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的具体内容PPT(共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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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工程建设程序法规
7.1 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的概念 7.2 我国工程建设程序的立法现状 7.3 我国工程建设程序 7.4 各阶段、各环节的具体内容
2.1 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的概念
1、工程建设程序法规是指调整工程建设程序活动中发生的各 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 的先后次序。
2.4.5 审批立项
1、审批立项是有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批准程序, 审查通过后即予以立项,正式进入工程项目的建设准备阶段。
2、《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对审批 权作了具体规定。
3、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各主管部,各省、市、 自治区或全国性工业公司负责预审,报国务院审批。
答:已建成的建筑确需改变使用性质的,须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批准,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付清地价款后,持 设计文件等,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或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许可文件。涉及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批的, 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2.3.4 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
1、竣工验收 2、工程保修
2.3.5 终结阶段
1、生产运营 2、投资后评价 ❖ 当然,工程项目的性质不同,规模不一,同一阶段内有些环
节可以省略,有些环节会有交叉。 在具体执行时,可根据 具体情况在遵守工程建设程序的大前提下,灵活开展各项工 作。
2.4 各阶段、各环节的具体内容
3、由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作量极大,牵涉面很广,内外 协作关系复杂,而且存在着活动空间有限和后续工作无法提 前进行的矛盾。
4、因此,工程建设就必然存在着一个分阶段、按步骤,各项 工作按序进行的客观规律。这种规律是不可违反的,如人为 将工程建设的顺序颠倒,就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损 失。
5、举例:“三边工程” 6、所以国家颁布了法规,将工程建设程序以法律的形式固定
3、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的不同情况而有繁有简, 但一般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的提出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格和建设地点的 初步设想; 3)投资情况、建设条件、协调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项目建议书实例)
2.4.4 可行性研究
1、项目建议书是投资机会分析结果文字化后形成的 书面文件,以方便投资决策者分析、抉择。项目建 议书应对拟建工程的必要性、客观可行性和获利的 可能性逐一进行论述。
2、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投资项目建议书,由行 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后,再由国家计委审批。小型 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或地 方计委审批。
① 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的建设规模和主品方案; ② 资源、原材料、燃料、动力、供水、运输条件; ③ 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 ④ 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 ⑤ 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配套工程; ⑥ 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防震、防洪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
施方案; ⑦ 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管理制度; ⑧ 建设进度和工期; ⑨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⑩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某个学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4.1 投资意向
1、投资意向是投资主体发现社会存在合适的投资机会所产 生的投资愿望。 2、它是工程建设活动的起点,也是工程建设得以进行的必 备条件。
2.4.2 投资机会分析
❖ 投资机会分析是投资主体对投资机会所进行的初步 考察和分析,在认为机会合适,有良好的效益时, 则可进行进一步的行动。
2.4.3 项目建议书
下来,强迫人们从事工程建设活动时遵守。
2.2 我国工程建设程序的立法现状
❖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专门的《工程建设程序法》,涉及工程建 设程序的法律、规范主要有: 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若干规定 (1978),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1982), 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1983),关于编制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1984),关于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暂行规定(1987),关于大型和限额 以上固定资产托资项目建议书审批问题的通知(1988),建设 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4),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管理办法(1994),另外,在“土地法”、“建筑法”等法律 中,也有关于工程建设程序的一些规定。
2.3 我国工程建设程序
❖ 依照我国现行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的规定,我国工程建设程序 见书上第119页表7-1。共分五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包含若 干环节。
2.3.1 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 2.3.2 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2.3.3 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2.3.4 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 2.3.5 终结阶段
1、可行性研究是指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对拟建项 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等内容所进 行的分析认证。广义的可行性研究还包括投资机会 分析。
2、可行性报告必须经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确认后, 才能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3、各类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内容不尽相同,大中 型项目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3.1 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
1、投资意向 2、投资机会分析 3、项目建议书 4、可行性研究(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 5、审批立项
2.3.2 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1、规划 2、获取土地使用权 3、拆迁 4、报建 5、工程发包与承包
2.3.3 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1、勘察设计 2、设计文件审批 3、施工准备 4、工程施工 5、生产准备
4、小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隶属关系由各主管部,各 省、市、自治区或全国性专业公司审批。
5、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即可立项并进行勘 察设计工作。
2.4.6 规划
1、在规划区内建设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 规划的要求。
2、其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村、 镇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
3、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要依法先后领取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能进行获取土地 使用权、设计、施工等相应的建设活动。
4、举例:紫金山观景台(规划的败笔);鼓楼电信楼;(参 见word)
2.4.6 规划
❖ 对已建成的建筑需改变使用性质时,是否需要申请 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7.1 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的概念 7.2 我国工程建设程序的立法现状 7.3 我国工程建设程序 7.4 各阶段、各环节的具体内容
2.1 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的概念
1、工程建设程序法规是指调整工程建设程序活动中发生的各 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 的先后次序。
2.4.5 审批立项
1、审批立项是有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批准程序, 审查通过后即予以立项,正式进入工程项目的建设准备阶段。
2、《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对审批 权作了具体规定。
3、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各主管部,各省、市、 自治区或全国性工业公司负责预审,报国务院审批。
答:已建成的建筑确需改变使用性质的,须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批准,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付清地价款后,持 设计文件等,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或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许可文件。涉及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批的, 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2.3.4 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
1、竣工验收 2、工程保修
2.3.5 终结阶段
1、生产运营 2、投资后评价 ❖ 当然,工程项目的性质不同,规模不一,同一阶段内有些环
节可以省略,有些环节会有交叉。 在具体执行时,可根据 具体情况在遵守工程建设程序的大前提下,灵活开展各项工 作。
2.4 各阶段、各环节的具体内容
3、由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作量极大,牵涉面很广,内外 协作关系复杂,而且存在着活动空间有限和后续工作无法提 前进行的矛盾。
4、因此,工程建设就必然存在着一个分阶段、按步骤,各项 工作按序进行的客观规律。这种规律是不可违反的,如人为 将工程建设的顺序颠倒,就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损 失。
5、举例:“三边工程” 6、所以国家颁布了法规,将工程建设程序以法律的形式固定
3、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的不同情况而有繁有简, 但一般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的提出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格和建设地点的 初步设想; 3)投资情况、建设条件、协调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项目建议书实例)
2.4.4 可行性研究
1、项目建议书是投资机会分析结果文字化后形成的 书面文件,以方便投资决策者分析、抉择。项目建 议书应对拟建工程的必要性、客观可行性和获利的 可能性逐一进行论述。
2、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投资项目建议书,由行 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后,再由国家计委审批。小型 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或地 方计委审批。
① 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的建设规模和主品方案; ② 资源、原材料、燃料、动力、供水、运输条件; ③ 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 ④ 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 ⑤ 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配套工程; ⑥ 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防震、防洪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
施方案; ⑦ 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管理制度; ⑧ 建设进度和工期; ⑨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⑩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某个学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4.1 投资意向
1、投资意向是投资主体发现社会存在合适的投资机会所产 生的投资愿望。 2、它是工程建设活动的起点,也是工程建设得以进行的必 备条件。
2.4.2 投资机会分析
❖ 投资机会分析是投资主体对投资机会所进行的初步 考察和分析,在认为机会合适,有良好的效益时, 则可进行进一步的行动。
2.4.3 项目建议书
下来,强迫人们从事工程建设活动时遵守。
2.2 我国工程建设程序的立法现状
❖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专门的《工程建设程序法》,涉及工程建 设程序的法律、规范主要有: 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若干规定 (1978),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1982), 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1983),关于编制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1984),关于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暂行规定(1987),关于大型和限额 以上固定资产托资项目建议书审批问题的通知(1988),建设 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4),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管理办法(1994),另外,在“土地法”、“建筑法”等法律 中,也有关于工程建设程序的一些规定。
2.3 我国工程建设程序
❖ 依照我国现行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的规定,我国工程建设程序 见书上第119页表7-1。共分五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包含若 干环节。
2.3.1 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 2.3.2 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2.3.3 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2.3.4 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 2.3.5 终结阶段
1、可行性研究是指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对拟建项 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等内容所进 行的分析认证。广义的可行性研究还包括投资机会 分析。
2、可行性报告必须经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确认后, 才能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3、各类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内容不尽相同,大中 型项目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3.1 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
1、投资意向 2、投资机会分析 3、项目建议书 4、可行性研究(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 5、审批立项
2.3.2 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1、规划 2、获取土地使用权 3、拆迁 4、报建 5、工程发包与承包
2.3.3 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1、勘察设计 2、设计文件审批 3、施工准备 4、工程施工 5、生产准备
4、小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隶属关系由各主管部,各 省、市、自治区或全国性专业公司审批。
5、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即可立项并进行勘 察设计工作。
2.4.6 规划
1、在规划区内建设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 规划的要求。
2、其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村、 镇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
3、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要依法先后领取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能进行获取土地 使用权、设计、施工等相应的建设活动。
4、举例:紫金山观景台(规划的败笔);鼓楼电信楼;(参 见word)
2.4.6 规划
❖ 对已建成的建筑需改变使用性质时,是否需要申请 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