法律构成 • 4、建设法律责任
第一节
建设法律概念及基本原则
一、建设法律的概念
• 建设法律是指国家权利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
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相互之间在建 设行政管路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律、法规的统称。
• (三)建设法律关系的消灭
• 它是指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
• 1、自然消灭 • 2、协议消灭 • 3、违约消灭
第三节
建设法律构成
一、建设行政法律
• 建设行政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人
民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 建设管理机关从宏观上、全局上管理建设 业的法律规范。
原则
• 5、建设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二节
建设法律关系
一、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
• 建设法律关系是指由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
和调整的,在建设管理和建设协作过程中 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 1、行政诉讼的特点 • (1)行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 (2)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相对人 • (3)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 (4)被告负有举证责任 • 2、建设法律制度中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 (1)当事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机关作
xx市人民检察院对事故依法调查,对林xx等 13人分别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工程重大 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 罪等向重庆市人民法院起提公诉。
第一章
建设法律概论
本章主要内容
• 1、建设法律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 2、建设法律关系 • 3、建设法律构成 • 4、建设法律责任
第一节
建设法律概念及基本原则
一、建设法律的概念
• 建设法律是指国家权利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
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相互之间在建 设行政管路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律、法规的统称。
• (三)建设法律关系的消灭
• 它是指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
• 1、自然消灭 • 2、协议消灭 • 3、违约消灭
第三节
建设法律构成
一、建设行政法律
• 建设行政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人
民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 建设管理机关从宏观上、全局上管理建设 业的法律规范。
原则
• 5、建设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二节
建设法律关系
一、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
• 建设法律关系是指由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
和调整的,在建设管理和建设协作过程中 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建筑法规》第1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精品PPT课件
效力 层级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特殊情况
目录
1.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1.建设法的定义
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法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公 民在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行政法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国家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 系时,会形成行政监督管理关系。
目录
1.3.1 代理的含义和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 基于授权而产生
法定代理
根据法律的直接 规定而产生
指定代理
根据人民法院或 有关机关的指定 而产生
目录
1.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
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
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
2
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
3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目录
1.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目录
1.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民法商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 会形成民事商事法律关系。
4.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社会法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 会形成社会法律关系。
目录
目录
1.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1.2.3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
法律关系
目录
1.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应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目录
1.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 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均有法人资格 • 建设单位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有时没有 •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表现在其具有民事权 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建设法规建筑法PPT课件
6.2004年7月5日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8.04.2020
6
有关建筑法的法律、法规、规章主要有
7.2007年4月9日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
8.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改的《房屋建 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9.2007年11月22日建设部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 理办法》
承包监管督理和及惩安罚全等和的质措量施管理
一些扰乱市场秩序、违反市场哪个
(一)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宏规则观的、行为微时有观发)生。 这是本法的最终目的。建筑市场一混是乱发、包监方督的管行理为薄不弱规、范建;筑
(二)维护建工要程筑解质决市量这场与些安秩问伞题序问首题先比要较通严过重立,法二三均来是是属解承中于决包介建,方方筑国的的业家行行的通为为不过不不健依规规康法范范行对;;为建,
差,如管道不畅、地面不平、墙面空鼓或者开裂等,
18.04.2020
危8及建筑工程的安全,甚至导致房屋倒塌事故,造 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第一节定的建筑活动的
范围作了限定,即适用《建筑法》的建筑活动的范围 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 钱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18.04.2020
9
三、建筑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时间上: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空间上: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主体上:单位、个人(注册师)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管理机关,还有从事建 筑活动的个人。 行为上: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装饰装修, 以及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
第三章 建筑法
18.04.2020
1
教学目的:
18.04.2020
6
有关建筑法的法律、法规、规章主要有
7.2007年4月9日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
8.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改的《房屋建 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9.2007年11月22日建设部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 理办法》
承包监管督理和及惩安罚全等和的质措量施管理
一些扰乱市场秩序、违反市场哪个
(一)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宏规则观的、行为微时有观发)生。 这是本法的最终目的。建筑市场一混是乱发、包监方督的管行理为薄不弱规、范建;筑
(二)维护建工要程筑解质决市量这场与些安秩问伞题序问首题先比要较通严过重立,法二三均来是是属解承中于决包介建,方方筑国的的业家行行的通为为不过不不健依规规康法范范行对;;为建,
差,如管道不畅、地面不平、墙面空鼓或者开裂等,
18.04.2020
危8及建筑工程的安全,甚至导致房屋倒塌事故,造 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第一节定的建筑活动的
范围作了限定,即适用《建筑法》的建筑活动的范围 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 钱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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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时间上: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空间上: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主体上:单位、个人(注册师)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管理机关,还有从事建 筑活动的个人。 行为上: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装饰装修, 以及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
第三章 建筑法
18.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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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2024版建筑法规ppt课件完整版
对违反税收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如偷税漏税等。
2024/1/25
11
03
建筑法规的实施与监管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2024/1/25
12
建筑法规的执行机构
1 2
国家级建筑法规执行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地方级建筑法规执行机构 各省、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等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
5
建筑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建筑法规
现代建筑法规
主要体现为一些建筑法典和建筑律令, 如《营造法式》、《工律》等。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筑法规经历了 初创、调整、充实和提高四个阶段, 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建筑法规体系。
近代建筑法规
随着西方现代建筑制度的引入,我国 近代建筑法规开始萌芽,如《建筑法 草案》等。
2024/1/25
6
02
建筑法规的核心内容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2024/1/25
7
建筑许可制度
建筑许可的定义和目的
确保建筑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符合规划 要求。
申请建筑许可的程序
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批准或许可证颁发。
2024/1/25
建筑许可的种类
ERA
2024/1/25
16
建筑法规对建筑业的影响
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建筑法规通过制定一系列 规定和标准,对建筑市场 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建筑 活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024/1/25
保障建筑安全卫生
建筑法规对建筑安全卫生 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建筑 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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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建筑法规的实施与监管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2024/1/25
12
建筑法规的执行机构
1 2
国家级建筑法规执行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地方级建筑法规执行机构 各省、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等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
5
建筑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建筑法规
现代建筑法规
主要体现为一些建筑法典和建筑律令, 如《营造法式》、《工律》等。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筑法规经历了 初创、调整、充实和提高四个阶段, 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建筑法规体系。
近代建筑法规
随着西方现代建筑制度的引入,我国 近代建筑法规开始萌芽,如《建筑法 草案》等。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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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建筑法规的核心内容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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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许可制度
建筑许可的定义和目的
确保建筑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符合规划 要求。
申请建筑许可的程序
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批准或许可证颁发。
2024/1/25
建筑许可的种类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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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对建筑业的影响
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建筑法规通过制定一系列 规定和标准,对建筑市场 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建筑 活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024/1/25
保障建筑安全卫生
建筑法规对建筑安全卫生 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建筑 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
《建筑法规》课件
连带责任
多个当事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如共同侵权 。
跨国追诉
对于跨国建筑纠纷,可能需要通过国际合作 和法律协助来解决。
THANK YOU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预防
总结词:预防措施
详细描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例如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测和检查 ,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质量问题;加强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等。
04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定义和要求
总结词:概述
详细描述: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对建筑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它要求建立完 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可控。
建筑节能与环保的主要措施
建筑设计阶段
采用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如 采用自然采光、通风等被动式 设计,减少对机械设备的依赖
。
建筑材料选择
选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如 保温隔热材料、节能门窗等, 提高建筑物的热工性能。
施工阶段
采用绿色施工方法和技术,减 少施工过程中的能耗和环境污 染。
运行阶段
采用智能化管理手段,如楼宇 自动化控制系统,对建筑物的
能耗进行监测和调控。
建筑节能与环保的监督和评估
监督
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建筑节能与环保工 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 执行。
评估
建立建筑节能与环保评估体系,对建 筑物的能效和环保性能进行评估和认 证,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06
建筑法律责任与纠纷解决
建筑法律责任的定义和种类
01
02
03
04
建筑法律责任定义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和要求
建设法规(全套725页PPT课件)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 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 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律、法规的总称。
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
调整对象 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
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法律地位
(4)许可
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允许特别的主体在法律允 许范围内有某种作为的权利。
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特级企 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40层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 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30层以下、单跨跨度36m以下的房 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14层以下、单跨跨度24m以下的房 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的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 资质 等级和营业范围,监督勘察、设计、 施工单 位和建筑构件厂是否严格执行技术 标准,并 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等。
(7)计划
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对工程建设进行计划调节。 计划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指令性计划,一
种 是指导性计划。
指令性计划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强制性。当事 人必须严格执行,违反指令性计划的行为,要承 担法律责任。指令性计划本身就是行政管理。
2.保护合法建设行为 3.处罚违法建设行为
1.1.1.3 建设法规的特征
建设法规作为调整建设活动中管理和协作所 发 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除具备一般法 律基 本特征外,还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特 征。 1. 行政隶属性 2. 经济性 3. 政策规的主要特征,也是区别于其他法 律的主要特征。
2000年9月,经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鉴定,这批受害民 工有196人被确诊患上“矽肺病”。同年11月,经有关劳动部门 鉴定,已分别构成二至七级伤残。已有数十人死亡。 2000年10月,受害者陆续向法院起诉,诉案多达39起。要求法院 判令被告人支付他们因工致残和死亡的医疗费、伤残抚恤金、丧 葬费、工亡补助金等总计人民币2.0886亿元。这是全国首例群体 “矽肺病”工伤赔偿案
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
调整对象 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
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法律地位
(4)许可
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允许特别的主体在法律允 许范围内有某种作为的权利。
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特级企 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40层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 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30层以下、单跨跨度36m以下的房 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14层以下、单跨跨度24m以下的房 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的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 资质 等级和营业范围,监督勘察、设计、 施工单 位和建筑构件厂是否严格执行技术 标准,并 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等。
(7)计划
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对工程建设进行计划调节。 计划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指令性计划,一
种 是指导性计划。
指令性计划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强制性。当事 人必须严格执行,违反指令性计划的行为,要承 担法律责任。指令性计划本身就是行政管理。
2.保护合法建设行为 3.处罚违法建设行为
1.1.1.3 建设法规的特征
建设法规作为调整建设活动中管理和协作所 发 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除具备一般法 律基 本特征外,还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特 征。 1. 行政隶属性 2. 经济性 3. 政策规的主要特征,也是区别于其他法 律的主要特征。
2000年9月,经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鉴定,这批受害民 工有196人被确诊患上“矽肺病”。同年11月,经有关劳动部门 鉴定,已分别构成二至七级伤残。已有数十人死亡。 2000年10月,受害者陆续向法院起诉,诉案多达39起。要求法院 判令被告人支付他们因工致残和死亡的医疗费、伤残抚恤金、丧 葬费、工亡补助金等总计人民币2.0886亿元。这是全国首例群体 “矽肺病”工伤赔偿案
2024版建筑法规建筑法ppt课件
02 建筑法的主要内容
CHAPTER
建筑许可制度
01
02
0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包括申请条件、审批程序、 许可证的有效期等。
从业资格制度
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 个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 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 条件。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确保建筑工程符合城乡规 划要求,保障社会公共利 益。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
审查决定
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 作出是否追究法律责任的决定。
执行处理
对决定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依法执 行处理措施,如罚款、吊销执照等。
救济途径
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救济 途径。
04 建筑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CHAPTER
建筑法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案例讨论与启示
讨论违法建筑案例的启示。通过讨论可以认识到,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严格执法是防止和减少违法建筑 的关键。同时,也需要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共同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讨论工程安全事故案例的启示。此案例告诉我们,建筑施工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必须 高度重视。施工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加快立法进程
制定和完善与建筑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和标准,构建完善的建 筑法规体系。
提高立法质量
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确保建筑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 性。
推进地方立法
鼓励和支持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建筑法规,促进区 域协调发展。
加强建筑法实施与监管的对策
加强执法力度
加大对建筑法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建设法规ppt-第3章--建筑法ppt课件
9.2007年11月22日建设部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 理办法》
10.2007年6月27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 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05.03.2020
第三章 建筑法
05.03.2020
1
教学目的:
在了解建筑法的概念和使用范围的基础 上,熟悉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 及违反《建筑法》的主要法律责任,重 点掌握建筑许可制度、工程建设监理制 度的法律规定,以及建筑安全生产和质 量管理的法律规定。
05.03.2020
2
第一节 概 述
一、建筑法的概念
第一节 概 述
三、建筑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建筑法》的第二条对适用该法规定的建筑活动的
范围作了限定,即适用《建筑法》的建筑活动的范围 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 钱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05.03.2020
9
三、建筑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时间上: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空间上: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主体上:单位、个人(注册师)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
(二)建筑许可 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条件、从事建筑 活动的单位的资质审查制度和有关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等
05.03.2020
12
第一节 概 述
(三)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规定了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行为准则等
(四)建筑工程监理 规定了建筑工程监理的任务、工程监 理单位的资质和责任以及有关要求等
广义的建筑法①是指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书上)。 ②除《建筑法》之外,还包括所有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法
10.2007年6月27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 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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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法
05.03.2020
1
教学目的:
在了解建筑法的概念和使用范围的基础 上,熟悉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 及违反《建筑法》的主要法律责任,重 点掌握建筑许可制度、工程建设监理制 度的法律规定,以及建筑安全生产和质 量管理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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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 述
一、建筑法的概念
第一节 概 述
三、建筑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建筑法》的第二条对适用该法规定的建筑活动的
范围作了限定,即适用《建筑法》的建筑活动的范围 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 钱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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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时间上: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空间上: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主体上:单位、个人(注册师)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
(二)建筑许可 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条件、从事建筑 活动的单位的资质审查制度和有关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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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 述
(三)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规定了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行为准则等
(四)建筑工程监理 规定了建筑工程监理的任务、工程监 理单位的资质和责任以及有关要求等
广义的建筑法①是指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书上)。 ②除《建筑法》之外,还包括所有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法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PPT课件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体系PPT课件
目 录
•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概述 •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承发包与施工许可制度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纠纷解决途径与法律责任
01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概 述
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验收程序
工程完工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 后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 交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质量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
质量事故处理
发生质量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规 定的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对于一般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 负责处理;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 理。
。
法律法规层级关系
01
02
03
上位法与下位法
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 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 触。
特别法与一般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 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一般 法。
新法与旧法
新法优于旧法,同一事项 新旧法规定不一致时,适 用新法。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重要性
规范建设市场行为
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明确建 设市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市场 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违法行为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政府监管部门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生产安全事故,相 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指控,依法承 担刑事责任。
06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与 节能减排法律制度
目 录
•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概述 •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承发包与施工许可制度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纠纷解决途径与法律责任
01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概 述
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验收程序
工程完工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 后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 交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质量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
质量事故处理
发生质量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规 定的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对于一般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 负责处理;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 理。
。
法律法规层级关系
01
02
03
上位法与下位法
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 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 触。
特别法与一般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 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一般 法。
新法与旧法
新法优于旧法,同一事项 新旧法规定不一致时,适 用新法。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重要性
规范建设市场行为
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明确建 设市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市场 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违法行为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政府监管部门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生产安全事故,相 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指控,依法承 担刑事责任。
06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与 节能减排法律制度
建筑法法律制度ppt课件
➢工程监理的主体:监理单位(相应资质)
➢建设工程监理的客体: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监理的目的:力求实现业主的三 大目标(非保证)
《建设法规》课件
13
土建学院工管教研室
第三节 建设工程监理
西南W科U技T大P学
❖一、建筑工程监理制度概述
❖监理单位与业主的关系: 委托 被委托 ——(公开招标选择) 授权 被授权 需求 供给(技术服务)
《建设法规》课件
5
西南W科U技T大P学
建筑法
土建学院工管教研室
第二节 建筑工程许可
❖一、建筑工程许可制度
❖领取人:建设单位 ❖领取时间:开工前 ❖领取条件:8个
西南W科U技T大P学
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是违章建筑吗?
《建设法规》课件
6
土建学院工管教研室
西南W科U技T大P学
第二节 建筑工程许可
《建设法规》课件
9
土建学院工管教研室
西南W科U技T大P学
第二节 建筑工程许可
❖一、建筑工程许可制度
2 有关施工许可证的时间规定(续)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 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建筑工 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 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报发证机关核验 施工许可证。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建设法规》课件
7
土建学院工管教研室
西南W科U技T大P学
第二节 建筑工程许可
❖一、建筑工程许可制度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 限额以下工程(30万元以下、建筑面积300平方 以下)
➢ 抢险救灾工程 ➢ 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 ➢ 临时建筑 ➢ 军用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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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筑工程许可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都属于需要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建筑工程 例外: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
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 有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必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一节 建筑法概述
四、建筑法的调整对象 房屋建筑 附属设施 配套设备、管线等 注意:四类特殊情况 专业建设工程;“建筑活动”非建设活动 建筑装修和装饰;参照适用及不适用
第二节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一项从项目构 思、提出到决策,经过设计、施工直 到投产使用的全部过程的各阶段、各 环节以及各主要工作内容之间必须遵 循的先后顺序
试分析:法院的判决合理吗?为什么?
第一节 建筑法概述
一、建筑与建筑业 1、建筑 “既表示营造活动,又表示这种活动的成果——建筑物,也是某个时期,某种风格建筑物及其所
体现的技术和艺术的总称。” (《中国大百科全书》) 名词含义与动词含义 《建筑法》中所指:建筑物的建造过程。
第一节 建筑法概述
一、建筑与建筑业 2、建筑业 狭义的建筑业包括建筑产品的生产(即施工)活动(“建筑”) 广义的建筑业则涵盖了建筑产品的生产以及与建筑生产有关的所有的服务内容,包括规划、勘察、设计、
其他方式,交给另一方具有从事相应建筑活动法定资格的单位完成,并按双方的约定支付报酬的行 为 承包,是相对于发包而言,是指具有从事相应建筑活动法定资格的单位,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承揽 建筑工程任务,并按约定取得相应报酬的行为
第四节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 依法订立合同的原则 招投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 禁止不正当竞争原则 工程造价款依法约定的原则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2001年
建筑材料与成品及半成品的生产、施工及安装,建成环境的运营、维护及管理,以及相关的咨询和中 介服务等等(“建设”)
第一节 建筑法概述
二、建筑法的概念 建筑法是指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狭义与广义
第一节 建筑法概述
三、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第三节 建筑工程许可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2、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 已经办理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现场已经具备基本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第三节 建筑工程许可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2、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续) 已经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照规定通过了审查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第二节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前期阶段
Hale Waihona Puke 项 项 项 项 项 项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项 项项 项项 项项 项项 项
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
竣工阶段
第三节 建筑工程许可
一、建筑许可的概念 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准许、变更和终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建筑活动
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
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四节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一、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概念 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需要完成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的全部或者一部分通过招标或
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 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节 建筑工程许可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4、领取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法律后果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
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恢复施工时,应
第四章 建筑法律制度
内容提要
建筑法的概念和目的 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 建筑工程许可 建筑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案例
原告某房产开发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公司签订一施工合同,修建某一住宅小区。小区建成后,经验收质量合 格。验收后1个月,房产开发公司发现楼房屋顶漏水,遂要求建筑公司负责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建筑公 司则以施工合同中并未规定质量保证期限,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为由,拒绝无偿修理。房产开发公司遂诉至 法院。法院判决施工合同有效,认为合同中虽然没有约定工程质量保证期限,但依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因此,本案工程交工后2个月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 单位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的责任。故判令建筑公司应当承担无偿修理的责任。
的具体行政行为 表现形式:施工许可证、批准证件(开工报告)、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三种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单位资质制度、个人资格制度
第三节 建筑工程许可
二、建筑许可的特点 建筑许可的主体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建筑许可的目的是为了对建筑工程的开工和从事建筑活动单位和个人资格实施行政管理 建筑许可是依据建设单位或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建筑许可是准许申请人从事某种建筑活动的动态的行政管理行为 建筑许可的事项与条件须以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设置
第三节 建筑工程许可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3、申请施工许可证的程序 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