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标签规范(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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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工作,保证食品符合应有的营养品质,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标注食品营养标签的,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按本规范标示营养标签。

卫生部根据本规范的实施情况,制定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食品品种和类型名单,确定实施时间。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的食品营养标签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食物营养特性的一种描述,包括营养成分、营养声称、健康声称。

第五条营养成分指食物中含有的具有健康益处的成分。

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及其它有效功能成分等。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的某一营养素标示营养含量和健康声称时,必须标示该营养素和以下四种营养成分:(一)能量;(二)蛋白质;(三)脂肪;(四)碳水化合物。

第七条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营养标签上可以标示下列营养成分:(一)能量;(二)蛋白质;(三)脂肪(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四)胆固醇;(五)碳水化合物;(六)糖;(七)膳食纤维(可溶性和不可溶性膳食纤维,单体成分);(八)维生素:维生素A(β-胡萝卜素)、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B1(硫胺素)、维生素B2(核黄素)、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抗坏血酸)、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生物素和胆碱;(九)矿物质:钙、磷、钾、钠、镁、铁、锌、碘、硒、铜、氟、铬、锰和钼。

标示上款营养成分,不得改变名称。

营养强化食品还应标示所强化成分的含量。

第八条营养成分的含量应当以每100毫升(ml)、每100克(g)和/或每份食品中的确定数值标示,可以同时标示所含营养素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第九条营养成分的定义、标示和数值的允许误差应符合《食品营养标签标示规范》的规定。

最新食品营养标签规范

最新食品营养标签规范

成分
kJ / g
有机酸
13
膳食纤维(或单体成
8
分)
碳水化合物
17
乙醇(酒精)
2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蛋白质:是含氮化合物,以 氨基酸为基本单位组成。
蛋白质(g/100g)=总氮量( g/100g)X氮折算系数
蛋白质对人体有作用 蛋白质是人体组织的重要组成成分,
——《规范》第一条
《预包装食品营养 标签标准》 规定
2.1 营养标签
指食品标签上向消 费者提供食品营养 成分信息和特性的 说明,包括营养成 分表、营养声称和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标签是食品 标签的一部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二 营养标签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标示营养标签时,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管理 规定。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另有规定的, 按相关规定执行。 ——《规范》第二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食品营养标签的管理工作已经受到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重 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于1985年制定营养标签通则,并多次 修改,规定了营养标签标识内容、标识方法、营养声称、健康 声称等内容,设立《营养素参考值》(NRV)。国际食品法典 委员会还制定了声称原则和要求。大多数国家都制订有关法规 和标准,在保障本国人民身体健康、食品进出口贸易方面起到 了重大作用。世界卫生组织(WHO)2004年调查的74个国家中 ,没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的国家只有19个(占25.7%), 有法规的国家为55个(74.3%),其中10个国家强制性执行。

营养标签规范(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范文

营养标签规范(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范文

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2.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3.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依据《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所涉及的内容要求,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规定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定义、折算系数、营养成分分析和标示方法、数值表达、允许误差和推荐的营养标签格式等内容。

一、术语和定义1.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 foods)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营养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s)指食品中具有的营养素和有益成分。

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等。

3. 营养素 (nutrients) 指食品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缺少这些物质,将导致机体发生相应的生化或生理学的不良变化。

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五大类。

4. 能量(energy)指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素在人体代谢中产生的能量。

推荐以千焦(kJ)或焦耳(J)标示,当以千卡(kcal)标示能量值时,应同时标示千焦(kJ)。

食品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如表1所示:表 1 食物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 1千卡(kcal)的能量相当于4.184千焦(kJ)。

5. 蛋白质 (protein) 蛋白质是含氮的有机化合物,以氨基酸为基本单位组成。

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可通过“总氮量”乘以“氮折算系数”,或食品中各氨基酸含量的总和来确定。

在测定出“总氮量”后,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公式如下:蛋白质(g/100g)=总氮量(g/100g)×氮折算系数不同食品的氮折算系数如表2所示,对于原料复杂的加工或配方食品,统一使用折算系数6.25。

表2 不同食品氮折算系数*来源:*《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6. 脂肪和脂肪酸 (fat and fatty acid)由于检测方法的不同,脂肪有粗脂肪(crude fat)或总脂肪(total fat)之分,在营养标签上均可标示为“脂肪”。

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

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

附件 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依据《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所涉及的内容要求,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规定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定义、折算系数、营养成分分析和标示方法、数值表达、允许误差和推荐的营养标签格式等内容。

一、术语和定义1.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 foods)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营养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s)指食品中具有的营养素和有益成分。

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等。

3. 营养素(nutrients) 指食品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缺少这些物质,将导致机体发生相应的生化或生理学的不良变化。

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五大类。

4. 能量(energy)指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素在人体代谢中产生的能量。

推荐以千焦(kJ)或焦耳(J)标示,当以千卡(kcal)标示能量值时,应同时标示千焦(kJ)。

食品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如表1所示:表1 食物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成分kJ / g(*kcal/g)成分kJ / g(kcal/g)蛋白质17(4) 乙醇(酒精)29 (7)脂肪37(9) 有机酸13(3)碳水化合物17(4) 膳食纤维8 (2)* 1千卡(kcal)的能量相当于4.184千焦(kJ)。

5. 蛋白质(protein) 蛋白质是含氮的有机化合物,以氨基酸为基本单位组成。

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可通过“总氮量”乘以“氮折算系数”,或食品中各氨基酸含量的总和来确定。

在测定出“总氮量”后,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公式如下:蛋白质(g/100g)=总氮量(g/100g)×氮折算系数不同食品的氮折算系数如表2所示,对于原料复杂的加工或配方食品,统一使用折算系数6.25。

表2 不同食品氮折算系数*食物折算系数食物折算系数小麦鸡蛋全小麦粉5.83 鸡蛋(整)6.25麦糠麸皮6.31 蛋黄 6.12麦胚芽 5.80 蛋白 6.32 麦胚粉 5.70 肉类和鱼类6.25 燕麦 5.83 动物明胶 5.55大麦、黑麦粉5.83 乳及乳制品6.38小米 6.31 酪蛋白 6.40 玉米 6.25 人乳 6.37 大米及米粉 5.95 豆类坚果、种子类大豆(黄)5.71巴西果 5.46 其它豆类6.25花生 5.46杏仁 5.18其他如核桃、榛子等5.30 其它食品6.25来源:*《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6. 脂肪和脂肪酸(fat and fatty acid)由于检测方法的不同,脂肪有粗脂肪(crude fat)或总脂肪(total fat)之分,在营养标签上均可标示为“脂肪”。

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

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

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用于标注食品营养成分信息的一种标识,它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从而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

以下是关于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一些详细信息。

一、标示内容食品营养标签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营养成分表:列出了食品中的各种营养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以及每份食品或每100克食品中的含量。

营养声称:对食品的营养成分进行描述,如“高蛋白”、“低脂肪”等。

营养素参考值(NRV):列出了每份食品或每100克食品中各种营养成分占每日推荐摄入量的百分比。

二、标示要求必须标示的内容:食品营养标签必须标示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净含量和规格、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配料表、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素参考值(NRV)。

标示方式: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方式应当清晰、醒目,易于消费者阅读和理解。

标示单位:营养成分表的单位应当统一,如每100克、每份等。

字体大小:字体大小应当不小于1.8毫米,以便消费者阅读。

颜色:食品营养标签的颜色应当与包装底色明显区别,以便消费者识别。

三、注意事项真实性:食品营养标签上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标注。

完整性:食品营养标签应当完整,包括所有必须标示的内容。

规范性: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应当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易读性:食品营养标签应当易于消费者阅读和理解,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复杂的术语。

比较性:食品营养标签应当能够让消费者清楚地比较不同产品之间的营养成分差异,从而做出更明智的购买决策。

四、法规要求我国对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有明确的法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上标示食品营养标签。

此外,国家还对营养标签的格式、内容、标示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理解并正确使用营养标签。

五、对消费者的意义食品营养标签对消费者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中的营养成分,从而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

(完整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完整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术语和定义2.1营养标签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营养素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营养成分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

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2.4核心营养素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2.5营养成分表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2.6营养素参考值(NRV)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2.7营养声称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

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2.7.1含量声称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2.7.2比较声称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增加”或“减少”等。

2.8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2.9修约间隔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2.10食部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的部分后的剩余部分。

3基本要求3.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3.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

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3.3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表”。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XXXX —201X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准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tandard for nutrition labeling of prepackaged foods(征求意见稿)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直接提供给消费者食用的预包装食品标签营养成分标示和声称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2术语和定义2.1营养标签nutrition labeling指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成分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核心营养素Core Nutrients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

2.3 营养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食品中具有的营养素和有益成分,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等。

2.4 营养成分表nutrition information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数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2.5 营养素参考值nutrient reference values; NRV是专用于食品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多少的营养参考标准;是消费者选择食品时的一种营养参考尺度。

2.6 营养声称nutrition claims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声明或暗示,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声明等;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2.6.1 含量声称nutrient content claims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2.6.2 比较声称nutrient comparative claims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后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增加”和“减少”等。

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规定

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规定
《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 要求。”食品营养标签能够显示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 息。食品营养标签的管理工作受到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重视,大多 数国家都制订有关法规和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先后制 定了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世界卫生组织(WHO)2004年调查的74个 国家中,没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的国家只有19个(占25.7%), 有法规的国家为55个(74.3%),其中10个国家强制性执行。在当前
蛋白质(g/100g)=总氮量(g/100g)×氮折算系数
不同食品的氮折算系数如表2所示,对于原料复杂的加工或配方
食品,统一使用折算系数6.25。
宣贯和培训力度,引导广大食品企业和消费者认识和使用标签,更 好的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7]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 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我部组织 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ОО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 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制定 本规范。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示营养标签 时,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管理规定。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国家鼓励食品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标示营养标签。 卫生部根据本规范的实施情况和消费者健康需要,确定强制进 行营养标示的食品品种、营养成分及实施时间。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的营养标签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成分 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是指对食品中的营养成分进行标示和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这些规定通过指导企业正确标示食品的营养成分,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食品的营养信息,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标签内容要求:规定了食品营养标签上需要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纤维素等营养成分的含量,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2. 标签格式要求:规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的格式和布局要求,包括字体大小、颜色、标签位置等。

3. 标签真实性要求:规定了食品营养标签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4. 标签标识要求:规定了食品营养标签上应标注生产企业名称、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

5. 标签更新要求:规定了食品企业需要及时更新食品营养标签,确保标签中的信息与产品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并提供消费者正确的食品选择指导。

第 1 页共 1 页。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全文)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全文)

卫生部通知印发《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全文)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显示了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分和特征的主要途径。

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卫生部日前组织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食品营养标签能够显示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

食品营养标签的管理工作受到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重视,大多数国家都制订有关法规和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先后制定了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

世界卫生组织(WHO)2004年调查的74个国家中,没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的国家只有19个(占25.7%),有法规的国家为55个(74.3%),其中10个国家强制性执行。

在当前国际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已经确立的大背景下,《规范》起草主要基于以下目的:一是指导消费者平衡膳食,当前我国居民存在营养不足和营养过剩的双重问题,这些与每日的膳食营养状况密切相关,在食品标签中标注营养信息将有效预防和减少营养性疾病。

二是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当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食品营养标签作为选购食品的重要参考和比较依据,食品营养标签也有助向公众宣传和普及营养知识。

三是规范企业正确标注,促进食品贸易。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他国家对进口食品的营养标签要求促使我国部分食品企业已经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开始使用营养标签,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规定,标示的营养素名称、种类、单位和依据均不相同,甚至还出现了虚假夸大标注营养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亟需相关法规予以规范。

《规范》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统筹考虑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食品营养特性、不同人群的消费特点和消费者具备的营养知识,以及企业条件、管理能力和生产经营等具体情况,明确政府、消费者和食品企业在营养标签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注重与相关规范和法规有效衔接和配套,起草过程两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

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标注规范

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标注规范

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标注规范1、营养成分表与营养标签1.1定义营养标签: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成分表: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1.2营养成分表与营养标签的关系由上述定义可知,营养标签包括营养成分表。

如标签上标示有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也属于营养标签。

2、营养成分表的基本要素营养成分表包括5个基本要素:表头、营养成分名称、含量、NRV%和方框。

(1)表头:以“营养成分表”作为表头;(2)营养成分名称:按GB28050表1的名称和顺序标示能量和营养成分;(3)含量:指含量数值及表达单位,如:能量(kJ);(4)NRV%:指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占相应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5)方框:采用表格或相应形式。

3、常见问题及解析预包装食品(豁免产品除外)未标示营养成分表解析:所有预包装食品(豁免产品除外)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字符高度不符合要求解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中“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的要求也适用于营养标签。

缺少表头“营养成分表”解析:营养成分表包括5个基本要素:表头、营养成分名称、含量、NRV%和方框。

应以“营养成分表”作为表头。

标示核心营养素之外的其他成分时,核心营养素未醒目标示解析:能量和4个核心营养素是营养标签上强制标示的成分,在任何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上(豁免产品除外),都应当标示能量和4个核心营养素的名称、含量数值及该含量数值占各自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当标示其他成分时,应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如增大字号、改变字体(如斜体、加粗、加黑)、改变颜色(字体或背景颜色)、改变对齐方式等。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示营养标签时,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管理规定。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鼓励食品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标示营养标签。

卫生部根据本规范的实施情况和消费者健康需要,确定强制进行营养标示的食品品种、营养成分及实施时间。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的营养标签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成分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第五条营养成分表是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和含量的表格,表格中可以标示的营养成分包括能量、营养素、水分和膳食纤维等。

第六条食品企业在标签上标示食品营养成分、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应首先标示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核心营养素及其含量。

除上述成分外,食品营养标签上还可以标示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

食品企业对第一款规定的能量和4种核心营养素的标示应当比其他营养成分的标示更为醒目。

第七条营养标签中营养成分标示应当以每100克(毫升)和/或每份食品中的含量数值标示,并同时标示所含营养成分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各营养成分的定义、测定方法、标示方法和顺序、数值的允许误差等应当符合《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的规定。

营养素参考值(NRV)的具体数值应符合《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第八条营养声称是指对食物营养特性的描述和说明,包括:(一)含量声称:指描述食物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二)比较声称:指与消费者熟知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后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增加”和“减少”等。

第九条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是指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食品营养标签标示标准

食品营养标签标示标准

食品营养标签标示标准————————————————————————————————作者:————————————————————————————————日期:食品营养标签标示规范本附件描述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中所涉及的能量和营养素的定义、分析方法、折算系数、营养素标示方法、允许误差和推荐的营养标签格式。

一术语和定义(一)食品和食品成分1.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 foods)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食品成分(food composition)组成食品的各种物质组分。

3. 营养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指食品中含有的具有健康益处的成分。

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及其它有效功能成分等。

4. 营养素(nutrient) 指食品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

缺少这些物质,将导致机体发生相应的生化或生理学的不良变化。

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五大类。

5. 能量(energy)指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三种营养素在人体代谢中产生的能量。

单位以千焦(kJ)或焦耳(J)表示。

折算系数和计算公式如下:能量(kJ)=17×蛋白质(g)+17×碳水化合物(g)+37×脂肪(g)当食品含有乙醇(酒精)、有机酸、膳食纤维等的时候,也产生相应能量如表1所示。

折算系数和计算公式如下:能量(kJ)=17×蛋白质(g)+17×碳水化合物(g)+37×脂肪(g)+13×有机酸(g)+29×乙醇(酒精)(g)+8.5×膳食纤维(g)表 1 食物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成分kJ / g 成分kJ /g蛋白质17 乙醇(酒精)29脂肪37 有机酸13碳水化合物17 膳食纤维8.56 蛋白质(protein) 蛋白质是含氮的有机化合物、以氨基酸为基本单位组成。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12020年4月19日食品标签标准解读主要规定<食品通用标签标准>(GB7718- )强制性标示: 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贮藏期、产品标准号以及质量(品质)等级非强制性标示:批号、食用方法、能量、营养素<规范>仿照美国对健康声称的管理,要求营养素含量”高”、”强化”的食品及营养素补充剂标注可耐受最高摄入量(UL),并注明”超过该值对健康不利”;功能声称使用固定用语模式有助于避免产品经过文字技巧夸大宣22020年4月19日传、误导消费者。

一、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一)范围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所有预包装食品。

专类食品有特别规定时除外。

(二)必须标注的能量和4种核心营养成分1、能量;2、蛋白质;3、脂肪总量(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4、总碳水化合物;5、钠食品企业对第一款规定的能量和4种核心营养素的标示应当比其它营养成分的标示更为醒目。

营养成分表(三)能够标注的营养成分1、能量;2、蛋白质3、脂肪(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32020年4月19日4、胆固醇;5、碳水化合物;6、糖;7、膳食纤维(可溶性和不可溶性膳食纤维);8、维生素14种9、矿物质14个钠、钙、钾、镁、磷、铁、锌、碘、硒、铜、佛、烙、锰、钼。

标示上款规定的营养成分不得改变名称。

42020年4月19日(四)标注形式营养成分的含量以每100ml、每100g和/或每份中的实际”数值”标示。

营养素参考数值(NRV)的百分比按占每份含量的多少标示。

(五)具体见技术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2.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3.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六)豁免的产品食品的每日食用量不足10g或10ml食品;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5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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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2.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3.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依据《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所涉及的内容要求,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规定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定义、折算系数、营养成分分析和标示方法、数值表达、允许误差和推荐的营养标签格式等内容。

一、术语和定义1.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 foods)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营养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s)指食品中具有的营养素和有益成分。

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等。

3. 营养素(nutrients) 指食品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缺少这些物质,将导致机体发生相应的生化或生理学的不良变化。

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五大类。

4. 能量(energy)指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素在人体代谢中产生的能量。

推荐以千焦(kJ)或焦耳(J)标示,当以千卡(kcal)标示能量值时,应同时标示千焦(kJ)。

食品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如表1所示:表1 食物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 1千卡(kcal)的能量相当于4.184千焦(kJ)。

5. 蛋白质(protein) 蛋白质是含氮的有机化合物,以氨基酸为基本单位组成。

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可通过“总氮量”乘以“氮折算系数”,或食品中各氨基酸含量的总和来确定。

在测定出“总氮量”后,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公式如下:蛋白质(g/100g)=总氮量(g/100g)×氮折算系数不同食品的氮折算系数如表2所示,对于原料复杂的加工或配方食品,统一使用折算系数6.25。

表2 不同食品氮折算系数*来源:*《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6. 脂肪和脂肪酸(fat and fatty acid)由于检测方法的不同,脂肪有粗脂肪(crude fat)或总脂肪(total fat)之分,在营养标签上均可标示为“脂肪”。

粗脂肪(crude fat)食品中一大类不溶于水而溶于有机溶剂(乙醚或石油醚)的化合物的总称。

除了甘油三酯外,还包括磷脂、固醇、色素等。

可通过索氏抽提法或罗高氏法等方法测定。

总脂肪(total fat)食物总脂肪(或总脂肪酸)为各种单个脂肪酸含量的总和。

可使用内标法或外标法测定获得。

当使用索氏提取法测定粗脂肪含量时,可使用以下公式和脂肪酸折算系数来计算食品中总脂肪(酸)的含量。

不同食品脂肪酸折算系数见表3。

总脂肪(酸)含量(total fatty acids)(g/100g)=该食品中粗脂肪的含量(g/100g)×脂肪酸折算系数脂肪酸(fatty acid):脂肪酸指有机酸中链状羧酸的总称,与甘油结合成脂肪。

可分为饱和脂肪酸和不饱和脂肪酸。

饱和脂肪酸(saturated fatty acid):指碳链上不含双键的脂肪酸。

如软脂酸、硬脂酸等。

在标签上也可标示为饱和脂肪(saturated fat)。

不饱和脂肪酸(unsaturated fatty acid)指碳链上含一个或一个以上双键的脂肪酸,仅包括顺式(cis)部分。

在标签上也可标示为不饱和脂肪(unsaturated fat)。

其中单不饱和脂肪酸指碳链上含有一个双键的脂肪酸的总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指碳链上含有两个和两个以上双键的脂肪酸的总和。

反式脂肪酸(trans fatty acid)指加工中产生的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非共轭反式双键的不饱和脂肪酸的总和。

在标签上也可标示为反式脂肪(trans fat)。

不包括天然的反式脂肪酸。

表3 不同食品脂肪酸折算系数*食物名称折算系食物名称折算系数数小麦、大麦和黑牛肉(瘦)0.916麦全麦0.720牛肉(肥)0.953面粉0.670羊肉(瘦)0.916麦麸0.820羊肉(肥)0.953燕麦0.940猪肉(瘦)0.910大米0.850猪肉(肥)0.953豆类家禽0.945大豆及制品0.930脑0.561其它豆类0.775心0.789蔬菜和水果0.800肾0.747鳄梨0.956肝0.7410.945坚果0.956乳及乳制品花生0.951蛋类0.830莲子0.930鱼油脂类鱼肉(含油0.900多)0.956鱼肉0.700油脂类(椰子油除外)椰子油0.942来源:*《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 7. 碳水化合物(carbohydrate)食品中的碳水化合物是指糖、寡糖、多糖的总称,是提供能量的重要营养素。

糖(sugar):指所有的单糖、双糖。

如葡萄糖、蔗糖等。

寡糖(oligosaccharide):也称低聚糖,指聚合度(degree of polymerization,DP)为3-9的碳水化合物。

多糖(polysaccharide):指聚合度≥10的碳水化合物,包括淀粉和非淀粉多糖。

碳水化合物的计算食品营养标签中的碳水化合物是指每克产生能量为17kJ/g (4kcal/g)的部分,数值可由减法或加法获得。

减法:食品总质量分别减去蛋白质、脂肪、水分、灰分和膳食纤维的质量,即是碳水化合物的量。

加法:淀粉和糖的总和即为碳水化合物。

总碳水化合物指碳水化合物和膳食纤维的总和。

8. 膳食纤维(dietary fiber)膳食纤维是指植物中天然存在的、提取的或合成的碳水化合物的聚合物,其聚合度DP ≥3、不能被人体小肠消化吸收、对人体有健康意义的物质。

包括纤维素、半纤维素、果胶、菊粉及其他一些膳食纤维单体成分等。

9. 营养素参考值(nutrient reference values, NRV)指“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的简称,是专用于食品标签的、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多少的参考标准,是消费者选择食品时的一种营养参照尺度。

营养素参考值主要依据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和适宜摄入量(AI)而制定。

二、营养成分的标示营养成分表中营养成分的标示,是对食品中营养成分含量做出的确切描述。

营养成分的含量标示使用每100克(g)、100毫升(ml)食品或每份食用量作为单位,营养成分的含量用具体数值表示,同时标示该营养成分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一)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核心营养素指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食品企业对食品进行营养成分标示和/或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的标示时,应首先标示能量及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

1. 能量:能量以千焦(kJ)或焦耳(J)标示。

当以千卡(kcal)标示能量值时,应同时标示千焦(kJ)。

例如:能量…kJ,或者能量…kcal ( xx kJ )2. 蛋白质:蛋白质以“克(g)”的形式标示。

3. 脂肪:以“克(g)”的形式标示,若同时标示饱和脂肪酸和其它脂肪酸含量时,可标示为:脂肪…克(g)-- 饱和脂肪(酸)…克(g)-- 不饱和脂肪(酸)…克(g)(自愿)-- 反式脂肪(酸)…克(g)(自愿)4. 碳水化合物:以“克(g)”的形式标示。

若同时标示糖的含量时,可标示为:碳水化合物…克(g)--糖…克(g)5. 钠:以“毫克(mg)”的形式标示。

(二)宜标示的营养成分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钙和维生素A与人体健康关系重要,是推荐标示的重要营养成分。

饱和脂肪(酸)、糖的标示如前所述,胆固醇、膳食纤维、钙和维生素A的标示方法如下:1. 胆固醇:以毫克(mg)标示,例如:胆固醇…毫克(mg)。

2. 膳食纤维:膳食纤维包括纤维素、半纤维素、果胶、菊粉及其他一些膳食纤维单体成分。

膳食纤维可根据其成分选择检测方法和标示方式。

1)以国标GB5009.88或GB/T 9822测定数据,标示为:不溶性膳食纤维…克(g);2)以AOAC 985.29、AOAC 991.43 方法测定数据,标示为:膳食纤维…克(g);也可标示为:膳食纤维、可溶性膳食纤维、不可溶性膳食纤维,例如:膳食纤维…克(g)或膳食纤维…克(g)--可溶性膳食纤维…克(g)(自愿)--不溶性膳食纤维…克(g)(自愿)3)以AOAC其他方法测定的膳食纤维单体成分的数据,可标示出膳食纤维和单体成分如“膳食纤维(以xxx计)…克或g ”,例如:膳食纤维(以菊粉计)…克(g)3. 钙:以“毫克(mg)”的形式标示。

4.维生素A:维生素A和胡萝卜素均以“微克视黄醇当量(μg RE)”标示。

食品中总的维生素A(μg RE)= 维生素A(μg RE)+ β-胡萝卜素(mg)/6胡萝卜素转换为维生素A的公式为:维生素A(μg RE)= β-胡萝卜素(mg)/6(三)其它营养成分1. 维生素E:维生素E是指α-生育酚、β-生育酚、γ-生育酚、三烯生育酚和δ-生育酚的分析测定数值的总和。

维生素E用“总α-生育酚当量”表示,即mg α-TE,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维生素E (mg α-TE)=α-生育酚(mg)+0.5×β-生育酚(mg)+0.1×γ-生育酚(mg)+0.3×三烯生育酚(mg) + 0.01δ-生育酚(mg)2. 叶酸:食品中天然存在和人工合成的叶酸吸收利用程度不同,所以叶酸的表达有两种形式:“微克( μg)”或者“微克膳食叶酸当量(Dietary Folate Equivalent, μg DFE)。

1 μg 叶酸当量(μg DEF)=0.6μg强化剂叶酸。

计算强化食品中叶酸的含量如下公式:食品叶酸当量(μg DEF)=食品中天然的叶酸(mg)+ 1.7×强化的叶酸(mg)3. 烟酸(烟酰胺):以“毫克(mg)”的形式标示。

4. 其他维生素和矿物质以“毫克(mg)”或“微克(μg)”的形式标示。

(四)营养成分标示的顺序为统一标示格式和方便消费者,营养成分表的成分应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当缺少项目时,依序上移。

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胆固醇碳水化合物--糖膳食纤维--可溶性膳食纤维--不溶性膳食纤维钠钙维生素A其他维生素包括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B1(硫胺素)、维生素B2(核黄素)、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抗坏血酸)、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生物素和胆碱;其他矿物质包括磷、钾、镁、铁、锌、碘、硒、铜、氟、铬、锰和钼。

三、营养成分数值的表达食品营养成分数值的表达应科学、规范并简单明了。

以下规定了营养成分数值的修约、修约间隔和零数值定义。

(一)修约和修约间隔营养成分数值的修约规则根据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修约间隔是制定修约保留位数的一种方式。

为统一标示格式和方便消费者,每种营养成分数值的修约间隔见下表4。

表4 营养成分表达和修约间隔ggREgmg-TEg ggg gggDFE(二)“零”数值的表达当某食品营养成分含量低微,或其摄入量对人体营养健康的影响微不足道时,允许标示“0”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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