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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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完整版)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1、用地性质2、用地地块划分3、适建性、兼容性确定4、各级道路红线位置、控制点、标高5、市政设施配套情况,定位6、与图则配套的地方规定。

7、每个地块内的建筑控制,包含一般经济指标、出入口位置、建筑限高(城市天际线)、建筑色彩规定等。

估计还有更多,随着逐步深入学习,将持续更新。

总之,我们应该明确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内容、分区规划的内容、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针对各自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的内容,确保编制的控规能适用于规划局日常的规划管理工作。

另外,我们必须研究的就是控规的编制单元确定,如何能在能在管理中进行弹性调整。

因为我国没有类似美国的开发权转让制度,而国土管理部门片面强调土地节约原则及鼓励向空中要地的做法加剧了对控规的侵害,因此如何科学地公平公正的做好弹性管理变得尤为重要,如何才能对编制单元内的建筑容量、环境容量、人口容量、公建设施配套等做好平衡,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规划的综合性研究为基础,以数据控制和图纸控制为手段,以规划设计与管理相结合的法规为形式,对城市用地建设和设施建设实施控制性的管理,把规划研究、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结合在一起的规划方法。

控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

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

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将控规纳入法定规划,城市和镇都必须编制控规,经依法批准的控规具有法定效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均应该符合控规要求;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批准的控规既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也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

控规既能控制市场开发行为,避免市场失效,也能控制行政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但是,控规理论自身还不够完善,编制水平各地差距较大,编制方式也不尽相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纸成果与深度要求1、规划用地的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标明规划用地在城市中的位置,与周边主要功能区的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主要的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情况。

2、规划用地现状图:(比例1:2000)标明土地利用现状图、建筑现状图、人口分布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等,用地分至小类(2)人口现状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政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3)建筑物现状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的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共设施现状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商业金融、科学教育、体育卫生、文化等建筑)类型、位置、等级、规模等,道路交通网络、给水电力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线分布等情况等。

3、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1:2000)规划各类用地的界线、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布局,公共设施的位置;须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用地的性质、界线和地块编号,道路用地的规划布局结构,标明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的位置、等级、规模,以及主要控制指标4、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比例1:2000)(1)道路交通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交通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型、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坡度、缘石半径、曲线半径、重要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场等)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2)竖向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级道路围合地块的排水方向,各级道路交叉点、转折点的标高、坡长、坡度,标明各地块规划规划标高。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比例1:2000)标明公共服务设施的平面位置、类别、等级、规模、分布、服务半径、以及相应建设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纸成果与深度要求1、规划用地的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标明规划用地在城市中的位置,与周边主要功能区的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主要的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情况。

2、规划用地现状图:(比例1:2000)标明土地利用现状图、建筑现状图、人口分布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等,用地分至小类(2)人口现状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政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3)建筑物现状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的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共设施现状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商业金融、科学教育、体育卫生、文化等建筑)类型、位置、等级、规模等,道路交通网络、给水电力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线分布等情况等。

3、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1:2000)规划各类用地的界线、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布局,公共设施的位置;须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用地的性质、界线和地块编号,道路用地的规划布局结构,标明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的位置、等级、规模,以及主要控制指标4、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比例1:2000)(1)道路交通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交通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型、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坡度、缘石半径、曲线半径、重要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场等)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2)竖向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级道路围合地块的排水方向,各级道路交叉点、转折点的标高、坡长、坡度,标明各地块规划规划标高。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比例1:2000)标明公共服务设施的平面位置、类别、等级、规模、分布、服务半径、以及相应建设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论述

控制性详细规划——论述

控制性详细规划学科整体框架: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作用与地位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

(比如容积率与哪些参数相关,如何确定)三、法定图则产生背景、存在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四、控规中如何加强法制化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和地位(1)承上启下的作用.在整个规划过程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占据了极其特殊的地位.在它之上有总体规划(包括分区规划),在它之下有修建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两者之间有效的过渡与衔接,起到深化前者和控制后者的作用,确保规划体系的完善和连续。

(2)管理的依据,建设的引导。

城市规划编制与规划实施中相脱节给城市发展事业带来了很大困难。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健全规划管理法制化制度,提高规划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另一方面即提供事先确定的、公开的、适当的城市规划作为管理的依据和建设的指导。

由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层次、深度适宜,同时又是采用规划管理语言表述规划的原则和目标,因此它是规划管理的科学依据和城市建设的有效指导。

控制什么,怎么控制都有章可循,避免了主观性和盲目性;同时,控制性详细规划自身的法律效力及其相应的规划法规,也使规划管理的权威性得到了充分保证。

它提供的依据和指导将保证公平的长期实行,使不同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能够获得理想和协调的整体框架,从而有利于社会整体的持续发展。

(3)城市政策的载体。

城市政策是一定时期内为实现城市发展的某种目标而采取的特别措施,相对于城市规划原则来说,城市政策的针对性更强。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都包含储如城市产业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城市人口空间分布、城市环境保护,鼓励开发建设等方面广泛的城市政策的内容。

例如,适当放宽规划地区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可以更多的吸引开发者的投资意向,从而带动地区发展;而对开发建设项目的多种选择,则可以实现城市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

1 总则1.0.1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城市建设的有序发展,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定。

1.0.2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定为依据,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结合、规划设计与开发衔接,将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宏观控制要求,转化为微观控制的规划编制层次。

1.0.3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对象主要是城市近、中期建设地域中的新区(含开发区)或旧城改建地区。

其规划成果是城市建设管理、修建设计和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

1.0.4 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经当地人民政府或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生效。

1.0.5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技术规定。

1.0.6 本规定由湖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2 规划基础资料2.0.1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对所在城市的建设发展历史、现状及规划等情况作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2.0.2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2.0.3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收集以下基础资料:2.0.3.1 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区的规划要求及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2.0.3.2 土地利用现状图(1/1000-1/2000),其用地分类应分至小类和补充细分类;2.0.3.3 人口分布现状资料:人口密度、人口分布、人口构成等;2.0.3.4 建筑物现状资料:建筑物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2.0.3.5 公共设施规划与分布情况;2.0.3.6 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资料及专项工程规划资料;2.0.3.7 土地经济分析资料:地价等级、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开发方式等;2.0.3.8 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等资料;2.0.3.9 所在城市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资料及城市环境质量资料;2.0.3.10 有关部门对该地区的要求及近期建设项目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讲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讲义
• 11、地块控制图则(1:1000-1:2000)
– 道路红线、地块界线、面积、性质、建筑密度、 高度、容积率等指标,地块编号
• 6、工程管线规划图
– 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等
(三)文本要求
• 1、总则
– 规划目的、依据、原则、范围、适用范围、强 制性内容、执行主体、管理权限等。
• 2、规划目标、功能定位、规划结构 • 3、土地使用
1.中国特色的法定规划
借鉴区划技术,变革传统详细规划形成的具有中国 特色的规划类型,基本方法是“地块指标”加“图 则”;
城乡规划法明确的法定规划之一; 反映各个利益主体在城市建设中的利益关系; 地方政府控制和引导土地开发的依据,建设主管部
门做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法范 畴); 公众参与最具实效性的内容; 法律严肃性越来越高; 编制技术不断探索与进步。
– 重点地段建筑物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群体组合 控制与引导、历史文化遗传保护的原则和措施
• 9、土地使用、建筑建造通则
– 土地使用规划、建筑容量规划、建筑建造规划等的控 制规定
• 10、其他
– 成果组成、附图、附表、附录等
(四)说明书要求
• 1、前言 • 2、概况 • 3、背景、依据 • 4、目标、指导思想、功能定位、规划结构 • 5、土地使用规划 •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各类用地界线、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公共 设施、等
图件成果要求
• 4、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
– 道路走向、线型、横断面、交叉口坐标标高、 停车场位置、地坪规划标高等
• 5、公共设施规划图
– 位置、类别、等级、分布、服务半径等
• 6、工程管线规划图
– 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等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毕要求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毕要求

3控制性具体规划旳编制内容深度与成畢规定3.1深度规定3.1.1基本规定既能深化、补充、完善贯彻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意图,又能贯彻到每块具体用地上;土地租让、招(议)标、标底条件和管理旳根据与建设旳指引;直接指引修建性具体规划和个案建设(规划设计条件)。

3.1.2内容深度按照我国《都市规划编制措施》中旳规定,控制性具体规划旳内容深度要求如下:(D拟定规划范畴内不同性质用地旳界线,拟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容许建设旳建筑类型。

拟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拟定公共设施配套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规定。

提出各地块旳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都市设计指引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拟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

规定各级道路旳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根据规划建设容量,拟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旳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

拟定地下空间开发运用品体规定。

制定相应旳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总体而言,控制性具体规划应以用地旳控制和管理为重点,因地制宜,以实行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旳意图为目旳,成果内容重点在于规划控制指标旳体现。

D掌握合适旳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一般按《城乡规划法》及《都市规划编制措施》旳规定完毕。

此外,还应体现都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定2)控制性具体规划成果应当涉及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

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构成,规划阐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

3.2控制性具体规划图纸成果及深度规定规划用地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

标明规划用地在都市中旳地理位置,与周边重要功能区旳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重要旳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状况:规划用地现状图(1 : 1000〜1 : )。

标明土地运用现状、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首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目标和范围的确认。

在项目实施之前,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范围,即确定项目要达到的成果和项目的工作内容。

只有明确了项目的目标和范围,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后续的规划和控制。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还包括资源的分配和利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合理地分配和利用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质资源、财务资源等。

这需要对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分解和排列,确定各项工作的时间和资源需求,从而合理地安排资源的使用,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另外,控制性详细规划还涉及到项目进度的安排和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各项工作的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工作量等,并且需要对项目的进度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及时发现并解决进度偏差,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进行。

此外,控制性详细规划还包括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

因此,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以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最后,控制性详细规划还需要进行成本的估算和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项目的成本进行详细的估算,并且需要对项目的成本进行实时监控和控制,确保项目能够在预算范围内完成。

综上所述,控制性详细规划是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项目的目标和范围的确认、资源的分配和利用、进度的安排和控制、风险的识别和控制、以及成本的估算和控制等方方面面。

只有做好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才能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计划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程序、内容、深度、要求)基础资料搜集的基本内容已经批准(或正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与分区规划的技术文件及相关规划成果;规划范围已经编制完成的各类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的技术文件;地方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细则、管理技术规定、统一技术措施等规划编制和管理文件,地方规划与建筑管理相关标准,如居住区配套、配建停车、公共安全防护、城市形象与风貌管理等系列规范与准则;准确反映近期现状的地形图(1:1000~1:2000),相关遥感信息地图和影像图;规划范围现状人口详细资料,包括人口密度、人口分布、人口构成等;土地利用现状资料(1:1000~1:2000),规划范围及周遍用地情况,土地产权与地籍资料,包括城市中划拨用地、已批在建用地等资料,现有重要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重要企、事业单位、历史保护、风景名胜等资料;道路交通(道路定线、交通设施、交通流量调查、公共交通、步行交通等)现状资料及相关规划资料;市政工程管线(市政源点、现状管网、路由等)现状资料及相关规划资料;公共安全及地下空间利用现状资料;建筑现状(各类建筑类型与分布、建筑面积、密度、质量、层数、性质、体量以及建筑建筑特色等)资料;土地经济(土地级差、地价等级、开发方式、房地产指数)等现状资料;其它相关(城市环境、自然条件、历史人文、地质灾害等)现状资料。

规划调研资料汇总形成基础资料汇编。

调研与分析的基本要求在详尽的现状调研基础上,梳理地区现状特征和规划建设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并分析其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相关规划建议。

从内因、外因两方面分析地区发展的优势条件与制约因素,分析可能存在的威胁与机遇。

对现有重要城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重要企、事业单位等用地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可能的规划调整动因、机会和方式。

基本分析内容应包括:区位分析、人口分布与密度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建筑现状分析、交通条件与影响分析、城市设计系统分析、现状场地要素分析、土地经济分析等,根据规划地区的建设特点可适当增减分析内容,并根据地方实际需求,在必要的条件下针对重点内容进行专题研究。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第三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一、xx要求(一)基本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城市总体规划各项指标能够落实的保证,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重要依据,也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其成果表达深度应满足以下三方面要求:1.既能深化、补充、完善落实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意图,又能落实到每块具体用地上。

2.土地租让、招议标底条件。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控制城市开发在规划意图内有序进行,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依据或具体城市开发项目的规划条件。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控制条件、指标与具体要求落实到相应的建设地块上进行控制,作为土地招议标底条件,在建设中付诸实施。

3.直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个案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城市规划法)解说》第二十条指出:“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的需要、任务、目标和深度要求,可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种类型。

〃第二十五条指出:“在城市规划区内,应根据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的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任务:〃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以上规定从法律的角度确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个案建设的指导地位。

(二讷容xx按照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要求如下:1."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2.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4.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5.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完整版)成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完整版)成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目录1、总则 (1)2、规划编制的内容及深度 (1)3、规划编制的成就内容要求 (2)4、规划成就的一致格式 (12)5、附则 (13)附录 (14)附录 A: (14)附录 B: (15)附录 C: .................................................................................................................................................................................... 错误!不决义书签。

附录 D: .. (17)附录 E: (18)1、总则1.1 为一致成都市控制性详尽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实现控制性详尽规划编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依照国家和成都市的有关法例、规范和标准,依照《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实行细则》、《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特拟订本技术规定。

1.2 凡在成都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尽规划的编制,均应切合本技术规定。

1.3 编制控制性详尽规划除切合本规定外,尚应切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例和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4 本技术规定所规定的强迫性配套项目、强迫性控制线、强迫性控制指标及特别要求为强迫性内容。

1.5 强迫性控制线指以下七种色线。

红线:规划道路线蓝线:规划河堤线紫线:文物保护、控制、协调三线绿线:绿化控制线黑线:地面轨道交通控制线棕线:市政主管线控制线黄线:特别要求控制线2、规划编制的内容及深度2.1 控制性详尽规划的主要任务依据已赞同的城市整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落实整体规划企图,详尽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余管理要求,为城市规划管理及土地管理供给依照,并指导修建性详尽规划的编制和建筑设计。

2.2 控制性详尽规划主要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2.2.1 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性控制1)依照整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确立规划范围内各种建设用地的布局、用地面积与用地界限。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内容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内容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内容(黄线、绿线、紫线、蓝线)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者减少控制要求和指标。

规模较小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与镇总体规划编制相结合,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召开由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审查会。

审查通过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审查意见、公众意见及处理结果报审批机关。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

经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四)修改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

规划设计方案深度及规划编制成果要求

规划设计方案深度及规划编制成果要求

规划设计方案深度及规划编制成果要求规划设计方案深度及规划编制成果要求《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规划设计方案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制图标准规范、符合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提出的要求、并满足以下相关要求:一、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内容1、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的建筑类型。

2、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4、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5、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7、规划文件和图纸。

(二)规划文本1、总则,制定规划的依据和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2、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1)、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用要求;(2)、建筑间距的规定;(3)、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4)、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5)、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6)、有关名词解释;(7)、其它有关通用的规定;3、地块划分及各地块的使用性质、规划设计原则、规划设计要点;4、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规定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1)、用地性质;(2)、建筑密度、(建筑基底面积/建筑用地面积)(3)、建筑控制高度;(4)、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5)、绿地率(绿地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6)、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7)、需配置的公共设施。

指导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1)、人口容量(人/公顷)(2)、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

(3)、建筑色彩要求;(4)、其它环境要求;(三)、规划图纸是对规划地区整体规划说明、分析和规划控制的图纸,图纸比例一般为1:2000,且附有准确的现状地形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

修筑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筑性详细规划.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 普通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筑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一、修筑性详细规划修筑性详细规划site plan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造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是城市详细规划的一种.内容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修筑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建设条件分析与综合技术经济论证;2、作出建造、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6、竖向规划设计;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修筑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包括:修筑性详细规划设计说明书、规划地区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等.基础资料修筑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需采集的基础资料,除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资料外,还应增加:(一) 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要求;(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三)各类建造工程造价等资料.修筑性详细规划的成果〔一〕规划说明书1、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与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普通应包括以下各项:1〕总用地面积;2〕总建造面积;3〕住宅建造总面积,平均层数;4〕容积率、建造密度;5〕住宅建造容积率,建造密度;6〕绿地率.7〕工程量与投资估算.〔二〕图纸1、规划地段位置图.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与和周围地区的关系;2、规划地段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500~1/2000,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与各类用地和建造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3、规划总平面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应标明规划建造、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4、道路交通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应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5、竖向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6、单项或者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应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 以与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7、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模型或者鸟瞰图.二、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regulatory plan以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与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普通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筑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要求:以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与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 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造类型;⑵规定各地块建造高度、建造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造后退红线距离、建造间距等要求;⑶提出各地块的建造位置、体型、色采等要求;⑷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⑸ 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⑹ 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造管理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应当包括:⑴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与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中应当包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与建造管理规定;⑵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 图纸比例为1/1000 ——1/2000.修筑性详细规划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造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修筑性详细规划中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内容包含:规划说明书、现状图、总平面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用地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与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等.1 、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与分幅、转弯半径等;〔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与相邻周边地貌地物;〔3〕用地范围内主要道路控制点坐标、道路宽度与出入口的位置;〔4〕建造物功能、编号、坐标与室内高程,各建造物基底面积、层数与高度〔列表〕;〔5〕建造间距,建造物退让〔离界或者离线〕距离;〔6〕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功能,设置的具体位置,用地界线等;〔7〕绿地界线,绿地布局;〔8〕室外场地各控制点坐标、设计高程;〔9〕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10〕各类用地平衡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造面积、地下建造面积、建造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造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2、道路系统规划图:应确定道路等级,道路宽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 出入口定位坐标、宽度,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布局、泊车量等.3、绿地系统规划图:应确定绿地功能、范围、用地面积,选择树种,进行绿地景观和设施设计等.4、用地竖向规划图:应确定地形地貌的利用,进行土方平衡,确定各控制点的坐标、高程和地面排水方向、坡度、高程等.5、工程管线规划与管网综合规划图: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各专业管线和管网综合规划等.规划内容包括负荷预测、外部管线现状、地坪标高、排水管道标高、各类管线走向、管线位置、主要管线管径,并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6、主要建造平、立、剖面图.7、修筑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1 :500 或者1 :1000.凡报批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须提供如下图纸、资料:1 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与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普通应包括以下各项:1〕总用地面积;2〕总建造面积;3〕住宅建造总面积,平均层数;4〕容积率、建造密度;5〕住宅建造容积率,建造密度;6〕绿地率.7〕工程量与投资估算.旅游景区中的修筑性详细规划修筑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造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在现行旅游规划体系中,旅游区修筑性详细规划是旅游区规划体系中最具体、最细致的一个层次,是联系旅游区总体规划和施工图设计的重要环节,也是整个旅游区规划体系中对规划深度和具体内容较难把握的一个规划阶段.按照现行《旅游规划通则》,旅游规划包括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区规划两个部份.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筑性详细规划等.其中修筑性详细规划的任务,是在总体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对当前要建设的地段,进一步深化和细化,用以指导各项建造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一、修筑性详细规划内容包括:<1>建设条件分析与综合技术经济论证;<2>作出建造、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6>竖向规划设计;<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二、修筑性详规文件和图纸主要包括:<1>修筑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2>修筑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规划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 图纸比例为1/500---1/2000.三、修筑性详规实施步骤:1 、成立组织机构2 、采集必要规划资料A 、本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B 、现行规划相应规范、要求C 、现有场地测量和水文地质痪料调查;D 、人口资料与本区经济发展情况调查;E 、供水、供电、排污等情况调查;F 、居民消费水平调查;3 、根据规范计算出本小区各项规划指标4 、确定路网和排水排污体系5、确定需拆除与改造项目,并议定赔偿搬迁方案;6、确定活动中心与绿化位置7、绘制总平面和坚向设计;8、各基本原则经济指标分析;9、编制文本说明10、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评审;11、报规划主管部审批;四、修筑性详细规划的成果<一>修筑性详细规划说明书1、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与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普通应包括以下各项:1>总用地面积;2>总建造面积;3>住宅建造总面积,平均层数;4>容积率、建造密度;5>住宅建造容积率、建造密度;6>绿地率.9、工程量与投资估算<二>修筑性详细规划图纸1、修筑性详细规划地段位置图.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与周围地区的关系;2、修筑性详细规划地段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500~1/2000,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与各类用地和建造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3、规划总平面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应标明规划建造、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4、修筑性详细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应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5、修筑性详细规划竖向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6、修筑性详细规划单项或者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 图上应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 以与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一、修筑性详细规划与上位规划修筑性详细规划的上位规划主要指该旅游区的总体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旅游区总体规划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开辟、利用和经营管理旅游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各项旅游要素的统筹部署.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一些量化的指标体系,对旅游区的土地使用、景观系统、设施配套、行为活动等进行定量、微观的控制.修筑性详细规划则是针对旅游区内当前要建设的地块,进行总平面布局和空间形态组织.按照《旅游规划通则》要求,旅游区在开辟、建设之前,原则上应当编制总体规划,小型旅游区可直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旅游区规划编制实践中,委托方为了缩短规划编制周期,节省规划编制费用和规划评审费用,有时会要求将旅游区规划的 3 个阶段合并为 2 个阶段, 即仅编制总体规划和修筑性详细规划,或者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筑性详细规划.有时委托方甚至要求直接绕过前两个阶段,在没有编制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下,直接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在整个规划体系中,不同的规划阶段有不同的中心任务.上位规划是编制下位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下位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延伸、细化和具体落实.总体规划阶段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 对旅游区发展和建设来说,是必须予以解答的,如分析旅游资源特征,界定旅游区用地范围,研究旅游区客源市场,确定旅游区的性质和主题形象,确定旅游区内部功能分区,旅游区对外交通布局,景观系统和绿地系统总体布局,旅游区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些内容也同样是不能回避的,如旅游区内各类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 各类用地中适合建设、不适合建设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造类型等.在上述问题没有得到解答以前,旅游区的修筑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便无法顺利进行.比如在总体规划阶段,旅游区功能分区和建造景观系统、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规划,确定了旅游区内应包含几个建造群, 以与各个建造群之间在功能、规模和空间等各方面的关系.在这个阶段,可以将每一个建造群作为一个点元素来看待,而不势必其展开.经过研究论证和多次修改, 确定了这些建造群的科学合理性之后,再继续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筑性详细规划,确定分地块土地开辟利用强度控制指标,再将这些点展开成面,进一步确定每一个建造群内部各个建造单体之间的功能划分、交通联系、空间关系、建造风格与建造体量、色采等各种关系.如果对总体规划的统筹部署没有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就编制了修筑性详细规划,可能会造成对旅游区某些特定地段空间安排与旅游区整体部署不协调,而且在进行评审时,有可能因为整个旅游区建造群设置不够合理而否定了修筑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所以说上位规划的内容对于修筑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着重大的影响.为了配合旅游区建设需要和满足市场需求,有时在没有编制旅游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下,规划编制单位直接承担修筑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任务.此时应特殊注意处理好修筑性详细规划与上位规划的关系, 向委托方说明编制总体规划的重要性,将规划编制工作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先就总体规划的一些重要内容进行研究,主要包括应在总体规划阶段完成的,对旅游区发展和建设较为重要的内容, 以与对修筑性详细规划有重大影响的内容,并就初步研究成果和下一步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的工作安排,与规划项目委托方、旅游区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进行充分沟通.在基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再开展第二阶段的工作, 即全面开始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二、修筑性详细规划与施工图设计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要注重可操作性,这是无庸置疑的.但是有人理解为总体规划基本没有什么可操作性,越是到深化的层次如修筑性详细规划,可操作性就应该越强.甚至有委托方将可操作性理解为修筑性详细规划可以取代施工图设计,依据修筑性详细规划成果就可以直接用来建造一些建造物和构筑物.其实这种理解是片面的.修筑性详细规划可操作性应该贯通于整个规划体系之中,尽管不同的规划阶段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不同,但就其研究的范围来说,都应该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总体规划阶段所研究的旅游区客源市场,确定了旅游区开展宣传促销的重点地域和潜在消费群体, 提出了旅游区营销策略和宣传口号,在旅游区经营过程中就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此外,旅游区内部交通布局、景观系统和绿地系统、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旅游区建设时序等内容,也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修筑性详细规划应该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并不意味着修筑性详细规划可以取代施工图设计. 就建造物来说,总体规划、修筑性详细规划和施工图设计三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总体规划研究旅游区内部各个建造群之间的关系,修筑性详细规划研究一个特定建造群内部各个建造单体之间的关系,施工图设计研究每一个建造单体的建造方案.具体地说,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应根据旅游区功能分区和建造景观系统, 以与基础设施、服务设施、附属设施建设需要,确定旅游区内应建造几处建造群,这些建造群座落在什么位置,应该具备哪些具体功能,规模有多大等.然后根据总体规划所确定的旅游区建设时序,对于当前要建设的地段,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这个时候研究的重点问题是规划对象内部各个建造单体之间的关系,包括确定建造群主轴线和副轴线的设置方案,主体建造和附属建造的组成,每一个建造物承担的具体功能,各建造物之间的空间距离和交通联系,主要建造物的体量、风格, 以与各个建造物共同构成的建造景观轮廓线等.在修筑性详细规划阶段,有时也会涉与到建造单体的一些问题.如旅游区内需要建造仿古建造时,应该确定要按照哪个朝代的风格进行设计建造,每一个建造物的面阔和进深分别为几间,应采取哪种屋顶形式和台基形式, 因为中国古建造具有森严的礼制等级,屋顶形式和台基形式直接昭示了建造物的等级.为了更直观地表达规划意图,可能需要绘制建造单体的效果图,甚至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这些问题不经确定,就无法展开单体施工图设计工作.但是这些工作还远远没有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施工图设计成果是由若干张建造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和水、电施工图等组成的,不是仅靠一张效果图和几张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可以表达清晰的.而且在这一工作阶段,也不应该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因为旅游区建设前期工作的阶段划分有其内在的科学性,每一个阶段的成果形成后,都应该经过一定形式的论证和修改、完善. 即使修筑性详细规划做的很好,不需要进行任何修改,规划人员也不应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出过多的刚性规定, 以免干扰下一阶段工作的正常进行.总之,修筑性详细规划与施工图设计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但不应彻底代替施工图设计. 当需要有一定程度的交叉时,最多达到施工图设计前期的方案设计即可.三、修筑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准备工作3.1 熟悉上位规划相关内容.做好一个特定地块的修筑性详细规划,不仅需要了解上位规划对该地块作出的各种控制性规定和引导性意见,还需要了解周边各地块的自然条件、功能定位、建设规模、与本地块的关系等问题, 以与本地块在整个旅游区的功能定位、空间序列等.3.2 精确划定规划范围.修筑性详细规划是对旅游区内特定地段的空间利用方案进行部署,其研究的空间范围应有明确的边界.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已经根据各类用地的不同性质,详细划定了一些地块界线,这个界线就是确定修筑性详细规划用地范围的依据.在旅游区规划编制工作实践中,有时委托方要求在完成总体规划成果后,直接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此时仅轮廓性确定了旅游区的功能分区,没有精确划定各功能区的边界,而且需要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的地块,普通会小于总体规划阶段所划分的功能区,其用地范围界线不明确, 需要规划人员重新确定用地边界.划定修筑性详细规划用地边界,应遵循一致性原则、主导因素原则、整体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使所划定的空间范围土地利用主题突出、功能完整、空间集中、协调统一、方便建设.3.3 准备基础图件.编制旅游区修筑性详细规划需要用的基础图件,包括外业调查底图和规划设计底图.在编制总体规划阶段, 已经形成为了一些图件成果,但总体规划涉与的空间范围比较大, 图件比例尺较小,普通情况下难以满足修筑性规划编制阶段要求, 因此需要重新采集、绘制较大比例尺的基础图件.现在可供利用的基础地理信息比较丰富,不少地方都已完成1/10000 地形图测绘工作,此外通过互联网也可获得一些高清晰度的卫星影像图.但是旅游区修筑性详细规划成果图比例尺应达到1/500~1/2000,有时需要对预定的规划用地范围进行重新测绘或者补充调绘.为了做好后期规划工作,基础图件必须正确而明显地反映规划范围内地理环境各要素和现象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客观规律.3.4 对旅游资源做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对规划区内所有旅游资源都进行过调查和评价,但在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时,还需要对旅游资源做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一方面是因为承担规划工作任务的单位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即使仍然由编制总体规划的单位继续编制修筑性详细规划,但专业结构要求不同,参预规划编制工作的人员会有一些调整, 需要通过现场调研,才干比较准确地把握旅游资源的特征;另一方面因为规划侧重点和规划深度不同,对旅游资源分析的角度也会有所区别,在前一个规划阶段做过资源调查的规划人员,也需要根据修筑性规划的技术特点,重新认识和评价规划范围内的旅游资源.在这一阶段,应重点环绕旅游资源单体或者群体形成的背景、旅游资源单体的细部特征, 以与旅游资源单体在开辟利用中的相互关联性等,进行重新调查和研究.四、修筑性详细规划编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4.1 关于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设计在研究旅游区建设方案时,用地竖向规划设计十分重要,关系到如何合理利用地形、地貌, 以满足景观构建需要和工程技术要求, 同时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潜力,减少土石方与防护工程量, 降低建造成本,达到安全、合用、经济、美观的效果.现行《旅游规划通则》中涉与用地竖向规划的内容比较笼统,在规划编制工作实践中较难把握,可以借鉴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中有关规范[3].我国城市规划历史比旅游区规划历史更为长久,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形成为了比较成熟的技术规范体系,对开展旅游区规划工作有较大参考价值.但也应该看到,旅游区建设和城市建设有一些不同的特点,要根据旅游区建设和发展要求,在用地竖向规划中突显旅游区景观建设和游客流动的特有规律. 编制旅游区建设用地竖向规划首先要考虑充分利用地形,而不应该把改造地形、平整土地当做主要目的.根据自然条件,旅游区建设用地地面形式可规划为平坡式、台阶式和混合式 3 种.平坡式指用地经改造成为平缓斜坡的规划地面形式4.2 关于图件修筑性详细规划图件是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份.一套合格的修筑性详细规划成果图应具备科学性、现势性、艺术性和实用性等特点.科学性指规划图所反映制图对象指标完整、内容可靠、表述精确,并具有地图的统一协调性,能够准确表达规划设计意图.在同一套规划图中, 每张图的制图综合、图式图例、轮廓界线、地图概括、表示方法、地图整饰等方面应统一协调.。

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

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

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说明1、编制⽬的:规范编制⼯作,提⾼审批效率,便于规划管理。

2、编制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作、暂⾏办法》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规定》3、使⽤要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此标准试⽤,试⾏时间为2003年10⽉1⽇⾄2004年10⽉1⽇。

如有问题,与规划局总⼯室联系。

⽬录第⼀章成果要求 (1)第⼆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基本内容及格式 (3)⼀、总则 (3)⼆、规模及⽤地布局 (3)三、⼟地利⽤性质 (3)四、⼟地开发强度 (5)五、道路交通 (6)六、市政设施 (8)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2)⼋、绿地系统 (13)九、历史⽂化保护 (13)⼗、城市设计......................................................... 14 ⼗⼀、城市⽣态环境................................................ 14 ⼗⼆、农民安臵 (14)第三章AUTOCAD电⼦⽂件标准 (15)⼀、AUTOCAD图层 (15)⼆、图⽰符号 (19)三、控制指标块形式 (2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第⼀章成果要求⼀、现状分析阶段1、现状资料汇总及分析报告。

1.1除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外,还应调查以下内容:①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专项规划的要求。

②正在使⽤的规划和已办⼿续的⽤地红线及正在办理⼿续的⽤地项⽬。

1.2现状数据:应使⽤与⽂本规划值对应的表格内容进⾏整理。

1.3 ⽤地评定成果中应有各类⽤地的数据统计。

1.4 已办⼿续未⽤及正在办理⼿续的项⽬应分项列表统计⾯积。

2、图纸(除位臵图外,均在1:2000地形图上制作)2.1 区域位臵图2.2 ⽤地现状图2.3 ⽤地评定图2.4 基础设施现状图⼆、⽅案阶段1、⽅案说明(第⼀次提交的⽅案不得少于两个,经审查后综合成⼀个⽅案)。

控制性详细规划解读

控制性详细规划解读

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理论1.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内容、特征与作用1.1.1涵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1.2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1.2.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1.1.2.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1.1.2.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1.1.2.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

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1.1.2.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

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1.1.2.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1.1.3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以下特征1.1.3.1控制引导性与灵活操作性:控制性详细规划既可以随时适应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变化,也可以满足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对规划提出的新要求。

其控制引导性主要表现在对城市建设项目具体的定性、定量、定位、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技术指标来规定土地的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以土地使用控制为主要内容,以综合环境质量控制为要点,从以下6个方面进行控制:土地使用性质细分及其兼容范围控制、土地使用强度控制、主要公共设施与配套设施控制、道路及其设施与内外交通关系控制、城市特色与环境景观控制和工程管线控制。

1.1.32法律效应: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法律效应的延伸和体现,是总体规划宏观法律效应向微观法律效应的扩展,法律效应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征。

国家控制性详细规划中B1

国家控制性详细规划中B1

国家控制性详细规划中B1城市详规定义:城市详细规划与设计是城市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低碳生态城市在空间上落实的关键),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内的各项用地和建设工程,详细规定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是总体规划的深化和具体落实。

城市详规任务:对近期建设或开发地区进行区块细划,确定各类用地性质、人口密度和建筑容量,确定规划内部的市政共用和交通设施的建设条件以及内部道路与外部道路的联系,提出控制标准和规划管理的要求,为土地综合开发和规划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用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的编制。

城市详规类型: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是将总规的宏观控制要求具体化为微观控制的规划阶段。

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落实上位规划的意图为宗旨,以土地的建设使用强度控制为重点,具体规定用地性质、使用强度、景观特性和环境控制,并确定各类用地的适建情况。

是总规与管理、建设和经营等方面实现良好衔接的重要依据,为土地的有偿使用和开发建设提供了可操作的条件,对下一阶段的修规及开展城市设计提供积极引导,也加强规划的科学性与连贯性。

2.修建性详细规划:修规是详规的第二工作阶段,是上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化,具体化和空间形象化的成果,是将宏观控制要求具体化为微观控制的规划阶段。

3、修规、详规两者的区别与联系①控规主要用于指标体系的制定,体现规划意图,侧重于管理上的需要。

通过对规划范围的土地使用设为详细的用途和容量控制,作为该地建设管理的主要依据,属于开发建设控制型的详细规划。

②修规主要以实现具体的预定开发建设项目的形体布局的直接手法去体现规划意图,侧重于实施建设。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含义:就是以经批准的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主要依据,确定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工程管线的控制性位置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并对下续修建性规划的编制起直接指导和控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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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规定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现状资料与分析
调查了解上层次规划对本地区的规划要求及其现状基础资料,分析研究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未来发展的主要因素,并作出评价。

须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1、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对本地区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至小类。

3、用地地籍:阐明已划拨或出让用地的用地单位的用地红线和性质等使用权情况。

4、人口分布现状。

5、建筑物现状,包括建筑用途、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及已批未建建筑等。

6、公共配套设施类型、规模和分布。

7、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网现状。

8、道路交通设施现状,包括道路红线、坐标、标高、断面及交通设施的分布与面积等。

9、所在城市及地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

10、自然条件及分析。

11、所在地区单位、居民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综合意见及规划意愿。

(二)文本要求
1、总则:制定规划的目的、依据、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必须重点阐明上一层次规划所确定的与本规划相关的规划内容。

2、土地使用性质:注明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要加强土地使用兼容性管理,特别要注明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审批权限。

3、土地开发强度:重点控制好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

4、配套设施及管理要求:以配套设施一览表的形式阐明对本地区各类配套设施(包括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两大类)的规划情况。

重点控制各类配套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规模,特别是对环境有特殊影响的设施要注明其地面、地下及上空的控制范围,安全防护距离、走廊等以及其保护要求。

5、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对本地区道路系统的功能分级、交通组织、交叉口形式等进行阐述,并提出对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公交场站的位置、用地规模控制原则与措施。

重点控制好道路控制点坐标、标高、断面与禁止开口路段。

6、城市设计:在上一层次规划的指导下,对本地区的城市设计从空间布局、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及其他环境提出要求,针对重点地段提出维护主要公共空间环境质量和视觉景观控制的原则要求。

(三)图纸
1、区域位置图:比例不限,须突出城市交通网络的衔接关系。

2、用地现状图:比例为1/1000-1/2000,标明各类用地范围、用地地籍、用地性质、道路网络等。

3、现状建筑质量评价图,比例1/1000-1/2000,标明建筑物现状、保留虿鹎ㄒ约耙雅 唇ńㄖ 惹榭觥?br>
4、土地利用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图面必须含现状地形。

5、道路交通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须标注控制点坐标标高、道路断面及宽度等,须包含现状地形。

6、控制指标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

7、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及电力、电信、燃气
工程管网的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以及管网综合等。

8、图则:针对每一个街坊,在A3图纸上编制规划控制分图,对地块控制,交通控制、市政控制及城市设计导则的各个内容予以表达。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位向市规划局提交的正式成果应包含相应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中图纸dwg文件图层设置应符合本规定附件之要求。

(五)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议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⑵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⑶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位置、体型、色彩等要求;
⑷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
⑸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⑹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应当包括:
⑴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规划文本中应当包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⑵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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