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中铅、镉、砷、汞、铬、镍、铜、锌的
蔬菜重金属含量标准
蔬菜重金属含量标准蔬菜是人们日常饮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富含维生素、矿物质和纤维,对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蔬菜中重金属含量成为了备受关注的问题。
重金属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因此有必要对蔬菜中的重金属含量进行监测和控制。
本文将详细介绍蔬菜重金属含量标准,以及相关的监测和控制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蔬菜中的重金属含量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蔬菜中的重金属含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具体来说,镉、铅、汞和砷是常见的蔬菜重金属污染物质,其含量限量标准分别为0.2mg/kg、0.3mg/kg、0.02mg/kg和0.1mg/kg。
超出这些标准的蔬菜将被视为不合格产品,不宜用于食用或销售。
因此,蔬菜种植和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重金属监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其次,监测蔬菜重金属含量的方法至关重要。
常见的监测方法包括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和原子荧光光谱法等。
这些方法可以准确、快速地检测出蔬菜中的重金属含量,并对产品进行分类和标识。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可以有效保障蔬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食品。
最后,控制蔬菜重金属含量的关键在于源头治理和环境保护。
蔬菜种植过程中,需要选择优质的土壤和水源,避免使用含有重金属污染的化肥和农药。
同时,加强农田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减少重金属污染物质的排放和积累。
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控制蔬菜重金属含量,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蔬菜重金属含量标准的制定、监测和控制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严格遵守国家标准、采用科学的监测方法和加强环境保护,可以有效降低蔬菜中重金属的含量,保障人们的健康。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生产者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共同努力,为人们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蔬菜产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标要求1 铅表1铅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谷类及其制品(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除外) 0.2 GB5009.12 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0.5蔬菜及其制品GB5009.12蔬菜(球茎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除外)0.1球茎蔬菜、叶菜蔬菜0。
3豆类蔬菜0.2蔬菜制品1。
0水果及其制品水果(浆果、葡萄除外)0.1浆果、葡萄0.2水果制品1.0食用菌类食用菌1。
0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除外) 1.0干制食用菌2.0豆类及其制品干豆、豆粉0.2豆类制品(豆浆除外)0.5豆浆0.05薯类及其制品薯类0。
2薯类制品0。
5藻类1.0(干重计)坚果及籽类0。
2肉及肉制品肉类0.2肉制品0。
5内脏及其制品0。
5水产品及其制品鱼类、甲壳类0。
5贝类、头足类及其他水产品1.0 GB5009.12水产品制品(干制海蜇、干制贝类除外) 1.0干制海蜇、干制贝类2。
0乳及乳制品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等)、奶油0。
05乳粉、非脱盐乳清粉0。
5其他乳制品0。
3蛋及蛋制品(皮蛋除外) 0.2皮蛋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
1调味品(食用盐除外)1。
0食用盐2.0甜味料食糖、淀粉糖0.5花粉0。
5蜂蜜1.0焙烤食品0。
5饮料类包装饮用水0.01mg/L果蔬汁(浓缩果蔬汁(浆)除外)0。
05mg/L浓缩果蔬汁(浆)0。
5mg/L碳酸饮料、茶饮料0。
3mg/L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0.05mg/L固体饮料1.0其他饮料0。
3mg/L酒类0。
2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1。
0冷冻饮品0.3 GB5009。
12特殊营养用食品婴儿配方食品0.15(以粉状产品计)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0。
2添加藻类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0。
3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0.25 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0。
食品中重金属检测国标
食品中重金属检测国标
食品中重金属检测国标是指国家制定的关于食品中重金属含量
的检测标准。
重金属是指密度大于5g/cm的金属元素,例如铅、汞、镉、铬等。
这些元素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特别是对儿童和孕妇更为危险。
因此,制定食品中重金属检测国标非常重要。
目前,我国制定的食品中重金属检测国标包括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限量》、GB/T 5009.12-2017《食品中铅、镉、铬、锰、铜、锌、钠、钾、钙、镍的测定》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各种重金属的限制含量,如铅限制含量为0.05毫克/千克,镉限制含量为0.02毫克/千克等。
同时,标准还规定了食品中重金属的检测方法和要求,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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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饮料中重金属的限量和检测标
灌装食品及饮料中重金属的限量和检测标准
一、国内外限量标准
1、GB 2762—2005 食品污染物限量对铅、镉、汞、砷、铬、硒,在不同种类食品中做了限量标准。
表1是几种典型食品的重金属限量:
表1
(3)GB 14929-2005 鱼类罐头卫生标准对六类金属元素做了限量要求,如表8:
表8
由上可以看出,国标GB/T5009-2003系列虽然对各重金属元素列出了较多的检测方法,但是,大部分方法分析过程繁琐,而且没有采用ICP-OES或ICP-MS的分析方法,也没有同时测定多种重金属的测试方法。
2、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1)SN/T 2006-2007 进出口果汁中铅、镉、砷、汞的检测方法,原子荧光光谱法
(2)SN/T 0447-95 出口饮料铅、铜、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3)SN/T0851-2000 进出口肉类罐头中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4)DB53/T 288-2009 食品中铅、砷、铬、铁等金属元素的测定,ICP-OES法
(5)一些食品中金属元素的检测标准
从上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对食品中重金属的检测标准大多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和原子荧光光谱法。
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推荐的对食品中的金属元素的检测标准(ISO或EN、AOAC)也主要是原子吸收光谱法。
食品重金属采样标准
食品重金属采样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的含量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因为高含量的重金属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针对食品中重金属的含量,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采样标准和监管措施。
在中国,食品重金属采样标准主要由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重金属限量 GB 2762-2017》规定。
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砷、镉、铅、汞等重金属的最大残留限量,以及采样方法和分析方法。
根据这一标准,不同类型的食品对重金属的含量限制是不同的,例如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蔬菜、水果等。
在欧盟,食品中重金属的采样标准由欧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法规来规范,其中包括关于食品中残留量的最大限量,以及采样和分析方法的规定。
此外,欧盟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指令和法规,对食品中重金属的含量进行严格监管。
在美国,食品中重金属的采样标准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制定和监管。
FDA对食品中重金属的含量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限量标准和措施,以保障食品安全。
总的来说,不同国家和地区针对食品中重金属的采样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致力于保障食品安全,降低食品中重金属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
这些采样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监管食品生产过程中的重金属污染,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食品中重金属检测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检测标准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而重金属污染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重金属污染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对食品中重金属的检测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国际上对食品中重金属的检测标准主要包括了对镉、铅、汞、砷等重金属元素的限量标准。
这些标准不仅仅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也是为了保护人们的身体健康。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规定,食品中镉的限量标准为0.2mg/kg,铅的限量标准为0.3mg/kg,汞的限量标准为0.02mg/kg,砷的限量标准为0.1mg/kg。
这些限量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对人体健康的保护考虑,因此在食品生产和加工中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标准,确保食品中重金属元素的含量不超出规定范围。
为了确保食品中重金属的检测标准得到有效执行,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和检测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对食品中重金属元素的检测工作,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在中国,相关的监管机构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这些机构会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对食品中的重金属元素进行检测,一旦发现超过限量标准的食品将会被召回或下架,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除了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督外,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企业也应当加强对食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工作。
他们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相关的生产标准和检测标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不会受到重金属污染。
同时,食品企业还应当加强对原材料的把关,选择优质的原材料,并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测,以防止重金属污染物进入食品生产过程。
此外,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应当关注食品中重金属的检测情况。
他们可以通过查看食品包装上的相关标识,了解食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限量标准。
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购买有机食品或者绿色食品,因为这些食品通常会经过严格的检测,对重金属的含量要求也更加严格。
总的来说,食品中重金属的检测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的重要手段。
政府监管机构、食品生产企业、加工企业以及消费者都应当共同努力,确保食品中重金属的含量不超出规定范围,为人们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食品重金属国家标准
食品重金属国家标准
食品重金属是指在食品中存在的对人体有害的金属元素,如铅、镉、汞等。
这
些重金属在食品中的超标含量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食品重金属国家标准,以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
首先,食品重金属国家标准的制定是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的结合,旨在保
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对食品中各种重金属元素的允许含量限值,以及检测方法、标识要求等内容,以确保食品中重金属含量在安全范围内。
其次,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食品重金属国家标准的要求,加强
对原料、生产过程和成品食品的监控和检测,确保食品中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应当注意查看食品标签,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避免食用超标食品对健康造成危害。
另外,食品重金属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食品
生产和市场的发展变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加强,食品重金属国家标准也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总之,食品重金属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
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中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同时,消费者也应当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共同维护食品安全,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希望通过不懈努力,我们能够建立更加健康、安全的食品生产和消费环境,让每个人都能放心享用健康安全的食品。
食品中的重金属污染及其检测技术
食品中的重金属污染及其检测技术重金属是指比重在5 以上的金属,如铜、铅、锌、镍、钴、镉、铬、汞、铋、锡、锑、铌、钼等[1]。
重金属广泛分布于大气圈,岩石圈,水和生物圈中。
在通常情况下,重金属的自然本底浓度不会达到有害的程度。
但随着社会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人类对重金属的开采冶炼和制造加工活动日益增多,从而造成一些重金属如铅、汞、镉、钴等进入大气、水、土壤环境,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
我们通常所说的重金属污染是指因为人类活动导致环境中的有害有毒重金属含量增加并超出正常范围而引起的环境质量恶化。
从食品安全方面关注的重金属污染,目前最引起人们关注的主要是汞、镉、铅、铬,以及类金属砷等有显著生物毒性的重金属。
其中砷虽然是非金属元素,但其来源及危害都与重金属相似,所以通常也将其列为重金属进行研究讨论。
重金属主要通过污染食品、饮用水及空气而最终威胁人类健康。
受到重金属污染的蔬菜、水果、粮食、鱼肉等并不能通过浸泡、清洗或蒸煮来去除其所含有的重金属。
重金属在环境中大多不能被生物所降解,相反却能在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下成千百倍地富集,最后进入人体。
随着人体中重金属的蓄积量增加,机体便出现各种反应而危害健康。
有些重金属还有致畸、致癌或致突变作用而危及生命安全。
据研究,重金属污染经食物链放大随食品进入人体后主要引起机体的慢性损伤,进入人体的重金属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积累才会显示出毒性,因此往往不易被早期察觉而在毒性发作前就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而更加重了其危害性。
上个世纪50 年代在日本出现的水俣病和痛痛病,经查明是由于食品遭到汞污染和镉污染所引起的公害病,因此重金属的环境污染通过食物链造成食源性危害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近十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治理和环境污染日趋失衡,从而导致食品的重金属污染问题也越发严重。
例如我国的水体污染严重,全国七大水系中近一半河段以及许多湖泊遭到污染,80%以上的城市河段水质普遍超标,尤其是重金属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22种重金属的标准
22种重金属的标准22种重金属的标准是涉及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和工业安全等方面的重要指标。
这些重金属包括铅、汞、镉、六价铬、铜、镍、砷等,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危害性。
因此,对22种重金属的排放和含量进行严格控制和监测是非常必要的。
1.铅(Pb):不得超过0.2mg/L2.汞(Hg):不得超过0.01mg/L3.镉(Cd):不得超过0.005mg/L4.六价铬(CrVI):不得超过0.1mg/L5.铜(Cu):不得超过5mg/L6.镍(Ni):不得超过1mg/L7.砷(As):不得超过0.01mg/L8.钡(Ba):不得超过1mg/L9.钴(Co):不得超过0.05mg/L10.钒(V):不得超过0.01mg/L11.锑(Sb):不得超过0.005mg/L12.锰(Mn):不得超过2mg/L13.锡(Sn):不得超过0.02mg/L14.锶(Sr):不得超过0.05mg/L15.铊(Tl):不得超过0.002mg/L16.钡(Be):不得超过0.007mg/L17.硼(B):不得超过0.7mg/L18.钼(Mo):不得超过0.004mg/L19.铅(Pb):不得超过0.2mg/L20.汞(Hg):不得超过0.01mg/L21.镉(Cd):不得超过0.005mg/L22.六价铬CrVI:不得超过0.1mg/L这些标准主要适用于水质、土壤、大气等环境监测,以及食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等领域。
这些重金属的含量超标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测。
在工业生产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重金属的排放,例如采用低毒或无毒的替代品、改进工艺流程、加强废水处理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注意避免接触这些重金属,例如不要使用劣质化妆品、注意饮食卫生等。
粮食中重金属浓度标准
粮食中重金属浓度标准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重金属污染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
人们关注重金属的来源和危害,其中粮食中重金属成为焦点。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各国制定了粮食中重金属浓度标准。
本文将分别介绍中国、美国和欧盟的标准以及其背后的科学依据。
一、中国标准中国是重农业国家,饮食习惯以米、面、菜为主。
因此,粮食中重金属的控制对中国十分重要。
目前,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重金属限量》规定,粮食中的铅、汞、镉、砷的限量分别为:铅≤0.2 mg/kg,汞≤0.02 mg/kg,镉≤0.1 mg/kg,砷≤0.15 mg/kg。
这些标准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依据,也是中国市场上最普遍使用的标准。
二、美国标准美国农业发达,大豆、玉米、小麦是三大主要粮食作物。
美国农业部颁布的《食品铅限量规定》规定,大米中铅的限量为:铅≤0.12 mg/kg。
这个标准仅适用于进口或贸易用米,而非美国国内种植的大米。
此外,美国政府还颁布了其它粮食中重金属的标准,但其限制范围与中国和欧盟的标准有所不同。
三、欧盟标准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进口国之一。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欧盟制定了一系列食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
其中,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规定了农产品中的镉限量为:镉≤0.05 mg/kg。
同时,欧盟还颁布了其他重金属的限制,并指出了这些限制的科学依据。
四、科学依据粮食中重金属的标准是经过科学评估和风险分析的。
重金属对人体的危害包括:神经、肝、肾、免疫、生殖、血液等多种器官和系统的损害。
这些重金属会积聚在人体内部,长期摄入可能导致慢性中毒。
因此,各国制定的粮食中重金属限制标准都是根据科学研究评估的结果,并考虑到人体的健康风险。
总之,随着全球化和国际贸易的发展,粮食中重金属的污染问题愈发重要。
了解各个国家的粮食中重金属限制标准的差异和科学依据有助于更好地掌握粮食安全局势,并且有利于消费者做出更有利于自己身体健康的食品选择。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标准文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多元素测定的第一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第二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铅、镉、砷、汞、硒、铬、锡、铜、铁、锰、锌、镍、铝、锑、钾、钠、钙、镁、硼、钡、锶、钼、铊、钛、钒、钴的ICP-MS 测定;食品中钾、钠、钙、镁、铁、锰、镍、铜、锌、磷、硼、钡、铝、锶、钒、钛的ICP-OES 测定。
第一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2.原理样品经消解后,消解液以气溶胶形态引入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测定。
根据各元素特定质量数(质荷比, m/z )进行分离定性;对于一定的质荷比,其质谱的信号强度与进入质谱仪的粒子数成正比,即质谱信号强度与样品中元素浓度成正比。
采用内标校正法,通过测定目标元素与内标元素的质谱信号强度比对试样溶液中的元素进行定量分析。
3.试剂和材料注1: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优级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 试剂3.1.1硝酸(HNO3):经亚沸蒸馏或采用高纯试剂或优级纯试剂。
3.1.2 氩气(Ar):高纯氩气(>99.99%)或液氩。
3.1.3 氦气(He):高纯氦气(>99.99%)。
3.1.4 金(Au):金单元素标准溶液(1000 mg/L)3.2 试剂配制3.2.1 硝酸溶液(5+95):取50 mL硝酸,缓慢加入950 mL 水中,用水稀释至1000 mL。
3.2.2 汞标准稳定剂:取2mL单元素金(Au,1000 mg/L)标准溶液,用硝酸溶液(5+95)稀释至1000 mL,用于汞标准溶液的配制。
注 2:汞标准稳定剂亦可采用2 g/L 半胱氨酸盐酸盐+ 硝酸(5+95)混合溶液,或其它等效稳定剂。
3.3 标准品3.3.1 元素贮备液(1000 mg/L或100 mg/L):铅、镉、砷、汞、硒、铬、锡、铜、铁、锰、锌、镍、铝、锑、钾、钠、钙、镁、硼、钡、锶、钼、铊、钛、钒和钴,采用有证标准物质单元素或多元素标准贮备液,贮备液以稀硝酸介质为佳。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中铅、镉、砷、汞、铬、镍、铜、锌的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中铅、镉、砷、汞、铬、镍、铜、锌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本项目由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评审委员会专家组进行评审并通过立项,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负责研制,本项目批准文号为卫计办函[2015]94号。
主要起草人为:张建、韩志平、田志强、李凯、卢垣宇、孙宗奇、邵飞龙、朱丽波、李丽、周筑萍、陈兴林、罗杨。
开展方法学的研究包括样品消解前处理方法的选择、测定元素内标的选择、干扰实验等,确立了方法性能检验指标,如检出限、线性范围、重复性及准确度等。
组织3家省外实验室及一家省内实验室对线性范围、定量限、准确度、精密度进行方法的协同性验证。
经过数据的汇总,形成制订该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食品样品采用微波消解、压力罐消解及湿式消解三种消解方式,样品经消解后,消解液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进行测定,标准曲线法定量,同时测定铅、砷、汞、镉、钡、铬、银、镍8种元素。
方法快速、准确、具有较高的灵敏度。
具体实验结果如下:1 样品消化方式选择:1.1消解方式:采用压力罐消解、微波消解、湿式消解三种消解方式,消解效果经统计学分析,无显著性差异。
1.2 消解体系:考察硝酸消解体系和硝酸+双氧水体系的消解效果,结果显示两种消解体系的消解效果统计学上无显著性差异。
为减少消解空白,本方法选用硝酸消解体系。
1.3酸度影响:酸度在30%以内,影响在10%范围之内。
2 线性范围:铅、砷、镉、钡、银0~10μg/L,汞0~1μg /L,铬、镍0~100μg /L,实际测定中可根据样品中各元素含量不同调整最佳的线性范围,各相关系数R>0.999。
3 方法检出限及定量限:制备21份消化空白,上机测定计算检出限及定量限。
检出限(mg/kg)分别为铅0.1,砷0.06,汞0.005,镉0.005,钡0.1,铬0.2,银0.06,镍0.2;固体样品定量限(mg/kg)分别为铅0.02,砷0.02,汞0.002,镉0.002,钡0.02,铬0.05,银0.02,镍0.04。
农产品重金属含量标准
农产品重金属含量标准
重金属是指密度大于5克/立方厘米的金属元素,比如铅、汞、镉、铬等。
这些重金属对人体健康有害,长时间摄入过量会引起慢性中毒,影响神经系统、免疫系统、生殖系统和某些器官的功能。
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农产品重金属含量标准,规定了允许的最高含量。
1、水果和蔬菜
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了水果和蔬菜重金属汞和铅的最大残留限量。
例如:
-苹果、葡萄、柚子等水果中汞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毫克/千克,铅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毫克/千克;
-菠菜、茄子、甘蓝等蔬菜中汞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毫克/千克,铅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毫克/千克。
2、谷物和豆类
国家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规程》规定了谷物和豆类中镉和铬的限量标准。
例如:
3、畜禽肉类
《畜禽肉类检验标准》规定了畜禽肉类中铅、镉、铬、汞的最大残留限量。
例如:
总体来说,农产品重金属含量标准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保护公众健康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农业生产者和经销商应该了解并遵守这些标准,以确保其产品在市场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提高监管力度,加强对农产品重金属含量的抽检,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为公众吃得放心提供保障。
食品重金属含量国家标准
食品重金属含量国家标准食品中的重金属含量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因为重金属对人体健康有着潜在的危害。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国家对食品中的重金属含量制定了严格的标准。
本文将就食品中重金属含量国家标准进行介绍和解读。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食品中的重金属主要包括铅、镉、汞和砷等物质。
这些重金属在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可能被污染,因此需要对其含量进行监测和控制。
国家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各种重金属的允许含量限值,以及检测方法和监测要求。
食品中重金属含量国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公众健康。
过量摄入重金属会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引发严重的健康问题。
因此,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确保食品中重金属含量在安全范围内。
此外,食品中重金属含量国家标准也对食品生产企业提出了严格要求。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重金属监测体系,定期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检测,确保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同时,食品生产企业还需要加强对原料和生产环境的管理,防止重金属污染的发生。
除了食品生产企业外,消费者也应该关注食品中的重金属含量。
在购买食品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产品标签和质量检测报告,了解食品中重金属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消费者还可以选择购买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减少重金属摄入的风险。
总的来说,食品中重金属含量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保障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应该共同遵守国家标准,确保食品中重金属含量在安全范围内。
只有这样,才能让人们放心食用食品,保障身体健康。
通过本文的介绍和解读,相信读者对食品中重金属含量国家标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希望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能够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共同维护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食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食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一、甲醛1.食品中甲醛的最高含量为5毫克/克。
2.果汁、冷冻饮料、冰淇淋类食品的甲醛最高含量为1毫克/升。
二、镉1.牛奶及其乳制品中镉的最高限量为0.4毫克/克2.海鲜中镉的最高限量为0.1毫克/克三、铅1.牛奶及其乳制品中铅的最高限量为0.3毫克/克2.海鲜、淡水鱼类、蛋类等食品中铅的最高限量为1毫克/克四、汞1.食品中汞的最高限量为0.3毫克/克。
2.海水或咸水鱼类中汞的最高限量为0.5毫克/克五、砷1.食品中砷的最高限量为0.2毫克/克2.海藻类、淡水鱼类、虾蟹海鲜及正宗海参等食品中砷的最高限量应不超过1毫克/克六、铬1.食品中铬的最高限量为0.2毫克/克2.海鲜及油炸食品中铬的最高限量应不超过1毫克/克七、锡1.食品中锡的最高限量为0.5毫克/克2.大豆、鱼类及其制品中锡的最高限量不得超过1毫克/克八、硒1.食品中硒的最高限量应不超过0.4毫克/克2.海产品、淡水鱼类及其制品中硒的最高限量不得超过1毫克/克食品中重金属的残留量随着日益紧张的生态環境和消费者對食品安全的要求,越來越受到重視。
根據《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有八種重金属——甲醛、镉、铅、汞、砷、铬、锡和硒,是被列入食品中重金属限量控制評定的有毒物質,在食品中的殘留量不得超出標準的值。
要求食品中的甲醛殘留量不得超過5毫克/克,果汁、冷冻饮料、冰淇淋类食品的最高含量可以更低,限量在1毫克/升。
镉的最高限量要求是0.4毫克/克,海鲜是0.1毫克/克;而铅的最高限量分為牛奶及其乳制品中的0.3毫克/克,海鲜、淡水鱼类、蛋类等食品中的1毫克/克;汞的最高限量是0.3毫克/克,海水或咸水鱼类最高限量为0.5毫克/克;砷的最高限量是0.2毫克/克,海藻类、淡水鱼类、虾蟹海鲜及正宗海参等食品要求不超过1毫克/克;铬的最高限量要求是0.2毫克/克,海鲜及油炸食品中要求不超过1毫克/克;锡的最高限量是0.5毫克/克,而大豆、鱼类及其制品中锡的最高限量要求不超过1毫克/克;硒的最高限量是0.4毫克/克,海产品、淡水鱼类及其制品中最高限量要求不超过1毫克/克。
食品中铅、镉、砷的测定(国标)【精选文档】
食品中铅的测定:第一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3 原理试样经灰化或酸消解后,注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中,电热原子化后吸收283。
3 nm 共振线,在一定浓度范围,其吸收值与铅含量成正比,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
4 试剂和材料硝酸:优级纯。
4.2 过硫酸铵。
4。
3 过氧化氢(30%)。
4。
4 高氯酸:优级纯。
4.5 硝酸(1+1):取50 mL 硝酸慢慢加入50 mL 水中。
4。
6 硝酸(0.5 mol/L):取3.2 mL 硝酸加入50 mL 水中,稀释至100 mL。
4。
7 硝酸(l mo1/L):取6.4 mL 硝酸加入50 mL 水中,稀释至100 mL。
4。
8 磷酸二氢铵溶液(20 g/L):称取2。
0 g 磷酸二氢铵,以水溶解稀释至100 mL。
4。
9 混合酸:硝酸十高氯酸(9+1)。
取9 份硝酸与1 份高氯酸混合。
4.10 铅标准储备液:准确称取1。
000 g 金属铅(99.99%),分次加少量硝酸(4。
5),加热溶解,总量不超过37 mL,移入1000 mL 容量瓶,加水至刻度。
混匀。
此溶液每毫升含 1.0 mg 铅.4。
11 铅标准使用液:每次吸取铅标准储备液1。
0 mL 于100 mL 容量瓶中,加硝酸(4.6)至刻度。
如此经多次稀释成每毫升含10。
0 ng,20.0 ng,40。
0 ng,60。
0 ng,80.0 ng 铅的标准使用液。
5 仪器和设备5。
1 原子吸收光谱仪,附石墨炉及铅空心阴极灯。
5。
2 马弗炉。
5。
3 天平:感量为1 mg.5。
4 干燥恒温箱.5。
5 瓷坩埚。
5.6 压力消解器、压力消解罐或压力溶弹。
5.7 可调式电热板、可调式电炉。
6 分析步骤6.2 试样消解(可根据实验室条件选用以下任何一种方法消解)6.2.1 湿式消解法:称取试样1 g~5 g(精确到0.001 g)于锥形瓶或高脚烧杯中,放数粒玻璃珠,加10 mL 混合酸(4。
9),加盖浸泡过夜,加一小漏斗于电炉上消解,若变棕黑色,再加混合酸,直至冒白烟,消化液呈无色透明或略带黄色,放冷,用滴管将试样消化液洗入或过滤入(视消化后试样的盐分而定)10 mL~25 mL 容量瓶中,用水少量多次洗涤锥形瓶或高脚烧杯,洗液合并于容量瓶中并定容至刻度,混匀备用;同时作试剂空白.6.3 测定6.3.1 仪器条件:根据各自仪器性能调至最佳状态.参考条件为波长283。
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一览表
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一览表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一览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1995)。
该标准自发布以后经过多次修订,最新的一次修订为2013年。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1995)。
该标准自发布以后经过多次修订,最新的一次修订为2013年。
中国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该标准已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铅、镉、汞、砷、铬等重金属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
欧盟2006年颁布的委员会条例(EC) No 1881/2006,制定食品中某些污染物的最高限量,详细规定了欧盟水产品、谷物、蔬菜、水果、牛奶等食品中铅、镉、汞、锡重金属的限量。
该条例于2007年3月1日实施。
随后欧盟多次发布相关条例对委员会条例(EC) No 1881/2006进行了修订,调整了重金属在各类食品中的含量。
其中最新的一次修订为委员会条例(EU) No 488/2014,就镉在食品中的最高限量,修订条例(EC)No1881/2006。
韩国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主要集中在韩国食品法典第二章第5条《食品通用标准和规范》中。
2014年10月21日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了《食品通用标准和规范》修订提案,实行日期为2014年11月4日。
各国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如下:1.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 CODEX STAN 193-1995)。
编制说明】铅汞砷铬镉
【食品中铅.镉.砷.汞.铬.铜.锌.镍的测定_编制说明】铅汞砷铬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镉、砷、汞、铬、镍、铜、锌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本项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委员会于2011年负责提出并立项,由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括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研制,本项目在《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项目编号为spaq-2011-49。
标准起草单位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协作验证单位为:北京市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珀金埃尔默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为:梁旭霞、梁春穗、张慧敏、彭荣飞、李敏、王晶、胡曙光、张永慧、刘桂华、赵云峰、王竹天。
工作组于10月中旬提交了编制说明及标准文本,供讨论。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本检验方法研制目的主要是为“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配套服务。
GB2762-2005中涉及的金属污染物有铅、镉、砷、汞、铬、镍、锡、铝、硒、稀土。
由于锡的容许限量为50~250mg/L,是其它元素容许限量的几百倍,甚至几千倍,且锡更适宜在盐酸溶液中测定,故锡测定暂时不在本标准方法研制范围内考虑;2011年新修订的GB2762不再将铝、硒和稀土列为污染物,取消了其限量规定,铝在食品添加剂中另行限定,且已有GB/T23374-2009《食品中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故本方法不包括铝、硒和稀土元素;另外,考虑到铜、锌是两种重要的元素,在食品中存在很普遍,采用ICP-MS同时测定便捷,本方法包括了这两种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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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中铅、镉、砷、汞、铬、镍、铜、锌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编制说明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
本项目由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评审委员会专家组进行评审并通过立项,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负责研制,本项目批准文号为卫计办函[2015]94号。
主要起草人为:张建、韩志平、田志强、李凯、卢垣宇、孙宗奇、邵飞龙、朱丽波、李丽、周筑萍、陈兴林、罗杨。
开展方法学的研究包括样品消解前处理方法的选择、测定元素内标的选择、干扰实验等,确立了方法性能检验指标,如检出限、线性范围、重复性及准确度等。
组织3家省外实验室及一家省内实验室对线性范围、定量限、准确度、精密度进行方法的协同性验证。
经过数据的汇总,形成制订该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食品样品采用微波消解、压力罐消解及湿式消解三种消解方式,样品经消解后,消解液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进行测定,标准曲线法定量,同时测定铅、砷、汞、镉、钡、铬、银、镍8种元素。
方法快速、准确、具有较高的灵敏度。
具体实验结果如下:
1 样品消化方式选择:
1.1消解方式:采用压力罐消解、微波消解、湿式消解三种消解方式,消解效果经统计学分析,无显著性差异。
1.2 消解体系:考察硝酸消解体系和硝酸+双氧水体系的消解效果,结果显示两种消解体系的消解效果统计学上无显著性差异。
为减少消解空白,本方法选用硝酸消解体系。
1.3酸度影响:酸度在30%以内,影响在10%范围之内。
2 线性范围:铅、砷、镉、钡、银0~10μg/L,汞0~1μg /L,铬、镍0~100μg /L,实际测定中可根据样品中各元素含量不同调整最佳的线性范围,各相关系数R>0.999。
3 方法检出限及定量限:制备21份消化空白,上机测定计算检出限及定量限。
检出限
(mg/kg)分别为铅0.1,砷0.06,汞0.005,镉0.005,钡0.1,铬0.2,银0.06,镍0.2;固体
样品定量限(mg/kg)分别为铅0.02,砷0.02,汞0.002,镉0.002,钡0.02,铬0.05,银0.02,镍0.04。
液体样品定量限(mg/kg)分别为铅0.005,砷0.003,汞0.0002,镉0.0002,钡0.05,铬0.007,银0.003,镍0.01。
4 精密度:对代表不同样品基质的26个食品样品各测试7次,计算7次相对标准偏差(RSD%),结果≤8.0%。
5 准确度
5.1标准参考物质:选择17种具有基质代表性的食品成分标准参考物质,各平行制备7
个样品,测定样品中各元素的含量,测定结果均在标准参考物质的证书参考值范围内,表明方
法的准确度良好。
5.2 回收率:选择目前没有标准物质的其他基质类别的样品(如辣椒制品、肉制品、糕点、饮料等)进行加标回收试验,结果在88%~105%之间。
5.3 参加能力验证结果
近年来,本研制单位采用ICP-MS方法参加了能力验证和质控考核,取得满意结果。
6 稳定性:标准溶液在6个月内稳定性良好,消化液在3个月内稳定性良好。
目前国内出台的ICP-MS标准方法仅限于单个元素测定(铝、无机砷)或为稀土元素测定,存在适用范围窄、样品前处理方法单一等不足,本项目在现有ICP-MS方法基础上,将样
品的适用范围扩大为能满足大多数食品类别,前处理方式为微波密闭消解和高压密闭消解两种,优化实验测定条件,建立了本标准方法。
7同位素的选择:大多数元素存在多个天然同位素,尽量选择没有干扰或干扰小的同位素;选择丰度高的同位素;对于不同基质样品及不同类型的仪器,同位素选择是否合适,必须
通过测定有证国家标准物质,考察测定结果是否准确。
本方法文本附录中列出了待测元素推荐
选择的同位素和内标元素。
8干扰情况:ICP-MS方法测定时会存在同量异位素干扰、丰度灵敏度干扰、同质多原子
离子干扰、物理性干扰和记忆干扰等。
标准液配制和样品前处理时必须使用高纯度酸液。
采用
内标校正后长时间测定各类样品的内标变化情况趋势图表明,茶叶、食用油、肉制品、调味料
等样品连续测试6小时至13小时,内标没有发生明显抑制现象,内标稳定性良好,其物理性
干扰基本上可以忽略。
与GB/T 5009 -2003中相应元素第一法测定结果的比较食品中总砷、铅、钡、银、镉、总汞、铬、镍测定对应的现行国标方法分别为GB/T 5009.11-2003、GB/T 5009.12-2003、目前无
标准、目前无标准、GB/T 5009.15-2003、GB/T 5009.17-2003、GB/T 5009.123-2003、GB/T 5009.138-003,分别采用上述国标第一法对鸡肉(GBW10018)、菠菜(GBW10015)、茶叶(GBW10016)、四川大米(GBW10044)、紫菜(GBW10023)、大虾(GBW10050)等标准参考物质及酒类、辣椒制品、肉制品、糕点等样品进行测量,测定结果与ICP-MS方法比较。
各元素两种测定方法的测定数据无显著性差异。
9 样品测定:对贵州省范围内采集的各类品种上千份样品中8种元素的含量进行检测,种类包括:酒类、辣椒制品、肉制品、糕点、饮料、谷类、坚果、蔬菜、乳类、糖类、食用油、蜂蜜、食用菌等,结果表明,本方法能够满足食品污染物监测和多品种食品样品测定要求。
10方法验证:协同性验证实验由省外3家实验室及省内1家实验室完成,分别是贵州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黄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湖南农业科学院。
开展了线性实验、方法定量限、方法准确度及精密度的验证。
对代表不同基质的3个实际样品及2个国家标准参考物质进行协同实验,目标元素测定结果均在标准参考值范围内,精密度符合要求。
三、国际国内标准情况
欧洲最新标准主要有ONORM EN 15763:2010;BS EN 15763:2009;DIN EN 15765:2010 ;ONORM EN 15765:2010 ;ONORM EN 15111:2007;DIN EN 13805: 2002;BS EN 13805:2002。
采用ICP-MS测定食品中砷、镉、汞、铅、锡、碘。
英国、德国的方法与欧盟的发布方法是一致的,其中15763为测定食品中砷、镉、汞、铅四种元素的方法,15765为测定食品中锡元素的方法,15111为测定食品中碘元素的方法,13805为配套的样品前处理方法——测定食品中元素的压力消解方法。
美国颁布的与ICP-MS测定方法有关的标准和规范主要有:美国材料与测试协会(ASTM)的ASTM D5673、ASTM D7439、ASTM D6800;美国环保局EPA Method 200.8、EPA Method 6020A (SW-846)、EPA IO [Inorganic] Compendium Method IO-3.5;美国农业部CLG-TM3.01;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的CFSAN/ORS/DBC/CHCB。
这些标准方法或规范大多数为测定水质、空气颗粒物和固体废弃物,农业部的CLG-TM3.01方法为测定铅和镉两种元素,FDA的CFSAN/ORS/DBC/CHCB 2011为测定食品中砷、镉、铬、汞、铅。
澳新标准中有用ICP-MS测定食品中铝、锑、砷、铬、镉、钴、铜、铁、碘、铅、锰、汞、钼、锡、硒、镍、锌等元素的分析方法概述,但并无可具体实施的细则。
我国与ICP-MS测定食品中元素有关的国家标准有:GB/T 23374-2009 《食品中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GB/T 23372-2009 《食品中无机砷的测定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
离子体质谱法》;GB 5009.94-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性食品中稀土元素的测定》;上述标准仅限于单个元素测定(铝、无机砷)或为稀土元素测定。
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食品中元素相关的行业与地方标准有:SN/T 0448-2011 进出口食品中砷、汞、铅、镉的检测方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法;SN/T 2208-2008 水产品中钠、镁、铝、钙、铬、铁、镍、铜、锌、砷、锶、钼、镉、铅、汞、硒的测定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SN/T 2484-2010 精油中砷、钡、铋、镉、铬、汞、铅、锑含量的测定方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DB45/T 573-2009 动物性食品中重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ICP-MS等离子体质谱法。
四、其他需要在网上公开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