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一、中国古代主要的选官制度有:1. 王位世袭制从禹的儿子启开始;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2. 察举制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3. 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三国时开始实行;隋唐时被废除..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4. 科举制第一;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1>隋朝兴起: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使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进誓愫闷;科举制形成..<2>唐朝完善:唐太宗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人数;还首创了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二、选官制度的演变在官僚系统中;地方官员;无论是临民之官;还是封疆大吏;如何选用;事关统治根基的稳固与否;受到历代统治者重视..纵观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之演进;地方官的选用;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秦汉至隋唐以前;地方官选任以察举和荐举为主;以“贤能”为标准;地方权力较大..从选拔上看:在先秦时;实行乡里举荐的制度;在血缘与地缘政治相结合的情况下;基层举荐实际上跳不出“荐人唯亲”的框框..汉代实行察举制度;规定由地方主要长官每年推荐一定数量的人为官;推选的标准以德行、经学、乡闾清议为主..察举实行荐举者与被荐举者连坐的制度;制度之初还是比较严慎的;但由于察举的标准笼统;主观评价的成分多;容易出现请托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被举荐者多为“门生故吏”;无真才实学;随着吏治的败坏;到东汉末年此制也败坏不堪了..魏晋以后实行九品中正制;选拔推荐的权力不再交由地方官;而是由朝廷统一任命“中正”官;专门负责举士选才..这些中正官担任本籍州郡的大小“中正”;由他们把地方人才划分为九个等级;上报给中央;由中央任用..中正官评价人才的标准包括了察举制度所规定的内容;还增加了“家世”和“才实”等条目;注重品德与能力相结合;比汉代较为完善;一时间“儒雅并进”;起到一定积极的效果..但此制度也存在缺陷:一是选官的人;即“中正”官;多为本地的豪族大家所把持;二是选拔标准多以家世出身为重;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选才结果;阻塞了寒素人才入仕..从任用上看:从秦代起地方上长史一级的官员就要由中央任命;以后历代一直延续;秦汉地方层级分郡、县两级制;地方主官;都由中央下派;郡守如此;县令也如此..但同时也规定;地方长官有自辟僚属的权力;郡守、县令都可以在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内选择任用官员..第二阶段从隋唐至明清;选任方式以科举为主;以“考试”为标准;用人权完全收归中央..从选拔上看:隋唐实行开科取士;隋炀帝以科举制取代了九品中正制;成为选拔各级官员的主要方式..全国各地的士子不用通过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经过公开的逐级考试;由官府择优录取..士子在通过逐级政府和中央的笔试之后;要由吏部再进行面试;内容是考察“身、言、书、判”即身体容貌、言语应对、书法笔迹和判词书写..科举考试的内容以儒学为主;兼及见识才能..大致说来;科举考试由礼部考才学;吏部考能力..明朝中期出现八股文;这是一种严格的排偶分股的应考文体;考生易于掌握格式;评卷标准也较为客观..科举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过立废之争;朱元璋就曾一度下诏停止科举;但始终未能找到一种超过科举的有效选官方式;所以;不得不在停科举九年后再次恢复..科举制度以相对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选拔和收揽人才;为整个政治机体输送新鲜血液;在政治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从任用上看:地方主官仍然由中央统一任用;这一点一直未变..变化的是;取消了地方主官自辟僚属的权力;地方官不能再自行任命属下官员;所有进入流品的地方官员都由中央政府任用;文献通考中记载;隋朝时“海内一命之官并出于朝廷;州郡无复辟署之事”..从隋朝起;地方主官的用人权被中央收回..古代地方官员选任制度对政治的影响地方官的选任;不仅仅是一项文官管理制度;它关涉到整个政治的兴亡存废..从秦始皇废除封建;建立郡县后;中国的政治问题;从结构上说;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其中地方官的选任事关政治结构稳定与否的大问题..用好的用人方法用好人;则政治稳定;国家强盛;反之;则陷入分裂与争战;这是被漫长的历史发展无数次证明了的;可以说;地方官的选任制度是政治发展的生命线..首先;大一统既是传统治理的前提也是目的;地方主官由中央选任;是实现大一统国家的客观要求..从秦到清两千多年的吏治发展中;地方官员的选任制度不断演变;但有一点始终未变;那就是地方主官一律由中央任免..秦始皇结束封建割据的局面;海内一统;地方设置为郡、县两级;郡、县主印官郡守和县令都由中央任免;成为定制;以后历代尽管行政区划不断调整;地方官权力也时有伸缩;但地方主官一直由中央任命..之所以有这样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其一;大一统政权的建立必须有一个稳固的中央;有一套由中央统一安排的人事组织体系..中国的特点是民族众多;地域辽阔;区域间的差别较大;给大一统的实现带来挑战;但如果不实现大一统;四方割据;各自为政;就会使整个国家陷入杀伐争夺、混乱黑暗的灾难之中..要想保证大一统的政治体制稳定;关键问题;是要有一个稳固的中央政权体系;在用人上;要由中央统筹安排;特别是作为执政根基的地方政权;其人事任免要由中央掌握..其二;大一统的维护;要由中央的权威宏观调控;避免陷入地方性..从汉代起就有地方官员任职回避的限制;就是说本郡县的人不能在本地为官;一方面是防止本族本亲的地方势力坐大;利用国家政权合法施暴;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各地方之间相互隔绝;不能很好的融合;陷入狭隘的地方性..为了增强不同区域间的融合、交流和发展;保证大一统的局面得以维持;就要推行全国范围内选才;异地为官的制度;而这一制度只有在中央的宏观调控下才能得以实现..其三;大一统政权的存在;要求国家权力能有效制约地方势力..地方官是国家权力的代表;是政令下达和民情上达的关键环节;必须脱离地方豪强势力;并对其进行制约..中国古代的基层组织往往是在血缘和地缘结合的情况下建立的;人们依靠土地为生;很少迁徙;乡里组织从结构上讲一般比较稳定;地方豪强容易坐大..如汉代就有“宁负二千石郡守;无负豪大家”之说..乡间豪族势力如不加控制;往往猖狂:兼并土地、荫庇人口、收养私从;当社会发生动荡时就会由患而生乱;与国家利益发生直接的冲突..所以;古代治理中十分强调慎选临民官;一方面是考虑到要对民众进行善治;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大对地方豪族势力的控制..其次;中央权威的树立是社会稳定的保证;中央掌握人事权;收回地方自辟僚属的权力;统一官制..秦汉地方长官可以自辟僚属;实际上是将地方的部分用人权交给了地方主官..地方主官可以在所管辖的区域内选官;虽然还要经过考试;达到一定的标准;但由于是“自辟”;权力大;很容易使地方主官用自己的亲信组成官府体系;当地方割据时;就成为脱离于中央的职能机构..汉代的削藩、魏晋南北朝的战乱;都是因为地方权力太大;关键是地方有用人权;所用都是自己的人;中央是天高皇帝远的虚制;地方则是现用现管的实利;中央权威受到威胁..从文官管理制度的角度讲;秦汉地方可以自辟僚属;选用之官虽然属于中央官制系列;但与地方官有更强的依附关系;出现管理的“双轨制”;政行两端;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减弱..隋朝时;中央收回地方自辟僚属的权力;统一了官制..可以说在地方官的选任上;古代社会至隋朝才开始走上中央集权的道路..隋朝推行了两项制度;使中央集权得到彻底加强..一是;科举制取代九品中正制;中央用制度化的标准选拔人才;地方大族不能再操纵选举;二是;取消州郡地方官自辟僚属权;由中央在选官后统一任命;升迁黜免依凭于中央统一考核..用科举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选官;继以铨选制度量能授官;再以考核制度评定政绩以供进退黜免;完善了统一的文官管理;既保障了中央的权威;又稳定了地方的秩序..再次;制度化的选官标准;为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理想;提供了高素质的地方官队伍..从历史上看;地方官员的选拔;如果没有具体的、可执行的标准;就会被人为的好恶亲疏所左右;所以;传统治理的经验是选官标准明确化和制度化..凭借个人情感的选择往往是非理性的;容易出错和不稳定的;而制度化的标准则是理性的、公正的和稳定的..如果人事选举不能公开进行;就会形成集团利益;进而使人事权不归于公门;而落入私家之手;必然会导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事混乱..隋唐发展起来的科举制度;则以统一的、客观的、制度化的标准;开放了政权;广泛吸收了人才..统一的测试标准为天下所有读书人提供了一个博取功名、进入仕途的机会;也为国家最大限度的制度化吸收人才搭建起一个平台..此外;全国集中考试;降低了政府在人才选拔上的成本..通过集中考试;以制度化的形式使社会精英在同一时间内以最大的可能聚集在一起;以供拔擢;实现最有效的制度化选才..唐太宗李世民在玄武门上看到士人成群结队地进入考场;兴奋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公开选拔;广用贤能;也是旷古盛世之所以能在唐朝出现的关键..。
中国历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历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历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周代的世卿制:周代实行的是封建制度,国家的政权被统一的君主所掌握,君主任命贵族作为世卿,管理地方事务。
2. 秦汉的郡县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分为若干郡和县,设置官员进行管理。
这些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政府官员选拔更加重视能力。
3. 隋唐的科举制:隋朝实行了科举制度,即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唐朝时期科举制度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和完善,分为殿试、会试和礼部试三个阶段,考试的内容相对繁杂。
科举制度强调文化艺术的学问和教化的作用,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
4. 宋代的制度创新:北宋时期官僚主义进一步加强,贵族阶层逐渐失去了政治影响力。
同时,宋朝也引入了新的选官制度,如均输法、检校职方制等,以提高官员的素质和执行力。
5. 元明清的经世致用:元、明、清三代的政治制度相对稳定,继续延续科举制,但逐渐加强了对士人的思想控制,严格限制士人的权力。
尤其是明代开始,选官制度更加以经世致用为标准,注重选拔实干能吏。
总体来说,中国历代选官制度的演变体现出了一种趋势,即从以血缘关系和财产作为选拔标准,逐渐转向以能力和学问为主要考量,这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
中国历史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历史选官制度的演变中国历史上的官制度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
从古代的封建制度到现代的官僚制度,无不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变革。
以下是关于中国历史选官制度演变的一些主要内容:古代封建制度(公元前221年-公元221年)在封建制度下,中国国家由君主统治,他们依靠世袭来获得权力。
君主在国家中的地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同时,贵族也享有一定的特权和地位。
这个时期的官员选拔主要是通过世族和贵族的世袭来确定。
根据家世和地位,贵族可以担任重要的政府职务,而平民则几乎没有机会在政府中谋求一席之地。
唐宋时期(618年-1279年)唐朝和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政治稳定且繁荣的时期。
由于政治经济状况的进一步发展,选拔官员的方式也有了改变。
在这个时期,唐宋两朝采取了科举制度,即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这个制度起初并非正式的选拔官员的方式,而只是一种评估个人才能和知识水平的工具。
然而,由于科举考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它逐渐成为选官制度的主要手段。
科举考试分为三个阶段:乡试、省试和殿试。
通过乡试的考生有资格参加省试,而通过省试后则有机会参加最后的殿试。
殿试的成功者将获得高级官员职位。
科举考试确保了官员的能力和责任感,并鼓励人们通过学习来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
明清时期(1368年-1912年)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制度主要由科举制度和举人制度组成。
科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没有改变,但是考试的范围和实施办法有所调整。
明清时期,考试题目包含了更广泛的科目,包括诗词、文章、典籍等。
科举制度对于普通人能够进入政府担任官员提供了机会。
然而,考试成绩和诗文能力仍然是选拔官员的关键。
此外,明清时期还有一个重要的选拔官员的制度叫做举人制度。
在这个制度中,政府会根据各地区的平民世族和地主,推荐人才加入政府。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平民和地主的利益。
现代官僚制度(1912年至今)辛亥革命后,中国建立了共和国并采用了现代官僚制度。
根据宪法,中国政府的权力不能世袭,官员需要通过选拔和竞争来获得职位。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并经历了各个朝代不同程度的改革和发展。
以下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主要历史演变:1.先秦时期( 公元前221年)之前:(在先秦时期,选官制度主要以世袭、贵族血统和推荐制为主。
统治者会根据家族背景、出身贵族以及他们的政治能力来任命官员,而不太重视事实能力和才干。
2.秦汉时期 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秦朝统一中国后,实行了中央集权制度,并建立了九品中正制。
这一制度根据官员的资历和能力将官员分为九品,并设立中正之官来监督官员行为。
此后的汉朝继续沿用了九品中正制,但在汉武帝时期开始逐渐注重学识、才干和选拔人才,设立了九卿、郡守、县令等职位,选拔具备学问和能力的人担任官职。
3.隋唐时期( 581年-907年):(隋朝实行科举制度,在州县设立县试,考取一定分数的人才可以参加国家的殿试。
唐代进一步完善科举制度,设立进士科和明经科,选拔官员。
进士科考试合格者可以担任高级官员,而明经科则可以担任低级官吏。
4.宋元时期 960年-1368年):(宋代设立了科举制度的新科,并引入了考试的编排、题目种类等一系列规定,科举制度开始形成规范和固定化。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制度是进士科考试,通过举人、贡举、进士三个阶段选拔人才,进士科考试合格者被封为进士,可以担任中央和地方的高级官员。
5.明清时期( 1368年-1911年):(明代仍然奉行科举制度,不过如今考试范围更广,设立了乡试、会试和殿试。
清代延续明代的科举制度,但进行了一些改革,例如修改考试内容、增加考试科目等。
此外,清代还引入了补贡制度,允许在科举考试之外选拔一部分官员。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经历了由世袭和贵族推荐向注重学问、能力和科举考试选拔人才的转变。
科举制度不仅改变了官员选拔的方式,也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文化、教育和社会结构。
这一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持续存在了千年之久,直到清朝末年才逐渐被废除。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夏商周时期——世卿世禄制:在原始社会末期,尧实行禅让制,即“天下为公,选贤举能”。
然而,随着大禹传位给自己的儿子启,家天下的局面开始形成,选官制度也转变为世卿世禄制。
在世卿世禄制下,“世卿”即是指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他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地担任高官。
这种制度意味着子孙可以世世代代沿袭继承祖辈的官爵和财物。
2.秦代——按功授爵:秦国在商鞅变法后,废除了旧有的世卿世禄制,开始实行“奖励军功,按功授爵”的制度。
这意味着个人的官职和爵位是基于其军功来决定的。
3.两汉时期——察举制与征辟制:察举制: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后再任命官职。
征辟制:这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并再向朝廷推荐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主要用于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
4.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根据家世和个人品行来定品级的选官制度。
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但由于士族势力的影响,后来这一制度逐渐演变为仅凭门第出身来选拔官员,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5.隋至清时期——科举制:隋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来选拔官员,隋炀帝时正式建立了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的形成。
唐朝时,科举制进一步发展,增加了考试科目,并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之后的朝代,如明清时期,继续沿用科举制,但形式和内容有所变化,如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国科技和思想的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经历了从世袭到军功、从地方推荐到中央统一考试等多个阶段,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的变化。
这些制度不仅影响了古代官僚体系的构成,也对当时的社会流动和阶层结构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历史演变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选士制度是一个国家非常重要的的制度之一,选士制度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汉代以前的玄关制度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
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
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招揽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不论出身,为国君、诸侯服务。
到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
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
二、汉代察举制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
所谓察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公开征求人才,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将本人发现或民间公认的出众人才,向各级政府推荐,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后择优录用、授予官职的整个过程。
“察举”也叫“荐举”,“察”就是自上而下考察、发现人才,“举”是自下而上推荐人才。
推荐也叫贡贤,被荐者叫“举士”。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
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
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
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
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
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一)察孝廉汉代由孝廉一科选举的人才最多,而且孝廉也是汉代察举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科目,所谓孝廉,是“孝子”和“廉吏”的简称,于民则举“孝”,在吏则兴“廉”。
汉代统治者认为,孝是“百行之冠,众善之始”,廉则是官之根本,民之表率,因此对孝廉的考察和荐举十分重视。
察孝廉是以儒家孝为立身之本,廉为从政而设立。
“孝”和“廉”在实际的操作难度较大,标准不易掌握;非有实际德行者不能举,又不能谬举,因此荐举者的责任重大。
在西汉,举孝廉无须考试,既可委任,且每岁皆举。
在东汉,孝廉这科在东汉原有的内容上有了较大变化,其主要体现在:(1)坚持按人口比例岁举孝廉,优待边郡。
中国历史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历史选官制度的演变中国历史上的选官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商代和西周时期。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制度在不同朝代间发生了多次演变。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国历史选官制度的演变。
商代的选官制度最早源于商代的宗法制度。
在商代,官员的选拔主要依靠宗法原则,即由祖宗指派后代来承担官职。
这种制度形式中,官员多为贵族眷属,权力主要通过世袭来传承。
而在西周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普通百姓逐渐参与到官员的选拔中,选官制度开始发生变化。
西周的选官制度主要通过地方、封地和职位分级的方式来选拔官员。
官员的选聘主要取决于财富、地位和功勋等条件,选拔过程由各级贵族和皇帝主导。
进入春秋战国时期,选官制度受到了泽法思想的影响,开始更加强调个人才能和能力。
此时,选拔官员开始采用措施,例如实行科举制度和亲贤任能等方式。
科举制度是指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员,考试内容主要涉及经书和礼节等知识,从而选拔出具备才能的人才。
而亲贤任能则是指官员选拔可以放宽贵族身份的限制,这样一来,更多的人有机会获得官职。
随着秦朝的统一,秦始皇开始推行中央集权制度,选官制度也相应。
秦朝时,通过设立中央官府和地方官府,实行中央及地方班次制,推行考试制度来选拔官员。
而且,只要通过考试和通过中央选拔,无论身份贵贱,都有机会成为官员。
这种考试制度对中国官员选拔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随着秦朝的灭亡,选官制度又发生了一些变革。
在西汉时期,通过科举制度选拔官员成为主流。
这种制度一直持续到明清时期。
科举制度主要包括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层级的考试,其中殿试是最高级别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导。
明代时,科举制度进一步发展,考试的科目也更加繁琐。
选官制度经过多次,逐渐完善并与其他制度相结合。
此外,在明代,还出现了一些特殊的官员选拔制度,如养育贤良的制度等。
清代时,科举制度仍然存在,并且得到了进一步的。
清朝通过设立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考试来选拔官员,并对考试内容和方式进行重大调整。
同时,清朝还设立了一些特殊的选拔渠道,如官方推举和人才推荐等。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1.先秦时期:世官制,又称世卿制,选官范围限定为贵族,由贵族子弟世代继承祖上的权位。
2.秦朝和汉初时期:
①军功爵制:按照军功大小授予不同爵位,商鞅变法时实行二十等爵制。
这一制度有利于国家选拔军事人才,满足了国家统一的社会需求。
②察举制:官吏察访适合的人才向中央举荐,官吏任免权最终由中央掌握。
在实行之初,按人口比例举“孝廉”,并加以考试选用,给中小地主阶级及其他社会阶层提供了参政机会。
3.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中央选择德才兼备的官员兼任原籍中正官,查访本州士人,然后依据品行、门第等将士人评列九品,作为中央选官的依据。
4.隋、唐、宋、明、清时期:科举制,废除九品中正制,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吏。
这一制度有利于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同时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在先秦时期,封建制度是中国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
封建制度下,国家权力主要被贵族家族掌握,封建君主通过选拔人才来担任重要职位。
而在秦朝统一中国后,秦始皇实行了以皇权为核心、严格的选拔制度,不再依赖封建贵族来选官。
他建立了太学和锦衣卫两个系统,太学负责选拔士人,而锦衣卫则负责监察官员。
随着秦朝的灭亡,新的统一王朝汉朝建立。
汉朝采用了“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度。
这一制度将人员分为九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三公、九卿、郎中、中正、中郎、郎官、光禄大夫、大辨士和辨士。
而这一制度的选拔标准主要是通过举荐和考核来选拔官员。
随着汉朝的衰落,三国时期的魏、蜀、吴三国时期也有所改变。
魏、蜀、吴三国都采用了举荐制,即通过举荐人才来选拔官员。
其中,魏国还设立了明经、七官等机构,用于选拔官员。
进入隋唐时期,官员的选拔主要通过科举制度来进行。
首先是隋朝实行了科举制度,将政府官员分为九品官,将人才分为五经博士、道士、黄门儿等不同职位。
而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科举制度,设立了进士、举人、明经、博士等职位,开创了科举制度达到顶峰的朝代。
宋朝时期,科举制度继续得到发展和完善。
北宋时,设置了贡生、进士等职位,并通过乡试、会试和殿试进行考核,选拔人才。
而南宋的科举制度则进一步完善,设置了更多的士人职位,以及,中贡、逐客、勾到等新的考核方式。
到了元朝,科举制度开始走向衰落。
元朝当局并不重视科举制度,而是更加注重官员的财富和地位。
因此,造成了科举制度逐渐混乱和失效。
明朝时期,明成祖朱棣在位期间,实行了促进地方官选拔和审查制度。
他建立了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官员考核和选拔,同时通过严格的考察方式来选拔有能力和廉洁的官员。
到了清朝时期,清朝通过八旗制度来选拔官员。
八旗制度是以满洲人为主体的军事和行政组织。
而清朝官员选拔主要通过八旗制度和科举制度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从封建制度开始,经历了秦代选拔制度、汉代九品官制、三国举荐制、隋唐科举制、宋代科举制、元代科举制衰落,明朝地方官选拔和审查制度以及清朝八旗制度等多次演变和。
详述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详述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商、周、秦、汉等时期。
以下是具体的演变过程:商朝时期,商王任命贵族成员担任官职,这种制度被称为"据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官员的职位主要是由血缘关系和贵族身份决定的。
周朝时期,由于诸侯割据,周王权威下降,官员的选拔逐渐由京官(有正式官职的官员)转变为地方的诸侯。
秦朝时期,秦始皇推行了丞相制,即选聘丞相来管理国家政务。
此外,秦朝还设立了守秩官、郡守和县令等官职,通过选拔和委任来任命官员,并从各个地方中选取人才服务于中央政府。
汉朝时期,刘邦建立了汉朝后,实行了郡县制。
郡县制下的选官制度主要有三个阶段。
初期,政府官员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但后来由于中央政权衰落,汉武帝创设了九品中正制,即依照官员的资历和表现,被分为九个等级。
后来,汉宣帝进一步改制,设置了九卿、六部、三公等机构,加强了中央政府的组织管理和选拔官员的制度。
隋朝和唐朝时期,继承了汉朝的选官制度,但是推行了科举制。
科举制是由隋炀帝和唐太宗在进一步改革官员选拔制度的过程中引入的,其核心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科举制分为进士科和明经科,通过考试合格者可以成为官员。
科举制度的实行使得选拔官员的程序更加公正,并且让更多人有机会参与政治。
宋朝、元朝、明朝、清朝时期,科举制度逐渐成熟,并且有了完善的科举考试制度。
尤其是明朝,科举制度的考试内容更加严格和细致,评价制度更加合理。
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出来的士子,可以参加乡试、省试、制举等多个层次的考试,最终成为官员。
总体来说,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经历了由据官制到郡县制再到科举制的演变。
这一演变过程体现了社会政治制度的变迁,也体现了对官员选拔过程公平性和选拔人才的不断追求。
中国历代选官制度演变
中国历代选官制度演变
中国历代选官制度演变可以简要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
1. 考试选拔制度(秦朝 - 隋朝):这一时期,官员的选拔主要
通过科举考试进行。
主要包括乡试、会试和殿试,通过考试合格的士人可以进入官府任职。
2. 推荐制度(唐朝 - 近代):唐朝以后,科举制度逐渐衰落,
推荐制度逐渐取而代之。
这个阶段,官员一般由地方官员或朝廷官员互相推荐,最后由皇帝决定任免。
3. 举荐制度(明朝 - 近代):明朝采用举荐制度,通过士人自
荐或由官员推荐的方式选拔官员。
举荐制度在明朝达到了高峰,考试成绩、品德、行为等因素都成为选拔官员的重要依据。
4. 民主选举制度(现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选官制度逐渐向民主选举制度转变。
各级官员的选拔和任免由公民直接或间接参与,例如公民代表选举、党内选举等。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过程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过程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任命制阶段:在先秦时期,官员的选拔方式以任命制为主。
各个封建国家的国君和王侯通过考察、礼仪、宴请等方式,任命自己认为能胜任官职的人担任官员。
此阶段选拔对象主要以贵族、巨富等社会上层人士为主。
2. 考试制阶段:汉朝开始,通过考试制逐渐成为选官的主要方式。
汉武帝时期实行的九品中正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极为完整的科举制度,对选官产生了深远影响。
考试制度逐渐形成,不再由上层社会的人物直接被任命为官员,而是透过文化、才华和功绩等方面来选拔官员。
3. 预备役制阶段:唐朝开始实行预备役制度,即将选拔出的人员先派到地方或官署担任副职,积累一定的经验与资历。
后来,还出现了以冗员为主、以少数民族为对象的预备役选官制度,延续了近300年。
4. 举荐制阶段:唐代末年至五代时期,由南方士人推荐人才担任官职的举荐制成为主要选拔方式。
在宋代,举荐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与科举制度相辅相成,成为宋代官员选拔的主要方式。
5. 科举制阶段:元朝时期,科举制成为中国选官的唯一方式。
明清两代,科举制度逐步完善,成为历朝历代选官制度中最为完备、最为重要的一种。
科举制度主要通过考试选拔人才,既考察文化、才华,也注重品德、忠诚,只有通过科举考试的人才能得到官职。
总之,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从任命制到考试制,再到预备役制、举荐制和科举制,始终反映着时代对选官方式的不断更新和进步。
中国历史选官制度的演变
一、中国历史选官制度的演变
1.先秦时期官员世袭的世卿世禄制;
2.秦朝建立军功爵制取代世卿世禄制;
3.汉朝创立了以举孝廉为手段的察举征辟制;
4.魏晋以来采取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
5.隋唐科举制(创立、完善、发展);
6.北宋科举制的进一步发展,扩大了考试范围和录取名额
7.明清两朝朝八股取士(目的、特点、影响)。
二、科举制的影响:
(一)、积极方面:
1.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门子弟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
2.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3.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
4.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
5.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了唐诗繁荣。
(二)、消极方面:
1.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
2.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
3.清末科举制度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4.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选士制度是一个国家非常重要的的制度之一,选士制度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汉代以前的玄关制度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
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
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招揽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不论出身,为国君、诸侯服务。
到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
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
二、汉代察举制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
所谓察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公开征求人才,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将本人发现或民间公认的出众人才,向各级政府推荐,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后择优录用、授予官职的整个过程。
“察举”也叫“荐举”,“察”就是自上而下考察、发现人才,“举”是自下而上推荐人才。
推荐也叫贡贤,被荐者叫“举士”。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
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
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
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
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
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一)察孝廉汉代由孝廉一科选举的人才最多,而且孝廉也是汉代察举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科目,所谓孝廉,是“孝子”和“廉吏”的简称,于民则举“孝”,在吏则兴“廉”。
汉代统治者认为,孝是“百行之冠,众善之始”,廉则是官之根本,民之表率,因此对孝廉的考察和荐举十分重视。
察孝廉是以儒家孝为立身之本,廉为从政而设立。
“孝”和“廉”在实际的操作难度较大,标准不易掌握;非有实际德行者不能举,又不能谬举,因此荐举者的责任重大。
在西汉,举孝廉无须考试,既可委任,且每岁皆举。
在东汉,孝廉这科在东汉原有的内容上有了较大变化,其主要体现在:(1)坚持按人口比例岁举孝廉,优待边郡。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一、夏商周——世卿世禄制原始社会末期尧实行“天下为公,选贤举能”的禅让制。
尧禅让给舜,舜把王位传给了禹,而大禹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启,开始了家天下的局面,而选官制度也由此变成了以家世背景为基础的世卿世禄制。
“世卿”就是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卿这样的高官。
“禄”是官吏所得的享受财物。
“世禄”就是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
即子孙世世代代沿袭继承祖辈的官爵、财物。
二、秦——按功授爵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便实行的:“奖励军功,按功授爵”。
打破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制,鼓舞士气,大大提高了秦国的战斗力。
三、两汉——察举制、征辟制察举制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征辟制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
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
四、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中正官:掌管对某一地区人物进行品评的负责人,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包括本州和散居其他各郡的士人。
九品:根据家世和个人品行定品级。
定品原则上依据的是行状,家世只作参考。
但晋以后完全以家世来定品级。
出身寒门者行状评语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门者行状不佳亦能位列上品。
于是就行成了当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五、隋至清——科举制隋朝:隋文帝时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标志我国科举制正式形成;唐朝: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
北宋: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殿试成为定制。
为了防止考试,实行糊名制,采取“弥封”“誊录”即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密封。
明朝:开始采用八股取士,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学的观点,不许发挥个人见解;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出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落下十个部分组成。
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在中华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中,选官制度一直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夏商周的世官制,到春秋战国的军功爵制,再到汉代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最后到隋唐明清的科举制,这些制度都体现了中国古代官员选拔的智慧和经验。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些选官制度的演变过程和特点,并分析其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
一、世官制在夏商周时期,中国的政治体制还处于早期封建社会,选官制度也相应地以世袭为主。
世官制的特点是官位世袭,即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世代相传。
这一制度下,贵族子弟凭借血缘关系世袭官位,而平民则无缘问津。
这种制度使得社会阶层固化,严重阻碍了人才的发展。
然而,这种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为后来选官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军功爵制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周朝的衰落和诸侯争霸的加剧,世官制已经无法满足各国对人才的需求。
此时,军功爵制逐渐兴起。
军功爵制的核心思想是“以战功赐爵”,即根据战士在战争中的表现赐予他们爵位和官职。
这一制度的出现打破了世官制的格局,为平民阶层提供了上升通道,激发了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
然而,军功爵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和军队的过度扩张。
三、察举制汉代时期,为了解决军功爵制带来的问题,察举制应运而生。
察举制是由地方官员推荐有才能的人选,经过中央考核合格后录用为官。
这种制度的优点在于能够更好地发掘和培养人才,同时加强了中央集权。
然而,察举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地方官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人才选拔的标准难以统一。
四、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成为了主流的选官制度。
该制度由中央设立中正官,对地方推荐的人才进行评估,将人才分为九品,每品又分上中下三等。
这种制度的优点在于能够更全面地评估人才的能力和品质,但同时也存在评估标准过于主观的问题。
此外,九品中正制也成为了世家大族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阻碍了人才的流动。
五、科举制隋唐时期,科举制逐渐取代了九品中正制成为了主要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历史演变过程。
从兴起初期的封建社会到后来的中央集权统治,不同朝代和统治者都对选官制度做出了不同的调整和。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夏朝时期,当时的君主根据亲信和忠诚来选拔官员。
到了商朝时期,选官制度逐渐形成,并且开始注重官员的资历和能力。
当时的选官制度相对较为简单,大多数官员的继任都是由君主或贵族决定,而且多以亲戚关系和门第出身为依据。
随着周朝的建立,选官制度开始趋于规范化。
周朝采用“六卿制”,即由六个贵族来选拔官员,而且官员资格的评定也更加严格。
他们通过“举贤”制度来选拔官员,即通过推荐和考试的方式选拔人才。
这一制度在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到了秦朝,由于秦始皇实行了集权统治,选官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秦朝建立了“郡县制”,即各个州郡和县设立官吏,由中央任命和管理。
这一制度要求官员必须通过考试,评定合格后方可任职。
秦朝的官员选拔制度相对较为严格和规范,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唯才是举的原则逐渐被唯亲和唯秀的原则所取代。
随着汉朝的兴起,选拔官员的方式更加多样化。
汉朝采取了“乡举”、“郡举”和“中央举”相结合的方式来选拔官员,即在不同层级的行政区域进行考试选拔官员。
这一制度在选拔官员的范围和层级上都有了一定的扩展,有利于更广泛地挖掘人才。
到了唐朝,选官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唐朝建立了科举制度,即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文武官员。
科举制度实行了皇帝任命、主考官审定、考生竞争的选拔方式,这一制度给予了更多人参与政治和官僚体系的机会,提高了官员选拔的公平性。
宋朝时期,科举制度又有所发展。
宋朝的科举考试范围更加广泛,考试科目也更加多样化,对官员选拔起到了更为精确的作用。
并且宋朝还设立了诸多的学校和书院,为考生提供了更好的学习和考试的环境。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明代的科举考试更加注重理论知识和政治能力的测试,而清代的科举考试更注重经世致用,即更加实际和务实的能力。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1.封建制度时期:早期的中国采用封建制度,政府官员是通过世袭方式继承的,权力高度集中于君主手中,地方官员常常是君主的亲信或亲属,而非真正有才能的人才。
2.公元前6世纪: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开始出现一些少数民族国家,其政府官员的选拔采取了君主征召的形式,借鉴了一些较为公正的选拔标准,如个人品德和才干。
3.前221年秦朝统一中国:秦始皇采用中央统一的思想,实行严格的行政管理。
他设立了三公九卿的制度,其中三公由秦始皇直接任命,九卿则通过考试选拔,这是中国历史上初步实行的公开选拔官吏机制。
4.后汉末年至唐代:汉末的乱世导致了官员任命的混乱。
东汉末年刘备开创了招纳人才的制度,即设立丞相府,选拔人才入仕。
此后的三国时期以及魏晋南北朝时期,政府推行了文人选拔制度,官员主要由通过考试来选拔。
5.宋代至明代:北宋时期,建立了封建制度的科举制度。
这一制度通过选拔有才能的士人来选拔官员,按照文科和武科分科考试。
南宋时期,科举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考试科目更加多样化,并设立了专门的刑法和兵科。
明代时期,科举制度进一步普及,参与考试的人数大幅度增加。
6.清代:清朝时期,科举制继续沿用,但考取的官员大多为汉族人,各民族的选拔机会受限。
此外,清朝还设立了乡试、会试等辅助考试,以选拔具备不同级别治理能力的官员。
以上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主要演变历程。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官员的选拔方式逐渐从封建制度向公开公正的科举制度转变,选拔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人才选拔机制得到大幅度改进。
这一制度在激发人才活力,推动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中国政治制度的演进和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结梳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总结梳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和改革,其间出现了多种不同形式的选官制度。
以下是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进行的总结梳理:
1. 周朝时期
周朝时期的选官制度主要以世袭制为主,即将贵族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传承给下一代,这种制度使得社会阶层固化,难以实现社会公平和民主。
2. 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的选官制度基本上取消了世袭制,而采用了以选拔人才为核心的制度。
其中,汉朝的科举制度成为当时最为著名的选拔人才的方式,其被后世称为'乡试、会试、殿试'的考试制度,对后来的唐宋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影响深远。
3. 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金石文书资料的大量出土,使得选拔人才的制度更加完善。
当时的选官制度采用了'举贤良、试文武'的模式,即先进行举荐,然后再进行考试,最后根据考试成绩来确定选官的归属。
4. 唐宋时期
唐宋时期的选官制度在汉朝的基础上得以进一步完善。
唐朝时期对科举制度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对于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统一的选拔和考试,最终通过考试的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官职,这种制度直接影响了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
5. 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的选官制度又称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完善的选官制度之一。
其主要特点是以考试为核心,从而选拔出具有相应能力和素质的人才,使得官员的选拔更加公平和民主,有利于政治的稳定和国家的发展。
总之,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反映了中国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变化,同时也为今天的政治制度发展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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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选士制度是一个国家非常重要的的制度之一,选士制度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汉代以前的玄关制度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
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
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招揽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不论出身,为国君、诸侯服务。
到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
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
二、汉代察举制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
所谓察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公开征求人才,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将本人发现或民间公认的出众人才,向各级政府推荐,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后择优录用、授予官职的整个过程。
“察举”也叫“荐举”,“察”就是自上而下考察、发现人才,“举”是自下而上推荐人才。
推荐也叫贡贤,被荐者叫“举士”。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
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
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
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
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
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一)察孝廉汉代由孝廉一科选举的人才最多,而且孝廉也是汉代察举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科目,所谓孝廉,是“孝子”和“廉吏”的简称,于民则举“孝”,在吏则兴“廉”。
汉代统治者认为,孝是“百行之冠,众善之始”,廉则是官之根本,民之表率,因此对孝廉的考察和荐举十分重视。
察孝廉是以儒家孝为立身之本,廉为从政而设立。
“孝”和“廉”在实际的操作难度较大,标准不易掌握;非有实际德行者不能举,又不能谬举,因此荐举者的责任重大。
在西汉,举孝廉无须考试,既可委任,且每岁皆举。
在东汉,孝廉这科在东汉原有的内容上有了较大变化,其主要体现在:(1)坚持按人口比例岁举孝廉,优待边郡。
这有利于边远地区的人才选拔,促进边远地区文化的发展。
(2)举孝廉要后要考试——试经,并且有年龄的限制。
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只荐不试的滥举弊端。
(3)中央朝廷官员依照职位高低举孝廉。
(二)举贤良举贤良是汉代选拔高级人才的主要形式。
所谓举贤良,一般以“贤良(方正)和直言极谏”为察举名目,但往往都另外附加一些条件,如可亲民者、文学士、能指朕过失者等。
对高级人才的要求既强调了个人的道德品质,又重视通经达变、博学多术、甚至某些特异功能。
汉文帝在文帝二年和十五年两次下诏举贤良;到汉武帝时,举贤良由非制度化向制度化过渡,通过高级官吏荐举人才,并用对策的方式加以选拔的形式成为定例。
其后的皇帝在诏举贤良时,对策要求更高,不仅需要对策者对军国大事全面深入了解,而且在对策中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
东汉基本沿用西汉举贤良的旧制,但不如西汉盛行。
从察孝廉和举贤良这两个方面来看,两汉时期的察举制是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的,特别是某些方面更是对实行之初的进步与发展,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当时的统治者能够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对察举制进行完善和发展;也证明了察举制在两汉时期作为选士制度的主体是积极的、进步的,能为这个社会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察举制的影响每一种制度的实行,都会跟国家和人民带来影响。
当然察举制的实行也为社会和国家带来了重要的影响。
首先,察举制的积极影响(1)为选士制度开了先河,也为以后的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的实行提供了借鉴。
(2)有利于汉代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3)协调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利分配,奠定了以后历代平民参政的基础。
(4)为中央和地方行政选拔了干练的官吏,使中下层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有了受驾驭的机会,一定程度上清明了吏治。
(5)有利于文官制度的建立,因而加强了中央集权的力量。
(6)有利于形成尊重人才、知识、和倡行注重德行的民风。
(7)有利于教育环境的优化,促进教育的发展。
其次,察举制的弊端(1)权力分散,地方官员控制察举大权,士人没有靠山便很难被举。
两汉察举大权掌握在少数达官贵人之手,大多数情况下帝王下诏,由公卿和郡守按一定的要求荐举,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措施作保证,因此所举“非人”、察举不实的现象常有发生,进而因利禄诱人,致贿赂公行,营私舞弊之风盛行,在汉王朝衰微政治黑暗时更加严重。
察举数量的扩大,这方面的问题也更加严重。
特别是在东汉桓帝、灵帝时,宦官专权,请托贿赂之风盛行,世家大族垄断仕途,操纵地方选举大权。
高门望族子弟无德无才得以荐举,一般士人则入仕无门,空有满腹诗论。
(2)以“声名”取士,重名声、舆论,而考试因素较少。
这些在一定程度上能为国家荐举到一定的德才兼备之人,但是有“声名”之人,其个人的素质也不能完全得到保证。
(3)弄虚作假,伪诈公行。
察举制实行的过程中,特别是汉代末年,一些人不顾礼仪廉耻,为求功名富贵无所不用其及,败坏了社会风气。
汉初的许武“克让”,许武在与弟分家产时,有意自取肥田广宅奴婢强壮者,等两弟因“克让”被举荐后,把田地和财产全部还给两弟,因此受到乡里赞誉,成名升官。
而东汉桓帝时赵宣作假的丑闻也是一个弄虚作假的典型,赵宣在双亲死后搬到未封闭的墓道中服孝20年,乡邑称孝而举荐,太守调查后发现赵宣在服孝期间在墓道中生有五子。
东汉中叶以后,虚伪作假情况相当普遍,荐举者为了能得到被荐举人的报答,出现“率取年少能报恩者,耆宿大贤多见废弃”,于是出现了荐举人与被荐举人之间的特殊关系。
王伏的《潜伏论•考绩》中“群僚举士者,或以顽鲁应茂材,以桀逆应至孝,以贪饕应廉吏,以狡猾应直言,以轻薄应敦厚,以空虚应有道,以残酷应宽博,以怯弱应武猛,以顽愚应治据。
名家不相副,求贡不相称,富者乘其财力,贵者随其势要,以钱多为贤,以刚强为上。
凡在位所以多非其人,而官听所以数乱荒也。
”察举的弊端可见一斑。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到了东汉末年,已为门阀世族所操纵和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乡闾舆论,使察举滋生了种种腐败的现象,与要求参与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如何选官的问题上斗争激烈。
九品中正制就是在这种背景形势下产生。
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
九品中正制的主要内容是选择“贤有识鉴”的中央官吏兼任原籍地的州、郡、县的大小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州、郡、县散处在各地的士人,综合德才、门第定出“品”和“状”,供吏部选官参考。
所谓“品”,就是综合士人德才、门第(家世官位高低)所评定的等级,共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但类别却只有上品、中品和下品(二品至三品为上品;一品为虚设,无人能达到;四品至五品为中品;六至九品为下品)三类。
在德才与门第中,定品时一般依据后者,叫“计资定品”。
所谓“状”,乃是中正官对士人德才的评语,一般只有一两句话,如“天才英博,亮拔不群”、“德优能少”等,这是对东汉后期名士品评人物的制度化。
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甚至父祖官爵的高低也无关重要,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
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
后赵主石勒曾清定九品,石虎亦恢复雍秦二州望族免役特权,但似乎并未设中正之职。
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
崔浩曾欲恢复分别族姓的做法,因而被杀。
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
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于形式。
到了隋代,随著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四、科举制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
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
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
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
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
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一)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
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他令"诸州岁贡三人"参加考试,合格者可以做官。
大业年间,隋炀帝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
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
(二)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
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
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
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
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
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
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
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
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
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
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
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
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
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
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
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
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
”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
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
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
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
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
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