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具体表现
金融系统反腐败任重道远
金融系统反腐败任重道远金融腐败滋生和泛滥是一个复杂和漫长的积累过程,既有金融腐败分子的主观因素,更有金融系统内部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不到位因素。
因此,加强对现有金融机构的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金融企业的治理结构,提高金融业的透明度,是形成健全的权力制衡机制,抑制金融腐败的重要手段。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15日举行第二次新闻发布会。
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全国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7084件,涉案总金额45.06亿元。
统计显示,2006年,全国银行业共发生商业贿赂案件113件,涉及金额2608万元,涉及人员164人。
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数据统计分析看,近几年来银行业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一是发生在银行业的商业贿赂案件主要表现为银行业从业人员收受贿赂。
二是银行业商业贿赂案件主要发生在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三是银行业商业贿赂案件主要发生在信贷及相关业务、基建装修和IT项目等大额采购环节。
四是银行业商业贿赂案件多发于基层金融机构,涉案者多为基层金融机构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
五是银行业商业贿赂案件隐蔽性强,多为相关案件连带发现。
的确,近年来,伴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中国的金融腐败呈现出职务腐败居多、腐败手段越发隐蔽以及涉外性增强等新特征。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指出,在金融腐败案件中的职务犯罪比例达到了80%以上。
在我国的金融系统中,不管是高级管理官员,还是一般员工,很多都拥有较大的权力和权力异化的便利。
据统计,国有商业银行基层机构的金融案件占总案件量的80%,具有普遍性。
金融机构是一个经营货币商品的特殊行业,金钱的诱惑更为直接和强烈,一些单位和部门领导却只抓业务,疏于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导致一些人拜金主义思想恶性膨胀,最终铤而走险。
同时,由于金融业务大量增加,有的单位缺乏必要的警惕和防范,在用人上把关不严,使个别思想品德差、业务素质低,甚至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在重要岗位上工作,使得金融机构行业作风出现严重问题。
金融系统贪污贿赂犯罪剖析
金融系统贪污贿赂犯罪剖析【摘要】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银行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严重地破坏了金融秩序,已经成为制约银行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通过对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建议,使银行人员自觉筑牢拒腐防线,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金融系统;贪污贿赂;犯罪分析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银行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不仅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而且严重地破坏了金融秩序,已经成为制约银行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年来铜川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银行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0件12人。
近日,通过对这些案件的特点、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基本特点(一)从案件性质看,金融系统中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三类案件比例高,占查办案件总数的95.6%。
其中贪污案件比例40.4%,占第一位;挪用公款案件比例为36.4%,占第二位;受贿案件比例为18.7%占第三位。
特别是受贿案件和挪用公款案件,横向比较比其它行业高5-10个百分点,这一现象也反映了金融系统的行业特点,大多犯罪嫌疑人是利用行业的职务之便和手中掌握的职权谋取私利。
(二)从犯罪嫌疑人的职务看,发案多集中在管理人、财、物等实权部门和实权人物上,在10件犯罪案件中,管理财务、信贷、储蓄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占40%,单位领导干部利用职权犯罪的比例占发案总数的28%。
(三)从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看,犯罪年龄呈低龄化趋势,我们对铜川市近几年情况进行分析,在金融系统涉嫌犯罪中,35-55岁是金融系统犯罪高发阶段,但近几年呈现低龄化趋势,仅去年查办的案件中,35岁以下占近50%。
(四)从查办案件的情况看,呈现出明显的“窝案”、“串案”的特点。
查出一案,牵出一串,带出一片,涉案人员较多,甚至形成了具有共享既得利益的群体。
二、主要成因(一)有章不循、制度执行不到位是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随着金融系统内部规章制度的不断健全,风险防范意识的不断增强,行业内部制度日趋完善。
金融职务犯罪及几种常见罪名
•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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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 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 还的,等等情形。
四、与银行关联的几种犯罪
• 1、骗取贷款罪 • 刑法修正案六: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 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 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 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 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 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 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 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 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据侵吞银行资金,利用空头结算凭证或者 重复利用结算凭证骗取银行资金;虚构收付 关系贪污银行资金;虚构伪造存款帐户或付 款凭证挪用银行资金;收帐、重复出帐挪占 银行资金、非法多次转帐、改变资金正常 流向占用银行资金;非法拆借客户资金;利用 结算时间差套取银行资金等
银行作为高风险的金融企业预防职务犯罪
银行作为高风险的金融企业,能否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和各类案件的发生,是确保业务经营稳健发展的关键。
近年来,金融案件逐年攀升,作案手段之高明,手法之隐蔽,涉嫌金额之大,影响之恶劣,都有日益升高的趋势。
在之种形式下,我们作为金融系统的员工。
就真的束手无策、防不胜防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方法不仅有,而且还很简单,那就是——“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银行的安全体系就象一根环环相扣的链条,我们每一个员工就象这根链条的一个个环节。
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链条出现缺口乃至断裂,也就是说,只要保证每个员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那么银行的金融风险就会大大的降低,银行的安全运行也就有了保障。
一、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保证近年来,金融系统和农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种实施细则出台得越来越多,制订的越来越细,然而我们从各种媒体如报纸、电视、内部通报中感觉到的却是金融系统诉讼案件越来越多,离我们似乎也越来越近了。
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那就是我们有一些员工的法规意识很淡薄,规章制度在一些地方被棚架。
各项规章制度没有真正的被落到实处。
近年来,特别是综合应用系统推广以来,我行通过转发上级行文件,制订实施细则、制订工作岗位责任制、实施契约化管理办法,通过检查、考试、通报等种种方式将会计出纳法规制度向基层进行传达、贯彻和落实,予以重申、再申、再重申,可以说是连篇累牍、三令五申,以强调其重要性。
“新一代”系统的就用在我行已有近四年了,它与过去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在农行的很多方面产生了持续的、长远的影响。
想必大家对其“新”及其给我们工作带来的变化深有感受。
概括地讲有以下五个方面“⑴思想新——现向操作的设计思想;⑵操作新——面向客户的劳动组合;⑶方式新——独特的核算、平账机制;⑷体系新——便捷有序的清算体系;⑸管理新——综合分层的内控体系。
综合应用系统的这些变化给我们的会计工作带来的有利之处是:减轻了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降低了业务处理的复杂度;进一步加强了会计信息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使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得到一定的保证。
金融领域腐败形成的原因及治理对策
手 中权力 , 为企业 发 放贷 款 、 逃废 债 务等 提供 方便 . 例 如 , 对 融资 风险 把握 不 大或 者 明知风 险 较大 的 在 情 况下 向关 系方 提 供 利率 低 、 贷期 限长 、 宽额 还 放 度等 优惠 贷款 , 为企 业 和老板 牟取 非法 利益
理公 共 财 产的职 权 所形 成 的便 利条 件 , 通过 假借 执 行 职 务 , 吞 、 取 、 取 本 机构 的公 共 财 产 . 通 侵 窃 骗 或 过 非 规 范交 易 收受 经 营 者 以 手续 费 、 务 费 、 金 劳 佣 等 名义 给付 的现 金 或实 物 。有 的伪 造单 据 , 假借 户 头, 凭空 转汇 私吞 资 金透 支储 户存 款 、 息 , 利 收入 不 入账 , 污 、 贪 挪用 公 款 , 自己的 亲 属 、 友 经 商 办 为 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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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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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领域腐败形成的原因及治理对策
张 晓 海
f 国人 民银 行 赤 峰 市 中 心 支行 中 赤峰 0401 200
内容 摘 要 : 融 系 统发 生 的 腐败 问题 , 仅 使 国 家资 金 蒙 受 巨大 损 失 , 民群 众 根 本 利 益 受到 损 害 , 金 不 人 而 且 还 会 诱 发 经 济 和金 融风 险 , 会 危 害 尤其 严 重 。 因此 需 要 高 度 重视 金 融腐 败 问题 。在 我 国经 济 和 金 融体 社 制条 件 下 , 入 分 析 金 融 领 域 腐败 产 生的 机 理 特 点 , 研 究 防 治金 融 腐 败 的 对 策 极 具 现 实 意 义 。 深 对 关 键 词 : 融腐 败 金 机 理 特 点 内部 控 制 机 制 建设
金融行业反腐倡廉的对策思考
金融行业反腐倡廉的对策思考作者:郝亚娟王志振来源:《时代经贸》2011年第17期【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同时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因此,防范和控制金融系统腐败是金融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文章从目前金融行业腐败的表现和特点入手,分析了金融腐败的危害性,并重点探讨了应对金融犯罪、金融行业反腐倡廉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金融腐败;内控机制;监督金融行业是一个经营货币商品的特殊行业,金钱的诱惑更为直接和强烈。
金融腐败这颗毒瘤,就其危害性而言,所带来的破坏性比一般腐败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
它不仅损害了社会规则的公平性、助长奢侈之风,而且降低了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损害正常的金融秩序,加剧金融风险,造成资本外逃,这都会直接阻碍资本形成,抑制经济增长,可能引发大规模金融危机,并且导致国家财富流失,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金融腐败的滋生和泛滥是一个复杂和漫长的积累过程,既有金融腐败分子的主观因素,更有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不到位等因素。
金融系统反腐倡廉必须紧紧围绕“人、权、钱”三个重点,加强思想教育、行为管理、制度完善与执行等系统机制建设,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交叉的防范体系。
一、金融行业腐败的主要特点社会转型时期,金融行业腐败行为的动机表现出腐败利益共享趋势,腐败行为的主体呈现出结群性趋势,腐败行为的方式趋向于歪曲、利用和扩大制度化倾向,腐败行为的手段凸现出隐形化、智能化倾向,腐败行为的危害性更大,社会腐蚀性更强。
具体表现为:一是均为职务犯罪。
犯罪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冒名贷款,收存不入账,金融凭证诈骗等手段实施职务侵占、挪用等行为后携款外逃。
二是涉案金额大。
由于工作人员掌握着较大数额的信贷款和储户存款,因而,一旦发生,数额特别大,少则十几万元、几十万元,多则几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三是作案手段名目繁多,作案领域不断延伸。
作案手段主要有虚增利息支出、偷支储户存款、冒名贷款、收存收贷不上账、挪用库款、侵占公款、私设小金库、截留收入、伪造票据(票证)、携款潜逃等等不一而足,凡金融机构开办的业务领域,都有经济犯罪的阴影存在。
前金融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原因对策
当前金融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原因及对策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中国的金融腐败呈现出职务腐败居多、腐败手段越发隐蔽以及涉外性增强等新特征。
当实体经济步入减速期,经济繁荣时期被掩盖的金融腐败问题更容易浮出水面,值得高度警惕。
一、金融腐败的内容和危害金融腐败是指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管理及其他活动中,为谋取私利,利用掌握的资金资源及其他相关资源,违反国家法律及金融政策、规定,侵害国家、公众及本组织利益的行为或现象。
金融腐败的根源是对货币资金这种稀缺性资源的垄断性配置,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均对金融业实行特别的经营许可证制度,这为金融腐败提供了天然的生长土壤。
同时金融腐败这颗毒瘤所带来的破坏性比一般腐败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它不仅仅是损害了社会规则的公平性、助长奢侈之风等等,而且金融腐败降低了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损害正常的金融秩序,加剧金融风险,造成资本外逃等,这都会直接阻碍资本形成,抑制经济增长,可能引发大规模金融危机,并且导致国家财富流失,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二、金融腐败的新特点金融腐败的涉及范围极为广泛,涉及监管寻租与共谋、证券内幕交易、融资信息欺诈、信贷交易中索取额外收入等层面。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金融腐败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第一、职务腐败居高不下。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指出,在金融腐败案件中的职务犯罪的比例达到了80%以上。
在我国的金融系统中,不管是高级管理官员,还是一般员工,都拥有较大的权力和权力异化的便利。
据统计,国有商业基层机构的金融案件占总案件量的80%,具有普遍性。
与此同时,近年来金融高层核心人物中不断有人因为受贿、贪污、挪用公款、非法侵占等而落马。
第二、金融腐败手段隐蔽。
以往的金融腐败往往是简单的贪污、受贿、挪用、盗窃公款等,手段简单,现在的腐败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日趋隐蔽狡诈,运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犯罪活动增多。
他们伪造银行凭证骗取公款,或盗取他人委托保管的电脑密码指令,偷取储户存款,或利用微机联网调取异地储户存款透支,或修改微机记录,或在微机上空增存款伺机取出等等。
我国金融领域腐败形成的体制原因及治理对策研究
我国金融领域腐败形成的体制原因及治理对策研究中国人民银行 安启雷北京工商大学 陈 辰 内容摘要 金融系统的腐败问题,不仅使国家资金蒙受巨大损失,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受到损害,而且还会诱发经济和金融风险,社会危害尤其严重。
因此需要高度重视金融腐败问题。
在我国经济和金融体制条件下,深入分析金融领域腐败产生的机理特点,对研究防治金融腐败的对策极具现实意义。
一、我国金融领域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近年来,我国金融业腐败案件频发,有关部门连续将金融行业列为腐败多发、高发的重点行业,各级公、检、法等部门也把金融腐败案件列为查处的重点。
由金融领域腐败问题衍生的金融风险巨大,直接威胁金融管理秩序,关系着社会及经济秩序的稳定。
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们应当保持高度的警醒,不断改进和健全金融法制,亡羊补牢,防止它发展成对国家、社会和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经济损失的大患。
(一)金融腐败案件类型分析。
总结金融腐败的类型有利于反思其成因、研究对策。
概括起来,当前金融腐败的类型主要有:11滥用权力。
如滥用审批特权,在市场经济转轨时期,金融管理部门往往对金融市场的准入和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实行比较严格的控制与限制,拥有市场准入审批特权的金融管理人员就有可能通过拒绝批准、提高准入门槛或增加不合理要求以及故意拖延审批时间等方式对申请者进行刁难,谋求腐败利益。
有些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位时,利用手中权力,为企业发放贷款、逃废债务等提供方便,例如在对融资风险把握不大或者明知风险较大的情况下向关系方提供利率低、还贷期限长、放宽额度等优惠贷款,为企业和老板牟取非法利益。
21利用职务便利。
有些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利用其职责范围内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假借执行职务,侵吞、窃取、骗取本机构的公共财产,或通过非规范交易收受经营者以手续费、劳务费、佣金等名义给付的现金或实物。
有的伪造单据,假借户头,凭空转汇私吞资金,透支储户存款、利息,收入不入账,贪污、挪用公款,为自己的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提供资金和财产上的便利等。
软硬兼施 内外兼管 标本兼治——浅析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有效预防
利 润多 不 作 为 衡 量 经 营好 坏 的 惟 一标
。
这 样 有 意 无 意 地 把 从 业 人 员 误 早 发 现 、早预 防 ,达 到 “ 不 ” ,即 三
不 敢 犯 罪 、不 能 犯 罪 、不 想犯 罪 ,最 终 降 低职 务 犯 罪 率 ,确 保金 融 机 构健 康有 序发 展 。
率 越 来 越 低 , 因 金 融 从 业 人 员 之 间 , 甚 至 是 金 融 从 业 人 员 与 社 会 人 员 之 间 ,相 互 利 用 、 内 外 勾 结 、多 环 节
约 金 融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重 要 素 。 为
此 , 切实 加强 金 融 系 统预 防职 务 犯 罪
益 ,给社 会带来 了不安定 因素 。 4 犯罪形 式越 来越 复杂 化 。 、
1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的主 观 意 识 淡
漠。 金 融 系 统 既 是 同 家 经 济 宏 观 调 控
部 门 ,也是 独 立 的 经济 实体 ,获 取 经 营 利 润 ,创 造 经 济 效 益是 它的 重 要 任 务 。 为实 现 这 个 目标 ,有些 金 融 部 门
比例 越 来越 高 。犯 罪 主 体 多元 化 还 表 现 在 共 同 犯 罪 增 多 。 由 于 金 鬲 业 务 交 虫
米 ,随 荇 金 融业 务 的 小 断 发展 ,金 融 违 法 犯 罪 尤 其是 职 务 犯 罪 案件 频 发 , 给 家 财 产造 成 了巨 人 损 失 ,极 人 地
●李丽 娟 / 文
△
亚
融足现代经济的核心。随着我
罔 金 融 体 制 的 不 断 改 革 与 创
的 逐 步 深 化 ,金 融 手 段 的 高 科 技 化 以 及 金 融 业 区 际 ,国 际 联 系 的 H益 密 切 ,金 融 领 域 贪 污 贿 赂 等 职 务 犯 罪 表 现 出许 多不 同以往 的特点 。 1 、犯 罪 主 体 越 来 越 多 元 化 。
对预防金融职务犯罪的思考?
金融 职务犯罪就是 在金融系 统某 岗 位就职 的 凡员利用 职权谋取 私利损害公众
利益 的行 为 它是 权 力 运 作 过 程 中 的 一种 扭
中逐渐迷失 了方向 ,走上 了犯罪的不归之
路。
3 权力运作过程 中硅乏有 效幸 约。 、 4 随 着金融业务的不断拓展 与剖新 .分工越来
4、 有些领导干部官僚 主义作风十足, 不深入宴际 , 对工作
机制 、 思想教育 、 进人用^ 、 常规管理 、 章守 纪等方面。哪一方 谨
面出了漏洞 , 可导致犯罪的发生 。预防职务犯罪应是一把 手 都 工 程, 一把手要 亲 自抓 . 坚持一级抓一级 , 一缀对一缀 负责 , 谁 主管谁负责 ,哪个 岗位 ,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哪个主管部门负 责。 要建立健全监督制 约机制 , 加强对各级 领导 干部 的监督。 为 防止领导干 部滥用 职权 ,对个 人权 力要进行严格 的界定和 限
成 因及 对 策 。
一
越细 , 使某些岗位的业务人员所掌握的权
力越来越 大, 自为政 , 各 各主其事 . 一个人
说了算 ,制度形 同虚设 ,金融职务把 罪也
就在所难免 。
4 进人 把 关不 严 近 年 来 银行 招收 的 、
职 工有相 当一部分未经正规培训 ,或者虽 经培训 .也只是业务培训 ,没有进行 系统 的政治培训就被安排 在重要 岗位 这些 ^
2 思想教 育弱化。 、 有的虽开展 了教育 , 但针对性 、 时效性不 强 。使银 行个别职工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蛙 住金钱 、物质诱 惑, 滋长 了极端个 人主义 、 拜金 主义、 享乐主义思想 , 手头拮据 而相互攀比,收^有限而挥霍无度。他们 不能正确看待手 中掌 握的权力,不能正确界定人生坐标 ,在整 天与钱打交道 的过程
当前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当前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金融职务犯罪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其从事融资活动的便利或滥用职权、不尽职责,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破坏金融治理秩序或国家对职务活动的治理职能,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众所周知,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所造成的财产缺失庞大,不仅损害金融机构自身的合法利益,更严峻地损害宽敞存款人、股东的合法权益,极易诱发金融风险,危害社会稳固。
在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金融安全差不多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本文将在分析现时期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差不多情形的基础上,概括其特点,分析其成因,并为更好地预防金融机构犯罪提出计策性建议。
一、现时期金融机构职务犯罪的特点(一)复杂性金融职务犯罪是一种特定身份犯罪,是公共权力异化为私人权力的结果。
正是因为这种主体的特定性带来了犯罪分子的〝自我爱护〞功能。
犯罪前他们打着〝公平〞、〝合法〞执行金融职务的身份进行,理所因此的不易受到阻碍;犯罪过程中他们实施的是以权谋利、将公权暗化为私权,能够骗取领导和同行的支持;犯罪后他们往往利用职权地位所形成的阻碍,公布或隐秘地对抗司法机关的侦破活动,利用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开脱罪责,无形中增加了司法机关的追诉难度。
(二)隐藏性一样犯罪如杀人、放火、抢劫等,是以公民个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为侵害对象的,受害者与犯罪者利益冲突猛烈,揭露犯罪的积极性高。
而职务犯罪是金融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单位内部实施的,其侵犯的对象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公共财产,一样不是以公民个人利益为直截了当侵害对象。
因此,别人既不容易了解贪污者的职务内幕,又不容易与之发生直截了当的利益冲突,故不易被察觉和揭露。
(三)智能性犯罪形式多样,手段隐藏智能化。
随着金融系统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多种多样,且不断翻新,向智能化、技术化方向进展。
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躲避法律制裁,往往将多种犯罪交错在一起,制造〝案中案〞,作案手段比较高超,反侦察能力增强。
试论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特点成因及检察职能作用发挥
试论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特点成因及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作者:刘源吉周群孙庆镇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15期摘要金融系统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通过对当前新形势下金融系统犯罪的特点、成因分析,提出了相关的司法建议和对策,并且立足检察机关职能就如何预防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提出观点。
关键词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检察职能作者简介:刘源吉,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群,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孙庆镇,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预防科科长。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5-110-02一、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一)违规经营,违章操作诱发或酿成大量案件突出表现在违章拆借、违规放款,违规揽储、帐外经营过程,形成了大量案件。
有的单位为谋取小团体和个人不正当利益,截留收入,设立帐外帐和私设小金库或虚报冒领或滥发钱物,侵占国家财产,诱发和直接酿成大量案件。
(二)串窝案多发从过去的手段单一、一人一案一罪的情况转向以联手犯罪、狼狈为奸的团伙特点,从而使内外串通勾结和内部合伙作案增多,导致一些串窝案的发生。
(三)案犯年龄呈低龄化趋势,智能化作案倾向明显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虚开、套取、盗用骗取银行存单等手法,设账外账、做假账,非法吸储和骗取公众存款,非法放贷,或开空头存单给他人融资抵押,进行诈骗,或利用新业务拓展、管理不到位等可乘之机,通过大额透支、拆借资金、非法载留等违规操作将公款挪用等。
(四)作案手段隐蔽诡秘,案件性质严重作案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和熟悉业务工作流程的便利,采取窃取,截留重要空白凭证,盗盖印章,伪造单据或编造谎言等欺诈伎俩,手段诡秘,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
犯罪分子往往多种手段并用更使案件错综复杂。
(五)基层岗位发案率高,携款潜逃者增多金融系统的支行(公司)及分理处、储蓄所和农村信用社等基层金融机构中的操作岗位因直接与资金货币打交道,往往是金融职务犯罪的诱因。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预防职务犯罪讲座1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一、金融系统常见的职务犯罪(一) 贪污罪定义: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 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 伙同贪污的, 以共犯论处。
客观表现: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侵吞”是指将自己合法管理、使用、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窃取”是指用自以为不为她人所知的秘密获取的方法, 将自己合法管理、使用、经手的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
”骗取”是指使用欺骗的方法,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其它手段”是指侵吞、窃取、骗取以外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予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在五千元, 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 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讲到这里有人会想, 立案标准是5000 元, 那我只贪污4900 元, 而且不是以上所列的几种款物。
这里, 我告诉大家, 法律规定的2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数额应累计计算, 一次不够5000, 两次不够, 三次总够了吧。
有句话讲”人心不足蛇吞象” , 钱的诱惑力是特别大的, 几乎任何人都难以抵抗。
只要有了第一次, 尝到了不劳而获的甜头, 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甚至越陷越深, 不能自拔。
因此, 有句话说: ”莫伸手, 申手必被捉! ” 。
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 对犯贪污罪的, 根据情节轻重, 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10 万元以上的, 处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能够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特点
一、银行业职务犯罪案件特点
1、犯罪主要是贪污、挪用公款、贿赂犯罪。
其中包括:一是一些领导滥用权力直接敢于金融机构决策,通过“写条子”、“打招呼”,甚至命令银行贷款、投资、担保等,从中收取好处。
二是银行决策层或高管在正常的金融决策中贪污挪用公款,牟取私利,或者在贷款、审批过程中收取贿赂。
三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金融监管权力收取贿赂。
四是银行业一般从业人员利用经手、管理业务的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
这里介绍一下,检察机关查办几种罪的数额标准。
贪污有死刑,基本上一万一年。
挪用公款是5000元起步立案,按情节,80%也可立案。
诈骗罪基本上是五年上下。
受贿比照贪污处罚。
2、银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违规现象严重。
上述案件中,1000万元以上金融诈骗案和部分小额贷款诈骗案都存在银
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违规操作现象。
渎职犯罪,主要涉及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两个罪名。
滥用职权,属于乱作为,造成个人财产损失立案10万元,集体损失20万元。
3-7年,玩忽职守,属于不作为,个人损失标准15万元,集体损失30万元。
3、犯罪数额巨大,动辄数百万上千万上亿元甚至数亿元,造成的损失巨大。
4、犯罪的行业特点突出。
犯罪主体的专业水平和知识水平都比较高。
多为银行业高管和重要岗位。
重要岗位包括关键岗位各位中层干部和核心岗位会计、储蓄、结算、信贷、
信用卡、联行、出纳等。
积极防范银行业职务犯罪
积极防范银行业职务犯罪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的金融企业,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金融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由于银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其内部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呈现出逐年增多趋势,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究其原因主要是其主观上法制观念淡薄,价值观念扭曲、拜金主义、极端享乐主义滋生蔓延所造成的。
但从客观方面来讲、银行系统在体制、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银行业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有:1、社会因素。
商品经济的消极因素是滋生金融犯罪的温床。
交换的属性和市场价值规律会产生某种盲动性,必然有竞争,而犯罪也受竞争支配,因此,即使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的消极影响仍然是产生犯罪所不可忽视的一大因素。
这些因素表现为:拜金主义、追求盈利不择手段、个人本位和利己动机。
国有商业银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一个细胞,商品经济发展中的消极因素也经常会侵蚀到银行从业人员队伍中来,这是金融系统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的社会因素。
2、管理因素。
应该来讲,我国银行系统的规章制度是比较健全和严密的,但从绝大多数的发案情况看,“十案九违规”,多与执行规章制度不严、内部管理松懈有直接关系。
由于管理上存有许多漏洞,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这是之所以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一个重要内部原因。
如,有的内部存在会计、国库、发行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印鉴、凭证、票据保管不严,对过期作废的重要凭证不及时清理,随意摆放;有的不严格执行各种电子化管理系统,不按保密要求管理使用和定期更换密码口令。
这就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诱发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
3、用人机制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总量迅速扩大,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也象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发展,新设金融机构、扩大营业网点,员工队伍迅速膨胀,也带来注重扩张,相互竞争,用人失察、失教、失管的问题。
在选人、用人上把关不严,人员上岗定位后疏于教育管理。
解析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危害及预防
解析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危害及预防金融系统做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金融犯罪特别是金融职务犯罪往往给金融机构和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会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金融风波,其危害性更甚于其它犯罪。
本文就金融职务犯罪形态特点、危害,成因及预防措施作粗浅的探讨,希望有益于金融职务犯罪的预防。
一、金融职务犯罪的形态金融系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指在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利用从事融资活动的职务之便,侵犯公共财产,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以及其它危害社会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
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金融犯罪形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法律明确规定以职务便利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等。
二是法律尽管没有明文规定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为犯罪构成要件,但犯罪的构成与行为人的身份和职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如银行人员购买伪币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用帐外客户资金拆借、发放贷款罪,非法出具金融票据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等。
三是金融机构人员在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其手段又触犯了其它罪名,如伪造、变造金融罪证罪。
银行业务包括会计结算、出纳、储蓄、信贷、信用卡等方面,金融犯罪主要体现在这些业务中,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金融从业人员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是多种手段并用、各种行为交叉,在一种业务中使用的手段,也可能在另一种业务中使用。
以下所列的犯罪形式主要是根据金融业务性质,以岗位特征划分形态的。
1、结算业务中的犯罪形式结算是指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拔等经济活动需发生的货币收付行为,分为货币结算和转帐结算,银行的结算主要为转帐结算,转帐结算中银行从业人员的犯罪主要针对结算凭证和会计帐本,其具体形式主要有:伪造:涂改结算凭证,隐匿、销毁记帐单据侵吞银行资金,利用空头结算凭证或者重复利用结算凭证骗取银行资金;虚构收付关系贪污银行资金;虚构伪造存款帐户或付款凭证挪用银行资金;收帐、重复出帐挪占银行资金、非法多次转帐、改变资金正常流向占用银行资金;非法拆借客户资金;利用结算时间差套取银行资金等。
金融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污; 利用 微机 操 作信 息 处 理之 便 虚设 账 外账 , 收存款 不 是金 融从 业 人员 受 到社会 上 不 法分 子 的腐 蚀 拉拢 .铤 而 吸
人 账 挪作 他用 ;以及 内外 勾 结摘 资金 体 外循 珂_ 荨共 同作 走 险 以身试 法 。 案 。 二是 从 发 案 的部 位看 。一 线 操作 岗 位如 会计 、 蓄 、 储
内应 当履 行 的 义 务 .又逾越 职 权 滥用 手中掌 握 的职 权 图 涉 嫌犯 罪 的主 体来 看 . 轻人 、 年 基层 部 门 的领 导居 多 。
谋 私 利 ,形成 职 务 犯罪 的 案件 屡 有 发生 且居 高 不下 。根
二、 金融职 务 犯 罪原 因 据去 年 有关 统 计数 字 , 作 案 人员 涉 案的 性 质来 看 . 从 挪用 引发 职 务犯罪 的原 因是多 方 面 的 ,有思 想道 德 的滑 和 贪污 案 件 仍 然 突 出 。仅 去 年 金 融 系统 立 案 查处 挪 用 、 坡 , 有制 度不 健 全 的漏洞 . 有管 理 不严 、 督 不力 . 有肪 监 更 贪污 案 件分 别 占经 拼案 件 总数 的 4 %和 3 % ; 中百万 范鸯 处 不 力 ; 主观 的 、 7 1 其 有 客观 的 , 结起 来 主要有 以 下 几 归 元 以上 挪用 案 件和 贪 污案 件 分 别 占百万 元 经济 案件 总 数 个 方 面 : 的 6 %和 2 %。 案 人员 利用 其 主 管审 批 、 拨 资金 , 2 8 涉 调 管 主观 因素 是关 键 。金融 职 务 犯罪 行 为人 是 职 务 犯 罪 理 、 配 公 共财 物等 的权 力 . 取侵 吞 、 支 采 窃取 、 取 或者 其 的 内在 因素 ,是行 为 人 的犯 罪动 因 .是 根本 性 的犯 罪 原 骗 他 手段 非珐 占用 公菇 财物 作 案 。其 主 要特 点 :一 是从 涉 因 。主要 是行 为 人的 世 界观 、 行观 、 人 价值 观 受 到强 烈 的 案 手段 来 看 作 案 人利用 职 务的便 利 以赔 谋 私 、以贷 谋 冲击 造成 的 心态 的变 异 。 些 人受 市场 经 济 的冲击 , 到 某 看 私 ,接 受 贿 略 ;利 用 职务 之便 伪 造凭 证支 取 现金 予 以贪 别人 从银 行 贷款 发 财致 富 . 生严 重 的心 理 失 衡感 。 别 产 特
商业银行职务犯罪讲稿
商业银行职务犯罪讲稿“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这句名言意味着当权力缺乏约束时就存在被滥用的风险。
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无论是高管人员还是普通员工,都拥有较大的权力和权力异化的便利,从而导致商业银行职务犯罪频发、高发。
中国银监会主席原刘明康先生曾在一次报告中指出,在金融案件中,职务犯罪的比率高达80%。
商业银行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营货币和信用的企业,其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商业银行职务犯罪表面造成的只是银行财产的损失、国家资产的流失,但深层次会损害金融信用,甚至引发信用危机。
商业银行职务犯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因而商业银行职务犯罪首先具有职务犯罪的基本特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不履行职责,致使国家、集体以及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的总称。
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它是社会中最重要的金融中介。
在商业银行中领导拥有较高的权力,普通员工拥有较大的权限,因此商业银行职务犯罪又有着和其他行业职务犯罪不一样的特性,即广泛性和高风险性。
商业银行职务犯罪是商业银行中掌握权利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中的便利、职务上的权限,在资金运作或管理中贪污受贿、挪用资金、侵占他人财产、进行钱权交易等违法活动,或者玩忽职守、放弃职责、进行其他渎职活动,致使国家资产流失、社会公众利益遭受损失,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商业银行的职务犯罪银行是金融管理货币资金的行业,干部员工整天与现金、票据打交道,责任重大。
银行工作的特殊,其工作人员既有各岗位各职级相关职责及权利,同时又存在各岗位各职级人员利用职务进行非法活动的土壤。
因此,在预防高科技、高智能犯罪的同时,仍不能忽视职务犯罪。
下面结合“利用职务”而走向犯罪的点型案例,浅谈银行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形态、原因及防范对策。
对黑龙江省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
对黑龙江省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
周运昌
【期刊名称】《黑龙江金融》
【年(卷),期】2003(000)002
【总页数】2页(P6-7)
【作者】周运昌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金融系统纪检特派办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8
【相关文献】
1.我省金融系统贪利性职务犯罪状况调查 [J], 于敏杰;徐兆阳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防范金融职务犯罪——对南平市金融系统案件查防工作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J], 陈敏
3.银检携手标本兼治推动惩治和预防金融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吴同喜同志在石家庄金融系统惩治和预防金融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J],
4.对青海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分析 [J], 侯仰德
5.对定西地区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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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系统职务犯罪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侵犯了国家金融利益,犯罪分子利用银行存款、贷款、汇兑、结算等主要业务流程,置国家金融法律、法规、规章于不顾,大肆实施职务犯罪,其具体表现如下:
1、利用银行贷款实施的职务犯罪
(1)利用职务之便,自批自贷或冒名顶替。
(2)利用求贷人的急切心理,虚设名目索贿、受贿。
如咨询费、信息费、手续费、酬谢费等等。
(3)虚设银行贷款利息予以侵吞。
(4)截留、挪用银行应收贷款,即故意延缓贷款偿还期限而后再挪用其款,或直接截留已收回的贷款归个人使用。
(5)违章拆借资金,搞“借鸡下蛋”,中饱私囊。
利用资金筹措渠道,逃避信贷规模控制与管理,大量转移信贷资金去炒房地产、炒股票、炒外汇、办公司等,为个人牟取暴利。
2、利用银行储蓄实施的职务犯罪
在储蓄业务中,一般容易发生以空存骗支、偷支储户存款、收储不入帐等违法行为。
空存骗支也称空存实取,案犯在没有存折的情况下,私自填制取款凭证,交出纳员抵库而取出现金;或利用近年来的微机管理储蓄之便,虚设存款或虚增存款数额骗取存款。
偷支储户存款是指案犯在存款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从自己经办的存款人帐户中擅自支取他人存款。
收储不入帐是指案犯利用职务之便在收取客户款项开立存折或存单后,不及时将存款入帐而予以截留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3、利用银行会计结算实施的职务犯罪
银行会计结算领域是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高发区之一,并且多为大案或特大案件。
其常见的犯罪形式为:涂改、伪造结算凭证;偷盖业务用章;重复使用结算凭证;涂改帐目、单据盗支单位存款;骗取联行资金。
近年来,银行会计结算领域中一种新的、较为严重的犯罪形式表现为:内外勾结,盗窃汇票,贪污联行资金。
由于银行汇票上可以任意填写余额,所以盗窃银行汇票的严重性更甚于盗窃银行现金。
4、利用银行出纳工作实施的职务犯罪[page]
出纳人员利用直接掌管现金和库款的便利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常见的有下列二种:
监守自盗。
在银行或信用社,内部员工监守自盗的方法有二:一是直接盗用库款,即行为人利用管库、守库或经手现金之便,将款项直接盗出归己。
二是“现金抽头”,即在办理业务时,从客户或其他工作人员已经清点过的整捆或整把现金中零星抽出现金予以私藏。
伪造支款凭证套取现金或顶库贪污。
犯罪分子伪造缴款单、日报表,涂改出纳簿等,以此套取现金。
5、利用银行信用卡业务实施的职务犯罪
信用卡业务中的职务犯罪主要发生在两个环节上,一是透支授权。
银行工作人员通过为客户透支存款提供不法授权的手段贪污银行资金,亦即恶意授权透支。
二是电脑管理。
因信用卡业务主要是通过电脑来完成的,其操作运行也是由一定的电脑程序控制的。
由于会计、出纳、复核可能知道客户密码,因此,他们就能利用伪造编制虚假信用卡基数、删除电脑记录、销毁会计凭证等手段来实施犯罪。